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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三十年,我有二十九年在香港。這二十九年也不是隔岸觀火,而是真切的體會。 從開始用手拉行李車,拉着電視機回內地送贈親友,每次回內地都要在回鄉證上登記甚麼牌子的手錶、帶多少外滙券、甚麼型號的相機,一直到在南京見到回鄉探 親的台灣老兵,見到內地開始出現「萬元戶」和之後的暴發戶,到內地同胞從需要香港人扶貧,到他們攜巨款在香港購物「扶貧」。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我都見着了。不但見着,因為我兩地都熟悉,所以對於形勢的發展和位置的轉換,也一直了解得比較透徹。 三十年來,中國一直在轉變,由社會主義走向資本主義,從意識上到行為上,急速轉變。比之西方世界的發展,中國的資本主義發展速度猶如放開了壓住的彈簧,以比誰都快的速度彈起。 二十多年前我在專欄裏寫:影響內地人生活的是香港,影響香港人心境的是內地。 到了今天,這句話只對了一半。香港已經不能影響內地人的生活了,無論是娛樂、文化還是港式生活,對內地人民的影響已經式微。內地人民已建立了屬於自己的時髦生活,燈紅酒綠得比香港更甚百倍,許多港人已經反過來羨慕他們,就像當年內地人羨慕香港一樣。 但是,影響港人心境的,依然是內地。 這一點三十年來沒有改變,而且愈來愈甚。 當然,三十年來,許多港人的心境也變了,尤其是回歸十一年,輸打贏要,要不到心情就差,就埋怨阿爺不打救。阿爺打不打救,都會影響港人的心境。 三十年前,港人沒指望誰來打救自己。在這點上,許多港人也「改革開放」了,「改革」了志氣,「開放」了胃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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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副校長湯明哲(以下簡稱 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當組織面臨改革,需有魄力的改革者進行去蕪存菁,外人比較沒有包袱,可以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但卻有可能對於組織的歷史傳承、 利益糾葛不了解,因此可能事倍功半,改革未能竟全功。您認為,組織改革應由外人(outsider)還是內部人(insider)操刀較好?漸進式好還是 快刀斬亂麻好? 漸進式改革為何引來反撲? 台灣水泥董事長辜成允(以下簡稱辜):沒有漸進式(重複兩次),漸進式的改革就是失敗! 湯:中國人的環境,如果你不是漸進讓他接受的話,不擔心反撲力量會讓你的改革失敗? 辜:我開始變革的時候,引用三句話。「如果你要樹敵,你就變革、改變」、「推動變革的人,絕對不會想繼續待在這家公司裡」,還有管理大師杜拉克(Peter Drucker)講的,「公司存在是為了它的業績」,這代表那時候的一個決定。 之所以武斷的說改革沒有漸進式,是因為我每一次採取漸進式,最後都失敗,因為在漸進式的過程,你給大家的訊息就是——可以不必改。 湯:慢慢來? 辜:沒有時間壓力嘛,你說要改、要改,可是大家想,反正你說慢慢來,就是不必改、不必改,不然就是先改他,不是我。 湯:這樣一來,反而讓反改革的力量集結起來? 辜:對,變革之所以那麼多失敗,是因為CEO、董事長決定要讓它失敗,因為失敗是最容易的下台階。比如說,今天大家是資深經理團隊一員……。 湯:哥兒倆……。 辜:哥兒倆,我們要改革把業績拉上來,可能一開始是可以執行的,但當動到他的舒適圈(comfort zone),問題就來了,大家會覺得說,「欸,你不是說漸進式嗎,為什麼要這麼激烈?反正是慢一點,他們先啊,為什麼要我先呢?」每個人都這樣想,你說這 個改革改得動嗎?改不動,絕對改不動,所以沒有漸進式的,這是一個理由。 第二,改革也沒有分哪一個單位先試的。很多的變革會講說,那個部門先試,成效好的話再擴大,或者說從外頭找顧問公司,那又是傳達怎樣的message(訊 息)呢?大家會想,「看這些人可以玩出什麼把戲,等他們真的成了,我們再來動。」那你覺得改革能成功嗎?所以一樣的,請外面的人來做變革,絕大部分一定失 敗,為什麼呢?理由就是,「讓他失敗,我們就不必改!」 湯:給外人穿小鞋最容易了。 辜:另一個說法是,「我們自己改就好,也不用引進外面的人。我們的人都會進步。」我問你,如果自己就可以改,還要談改嗎?這也不可能改革成功。 一定要大舉撤換高階主管嗎? 湯:這是台泥的經驗? 辜:不是,台泥是我第二個改的,我第一個改的是和信電訊。和信電訊開始的時候很糟,後來我就進去,我說做些比較不一樣的管理方式,二十五個協理以上主管,除了一個人以外,其他二十四個我全部換掉。 湯:你推動改革的方式,就是大幅撤換高階管理者? 辜:因為(改革)最大絆腳石就是你的資深主管。 湯:(笑)是這些人把公司搞爛掉的嘛,所以一定要讓他們走路!你採取的是top down(由上而下)決策,絕對不會問大家說,「我們要不要改革呀,來開個會吧。」 辜:絕對不可能(笑)。 湯:但你快刀斬亂麻啟動變革,卻發生離職員工心生不滿,在股東會拉白布條,甚至把令尊的清譽都扯進來,一定要這麼劇烈嗎? 辜:我覺得沒有更好的方法,只能說這些衝突是一個非常大的遺憾。我在和信電訊做變革的時候,就看到台泥的問題,所以那時我一回台泥,就跟所有的人講,我們應該自我調整,但我那時犯了兩個錯誤: 第一,我讓大家覺得說,我們可以一起改。另外一個就是,哎呀(台泥主管心想),那個辜成允他想自己玩,你讓他去玩就好,都是和信電訊太爛,台泥這邊沒關係……。這就是漸進式走到最後的問題。 湯:喔,你是說在台泥你曾經嘗試漸進式改革,但完全無效? 辜:其實,和信電訊我就嘗試過,台泥、中橡,集團裡每一個公司我都嘗試過漸進式,但是很抱歉,每一次下場不止是失敗,還是慘痛的對抗。 策略、組織、文化和人,改革從哪啟動? 湯:組織改革談四個要件,「策略、組織、文化」,還有「人」,你先改哪一個?還是四個一起動? 辜:在發動改革之前,你一定要先知道,打算怎麼贏,贏的策略是什麼。因為改革一定元氣大傷,如果過程中沒辦法累積小贏的話,是挺不住外面壓力,所以你要很確定那個贏,是能抱住股東大腿的(笑)。 湯:利益外部化,讓股東和董事支持? 辜:你的任務是去除既有利益,是不是?所以一定要把那些利益,轉成股東本身的利益,至少因為你股價有上漲、EPS(每股獲利)有升高,讓他們可以相信你。 沒有一個這樣的策略、邏輯的話,你千萬不要改革,因為你會自討苦吃。所以,基本上人家如果說要做變革,我都會跟他講,你們不要改,除非你有贏的策略,否則 下場一定死得很慘。(笑)。在和信,Hala900(編按:率先推出網內通話零元的資費方案)!就是贏的策略。 接下來,你才需要一個組織和人去執行,最後凝聚一個文化。所以我們現在來講,到第七年,才開始進入到凝聚文化的階段。 推動美式管理,就不講人情了嗎? 湯:華人企業講人情,人情不在裡面嗎? 辜:人情沒有什麼,你要不要競爭嘛?台泥不是一個玩自己老爸口袋裡錢的私人公司,它是一個要對股東負責的上市公司。所以,我會跟我的小孩講說,我很歡迎你來台泥,但是你有沒有能力可以坐到那個位子,要看自己有沒有那個本領。 湯:這樣說是沒錯,但中國人要面子啊,台泥推動美式的績效制度,對你來說似乎沒有調適的問題,反正就是翻臉不認人、六親不認,做不好就給我滾蛋? 辜:當然不可能,這裡是每一個人我們都絕對不放棄,也絕對不手軟。 湯:又不放棄、又不手軟,那你要到什麼時候才放棄? 辜:強調絕不放棄任何一個人,是因為我們都會先給機會。什麼叫放棄?就是他開始發現問題時你不告訴他,或任由他發展,就是不去coach(訓練)。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的行為模式你覺得應該被調整,就要一直跟他講,讓他知道怎樣做事才對,跟著公司一起學習,但若他不改或老跟不上,我們就不手軟;但這個過程我們如果通通不和他溝通,我覺得主管不對。 湯:所以對你來說,裁員砍人的決策,都不存在個人情感的干擾因素? 血腥變革,是為了發掘「隱藏人才」? 辜:這個情感是要怎麼講……,這就是台泥剛開始變革,最艱苦那段路的代價,不是嗎?是非常非常血腥的,或是說讓大家非常非常難過……。 湯:你同意「血腥」這個形容詞? 辜:我當然同意,但回頭來看,為什麼會發生那個事情,就是因為過去我們都太……。 湯:和稀泥? 辜:對,和稀泥。被逼著到最後,我只有兩個選擇,要做一個走入夕陽,或被人家遺忘的公司董事長,反正水泥本來就是夕陽工業?還是發動變革,把它完全反過來? 組織需要變革,就是上、下距離太遠,上情沒有下達,或是下情無法上通,這樣這個公司跟市場也越來越遙遠,經營效率差,之所以會變成這樣,原因就是中間有很 多人在玩所謂時間差、資訊差的遊戲,就是做官,他不做事,這批人一手遮天,然後唬老闆,另一手去嚇唬員工,這層人不被整理,下面的人也就上不來。比如說我 們現在的業務副總,如果按照台泥過去排資論輩等升遷的慣例,他是永遠升不上來這個位子。 湯:因為以前靠年資嘛。 辜:對。絕大部分的公司裡面,都有很多「隱藏的人才」,他們對公司該如何經營也有看法,但卻不敢講出來,我後來才發現,事實上這種人很多。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公務員裡面臥虎藏龍的多得不得了,他只是沒有把那個精力放在上班而已。 如何把外來人才化成改革助力? 湯:(笑)是啊,高考進來的呀,每個人都很優秀。 辜:所以如果你讓他們知道說,他們一定要把他們的精力、能力發揮在公司的事情上,然後他們也真的願意這樣做的話,喔,那個力量才是真正的大。所以很多人誤以為,變革就是找會念經的外來和尚來做,不是,他們的比例事實上是非常低的。 我引進外面的人,其實是給台泥的人一個非常重要的示範,讓台泥的人知道這世界上還有一種animal(動物),是用這樣的方法做事,觸發他們去想,「咦, 我們從前這樣做事是對的嗎?」然後,原來台泥的人只要願意這樣做,都受到了肯定,整個公司的人就開始想,「咦,如果我也來改,那是不是也可以受到肯定?」 只要你也肯定他,他就會改,所以那個真正的力量才會產生。所以,真正變革的力量是來自內部質變,而不是從外面找一堆人來改。 湯:這有點像韓國三星(Samsung)的做法,它在二○○○年網路泡沫之後,找一批海外的韓國人回來,三年後這些人全都走了,他們留下的是IBM、英特爾(Intel)的做事方式。這些人走了反而更好,因為下面開始有些人往上走了。 辜:事實上我們就是這樣子的經驗。 怎麼讓老臣停止對抗、平和離開? 湯:畢竟,對CEO來說,砍人還是很難的事情,尤其台泥是一個老公司,這些老臣甚至是從小看著你長大,今天你要把他砍掉,情何以堪?他會不會去向你媽媽告狀? 辜:當然去向我媽告狀,還去我爸爸那邊告狀哩!(眾人笑) 我對他們說,到後面喔我們只會越來越辛苦、越來越難看,每次開會大家總是吹鬍子瞪眼睛,幾十年的交情為什麼要搞成這樣子呢?以後連朋友都做不成,何必呢?於是就提一個package(報酬)請他離開。 湯:所以當初處理老臣,都是你自己跟他們說? 辜:對,都是我自己跟他們說,我一個個跟他們講。最後都是最親近、最死忠的那批人在跟你對抗,很多還是我老師,提拔我長大的。 湯:這真的很難……。 辜:有時候講到真的是眼淚鼻涕一大堆啊,但是就是這樣講啊……(感慨)。 湯:你哭還是他哭? 辜:當然是我哭啊,因為很難過嘛。 湯:你做完變革,會不會覺得手上都是沾了血? 辜:沒有。就是編《台泥五十》的時候(指著桌上的書),我跟我父親講說,按照台泥現在的情況,我不覺得我們還有五十年。我到底是要為台泥的股東負責,還是為現在這些老師們負責?我到底是要為那些年輕、以後要進台泥的人負責,還是這些等著要退休的人負責?就這樣。 我要強調,CEO的責任不是砍人,而是要保護員工不被砍,不要被股東賣掉、被競爭對手砍……。 結論:台泥變革面對的是典型中西方管理文化的衝突,東方認為組織改革最好採取漸進式水到渠成的方式,西方認為要採取震撼療法,台泥的案例似乎證明在沉溺在 人情至上文化裡的公司,最好的做法還是震撼療法。而且是由內部人操刀的震撼療法。能在短短七年中將公司市值增加一倍,台泥讓我看到,西式管理思維在傳產老 企業實踐的希望。 |
http://www.yicai.com/news/2010/12/619998.html
策突围
2003年5月19日,北京,“非典”流行,街上人流稀少。
上午10点,中南海国务院第三会议室。椭圆形的会议桌边,围坐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黄菊,以及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阎海旺、财政部时任部长金人庆,正在筹建的中国银监会“候任”主席刘明康等。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从包里拿出一叠文件,说是文件,其实只是一摞打印好的PPT报告文稿,每份文稿只有19页幻灯片。
一同前往的,还有时任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央行研究局局长谢平。
这次会议颇不寻常,以往的国务院汇报工作,早在头一天就将汇报材料递交秘书局,并转交到国务院领导手中,这一次,显然参会者们在开会时才拿到材料。
据说这份PPT共19页,每一页均文字寥寥,提纲挈领地描绘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代价、资源运用、操作过程、配套措施及操作风险等。
据熟悉当时改革情况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直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以此为蓝本进行改革后,才把这份PPT文件中的操作部分,真正形成文字稿。
正是这次汇报,拉开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一次最彻底改革的序幕。据一位参与改革思路设计的人士对记者评估,当初设计的方案,有70%~80%以上都得到了实现,“这在中国三十年的重大改革中已属不易”。
据一位了解“5·19”汇报的人士回忆,整个汇报是按照这份PPT的顺序逐页进行的,首先就对这次改革的“宏观理解”做了说明。该部分开宗明义提出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是最大的金融风险,其财务重组涉及重大资源运用,其规划是央行各项工作五年规划及政策取向的先决条件”。
之所以称“先决条件”,因为四大行资产规模占当时银行体系约70%,如果不良资产不解决,运营机制不理顺,央行的货币政策就无法传导,国民经济运行就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
实际上,到2002年下半年及2003年初,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已广受海内外关注,国际上有影响的财经媒体,均对这一问题做了报道,认为巨额不良资 产将对中国经济的增长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有的甚至提出中国国有银行“在技术上已经资不抵债”的判断。在2003年初,国际著名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将中国内地 银行全部评为垃圾级。
中投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汪建熙对记者分析,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并无太多选择,只能前行。
以资产规模计,银行业在中国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七分天下,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又是银行业的中坚,四大行问题不解决,中国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就始终存 在,日本和亚洲金融危机中的东南亚国家就是前车之鉴;其次,虽然当时资本市场已经过十多年发展,但资金配置功能仍微乎其微,银行业仍是资金配置主渠道,四 大银行又占其半壁江山,因而国有银行体制机制性问题不解决,中国资金配置的整体效率就很难提高,也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发展速度,以及市场经 济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以不良贷款为例,单依靠商业银行自身加以解决,并非完全不行,但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如果按商业银行经营最好的年份算,不良贷款的消化估计至少要8至10年。环境的变化要求中国必须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对记者分析,“一方面,2006年年末,中国外资银行人民币市场的准入将进一步开放,外部竞争压力加剧。 另一方面要考虑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
根据入世协议,中国银行业将在五年过渡期后,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中国银行业必须做好准备迎接竞争。
因此,早在2002年2月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前,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已下定决心,提出要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在这次会议上,银行改革被定为接下来金融领域要解决的重要事项。
2003年3月,国务院新老领导班子完成交接,对银行改革重任就落在了新的领导集体肩上。据记者了解,在新老领导集体尚未正式交接之际,新一届“候任”政府领导就提出,希望以央行为首,尽快草拟一个改革方案。
2004年3月14日举行的“两会”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表示:“这次改革是背水一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资源突破
决心已下,但资源从哪里来?成为摆在改革决策者们面前的重要难题。
一些研究人士认为,到2002年,要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8%的国际标准要求,必须要动用大约1万亿元的资金。
困难重重之下,在改革的设计工作中,首次提出了三个资产负债表——国家资产负债表、财政资产负债表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的分析框架。
实际上,这也涉及改革的资源调用问题。在财政资产负债表下,当年可动用的财政资源极其有限。
经过1994年财税改革,虽然中央财政税收一直以高于GDP的速度在增加,但到2003年前后,GDP虽然超过11万亿元,但年度税收也仅占GDP 的12%左右,且一直处于财政赤字状态。在1998年,财政已经通过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形式,充实了四大银行资本金,但至2002年已被侵蚀殆尽, 从财政角度看,也不愿再填补这个“无底洞”。
在国家层面,当时可调用的“国有资产资源”,也即国家掌握的国有企业股权。据一位金融系统高级官员向记者透露,利用国有股资源充当改革成本,在当时已被考虑过多次,但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尚未进行,二级市场条件也很差,这条路在当时走不通。
除此之外,还有央行的资产运用,即 “央行再贷款”,但再贷款当时已经做过很多,约束性偏弱,再贷款无法转化成股权,并不能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对四大国有银行做根本性的改变。
此次改革设计提出了动用央行外汇储备的思路,并经多方案比较后提出“倾向”选择此方式。这一创新思维,突破了以往充实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模式,并给当时国有商业银行重组找到了“资源”钥匙。
到2002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2864.1亿美元,而且每年还以百分之几十的速度增长,实际上到2003年底,中国外汇储备就达到了4032.5亿美元,年增长40%。在中国贸易顺差不断增长情况下,外汇储备还将不断增加,这为银行业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然而,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窟窿较大,动用外汇储备这一资源,是否可完成全部银行的重组?而通胀压力是否会限制这一模式?
设计论证时也对此进行了分析,认为 “整个过程未伤及财政”,也“较少伤及外汇储备”。其“限度在于释放通货膨胀的调控能力”,其中有利条件是:当时有“较低的基础通货膨胀率”和“较多的通货膨胀调控工具”。
改革设计中也提出了通过加强对冲手段来防止货币供应量的超常增长:在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的同时,央行使用特别准备金,要求被注资的银行将资金存回到央行,央行同时付息,并逐步结汇。央行将视通胀的情况放宽回存和运用对冲手段调节。
这一设计的艺术性在于,通过多年平摊,将注资产生的货币供应量扩张平滑地逐步释放,以降低可能的通货膨胀压力。
经过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亚洲各国刚刚开始复苏,中国也刚摆脱通货紧缩,2003年的通货膨胀水平还非常低。据记者了解,周小川行长在 “5·19”汇报会上分析说,就给银行系统注资而言,通货紧缩比通货膨胀的时机更好。而一旦低通胀时期过去,熨平注资带来的通胀因素也就基本消失。
在这份文件中,也对今后几年造成通货膨胀条件的应对给予了足够重视,特别标明对“通货膨胀调控主要在于政府事项的优先度摆放”,要进行“专题汇报”。
据记者从汇金公司了解,目前通过注资带来的通胀压力释放已基本完毕。
改革风险
改革方案没有回避此次改革的风险:除了通货膨胀环境风险外,内部运作风险和外部审计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也是顾虑所在。
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在于,如果注资之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仍可能再次陷入高不良贷款率甚至资不抵债的境地,也就意味着改革失败。
根据央行系统参与改革的人士表示,在设计改革方案时,也分析了当时进行国有银行改革重组的外部环境。从外部看,商业银行重组改革后,也已具备了日后可持续的运营环境。
设计论证中也做了宏观上的和制度上的条件分析。宏观分析认为,按照中国经济的规模和发展情况,未来数年,中国经济仍保持较高增长不成问题,这就为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如果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不出大问题,不良贷款率不会再次无节制地增长。
为了给银行提供几年休养生息的机会,设计论证时分析认为,央行可适当提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基准利率,并使利差能够覆盖当前的业务成本和平均风险损失还应略有余地,使得银行财务状况进一步得以改善。
据参与此次改革设计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允许此利差存在的现实条件是,当时在拉动GDP的投资、出口和消费三驾马车中,消费占比很低,而国民储蓄率又过高,防止存款利率过高,可以降低居民的储蓄意愿,进而将储蓄资金转化为消费,也促进直接融资渠道的加快发展。
据一位银行系统的高级官员表示,在之前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银行系统承担了大量的输血责任,当时四大行的不良贷款大量来自国企改革行政干预。这次银行改革,一定程度上要反哺银行体系。
或基于改革风险的复杂性,对银行改革的先后顺序,改革方案提出“两家并行较好”,以防止一家试点可能出现意外。率先被选中的是建行和中行。
设计的情景分析以资产质量相对最好的建行来展开,认为建行需要用150亿美元注资(实际上,在实施过程中,建行重组动用外汇储备225亿美元,比当初设想增加了50%),加上上市融资及发行次级债,可使建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0%。
情景分析中动用外汇储备注资“运作的实质”。以建行为例,注资后,“在央行口头指导下,可逐步在银行间市场卖出外汇换取人民币,”其“实质效果是央行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并创造了投资渠道”。
改革设计时认为,建行在重组后,如果国民经济不出现意外的增长危机,每年可创造净利润200亿~230亿元人民币(重组第一年的2004年底,建行 净利润就达到了490亿元,到2010年上半年,建行净利润已经超过700亿元),其中50亿元用于分红,央行通过持股所得分红支付给建行特别准备金利 息,其余150亿元作为公积金,以赶上保持建行资产扩张率,使资本充足率不会下跌。
汪建熙对记者表示,对商业银行改革的进程拿捏相当复杂,要考虑到紧迫的时间,同时也要考虑到国民经济能否承受完全市场化的银行体系,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度,就是怕如果几大行同时市场化运作,国企的竞争力如差距太大会承受不了。实践中,多数国企还是很争气的。
争取支持
在重组计划中,资产质量相对最好的建行、中行就需动用外汇储备各150亿美元,同时启动中行、建行两家试点,则至少动用外汇储备300亿美元,已占2002年外汇储备超过10%,这需要极大的政治决心。
因此,“5·19”汇报前后,也即改革方案的酝酿、协商阶段,部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成了重要环节。
本次国有商业银行重组,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财政部。国有商业银行原属于财政部出资,1998年财政部又向四大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在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之时,必将冲蚀财政部的出资。财政部的态度至关重要,是否会有人批评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2003年初,周小川和时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及常务副部长楼继伟保持密切沟通。
央行方面提出,在这次改革重组中,不用财政部出钱,希望财政部能够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案。而财政部方面也了解国有银行的积弊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当即也表示支持。
有了这些沟通,财政部将继续向商业银行支付发行2700亿元国债的利息,并继续担保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向四大行发行的8200亿元债券。
改革方案对上述需要财政的配套政策安排,均有提及。一位金融业人士表示,可见改革设计中的一些规划,已经在之前寻找到了解决路径。
除了寻找改革的资源、相关机构支持外,动用外储,还需要考量法律程序问题。一位金融领域的高官对记者表示,任何决策,都需要法律程序正当性的支持,这在中外都是一致的,只不过中国的表现形式可能不同。
为此,在当年8月中旬,国务院领导布置,将这一改革的设计由央行进行法律沟通,征询了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周正庆及人大预算工委副主任苏宁等人的意见。
同时,国务院法制办亦对注资问题进行了法律研究,并得出结论:设计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
在没有法律障碍之后,这一改革动议也就顺利向前推进。
2003年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同意了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汇报,同时决定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黄菊牵头成立国有独资商业 银行改革领导小组并任组长,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任副组长,周小川任办公室主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央行,主要承担这次银行改革的执行任务。
第二天上午,这一改革方案也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批准,改革方案被正式确定执行。另外,这一注资方案的酝酿始终被置于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和讨论修改之中,当年被正式通过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也明确地简述了这一改革的决定。
10月19日,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建议设立投资公司方式完成注资:即由外管局设立投资公司,受国务院授权进行资本运作的投资公司。
2003年11月22日,经总理温家宝,时任副总理黄菊、吴仪等国务院领导分别圈阅同意,汇金公司成立。
国际上,央行官员在2004年初参加国际清算银行1月份的会议时,还就改革的部署,向时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及巴塞尔委员会主席等人进行了说明,以期得到国际金融界的理解。
在当时,美国和欧洲都认为中国自己搞不好银行体系,劝说中国应该引入外资银行,并聘用既有国际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最后依靠国际资本市场的规则和力量达到规范运营。
除了基本采用后面两条建议外,这次改革摒弃了依靠外资机构来重组国有商业银行的方式。
从2003年的PPT 到随后启动的新一轮银改,一方面试图在财政资源之外另辟蹊径,并最后体现在动用外汇储备上;另一方面则是做实出资人,避免因财政注资导致的出资人实际缺位现象,从而使公司治理落到实处,这体现在后来汇金的成立和运作上。
如今再看2003年方案的实际运作,以外汇注资为突破口,以汇金为平台和抓手,则重组、股改、引进战投和上市四步紧密衔接,次第敲响,财务重组和制度建设齐头并进,节约了时间成本,规避了风险窗口,充分体现了“在线修理”原则的妙用。
未竟之局
正是这次改革,彻底改变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改变了国有股单一的股权结构,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并用国际资本市场规则持续地规范银行的运作,持续创造盈利能力。这也奠定它们能持续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和基础。
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深知,其任务不只是工农中建四家的改革,后来加进了交行、广发行和光大银行等,更重要的是闯出一种重组的模式。
更为直接的作用是,这次改革为中国整个银行体系带来了相当大的改革红利,激活了银行业价值。至2007年,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上市,受到了投资者热烈追捧。粗略估算,这次改革为中国银行业增值约2万亿元。
此次改革重组,还开创了一个新的维护金融稳定的路径,央行动用资源重组问题金融机构。这一实践在本次金融危机中被各国广泛采用,央行在维护金融稳定上的作用突显。
一位参与此次银行重组改革的人士回忆本次金融危机,以及当年银行业改革的经验,认为改革应该立足于本国,而且必须早改;改革的路径要与国际接轨。
从当初的“隐患重重,技术已经破产”,到今天市值跻身于国际前列,踏上改革“不归之路”的金融家们在欣慰之余,亦深感责任与压力的重大。
周小川认为,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还有许多大关要过;郭树清亦有同感,他将改制上市视为“现代银行制度在中国的初步建立”。多位银行业权威人士强调, 此次改革起始于精心设计的制度框架,而更为深层的银行及金融改革既涉及制度设计,即厘清政府与市场、银行的关系,也涉及治理结构的深化和完善。其间既蕴含 着老问题,也警示着新问题,这些构成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形似神不似”的复杂内涵。
可以说,完成银行改革的未竟之局,既在银行之内,更在银行之外。中国商业银行深层次改革能否成功,有赖于中国金融体系更深层次的变革,当然更取决于改革者的政治智慧与改革力量的互动。
(本文为《财经》杂志供本报独家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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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过“制播分离”试点打开的广电事业机构转企改制“破冰”之旅,突然掉头。细心者发现,事隔一年多,广电总局新旧两位新闻发言人的主调已发生了明显转向。
2009年9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公开表示,整体制播分离、转企改制将是此轮广电改革方向。2009年9月26日《文化产业振 兴规划》(下称《规划》)出台,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出版发行单位转企改制和兼并重组,加快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抓好党报党刊发行体 制和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等。市场的关注与热情被空前激活。
随后的2009年、2010年是广电系统热闹非凡的两年,上海广电和湖南广电改革迅速行动起来,江苏、深圳等各地广电也蠢蠢欲动。
然而,2011年1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广电总局新任新闻发言人吴保安在总结2010年展望2011年时,突然一百 八十度大转变,不仅只字未提“制播分离、转企改制”,反而态度强硬地强调,电台、电视台在改革中,“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不允许搞整体上市,不允许搞频道 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吴保安同时强调,电台、电视台作为党的重要新闻媒体和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必须坚持事业体制,坚持喉舌和公益性质,坚持以宣传为 中心。
接下来向左,还是向右?广电似再度迷失改革方向。
摇摆20年
本刊记者根据公开资料详细梳理后发现,在过去20余年来,广电行业便一直走着这样一条时而向左、时而向右的摇摆之路,这使得整个广电产业发展远远滞后电信业,更严重桎梏了广播电视内容的创新与成长。
广电集团实施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最早可追溯至1985年,当时上海广电局在电台、电视台内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97年上海广电局成为中国 广电系统首家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人和管理者。在这之后的20多年,伴随着改革的争议,广电主管部门对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的要求时紧时松。
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 发[2001]17号文件)规定,我国广播电视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并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宣传业务与经 营业务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
但这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思路,一方面造成了事企不分、政企不分,另一方面遭到了体系内部分声音指责电台、电视台过度商业化。
最大的一次转折发生在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新旧班子交接之际,总局新规称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原因是作为喉舌性质的电台、电视 台组建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容易与社会上一般理解的产业集团的概念相混淆。今后只允许组建事业性质的广播电视台或总台;此前已经成立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 团,可以将集团改为总台;如果要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就一定要把“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新的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至此,已进行五年的事业体制框架内的 广电集团化改革宣告结束。
一位广电人士称,解决政企不分的路径就是局台分离,这与事业单位企业化并不矛盾,而解决“事企不分”的根本则在于市场化。上海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完成了局台分离,湖南广电直到2010年初才正式完成局台分离部署。
2004年的新规颁布之前,中国电信行业已打破垄断,初步形成竞争格局,到2004年更在互联网的推动下突飞猛进,而广电则在新规的约束下收回 了迈向市场化的关键一步,未能及时解决“四级办”条块分割的局面打破自身区域垄断,也错过了电信高速发展赶超的时期。不过,虽然是走回头路,一些地方抓住 其中关于“经营性资产剥离”用语模糊的漏洞,仍在试水企业化。
湖南广电便是典型。湖南广电的体制改革迄今已历经三轮。始自1993年的第一轮改革,成就了湖南经济电视台,也是后来湖南卫视多档火爆全国的综 艺节目创意之源;第二轮改革,以2000年底组建全国第一家省级广播影视集团为标志,各自为战的湖南广电各单位在“湖南电视台”旗帜下统一了“番号”。随 后却因市场不利、激励不足遭遇了连续两年的收支不平衡。
在上述广电总局新政后,2006年,时任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董事长的魏文彬提出要在集团推行第三轮体制改革,确定了“从体制内走出去,从国内走出 去,市场主体立起来”的“两走一立”目标,但后来的几年进展缓慢。表面上,湖南广电是在具体如何改、分或合等问题上左右摇摆,实际上是在等待广电总局高层 拍板,等待广电改革整体机会的成熟。
最终,广电总局在2009年明确了制播分离、转企改制的方向后,湖南广电才在2010年6月形成“整体分离,分拆上市”的思路(参见本刊 2010年第27期“芒果未到成熟时”)。其时,湖南广电紧随上海文广宣布整体启动“制播分离”,成立芒果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芒果传媒),将广电的经营性 资产以及非新闻类等节目制作和广告经营均剥离到芒果传媒公司。在此之前的2010年3月,湖南广电旗下电视购物频道“快乐购”以公司化为核心,通过快乐购 物有限公司引入弘毅投资、中信产业基金和红杉资本三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引资人民币3.3亿元。这也是中国广电体系内第一次如此大规模引入PE投 资,并计划短期内上市。
湖南广播电视台台长兼芒果传媒董事长欧阳常林,曾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信心满满地说,他对事业编制没有兴趣,更愿意做公司化后的董事长。新成立 的芒果传媒上市路径将暂时不考虑整体上市,而是将成熟资产分别独立上市,但最终这些独立上市的资产总和相信能实现1000亿元。
这也是从2009年开始逐渐成型的以上海文广为代表的主流“制播分离”思路。上海文广的制播分离转企改制思路被认为是最适合在全国推广并复制的模式,是一次打破广电铁板的“破冰”之举。
根据2009年上海文广改革方案,频道频率管理、宣传内容编辑、播出管控、新闻节目制作等部分业务保留事业体制,更名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同 时,将允许制播分离的节目制作和广告经营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剥离转企,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组建成立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0月21日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传媒集团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宣布制播分离、转企改制。与此同时,上海文广旗下“第一财经”借道宁夏 卫视正式登陆卫星,类似擦边球的形式,开创了广播电视台跨区域整合的先例。同期湖南广电也承接了青海卫视内容制作与经营,江苏等省也期待以此为契机,获得 更多上星机会。
一个细节是,这次改革在宣布之初被叫做“整体转企”,后被低调地改为“转企改制”。但上海文广改制最引人关注之处在于,借制播分离改革之机,上 海文广——中国第二大电视传媒机构,完成了企业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也为未来进一步实现引资、上市等资本运作打开了通道。随后的第一财经引资,以及2011 年1月11日文广旗下新媒体公司上海百视通借壳上市都是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广电总局的新表态将蓄势待发的地方广电变成了搁浅在沙滩上的鲨鱼。这一系列改革尝试未来将何去何从?一位资深广电系统人士在看到广电总局最新的 “三不”表态后称,一会要求事业机构企业化,一会不允许企业化,让人云里雾里,可以预见的是,在这种左右摇摆的思路之下,广电系统未来的业务整合与发展将 更加混乱。
急刹车背后
无论是上海文广还是湖南广电的制播分离转企改制,都是在非新闻类频道非公益类节目商业化运营和公司化管理上探索新的路径。这并非新政,此类规定 一直都存在。尤其在过去因为坚持电视台公益和宣传中心性质,很多地方广电不得不走“以网养台”的道路。但在广电探索改革的路上,适当放宽,或者以擦边球的 方式不断深化的企业化被当做一种市场化尝试,过去多年并未被强令禁止。
这次吴保安的表态正好发表在三网融合试点推进的关键和复杂时期。对此,接近三网融合专家小组的一位业内人士称,面对来自电信行业的强大竞争,广 电主管部门一直强调要牢牢掌握播控平台,并试图以此在三网融合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次新的转向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这种控制,但直接指向的是广电系 统内部长期存在并部分实施的“台网分离”改革。而“台网分离”却已是三网融合最后保留的一线竞争空间(参见本刊2010年第25期“三网融合最后空 间”)。
广电内部对于“台网分离”的发展方向一直都存在分歧,尤其在三网融合政策推出之后。最初提出“台网分离”本意也在于要打破过去“以网养台”的格局,增强广播电视台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与电信运营商竞争能力。
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电视台近年来的大跨越发展,有线网的收入来源仅剩对异地卫视收取“落地费”,对当地节目则大多无偿传输,甚至还为 本省与外省的卫视对等落地埋单,而广告费用主要由台收取,有线网获少许分成。虽然现在很多区县级广电仍存在“以网养台”,但在三网融合政策出台后,有线网 更站在了与电信竞争的最前台,这使得“台网分离”的反对声此起彼伏。
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过,意味着内容服务和集成播控牌照只能授予电视台,这使得有线网与电信网以平等身份面对电视台的核心播控资源展开竞争。有 趣的是,电视台也更乐于与技术和市场化水平更高的电信网展开合作,IPTV即是明证。浙江华数总裁励怡青就公开呼吁应该正确定位台网关系,网台的分离不利 于广电产业的发展。
据本刊记者了解,工信部将国务院对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批文下发后,电信各大企业都展开了相关研讨,正将台网彻底分离作为最后的突破口,探索未来与广电有线网的竞争格局。
一家国有电信公司的省级负责人称,试点方案对于“播控权”归属进一步细化,首次明确显示了广电有线网公司并非掌握播控权的主体,也明确了“台网 分离”的最基本原则。但广电必须进一步进行“台网分离”的改革,厘清广播电视台与广电有线网之间的股权关系,有线网不能既是竞争主体,又扮演监管者的角 色,这样只会权责不清,职能混淆。
对此,上述广电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广电行业原本就应该让电视台根据市场原则平等选择传输网络。他同时认为,即使让广播电视台完全恢复“公益性”,广电网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以网养台”的历史,这源于广播电视产业近年来的持续发展,更源于广电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广电如果希望通过掌握播控平台核心资源,就达到可以随意切断与电信进行的商业化合作、切断在市场化领域探索的目的,这种想法并不现实,也与三网融合的本意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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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一大鮮為人知的業餘愛好為水彩工筆,其作品常在銀監會職工才藝大賽中展出。而月底即將付印的銀監會2010年年報封面,即 來自於劉明康的水彩作品。
不過,金融業界更為關心的是,劉明康心目中勾勒的銀行業「十二五」改革願景,又將以何種機制和力度去推動其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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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界更為關心的是,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心目中勾勒的銀行業「十二 五」改革願景,又將以何種機制去推動其實現。王宙/CFP |
近日,銀監會政策研究局副局長龔明華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表示,銀行業「十二五」規劃將涵蓋眾多重要機制的建設,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 的市場化退出、存款保險制度的適時推進、審慎推進綜合經營試點、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探索、存款人保護機構設置等主要內容。
「十二五」期間銀行業改革的規劃綱要,將體現在中國銀監會編制的銀行業「十二五」規劃和央行編制的金融業「十二五」規劃銀行業部分,前者基本定 案,後者還在制定之中,向相關部委徵求意見即將截止。
參與金融業規劃編制的央行一位司長透露,「十二五」初期較為迫切、也有望獲得實質性進展的事項包括:存款保險制度、包括退出問題在內的農信社改 革、建立宏觀審慎的管理框架,以及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等。
一位受訪銀行高管認為,兩項規劃重點的重合,一則因為改革進入深水區,一些緊密聯繫的根本性難題不能不突破,再則因為國務院曾給相關部委下發過 《當前金融領域的若干重大課題》,涉及前述命題的研究部署。
不過,多數與規劃落實相關的受訪者對於上述前沿命題的看法,至今未達成充分的共識,這意味著「十二五」期間仍將經歷艱難的探索。國務院發展研究 中心研究員吳敬璉3月20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所有這些改革都需要頂層設計和實施方案,而不是零碎、個別的政策調 整。
退出機制探路
「無論是存款保險制度,還是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近期都沒有時間表。」一位接近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直言,此事「十分重要,但尚未破題」。
龔明華對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十二五」期間,將進一步完善監管法規體系,包括有序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退出機制建設。
龔明華表示,需要構建系統、合理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法律制度,從高風險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早期干預、強制關閉、重組、破產等方面明確監管機 構、司法機關的職責和手段,以及債權人和債務人各自的權利義務。
事實上,由於缺乏一套法律框架和司法制度,及配套的監管框架,令問題銀行的清算重組過程變得非常漫長。
海南發展銀行13年來仍在清算過程中。「從保護債權人利益角度,沒有走破產程序這條路。」一位海發行清算組的有關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
這是中國金融史上第一家被行政關閉的商業銀行。該行於1995年8月正式開業,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 集團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等在內的43個股東。銀行是以兼併了五家信託投資公司,並向全國募集股本的方式設立的,後來由於兼併了海南28家大多資不抵 債、經營不善的農信社而陷入絕境,並最終爆發了支付危機。
對於處置問題銀行時的市場退出效率如此低下,世界銀行東亞和太平洋金融發展局首席金融專家王君指出,目前在處置問題銀行的思路上,監管部門是按 照「誰的孩子誰抱」這樣一種處置方式,「只能是權宜之計,很難實現有效率、低成本的重組問題銀行。」
亦有銀行高管悲觀地表示,「目前我們只有政府,沒有市場,何來市場化的退出機制?」
他認為,只有政府和市場的職能得以真正的界定與劃分之後,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場化退出機制。
前述接近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也認為知易行難:「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退出是一攬子複雜的系統性工程,既要明確退出的法律框架,又要對退出後不 良資產的處置做出妥善安排,還要與地方政府協調,共同進行債權人的資產保全。」
他並稱,過去幾年,監管當局對於問題金融機構的風險化解和處置問題十分關注,在這類機構的資本補充、風險化解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他介紹了在這 些工作中的一個切實體會:風險能否順利化解,與地方政府是否充分重視與配合密切相關,如果地方政府能夠認識到轄內金融機構的安全穩定對於地方經濟發展的積 極作用,「事情就比較好辦」。
2005年,銀監會依法撤銷了青海省格爾木市區八家嚴重違規經營、資不抵債、救助無望的高風險農信社。這是建國後首次農信社被集體撤銷事件。 2007年6月,銀監會再次行政撤銷已經存在52年的新疆哈密市四家農村信用社,這些信用社同樣是因特大經濟案件造成嚴重資不抵債,原網點被哈密市城市信 用社接管。
參與處置相關事件的監管人士表示,存款類金融機構的處置必須慎之又慎。「如果僅保全部分存款人的利益,就會導致存款人因為擔心其信譽而將存款大 舉轉移至大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如果全面賠付,國家又面臨極高的成本。」
存款保險待考
「在探索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退出機制時,一個不容迴避的制度安排就是存款保險制度。」一位資深銀行人士直陳,其核心要義在於,建立市場化的 風險補償機制。
不過,這一制度在國內遲遲難以推出。
接近貨幣和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透露,當前存款保險制度推進的主要難點在於,如數量眾多、問題重重的農信社改革還遠未能宣告成功,此時推進存款保 險,「只怕會平地起波瀾」。
前述央行人士認為,讓該退出市場的機構倒掉,但是不要連片倒、集中倒,儘可能讓倒掉的時間延長,風險平穩過渡。
目前,無論是存款保險制度還是《金融機構破產條例》仍無明確的時間表,前者是後者的先行條件。
早在2007年6月,新修訂實施的《企業破產法》已為市場經濟中競爭淘汰的企業提供了可遵循的法律框架,但金融機構並未納入其中。國務院要求對 金融機構的相關破產辦法另行制定,而至今《金融機構破產條例》仍未推出,主要原因就是存款保險制度一直沒有設立——去年,央行已將存款保險機制的方案上報 國務院,但目前何時推出仍無時間表。
2010年初,國務院曾決意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命央行牽頭制定詳細方案。按照央行的方案,金融業中最為孱弱的農信社將全部納入存款保險制 度。
截至2010年末,全國共組建農村商業銀行84家,農村合作銀行216家,農信社近3000家。銀監會近日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 末,全國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總額已突破10萬億元,總體各項貸款餘額、總資產等數據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的農行相近。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農村合作金 融機構整體薄弱的資本實力和管理水平。儘管近年風險狀況已大為改善,但截至2010年9月末,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商業銀行監管標準,平均資本充足率 為7.2%,距離最低8%的資本監管要求仍有差距。
近年來,根據農信社機構數量多、差異大的特點,銀監會構建了分類監管體系,把農信社分為好、中、差三大類,比如好的一類機構標準是不良貸款率在 5%之內,各項監管指標達到銀行業通行的評級標準二級,對於農信社來說,這一門檻已經相當高。目前經營狀況較好的農信社有幾百家,不到總量的十分之一,大 部分在東部江浙地區。
前述接近監管部門的權威人士透露,「十二五」期間,存款保險制度能否突破,與農信社改革能否到位休戚相關。
在存款保險制度難以破局之際,銀監會在銀行業「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加強存款人保護」,並擬成立存款人保護職能機構,這一機構職能更多體現在保 護存款類金融消費者權益。去年以來,貨幣和監管當局都曾先後傳出,有意成立專門的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設想,但目前均未成行。
前述銀行高管直言,由於此事涉及眾多部門的利益,「好多部門之間有分歧,恐怕成立不了」。
接近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表示,從大的範圍看,已經有消費者協會;就金融行業看,「一行三會」也都負有監管職責,都將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為題中應有 之義;而且已經成立了行業自律性的銀行業協會,所以並不缺少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機構,再成立新的機構恐怕是多此一舉。在他看來,更為重要的是如何將消費 者保護落到實處,而非成立更多的行政機構。
雖然受訪央行與銀監會人士認為,市場化退出機制和存款保險制度主要針對中小銀行類金融機構,但在《當前金融領域的若干重大課題》中,「完善市場 退出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及「對金融消費者服務和權益的保護」問題,被放在了「加強對金融機構綜合經營和『大而不能倒』金融機構的監管」課題中。
業內分析人士指出,這顯示,市場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及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在初期主要涵蓋小型機構,但最終還是會與大型機構直接相關的系統性 風險防範問題緊密聯繫。
填補監管空白
「不管給不給牌照,我們都要做。」工行有關人士私下表示。近日,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到,工行已向證監會表達了做投行業務的強烈意願,證監會 持保留意見。而工行認為,綜合經營是銀行發展的重要方向,是應對未來挑戰的變革之舉。建行在未來發展中期規劃也明確表示,「商業經營和綜合經營並重」。
「綜合經營可以試,但並非大面積普遍地推開。將允許有條件的銀行做符合自身特點的探索。」龔明華介紹說,商業銀行的綜合經營在「十二五」期間, 仍將處於試點階段,要個案審批報備。
龔明華表示,此輪國際金融危機的一個教訓就是一些國家和金融機構過早地拆除了銀行、證券、保險業之間的「防火牆」,使得危機發生之後,風險迅速 地傳染、放大。
而危機後各國對此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如大力加強對系統性風險的監管、強化對大型複雜金融機構的並表監管、限制銀行從事高風險業務(「沃爾克規 則」)等。
也有銀行家直言,上世紀90年代,商業銀行就曾涉足投行、保險、信託等領域,除了侵蝕銀行自身資產,並沒有產生所謂的「協同效應」和「肥水不留 外人田」的好處,卻背負了巨額的不良資產和風險。「當前基本的經濟、法律、人文環境與當時仍處於同一歷史階段,不應舊瘡未癒,新瘡又始。」
如果綜合經營的邊際收益無法超過相關行業的平均收益,而徒然增加經營風險和監管成本的話,就不如專心恪守本業。
基於這一設想,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接受專訪時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規定要求試點銀行所投資對象的資本回報率和資產回報率在一定寬限期後,應 高於或至少達到商業銀行良好經營的平均水平,並高於其所在行業良好經營的平均水平,否則要主動退出相關投資行業。這一綜合化經營試點主動退出機制目前已經 被寫入了監管部門在下一階段銀行業改革發展的工作重點。
有負責風險管理的大行高管坦承,商業銀行從事綜合經營實際能夠達到的利潤水平,短期內恐怕難以達到監管要求,而證券業務要與商業銀行的決策體系 共存,也面臨不小的難度,「將來究竟是監管放寬標準,還是商業銀行知難而退,仍需拭目以待」。
一位銀行高管表示,在防範綜合經營風險方面,中國的主要漏洞是存在監管空白。他舉例說,經營文化的不同導致國外銀行過早的拆除了防火牆,但國內 銀行內部的銀行和證券、保險業務機構「掐都掐不過來」,「防火牆『好』得不得了」。
如《當前金融領域的若干重大課題》所指,中國近年來金融監管有了很大進展,但主要側重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對宏觀經濟及金融體系整體風險的 監測、評估和管理相對薄弱。
對於完善金融監管協調,一些監管機構內部提到的一個政策建議是:由國務院牽頭,「一行三會」參與,成立一個金融監管協調機構,如金融穩定委員 會。知情人士稱,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各方均意識到,風險鏈條之長,傳染之快,超乎想像,單一機構想要及時獲取全面的信息以採取應對措施,存在很大的困難。 因而歐美國家都在探索成立金融穩定機構等對系統性風險加以監控。
他認為,在分業經營的現狀下,「一行三會」的監管格局基本能夠有效實施分業監管,但對於一些跨業、跨境業務的監管,仍存在空白。上述政策建議正 是基於這一現實提出的。
不過接近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表示,目前由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牽頭,「一行三會」參與的國務院金融「旬會」,在發揮監管協調作用方面起到了十分重 要的作用,只要「旬會」制度可以固定下來,大部分問題都可以通過這一機制協商解決。
利率市場化慢跑
「為何我們對綜合經營如此看重,是因為利率市場化大勢所趨。」一位大行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如是說,在利差收窄、盈利空間縮小之後,商業銀行需要 借助綜合經營來擴大收入來源,而且客戶也由此需求。
一位參與編制規劃的銀監會官員表示,「十二五」期間,中國銀行業面臨的外部挑戰之一即是來自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這也是當下外界對銀行業的前景和 估值陷於悲觀的一個重要因素。
目前,各界比較認同的一個基調是,「十二五」期間,利率市場化會逐步推進,但整個商業銀行的全面利率市場化仍待相當長的時間。
一位央行官員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利率市場化,起步有戲,但全面推進恐怕不可能。」他並稱,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過程,必須充分考慮中國 的國情,而不能簡單照搬國際經驗。目前在中國,貸款的下限和存款的上限仍處於嚴格管制狀態,
該央行官員認為,必須正視「國企為主、政府投資衝動不減」的特殊「國情」,選擇合適的路徑。在存款利率方面,他認為可以「先長後短」,先放開長 期存款利率,限制一年期的存款利率,而將活期存款利率作為最後一道防線,以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計成本地高息攬存。
而在貸款利率方面,他建議要「先短後長」,當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衝動不減,商業銀行紛紛將政府融資平台,長期貸款當成「大爺」,如果此時 放開長期貸款利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的增長將會更加變本加厲。
事實上,監管部門也注意到了商業銀行在中長期貸款方面存在較多風險隱患,不少銀行的中長期貸款比例達到60%至70%,有的甚至高達90%,而 這些貸款的寬限期動輒在十年以上,兩屆政府任期內都無需還本,其道德風險和不確定性不容忽視。對此,監管部門將在未來通過一系列監管指標的設計加以規範。
亦有銀行高管表示,在人民幣存在國內國外兩種不同利率的情況下,必然存在套利行為,只有價格統一的情況下,才能真正實現徹底利率市場化。前述央 行人士指出,在金融業「十二五」規劃中,縮小在岸、離岸市場差距、加快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將迎來大發展。
本刊見習記者楊娜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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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司法體制改革,是中央確定的重要司法改革任務。2011年新春剛過,鐵路法院檢察院的改制已悄然啟動,各有關法院、檢察院落實2010年 12月中編辦和兩高三部聯合簽發的《關於鐵路法院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鐵路司法體制改革步入實質推行階段。目前,上海、北京、南寧、鄭州 等一批鐵路法院、檢察院,相繼按照相關文件組織實施改制方案。
這次改革,是從根上改,質上改,要把鐵路法院、檢察院從鐵路企業中剝離出來,使之成為獨立於鐵路系統的專門法院,整體納入國家司法體制。兩院人 員不再是鐵路員工,集體納入國家司法人員序列,物資、經費全部納入地方,實行屬地管理。這對於確保法檢兩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維護社會主義 法治的統一和尊嚴,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鐵路司法改革經歷了漫長歷程。早在「文革」結束後,鐵路司法隨著司法體制的恢復而設立之初,其存廢問題就存在爭議。梳理這30多年來的爭議和變遷,有助於為當下的改革釐清方向。
爭議源頭
考慮到鐵路是全國的大動脈,又具有運輸的跨區域特點,1953年,中國借鑑蘇聯模式,成立了鐵路運輸法院,專門審理鐵路沿線刑事案件。在機構序列上隸屬司法部,並未歸鐵道部管轄。當時鐵道部門還歸軍隊管理。
1954年憲法頒佈,按照「一府兩院」設置,人民政府和法院、檢察院設立。又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設立軍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水上運輸法院等專門法院。鐵路運輸法院設立基層法院、中級法院兩級,歸鐵路系統管理。
1957年,在左傾思想幹擾下,很多法律制度,包括律師制度都被取消。當年8月,國務院56次會議通過《關於撤銷鐵路、水上運輸法院的決定》,9月將已經建立的19個鐵路法院撤銷。這並非意識到鐵路法院的獨立和公正性問題,而是當時法律虛無主義思潮影響的結果。
「文革」結束後,隨著司法體制的恢復,1979年7月出台的《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條規定,設立包括鐵路運輸法院在內的專門人民法院。1980 年,司法部和鐵道部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聯合發出了《關於籌建各級鐵路法院有關編制問題的通知》。1982年7月9日,「兩高三部」(高法、高 檢、公安部、司法部、鐵道部)發佈《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辦案中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建立了三級鐵路運輸法院和鐵路運輸檢察院。
當時就有人對此提出異議,認為在鐵路系統建立司法機構很不嚴肅,審判權的公正性受到影響,不符合法治原則。但是,這種反對意見還比較微弱,沒有形成主流意見。當時正值嚴打,鐵路作為治安重災區需要重點整治,需要加強打擊,反對建立鐵路司法的意見沒有佔上風。
恢復後的鐵路法院在職能和機構序列歸屬方面有了較大變化,擴張了案件的管轄範圍,增加了民事和經濟審判功能。而原先的鐵路法院只承辦鐵路沿線的刑事案件。此外,還增設了高級法院,由兩級升為三級,使整個鐵路法院系統在司法體系中的地位得到提升。
這時的鐵路法院和鐵路檢察院在業務上由「兩高」進行指導,管轄權還是歸鐵道部,當時增設的鐵路運輸高級法院就設在鐵道部。
與此同時,1983年9月,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人民法院組織法》,刪去了「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水上運輸法院、 森林法院、其他專門法院」(第二條第三款)的內容,將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中的「專門人民法院」修改為「軍事等專門法院」。也就是說,鐵路法院從此失去了設 立的法律依據。
這實際上反映了當時的爭議。一方面,「嚴打」等需要加強了鐵路司法的地位;另一方面,在修改法律的時候,又取消了設立鐵路司法的明確依據。
1987年,「兩高」發佈《關於撤銷鐵路運輸高級法院和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有關問題的通知》,撤銷了設在鐵道部的鐵路高級法院和鐵路檢察院。這 是一個折中的方案。其背景是,有意見提出撤銷全部鐵路法院和檢察院。當時討論中提出分兩步走,先撤高級法院和檢察院,因此「兩高」出台了這個通知。不過, 這個「兩步走」的意見沒有見諸正式文件。後來並沒有繼續撤下去,而是保留了基層和中級兩級鐵路司法機構,這種格局一直沿襲至今。其中的主要阻力是,鐵路部 門不同意撤銷。
由此可見,鐵路司法的存廢一直存在爭議。鐵路司法的人財物都受制於鐵路部門,幾乎不可能保持獨立審判,司法權力的部門化現象,受到很大非議。儘管阻力重重,但改制必須進行。
阻力來自何方
上世紀90年代初,全國人大、最高法院啟動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時,就試圖對包括鐵路法院在內的專門法院進行改革。當時有主張保留的,有主張全部撤銷的,還有主張保留一級的。
後來的研究結果是,對專門法院總體上保留建制,通過人、財、物關係的剝離,擺脫有關部門的控制。按設想,專門法院經費由中央司法財政統一劃撥, 幹部由最高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但因涉及諸多原因,改制方案的草案經過20多稿後擱淺,整體性的大規模改革沒有了下文,而是決定成熟一個解決一 個。例如,對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法院和檢察院的法律地位,1998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設置人民 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決定》,給予了初步解決。
1999年10月,最高法院在第一個五年改革綱要中,對包括鐵路法院在內的專門法院的體制,提出逐步改變「由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企業領導、管理的 現狀」。2001年,中央有關司法改革的文件亦指出:「逐步理順設在鐵路、林區、農墾等人民法院的管理體制,合理調整機構佈局,清理整頓現有人員,將人員 編制納入國家司法體系統一管理」。
同年6月,最高法院副院長沈德詠在全國十四家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體制改革研討會上說,鐵路法院管理體制不順,一直是圍繞鐵路法院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但由於鐵路歷史長,涉及面廣,數量多,人員也多,因此體制改革會更加複雜更加艱巨。」
解決「部門、企業辦法院」問題,是上一輪中央司法改革任務之一。這項改革從2004年開始,由中央政法委牽頭,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中央司改 辦等幾個機關配合調研、協調。當年12月,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提出了「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初步意見」。2004年,最高法院第二個五年綱 要也明確提出,要「改革現行的鐵路、交通、民航、林業、石油、農墾、礦山等部門、企業管理法院人財物的體制」。
2003年,鐵道部出台了《關於推進鐵路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再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嘗試將公檢法機關、醫院和學校等單位剝離出鐵路系統,交由 地方管理。但是,到目前為止,醫院和學校等的剝離早已結束,而鐵路公檢法的改制還未完成。這一狀況主要和改革的動力有關。對於鐵路系統來說,醫院、學校等 主要是負擔,但公檢法等機構,則主要是權力。
由於各方的權力和利益博弈,改革一拖再拖,難以推行。2009年出台的《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司法改革綱要(2009-2013)》,未見鐵路法 院改革方面的表述。同年7月,中央出台正式文件,要求當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務,但時隔近一年,具體的改制依然沒有實質性進展,到底如何改,也未見公開的徵求 意見和信息披露。
改革的困難就在於,所涉及的複雜利益格局如何平衡,鐵路部門是否願意放棄權力,改革轉制後人員安排、經費保障等諸多方面如何解決等。有關部門一 直不肯放棄自家權力,是改革中最大的阻力。這也是這項改革橫跨2004年和2009年兩輪中央司改週期,遲遲不見具體動靜的重要原因。
鐵道部雖然只是國務院的一個部門,但鐵路是國家的交通大動脈,涉及到穩定,要改變非常難。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中,設立了集公路、航空和水運的大交通部,但鐵道部仍獨立存在,就可見一斑。
改革「兩步走」
這些年來,社會上不斷呼籲改革,歷年的全國「兩會」,都有代表委員建議廢除或改革鐵路司法,以防止司法權力的部門利益化。2005年,江蘇省高 級法院院長公丕祥、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何素斌等104名人大代表提出提案,建議立法禁止在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法院、檢察院。2006年,全國人 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長李道民和32名人大代表提交議案,建議取消鐵路運輸等專門法院。2009年,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高院院長張文顯等人建議,盡快將 鐵路、林業、農墾等法院一律納入國家司法體系,與部門、企業徹底脫鉤。
與此同時,從2003年以來,先後有多位公民和律師,在涉及鐵路案件訴訟失利後,紛紛將矛頭指向了訴訟糾紛的裁判者本身,以公民建議等方式向全 國人大多次提出撤銷鐵路司法的建議。例如,2009年4月,曹大和被捆綁致死案宣判,綁死曹大和的列車長黃建成獲輕判,社會上對鐵路法院合法性的質疑繼續 升溫。當年6月,16名北京學者、律師、記者聯署將《關於對鐵路系統司法權進行違憲審查的公民建議書》提交全國人大。
可見,改革勢在必行。目前改革的方向已經明確,問題是具體如何改,當下的主流意見是保留鐵路司法建制,但要脫離鐵路系統,理順關係,納入國家統一司法體制。還有一些意見主張改革一步到位,即鐵路法院體制不僅脫離鐵路系統,也要獨立於地方,成為真正的鐵路專門法院。
我個人基本支持後者,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改革可以分兩步走,先將鐵路司法從鐵路企業中剝離出來,納入國家司法體制,人財物交地方管理,這只是第一步。
司法改革既要打破部門化,也要打破地方化,待條件成熟時再進行第二步。鐵路法院要獨立於地方,設三級,由上而下自成體系。例如,在首都設立鐵路 高級法院,中級、基層法院按照鐵路局、段分佈領域設立,法院人員由全國人大授權最高法院任命,司法經費由國家財政直接劃撥,司法行政和審判監督統一在最高 法院,使之成為名實相符的專門法院。
而且,在管轄範圍方面也要調整。鐵路法院只負責鐵路沿線的刑事案件,可以包括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但純粹的民事案件,不應該由鐵路法院管轄。
如果鐵路司法改革,在去除司法部門之外,還能在打破司法地方化方面有所建樹,或許還能為整個國家的司法體制改革開闢蹊徑。比如,司法機構設置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將有助於保障司法權力的獨立公正行使。
張泗漢為國家法官學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263795&time=2011-05-29&cl=115&page=all
中國鐵路改革進度慢,過去多被歸咎於改革的決心不夠大。其實,鐵路改革緩慢的原因,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由於其難度大;而改革難題的核心,在於鐵路產權關係的特殊性與處理的複雜性。可以說,對鐵路產權問題的認識深度,決定著鐵路改革的方向與進程。
鐵路產權關係特殊性
公益性、網絡性、共享性以及自然壟斷性等技術經濟特徵,決定了鐵路產權關係的特殊性。
鐵路作為典型網絡型產業的特點包括:固定基礎設施網與移動載運工具以及客貨運輸對象之間不可分離的強關係;強大的運輸能力與相對分散且不均衡的運輸需求之間的關係;顯著的運輸密度經濟與網絡幅員經濟要求;多部門聯動合作,以及嚴格的作業流程與時空精準性要求等。
其相關產權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設施共享與過軌運輸。由多個企業共同利用線路、場站和其他設施設備,並分享同一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在鐵路產業組織結構中十分普遍。而隨 著鐵路重組導致行業內企業數量和形式的增多,設施共享所引起的產權關係正在變得越來越複雜。另一方面,運輸產品本質上從起始至終到的完整性要求,時常會超 過鐵路企業在空間分佈上的邊界,導致車輛或列車在企業之間跨界過軌運輸。鐵路效率的提高,要求在設施以及設備的共享與適當的產權制度之間找到平衡點。
二是運行指揮權。運行指揮權是鐵路最重要的生產指揮權,也是最重要的核心控制權力,它不但對運行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也對鐵路線路、機車車輛和其他主要資產的能力分配和實際利用產生決定性影響。各國鐵路企業歷來都主張擁有自己線路的運行指揮權。
三是開放路權與鐵路企業邊界的調整問題。開放路權更多地是指強制承擔的義務,規定鐵路公司必須允許其他企業利用自己的線路設施。
國鐵系統產權關係現狀
在中國鐵路行業中,以鐵道部作為國家出資人代表投資形成的國鐵系統居於絕對主導地位,同時鐵道部又是鐵路的行政主管部門,因此鐵道部集鐵路資產 所有權及行政管理權於一身。在現實中,鐵道部在鐵路產權配置中所擁有和支配的程度,又遠遠超過其出資者代表及行政主管部門身份所對應的內容。
鐵道部所享有的行政管理權和股東權,本應以外部機構和內部股東的不同身份和不同方式行使。但在政企不分的體制框架下,鐵道部不僅作為外部管理機構行使行業管理職能,更將股東權外化於企業,產生股東權濫用所導致的企業產權殘缺。
此外,還存在著運輸調度指揮權的問題。在中國國鐵系統中,鐵路局一直被認為是運輸企業,但國鐵一直在採用生產高度集中管理和財務「收支兩條線」 的體制,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一直是作為運輸企業的各鐵路局必須承擔的義務,因此鐵道部實際上是一個大型集團企業,鐵路局只是鐵道部的地域性分支機構,其財 產邊界、業務邊界、成本和責任邊界以及收益邊界在該網絡中都難以界定清楚。這是鐵道部剝奪下級企業一系列重要財產權利的制度性基礎。
在目前的運營體制下,國鐵各路局之間的分界是把幾乎所有的鐵路大干線都切成幾段,路網不合理分割必然導致跨局客貨流成為絕大部分,而列車也必然 頻繁跨局運行。如果鐵路局都是獨立的市場主體,這種跨界運輸所導致的交易頻率和交易成本之高,將會無法承受。而中國鐵路能力十分緊張,鐵路內部和社會各方 面都不允許設施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出現下降,因此必須有一個凌駕於企業之上的機構,成為維護路網完整性利益的代表。這就是為什麼鐵道部在國鐵路網上一直實質 性地指揮生產、分配收入並核算成本的原因,它必須對全路進行包括生產和財務方面的嚴格控制。也就是說,鐵道部干預或剝奪鐵路局運行指揮權的理由,正是為了 保持鐵路網的運營效率,但這又是以犧牲鐵路企業的效率為代價的。這確實成為一個有趣的悖論。
除了鐵道部與所屬企業的產權關係,還存在著國鐵系統與地方性鐵路的矛盾與摩擦。由於目前行業的運營規則不健全,幾乎所有的地方鐵路都在與國鐵的 車流交換方面遭受過排斥,造成客貨流與運輸收入被迫流失的情況,這使得其他鐵路投資者和經營者的財產權利無法得到切實保障。國鐵依靠自己的行政性壟斷獲得 了排斥他人的地位。
近年來,鐵道部通過與各省市簽署「部省協議」,調動了地方政府建設鐵路的積極性,也給鐵路創造了一個超常規發展的機會。出於多種考慮,對通過 「部省協議」建設的合資鐵路,絕大多數都必須由鐵道部控股,而且一律採用「委託運營」模式使其失去運營控制權,變成單純的線路資產公司。在許多公司的重大 事項中,作為重要出資人的地方政府大股東,往往被剝奪了決策權甚至知情權,權利嚴重不對稱。合資鐵路本來有可能在建立規範的企業治理結構上,遏制股東權濫 用方面有所作為,但鐵道部執意控股並絕對控制所有合資鐵路公司的意圖,使原本推動鐵道部改變既有行為模式的希望變小。
鐵路產權關係重構方向
從產權關係入手推進鐵路改革、提高運營效率、實現良性發展,必須解決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解決好中央與地方的鐵路事權分工。在分工逐漸明晰之後,將會形成國家鐵路、區域鐵路和城市鐵路合理分工、相互支撐的路網基本格局,進而提出政府間合理分工的明確要求。
二是實現政企分開,並在行業內構建起由真正企業形成的產業組織結構。必須設計出在資本結構、業務邊界、產權與組織形式各方面能夠切實自立、高效的鐵路企業。可考慮以幹線加區域作為鐵路企業邊界的依據,也可採用建營分離、網運分離和業務分離等途徑來構建鐵路產業。
三是在整個鐵路網上建立符合市場需要的運營規則。這需要在鐵路企業之間引入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制度,通過相關運行規則特別是設備與設施共享、過軌運輸和互聯互通規則的進步,來促進合理的交易並提高系統效率,形成子系統能夠自為和自律的良性組織結構。
準確把握鐵路產權關係的特殊性,並以此為依據合理確定鐵路組織形式、運營管理體制及資產與業務邊界,是構建鐵路行業規則與秩序的制度性基礎。全 新鐵路產業組織構建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鐵路產權關係的認識程度與解決程度。由於需要探索的東西很多,因此這裡沒有最優方案,也不可能一步到 位。在缺少足夠認識和解決方案的前提下,不宜貿然分割鐵路,以免徒勞之工並造成更大被動。
作為過渡性方案,第一步可先行實現鐵道部層面的政企分開,以國家鐵路總公司承接原來的企業職能,而將剝離出來的政府職能併入交通運輸部。特別是作為先決條件,任何鐵路改革方案都必須妥善處理近年來大量積累的建設債務問題,其中也包含重大產權難題。
若想重新恢復鐵路的市場化方向,就必須重建長期以來被嚴重破壞的產權結構與產權關係。
作者為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http://stock.hexun.com.tw/2011-08-01/131954393.html
在香港證券業部分代表連日高調反對聲浪中,香港交易所(下稱港交所)提出的多項改革遇到阻力。
近日傳出,港交所正在研究暫緩實行明年3月第二階段延長交易時段。標誌港交所改革推進艱難的是,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7月26日發表近萬字長文,再次解釋推行改革方案的種種考量,並強調改革絕非「大戶與小戶、或國際與本地之間的鬥爭」,希望平息本地中小券商的怒火。
這是自從去年底落實改革以來,港交所就延長交易時段問題立場軟化。
此前,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與香港本地證券業的七個協會代表舉行晚宴,當天下午,就率先遭遇個別代表到中環交易廣場港交所的交易大堂門外示威抗議。
代表香港本地證券從業員的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當天組織約50名會員,到場向李小加遞交請願信,表示反對港交所醞釀中的多個改革措施,甚至有示威人士要求李小加下臺。
李小加到示威現場接收請願信,表示:「會仔細閱讀、瞭解有關人士的意見,所有決策在落實前都會細心聆聽,平衡各方利益。」作為首位來自內地的港交所總裁,他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預計港交所未來的改革,將在如何適應新形勢及確保本地券商利益之間躊躇前行。
爭議延長交易時段
港交所近年推出不少改革提議,除了引起較大反對的延長交易時段,以及設立晚間期貨交易時段外,還推出股票交易按金制度,以改善香港交易所的風險管理架構,減少交易對手交責所造成的風險。
此外,計劃中的還有「匿名交易」,取消現在公開交易對手經紀牌號的做法;而2009年曾經推出後又撤回的收市競價時段制度,也被重新提到議程上。
其中,延長交易時段已經早在去年完成諮詢,第一階段的改革也在今年3月開始實施, 將香港早上交易時段提前半小時開始,即在早上9時30分開市;午休從過往的2小時縮短到1.5小時,即下午交易時段在13時30分開始,到16時結束。
不少市場人士對延長交易時段沒有好感,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午休時間,第三階段將在第二階段進一步減少到只有1個小時,不僅比以前少了一半,與香港白領平均有1.5小時的午休時間相比也相形見絀。
凡是改革必牽涉利益損益和成本增減。付出午休時間減少的成本,在很多人看來卻沒有什麼利益。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王國安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說,首先就指出,延長交易時間,在過去幾個月,根本沒有為市場帶來更多的交投量。
「其實第一階段實施以來,交易量不升反跌,已經很明顯。不明白為什麼港交所還有理據實行第二階段,他們常常說要與其他交易所看齊,那他們有沒有考慮過我們自己市場的獨特性?我們有午飯時段,可以是比別人的制度好,沒必要跟人家不好的時間。」 王國安氣憤地說。
在中環街頭,這個觀點幾乎每個人都瑯瑯上口。
除了本地券商外,一名外資券商銷售部人員也對《財經》記者大吐苦水。「機構客戶每天做多少交易、要買什麼賣什麼,幾乎都有一定的量,根本不會因為延長時間,就突然多做事。但交易時間長了,無論我們、基金經理、交易員等的工作時間就肯定會加長。」
與內地接軌
只要仔細閱讀港交所為更改交易時間而公佈的諮詢文件和總結,不難發現,這項改革的目的,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是為了增加交投量,而是令香港市場與內地接軌。
根據去年9月的諮詢文件,延長交易時間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讓港交所跟上交所的交易時間重疊,強化香港市場對內地相關證券的價格發現功能,避免因為香港市場較遲開市,令香港投資者對市場消息的反應,比區內其他對手慢一步。
港交所也提出,通過縮短香港市場與區內其他市場的時間差距,提升競爭力。很多證券或相關產品均同時在港交所及其他交易所掛牌,而港交所又是區內最晚開市的交易所,投資者可能因此選擇在其他交易所買賣。
根據港交所的統計,直到去年7月,在香港及內地以「A+H」方式上市的企業多達62家,佔香港市場總市值的23,加上以內地相關證券為相關資產的結構性產品,總數更接近3000只。
每天在香港成交額最多的十隻證券中,包括了五隻同時在A股掛牌的證券,以及以A股為相關資產的安碩A50中國基金。
觀察當前香港金融界前線人員,對於延長交易時間的討論,經常集中在能否讓交投量增長,更因此反對延長時間,可謂與港交所的思路沾不上邊。
過去十多年,香港是內地很多企業上市籌資的地方。港交所認為,內地資本提速開放,從資本輸入轉變為資本輸出,香港應該轉型為內地資本的「首要海外投資中心」,配合人民幣國際化的大潮流。
延長交易時段就是在這個考慮下產生的想法。本來,香港的開市時段,上午比內地晚半個小時,下午晚了1.5個小時,兩個市場同時交易的時間,每天只有兩個小時。
雖然「港股直通車」在2008年緊急「剎車」,但是香港從來沒有停止爭取,用其他不同的方式,讓內地居民到香港直接或間接投資,包括擴大QFII額度、推行「小QFII」 等等。這個趨勢也符合內地疏導流動資本過剩,希望讓資金「走出去」的大方向。
這些宏圖大計一旦成為事實,香港市場的交易量就會迅速增長,與內地市場的互動也會更緊密。
從香港開市比較晚的事實看,前一天晚上或午休時間發佈的重大消息,就會率先在A股市場反映,香港投資者沒辦法交易或對衝,只能幹著急,嚴重削弱香港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從港交所的角度來看,可能投資人會因此選擇在A股市場交易,長遠影響港交所的交易量。
不過,這項提議遭到反對,早在去年諮詢之時已經埋下伏筆。
在諮詢回應總結當中,雖然包括交易所參與者及證券業組織等機構當中,約八成回應對於提早上午及下午的開市時間表示贊成,但在個人回應當中,經紀人及投資者反對下午提前開市、縮短午休時間的比例,也同樣達到八成。
儘管沒有人會反對兩地交易時間接軌,但開放內地居民到香港投資,目前看還是遙不可及,經紀人就先要面對更長的工作時間,未見其利先見其害,自然反對聲眾多。
一名中資券商的銷售人員笑言:「如果真的有港股直通車,有很多生意可以做,就是李小加不提出,我們也會追著要他延長時間啊!」
交鋒晚間時段
另一項備受爭議的改革方案,是設立晚間期貨交易時段。
港交所指出,在全球金融一體化的趨勢下,香港市場不分晝夜地受到歐美市場的影響。如果在晚間出現重大事件,目前香港投資者不能對衝或調整投資組 合,因此建議為期貨市場開設全新的交易時段,從正常交易時段收市後30分鐘開始,股票指數期貨從下午4時45分開始,黃金期貨從5時30分開始,直到晚上 11時15分結束。
事實上,現在香港的期貨經紀當中,約一半人員正是在晚間從事海外的期貨交易,他們占香港期貨交易市場交投量約90。
由此可見,市場對晚間期貨交易有一定需求,但同時需要註意,這些交易絕大部分通過大型券商,包括跨國及中資券商,以及少數大型的本地券商交易,中小型的本地券商,正是另外一半現在沒有參與海外期貨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這些中小型本地券商,理所當然地也成為反對這項提案的主力聲音。
對於本來就在晚上營業的大券商,開設晚間期貨市場對他們的成本增加有限,卻可以帶來額外的收益;本來沒有晚間營業的,如果要參與這個全新的市場,卻得增加人手、延長服務時間。
恒豐證券董事長、代表香港多家中小型券商的香港證券業學會會長張華峰,接受《財經》記者訪問時坦言,最重要的考量是利益問題。“要增加兩三個人 在晚上值班,辦公室要繳納高昂的空調費、電費,都是成本,但一天下來可能只是多做兩三單期貨指數的交易,豈不是虧本了嗎?我估計大部分中小行也不會參 與。”
在市場經濟的原則下,企業各自決定是否參與新的交易時段,看來是正常不過。但是,一旦不參與,可能連白天的期貨交易,以及股票交易客戶都會流失,部分只有幾個員工的小券商,甚至可能因此結業。
港交所同時也在提升基礎設備,耗資20億港元興建新一代數據中心、開拓設備托管業務等,種種舉措也難免令人引起港交所政策向大行和機構投資者傾斜的質疑,甚至有人認為,引進高頻交易,可能損害香港的金融安全。
面對這些質疑,李小加以及港交所表示“不理解,也不同意這種觀點”。李小加舉例說,不應該因為有人不想開汽車, 就不建高速公路,讓所有人都繼續走鄉村小道;也不應該因為有人在高速公路上飆車危險就取消高速公路,“香港市場結構現在防止飆車的方法應該是通過立法與加強監管來實現。”
張華峰也說,他旗下的恒豐證券就不一定會參與晚間期貨市場,但他認同香港市場有這個需求,所以就算自己不做,也不會去反對這個提案。
改革風波不斷
近年港交所積極推行多項改革,早在李小加之前,許多改革就已開始,其中大部分以提升企業管治的要求為主要目的。
例如,香港證監會在2008年到2009年曾經希望推引季報的制度,同時將上市公司董事禁止買賣自家公司股票的期限,從本來的一年兩個月大大增加到七個月。但此項改革卻最後在財團一片反對聲中,作出讓步,由原來的目標七個月縮短到僅僅三個月。
李小加去年年初上任後,就發表過《戰略規劃2010年-2012年》,為自己三年的任期定調,過去一年半內推出多個方案。作為首位來自內地的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總是被外界寄予厚望,認為他可以為香港和內地的合作發揮積極作用。
人民幣國際化、“雙幣雙股”方式的人民幣證券IPO等等,都是最近兩年港交所重視的發展方向。
在制度改革方面,李小加也大膽地重新將收市競價時段提上議程,這項經過多年咨詢,終於在2008年實行的提案,在一片喝倒彩的聲音中退場,雖然有不少人認為當年的失敗,只要調改部分細節就可以扭轉過來,但畢竟是個燙手山芋。
李小加明確表示,未來港交所的改革,分別向三個目標邁進。第一,提高香港交易所核心實力;第二,實現與內地互聯互通;第三,提高國際競爭力。
在進行的改革方案中,以提高香港交易所核心實力相關項目的阻力最小。股票交易按金制度的方案剛剛在7月開始進行咨詢,直到10月底結束。雖然方案直接影響到券商的成本,但由於為中小型券商提供一定額度的豁免,反對聲音不多,預計成功機會最高。
提高國際競爭力的方案,除了與其他區內及國際交易所競爭,同時也面對另類交易平臺、本地“黑池”平臺的湧現。
不過,李小加也認為,對比提高香港交易所核心實力的改革,這些措施並非燃眉之急,目前的策略是“應考慮、細研究、找平衡、穩推行、不冒進”。
由此可見,當前最需推進但是又遇到最多阻力的,就是以“與內地互聯互通”為目的的改革。
延長交易時段是最有可能受阻的改革項目。原來計劃第二階段在明年3月實施,港交所現在已經重新研究,是否需要暫緩執行。不過,目前距離明年3月還有大半年的時間,存在的變數不少,加上任何方案的調整都得提交港交所董事局最終決定。
晚間期貨市場提案的咨詢已經在7月8日完成,正等待港交所發表總結,目前成敗難料。
除了延長交易時段和晚間期貨市場外,未來還要引進遙距交易所參與者制度。所謂遙距參與者制度,是指允許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註冊的證券經紀成為香港交易所的參與者,為當地投資者在香港交易所交易提供服務。
此舉為非本地註冊的券商成為香港交易所的參與者提供了機會,鋪設一條日後內地資金來港的通道。這個提案將無可避免地再次觸及本地券商的利益,成為下一個改革的風暴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