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icai.com/news/2010/10/582967.html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在10月28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深圳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6项 配套政策,按照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三个层次,给予不同程度的配套激励政策,包括通过发放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租房补贴,及租住人 才公寓等方式给各类人才以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以目前媒体关注的马化腾为例,其于2009年6月经过规定程序被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可在5年内享受购房贴息。这属于人才激励范畴,与其他社会福利政策无关。
而腾讯公司在回应新华社采访时则表示,腾讯尊重深圳特区的人才政策,过往对于各级政府给予个人的各种奖励,马化腾一向将奖金用于慈善用途,此次所获住房补贴仍会按照相同的方式来操作用于慈善事业。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住房贴息由深圳市财政部门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5年内逐月发放,地方级领军人才购房贴息标准为每月3100元。按此标准和时间计算,马化腾等地方级领军人才在5年内可从财政中获取住房贴息共计18.6万元。
根据深圳市2008年推出引进高端人才的系列政策,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9年6月29日正式启动向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放住房补贴的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办理指定手续。但该政策当时也曾遭到质疑。
與人工智能、VR/AR一樣,入局者的增加,快速提升無人駕駛技術更叠。
在本月14日Uber推出無人駕駛載客實驗之後,美國第二大打車軟件Lyft聯合創始人John Zimmer公布Lyft在無人駕駛方面的計劃:2021年之前大部分的Lyft訂單將由無人駕駛汽車完成。
事實上,有此雄心的公司並不只有Lyft一家,百度高級副總裁、自動駕駛事業部總經理王勁曾表示,百度將在5年之內實現無人駕駛汽車量產。“智能化是未來汽車一大發展方向,這其中包括物聯網技術以及無人駕駛技術。”
無人駕駛技術看似離我們並不遙遠,然而在技術實現上還有不少因素制約。
目前,無人駕駛技術研發主要分為兩大陣營:以特斯拉、奧迪、本田為主的車企與以及Google、百度等互聯網企業。兩者對於無人駕駛技術研發偏重方向有所不同。
車企對無人駕駛技術的應用具有先天優勢:將階段性技術采用內嵌新車型方式實驗。在奔馳2005年推出的S-Class車型就使用了AEB(自動緊急剎車系統)。
“車企在做的一般從低級的輔助駕駛開始進入,希望通過不斷地提升輔助駕駛的能力來達到未來完全的無人駕駛,互聯網企業直接進入無人駕駛,終極目標都一樣,只是走的道路不一樣。”王勁表示。
對於互聯網企業而言,打破車企的天然優勢,主要依靠軟件端優勢。王勁將未來無人駕駛汽車比喻成電腦,其中價值的60%來自軟件。
對於這樣一臺大電腦,目前如何保證乘坐人員安全成為無人駕駛技術未來能否進入消費市場關鍵。對於現實路況中可能會遭遇的情況,車輛必須能夠準確識別並且段時間內提供解決方案。
為了提升對於路況的識別效果,目前所測試的自動駕駛汽車主要采用傳感器與雷達相結合的解決方案。
同時,通過多次實驗收集足夠多的數據標本。根據Google所發布的最近一個月的自動駕駛汽車上路報告中,自動駕駛里程達到196.9萬英里,汽車能夠在沙塵暴等極端天氣中做出停車等應對方式。
然而,對於這樣超前的技術來說,價格是目前阻礙市場化的主要原因。為了保證汽車安全性能,百度無人駕駛汽車車身所用激光雷達高達50萬元人民幣一個,其車載大腦價格也接近20萬元一臺服務器,加上車身上其他的雷達、傳感器,一臺成本達到上百萬。如何在提供安全性能的同時降低價格,是目前無人駕駛技術需要攻克的問題。
“深圳模式”的意義在於,50年期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可以順延至70年,而不需要重新購買20年的土地使用權。(視覺中國/圖)
根據物權法,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自動續期的條件究竟是免費續期,還是須交費續期,以及交納多少費用,是全國人民關註的大事。
因為延期成本很小或者為零,所以深圳並沒有區別對待50年使用權年限的商品住宅。但無論是自動延期,還是補錢延期,50年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只能延續到70年。
“自動續期”的條件究竟是免費續期,還是須交費續期,交納多少費用,是全國人民關註的大事。
2016年9月14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以下簡稱“深圳規土委”)發布公告稱,即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在全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地籍調查和土地總登記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確權和登記。
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在土地管理模式方面曾做過許多探索、改革,不可避免也留下大量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目前不少土地權屬關系混亂、複雜的局面。比如位於羅湖區人民南路和嘉賓路交會的國際商業大廈,就出現過同一幢樓有20、30、40、50年等四種土地使用權年限不一的房產證。
1981年,深圳特區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的先試先行地,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首次規定通過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經營性用地,同時規定了相應用途土地的使用年期,其中,工業用地年限為30年,商業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
深圳規土委在2016年6月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此類特殊行政劃撥用地總計78平方公里,占特區總面積395.81平方公里的約20%。
除了行政劃撥土地外,1988年,《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出臺實施,明確特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轉讓,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可采取協議、招標和公開拍賣三種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同樣不得超過50年。
1995年9月,深圳市人大對《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第11條進行了修改,規定:“土地使用權的最高使用年限為70年,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此後,深圳流入市場的居住用地使用權年限統一為70年。
在中國,居民擁有住宅的永久所有權,但是住宅下方土地的所有權歸屬國家,居民只享有最長達70年的使用權。根據物權法,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自動續期的條件究竟是免費續期,還是須交費續期,以及交納多少費用,是全國人民關註的大事。
2016年4月,溫州首先觸動了這根敏感的神經。當時,溫州一批期限僅20年的老公房土地使用權即將到期,溫州市國土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土地證過期的,按照現在的基準地價乘以用地面積,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一位業主算了下,她一處總價不過100萬的房產大概要補繳19萬元土地出讓金,一時間輿論嘩然。
隨後,國土資源部調研組、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組成聯合調研組赴溫州調研指導,溫州市國土局向媒體澄清,上述“收取幾十萬元出讓金”的說法是交流過程中發生的誤會,溫州正在研究但還沒有出臺相應政策,“最後怎麽定,也不是我們這個層面能決定的”。此事再無下文。
深圳田貝地鐵站附近的愉天小區,內有一批50年期土地使用權的商品住宅。(南方周末記者 李在磊/圖)
無論自動順延,還是補繳小額度地款,50年期土地延期都極為順暢,但使用權年限最多順延至國家法定最高年期70年。
相較於溫州的“無所適從”,深圳在特殊年限土地的續期問題上早早做出了政策探索。
自2015年深圳房價一路攀升,人們對土地到期問題也開始變得敏感。假如購置一套1980年代建造的老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僅為50年,客戶則不得不考慮土地年期,因為只有二十余年土地使用權就將到期。
“50年產權的房子能不能買?土地到期後能不能續?”在深圳一家地產機構做政策研究的黃一萍,今年多次被客戶問及這一問題。
2016年年初,深圳樓市開始領漲全國時,媒體便聚焦過這一問題。面對輿論關切,2016年4月,深圳規土委對土地使用權續期有關規定進行公開說明:50年期土地使用權可以續期20年,至70年。
實際上,深圳對土地續期問題早有政策。2004年4月23日,深圳發布實施《深圳市到期房地產續期若幹規定》(以下簡稱“73號文”),規定特殊劃撥土地可以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35%補繳標準續期。
具體的計算方式較為複雜,一般為宗地公告基準地價乘以面積得出初始地價,再乘以修正後的年限系數與容積率系數,再乘以35%,最後得出業主需要繳納的延期費用。
具體公告基準地價與年限系數、容積率系數,地段不同每個地塊均不一致,市民可自行在深圳規土委官方網站上查詢。
以福田區長城大廈某處居所所在的B215-0022宗地為例,其屬於行政劃撥用地,在辦理延期手續時,按規定計收該房產延期20年的地價共44940元。而據市場價格推算,長城大廈該處房產的當時市值約645萬元,因此,補交地價款僅為總房價的0.7%。
此外,深圳市還規定,1995年9月18日前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土地,自動順延至國家法定最高年期(70年),不用補交地價款,不須另簽合同或換發房地產證。
黃一萍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因為延期成本很小或者為零,所以深圳房地產市場並沒有區別對待50年使用權年限的商品住宅。
但無論是自動延期,還是補錢延期,50年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只能延續到70年。
“物權法里的相關規定是到期‘自動續期’,這是國家對土地價值權屬問題的妥協式表達,留下了明顯隱患,溫州和深圳的案例就是這種法理漏洞的差異化代表作。”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深圳商報》采訪時說,“顯然,溫州做法更保守和傳統,深圳做法更開放和理性,迎合時代精神。總的方向,應該是深圳模式。”
還剩6年時間,深圳又將迎來一輪“土地到期後,房子怎麽辦”的考驗。
在深圳市田貝地鐵站附近一家鏈家門店做中介的韓非,對周邊的二手房信息了如指掌。他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50年年限的住宅在深圳比比皆是,“羅湖、福田的老房子差不多都是。”他所在的門店櫥窗就張貼著幾條50年使用權年限的房產信息,同一小區內,因為土地使用權年限的不同,價格差別微乎其微。“就我知道的,還沒有超過5萬的。”韓非說。
付麗莉是深圳田貝四路愉天小區的業主,她對南方周末記者回憶,五年前,她動過賣掉該處房產的念頭,掛單的時候被中介無意中提到50年土地年限的問題,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就去辦理了土地延期手續。“開始以為事情很嚴重,誰知道花幾十塊錢手續費就搞掂了。”她說。
在深圳工作多年的80後女孩曾靜,2015年3月底在南山區創業路貸款購置了一套總價三百余萬元的二手房。在交易之前,房主、中介就明確告知她,該套房產土地使用權年限只有50年,但是可以免費延期到70年,所以絲毫沒有降價出售的意願。
50年土地使用權年限能產生的最直接後果,是有可能影響到購房者的貸款年限。深圳房價較高,為了降低月供壓力,購房者通常會選擇30年還款期限。然而,深圳一些50年期的二手樓,已經居住二十多年,所剩土地使用權年限不足30年,造成購房者不能貸到30年期限的房貸。
曾靜的房子延期不用補繳地價,但是使用權年限已經不到30年,最後她選擇了20年的房貸期限。
一般而言,有賣房需求的業主,為了增加成交幾率,會主動到土地部門延期。韓非就經手過大量此類情況的二手樓。他介紹,免費續期的二手樓價格幾乎不受影響,需要補繳地價的二手樓,價格波動基本與補繳款持平。
與此類可續期的房屋不同,深圳市面上還有一些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的公寓房,土地使用權年限也是40年。韓非介紹,這批住宅的價格要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價差甚至達到三分之一。因為這批土地最高使用權年限是40年,不在可續期為70年使用權年限的政策之內。
深圳規土委公布的信息顯示,從2004年發布73號文至2016年4月,規土委第一直屬管理局所轄的羅湖、福田共辦理719單續期申請(其他幾個區由於涉及案例較少,暫未統計)。
73號文還規定,到期房地產不辦理續期手續或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原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消滅,其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按建造成本折舊補償。
不過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目前已有因城市規劃改變,不予辦理續期的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被無償收回,但還沒有出現過“拆房”的案例。
深圳規土委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對於1995年9月18日後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統一為居住用地使用權70年的土地。“至於滿了70年後該怎麽辦,這將上升到國家層面,需要國家出臺相關的細則才行。”
即便還未突破70年的土地大限,深圳的做法仍極具參考意義。深圳模式的意義在於,50年期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可以順延至70年期,而不是公眾所擔心的,一定要重新購買20年的土地使用權。
然而,與住宅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更迫在眉睫的,是40年的商業用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屬於原劃撥用地屬性的深圳環宇大廈,用途為商業用地性質,土地使用年期為20年,2005年12月,業主深圳寰宇貿易有限公司通過補繳地價的方式,申請將環宇大廈土地使用權年限從20年延長至40年。這已經是通常情況下商業用地的最高年限。
但辦理了延期之後,這處物業的土地使用權也將於2022年2月3日到期,這意味著還剩6年時間,深圳又將迎來一輪“土地到期後,房子怎麽辦”的考驗。
(應受訪者要求,黃一萍、曾靜為化名。)
隨著上海1800余戶家庭已經取得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房地產權證滿五年,符合上市交易的年限要求,如何上市交易,如何確定交易價格,成為大家關心的問題。
10月14日,上海發布《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後管理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規定購房人、同住人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可以購買政府產權份額,也可以上市轉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之後住房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實施細則》於2016年9月30日開始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考慮到近年來上海的房地產價格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了較大漲幅,如何確定房屋的轉讓價格,就成為關鍵。
上海2010年在徐匯和閔行兩個區試點供應共有產權保障房,並於2011年在上海全市鋪開。為了擴大保障範圍,上海共有產權房的門檻也一直在降低。收入限額從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逐步放寬到2900元、3300元、5000元、6000元,財產限額從人均7萬元放寬到9萬元、12萬元、15萬元、18萬元。上海市城鎮戶籍年限由連續滿7年放寬至連續滿3年。
截至目前,上海共開展了五個批次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工作。預計到第五批次結束,歷年累計簽約的家庭將達9萬余戶。第六批次申請受理工作將於今年四季度開展。
在上海的共有產權模式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購房時,投入部分購房款,同時占有房屋的部分產權。
比如,首批徐匯和閔行兩區試點時,彼時房源銷售基準價在每平方米4800元~5200元,相當於同一區位同期普通商品房價格的四五成,居民和政府按“七三開”共有住房產權。
此後在別的批次的房源中,房屋的銷售基準價格和購房家庭產權份額都隨著周邊房價有所變化,購房家庭產權份額也從60%~70%不等。
上海希望通過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既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場上住房消費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又解決當前階段性保障和未來上市收益分配的有效銜接與公平性問題。
根據《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可以上市轉讓,或者由購房人、同住人購買政府產權份額。
其中上市轉讓又分為兩種情況:一、房屋所在地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或者區政府指定的機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二、優先購買實施單位不予購買的,購房人、同住人方可向他人轉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如果上市轉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購房人按照其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如果購買政府產權份額,購房人則需要補繳價款。
考慮到這些年上海的房地產價格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了較大漲幅,如何確定房屋的轉讓價格,就成為關鍵。
《實施細則》提出,如果該保障房是由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優先購買,或者是購房人、同住人購買政府產權份額的,適用房源項目市場基準價格。
這個市場基準價格,由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參考屆時房源項目相鄰地段、相近品質商品住房價格等因素擬訂。
單套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轉讓價格,按照房源項目市場基準價格及其浮動幅度確定。其中浮動幅度與該套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銷)售時使用的浮動幅度一致。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在銷售時,除了在周邊房價基礎上通過一定的折扣系數形成銷售基準價格,同時單套房的銷售價格,在銷售基準價格基礎上,還根據樓層、朝向、位置,形成一個浮動幅度,浮動幅度不超過±10%。
也因此,購房人、同住人購買政府產權份額的,就需要補繳價款,其計算公式為:補繳價款=房源項目市場基準價格×浮動幅度×住房建築面積×政府產權份額。
而政府優先購買購房人的產權份額時,雙方要以房源項目市場基準價格為基礎,協商約定房屋轉讓價款。政府支付的轉讓價款=房屋轉讓總價款×購房人產權份額。
如果是向他人轉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人、同住人和受讓人應當一次性繳納政府產權份額價款(政府產權份額價款=房屋轉讓價格×政府產權份額)。
《實施細則》還規定,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購房人、同住人要購買商品住房,應當在商品住房轉移登記前,先行上市轉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或者購買政府產權份額。
如果取得房地產權證未滿5年,購房人、同住人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當騰退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交區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機構回購(回購價款=原銷售價款×(1+計息周期對應的銀行存款基準利率)。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7日發布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促進電動汽車發展,2020年充電設施將可滿足全國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十三五”期間,我國將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出租車場站等配建的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公共建築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位等配建的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以獨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的城際快充站為補充,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建設。
2020年,我國將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個,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全國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此外,從節能減排、大氣治理的角度,根據規劃,將推進集中供熱,逐步替代燃煤小鍋爐,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區,因地制宜發展風電供暖、太陽能光熱電聯供、生物質熱電聯產等新能源供熱應用。
規劃稱,到2020年,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