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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在婚宴上摔倒也要賠”食品安全責任險:風從高層來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4079

近年來一些商業保險公司主動推出食責險險種,但中國食責險投保率低卻是不爭的事實。 (何籽/圖)

作為應對食品安全問題的一種輔助手段,食品安全責任險乃至強制險將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但在各地的試點操作中,卻遇到投保率低,企業、保險公司動力不足的尷尬局面。

在將食品安全責任險列為強制險呼聲日高的同時,學者也對這一過於幹預市場的行為表示擔憂。因為“保險不是萬能的,只是在安全生產、監管到位的前提下保萬一,不能成為代替監管的手段”。

僥幸的代價

徐洪海這個8月過得有點苦悶。

2014年8月1日,上海松江區6家企業一百七十余名員工因出現腹痛、腹瀉等食物中毒癥狀而就醫。雖然大部分就醫者癥狀輕微,但仍有20人留院輸液。而肇事者,正是徐洪海經營的信洪快餐公司配送的盒飯。

徐洪海的快餐店因此被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食藥監局)松江分局查封,在配合調查的同時,還將面臨巨額賠償。

“要是當時買了食責險就好了。”談及將要面臨的巨額賠付,徐洪海後悔不已。

徐洪海所說的“食責險”,指的是2013年9月上海食藥監局松江分局和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農保)合作,針對松江區的餐飲配送企業,試點推出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下簡稱食責險)。

食責險,是指由食品生產、流通、消費領域企業投保,企業及其雇員由於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異物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在保險額度內將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保險。

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要求,將首先以“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環境汙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等為重點”,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實際上,自2012年底以來,上海市便相繼開展了農村集體聚餐、盒飯配送、大型婚宴、白領午餐、浦江遊輪餐飲等多個食責險險種的推廣。

“截至目前,松江區已有四十余家餐飲配送企業投保,區內餐飲配送企業的投保率近90%。”上海安信農保涉農保險部副總經理李威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說。

目前,山東、湖南等地也已啟動了食責險試點工作。2014年8月初,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食品生產企業、乳制品流通企業、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藥店、餐飲服務連鎖企業、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11類單位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種種跡象表明,食責險乃至強制險將作為應對食品安全問題的一種輔助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多樣的食責險

實際上,中國的食品安全險種最初是從農產品安全保障開始的。

早在2007年5月,安信農保便推出了中國首款農產品食用安全保險,並與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國內首張“瘦肉精”保單,為上海近三分之一的“白條豬肉”提供保額達1000萬元的食用安全保障。

從2008年開始,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也推出了主要針對食品制造或銷售企業的食責險。2009年9月,美亞保險公司在國內推出了“食品汙染綜合保險”,即如果其被勒索或所生產加工的食品遭受意外汙染、惡意損壞,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及咨詢費用、召回費用,都將由保險公司負責進行賠償。

目前,食品安全險種已經從農產品、生產加工過渡到餐飲環節。

2013年6月28日,安信農保推出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迄今為止,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累計保單數為289件,保費收入達到300萬元。上海市保監局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提供了一些賠付的案例。

——2013年7月,青浦區某村發生了一起農村集體聚餐的疑似食物中毒案例。在參加自辦酒席後,幾名村民出現身體不適,懷疑為食物中毒,到醫院檢查後證實並非食物中毒案例,最後,安信農保共為5名村民賠付了醫療檢查費用約2000元。

——2013年,長寧區的某大型婚宴飯店投保了食責險,同時附加了經營安全責任險。在一次舉辦婚宴的過程中,發生了新娘在婚宴場所內不慎摔倒而導致婚禮中斷的情況。經查勘認定後,屬於賠償範圍,共為婚宴飯店提供賠償2萬元。

——今年6月,松江區的某盒飯企業在為幾家客戶公司配送盒飯後,約50名食用者出現腹瀉、頭暈等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目前仍在取證過程中,預計共需支付約6萬元的賠付金額。

“目前看食責險有幾大好處。”上海食藥監局副局長顧振華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認為,食責險落實了企業在食品安全中的主體責任,有助於建立企業信用體系;第三方賠付有助於企業規避理賠風險,緩解社會矛盾;另外企業投保也有助於提升消費信心。

2008年爆發的“三鹿奶粉”事件,由於三鹿公司破產,導致受害患兒無法得到及時的民事賠償。 (CFP/圖)

投保率低,動力不足

盡管近年來一些商業保險公司主動推出食責險險種,但中國食責險投保率低卻是不爭的事實。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向南方周末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上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累計保單超過2000張,參保的行政村村委會及合作社超過800家,參保的食品企業、餐飲飯店等超過300家。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投保企業,主要集中在農業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食品生產公司、酒店、婚宴飯店等頗具規模的企業和單位。

實際上,截至到2013年底,上海市共有1619家合法食品生產企業、157家合法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60982戶合法餐飲服務單位。這意味著即使在食責險試點工作開展最早的上海,投保率依然很低。

“保險公司賣保險只是為了賺錢。”這是不少食品和餐飲企業對於食責險的直接觀感。此外大企業認為,如果政府推動食品安全強制險,那麽“被強制”的也只可能是大企業,那些問題頻出又沒有賠付能力的小作坊、小攤販很難“被強制”。

對此,上海市珍鼎餐飲董事總經理韓文有不同的觀點。“保險對於食品企業來說是必需品,在發達國家,不投保是沒有資格做大型餐飲的。雖然費率合不合理值得討論,但投保是企業的社會責任。”韓文反問,“如果企業不投保,萬一出了影響很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賠不起了,那消費者的損失怎麽辦?”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劉鵬認為,食責險投保率低,一方面是由於抱著僥幸心理、不願增加經營成本的食品生產和銷售企業缺乏足夠的動力和激勵機制來自願購買;另一方面,由於我國食品安全事故頻發,食品行業成為一個風險較大的行業,再加上保險業缺乏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需要的專業知識和人才,商業保險公司也缺乏足夠的動力來提供自願性的食責險種。

因此,劉鵬寄希望於將食責險列入強制險推行。

強制險箭在弦上?

劉鵬的呼籲一直在業內存在。雖然近年來食品安全監管、措施密集出臺,但諸如“福喜過期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也一直被保險業內廣泛呼籲。

2008年爆發的“三鹿奶粉”事件,由於三鹿公司破產,導致受害患兒無法得到及時的民事賠償。單純依靠司法救濟來補償消費者,不僅不能很好地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也容易危害到企業和政府的利益,最終導致消費者、企業和政府三方皆輸。

在劉鵬看來,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既可以加強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又可以減輕政府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壓力,還能對食品經營者提供有效制度激勵,最重要的是能夠彌補法律訴訟和政府監管的不足,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尤其是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的合法利益。

不過,目前國內對於是否實施“強制險”仍有較大的爭議。

2013年年底,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曾明確提出“國家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但在2014年6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中,對食責險的態度改為“國家鼓勵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支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而到了2014年8月中旬發布的保險業“新國十條”中,又提出要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以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食品安全問題等為重點,“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對此監管部門大多持支持態度。

“食責險目前是叫好不叫座。”上海食藥監局副局長顧振華坦言,最好食品安全法修訂能為食責險的強制性開個口子,哪怕是允許地方試點也好。“作為監管手段的一種市場化手段,有,比沒有強。”

2013年8月,山東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專門就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推動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做了安排部署。目前,山東省已有6家公司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食責險業務已覆蓋濟南、淄博、濰坊和濟寧4個市,參保單位約600家,累計保費收入約140萬元,為各類餐飲單位、商店、超市等提供食品安全風險方面的保額約8億元。

這最終為許多商業保險公司進軍食責險打了一針強心劑。

泰山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山財險)便看中了這塊潛在的市場。“雖然目前食責險展業成本較高,賠付風險較大,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和政府對食責險的引導和支持,食品企業投保意識會逐步加強。”泰山財險非車險部負責人艾洵飛說。

據悉,2014年上半年泰山財險食責險保費收入較去年同期同比增長近100%。艾洵飛坦言,一旦食責險被列為強制險,則將成為我國未來幾年發展空間最為廣闊的險種之一。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徐曉華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食責險如果被列為強制險,保單數量增加,風險分散後,投保保費將可大幅下降,企業投保成本也將明顯降低;同時由於投保企業增多,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增加,賠付能力也將得到提高。

在將食責險列為強制險呼聲日高的同時,也有學者對這一過於幹預市場的行為表示擔憂。徐曉華提醒,“保險不是萬能的,食責險也只是在安全生產、監管到位的前提下保萬一,不能成為代替監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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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風險》年領高薪也不敵吃上官司 若做不好會被告 要賠巨額、甚至坐牢

2016-06-20  TWM

當外界將獨董視為肥缺的同時,忽略了獨董遭投保中心求償的龐大金額,究竟,擔任獨董有哪些風險與不確定性必須要考量?

撰文•梁任瑋

如果仔細了解擔任獨立董事的權利義務,接任這份工作前,你會有最壞的心理準備。」當外界將獨董視為肥缺的同時,長期代表保護投資人權益的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給了最忠實的見解。

目前,投保中心對公司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包括獨董)、簽證會計師正在進行中的團體訴訟有九十幾件,被告包含獨立董事的有八件,比率雖然不到一成,但這八件被起訴案的賠償金額共二十三.四八億元,金額最高的是陞技(現更名欣煜),被起訴金額高達十一.六七億元。

儘管欣煜的被告之中有公司負責人、董事、獨董,可依「比例責任」賠償,但換算下來,獨董要付出的「代價」仍相當可觀。

代價可觀〉

五百萬求和解 還有人纏訟十年最經典的案例當屬發生在櫃買中心前董事長吳壽山身上的案子。曾在二○○四年至○八年擔任過合邦電子監察人的吳壽山,期間公司爆發財報不實事件,投保中心向該公司及董監事求償一.三億元,在訴訟過程中,吳壽山表明自己曾經在董事會提出質疑,已負起盡責管理的責任,但並未提出具體的客觀證據,本案因雙方不斷上訴,至今仍未全案確定;而吳壽山個人則選擇另一條路——與投保中心和解,也間接承認了他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媒體報導,他賠償了五百七十萬元,才脫離了被告身分。

「在我們求償的案件中,也曾遇過董事被告,為了與投保中心和解,不惜賣房還款的情況,而且金額高達好幾千萬元,」邱欽庭透露,外界只看到獨董風光亮麗的一面,往往忽略獨董若不好好的當,就是把自己推向危險的深淵中。

尤其官司過程冗長,在為期數年的官司過程中,每位被告的獨董都經歷許多煎熬與掙扎。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黃坤鍵說,很多獨董是來自各個領域的大學教授或會計師,他們的生活原本就是相對單純,經濟狀況也只是中產階級,一旦官司纏身,不只要賠上聲譽,還要忍受長期的訴訟過程,打亂原本規律的生活。根據投保中心資料,目前獨董被告最長的官司已打了十年之久。

「一家公司若有心做假帳,連會計師都會被騙,獨董被蒙蔽也不必太吃驚,」邱欽庭說,不能因為獨董被騙就否定他的功能與作為,最重要的是,「獨董不能沒有努力,又不願意負責。」

自保之道〉

記錄或錄音 為努力留下證據「隨著獨董制度上路後,現在獨董在董事會的權力甚至比董事還大,當然責任也不會小,」邱欽庭說。如果財務報表送到審計委員會被否決了,就不可能送董事會,這也是獨董與過去監察人制度最大差別之處,因為監察人是事後查核,而審計委員會是事前就擋住了。

事實上,為了提升上市櫃公司的公司治理透明度,投保中心人員今年也再次以股東身分親赴大立光、廣隆光電、樂陞科技等十家上市櫃公司股東會發言,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在目前外資持股高達五三%的大立光股東會上,針對大立光未採用電子投票、未逐案表決及董監事改選未採候選人提名制三項建言,讓經營階層備感壓力。

因為近年來獨董被告的訴訟案件持續增加,因此有不少學者、企業界人士在充分了解「風險」之後,開始拒絕受邀擔任獨董。一位在零售業輩分極高的教父級人士就坦言,儘管每年不乏上市櫃公司提供優渥待遇,請他出任獨董,但他從不為所動,直接婉拒對方好意,因為「若以獨董薪酬與風險相比,這個工作我扛不起,」他表示。

交大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也說,「在點頭答應擔任獨董之前,先問『你對那家公司了解多少?』」由於目前董事會都有紀錄與錄音,獨董在審計委員會如果對報表有質疑,一定要就你做的努力留下白紙黑字。然而,若以減免責任為目的,在董事會上,對財務報告空泛表示保留或反對意見,而無具體的理由,法院也不會認為其得以減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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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準女婿被外母逼婚玩殘唔結婚要賠1500萬

1 : GS(14)@2016-11-26 13:50:58

杭州上城區法院日前審理一個堪比電視劇的奇情案件,對簿公堂的是陳某(化名)和他的前女友青青、前女友媽媽王某。陳要求前女友歸還屬於他的房子。陳某今年30歲,山東人,個子高樣貌也好,是某名牌大學博士,是一名骨科醫生。2014年,他通過相睇認識有錢美女青青,發展成戀人。但小情侶感情越鬧越差,陳某覺得,在這段感情中,一直都是他單方面付出,青青的態度總是不冷不熱。到今年6月,陳某正式向青青提出分手。這次分手徹底激怒青青的媽媽。因青青家很有錢,青青的媽媽王某很喜歡這個準女婿,也千方百計想他們結婚。王某曾提議把自己名下一套60平方米(約640平方呎)的公寓賣給陳某。陳某湊了70萬元付首期,並貸款120萬元,辦好房產三證。但這套房子一直是王某和她女兒青青居住,但二人分手了,王某迫他簽下一項霸王條約,條約要求陳某:「買房子的時候低於市場價120萬,如果以後賣掉房子,升值部份全部歸王某,而且還要承擔120萬違約金。以及房款都用來購買家具,如果要退房,就把家具退給他算了結。」最誇張的是,條約規定,如果不和青青結婚,就要賠償1500萬精神損失費。王某在庭上表示,她不可能搬離房子,還聲稱房子和她所持有的另兩套房子是連為一體的,根本不能分開。陳某簽下條約後翌日決定報警。在派出所,為了不讓雙方結下「深仇大恨」,他最後選擇放棄報案,但向法院提訴,希望能拿回屬於自己的房子。律師在庭上播放了王某威嚇的一段錄音:「你不簽,我就砍掉你一隻手,讓你做不了手術,我坐牢也不怕的。」前日在庭上,霸氣的王某除了指駡記者,在庭下,更是不停指責陳某虛偽和狡詐。陳則顯得很沮喪,也沒有正面和王某語言交鋒,當談到他和青青感情的時候,更是把頭埋了下去。法庭還沒作出裁決,將擇日宣判。《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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