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和摩根士坦利一共向雙匯提供了70億美元貸款,以供雙匯國際收購美國最大豬肉生產商Smithfield Food。
湯森路透旗下貸款刊物Basis Point報導說,雙匯已經授權由中國銀行,為其收購美國豬肉商Smithfield Food提供40億美元融資。這筆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
雙匯週三同意以47億美元現金收購Smithfield,並承擔後者24億美元的債務。
摩根士丹利也將為這筆交易提供融資。WSJ引述知情人士說,摩根士丹利將為雙匯提供30億美元融資。
知情人士還透露,70億美元貸款中,將有49億美元支付給Smithfield,餘下的錢將用來支付Smithfield的債務。
湯森路透數據還顯示,Smithfield有34.5億美元未償債務,其中包括公司和高收益債務。另外,Smithfield還有10億美元的現金和短期投資。
雙匯對Smithfield的收購案,將面臨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目前,至少有一位美國國會議員表示,這筆交易敲響了食品安全的警鐘。
另據WSJ報導,泰國Charoen Pokphand Foods(以下簡稱CP Food)公司也曾關注過Smithfield Food。前者是泰國億萬富翁Dhanin Chearavanont所有。
在一份聲明中,CP Foods稱,Smithfield的機會是在「一個非常有限的時間框架內」[本意約為,CP Foods收購Smithfield的機會很渺茫。] ,並祝賀雙匯在這筆交易中取得的成果。
Charoen Pokphand Foods還稱,收購Smithfield Food,會加劇CP Food的債務壓力。
從未有過哪部法律引發過諸多的爭議。從《勞動合同法》立法之前,到正式頒布和施行,雖然歷經多次修改調整,但“修法聲”仍不絕於耳。
5月24日,《第一財經日報》刊發了《<勞動合同法>與“道德風險”》的深度報道,記者走訪基層企業和勞動仲裁機構,發現該法某些條款在實施中的尷尬。除了被詬病引發勞動者的“道德風險”,部分學者還指責該法“過度限制了勞動關系的靈活性”。它和“增加企業用工成本”一道構成了主張“修法”學者的兩個主要觀點。
由於我國正開展供給側改革,企業在著力降成本、過剩行業著力去產能,該法及其配套的程序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是否能適應這種改革的需要,再次引發了社會熱議。
於是,部分學者甚至將這種“限制”與兩項後果建立起邏輯聯系,即“企業競爭能力的降低”和“能否適應目前供給側改革的需要”。
日前所公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中,並未列入該法的修改計劃。
爭議由來已久
10多年前,早在《勞動合同法》處於“草案”階段,英國華威大學法學院教授聶耳倫(Alan C.Neal)就註意到“發生一場激烈爭議”。
該法在立法前就形成了兩大陣營,即“叫好派”和“批評派”,日後一度成為“護法派”和“修法派”。
4月16日夜間,正在中國考察的聶耳倫告訴記者,十多年前,作為僅有的兩名外國專家,他和美國專家一起參與了該法草擬時的咨詢工作。
聶耳倫還擔任著英國勞動法庭法官。他說,該法立法之初試圖去解決“用工過時和加班工資”,以及“工人基本權利保障”和規範勞動關系等問題。但在起草時並沒有想到會用立法來解決勞動者的民事訴訟問題。雖然該法對工人的基本權利作出了較為完整的保護,中國企業要想解聘一個人往往要進行仲裁或訴訟,由此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
這種法律審視視角更深入到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關系”,也就是兩者應該是各自依據市場規則靈活機動,還是追求相互間的長期穩定?
在倡導“修法”的法律界人士看來,後者等同於“僵化”,長此以往必會導致企業競爭能力的下降。
致企業競爭能力下降?
學者們從該法多處條款找到這些依據,如勞動關系的強制認定,以及對於工時確定的僵化。其中的重要一項是該法對勞動關系的“全面書面化”。
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董保華就對此提出過質疑,“如果只根據書面化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員工一旦對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地點和薪資的調整不接受,企業一點辦法也沒有。”
上海一中院高級法官郭文龍擁有豐富的審判經驗。他認為,事實上,如果企業不是惡意變動,企業面對外部競爭關系對員工作出工作崗位的變動相當正常,這有利於企業不斷優化自身的結構,迎接市場競爭所作出的調整。這種情況要是發生在目無法律的企業,其往往選擇“強制變動”,而守法企業反而顯得縮手縮腳。
在這些專家看來,企業要保持一定的市場競爭能力,必須在用人上保持一定的“流動性”,即淘汰不適於該企業發展的員工,而員工的素質也只有在競爭中有所體現。
郭文龍因此建議,需要進一步完善該法律,並對競爭中的失敗者作出區分,如“先天不足者”和“懶人”,前者可以通過社會保險制度加以公平對待,後者則是因為沒有進取和責任心,必然要承擔競爭失敗的後果。
他認為,如果強制推行失去競爭動力的勞動關系,則不容易培育優秀的人才和企業,因此立法的邏輯從片面保護勞動者,應該面向更有利於勞動者和企業之間形成良性競爭。
用人單位或無法開除“過錯員工”
除了“不利於競爭”,專家還認為該法“限制著人才流動”。
郭文龍說,雖然大家對該法的“解雇保護”形成了立法價值的共識,但保護的“度”上存有分歧。
目前,用人單位只有6種情形才能即時解雇,此外不得解雇。因此,解雇不僅需要法定理由,還需要滿足解雇程序、經濟補償金等規定,因此給用人單位設置了較高的解雇水平。
另外形成“流動限制”的是該法第39條的相關規定。郭文龍說,它將《勞動法》第25條中的規定,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兩個理由,合並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這意味著企業沒有書面的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中缺失規定,無論勞動者有多大過錯,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無法解除合同,而目前我國多地發生的相關案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然而,該法施行了8年,最飽受非議的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按照該法第14條相關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第二次訂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沒有合同終止的選擇權,而且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即便用人單位發現有更好能適應崗位的能手,但必須與之前的勞動者合作,這客觀上限制人才流動,降低了企業競爭能力”。郭文龍說。
出於保護勞動者的角度,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常凱等學者並不這樣認為。“常識告訴我們固定期限合同取消是不可能的,但原本的兩次就簽,可以技術性地調整成3次。”常凱說。
力主“保護勞動者”
他的觀點是,該法本身就是一部保護勞動者的法律,但並沒有限制企業用工的靈活性,因為它多次賦予了企業充分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如非過失性辭退的情況的一種就是不勝任工作就可以辭退,而在涉及企業裁員問題上,該法也有一條“企業調整經營方針”就可以實施裁員。
至於企業對於該法所表示的擔憂,常凱曾將其解釋為制衡關系,企業有《公司法》保護,而行政法就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某種意義上,《勞動合同法》就是限制企業權利的。
他說,“因為勞資力量不平衡,必須通過公權力的介入使勞工力量得到相應保障和提升,同時對雇主的權利予以限制,否則容易失衡。”
常凱對此認為,《勞動合同法》立法之前,勞動合同制度有名無實,非公企業簽訂率不足20%,但在立法後,該法提升了工人的權利意識,讓工人知道自己的權利,並能為此積極去爭取。
“該法對勞資平衡保護的基點是準確的。”常凱說。
至於企業抱怨,勞動者的辭職權幾乎可以實現“用腳投票”——比如勞動者只需履行提前30天的預告程序,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必受違約金約束。 他表示,可以適當嚴格勞動者的辭職程序,並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兩次就簽”、試用期規定和中國勞動標準上“予以討論並實施修改”。
但對於勞動者,常凱強調“依法保護”。他最新的觀點之一是,經濟下行時更要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不論是就業還是收入,勞動者都或是最大的受損者。”他說。
由於聶耳倫教授對中國勞動法及勞動問題作長期觀察,他註意到了當初“立法”和呼籲“修法”時所面臨的不同經濟形勢和環境。
“公開數據顯示,中國勞動力成本增加了6%以上,但現在官方公布的GDP增速最近幾年卻在下降。”聶耳倫提醒記者,在此消彼長的新形態下,重建勞資雙方的政策和制度或有必要。
今年春天以來,業界就《勞動合同法》能否適應供給側改革的要求而致使爭議不斷“升級”。
最主要的是用工成本
“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在歷史上曾多次‘去產能’。”馬建軍說,它是一個社會自我循環、凈化的過程。
馬建軍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法研究會副主任委員,出於職業需要,他正密切接觸國內知名鋼材、水泥、煤炭等“去產能大戶”企業。
他直言,與過去歷次“去產能”情況不同,眼下《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經濟性裁員”的條件過於苛刻,如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違約金等等,這將給“去產能”制造潛在的麻煩,其中最主要的還是用工成本。
“產能過剩背後是企業出現大面積虧損,債務不斷攀升,但除了銷庫存外,還要進一步降低產能、減員增效,這勢必會導致部門及大量崗位的裁撤。”他說。
“用工成本是企業較為重要的成本,如何在現有法律體系內降低這方面的成本,以修改符合供給側改革的方向,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也是產能過高的企業心態。”馬建軍稱,因此不少企業對於該法最為“重視”。
馬建軍指出,既然有企業視角,也不能忽視員工觀點,後者在法律意識上的增強,他們是否會在“去產能”過程中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
在這方面,董保華更為“直接”。他在最近多個公開場合表示,能否“修法”的關鍵要看此次供給側改革的路徑和法律是否能相互適應,而員工的利益必將構成“去產能”時的代價。
一些學者試圖將我國財政部長樓繼偉在多個場合公開表示的“擔心”,與現狀建立起“邏輯關聯”。
根據樓繼偉的觀點,該法本意是保護勞動者,但可能導致了薪酬的過快上漲,且速度高於勞動生產率;同時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剛性工資”將持續侵蝕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利潤,長期如此不可持續。
旗下擁有2000多名員工的新澳股份的董事長沈建華則認為,眼下的趨勢對某些企業或許意味著機會,關鍵是如何將這些成本轉換成人力資源上的優勢,進而發揮企業的自主創造能力。
外資撤離與裁員
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董保華在自身業務範圍內的親身體驗是:外資撤離速度正在加快,而相應的裁員規模也有所擴大。
“這些數字非常驚人,而且裁員數量多達五位數,根據業界交流等經驗推算,企業員工流失率則為38%。”但董保華拒絕透露更多的細節,“企業的態度很鮮明,不能讓外界知道過多,否則企業應對員工的訴訟成本會大幅增加。”
接觸到類似情況的還有上海里格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安翊青。身為滬上多家知名日企的法律顧問,據她了解,今年有300余名原本在上海就讀的日本孩子退學返日,而相當部分的孩子家長為日企在華高管,這也就間接印證了日資撤離的實際情況。就此,安翊青也呼籲應當針對勞動合同法中不合理的部分進行修法。
馬建軍根據自身掌握的行業數據表示:“歷史上有兩次主要的並購重組的高峰期,特別是2007、2008年時,外資在國內進行強勢擴張時,律所所接收的相關業務量也達到峰值,但現在很多趨勢在表明,外資企業在撤離國內市場”。馬建軍說,外資企業以低價轉手給國內的一些公司,這可以解釋為何國內最近的並購交易量在持續走高。
馬建軍仍將這一現象的部分原因歸結於“國內勞動力成本的提高”和“企業應對員工訴訟風險過大”。
企業的員工流失率越高,意味著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越多。
對於董保華所提供的38%流失率,常凱認為“過高”,正常的企業員工流失率應該是10%左右。
“即便如此,按照董保華數據來計算,如自身辭職的占企業員工的20%多,在剩下的80%中又產生3種情況,即勞動合同終止、過失性辭退和非過失性辭退。按照1/3來計算合同終止補償,這個補償數額恐怕對企業成本影響非常有限。”常凱說,迄今未發現《勞動合同法》搞垮企業的確鑿證據。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副教授、法學系副主任沈建峰就認為,“不能只是覺得企業發展壓力大,就認為是該法帶來了過高的用工成本”。
但常凱最近多次表示“要修法”。
修法主張接軌現實
常凱說,雖然和董保華意見相左,但完全同意修法,而且早在立法時就提出“把企業高管從勞動者中劃分出來”,在該法適用的類型和層次方面,完全可以討論。
在這些問題上,涉及此番爭議的多方幾乎形成了一致,即:該法由於未能嚴格區分不同勞動者形態、企業形態和用工形態,已不符合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如對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予以分層,專家建議,建立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排除制度,特別是“上市公司保薦人”。他們不但“議價能力強”,而且可以反過來控制用人單位,總體上不應適用“傾斜保護”的原則,否則會產生過度保護的問題。
這種沖突在“上海家化解除原高管職務”一案中集中表現為“兩部法打架”的現象。董事會、股東會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高票解聘某位高管,但經勞動仲裁、一審和二審,又根據《勞動合同法》對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相關約束,為該高管恢複了勞動關系。
而在國家鼓勵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專家呼籲該法對“企業分層”,更具深層次的考量。
郭文龍說,這個問題好比要求一個早餐鋪老板對員工的保護水平做到與大型外企一模一樣,以及讓它們給員工安排“帶薪年假”,這即便在歐美也無法做到。
郭文龍認為,對有創新需求並處於草創階段的小微企業來說,其在產業鏈中較為艱難,因此勞動者保護的成本過高反而是種傷害,長期來看並不利於“創新”。
他舉例稱,法國在2005年通過了相應的勞動關系條例,雇傭人數不滿20人的企業,雇主解雇員工不需要任何理由,而中國的現狀卻相反。
“一家面包房老板在發現雇員工作態度不好時沒法解雇,直至停業倒閉,大家散夥才能最終收場。”
因此,專家建議建立起小微企業的勞動法豁免制度,其實質在於該法對於一些特殊企業應不予以適用。
此外,一些新類型的勞動關系正在不斷出現,如越來越多的“專車司機”,以及“二孩政策”全面放開後所涉及的女工請假問題,都未能及時被納入該法的保護和約束範圍。
過於超前?
然而,董保華認為自己的“修法”主張不是“局部細節調整”,而是必須重新審視該法可能存在的“系統性風險”。
該法自從頒布實施後,董保華就開始梳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在數本親手撰寫、字數超過數百萬字的書籍中,他將自己的最新觀點總結為勞資關系的“十大失衡”。
“要平衡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關系,這放在哪個國家都異常棘手。”聶耳倫打了個比方,“這好比一枚硬幣倒向任何一面都不足取,但要把硬幣豎起來卻是非常困難的。”
但多名學者直言,由於該法過多強調了對於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並不適合目前國內發展的現狀,反而加劇了勞資雙方的對立。因此,這部分學者將該法評價為“過於超前”,因此屬於一部脫離現實的“欣賞法”。
目前,位列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第一位的是由稅務總局和財政部負責修訂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實施條例未在修法計劃之列。
“事實上,我並不看好此次呼籲修法的前景。”董保華說,只不過經濟在下行期凸顯出該法所隱藏的風險,如果我們順利渡過了此次難關,那有關該法的修改和爭議是不是又要拖到下一次呢?
延伸閱讀
專家呼籲修改的主要法律情形
是否取消經濟補償金,降低補償計算標準?
學者建議至少以下三種情形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3項規定,用人單位無過錯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該法第46條第5項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因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和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專家認為,應由失業保險制度代替失業勞動者的生活保障問題。同時,在經濟補償計算標準上,缺少應有的勞動者“分層”而設計不同的傾斜保護制度,同時對勞動者享有經濟補償的最低工作年限資格期和不予以支付補償的情形應予以確定。
是否降低罰則標準,避免“道德危機”?
勞動合同法創設了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等多種罰則。律師認為,能否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限制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內,以免誘惑勞動者故意以各種理由不簽合同,引發“碰瓷”。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否從“強制締結”變更為“雙方協商”?
該法規定了3種強制締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特別是第2項規定的內容爭議尤為突出。該項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律師安翊青認為,因為解雇限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際上是使得企業用工倒退回計劃經濟時代的“鐵飯碗”,今後修法應該予以松綁。
能否適度放寬用人單位的“解雇限制”,限制勞動者的解除權?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解雇員工的具體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只有符合相應情形的,才可以解雇員工。而且一旦進入仲裁或訴訟,這些情形是否適用,還會面臨司法部門合理性等方面的嚴格審查。但對勞動者而言,只要提前3天或30天就可以無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對於那些隨意離職的勞動者而言,用人單位幾乎沒有約束的辦法。這方面的修法呼聲也很高。
我覺得醫療、大健康行業可以穿越經濟低谷期,還有就是顛覆性的創新型科技——大數據、人工智能。
7月25日8點,黑馬導師、明勢資本創始合夥人黃明明在黑馬學吧聯合一直播發起的大佬招徒第二季帶來了自己的分享,其中包含“我的神奇經歷”“資本寒冬中的突圍之路”“創業成功的秘密”三大方面,最後同時最高在線觀看人數達47.1萬,最終累計觀看人數達703.5萬。
黃明明作為一個非典型的另類理工男,一個連續創業者,也是業內聞名的天使投資人,不僅懂互聯網高科技,而且本人特別帥!
2014年7月成立到現在,明勢資本基本保持每月僅投1-2個新項目的節奏,每年新投資項目都沒有超過20個,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由創新技術驅動的機器人,智能電動出行工具,人工智能和大數據領域。
在做天使投資之前,他的經歷是以這種方式打開的
我的神奇經歷
我大一賣舊書賺了1000塊,那時是90年初。
之後通過自費加上獎學金,來到美國讀書,一個老前輩給我介紹了一個神奇的人,這個人沒讀過大學,連普通話和英文都說不清。他就是我的第一個合夥人——草根站長之王蔡文勝。
第一次見面很神奇,蔡文勝穿著花西裝,口里叼著煙,和我想象中的互聯網大潮中的創業者不太一樣。
我們從下午兩點半聊到半夜兩點半。要問我們都聊了什麽,聊聊10小時這麽久。老蔡說他自己做的是網址導航,特別low的那種網址導航。他用福建話解釋為什麽做這個:當時50%網民不會英文,50%網民不會打字。
我當時不相信,後來去大學學校發現很多大學老師都在用265這樣的網址導航。
去過大學第二天我就加入了老蔡的團隊,之後參與了一系列的創業項目。我不建議大家掙點錢就來創業,如果你家里不是富二代或者官二代,不要拿錢去創業,這很容易打水漂。
天使投資在非常早期的時候成功概率非常低。我為何做天使投資機構?
很簡單,2005-2015年回國的十年,恰恰是互聯網發展迅速的十年。我見證了一波創業者從零到一,從無到有,做成了幾十億甚至是上百億美金的公司,而我相信未來的十年會有更多這樣的機會。所以朋友建議我做機構點的基金,而不是做一個個人天使。於是,就真的去做了。
資本寒冬中的突圍之路:人工智能、大數據
我對過去10年前的複盤:
1、低估了中國互聯網的發展:我們看到了中國互聯網有一定發展,但沒想到這麽迅速。
2、所有的模型都能計算,但是唯一不能被計算的就是年輕的互聯網創業者的潛力。
3. 人口紅利消失殆盡,流量紅利也在兩三年前消失殆盡。
4. 第一代的互聯網技術已經經歷了將近20年的發展,主要解決了信息的不對稱性,因此它所帶來的技術紅利也將消失殆盡。
5. 縱觀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趨勢,我們覺得只有兩個行業可以穿越經濟低谷期,一個是具有顛覆性的創新型科技行業——現在就是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二就是醫療和大健康行業。
資本寒冬中如何突圍?
我覺得醫療、大健康行業可以穿越經濟低谷期,還有就是顛覆性的創新型科技——大數據、人工智能。
我們看到多的是以技術驅動為核心的大數據、人工智能,它們可以深入改變每個行業的現狀,它不亞於移動互聯網對大環境的改變。這一階段我們會花大量時間研究這兩方面。
你說你不懂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那麽加入一家優秀的創業公司去學習。現在你不做改變,未來也會被改變。
14年年底,我們投資了一家工業機器人公司,我們過去兩年投了10多家工業機器人公司。我相信他們在未來五到十年會發生更顛覆的改變。
我知道紐約由一家公司處理了幾百萬、幾千萬的保險理賠,都是用人工智能做的這個工作。未來投行的朋友、律師朋友要小心了,你們也可能被代替。
我最尊敬的一位中國的企業家——70歲高齡的任正非,他在演講中講到過:由人類創造的新人會代替舊人。另一個美國奇點大學的校長說過:2029年,人類可能會獲得永生。
所有這些勢必會引發社會學、經濟學、倫理學的巨變。也因此,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方向是未來我們會堅定投資和持續下註的領域。
還有,創業者要想被投資人青睞,先打磨好產品,這是最核心的一條。
創業者的密碼
很多人包括創業者經常問:創業者有哪些密碼?
1、年輕(Young)
天使投資人都喜歡投年輕的創業者,50歲以上的創業者在全世界各地也有成功案例,但是非常少。所以尤其是新興的一波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投資機會,大家都喜歡年輕、有沖勁、有活力的創業者。
2、野心(Ambitious)
作為創業者,如果不是那麽野心勃勃,我覺得他把企業做大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這也是一個很核心的標準。
3、移民(Immigrants)
我們基金在北京投資的項目有幾十個,只有一個創業者是北京本地人。主要的原因是本地人沒有生存壓力,所謂的“北漂“就和我們講的移民一樣,移民有一種拼命向上的欲望。
4、不合群(Misfits)
很多很成功的創業者,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孩子、乖孩子,甚至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人。但是我們不是去交朋友,我們是看一家創業公司、一個創始人,看他能否把一個公司做起來!所以往往你不喜歡的人,甚至你討厭的人,他具有成功的潛質。不合群說的就是這種人,你把他放在人群里面,他總是不太合群或者不太招人喜歡的那個人。
5、好奇心(Curious)
新一代的創業者,非常重要的一個潛質就是好奇心,包括很多70後、80後的創業者,當我們把公司做到一定規模的時候,擁有好奇心是非常重要的。當你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成功以後,還能夠繼續推動公司去向更高的目標發展,這是很多優秀創始人的一個非常重要特色。
6、反傳統(Unconventional)
很多很優秀的創始人,他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孩子,或者說他的很多行為方式,不是那麽符合社會傳統對他的要求。
7、激情(Passionate)
沒有激情的創業者是不可能成功的。
8、反叛(Rebellious)
這個詞很有意思,反叛、叛逆的個性,就是老話講調皮的孩子將來可能更有出息。看出一個人具有叛逆的個性很容易,但是要看出這個人還具有成功的潛質和能力,就比較難了。所以能在創業初期投資給具有叛逆精神的人,我覺得需要對人性有非常深刻的理解。
9、不安全感(Insecure)
很多創始人都具有極強的不安全感,就是一種危機意識。
哪怕在公司發展順風順水的時候,他永遠是像一個神經質一樣,這種不安全感也表現在和人接觸的時候。優秀的創業者,不是那麽容易打交道,作為早期投資人,你要獲取他的信任,說服他接受你的投資。這需要投資人理解他們內心深處的這種焦慮到底是什麽?
10、固執(Stubborn)
我發現最優秀的創始人,幾乎無一例外的固執,固執到有時讓你想踢他的屁股。明明要撞墻了,他還要往那條路上走。
最優秀的創業者,一定非常固執的,不要試圖去改變他,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11、專註產品(Product-focused)
我們經常碰見一些創業者,跟你談行業方向,談的頭頭是道,他不談自己的產品。對這種創業者,你需要謹慎。我們最怕的就是誇誇其談,但是真的動手一幹,產品和體驗做的一塌糊塗,核心亮點和用戶都沒想明白。
12、自力更生(Boot-strapped)
有些創業者就是這種情況,不管投資人是否投錢,他都要做,而且已經開始做了!
他已經想好接下來的幾個步驟,等一個月之後再看他,他真的跟他說的那樣,確實在往前走,而且走的比他承諾的還要好。有你的錢只是讓他可以做得更快一點,這往往是我們最喜歡的創業者。最怕創業者和我講,團隊已經組好了、模式也想好了、就差你的錢了!你的錢不到位,那幾個兄弟拖家帶口沒法出來。我覺得這種創業者太不堅決,創業也需要一種勇氣,這對一個創業團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他說沒有投資人的錢就沒法幹或者幹不下去,那這樣的團隊我覺得要小心。
13、獨立思辨(Contrarian)
比如在O2O領域,大家都去做高頻的事,他說我要往低頻去做。他不會人雲亦雲,如果創業者總是附和投資人的話,我覺得很難成為一個優秀的創業者。
也許不一定適合所有情況,但是這個獨立思辨的能力,確實是優秀的創業者需要有的。就創業者而言,我覺得具備這種獨立思辨的能力,才能看到別人或者普通大眾看不到的事情或一些可能性。
14、屌絲(Underdogs)
我把他翻譯成屌絲,就是出身貧寒。
中國老話講寒門出高士,在中國,我們也喜歡投屌絲創業者,因為屌絲更接地氣、屌絲更努力更勤奮。當然這不是絕對的,但這種特性可以作為一個重要的因素來考量。
15、堅持(Persistent)
最後這一條我認為是相當、相當的重要。
就像我前面講過的,我認識2005年左右創業的那一批企業家,每個人在發展的過程中,都曾面臨過企業接近斷糧、VC不願意再投資、核心成員離開等困境。
送給圍觀群眾的福利
1、小牛電動車
2、雲麥智能體重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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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招徒條件
1. 人工智能、工業4.0(工業機器人、工業自動化)和消費升級領域的創業項目;
2. 創業項目利用互聯網對傳統垂直行業的升級,能切實提高、改善生產力和生產效率;
3. 創業者對於目標市場、產品定位有清晰的認識和深刻理解;創業團隊有執行力。
最核心的就是:
不要為了創業而創業。真正的創業者從來不會因為資本市場冷熱決定是否創業的。
一家偉大的公司不會因為資本寒冬而死掉,真正優秀的企業不是被資本催生出來的,它不會受資本供需太大的影響。你要問自己是不是世界上能夠最好到前0.01%的那個人。
想要認識更多優秀的投資人
趕緊圍觀黑馬學吧&大佬招徒第二季投資人F4系列
掃描二維碼,做黃明明的入室弟子!
按照張宇的想法,圍繞貨架去拓展邊界,只要是在辦公室運轉中需要的服務,每一塊都可以單獨深耕。
文 | 夢雲
2017年12月29號上午,每日優鮮便利購對外透露,獲得2億美元A+B輪融資。僅隔三天,無人貨架企業哈米科技宣布,獲易果集團領投的A輪融資,A+B輪融資總額將超過1億美金。2018年,無人貨架的熱度依然不減,但也有投資人斷言,在半年之內這場戰爭就會見分曉。
市場逐步確信,無人貨架是門可以擴展的生意。實際上,早在風起之前,就有蟄伏許久的零售商小範圍布局無人貨架,采用“企業兜底”策略規避虧損。而如今,資本強勢註入,玩家變多,市場正急遽變化,新老玩家都不敢停止探索。
近日,【野草新消費】專訪了無人貨架企業陽光樂選CEO張宇,或許你可以借此看到無人貨架新的去處。
以貨架為軸心展開的服務圈
從2016年在大連啟動無人貨架項目,到2017年攻占上海,張宇一直相信,無人貨架的出現,實質上是順應了兩個用戶群體的剛需。
第一是2B。張宇指出,全國範圍內,至今沒有出現一家能為中小企業提供采買的第三方公司,更別說專業化的員工福利制度。而無人貨架一旦落地,企業和貨架服務商兩者溝通的「常態化」更易形成。
不難發現,從借力無人貨架去滿足單一痛點,到快速延展為升級性企業服務,紮根在辦公室的一方架子提供了不小的先發優勢。“小到一瓶礦泉水,大到年節的采購,彈性福利的輸出,甚至是企業內部文化的建設,都有可能發掘一個新的盈利點”。
也就是說,無人貨架擺到辦公室之後,以貨架為軸心,實質上展開了一個「服務圈」。以桶裝水為例,大部分企業都只能找臨近或者當地的供貨商,而沒有成型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供選擇,而這個市場非常巨大,按照張宇的想法,圍繞貨架去拓展邊界,只要是在辦公室運轉中需要的服務,每一塊都可以單獨深耕。
第二是2C。無人貨架可以快速、精準、沒有門檻的得到一手交易數據,以貨架為橋梁,不僅可以助推產品研發和新品牌輸出,也可以往下遊外延,把貨物賣到電商或者其他本地服務平臺上。
換句話說,無人貨架是線下流量的觸手。“早幾年,我們嘗試把面膜放在貨架上售賣,通過掃碼獲取優惠券的方式,將用戶引導至線上商城,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張宇強調:“有效的流量轉化,本質是對「用戶動線」的把握。”
正如打開微信的第一反應是要聊天,打開支付寶第一個訴求是付費,社交和電商存在較大的門檻。不管是用微信購物,還是用支付寶聊天,對用戶而言都存在一定心理落差。
回歸到無人貨架,用戶線下支付是為了購買商品,轉移到線上同樣是售貨,在心理動線上是一致的,線上線下的轉化效率也很可觀。
小貨架和大貨架
無人貨架是一個典型的2B業務,只要是涉及到B端業務,內核都是一個拉鋸戰,需要一定時間,而不像C端業務一樣,可以通過資本力量快速清場。
落實到細節,張宇提出了陽光樂選的五個運營理念:
第一,在服務模型上,突破提供零食這一單獨服務,同時與一些品牌商合作,包裝更有意思的合作模式,比如面向特定時間段,提供早餐、晚餐、加餐服務,如果這些個性化、定制化服務放在原有供應鏈體系下,其實很難實現。
第二,在選品層面,提出大貨架和小貨架的概念。辦公室內的一個小貨架,只能陳列幾十個SKU,不可能滿足用戶所有的商品需求。大貨架則是以當日達和次日達的形式,通過電商行為來滿足辦公室人群的高維需求。
第三,在運營層面,提出單區域、高密度的戰略。每個城市選定片區,在同一個分區內建立地緣關系緊密的分倉,用分倉的形式輻射周圍5-15公里範圍內的企業,最大化整合物流資源。
通過數據來看,如果在單一密度下,比如10公里範圍內落地200個貨架,用一個中心倉輻射,就很容易做到單點的盈虧平衡,甚至盈利。
在供應鏈層面,陽光樂選的一個核心優勢在於賬期,假設供應商的賬期為一個月,而貨架的動銷只需要20天,相當於上貨是沒有成本的。
另一個優勢是可進可退,據張宇透露,樂選平均每兩周就會更換三到四百個SKU,以滿足用戶口味的多樣化需要,實際上,在同一時間段,樂選的商品庫存總數也僅為400個SKU,這意味著每兩周進行一次的換品相當於完全重構一次商品結構。
第五,在數據層面,張宇認為,無人貨架的數據價值要從兩個方面深挖,一個是不斷深耕達到更大的體量,得到更多的數據積累。第二是結合到實際場景,從時間維度、物理維度、地理維度去分析數據。比如紅牛、可樂,屬於常青產品,動銷能力極強,正是數據體現的。
一個過渡性的產品
一路走來,很多玩家並沒有把無人貨架當成商業做,而變成了資本遊戲。“隨著資本的進場,大家的玩法變得不擇手段,我是喜憂參半的狀態。”張宇坦言。
談及無人貨架的出路,張宇強調,今年大熱的無人貨架和兩年前的O2O,在底層邏輯上是關聯的。O2O從線上導流,帶動線下服務或交易,無人貨架則是以線下終端為流量入口,反哺線上。
千團大戰之後,大部分玩家已經化為泡沫,勝利的佼佼者依然在推動行業前行。在無人貨架這個領域,幾輪戰爭之後,也必然成為常規化的模式。不同的是,無人貨架雖然具備典型的互聯網特征,真正的結構卻是以零售為主。在過去,零售市場還沒有出現過「一家獨大」的現象,這個規律放在無人貨架上同樣適用。
在這個趨勢下,無人貨架肯定不是終局,它可能是一個「過渡產品」,未來會被大量更換。“最重要的是,面對B端和C端,創新型的服務模式都可以圍繞無人貨架而展開”。
*本文由野草新消費原創,作者夢雲,編輯長歌。新零售課程咨詢請加野草君微信(echo3141592)。
3樓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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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提及3樓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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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一開NUMBER就即升
一看好就即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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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提及
373公司回購和大股東增持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張化橋為什麼不把它作為一個例子解釋?
7樓提及3樓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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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2﹒92萬股,佔經擴大已發行股本2﹒19%;以及向其發本金額7﹒76億元,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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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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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佢無錢啦
之前不是講過,「現時資金充裕,毋須融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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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提及4樓提及
373公司回購和大股東增持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張化橋為什麼不把它作為一個例子解釋?
湯sir,如果一隻股,無咩人想買~~(已經無咩肉食)
個莊可唔可能叫公司回購自己的股份,來拿住公司的錢來洗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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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絕對可行,只要莊家在市場放,公司在市場買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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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真係股民要咩,個莊就俾咩
回購,低pe,高盈利,爆升,突破,高成交,收購,etc
全部都係個局來~~~
LHC在17樓提及
沒有非黑即白的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