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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億元押在一位陪審團員身上 友達的官司豪賭 勝算微乎其微

2010-8-30 TTW




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執行長陳來助與佳世達總經理熊暉驚傳護照被扣,遭到無限期限制出境,但是友達集團董事長李焜耀還是執意與美國法院對抗到底,他到底掌握了什麼王牌?如果一旦敗訴,友達會遭受什麼樣的損失?

撰文.黃智銘

八 月初,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在桃園機場揮別家人,赴美國出差。出差對於身為全球第三大面板廠副董的陳炫彬可說是家常便飯,只是這一次,不但全家人都來送行, 且氣氛相當悲淒,「陳炫彬在與家人告別時,眼角甚至忍不住滲出眼淚!」一位友達員工透露。因為此行他不是單純出差,而是為友達「反托拉斯案」赴美出庭,他 早已知道此行凶多吉少,有可能被留置,但他還是揮別家人,悲壯地踏上飛機。

台灣官方出具保證書

美方仍要求十億元保證金

此 次赴美出庭的不只是陳炫彬,同行的還包括友達執行長陳來助與佳世達總經理熊暉,三人負責的友達集團公司包括友達、佳世達及隆達,營業額高達一一三○億元。 二十天之後,陳炫彬的預感竟不幸應驗了,三人的護照遭美國法院沒收,管制出境,至於何時才能回到台灣?沒有人知道。而同時被境管的,還有三名友達的處長級 幹部,據了解,雖然六個人都拿著我國官方出具的保證書,但是美方仍要求高達十億元的保證金。

一位友達高階主管的親友透露,集團的法律顧問在行前沙盤推演,認為被直接收押的可能性雖然不高,但有可能被限制離境,這批友達高階主管出發前都心裡有數,做好要在美國long stay(長駐)的準備了。

而這一切的起因,就在於友達董事長李焜耀認為「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要認罪!」友達內部也對美國方面要求的認罪條件太嚴苛,在「伸頭也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的情況下,認為不如就採用法律途徑解決,早在友達去年第四季財報上,就率先提列一百億元的訴訟準備金。

決定對抗到底的李焜耀遭到美方法庭的強力反撲,友達內部一時軍心大亂,據了解,李焜耀周末緊急寫信給全集團四萬名員工,解釋最新狀況,指出三名主管是「長期出差」,並要求全體員工「務必繼續堅守工作崗位,展現友達的執行力!」以免友達營運出現問題。

除了本身的律師團外,友達也聘用了熟知美國︽反托拉斯法︾的律師,公司內部考量了可能耗費的人力、時間之後,其實也有願意接受認罪協商的不同聲音,但李焜燿卻堅決不接受認罪協商,抗告到底。

李焜燿堅拒認罪協商

去年即提列百億元準備金

其 實亞洲面板廠商被控操控面板價格,美國法院早在二○○六年就展開調查,除了三星(Samsung)轉作汙點證人,作證華映、樂金顯示(LG)、夏普 (Sharp)、奇美、彩晶、愛普生(Epson)及日立顯示(Hitachi),曾在不同的私下聚會中協商面板價格,而這些廠商的高層也都認罪罰款及赴 美坐牢。

雖然美國司法部一直要友達認罪,不過並沒有具體舉證友達的違法事實,友達認為:一、友達從來沒有與同業簽定任何書面合約;二、從過去面板價格「跌跌不休」來說,有沒有任何市場跡象可以證明廠商有壟斷的行為?所以美國司法部門很難舉證友達違反了「反托拉斯」的構成要件。

另外,在美國的反托拉斯訴訟上,是採用陪審團無異議通過制,必須要全體十三名陪審團成員,一致達成共識通過才能成案,友達很有信心可以說服至少一名以上的陪審員。因此,李焜耀決定將提列的一百億元訴訟準備金,「押」在一位陪審員身上,繼續與美國法院糾纏到底。

雖然友達內部樂觀看待這場訴訟,但是法界卻相當為友達捏一把冷汗。理律法律事務所專研國際︽反托拉斯法︾的吳志光律師透露,之前奇美電或是其他面板廠願意認罪,是認為一旦訴訟展開,將耗費大批人力、時間與金錢,所以才會決定妥協。

他 指出,美國︽反托拉斯法︾條款有寬恕政策,也就是越早認罪,處罰越輕,三星最早認罪,就獲得不處罰的優惠,奇美電前總經理何昭陽因認罪較晚,刑期就拉長 了。吳志光判斷,時間拖得越久,友達三巨頭等人的刑期都會比何昭陽的十四個月更長,企業罰金也有可能超越樂金的四億美元,也就是說友達的一百億元訴訟準備 金(約合三億一二○○萬美元)根本不夠用。

依據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嚴格到只要是業者一起私下分享資訊就算是違法,也就是說同業之間即使吃飯聚會,只要話題涉及業務資訊,都可以認定是犯法事實,根本不必有所謂的書面協議證據,「除非友達證明沒有參加會議,否則幾乎沒有勝算!」他肯定地說。

︽反托拉斯法︾規定嚴格

即使聚餐談話也可能犯法

而現在對友達更不利的是,其他面板廠紛紛認罪之後,都必須要無條件配合美國司法部調查,提供證據,而一旦各家業者都指證友達有參與這些會議,未來發展對於友達就相當不利。

根據吳志光的了解,這次美國司法部的指控,是在二○○○年時,針對一些特定廠商壟斷操控價格的行為,所以與面板價格趨勢關係不大。而無異議共識是陪審團制度的規定,但在這種經濟案件中,長期研究美國案例的吳志光表示,很少有單一陪審員會捍衛廠商利益而不被說服的。

面對這種「撐得越久、罰得越多」的法律困境,友達似乎處於一路捱打的局面,在沒有勝算的可能性下,李焜耀是否在執意是非之餘,也應站在企業發展及股東的角度好好思量一番。

同 業紛紛認罪 友達孤軍作戰認罪時間 公司 企業罰款 經理人處罰2008 三星 無(認罪轉汙點證人) 無(認罪轉汙點證人)2008/11 華映 6,500萬美元 林鎮弘(9個月、5萬美元)、劉治軍(7個月、3萬美元)、李學龍(6個月、2萬美元)2008/11 夏普 1.2億美元 無2008/11 樂金顯示 4億美元 Chang Suk Chung(7個月、2.5萬美元)2008/11 日立顯示 3,100萬美元 無2009/8 愛普生 2,600萬美元 無2009/12 奇美 2.2億美元 何昭陽(14個月、5萬美元)、楊柱祥(9個月、2.5萬美元)、黃文弘(9個月、2.5萬美元)、郭振隆(9個月、2.5萬美元)

2010/6

起訴 友達 訴訟進行中 陳炫彬、陳來助、熊暉、梁兆龍、白柏龍、李燦榮

訴訟進行中

2010/6 彩晶 3,000萬美元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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