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宏達電一個三億美元的購併案,竟讓自己市值少掉千億元?更讓人不解的是,一家十年都虧損的公司,為何周永明強勢主導非得吃下它?投資人都想知道,王雪紅與周永明的盤算與布局。 撰文‧賴筱凡、林宏文 七月六日,宏達電花三億美元(約合八十六億元新台幣)向威盛買進一家過去十年都虧損的繪圖晶片廠S3 Graphics(以下簡稱S3),震撼市場。S3的另個大股東是威盛與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投資公司WTI,市場「關係人交易」、「左手賣右手」的罵聲紛紛出籠。 隔日,宏達電股價跌停鎖死,市值瞬間蒸發六○七.五億元,但市場沒有就此縮手,第二天宏達電股價更直接墜落千元之下,兩天合計市值跌掉一○一二.五億元。宏達電花大錢買S3,投資人則直接用股價,對王雪紅投下不信任票。 接著,外資圈素來以看空宏達電聞名的花旗環球證券亞太區下游硬體製造產業首席分析師張凱偉,不顧三天前才剛出報告重申買進宏達電,八日,他再發報告,直接將宏達電的評等從「買進」降至「賣出」,成了宏達電購併S3後,第一個開槍的外資。 一問:為何非得吃下S3? 不少人都納悶,為什麼宏達電選在這時候買S3?張凱偉在報告也質問:「為什麼是S3?」熟知整起交易案詳情的人透露,其實都是為了對抗蘋果。 時間拉回去年三月,蘋果一狀告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訴宏達電的十一款產品侵害蘋果二十項專利;兩個月後,S3向ITC遞狀,宣稱蘋果產品的影像軟體設計Apple SDK開發工具包,侵害了S3四項專利。 當時,業內人士就分析,依宏達電與威盛關係,應是利用S3反制蘋果。果不其然,七月一日ITC初判,蘋果確實侵犯S3其中兩項專利。五天後,宏達電就宣布砸三億美元,從威盛手上買下S3。 市 場批判聲之所以如浪潮般湧出,一來,王雪紅近年來經營威盛績效不佳,轉投資浮濫、虧損難以止血的問題,更是威盛自二○○○年以來就存在已久的疑慮;二來, 二○○○年威盛用二.○八億美元買下S3後,十一年來對威盛獲利貢獻掛零不打緊,頻頻虧損更讓威盛受不了,才會在○五年S3增資時,引進王雪紅個人投資公 司WTI,後續九次增資,幾乎全由WTI出面認購,才讓S3得以存活至今。S3股權也因引進WTI增資後,八成股權從威盛轉自WTI。 翻開 威盛年報可得知,十年S3累計虧損達一一五.四九億元。一家連年虧損的公司,大股東又以王雪紅為主,這也難怪市場會批判宏達電買S3是「關係人交易」、 「左手賣右手」。不過,熟知詳情的人士透露,整起交易案的主導者,從談購併、議價到拍板,都是周永明與威盛總經理陳文琦協商。周永明很清楚,他買S3的目 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專利,他甚至不在乎S3經營是賺還是賠。」二問:為何定價三億美元? 既然宏達電買S3擺明就是為了專利而來,那S3的專利價值高達三億美元嗎?不少市場人士質疑,當年威盛買S3成本不過二.○八億美元,養了十年都賠錢,現在宏達電卻花幾乎是一個股本的價碼買下S3。 儘 管宏達電內部人士透露,三億美元這個價格,其實是由全球最大智慧財產權法律事務所飛翰(Finnegan)鑑價。當時飛翰給周永明的報告裡,價格比三億美 元還高,所依據的也是S3與蘋果的專利訴訟案,雖然那時ITC初判結果還沒出來,飛翰做完鑑價後,認定S3專利價值超過三億美元。 業內人士 分析,今年六月進行專利拍賣的北電(Nortel),也是不堪數年虧損,價值達四十五億美元的六千多項專利,被蘋果、索尼(SONY)、微軟等六家大廠拿 下。「陳文琦大可用公開拍賣方式,把S3專利賣掉,但這對希望拿到S3專利的宏達電而言,卻不是那麼有利。」另一方面,熟知詳情的人也指出,近五年來,王 雪紅以個人投資公司吃下S3增資額度,前後加總達一.五億美元,「當初威盛不堪虧損,根本拿不出錢來增資S3,最後王雪紅只好自掏腰包買單。」只是,威盛 養了S3十一年,始終沒有交出好成績,「不是S3專利、技術不好,是威盛推產品總是慢半拍。」業內人士觀察,若不是威盛需要S3繪圖晶片技術,威盛大可把 S3賣了,結果威盛是空有S3的專利與技術,但產品永遠落後競爭者如nVidia及ATi(後併入超微)。 看在業內人士眼裡,縱使S3部分 專利還授權微軟、索尼,但權利金進帳不多,否則S3也不會連年虧損。所以,王雪紅如今以「成本價」把S3賣給宏達電,更招致批評,「哪有人做不賠本生意? 難道不用為當年決策錯誤負責嗎?」假如S3專利夠好,又是宏達電反制蘋果訴訟的一步重要棋子,那大可用專利授權的方式,為何需要買整家公司? 三問:為何不用專利授權? 張 凱偉在報告裡詳細指明,宏達電已經採用高通的Adreno繪圖晶片,整合進高通的Snapdragon處理器,宏達電實在不需要另一個繪圖晶片的解決方 案,買S3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有利於後續與蘋果訴訟的S3專利。既然如此,張凱偉認為,大可用專利授權來取代買下S3整家公司。 宏達電內部人士解釋,當時控告蘋果侵權的是S3,若用授權方式拿到S3專利,則宏達電無法運用這項專利訴訟的結果,而一旦S3成為宏達電的公司,後續蘋果要談判的對象就變成了宏達電,也會讓宏達電與蘋果的訴訟案,多一項利器。 隨S3與蘋果侵權官司在七月一日ITC初判後,宏達電與蘋果的訴訟案也將在十五日初步審查,宏達電買S3反擊蘋果的態勢明顯,雙方勢必會展開新一波談判。 四問:為何S3只剩空殼? 儘 管整樁交易案背後,出發點多來自宏達電與蘋果訴訟的考量,但不可諱言的是,S3在賣給宏達電後,S3手中二三五項專利劃分給了宏達電,但S3上海研發中 心,與大陸、台灣分公司,都仍然歸屬威盛所有,尤其是S3上海研發中心擁有數百名研發人員,這實在很難說服大眾,宏達電花大錢買到的不是空殼公司。 更 特別的是,威盛雖然高價賣掉了S3,卻仍擁有這些專利的使用權,雖然威盛與宏達電沒有競爭關係,但此項交易案獨厚威盛,讓威盛占盡便宜,也等於是用目前產 業地位如日中天、現金充沛的宏達電,拉抬虧損多年的威盛,對投資宏達電的股東來說,尤其是持股最大的外資來說,恐怕心中仍存有不少的疑慮,難怪會有長期支 持宏達電的外資說,「我們無能為力,只能含淚支持。」事發後兩天,宏達電被加拿大半導體廠Mosaid告專利侵權;十一日,蘋果更祭出反擊措施,再次向 ITC提起訴訟,控告宏達電侵權,雙方攻防戰提前開打。「宏達電已經是全世界第四大智慧型手機品牌,未來這種事只會多、不會少,所以周永明必須想得是長 遠、對宏達電好的策略。」業內人士說,不管是蘋果告三星,還是宏達電告蘋果,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這兵家必爭之地情勢不變,宏達電就會一再成為對手的箭 靶。 在與蘋果侵權官司還沒有結果前,宏達電必然是嚴陣以待,但在此之前,張凱偉認為,宏達電還有個更芒刺在背的對手,就是韓國的三星。 隨著成熟市場的智慧型手機滲透率已攀高,新興市場又因3G基礎建設未普及,在在都讓智慧型手機後續成長動能受考驗,加上三星又立志要坐上Android平台之首,宏達電在挑戰蘋果前,還得先過三星這關。 不 論如何,過去一年對宏達電而言,是最輝煌的一年。但在蘋果侵權官司未了、S3買貴質疑,加上智慧型手機成長動能趨緩,似乎都已經預告著,今年下半年全球智 慧型手機市場將是山雨欲來。而樹大招風的宏達電,肯定是許多大廠欲除之而後快的眼中釘,未來宏達電的路,將充滿更多更大的挑戰。 1分鐘認識S3 Graphics 成立:1989年(1999年被威盛購併,2011年再被宏達電收購) 主要業務:繪圖晶片 主要股東:80%股權為王雪紅投資公司WTI所有,威盛持有20% 過去十年成績:累計虧損115.49億元宏達電、蘋果侵權訴訟不斷! 2010.03.02 蘋果向ITC提告宏達電侵害其20項專利,包含用兩指操作觸控面板2010.05.12 宏達電反控蘋果侵害其電源管理、電源控制等五項專利2010.05.28 S3控告蘋果的影像軟體設計Apple SDK開發工具包,侵害其四項專利2011.07.01 ITC初判蘋果侵害S3二項專利2011.07.06 宏達電買了S3,意圖增加談判籌碼2011.07.11 蘋果再告宏達電侵權2011.07.15 蘋果告宏達電侵權之ITC將進行初判2011.11 S3告蘋果侵權ITC將宣布最後判決 |
| ||||||
在纏訟十多年終於一審獲勝的跨國RCA案件中,最終答辯律師李秉宏,是全台第一位盲人律師。他執業九年多,因視障難有機會站上法庭,卻未因此阻礙他伸張正義,帶著對弱勢更深的同理心,持續發揮屬於自己的亮光。 撰文‧賴若函 「流產後的她,面對喪子之痛,同時也覺得對不起先生和家人,在羞愧中,迎來第二個又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小孩,沒想到,這一切的起因,都來自於RCA(美國無線電公司),她奉獻青春工作的地方……。」這些話說來平淡,但出自一位盲人律師李秉宏之口,話語頓時有了感人的魔力。他與他所代表的四百位RCA職災受害者,同樣奮鬥不懈走過漫漫黑夜,才能看到今天露出的陽光。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拿著導盲杖的盲人律師李秉宏,站在台北地方法院的律師席,緩慢而堅定地陳述他十五分鐘的結辯。他是台灣第一位擁有律師執照的盲人,也是唯一一位執業的盲人律師,而這次台灣最大的職災訴訟案──RCA案則是他手上唯一的訴訟案件。 全台唯一盲人律師 「就算只有一百兩的能力,也要賺一百兩回來?」這場結辯後,纏辯十多年的跨國訴訟案,終於獲得勝訴。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美國RCA桃園廠區,其使用的致癌有機溶劑,導致員工罹癌,原本求償二十七億元,最終判決包括RCA、美國奇異等五家公司,應向四五四名員工及家屬賠償新台幣五.六億元。 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十多位義務辯護律師群中,李秉宏是其中一位,「我相信我不是最優秀,貢獻度也有差,但就是盡力做到最好。」李秉宏以︽聖經︾中一位主人分別交付三位僕人五千兩、三千兩和一千兩銀子得以自由運用的比喻,來表明自己也許不是那個最有能力的人,但是「就算只有一百兩的能力,也要賺一百兩回來。」他說。 由於他的視障背景,對於同樣處在社會弱勢的RCA受害員工有深刻的同理心,所以律師團決定把法官進行終審前的「最終言詞辯論庭」重要任務,交由李秉宏負責。 「人生第一次有自己(在法庭上)的時間,他做得非常好,我聽了都想哭。」RCA一案的主責律師、也曾和李秉宏多年同事的周漢威說,整場辯論,他的聲音好聽、溫和又富有情感,每一句都很動人。 最讓周漢威驚訝的是,當法官臨時壓縮可講述的時間時,早已把PPT內容全都背下來的李秉宏,雖然看不見、卻彷彿看得見一般,精準描述要跳過的段落、跳過的頁面,讓人看見他的用心和專業態度。 「剛開始加入時一片空白,所有的開會、開庭都盡量去參加,就是盡量去弄明白整個事件。」李秉宏說。在當年台北法扶會長林永頌的引薦下,RCA的案子,開啟了他律師生涯的一扇窗。 RCA案牽涉專業複雜,跨國官司耗日費時,還曾一度停擺,○七年,法扶接手RCA案子,加上外界聲援律師,組成十四人律師團專研法律事務,另有顧問團隊,包含法律學者、社團代表如工殤協會、其他領域專家如環境工程和流行病學等、以及紀錄片拍攝者和志工群。○八年加入團隊的李秉宏本來礙於先天障礙,在法扶長期以來做的是法規研究等內勤工作。 點字摸完十四卷卷宗 「不像一般年輕律師會卻步,他總是勇於發言」漸漸的,除了法律問題研究外,李秉宏也開始負責法律訴狀、和其他人演練出庭事宜。過程中讓他印象最深刻的,除了前後六次參與在針對三百多位受害者的大型問卷訪談,還有一次傳喚RCA前員工黃春窈的作證。 「她是鼻咽癌患者,連講話都不清楚,卻願意三次站上證人席,進行每次長達四小時的詢問。」李秉宏說,面對來自被告律師尖銳的詢問,黃春窈拖著病體、一字一句努力回答的場景,烙印在他的心裡,後來才知道,當年有一位RCA的同事在罹癌病逝前,曾表達希望黃春窈代表站上證人席,而她真的做到了,對李秉宏來說,也是一個極大的震撼,因為更深刻感受到自己「不是弱勢者,而且可以幫助別人」。 因早產造成的先天性失明,使得李秉宏只能在強烈的光線中感受到模糊影像,也因此當他在○四年考上律師、成為全台第一位盲人律師後,所走的路也比同業艱辛許多,光是投履歷就多次石沉大海。 就閱讀法律卷宗來說,由於他只能用聽的或用點字摸,需要花上一般人兩到三倍時間,而一般的案子可能連一卷都不到,但是RCA案子的複雜程度,卻讓卷宗多達十四卷,加上閱讀後要摘錄重點的時間,可以想見李秉宏所須花費的心力驚人。 「不像一般年輕律師面對資深前輩會卻步,他總是勇於發言,很有自己的看法。」陪伴RCA受害者走過救濟和法律訴訟超過十五年的工殤協會專員賀光卍說,初次看到李秉宏,看著他篤定的走路姿態、明亮的眼神,並未發現他是視障者,深入認識後,更是看見他歷經挫折後散發出的生命力,對當事人的同理心更強,針對RCA一案討論時的思考點,都讓他深受啟發。 受限視障無案可接 「我決定要放低姿態,有問題就謙卑地多問多聽」在美國有超過兩千位視障律師,亞洲如日本、馬來西亞也都有,但是台灣的環境相對不友善,令李秉宏吃足苦頭。例如法庭中的卷證至今仍採紙本作業,不像美國早已電子化,讓視障者可以方便語音辨識,這也造成李秉宏雖然執業九年多,卻得額外找人力協助電子化,曠日費時,難以接到案子。 對李秉宏來說,如同許多身心障礙者,人生有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熬煉與艱辛,猶記得從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四處投履歷,卻因視障身分無法謀得一職的煎熬,等到○四年進入法扶會,他在第二年遇到一件和車禍有關的法律諮詢案件,當事人詢問一個出庭相關的問題,他卻答不出來;自此好幾年,他心中充滿對自己能力的懷疑,曾消沉一段時日。想要更積極在工作上表現以獲得肯定,卻是更低沉。 「後來我決定要放低姿態,有問題就是謙卑地多問、多聽,也看更多判決書來累積經驗。」李秉宏說,他所面臨另一個很大的挫折,就是錯別字問題,點字學習的是拼音,無法辨認同音異字,讓他所打出的文件都需要錯字辨正,覺得自己給別人添麻煩。 偶然間,他發現注音輸入法有建立詞庫的功能,於是趁著工作空檔,六年來,建立超過十四萬個常用詞彙,《今周刊》記者採訪當下,他興奮地表示,剛剛又建立「心有戚戚焉」一詞,由於詞庫可以匯出,希望建立到一定規模後,能幫助更多有需要的視障朋友。 RCA案子一審判決後,由於賠償金比當初預計的少很多,律師團決定上訴,這也代表李秉宏會持續參與其中,為遭受職災的四百多位員工和家屬發聲。 對於未來,除期許自己再進修博士、踏上教職,李秉宏最大的夢想,還是擁有一個自己的法律事務所,接下更多有興趣的案子,走上法庭為當事人辯護。至於台灣法律實務上所給予視障人士的障礙,他也積極表示,自己正進修外文,希望有更多的機會和各國視障律師交流經驗,例如先前他就曾寫信給日本已執業數十年的足下義樹律師,而對方也給予不少實用的建議,讓他收穫良多。 接受完《今周刊》的採訪,李秉宏隨即要隻身趕赴下一場在公視的錄影,只見他帶著爽朗的笑容朗聲道別,按電梯、叫計程車離開。雖然手拄導盲杖,卻仍能感受到他從心中散發出來的生命力,比許多身體健全的人更有朝氣和盼望。可以想見,這位眼盲心不盲的律師,將在人生和法律專業上,繼續散發屬於自己的亮光。 李秉宏 出生:1979年 現職: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經歷:台北市勞保局財務處專員、 萬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學歷:東吳大學科法所、 台北大學法律系 家庭:未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