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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富「1690萬買知情權 ——陳發樹「買藥」記

http://www.infzm.com/content/81756

一個附加條款裡暗藏玄機,導致一筆22億的股權轉讓變成「永遠不能履行的合同」。

兩年中,買家陳發樹一直無法知道這樁交易被卡在哪個環節,直到他將賣家煙草巨頭紅塔集團告上法庭。

這是一樁彙集種種戲劇性元素的疑案,坐在原告席上的是福建首富,對面則是煙草巨頭。因為兩年前耗資22億拍下部分云南白藥股權但遲遲無法交割,陳發樹將云南紅塔集團告上法庭。

福建首富陳發樹是做國有股轉讓的老手,紫金礦業、武夷山旅遊、青島啤酒這些他低價吸納的股票,都曾使得其身家暴增,他也因此獲得「陳菲特」的盛名。不過,這一次云南白藥的購買波折,讓陳發樹陷入股權轉讓的層層雷區。

該案2012年8月23日在昆明開庭,目前尚在等待判決。

附加條款暗藏殺機

「沒想到會在《股份轉讓協議》的一個附加條款上栽跟頭。」

2009年9月10日,陳發樹和云南紅塔簽訂《股份轉讓協議》,隨後一次性把22億元股權支付款打入紅塔賬戶。

彼時,陳發樹旗下的新華都集團上下都瀰漫著一片樂觀和喜悅。當時出任新華都集團總裁不久的唐駿高調宣稱:「整個收購過程,我們只跟紅塔方面見了一面,我花了十分鐘時間讀了一下股權轉讓協議,覺得沒有問題,就讓陳總簽字了。」

十分鐘之內簽訂《股份轉讓協議》,顯然,陳發樹和唐駿過於樂觀了。

「我們沒想到會在《股份轉讓協議》的一個附加條款上栽跟頭,更沒想到裡面暗藏這麼大的隱患。」2012年9月,新華都集團一位負責資本運營的投資經理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這條不起眼的附加條款就是「《股份轉讓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須獲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方能實施」。這裡暗藏一個玄機:如果國資監督機構不批准,即使協議生效,陳發樹也拿不到這些股份。

這一條款最終絆住了陳發樹——兩年後,紅塔辯稱,股權轉讓失敗,是因為上級機構中煙總公司未能批准造成的。

紅塔律師在其後庭審中具體解釋為:「不是不想履約,而是上級未批准實施該合同,我們沒有辦法不執行上級的指示,所以不造成違約。」

事實上,在該協議簽署的第二個月,陳發樹已經開始觸碰暗礁。2009年10月,陳發樹在新華都慈善基金會的發布會上宣稱,將把83億有價證券捐給新華都慈善基金,其中包括云南白藥12.32%的股份。

當時,紅塔高層人士看到該條新聞後反應激烈,立即致函陳發樹,稱該項股權轉讓雖然獲紅塔母公司云南中煙公司批覆,但國務院國資委尚未審批通過,所以陳發樹還不是云南白藥第二大股東,不滿足捐獻條件,捐股無效。

云南白藥隨後也發公告,再次強調「需獲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同意後實施」的附加條款。該公告還稱:「上述股份過戶至陳發樹名下之日起20個 日曆月內不通過任何方式轉讓或委託他人持有、管理所持有的該股份。」這意味著,在國資委尚未批准前,陳發樹不擁有這些股權,不能將股份捐贈給新華都慈善基 金會。

不過,陳發樹彼時仍自信問題可以解決。前述新華都集團投資經理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陳總預計3個月內云南白藥股權便可過戶到自己名下。」

其實不想賣?

「紅塔在云南白藥上的投資收益率,算上白藥十年間的累計分紅和送轉股,大概有15倍」。

事後證明,陳發樹在云南白藥上遭遇了滑鐵盧,這場股權爭奪漸漸演變成長達兩年多的「長夜噩夢」。

數位新華都高層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證實,埋下「國資委審核批准後方能實施」附加條款這一定時炸彈的關鍵人物是云南紅塔副總劉會疆。

公開資料顯示,劉會疆是云南紅塔集團副總裁,同時兼任云南白藥副董事長、昆明製藥副董事長,以及紅塔旗下多家創投公司的重要職務。

一位新華都高層人士對南方週末記者回憶道,當時在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全過程中,劉會疆是云南紅塔簽約代表,股權轉讓協議也主要由他操刀,「云南紅塔轉讓云南白藥股權時需要國資委批准」就是在他要求下寫進協議的。

不過,陳發樹及其團隊並不重視這一條款。前述新華都高層人士也解釋說:「當初我們以為上報國資委審批只是走流程,而且,中煙總公司在2009年1月4日的正式批覆文件也是同意的,我們沒想到國資委會不批,更沒料到中煙總公司會出爾反爾,所以同意了細節條款。」

「現在看來,劉會疆當初在協議中設了一個圈套,我們被耍了。」該高層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紅塔企劃部一位員工則對南方週末記者否認了這一說法,「劉總當時操作轉讓協議時,諮詢了很多法律界和證券界的專業人士,參考了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股權轉讓的法律法規後,才起草協議合同,各項條款均按照相關法規撰寫,並非故意設下圈套。」

為此,南方週末記者致電劉會疆,他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一位與劉會疆關係密切的云南投資界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云南中煙公司下達同意股權轉讓的批覆後,云南紅塔高層內部對賣掉云南白藥股份產生分歧,「劉會疆為首的數位高層其實並不想賣」。

據這位不願具名的人士透露,劉會疆在紅塔集團中是操刀金融資產和生物醫藥投資的核心人物,在劉主導下,紅塔控制了多家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並參股多家生物醫藥公司,「當時云南煙草系統在非煙投資中產生大量不良資產,劉會疆主導的金融和醫藥投資反而回報不俗」。

回報特別驚人的正是云南白藥,如果從1999年紅塔第一次收購云南白藥法人股開始到2008年轉讓給陳發樹,「紅塔在白藥上的投資收益率,算上白藥十年間的累計分紅和送轉股,大概有15倍」。

根據公開資料,2008年云南白藥收入57.2億元、淨利潤4.65億元,收入和純利規模分別是1999年的24.7倍、13.9倍,股價也在這10年中翻了10倍。

「劉會疆與云南白藥管理層的配合也很好,雖然紅塔在2008年已經獲利頗豐,但仍看好白藥,不捨得賣。」這位人士對南方週末記者說。這筆交易得以進 行,是因為中國煙草總公司高層、云南中煙高層,乃至紅塔部分高層,當時出於清理非煙資產的戰略,都有出售白藥的意願。「劉會疆當時處境很尷尬,雖與白藥感 情很好,但在上面壓力下,劉還是成了主刀與陳發樹談判股權轉讓的紅塔方代表。」

「談判時劉會疆提了很多苛刻條件。」新華都一位投資經理對南方週末記者回憶說,比如要求非外商投資企業,提前支付2億元保證金,5日內一次支付22 億元轉讓款,還要求陳發樹一年半不得賣出白藥,甚至只留給陳短短的5天決策時間。「這些條件陳總毫不猶豫就答應了,甚至提前把22億一次性打入紅塔賬 戶。」

2009 年9月10日,陳發樹一擲22億,拍下云南白藥12.32%的股份,當時,他的購入價略低於當時云南白藥的市場價;3年過去了,該投資的賬面價值增長至52.87億,但,拿不到股權的「陳秋菊」只能望股哀嘆。 (何籽/圖)

「1690萬買知情權」

中煙總公司作出否決批覆,耗時超過2年。但這個批覆期限,恰是目前法規的空白之處。

在簽訂股權協議之後,兩年間,陳發樹多次發函催促紅塔辦理白藥的股份轉讓過戶登記,紅塔的回覆很簡單:「正在等待上級單位審批。」

這樣的回覆顯然不能讓陳發樹滿意。按照雙方簽訂的條款,如果轉讓得不到主管機構的批准,「甲方(云南紅塔)應及時通知乙方(陳發樹),並將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且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退還的全部款項之日起解除。」

但兩年間,陳發樹沒有得到通知,他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22億元也沒有退回。

紅塔方面的態度讓陳發樹走上了「秋菊打官司」式的維權之路。陳後來在起訴書中說,「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裡,被告(紅塔)對原告要求履行合同的急切心情不聞不問、不理不睬,在不得不回函時又輕描淡寫,這哪裡是本應模範遵守誠信原則的大型國有企業?」

而在陳發樹焦慮等待的800天時間裡,紅塔方面到底出了什麼狀況?為了知道這個答案,2011年12月8日陳發樹將云南紅塔集團告上法庭。代價是向法院繳納1690萬訴訟費——新華都人士將此形容為「1690萬買知情權」。

「起訴時我們都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審批被卡在哪個環節,直到法院組織質證時,才知道障礙在哪裡。」陳發樹代理律師、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慶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

據李慶律師介紹,2012年3月15日,他在云南高院安排下與云南紅塔方面交換證據,這才發現:云南紅塔上級單位云南中煙早在2009年12月2日 就已向中國煙草總公司上報了請求批覆該股權轉讓的書面請示,而中煙總公司直到2012年1月17日才做出批覆稱:「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 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

也就是說,從云南中煙請求批覆到中煙總公司的否決批覆,耗時超過2年。

但在目前的股權轉讓法規中,對於二次審批的時間期限規定缺失。《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省級或省級以上國有資 產監督管理機構收到國有股東擬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書面報告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但是,當國企與擬受讓方簽訂協議後,國資監督機構批覆的 時限是多少,《暫行辦法》卻未作規定。

有法律人士對南方週末記者指出:「中煙巧妙利用了這個規定上的漏洞,在776天之後才批覆,並無違規。人們只能從道義上譴責這種拖沓、低效的官僚作風。」

而中煙總公司是否是國資監管機構,是雙方分歧之處。由於中國實行煙草專賣制度,中煙總公司與國家煙草專賣局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李慶律師解釋:「在民事訴訟的時候,對方會用其行政身份來抗辯;我們提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時候,對方又說自己是個民事主體。」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陳發樹向中煙總公司「討說法」過程中,這位福建首富也遭遇了求告無門的種種困境。

比如,2012年4月和5月陳發樹分別提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中,國家煙草專賣局回函所蓋公章是「人民來信來訪專用章」——這意味著是把陳發樹依法申請的行政復議和人民信訪畫上等號,輕描淡寫地就打發了。

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也讓陳發樹身心疲憊。據一位與陳發樹關係密切的福建企業家透露:2012年4月兒子的婚禮,陳發樹姍姍來遲;在婚禮現場,陳也是神情恍惚,並未挨桌向客人敬酒;看得出,他還在為官司操心。

觸碰國資流失地雷

中煙態度緣何前後不一?這緣於國有資產流失的舊話重提。

既然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的2009年1月中煙已批覆同意轉讓,又為何在協議簽訂後的2012年1月作出否決批覆?

據云南煙草系統一位退休官員介紹,中煙態度前後不一,緣於國有資產流失的舊話重提。

該退休官員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從2006年起清理非煙資產過程中,出現國有資產流失和行賄受賄貪腐等諸多問題,並在這幾年集中爆發,云南煙草系統也為此引發人事地震,因涉嫌國有資產流失,至今仍有多位煙草系統官員和高管被關押調查。

「因為涉嫌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還鬧出人命。」這位退休官員透露說,鬧出人命的官員就是云南中煙掌管非煙投資大權的投資管理處處長郭洛夫,2009年4月郭在遭到調查後自殺身亡。

據介紹,云南中煙是紅塔的上級單位,所以郭洛夫也是云南紅塔非煙投資業務的直接上司之一,但郭出事與紅塔轉讓云南白藥股份並無交集,而是在興云投資(云南煙草系統另一投資平台)賤賣鹽湖鉀肥股權給廣東華美集團老闆張克強一事中遭到調查。

在郭洛夫被警方調查後,朋友發現他神情異常,並通知他身邊的親朋好友小心照看,但幾天後,郭在其所居住小區的地下室裡用一截電線自縊身亡。

郭洛夫之死在云南煙草系統、云南中煙乃至中煙總公司引發劇烈震動,「國有資產流失」成為異常敏感的話題,這直接影響到中煙對陳發樹從紅塔手中購買云南白藥股份的批覆。知情人士透露,「中煙總公司不敢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沒人敢拍板把股權賣給陳發樹。」

興云投資和云南紅塔,同為云南煙草系統兩大投資平台。在2009年3月,就有多封舉報信檢舉興云投資高管賤賣70億元鹽湖集團股權。與此相類似的 是,在紅塔轉讓云南白藥股權中,也有各種舉報信寄往中煙總公司、紀委等監察機關,甚至在網上流傳。南方週末記者輾轉獲取的一份舉報資料也指稱「紅塔賤賣云 南白藥股權」。

讓各方尷尬的是,云南白藥的那些股份在此後等待交割的兩年裡一直在升值。按照現在的股價,再算上這期間的現金分紅和送轉股,陳發樹購買的 12.32%云南白藥股份如今升值至50億元。一位云南煙草人士也認為:「市值50億的股權仍以22億元賣出,難免會被認為賤賣,乃至被認為涉嫌嚴重的國 有資產流失。」

該云南煙草人士還指出:「中煙2009年初對轉讓白藥股權的同意批覆,出於當時收縮非煙投資戰略調整的需要;2012年的否決批覆,則是從國有資產流失角度考量。這也造成中煙前後態度不一甚至相互矛盾。」

另一位熟悉鹽湖股權轉讓一案的云南法律界人士則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該事件中,多位云南中煙和興云投資高管被抓,受讓方華美集團老闆張克強也被以低價騙取國家財產的詐騙罪起訴,至今仍被關押在昆明看守所。

「從張克強前車之鑑來看,陳發樹拿不到云南白藥股權也許是好事,可以避免日後的牢獄之災,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位法律人士感慨地說。

三個交鋒點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凸顯了我國股權轉讓法律法規的不完善。

目前,陳發樹和紅塔雙方的律師還在對國有資產流失進行激烈交鋒。

對於中煙總公司批覆中「國有資產流失」一說,陳發樹方的代理律師李慶並不認可,他認為,「股價上漲是造成中煙總公司最終否決交易的根本原因,同時中煙也以流失為藉口,逃避該負的法律責任」。

一位研究證券法的法律專家指出,「在股權轉讓中,股價波動引發的國有資產流失,還沒有明晰的法律法規來界定。一般來看,正常的市場波動不能被認作國資流失,因為股價上升或下降屬於資本市場正常情況,簽訂協議時誰也無法準確預判股份的變動情況。」

除了國有資產流失外,中煙公司是否具有「審批權」的問題,成了此案的另一焦點。陳發樹另一位代理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在庭審 中稱:「中煙總公司只有彙總上報權力,而沒有審批權力,財政部才是有權審批本案所涉及股權轉讓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中煙總公司應把此次股權轉讓的報告 上報給財政部審批。」

王衛國的理由,是財政部2004年發佈的《關於煙草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的如下規定:「主業評估價值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多種 經營在2億元以上(含2億元)的,由各單位逐級上報中國煙草總公司(國家煙草專賣局),由中國煙草總公司(國家煙草專賣局)報財政部審批。」

紅塔集團代理律師則引用了2007年6月30日發佈的《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第9條稱,財政部可授權所出資企業制定所屬企業 的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且雙方的協議中沒有約定報批材料一定要上報到財政部,中煙作為云南紅塔出資和上級單位,具備否決此次轉讓行為的權力,無須上報財 政部。

此外,紅塔律師認為,如果逐級部門同意的話,財政部是終極審批人,但如下級部門不同意,就無需再上報財政部。

前述研究證券法的法律專家對此則認為,「雙方律師各自引經據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凸顯了我國股權轉讓方面的法律法規混亂,不同的法規之間相互『打架』,這需要有關部門重新梳理和統一相關的法律規定。」

中煙公司是否成為本案的追加第三方被告,則成了此案的第三大看點。陳發樹代理律師認為中煙的批覆無效,並冒充財政部的審批意見,其行為屬於違約行為,應和紅塔集團一起被列為被告。2012年6月5日,陳發樹就向云南高院提出,追加中煙總公司為本案第三人。

云南紅塔的律師則辯稱,中煙作為被告云南紅塔上級單位,並非簽署轉讓協議的當事方,股權轉讓協議是在云南紅塔和陳發樹之間簽訂的,因此不可能存在違約責任。

對於云南高院是否追加中煙總公司為被告,李慶回覆南方週末記者說:「我們也在等待合議庭的回答。」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李慶坦承很不樂觀,「勝訴很困難,我們有充分準備,如果一審敗訴,繼續上訴乃至申訴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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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基工程(1690,前編號8369)專區

1 : GS(14)@2015-06-21 16:32:13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5060503_c.htm
2 : GS(14)@2015-06-21 18:01:16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3537949
立基工程,ok嗎?
[隱藏]

做地基的
工作環境,人事,老細如何?

發表於 2010-12-8 11:51 PM    只看該作者    分享
回覆 2# 的帖子
Recently, the performance is not so good.

發表於 2010-12-13 10:38 PM    只看該作者    分享
唔講咩位~要我點答你野呀~需知道你既問題係要對應職位同有冇人事黎決定~咁你係度問得都唔方會有人事啦~連另一樣職位都冇叫人點答你=。
3 : GS(14)@2015-06-21 18:01:27

http://www.hktdc.com/sourcing/hk ... 03J1YZ&locale=zh_TW

立基工程有限公司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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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標多數是一百萬左右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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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新中標左幾千萬番來
11. 客戶頗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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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員工愈來愈少...
15. 物業都是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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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鍾育明: 在另一間未來上市的豐展都有職務
17. 譚振忠:1280、390、549、989
18. 霍家誌:8088
19. 梁志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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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GS(14)@2015-06-21 21:02:26

21. 德勤
22. 2014年盈利增45%,至2,380萬,2015年首3月盈利增220%,至800萬,輕債
11 : GS(14)@2015-09-20 01:13:09

招股書
12 : GS(14)@2015-10-01 13:06:25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0930/news/ec_ech1.htm
立基暴挫95%打回原形 17宗高位成交帳蝕逾百萬
  2015年9月30日

【明報專訊】上周五(25日)首日掛牌當日,疑出現錯價交易,令股價一度茘升近60倍的立基工程(8369),昨日再次表演「股價過山車」。該股昨日開市初段一度抽升至8.15元,隨即上演「笨豬跳」,暴跌94.9%至0.255元收市,成交額更急增至逾2.4億元,單日蒸發市值逾60億元。其中僅17宗以近高位8元以上水平成交,已合共帳面勁蝕逾百萬元。

立基工程上周五首日掛牌當日,於收市前出現兩宗分別以9元及14.88元,各掃入1萬股的交易,較配售價0.25元高出35倍及58.52倍,以收市前1分鐘之中位數計算,最終以5元收市。其後,港交所網站披露,接獲一名市場參與者就立基工程的錯價交易申報,由於錯誤致當日3時59分,出現共2萬股、交易價由9至14.88元的懷疑錯誤交易成交,涉資達23.88萬元。港交所(0388)昨日發言人拒絕評論,僅稱「交易已完成」。

股價「跳水」 單日蒸發逾60億

繼錯價交易後,立基工程昨日再次出現大幅波動。該股昨日以4.9元開市,隨即升至8.15元,升63%,為全日高位;惟其後立即「跳水」,插穿配售價至0.231元,大跌95.38%,最終至0.255元收市,跌94.9%;單日蒸發市值逾60.66億元,成交額更由上周五約2100萬元,大增至昨日的2.4億元。

主席身家如南柯一夢

昨日高位追入的投資者,更是焦頭爛額,翻查資料,以8元或以上水平為基準,合共錄得17宗成交,以昨日收市價計,已合共帳面虧損近117萬元。雖然股民傷亡慘重,惟昨日仍有不少勇士入市「博撈底」,收市前錄得逾1800宗成交,成交價均低於0.255元收市價,是吉是凶則留待今日分曉。

至於手持9.6億股的集團主席黃鏡光夫婦,身家亦大玩「過山車」,先由上市前的2.4億元,暴增至上周五收市的48億元,昨日早上更一度漲至78.24億元,收市後回落至2.448億元,猶如南柯一夢。

明報記者 徐寶文

13 : GS(14)@2015-10-05 23:53:31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1005/news/ec_ech1.htm
立基街貨近全數易手 平安中信持倉 上市翌日減逾九成
  2015年10月5日

【明報專訊】上市首日急升近20倍,翌日即狂插94%的「癲股」立基工程(8369),街貨疑經歷「瘋狂過山車」後已全數易手。據中央結算系統(CCASS)資料顯示,立基上市當日的兩大持倉券商平安證券及中信証券,持倉量於上市翌日已大減逾九成。有分析員估計,大戶已沽出了大部分股份,叮囑已追入立基股票的投資者,一定要做好止蝕的準備。明報記者 徐寶文

資料顯示,立基上市當日,存放於CCASS內股份佔總股本約25%,其中平安證券及中信証券的持倉量原為1.64億及1.54億股,相當於持有接近所有CCASS內的立基股份。其後於9月30日及10月2日,平安的持倉量分別減少65萬股及1.50億股,持股百分比降至1.13%;中信証券亦先後減少20萬及1.44億股,持股百分比降至0.74%。與此同時,持倉量增加的有中銀香港、匯豐、國泰君安等(見表)。

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回應本報查詢時指,立基的情況,在創業板以配售形式上市的新股中,是十分常見。他指,一般來說,以配售形式上市的新股,意味股份集中在少數投資者手中,然後於上市後沽售套現獲利。他形容現時的立基已經「散鰦水」,預料未來該股的成交及波幅將會大縮,而股價亦會向低走。

張智威建議現時仍持有立基股份的投資者,若是高位「追貨」的「重傷者」,不妨繼續「獱住先」,待另一波大牛市帶旺創業板股份時,才沽貨套現;至於相對「受輕傷」的投資者,則建議「止血」,散貨離場。

華融國際證券:投資者宜做好止蝕

華融國際證券聯席董事李偉傑則向本報表示,相信中信証券及平安證券減少的股份,為立基上市前的策略投資者所持有,而他們在立基股價較配售價翻了幾倍後沽出,亦屬正常表現,部分股份轉移至「博反彈」的投資者上。不過,他坦言,由於「大戶」現時已經沽出了大部分股份,立基現時的值博率並不高;他再三叮囑「入鰦場」的投資者,一定要做好止蝕的準備。
14 : GS(14)@2016-03-27 23:13:03

盈利降33%,至1,600萬,輕債
15 : greatsoup38(830)@2016-05-25 06:54:20

大股東減持
16 : greatsoup38(830)@2016-08-18 06:23:56

賺1,100萬,2,700萬現金
17 : simon1981(36189)@2017-03-15 00:39:37

如果今次派0.042~咪好高息?定我誤解左
18 : GS(14)@2017-04-14 10:22:55

轉主板
19 : GS(14)@2017-04-17 07:26:29

轉主板
20 : jj169aa(1713)@2017-04-22 22:16:42

唔知轉唔轉到,應該無乜得炒喇,由0.15炒上嚟到最高0.32都有兩倍
21 : 太平天下(1234)@2017-04-23 23:57:17

jj169aa20樓提及
唔知轉唔轉到,應該無乜得炒喇,由0.15炒上嚟到最高0.32都有兩倍


好似收緊了,所以風險大咗
22 : GS(14)@2017-04-25 22:51:34

還是不要做
23 : GS(14)@2017-10-13 03:13:44

again
24 : GS(14)@2017-10-13 03:13:48

again
25 : jj169aa(1713)@2017-10-18 22:24:10

好大機會轉到版smiley
26 : GS(14)@2017-10-19 07:58:02

不知道得唔得啦
27 : GS(14)@2017-11-21 10:31:59

茲提述立基工程( 控股 )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7年4月13日之公告,內容
有 關 向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聯 交 所 」)遞 交 建 議 轉 板 上 市 之 正 式 申 請(「 申
請」),以及本公司日期為2017年10月12日之公告,內容有關申請失效。除另有指
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於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已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9A章向聯交所重新遞交申請。
董事會謹此強調,目前尚未落實建議轉板上市之明確時間表。本公司將於適當時
候另行作出公告通知股東及本公司有意投資者有關建議轉板上市之進展。
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務請垂注,建議轉板上市須待(其中包括)聯交所批准後,方可
實行。目前無法肯定建議轉板上市將獲聯交所批准。因此,建議轉板上市未必付
諸實行。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28 : GS(14)@2018-02-04 13:50:12

轉主板
29 : GS(14)@2018-04-01 22:26:59

盈利增13%,至3,000萬,輕債
30 : GS(14)@2018-09-02 10:45:12

盈利降3成,至1,600萬,2,400萬現金
31 : GS(14)@2019-05-07 09:05:19

配售事項
於2019年5月6日( 交易時段後 ),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根據配售協
議,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而配售代理已有條件同意按竭盡所能基
準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以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155港元配售最多50,000,000股新
股份。承配人及( 倘適用 )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將為獨立第三方。配售股
份將根據一般授權發行。
配售股份相當於(i)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3.90 %,及(ii)經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
擴大後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76 %。
配售事項須待聯交所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
...
進行配售事項的理由
本集團主營業務是為香港屋宇設備工程系統提供各類工程服務。本集團從事屋宇
設備工程,主要有關於(i)機械通風及空調系統;(ii)電力系統;(iii)供水及排水系
統;及(iv)消防系統的供應、安裝及保養。
本 集 團 與 客 戶 訂 立 的 合 約 分 為 兩 類 , 即 (i) 現 有 樓 宇 及 新 樓 宇 的 屋 宇 設 備 工 程 項
目;及(ii)保養、維修及其他服務,主要包括提供屋宇設備工程系統保養及維修服
務以及更換零部件。
鑑 於 建 築 行業 預 期 將 於 不 久 將 來 持續 增 長 且 本 集 團 可 獲取 多 項 商 機( 包 括 長 期 客
戶於最近數月邀請本集團就個別投標價值達160百萬港元的大型項目投標 ),董事
相信透過配售事項進行股權集資將為我們提供進行長遠發展計劃所需的資金,從
而支持本集團的增長。董事認為,配售事項為本公司業務擴展籌集額外資金的良
機,同時能擴大本公司的股東及資本基礎。
董事( 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認為,配售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業條
款訂立,且配售事項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所得款項用途
預 期 配 售 事項 所 得 款 項 總 額 及 所 得款 項 淨 額( 經 扣 除 配 售 事 項 產 生 的配 售 費 用 及
其他相關開支 )分別為7.75百萬港元及約7.47百萬港元。每股配售股份所籌集的所
得款項淨額約為0.149港元。
預期(i)約6.72百萬港元( 佔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約90 % )將用作本公司所獲授新
項目的預 付成本及履約保 證金;及(ii)餘 下部分約0.75 百萬港元( 佔配售 事項所得
款項淨額約10 % )將由本公司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應注意,配售事項須待「配售事項的條件」一節所載配售協議項
下的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由於配售事項未必會落實完成,股東及有意投資者
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有關委任配售代理的關連交易
配 售代 理由 本 公司 於2018 年 8 月 25 日 辭任 的前 執行 董 事黃 志奇 先 生全 資擁 有 。鑒
於黃志奇先生於過去12個月擔任本公司董事,彼為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
的關連人士,而配售代理為黃志奇先生的聯繫人,因此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
此,根據配售協議以配售佣金作為委聘配售代理的代價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
下的關連交易。
由 於 所 有 百分 比 率( 溢 利 率 除 外 )均 低 於 5 % 且 根 據 配售 協 議 應 付 予 配 售代 理 的 配
售佣金少於3,000,000港元,因此關連交易獲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76條項
下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1101

夜期急挫 買家1690萬購太古城 實呎2.23萬 高銀行估價4%

1 : GS(14)@2018-08-17 08:02:48

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5355&issue=20180817
【明報專訊】近日股市大幅波動,惟市場仍不乏買家入市購買磚頭保值個案。港島指標屋苑太古城於周三深夜、即港股夜期一度急插逾500點之際,錄得低層3房單位以1690萬元售出,實呎逾2.23萬元,高銀行估價約4%。此外,南豐將軍澳日出康城全新盤LP6開售在即,帶動將軍澳中心錄得8月份開齋成交,有2房戶於零議價下以755萬元售出,實呎逾1.7萬元。

明報記者 林可為、謝穎怡

在中美貿易戰、銀行相繼調高按息、港股波動等多項利淡因素夾擊下,近日整體二手交投持續淡靜。以被視為屬「樓市寒暑表」的港島藍籌屋苑太古城為例,8月至今僅錄約6宗成交,惟太古城樓價向來堅挺,即使日前夜期急挫,依然有買家「漏夜趕科場」入市。

美聯首席高級經理吳肇基表示,上述太古城海天閣低層H室,屬實用面積759方呎3房連套戶,前臨太古城中心3期,望小量海景,原業主早前放盤叫價1750萬元,見近日氣氛轉靜,減價60萬元或3%後,周三深夜以1690萬元售出單位,實呎22,266元。

原業主持貨4年大升六成

據悉,匯豐銀行網上對該單位估價為1627萬元,意味是次成交價高估價63萬元或近4%。原業主2014年以1048萬元購入,帳面賺642萬元或61%,估計原業主是在股市不穩下沽貨止賺套現。

君臨7000萬沽 實呎6.6萬雙破頂

另市場消息指,九龍站君臨天下3座極高層A室,實用面積1060方呎,剛以7000萬元連車位「賣殼」售出,實呎66,038元,成交價及呎價均創屋苑標準戶新高。原業主於2011年以4100萬元購入,持貨7年,帳面獲利2900萬元或七成。

四小龍本月開齋 碧海2房950萬沽

荔枝角西九四小龍市况淡靜,新近才錄得本月破蛋成交。中原資深分區營業經理鄺嘉樂稱,碧海藍天2座高層F室,屬實用面積499方呎2房戶,原業主減價20萬元或2%後,以950萬元售出單位,實呎19,038元,新買家為外區客。原業主於2007年以330萬元買入,帳面賺620萬元或1.9倍。

買家一筆過333萬購屯市無契樓

「無契樓」亦受追捧,世紀21拍賣部董事蔡漢陞表示,屯門市廣場1座低層H室,屬實用面積342方呎2房戶,承法庭命昨拍賣,開價255萬元,最初每口價加5萬元,甫開拍即獲8組買家出價,到中段調低至每口叫價2萬元,終以333萬元成交,實呎9737元,低正常單位市價約20%。可留意的是,上述單位屬「無契」物業,買家須一筆過付款,故以低市價成交。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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