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雞大學幾問 若缺齋
http://dodderer.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_14.html
可能是知道香港學子放榜臨近,近來內地接二連三爆發“成功人士”學歷做假潮,“以身作則”說明購買野雞大學跟當會計師一樣,只要做過一日便會留下一世的烙 印、被公開後自然抬不起頭來,就算能隱瞞一時也會終日戰戰兢兢,唯恐被人揭發不想為人所知的過去...

政府的反毒品廣告口號“不可一、不可再”口號看得人一頭霧水的主因只怕是忽略了主詞 轉換:為簡潔而將口號的主詞省略非常常見,但當兩句主體完全不同時,全數省略便足夠看得人大叫救命(但撇除文字差勁,這口號的意義的確是不錯的,毒品真是 一點也嫌多)!
想來意思是指(從未試過的人)不可試第一次、(已試過的)不可再錯,但購買野雞學歷/當會計師只怕更糟糕 – 未試過的固然不試為妙,但一旦試過便終身脫不了身,永遠背上野雞大學/會計師的印記(香港政府宣傳圖片)...
早前也在此 討論過野雞大學事宜,加上在討 論區不時也見到相關話題,趁有關新聞正熱火不妨再加點軟性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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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不少人認為今次新聞當事人早已從工作表現中顯示實力,故沒有正式 學歷也不大要緊吧?
答:能力固然與學歷無 關,尤其會計學位更有導致人智力下降之嫌…但問題不在於對當事人工作能力抱有懷疑,而在於質疑其比能力更重要得多的誠信!
問:誠信是虛無飄渺的東西,尤其在香港的政治家身上基本上都沒有這麼 一回事,當事人可有實質損失?
答:不少專業 甚至工作都對誠信有極大要求,一般欺瞞已足夠令閣下對(可能的確付出不少努力才得到)你的成就說聲再見。
問:若事件中當事人為上市公司高層,可會累人累物累街坊?
答:人老了,雖然本老頭都是背負著會計師的烙印,但畢竟離開香港會計界 蓋有年矣,對香港的上司規則細節早已忘得一乾二淨,有興趣的朋友不妨自行查閱;但畢竟中國企業在帝國上市愈來愈普遍,這個倒非常熟悉,答案是 - 不一定(典型回答法律問題的態度! XD )
高層學歷不一定需詳細公佈,但當當事人在招股書、年報等文件上寫上其學歷時,若證明與事實有 違(例如聲稱曾獲某大學博士學位而根本沒這麼回事、又或其所謂學歷原來出自野雞),便可說是“自尋煩惱”!
民事上,股東能否對非常奇詭但 非常現實的是首先會考慮消息公佈時股價會否應聲下跌而對股東造成損失(見Basic, Inc. v. Levinson, 485 U.S. 224 (1988)),美帝國真是現實得過份的國度...
但即使當時股價不跌,股東仍有另一板斧曰質疑公司高層誠信,亦可作為民事索償的理據;
至 於刑事上,帝國證監會可能、重申,只是可能而不是一定將案子轉介司法機關作刑事檢控;
雖然答案均是“不一定”,但風險已足夠高得煩死人, 故某公司立即與當事人劃清界線是明智的(雖然不一定就此沒了責任,但總比死頂好得多)。
問:成功人事幹這回事自然會眾目所注,但只是當小職員總沒問題了吧?
答:小職員倒是較乾脆 – 連高層出事時公司也會立即割蓆,誰會包庇小職員?
而且又不是先知保羅,誰 知道閣下沒有成功的一日?成功後才一無所有只怕比從沒擁有更痛苦!
說起來會計師牌在這一點上倒是好多了...雖然一般的不光彩,但總不是 違法...
問:只要小心一點,入職後再 不提野雞學歷,有可能瞞得過吧?
答:若要人 不知,除非己莫為,世上沒有永不被揭穿的謊言,最常見出事原因除成名後被人找碴、另一為當野雞本身被破獲時買家身份被公開,見:《尋找野雞的故事 (三)》中的事例;
問:先拿個 野雞“應急”、日後才努力進修正規學歷行不行?
答:說 明野雞學歷/會計師是烙印,烤焦了的日後會完全沒了回事麼?當過一日會計儘管日後不交會費而不能自稱會計師人家也會將你“定型”、終生脫不了當過會計的身 份,何況是買野雞的?
問:不是想光顧野 雞,但實在考不上大學怎麼辦?
答:本老頭服 務可是相當周到的,早已在《會考肥了怎麼辦?》中 作出詳細介紹 – 公開大學、倫敦大學校外課程入學門檻絕對不高但認受性十足,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想獲大學生待遇自應付出相當的汗水;
問:最基本問題,如何分辦野雞大學?
答:又是廣告時間 – 當然是參閱本老頭的《尋找野雞的故事》系列! XD
《尋找野雞的故事 (一)》
《尋找野雞的故事 (二)》
《尋找野雞的故事 (三)》
《尋找野雞的故事 (四)》
《尋找野雞的故事 (五)》
(有關《系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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