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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人是理性的 Recordset of Bicky

http://bickyacc.blogspot.hk/2013/11/blog-post_28.html
這是一本有趣的經濟學科普書,可我作為一個熱愛經濟學的不學無術之人,書中好些觀點我是不敢苟同的。而更為嚴重的一點是作者以他眾多的小實驗來證明經濟學的最基本假設"人是理性的"是不準確的,是誤導的。但是,我將會試以下文以來反駁書中的一個例子,從而證明這個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站得住腳的。

我所要反駁的實驗是本書中第三章中的免費朱古力實驗(頁93)。

實驗是這樣的,作者開設了一個攤檔販賣兩種朱古力,並在其上掛著一張大標示牌,寫著:"朱古力,一人限買一顆",但是標價則設計成要等受吸引的人走到檔前才看得到的大小,作者如此作法是為了避免所謂的自我選擇偏誤(見頁93註一)。作者販賣的兩種朱古力是:瑞士蓮松露朱古力及賀喜 Kiss 朱古力。

實驗一開始時兩款朱古力的售價分別是松露朱古力 0.15 美元和 Kiss 朱古力 0.01 美元,而顧客之中有 73% 選擇了前者,而後者則只有 27% 的人選擇。而當作者把兩款朱古力同時降價 0.01 美元後,即松露朱古力售 0.14 美元和 Kiss 朱古力免費派發,它們的受歡迎程度隨即變得非常不同:選擇松露朱古力的降至 31%,而選擇 Kiss 朱古力的則升至 69%(頁94)。看著這結果,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為什麼沒有放棄選擇的人呢?在有免費選擇的情況中,我還可以理解沒有人放棄選擇,但是當兩項選擇都有代價的時候,沒有人放棄選擇則有點奇怪。我想或許是因為放棄選擇的人數太少,作者認為可以忽略不計;但另一個更壞的可能是,作者只計算成功完成實驗的人數!而如果作者真的只計算成功完成實驗的人數,而不計算放棄選擇的人,則整個實驗可說是不完整的。

可能是這次實驗可挑剔的地方實在是有點多, 所以作者在本章末附加了一頁"附錄"來解釋在什麼是經濟學上所謂的利益最大值。可我以個人之愚見是,這附錄突顯了經濟學中一個充滿陷阱的概念:效用。效用是什麼呢?經濟學家也不可能完全的無疑問的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效用是一種極其武斷的概念,以武斷的概念推導出來的答案,當然也只是一個武斷的答案。如果一些學者憑這些武斷的答案來論証自己的觀點,或許他們才是最不理性的一群。

要反駁這實驗,我使用的是更為基本的經濟學概念:機會成本。首先要指出的是,在經濟學中,機會成本才是真正的成本。而真正在選擇過程發揮影響力的是那一刻的"邊際(機會)成本",而之前已經付出的(機會)成本則為"上頭成本"。是時候進入本文的中心了。

假設你在路過時看到這實驗的標示牌,這時候你要作出一個選舉:
  1. 你要麼繼續向前走快點到達目的地,而這選擇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買一顆朱古力滿足自己。
  2. 你要麼轉向攤檔走去,而這選擇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快點到達目的地。

如果你選擇向前走忽視這買朱古力的機會,那故事就此結束。但當你選擇走向攤檔看到兩款朱古力及它們的售價時,你會面對三個選擇:
  1. 你花 0.15 美元買一顆松露朱古力,即你的機會成本是這 0.15 美元所能帶來的第二最高享受
  2. 你花 0.01 美元買一顆 Kiss 朱古力,即你的機會成本是這 0.01 美元所能帶來的第二最高享受
  3. 你不買任一款朱古力,即你的機會成本是吃掉一顆朱古力所能帶來的最高享受
在這階段,無論是作者還本人都認為人總體是理性的,因為我們在暗地裡都認為交易費用為零,即所有人都擁有市場上所有訊息,具體點就是我們假設所有人都知道 0.15 美元是不可能在市場其他地方買到一顆瑞士蓮松露朱古力。但在這樣的假設下,竟然還有 27% 的人選擇賀喜 Kiss 朱古力!因此,我們可以退一步來說,如果交易費用不為零,但總體來說我們都知道為得到瑞士蓮的朱古力的機會成本比得到賀喜的為高,於是乎我們可以這樣子說:
  • 瑞士蓮朱古力機會成本減賀喜朱古力機會成本大於 0.15 美元機會成本減0.01 美元機會成本, 所以有比較多的人選擇瑞士蓮朱古力
那 27% 的小眾呢?既然我們知道有交易費用,或許對這些人的選擇我們可以說成:
  • 瑞士蓮朱古力機會成本減賀喜朱古力機會成本少於多花 0.14 美元的機會成本
是不是很悶蛋很理性呢?那我們進入作者所謂的不理性的世界吧。同樣的情況下,就是你看到 Kiss 朱古力售價為零的時候,你還是要面對三個選擇:
  1. 你花 0.14 美元買一顆松露朱古力,即你的機會成本是這 0.14 美元所能帶來的第二最高享受
  2. 你花 0.00 美元取一顆 Kiss 朱古力,即你的機會成本是。。。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來,所以應該是零吧
  3. 你不買(取)任一款朱古力,即你的機會成本是吃掉一顆朱古力所能帶來的最高享受
第一選項及第三選項都有機會成本,唯獨第二選項沒有(這也是為什麼我在第三段中質疑在二者都要收費卻沒有人選擇放棄的原因),於是很理性地有 69% 的人選擇不花任何成本去享受一顆 Kiss 朱古力,而忽略了售價遠低於市價的瑞士蓮松露朱古力!簡單地說就是:
  • 機會成本大於零機會成本
如果真是要說人是不理性的,應該是另外那 31% 的人,因為對他們來說:
  • 0.14 美元的機會成本少於零機會成本
很不理性是不是?其實不然,這應該歸功於廣告行銷的效力。因為廣告行銷的作用,使到有 31% 的人在面對瑞士蓮松露朱古力時,覺得花 0.14 美元的機會成本為負值!深入一點說,如果交易費用為零,應該所有人都選擇零機會成本的選項;然而這實驗卻告訴我們交易費用,就算在如此單純的環境下,也可以是非常之高,甚至高得使花錢的機會成本變為負值。當然你可以說這不是廣告行銷的原因,而是各人的口味不同。可我要指出的是,要是我們真的重視品質甚於機會成本,那麼選擇松露朱古力的人不會從佔 73% 跌至 31% 之譜。如果此分析成理,我們甚至可以指出廣告行銷會增加個人的交易費用,而非傳統智慧說的有減少交易費用的效果(怪不得我們心底裡或多或少討厭廣告行銷)。

作者在這個實驗中指出,"免費"這兩個字的神奇魔力,使人們忘記了追求最大利益,而這一行為明顯地與經濟學的基本假設"人是理性的"有所衝突。因此作者認為要不是人是不理性的,就是人不一定會追求更大利益,從而推導出傳統經濟學是不能夠正確地解釋人類的行為。而我則認為傳統經濟學對人類行為是有莫大解釋能力的,只是其中概念很難正確掌握,而使到有些人認為經濟學只是象牙塔內的東西,與真實世界已經脫了節。

ISBN: 9789862166727
作者: 丹.艾瑞利 Dan Ariely
譯者: 周宜芳 林麗冠 郭貞伶
出版: 天下文化


後記:寫文章比口頭辨論對思考一些抽象的概念更有益處。寫這篇文章時,我腦內好像重覆看了一遍這二十多年來閱讀過的經濟學論著。文中有幾點我本想多寫,可是連續想了三四天後,人變得有點累又有點懶,他日有機會才再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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艇仔是罪人嗎(上) Recordset of Bicky

http://bickyacc.blogspot.hk/2013/11/blog-post_9235.html
近日在FACEBOOK某一個以香港會計人仕為主所組成的私人群組中,為了一連兩篇刊登在香港南華早報旗下的 EDUCATIONPOST 網站,有關香港會計業所出現的中間人現象及對執業會計師所造成的影響的文章而吵得非常熱鬧,這兩篇文章分別是"會計業「艇仔」風波"及"會計業「艇仔」風波-越做越爛"。
 
什麼是"艇仔"?
"艇仔"一詞來源而不甚可考,但應該是來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前,在香港水域上曾經出現的非法賭船毒船,及為他們在岸邊招攬客人的艇戶。非法集團為了賺取最大利潤及避免警方發現"拉人封艇",他們一般都是二十四小時營業及不會靠岸停泊的,因此必須找人承擔招攬和運送客人的風險。漸漸"艇仔"一詞則逐漸在香港成為"中間人"的代名詞。但要注意的是,"艇仔"一詞所代表的中間人性質是有"主動"的意思及與商品/服務供應商一方只有交易上的關係(術語一點的說法是:是雙方只有"要約""應約"關係),因此並非所有中間人都被稱為"艇仔"。

在會計業中,所謂"艇仔"的定義卻十分混亂,就是行內人也不能給出一個比較客觀的定義,但其中有三種比較主流的意見:工作範圍,分賬方式,風險的承擔。可是在我個人來說三種定義都有缺憾,難以據此來推斷"艇仔"是否對執業會計師造成損害。先來檢視一下這三種定義及其缺憾吧:

工作範圍-
此說是指"艇仔"除了替客戶完成簿記工作外,更進一步把核數的工作底稿完成,整理並制成財務報表供執業會計師簽署核實。其中最主要的爭論點是,這些核數的工作底稿是由非專業的人士準備,所以難以斷定是否準確及核數過程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所制定的相關守則及要求。他們認為,如果核數過程是由執業會計師的僱員負責,由於有專業人士在旁監督指導及檢閱工作底稿,因此俗稱"放飛機"的行為是不會出現的。亦由此可以推斷,經此程序下所得出的財務報表必定是準確無誤,絕非"艇仔"之流的出品可堪比擬。可是"放飛機"的行為是否"艇仔"獨有?再退一步說,"無心之失"是不是憑專業就可以杜絕?如果一間"艇仔"在準備核數工作底稿及制作財務報表時,是照足有關守則行事,那"艇仔"與否是不是真的那麼重要?也有部份人認為,"艇仔"與否可以用"盡責"及"濫收費用(劏客)"來界定。但是要問的是,如果一名執業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不盡責"及"濫收費用",則這名執業會計師是否應該歸類為"艇仔"?循此思路推演,是否擁有"執業會計師"的資格是為"艇仔"與否的分界線?再進一步要問的是,是不是代表社會應該賦與"執業會計師"分配整個會計行業利益的權力?

分賬方式-
這是指"艇仔"與執業會計師就一份經審核的財務報表的收費分配比例。坊間傳聞分配比列有多種:艇六師四,艇七師三,甚至是客三艇四師三(我個人其實不甚明白"客"指的是誰,但這不是重點)。如果上述的收費分配比例為真,那代表負責所有核數工作底稿的"艇仔"可以分得核數費用的六成至七成,而執業會計師只需簽名核發財務報表則可以分得三成至四成。可同時香港很多執業會計師都會成立負責核數業務以外的商業服務的公司,這些公司中的簿記部門少不免也會承擔一部份的核數工作。那這些公司是不是"艇仔"?或許我們只以分配利潤的角度來看吧,"艇仔"只是具體化了存在一般執業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利潤分配機制,分配利潤本身難以斷定什麼是"艇仔"。

風險的承擔-
三點之中,風險的承擔應該是重中之重,但並非是那種流於表面的有牌沒牌的表述,而是有更深一層意思。表面的說法是指"艇仔"並非執業會計師,因此當一份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或其所引伸出的商業交易發生問題時,"艇仔"可以輕鬆的免除所有責任,留下簽發報告的執業會計師面對後果。首先,這種所謂後果只是指面對香港會計師公會而言,我不相信在涉及刑事的案件之中,"艇仔"可以獨善其身的。但我們更加要深問的是,在有"艇仔"負擔大部份工作的情況下,為什麼執業會計師可以單憑簽名而佔去收費的三成?雖說法律賦與執業會計師核發財務報表的權力,但我們是不是可以視這三成的比例已經包括了執業會計師所需要面對的風險?如果答案是否定,那執業會計師是不是在說本身不應該承擔任何因其簽審發出的財務報表所引起的任何風險?

雖說以上三點都各有缺憾,但如果要判定執業會計師是否受"艇仔"的而遭受損失,我們則應該想像一間執業會計師事務所實為執業會計師與"艇仔"的合併體,繼而再問在這種混合安排下,執業會計師的簽名的價值,是否可以佔審計費用的三成或以上。簡單一點,即是否經營一間不靠"艇仔"的執業會計師事務所的淨利潤率是否可達三/四成。如果"艇仔"並未降低經營事務所的淨利潤率,指責"艇仔"的原因或許不是我們表面所看到的那麼簡單。

因此在綜合以上原因後,從而引伸出一個更直指核心的事實,就是"艇仔"中斷了執業會計師與顧客之間的連繫,並使執業會計師失去了從顧客身上尋找附加價值的機會。因此,對"艇仔"更有力的定義應該是:

"侵蝕執業會計師的定價能力的個人或團體"

先不論執業會計師的定價能力是否應該保護,但要指出的是執業會計師在這侵蝕過程中也扮演了一角:就是使會計行業中的"師爺"沉淪。沒了"師爺",好像減輕了經營負擔,但其實同時也降低了執業會計師(專業會計師也被連累了)在社會中的整體地位。

什麼是"師爺"?
香港以往有所謂"發三師"的說法,"發"是指發達,而"三師"則是指醫師(生),律師及會計師(主要是指"執業"的)。"發三師"的意思就是說在香港當上這三師之一必定會發達。而三師之中則只有醫生這一專業之下沒有出現"師爺"這一特別的工種。在嘗試解釋醫生沒有"師爺"的原因之前,先要說明什麼是"師爺"。

"師爺"可說是清朝時期幕賓與胥吏的混合體,然而當時胥吏是服務有絕對裁斷權的官員而非訟師,因為官員有權但亦雖依"大清律"及其所附的一千八百九十多條"例"文來裁斷是非量定刑罰。可是清朝卻規定生員成官前是不能論政的,造成的結果就是官員不熟條例而需要胥吏的協助。清官依賴胥吏的程度可見郭嵩燾的評論:"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與宰相、外戚共天下;東漢與太監、名士共天下;唐與后妃、藩鎮共天下;北宋與奸臣共天下;南宋與外國共天下;元與奸臣、番僧共天下;明與宰相、太監共天下;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耳。"到了香港割讓與英國以後,英國人承習慣法的原則,對華人繼續依"大清律"來治理,但同時亦引入了英國的司法制度,這改變了民眾,訟師(律師)與官(法官)間的權力結構,亦改變了幕賓與胥吏的服務對象。

相對上述的大背景,更直接導致"師爺"出現的原因是來自"訴訟""事務"兩種律師的分家及律師的宣傳限制。訴訟律師必需透過事務律師轉介客戶及律師不可以公開宣傳,使到民眾難以認識及選擇律師,律師也像與世隔絕般無法找客戶。不用懂經濟學的也知道這是中間人"師爺"出場的大好時機。但是這裡的"師爺"與清朝的是有一項明顯的分別,就是他們的服務對象對法律的熟悉程度,這導致了現代"師爺"的角色與定位是類似公關與客戶管理專員。現代"師爺"必須交遊廣闊接觸社會上各階層的民眾,這是因為每個人不是時時刻刻都需要法律服務,代表了律師與師爺在市場是處於一種"被動"的狀態。簡單點說就要人家有需要才會上門找你,而你卻難以為自己創造需求。而"師爺"另一種角色是為律師籂選客戶。有客臨門也要籂選?是,這是和客戶同質性的程度與律師的能力及偏好有關。

雖然"師爺"和"艇仔"一樣,本身是不能夠向客戶提供完整服務的,但和"艇仔"不同的是"師爺"在擴展自己的人際網絡時是打著供應商的名義,因此可以說"師爺"是在利用供應商的法定權力創造的市場價值來營生。換句話說,就是"師爺"並沒有分散供應商的風險,他是減低了供應商的機會成本。

那醫生呢?為什麼醫生在面對差不多的限制時不需要代理人?首先,醫生的專科分工已經替他們籂選了顧客,而且專科醫生不一定需要門診醫生轉介客戶。我們習慣先看門診是因為我們缺少專業知識來分辨病徵;或許更重要的是經濟上的考量,你不會為了一處又紅又痒的皮膚而直接去看皮膚專科的吧。最基本的一點是,中間人代替不了看醫生這種體驗。你想想你家附近的門診診所,無論在商場中還是街角的,是不是都飾以大大的落地玻璃?就是現在我們對私隱日益重視,門診醫生都只是在玻璃貼上一層半透明的膠布來聊表他們對病人私隱的尊重。這是在某程度上,門診診所和餐廳所提供的體驗是相似的。"醫肚""醫肚"發明這詞的人的經濟觸角實在令人佩服。

說來說去都是律師醫生,那執業會計師呢?為什麼執業會計師也需要"師爺"?答案很簡單,因為整個會計師制度都是借鏡於律師制度的,當然也包括其中的限制及隨之以來的中間人。但在行業發展的過程中,有兩方面的因素使這兩項專業的議價能力差天共地:分配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能力產品同質性程度。而這種差異,最終使執業會計師的"師爺"沉淪。沒了這分擔機會成本的人,執業會計師也在不知不覺間被迫直接面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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艇仔是罪人嗎(中) Recordset of Bicky

http://bickyacc.blogspot.hk/2013/12/blog-post_23.html
承如在前文已經明確地指出會計行業中的"艇仔"是指侵蝕執業會計師的定價能力的個人或團體,但我想首先要聲明一點,雖然在這定義中使用了"侵蝕"這一帶有負面意義的詞語,但這並非暗示我已經是說"艇仔"必定是罪人。

為了避免本續篇成為一篇言之無物的廢文,我將主要是集中在兩個方面作討論:1)分配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能力;2)產品的同質程度。並希望能夠憑此論証"艇仔"是執業會計師的價值在競爭中所造成的租值消散現象;還是在競爭中大眾(包括執業會計師)嘗試減少交易費用的手段。

但在這些之前,先要找出執業會計師本身是目的還是手段。從經濟學的邏輯來說,只有無可替代的"目的"才可能出現租值消散現象,而可替代的"手段"則沒有。從分配資源的角度來說,租值消散是無效率的;而交易費用則是在一時一地在特定條件才出現,如果條件改變,費用也跟著改變,是以費用本身並無效率高低之別(較低費用總比較高費用好),這種推論是從"利益最大化"下推導出來的。

分配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能力
先從從三方面來說明執業會計師分配利益的能力吧:

銀行磚頭生態-
作為銀行,確保存款的兌現能力是至關重要的,因此銀行對借貸方的還款能力或抵押物的要求亦非常嚴格。而在眾多抵押物之中房地產是風險最少的,因此說香港的銀行業是建基於地產市場,我相信沒有什麼人會非議。而在中小企為骨幹的香港營商環境中,大部份有限公司(法人)的股東與董事均為同一批人士。因此,當一間本身並無持有物業的法人想向銀行融資時,銀行通常要求董事簽署擔保書,即所謂的"All Monies Guarantee",而這擔保書背後的擔保物其實就是這些董事持有的房地產及其他有形資產。從銀行的風險角度來看,透過這種擔保安排,就已經把法人中"有限責任"的意義抹去,亦即是銀行不是借款予法人,而是借款予法人背後的自然人。因此,我們可以指出法人在這借貸關係中並不是處於主導地位,因此由執業會計師出俱的有關該法人的核數報告亦不佔有份量的比重,充其量是討價還價的工具與手段。同樣情況也出現在較大型的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雖然抵押物可能不同,但銀行看待風險的態度是十分之一貫而保守的。

財經市場與信心-
在香港股票市場掛牌交易的公司,十之八九都是僱用俗稱"Big Four"的大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些執業會計師抱怨香港會計師公會並無對這等壟斷狀況作出積極的政策來照顧本地執業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者,但在我看來非公會"不欲"而是"不能"為之。何解?先想想一般公司上市的過程吧。

想像你經營著一盤成功的生意,營利狀況及前景都非常良好。現在你決定了要擴充營業,或許是為了獲更多的利潤,或許是為了獲得規模經濟效益以阻擋競爭對手的進迫,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要進一步融資來取得擴展所需的資金。這時你的友好銀行可能跟你說:上市吧!那上市對銀行有什麼好處呢?好處有兩點,上市過程中的費用收入和用大眾的錢來分散自家的風險!Other People's Money! 好了,你決定要把公司上市,那些投資銀行的代表來跟你約談相關事宜,這時他們也會要求你提供核數報告,交易記錄,稅單等等讓他們評估上市的可行性。可是當他們一看到你公司由甲乙丙會計師事務所所編製的核數報告立即告訴你這份核數報告上不了投行的內部審查委員會。你一臉不解的向他們解釋這執業會計師已經合作多年,銀行也一直接受他們的報告,而且大家之間也沒有什麼不可告人之事等等。然後,投行的人在唇間擠出了幾個冷冷的字:市場信心!更明白的說就是包銷商的信心。於是為了公司的未來發展,你聘請了"Big Four"的其中之一來為你以往幾年的賬目重新審核一次,而那一間甲乙丙會計師事務所就這樣的被遺棄在路邊。

市場信心如何形成並不是本文重點,重點是在上市過程中執業會計師並未獲得決定性的地位,這種現象與產品的同質性有莫大的關係。其實就算是"Big Four",在與投資銀行的互動之中是否處於上風也很成疑問,畢竟手握客戶的是投行。在這個角度看,投資銀行實也是"艇仔"之一。

司法制度-
法庭作為香港社會不論大小事務的最後裁判之處,不要說執業會計師從不是司法制度的一部份,就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布的會計守則在法庭上也沒有什麼分量。終審法院在2013年11月就案件編號FACV23/2012所頒下的判詞中清楚地明確了"Judge Made Rules"這個法律原則是凌駕於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會計守則。而此案亦已成為案例,即公會的會計守則以後在法官面前只聊備一格以作參考。統領數以十萬計會計從業員及學員的守則,就這樣輕輕地被"去勢"了。面對如此裁決,坐擁三萬會員的公會一紙聲明也沒發,反倒是有人組織了研討會來研究該裁決的稅務影響,真讓人汗顏。

從以上三點觀之,社會並未授與執業會計師分配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能力。

產品的同質程度
這一點其實是源於先天性的影響。會計中的最基本的複式簿記本身就只是一種能夠把日常經營活動數字化的工具,但其本身就是一種套套邏輯(Tautology):DEBIT = CREDIT。本質上你不能用複式簿記來証錯或說明什麼,它需要人來演釋固中含意,而為了使不同演釋者不會各走偏鋒,使含意不能比較,於是使用這套工具的規範就出現了。

複式簿記的工作流程本身是一種分類,簿記員就像圖書館人員不停把每一筆資金或借貸,以一致及可預期的準則,分門別類的記在各賬目上,而每一賬目自身又屬於另一更大的分類。以資料庫的術語來就是:BALANCE SHEET及PROFIT & LOSS ACCOUNTS是賬目的集合,而賬目本身則是資金或借貸的集合。這道理同樣適用於CASH FLOW STATEMENTS,COST OF PRODUCTION STATEMENTS及其他各式各樣的報表。只要你明白這個道理,就會了解複式簿記本身只是一種分類規範的集合而已。吾等以此可以說不論GAAP或IFRS或其他世上的會計準則都只是告訴你如何分類就再無其他。那核數是什麼呢?說穿了就只是檢查一盤賬目其中的各賬及交易的分類有沒有犯規,有則改之,無則準之。

在此應該要明確地指出"分類"這種行為絕不是創造性的,因為你不可能透過分類來獲取任何東西。我們建立種種分類規則,希望能夠在這混亂的世界中劃出界限,以使我們較輕鬆地獲取所需;沒有分類規則,我們還是有可能獲取所需,只是沒有那麼輕鬆而已。所以所有人類創造出來的分類,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即是分類是交易費用,而不是租值消散的無效率。

我們現在可以如此推論整個會計行業,包括處於這個行業中最頂層的執業會計師,都是此時此地在特定的條件下的,人類為了規避交易費用所導致的現象。當有更低交易費用的途徑出現時,這種現象將不可避免地被侵蝕,甚至最終替代掉。

其實在本人另一篇拙作中已經指出了執業會計師的出現是為了減低社會整體的交易成本。但於該文中未有明確提出但應要注意的是,執業會計師本身就是交易費用的現象,這個現象的出現是為了減輕社會本身所已經出現的交易費用。換句話說,客觀地從整體去看社會的分配利益機制,就會發現執業會計師是缺少了一個他們獨有而且具決定性的表演舞台;再加上會計的本質,這就印證了社會視執業會計師為手段而非目的。

師爺的消失及艇仔的興起
那上述的結論如何解釋"師爺的消失"及"艇仔的興起"這兩種現象呢?首先要指出的是這兩種現象是一種交替現象,是社會在尋求更低的交易費用的過程中所引發的。有一個有趣而簡單的現象可以說明會計行業的本質使到當中的從業員難以抗拒這個過程:電腦化。相比律師,電腦的興起對他們的沖擊比起會計師所受到的遠為輕微而且緩慢,這是因為會計產品是高度同質化的,而電腦對處理這種同質資訊是非常有效的。即是電腦減低了社會花在與會計有關的交易費用,而由於兩者都是交易費用的現象,當然是較低者勝。

在社會總是尋求更低的交易費用的壓力下,而執業會計師又未被授與任何分配社會資源權力,必然導致整體行業的收入減少。如以電腦取代低級會計人員及直接聘請具專業資格的會計師。而另一方面,執業會計師在面對同樣的壓力下,必然精簡架構,而最後結果就是"師爺"這沒有直接生產力的工種消失或轉型成為生存於內部的"艇仔",當資源分配架構被具體化後,這些內部的"艇仔"對原僱主的忠誠也會消失,因此大家的關係由分擔機會成本變成搶奪有限的社會交易費用。資源分配架構被具體化後的另一後果是造成價格的傳播,使外部潛在競爭得以越過僱佣關係這一障礙來一睹執業會計師的真正價值結構,並針對大家的強弱項來定出具競爭力的定價策略。一方面執業會計師失去了尋找客戶的工具"師爺",另一方面巨大的機會成本使到執業會計師難以親自發掘新客戶,更進一步的是"艇仔"阻斷了執業會計師與客戶之間的扭帶及使其不能從客戶身上尋找法定權力以外的理益。如果整個行業的本質為目的而非手段,則這種爭奪有可能引致租值消散出現而導致公權力的介入。但可惜的是,正如上文指出,會計行業是社會的手段,因此這種競爭只會帶來更低的費用,而這是會受到社會歡迎的,受損的可能只是這個行業內的所有人,而這將不會導致公權力的介入。

"艇仔"這些侵蝕了執業會計師的定價能力的個人或團體,其本身只是社會在尋求更低的交易費用下所引發的現象。其有沒有什麼原罪是是非之議,不同利益背景的人當會有不同看法,但本文只是以經濟學邏輯來推論。如果這一切都只是經濟現象,那我們要問的是:如何才可以扭轉這種現象?這將是下一篇將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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