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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漢及佳寧年報下載

由於年代久遠,可能沒有人知道這些東西是甚麼,筆者在此引用一下歷史: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25664
「讓故事重新回到1972年的香港。這一年陳松青37歲,他在新加坡普通平凡的土木建築行業失敗破産後,於6月份憑著一張爲期三個月的短入境簽證來到香港,尋找著屬於自己的機會……
幸運的是,他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被鍾氏兄弟聘任爲項目經理。當時,鍾氏家庭是香港赫赫有名的大地産開發商,鍾正文則是這些弟兄當中的一個。

從Tak Lik Sang到佳甯集團:“佳甯傳奇”拉開序幕

1975年,陳松青在鍾正文的幫助下建立了自己的地産公司——Tak Lik Sang,鍾正文是主要投資人,並在其後與他共同組建了一係列合資公司。
憑著無可比擬的自我包裝能力,陳松青樹立起了自己在地産界良好的信譽,有三年時間裏,就連香港的許多經驗豐富的商界老手們都相信,無論陳松青承諾什麽,他一定能做到。
70年代下半期的空前繁榮讓人們把大筆的錢從各個方面投入房地産,在那個黃金時代,開發商可以掙到成倍的利潤,可以通過預售(賣樓花)後再建樓,住宅單位的所有權可以多次轉手,在工程完成和入住前,價格就翻了幾倍。
Tak Lik Sang公司的第一個地産項目僅投入250萬港元,但最終實現的銷售額卻是620萬港元,在那個階段,每年的交易額都不算太大(平均金額不超過100萬美元),陳松青在這些交易裏賺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1977年下半年,陳松青開始組建佳甯集團,“佳甯係”的第一家公司是佳甯殺蟲專家公司(Carrian Pest Specialist Limited),1977年11月和12月,又相繼成立了佳甯控股(Carrian Holdings),佳甯發展(Carrian Development), 佳甯聯營(Carrian Joint venture), 以及佳甯財務有限公司(Carrian finance Limited)等,這些公司均由邬開莉(Carrian Woo),一位剛從浸會書院(當時沒有大學)畢業不久的年輕女士出任董事。
1978年,佳甯開始涉足旅行社業務,特別是與菲律賓有關的業務,這大概是日後令人誤以爲陳松青的大買賣吸引了馬科斯資金的原因。同年陳松青在新界、元朗用1850萬港元購買了一幅地,後來成爲銀行貸款的抵押品。
此時陳松青的團隊包括邬開莉——一個介於公司秘書和辦公室經理的人物,律師默維爾·艾夫斯(Melville Ives)——此前曾在另一個案件中受到法官的嚴厲批評,何桂全(Bentley Ho)以及物業專家冼傑梁(George sin)。1979年,陳松青的身家約爲500到1000萬港元,佳甯已成爲香港中等規模的物業開發商。到1979年底,陳松青已爲實施其重大計劃做好準備,並已經組成了自己的核心團隊。
“在香港,會騎馬比馬本身更重要。”這句話的意思是懂得運用“資本運作”的手法比自己擁有資本更加重要。正如霍禮義所指出的那樣,“對於陳松青來說,許多認爲被他欺騙的人其實是因爲貪婪,這在一段時間內在香港非常普遍。陳松青的做法其實有迹可尋,但人們往往是上當之後才發現。”
就在陳松青憑著地産工程建立起自己早期的繁榮時,裕民銀行(Bank Bumiputra)的介入爲他提供了一個“飛躍”的跳板。
作爲馬來西亞的國有銀行,裕民銀行當時已在國內組建了協助農民開展業務的服務網絡,向農民提供銀行服務和商業顧問。隨後該行組建了跨國事業部,在倫敦、洛杉矶、東京、巴林、紐約和新加坡開設了分行,爲其客戶提供服務。在香港設立分行是順理成章的事,但由於香港金融法規不允許該行設分行,裕民銀行便以附屬公司的形式在香港成立了一家存款公司——馬來西亞裕民財務有限公司(Bumiputra Malaysian finance Limited,BMFL),該公司於1974年成立,但直到1977年業務才真正 活躍起來,由於這是一家獨立的子公司而不是分行,裕民財務遠離其母公司的監管。
該公司的總經理亞伯拉罕·賈法(Ibrahim Jaafar)金融經驗有限,1979年初認識陳松青時,他正在尋找地産業務機會,因爲在裕民財務的貸款組合中缺乏地産業務。
1979年7月,陳松青將位於新界元朗的三幅地塊抵押給裕民財務,借款5000萬港元。其後因地價上升,裕民財務提高了陳松青的貸款額度,1979年12月,他的貸款限額已達1.35億港元。
關於在對陳松青的貸款業務中,裕民財務自身的風險管理,霍禮義做了如下評價:
“(對陳松青而言)非常方便的是,裕民財務並不監管貸款是否用於貸款申請中的用途,他們只關心借款人是否支付利息,即使利息是由以後的新貸款來支付的也不擔心。母公司還向銀監處發出了‘滿意書’,銀監處因此允許裕民財務借出遠高於其國內的貸款限額。”
借助其基本財務基礎,完備的團隊以及在香港的數年經驗,陳松青開始組建其龐大聯盟,1979年10月和11月,一係列廣告開始把佳甯描述爲一家前景美好的、成功的地産開發商,這些廣告引起了一家制造鍾表的公司——寶光(Stelux)公司董事會的注意,該公司是上市公司美漢(Mai Hon)地産公司的控股公司,他們希望售出美漢公司。11月和12月,陳松青組建了一係列公司,Extrawin, Plessey, Knife and Dagger 以及Extra Money,這些公司將成爲陳松青未來事業中關鍵的棋子。
場地已經準備好,遊戲開始了。

收購上市公司美漢:“佳甯帝國”浮出海面

陳松青控制下的佳甯集團在1979年底開始進行的一係列商業運作,後來被譽爲“以軍事行動的準確性在三條戰線同時開火。”
第一條戰線是對當時默默無聞,但盈利不錯的上市地産公司美漢的收購。佳甯的前期準備包括以2860萬港元購入一些住宅單位,又以2.48億港元購入九龍的京華銀行大廈(Metropolitan Bank building)。這樣,陳松青入主美漢公司顯得有了雄厚的實力,“神秘”的資金來源也使陳松青自然而然鼓動起人們的極高熱情。
美漢的控股公司寶光集團已在1979年9月決定分拆出售美漢資産,以獲取地價上漲的利潤。從大約10月起,陳松青一方面談判購入美漢的個別資産,一方面暗示可能收購整家公司。收購美漢的實質性洽談在聖誕節前已經結束,到12月27日,證監處接到通知,截至聖誕之夜,佳甯公司已收購美漢公司52.6%的股份,在收購落實前有大量資産出售。
佳甯收購美漢前,美漢公司的股份在1978年和1979年的大部分時間裏每股價格爲1.5港元,到12月27日美漢暫時停牌時,股價已上升到每股3.8港元。佳甯提出的收購價格爲每股6港元,但要以延遲付款的方式支付。寶光公司同意了這筆交易,前提是寶光以1億港元購買美漢公司的一些物業。
證券監管專員指出這筆交易違反了當時的《收購條例》,作爲收購方,佳甯沒有發出公開收購要約,而且沒有進行資産評估和召開股東大會,這一切令投資者産生了廣泛的憂慮。然而由於當時沒有法規允許他堅持必須召開特別股東大會,證券監管專員不得不面對雙方已經完成交易這一事實。
獲多利(Wardleys)公司發出的收購建議文件形容佳甯是:
……佳甯代理人有限公司(Carrian Nominee limited)的一家全資附屬公司,其全部股本由陳松青先生及其家族成員實際持有。陳松青先生是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師,在香港建築業有11年經驗……佳甯集團尋求在香港的適當房地産投資項目,範圍包括地産開發、銷售或投資性持有,佳甯集團已經……積累了可觀的香港地産投資組合。佳甯集團亦涉足航空租賃,旅遊、建材貿易、酒店經營和管理。”
到3月底,陳松青已完成對美漢公司的重新控制,任命邬開莉(“佳甯集團執行董事,是企業管理的合格人才”)爲董事局主席,何桂全(“在香港金融業擁有8年經驗”)爲執行董事。
轉讓給裕民財務的經理亞伯拉罕·賈法(Ibrahim Jaafar)的十萬股股份並未披露,陳松青的另一家公司Extra Money購買的額外股份也未記錄。在公開出售期間,美漢公司的股價獲得“支持”,這樣便不需要購入不必要的股份。至3月收購結束時,佳甯集團持有美漢公司發行股本的75%左右,陳松青就此建立了自己的上市公司基礎。
對於佳甯的這一收購,1980年2月20日的《亞洲華爾街日報》有以下預見性評論:“佳甯公司並未解釋爲何需要在股市收購美漢公司的股份。但證券分析人士認爲,其好處包括獲得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其它公司的資産的能力。”
而2月18日的《南華早報》則指出,當時的法規應予完善:“同時,整個概念似乎是如果讓美漢公司繼續挂牌,則佳甯公司可以逐步將自己改造爲公衆公司,而無需通過正常的上市批露程序。”

收購金門大廈成就“佳甯神話”

與收購美漢公司同時進行的,是陳松青在第二條戰線上更爲“壯觀”的收購之戰——對金門大廈(Gammon House)的收購。
金門大廈建於60年代,本屬於金門建築公司,金門建築公司後來被當時的英資財團怡和(Jardines)所收購,金門大廈也變成了怡和旗下的物業。70年代初,怡和由於大量投資失誤而陷入財務危機,爲獲取現金,於1978年12月將金門大廈作價7億元賣給了自己的子公司——當時號稱香港“地王”的香港置地公司(Hong kong land company,HKLC)。
1979年11月,陳松青和鍾正文成立了Extrawin公司(陳松青持有75%股份,鍾持有25%),在對香港置地所持有的的其他物業進行初步試探之後,陳松青把目光集中在金門大廈——現爲美國銀行中心。
1980年1月10日,陳松青和鍾正文簽署了一份關於金門大廈的購銷協議,價格爲9.98億港元。
金門大廈收購的消息傳出後,一直“默默無聞”的佳甯集團“一夜成名”,成爲香港投資界和傳媒最熱門的話題。據資料介紹,佳甯收購金門大廈的消息之所以如此令人震憾,除了出售方香港置地的名氣外,還因爲當時香港地産界還從未有過整幢一級商廈出售的先例,而佳甯所開出的近10億的購買價格,在當時的地産交易中,亦屬空前的“天價”。
而據有心人翻查當時的公司資料,佳甯過去只是在香港購買了一些不起眼的物業,而且剛剛才收購了寶光實業屬下的美漢地産,取得上市地位。
面對這匹突然冒出的地産“黑馬”,全港都在猜測這是怎麽的一回事。而“佳甯”背後的真正實力人物陳松青又是何許人也?至於收購的資金來源,說法更是千奇百怪,有人說他的資金來源是菲律賓總統馬科斯的夫人,也有人說是來自印尼政界高層,也有人說是新加坡或馬來西亞。
媒體的主要的興趣是佳甯作爲地産界新生力量異乎尋常的出現,尤其是金門大廈的交易是與美漢公司的交易幾乎同時完成。更令香港的傳媒對這匹“黑馬”的“雄厚資本”留下了異常深刻的印象。這股熱情由1980年1月11日的《亞洲華爾街日報》的評論可以略窺一斑:“這兩筆億萬金額的交易,使佳甯成爲香港地産界的焦點,代表東南亞資金進入香港地産市場最大規模的一次。”
對於這種種市場傳聞,佳甯不但未作澄清,反而有意無意地“推波助瀾”,例如在收到證券監管專員的調查要求後,陳松青和的近律師事務所(Deacons,佳甯的法律顧問)的默維爾·艾夫斯(Melville Ives)在1月14日前往證監處,陳松青說佳甯由其本人及其遍布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印尼的龐大家族擁有,他聲稱自己原籍福建,與潮洲有密切關係,佳甯的雄厚資金來自紐約市場的美元資金,信貸期限爲15年,年息9%。
神話開始了,大家無形中開始加入編織宏偉夢幻大廈的隊伍。
當時的媒體和監管機構不知道,也沒有披露的事實是:1979年12月裕民財務已向Extrawin貸款14000萬美元。同時,陳松青的另一家公司Plessey已獲得另一筆15200萬美元的貸款,以進行“房地産開發項目”,這足以支付美漢公司收購及大都市銀行大廈(Metropolitan Bank Building)的交易費用。
更加重要的是,裕民財務還私下同意不把因貸款給Extrawin公司而持有的抵押品進行登記。這使得陳松青可以把貸來的款項當作自有資金向外界展示,從而給整個傳媒和投資界以“資本雄厚”、“信用卓著”的印象。
在接管公司後至4月30日這段時間內,啓動階段已結束,美漢公司的股票交易價格平靜地維持在4.70至5.90港元之間,基本上與恒生指數的走勢相符。這實際上是佳甯集團持續買入股份以維持市場上的股價所致。至4月底,集團約持有美漢公司發行股本的78%。

操縱股價:佳甯擴張的“市場發動機”

對美漢地産公司和金門大廈的收購,標志著佳甯故事第二階段的成功結束。
在陳青松的“佳甯帝國三步曲”裏,第一階段是陳松青在鍾正文的資助下,在香港打下事業基礎,創辦了自己規模適中的企業,積累了適當的個人資産,更重要的是找到了保持絕對商業機密的融資渠道;第二階段是光芒四射地進入公衆舞台,到1980年5月標志著這一階段的結束,陳松青已完全控制了他的上市公司——美漢 。
而陳松青在第三條“戰線”上的成功,則爲他在其後的第三階段,也就是高速擴張階段的操作鑄就了一台高效“發動機”:那就是對股票價格的操縱。
陳松青此前的一係列“成功”,向投資者和市場展示了他有能力調動大筆資金,香港的財經媒體也開始樂於報道他的故事,並熱情期待著更大的事件。
“除3家英文報之外,香港還有衆多的中文報刊和財經周刊、月刊等等,雖然有一些很優秀的評論家,但財經新聞界的整體水平較低,許多報刊只是照抄競爭對手的文章。”霍禮義的這番評價可能不太中聽,但聯係到佳甯事件期間香港媒體的“表現”,不能不說霍禮義的看法自有其中肯之處。
在當時的中文報刊當中,《信報》(Economic Journay)是其中的佼佼者,但最有影響力的則是一份名爲《焦點》(Target)的新聞通訊,每天印行,只供應用戶,專門刊登金融界的法庭案件,也有相當周詳的市場分析。它吸引訂戶的地方,就是它對金融界人物或公司事件的評價痛快淋漓。“在佳甯叱咤風雲的日子裏,從證券監管專員到銀行家,還有專找材料寫新聞的記者,都貪婪地閱讀《焦點》。在佳甯的神話中,《焦點》近乎奉承的報道對金融界産生了很重要的影響。股票經紀的文件是另一個影響力之源。例如維高達(Vickers da cos da)經紀行便和《焦點》競相爲佳甯打氣。”
總之,陳松青或多或少得到了媒體和輿論毫無保留的支持,令他可以在1980年下半年吹出一個誘人的“泡泡”,由此開始進入傳奇的第三階段。
金門大廈的交易和股票的日常價格非常重要——它構成了陳松青華美策劃第三階段的戰略關鍵。
金門大廈的交易讓人們對佳甯有了一係列資信評估,包括在香港和國際層面,特別是亞太區,佳甯都因而名聲大噪。而股票的價格變化則爲資信評級提供了一種市場監督。在擴張中發行的股票和它表面上的持續上漲,使其成爲一種大受歡迎的貨幣和抵押品。
整個策劃的幕後戰略關鍵在於:股份必須表面上有著非常活躍的交投市場。這樣,陳松青在申請貸款時,用這些股票進行抵押並保證會按固定價格回購的承諾,才會爲銀行所接受。而對於銀行家來說,出於羊群心理,本能地覺得這些股份是一種近乎完美的抵押品;而對於被收購公司的股東而言,陳松青的股份也似乎是比現金更好的貨幣,正如裕民的總經理賈法所說:“這可是不斷上漲的股票哪!”
第三階段的主要特點是一種近乎病態的擴張沖動,而整個計劃的基礎則是持續不斷的“托市”行動。
首先是不斷發出聲明或“泄露”精心策劃的內幕消息,其次則由佳甯在本階段策劃的一係列擴張行動形成誘人的前景,第三部分則是在市場上幾乎每天都擡高股價,尤其是在發展的關鍵時期。在整個階段,該集團事實上是本身上市公司股票的大買家。
6月底,佳甯收購完成後暫時停止的“市場發動機”又重新啓動了,Extra Money(佳甯集團在1979年12月成立的交易公司)成爲股票市場上的大買家。從6月23日至30日,集團持有的已發行股份漲幅超過80%,股價由5.05港元漲至6.85港元,一周內漲幅近16%,而同期恒生指數只上漲不到2%。
佳甯的市場行動得到了一條消息的幫助:《信報》 6月26日準確地預計陳松青會把金門大廈資産將注入美漢公司,由於獲得豐厚利潤,美漢將派送紅股,在這一階段,以市值6港元/股計算,美漢公司的市值約爲9.2億港元。
1980年7月,佳甯通過一係列密集的消息和市場操作,把股價擡至9港元,而同期的恒生指數卻開始表現得搖搖欲墜。
7月11日,佳甯證實他們已“如期”付清金門大廈的最後一期款項,並宣布有財團出價14.3億港元收購該物業;
7月15日,美漢公司發布驕人的業績,證實了《信報》的報道。陳松青持有的金門大廈已全部注入美漢公司,而公司名也改爲佳甯置業有限公司(CIL),8月,公司宣布股息增長了100%,每五股派送三股紅股,並預計股本加大後仍然能維持同等股息;
在消息公布期間,集團仍然積極買進自己的股份,一係列市場操作把股價推到7月15日的7.6港元,使公司市值增至11.69億港元;
到7月29日,公司宣布出售金門大廈的談判已經進入“深入階段”,價格爲3.16億美元(時值15億港幣)。股價漲至9港元。佳甯有能力從遠東發展有限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以1.03億港元的金額購入物業,其中6180萬港元將以佳甯置業有限公司的股份支付(折合每股9元的686.6萬股)。
股份可以當錢用的概念出現了!

出售金門大廈:佳甯集團“最輝煌的成功”

如果回顧一下那一時期的股票交易,人們將會發現一係列精心設計的市場操作過程:
第一階段市場操作相對較小,目的是接管上市公司階段,維持6港元的市價;接下來在6月的操作則是制造市場氣氛,把股價推高,令佳甯股份的成交量增加;8月的操作則是爲了在8月14日截止過戶之前買入更多的股票,以收取股息,更重要的是收取紅股。
市場操作得到了8月7日《焦點》的支持,該刊聲稱金門大廈已被售予“來自英國的買家”,價格爲15.57億港元。8月14日,又有消息說買主實際上是華人,當天過戶處登計的資料顯示,陳松青的集團大約控制了已發行股份的84%,股價上漲至11.80港元,公司市值18.15億港元。
8月14日,佳甯宣布已經與百甯順集團(Bylamson Group)達成“初步協議”,出售金門大廈的大部分權益,售價爲11.8億港元。訂金已付,交易的完成時間爲9月13日。《焦點》對該聲明的解讀是:這證實了該刊關於華商購買的報道,並估計大廈其余部分的銷售將帶來9億港元的收入。
到了9月4日,所謂初步協議又很快被另一個聲明取代,稱金門大廈將被整體售予百甯順,售價爲16.8億港元,交易的完成時間爲10月31日或之前。這意味著在購入該大廈後的6個月內,佳甯通過這筆買賣將獲得約6.8億元的利潤。
這一關鍵性聲明只是9月份一係列重大消息和交易中的一個。9月2日,有消息說佳甯的一個團隊已出發到美國加州的奧克蘭,調查一項約值10億港元的地産發展計劃;9月8日,佳甯購買了一艘價格爲6000萬港元的船,這成爲“佳甯艦隊”的前驅;到了月中,佳甯股價漲至15.40港元。與收購美漢股份時的6港元股價相比,佳甯置業有限公司的股價在過去9個月中已上漲了250%!佳甯置業的市值已升至36.19億港元。到了9月底,佳甯集團在曼谷以2888888股佳甯置業有限公司股份置換Rama公司的股份,這時他們已有能力把股價定爲17.30港元/股。
在這一時期,恒生指數從購入美漢公司時的857點漲至9月30日的1213點,漲幅爲41%,而佳甯置業有限公司的股價已經是當初收購價格的近300%。忠實的《焦點》又一次幫助擡高了股價,該刊報道“佳甯已私下增持Rama公司24%的股份,又以884000股佳甯股票收購馬尼拉的一家旅行社——Barm公司80%的股份。”《焦點》評論道:“人們可以預計,佳甯到年底前就可以成爲亞洲最大的旅行社。”
相對熱點不斷的9月份來說,10月份相對平靜。這一時期佳甯最重大的事件是一家耐人尋味的公司成立——遠東發展(Far East Consortium)和遠東銀行(Far East Bank)的邱德根(Deacon Chiu),新鴻基(Sun Hung Kai)的馮景禧(Fung King-Hai),鍾正文以及陳松青一起,把一家業務幾乎限於停頓的上市公司——Hong Kong Barge改組爲一家活躍的地産公司——僑聯地産(Overseas Union Realty)。
Hong Kong Barge是由邱德根控制的一家上市公司,這家公司從1977年開始就已停止股票交易,卻依然保持著上市地位。按照最初的計劃,每位大股東都向該公司注入物業,然後由邱、馮和鍾三人的兒子管理——這筆交易看起來對陳松青沒有太大意義,雖然也有一個小小的好處,那就是能夠跟三位香港出名的商人合作。不過正如一些人預計的那樣,很快這個團體便顯得缺少默契。他們在股份的買賣上出現分歧,後來更引起證券監管專員的調查。最後由鍾正文接手這個公司。
對陳松青而言,這個小插曲可能帶來真正好處是幫助他維持了股票市場上進一步上揚。然而成立僑聯公司依然顯得與陳松青的整個計劃格格不入,也許正如分析家所指出的那樣,之所以達成這宗交易,真正的原因是“陳松青對於任何生意的建議,都不會推卻,就正如貪婪的鍾正文,不管真實成本多少,也要以交易的勝利者的資態出現。”這筆交易令鍾正文多了一個市場活動的籌碼。
10月22日,《焦點》試圖在一個特別分析中爲佳甯集團算一算賬,該刊指出,由於“入主美漢6個月內,佳甯的市值已超過40億港元,與怡和(Jardine Matheson)的市值相距不遠。”“由於佳甯置業有限公司的股份市值在6個月內由60億漲至160億,佳甯控股已獲得約11.5港元的賬面盈余。”分析結論說,佳甯已通過盈利獲得約10億港元的流動資金。又說:“人們不應忘記,佳甯最初開始時,並沒有10億港元的盈余供運用。所以我們可以期待1981年佳甯將會有大動作。”
11月1日,佳甯的“大動作”看來已經準備就緒:百甯順公司宣布,“金門大廈的收購已於1980年10月31日完成”——消息很短,但令人浮想聯翩。
11月4日,佳甯置業有限公司公布了中期業績,宣稱稅前利潤達6.777億港元,出售金門大廈的利潤“計入集團營運收入”。並宣布每股派息30仙,每5股送2股紅股。
11月7日,佳甯集團旗下的一家公司購入另一家上市地産公司——捷聯投資有限公司(Chiap luen investment Ltd.)35%的股份(每股6.60港元,共計2380萬股),《焦點》對此的報道是,“佳甯橫掃捷聯”。
在11月25日,似乎要爲令人驚歎的一年劃上完美的句號,佳甯以每股14.80港元的價格發行450萬股新股,以購入日本一家據說制作成人電影的日活株式會社(Nikkatsu)21%的股份。」

之後的故事,相信大家都清楚了。
http://www.wikiwand.com/zh-mo/%E4%BD%B3%E5%AF%A7%E7%BD%AE%E6%A5%AD
1982年香港地產因1997年前途問題而價格下滑。佳寧的債權銀行在1982年10月入稟法院求將其清盤令。1983年10月佳寧集團正式清盤,創下香港和全亞洲最大宗公司倒閉事件。

香港警務處同時在1983年9月調查佳寧在1980年買賣金鐘金門大廈的交易中涉嫌詐騙,並提出檢控陳松青等人。經過複雜司法程序,案件至1987年在最高法院審判。奇怪地,主審的按察司柏嘉在最後階段指控方控罪重複,而將被告等人釋放。柏嘉之後被受司法界抨擊,於次年自行辭職,翌年即在海外交通意外中死亡。

與此同時,馬來西亞國營裕民銀行懷疑其在港附屬公司裕民財務批核貨款出現問題,在1982年11月派出內部核數師到香港調查。該位核數師伊巴謙在次年被謀殺,屍體在新界大埔火車站附近的蕉林內被發現。之後馬來西亞政府派出高層到香港調查裕民財務,指出事件涉及貪污,並在1985年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廉政公署通緝裕民財務的前主席及董事等高層,並透過英國、法國警方於1985年將多人拘捕,控以詐騙及收受非法利益等罪名。經歷多年的冗長官司,終於將主要嫌犯引渡回港,並分別在1986年、1994年將其入罪,判處入獄一年至十年不等。而陳松青則在1994年被控詐騙、提供非法利益等罪名。最後在1996年入罪,被判入獄三年。

1984年,詐騙案中的關鍵人物之一律師溫寶樹被發現倒臥於家中寓所的泳池,當場證實死亡,其後法院裁定為死於自殺[1];而事發當天正是另一位關鍵人物伊巴謙(生前為裕民財務總經理)兇殺案開審前一天發生[2],而伊巴謙及溫寶樹的身故引致佳寧集團詐騙案的審訊造成一定的影響。

最後一宗因佳寧案而被起訴的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屬下獲多利有限公司(匯豐投資銀行控股有限公司前身)行政總裁袁朗達,而他亦被廉政公署通緝。最後在2000年4月因非法收受陳松青提供的四百五十萬賄賂而被判入獄五年。

年報連結如下:

1979年年報: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Ms6dPvum0xCBs4sQAMLFv9NCvg7dS4Vg/view?usp=sharing
1980年年報: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E3vG1oVLY0s0dHVU9b_Eyhg2CdKTIUea/view?usp=sharing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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