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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世紀90年代,香港銀行的業務簡單,分析員主要集中衡量銀行的存貸比率。由於有利率協議,銀行的收入反映在息差之上。還記得90年代的按揭利率,一般為 「P+」,銀行收入穩定,豬籠入水,相安無事,對按揭及trade finance等以外的業務,興趣不大。當時股票買賣都集中一些中小型華資股票行。97金融風暴,正達、百富勤等出事,一般股民對華資經紀行存有戒心,加 上利率協議取消,競爭激烈,按揭息率由「P+」變成「P -」,息差收窄,銀行開始加入其他金融產品的銷售服務,與華資經紀行「爭生意」。 銀行變金融超級市場 由 於銀行的形象比較穩健,吸引一眾「師奶股民」,漸漸銀行變成「金融超級市場」,由孖展、股票買賣、保險,到financial planning,分行經理變成超級金融產品推銷員,與超市的manager平分秋色。銀行的角色轉變,金管局與證監會於2002年達成共識,即任總最近 提出的「一業兩管」。「一業」是指銀行的投資及證券業務,「兩管」是指,證監負責規管銀行經營「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定的業務範圍,金管局則規管前線銷售 人員的行為。1月8日,金管局與證監會各自表述,公佈自己的調查報告。任總認為「一業兩管」行之有效,出問題主要是「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與「一業兩 管」無關,證監當然提出相反意見,包括所謂「雙峰模式」。不過,歸根究柢,誰管?點管?並非問題核心,迷債事件的出現,最重要是賣的人不知自己賣甚麼,買 的人亦不知自己買甚麼。立法會將於農曆新年後,對「迷債」進行特別調查,到時能否為「迷債」受害者還一個公道呢?Uncle [email protect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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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期坐井觀天之輩,唔知家華同我嘅交情好到咩程度,查實當家華大哥起筆開始寫關於對我之睇法時,已即時致電報定案,皆因佢話呢行是非多,費事有朝一日有小人 出嚟挑撥離間。佢真係料事如神,果然有人枉作小人。有病應該睇醫生,天天指控人家陰謀論,係唔係本身已出現病態妄想被迫害症!只怪生意難做,人性容易顯 露。香港最可愛和寶貴的地方,係港人仍然擁有言論自由,本人唔介意正常善意嘅批評,尤其早前陸叔對本人在股評人行為方面過份上心之提點,亦樂意照單全收。 只是對於一些由匿名打手於網絡向異己放暗箭(受害者不只一人),到如今自本報討論區消失後弄得要如斯明刀明槍御駕親征,煞是可悲,唔通我又要以牙還牙將本 文標題大大隻字老作甚麼黃腳『魚立』病變。在百花齊放、有容乃大嘅香港地,雖然刁難與挑釁已變成另類社會文化,對這類人我幫佢唔到只能表達同情,本文亦不 打算再與之糾纏下去,皆因公道自在人心。 睇淡係唔想散戶太心雄 繼續論盡財經界時弊,刺激大家對股壇現象思考一番,仍然係本文 風格,反正無人能夠贏得全世界,最緊要講真話。真人騷唔係話你想做就有得做,傳媒有Air time都唔係你木口木面扮性格演員去就有。只要你朋友圈子夠闊,肯與成功嘅炒家交換情報,許多都不諱言股市其實係一個鱷魚潭,唔通連炒家之言都係陰謀 論?市場上一邊話自己輸咗人家嘅錢,一邊流幾滴鱷魚淚者唔係第一次見,輸咗唔攞大聲公去你間公司嘈,唔好以為人家被焗賭焗輸無仇報,幾年前有本地廠家以為 有高人指路,點知仲慘過自己落手落腳去炒而輸到同行家呻,只係大家厚道無周圍唱,咁得閒四圍『目及』住其他行家嘅一舉一動,還有時間去做分析嗎?我等一般 見識之士,許多時遇上高人亦會不恥下問索索料,只是每日寫稿已要花很大精神,亦有家人要兼顧,對方先撩者賤亦感無奈。部份人睇淡,係因為唔想普羅投資者被 勝利冲昏,掛住數銀紙而忘記眼前風險,而唔會黑心到唔想個市升。經濟實在如何,睇嚟緊下半年大型企業招聘情況應該無得拗。在此順道感謝書展支持者百忙中抽 時間前來,友儕亦唔需要對蜚短流長太上心,基於以德報怨,希望對方早日康復。胡孟青 |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5499
大凌那個case,應該向大股東要求清盤,去該貼新聞中bold了的字更可反映他的立場絕對有偏頗,受到某些人的影響(未必一定收了錢),可能不懂財技及公司法律,以為這樣就對股東好,結果對大股東更好,然後去幫那些不懂的人,所以翔哥是好心做壞事,最終反被那些人欺騙。
明明就是大股東有錯在先,利用上市公司向下炒,並利用一些騙錢交易,去幫自己漁利,台灣的小股東會主動出信給大股東要求反抗侵略的行為,但香港的小股東因大股東漁利,給停牌了,反而要求監管當局去幫壞人賺錢,讓他好好過下去,我真的不懂那些告訴的人邏輯是甚麼。
我再次建議小股東,不要要求復牌,使更多投資者受到傷害。橫豎NAV較停牌前股價高(現時NAV是9.36仙,股價是1.3仙),應該集齊股票,提出動議,要求大股東以帳面值回購證券行業務及投資,然後把公司清盤,然後利用所得向股東派發剩餘資本,並提出另一告訴大股東的失誤索償,以保障自有權益不受傷害。
歡迎大凌苦主提出清盤動議,不要讓某些既得利益者支持復牌提議,繼續利用上市公司向股東漁利。
http://hk.myblog.yahoo.com/lynch200705/article?mid=9392
林奇:
「如果蒙古能源是騙子,港交所上市 科人員便是偷懶的警察,或者――恕我直言――白痴。根據上市條例,「合作意向書」根本毋須披露,上市公司加強透明度固然可取,但胡亂披露未必成事的意向 書,合作方的身分不明,而且是一個月三度出現同樣手法,港交所竟然可以視而不見,任由其接二連三借誤導投資者的公告炒高股價,豈是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捍衛者 應有的態度?」
林奇今天閱報得悉,有大中華第一妖股之稱的蒙古能源(00276),其主席魯連城及執行董事翁綺慧終遭到證監會的公開譴責,大快人心之餘,亦還前財華社主編羅綺萍小姐的一個公道,以及側面突顯了力撐她的老闆余剛先生作為生意人的一點風骨及不畏權勢的傲氣。
若 不是林奇《征服股海》網誌仗義執言,秉筆直書,鬧爆既得利益者致逾千五篇舊文慘遭「河蟹」,那麼,昔日曾受林奇力撐的前財華社主編羅綺萍小姐的舊文將可昭 日月,既力插大中華第一妖股蒙古能源,(事後回看,哨牙聰都有份炒得既,大家都知呢隻大中華第一妖股「圍威喂」究竟發生緊乜嘢事!十幾蚊買落蒙古能源的無 知散戶,對不起,又接火棒了!),復看到作為本港專業傳媒工作者羅綺萍小姐的良知,相對投資大行瑞信的下三濫不由分說助紂為虐的「應聲蟲」附和,三年後回 看,誰是誰非,可謂立竿見影,高下立判!也讓不以人工低卻仍繼續緊守傳媒工作崗位的本港後輩,尤其是財經記者們,有可尊可敬可循的楷模。憑良心,說真話! 憑良知,斬妖除魔!
今天又有《蘋果日報》專欄作家對近來股價如吃了偉哥,但剛公布的純利似無法追及股價狂升的IT(00999)主席沈嘉偉的評論!對答精警,一小時,答三句,如此主席?值得細看!
好 些股票,永遠不在林奇的買入之列,諸如新世界系、華人系、英皇系、華匯系、福建系等,因為主事人或立心不良,管理層用股東資金大魚大肉買人蔘買燕窩有之, 掠奪股東利益以自肥有之,賺大錢也可以零派息或派雞碎咁多有之,總不能令人加以信任,並用真金白銀投資在這些不能令人安心的管理層身上。除非林奇明天傻 了?否則,任憑以上所述的一眾「優質」股票,明天其股價會被炒到飛天,但「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什麼新時代能源(00166)、國際資源(01051), 又或彤叔入股、大孖沙助陣,不過全是引君入甕的死亡陷阱而已!
君不見中策(00235)又唔知輸死咗幾多個無知散戶投資者呢!52週高位炒到一蚊,信恆生柯清輝嘛!
謹記:空中樓閣的天空之城,不過是阿鼻地獄的充分反映!
下次當見倒呢班「似曾相識」的管理層,唔駛我林奇教你點做吧!
畢竟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林奇深信「盜亦有道」!巧取豪奪,妖言惑眾,取之不義,何如?
良心值多少錢呢?不妨問吓呢班「人」……渣!
真金不怕洪爐火,水退便知誰赤裸!
林奇不吐不快,也絕不能容忍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居然出現如此接連誤導投資者的荒謬事件。
可惜的是,這樣誤導投資者的事件絕不是冰山一角,畢竟,香港像魯連城及翁綺慧的人多,像羅綺萍及David Webb的人少!作為散戶投資者,戴眼識股,戴眼識人,比什麼還來得重要呢!
謹記:您不理財,財不理您!尤其是金融大鱷仆街無良莊家及有利益衝突的財演們環伺香港的時候!寄望我們的監管當局嗎?別傻別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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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落幕的連動債事件,實際上卻 暗潮洶湧,三年多來只有一成投資人從司法途徑替自己討回公道,但這珍貴的一成勝訴案例,給廣大的投資人無限希望,他們是如何辦到的? 撰 文‧許瀞文 雷曼兄弟倒閉至今已經三年,當時大群雷曼連動債投資人到銀行前抬棺抗議、撒冥紙新聞,仍讓人記憶猶新;三年後,多數人都在銀行強 力遊說下和解,只剩下少數人不甘吞下這口氣,堅持從司法這條路替自己討回公道。但,要得回嗎?本刊揭露連動債至目前的所有官司狀況,這或許正是銀行最不願 面對的真相。 曾志祥(化名,因官司仍在訴訟中,保護當事人)、年約五十歲,是美國留學回來的MBA,身為單親爸爸,為全心照料自己唯一的女 兒,在六年前辭去工作,目前是專業投資人,靠著早期投資股票的分紅及繼續投資過生活。二○○八年三月,人在養老院生病的母親交付給他五百萬元養老金,他將 這筆錢轉到第一銀行做定存,卻成了他人生最後悔的一個決定。 他在臨櫃定存時被一銀人員告知現在最高只能做三百萬元定存,並將他引到理專辦公 室,開始推銷兩檔雷曼兄弟發行的「保本保息連動債」,一檔為紐幣,另一檔為澳幣,在這之前,他從沒和一銀有任何財富管理業務上往來,僅有存匯款,連一檔基 金都沒買過。 理專從容地拿出DM(宣傳品),強調連動債性質和新台幣定存相同,保本保息,年配息高達一成以上,且利息收入不用扣所得稅, DM大標題上清楚寫了「保本連動債」五個字,曾志祥心想如果能幫媽媽多存點利息也不錯,於是他改做兩百萬元定存,其餘的三百萬元中,兩百萬元買了澳幣連動 債,一百萬元做紐幣連動債。 銀行只強調保本 中、英文說明書不符合 半年後母親過 世,同時雷曼兄弟宣布倒閉,曾志祥去電銀行,一開始理專說「沒事,你買的是保本保息,年底董事會後會有決議。」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理專開始推拖拉,到最 後告訴他:「雷曼倒了不關我們的事, 我們也是受害者。」銀行在社會壓力下,開始與連動債投資人協商,曾志祥說:「銀行說一成五(原始投資金額)和解,不然就一毛錢沒有。」他也試著透過自救 會、金管會爭取自己的權益,但得到的答案都讓他失望,金管會說這是他和銀行的紛爭,希望他自行解決。他很疑惑,難道連銀行拿出的白紙黑字廣宣品都不能信 任?為替自己討回公道,也守護母親最後一筆資產,他走向訴訟一途,企盼司法能還他一個公道。 曾志祥開始蒐集對自己有利證據,詳讀說明書後發 現,銀行給的中英文說明書兩者內容部分不符合,英文說明書上明確記載「該商品不得在台灣公開銷售或募集,僅可售予專業法人機構及台灣境外投資人」,上面從 頭至尾也沒提到任何保本的訊息,但中文說明書上卻反過來該寫都沒寫,只強調「保本」。 對母親的愧疚感,加上打官司的折磨及被銀行欺騙的屈 辱,種種的壓力讓他無法承受,將近一年時間晚上無法成眠,還開始出現「鬼剃頭」現象,頭皮上東禿一塊、西禿一塊,「我出門都要戴帽子怕嚇到別人,這精神賠 償我該跟誰要?」曾志祥氣憤地說。 就算出庭壓力再大、再折磨,曾志祥也挺起胸膛認真面對,他每庭都到,甚至最後宣判雙方律師都沒出席,他仍 堅持到最後,一審結果原告勝訴,法官宣判銀行應該支付原始投資金額的一一○%給原告。當時審理這案件的台北地院法官趙子榮親手將判決書交給他,並告訴他: 「你創下了國內先例,因為另外的一○%是對銀行的懲罰性賠款。」走出法院那一刻是他兩年來最開心的一天。 不過才高興沒有幾天,隨即陰霾又 起。因為一銀決定上訴,儘管他透過律師向銀行表示,一成的懲罰賠款他可以不要,但銀行堅持只願付三成和解金,否則就是上訴一途。 第一銀行發 言人林漢奇表示,因官司還在訴訟中,不方便多發表意見,林漢奇指出,當時雷曼兄弟商品幾乎在各家銀行的宣傳品都寫上保本兩個字;至於中英文說明書不合的爭 議,他認為投資人簽署哪一份文件,則以該文件為主。 荒謬一:資訊不實 網路有無淨值公告仍成謎 曾 志祥的案例仍激勵連動債受害人,只是,能夠與銀行對抗,打贏官司的投資人仍不多,根據建業法律事務所及宏觀財務顧問平台統計,截至今年四月底,共有二百三 十件連動債訴訟案件判決確定,其中只有二十三件、也就是一成的案件是投資人勝訴。 看來,這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戰爭,小蝦米仍是居於劣勢, 畢竟能像曾志祥這樣堅持到底的案例仍是不多。 許多連動債受害人都有這個疑問:為何幫自己討公道這麼困難? 曾經經手多件連動債 官司的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麒解釋,很多投資人都太著重在和銀行簽訂契約的過程,詳細說明自己如何「受騙」,但進一步追問,卻根本無力舉證,因為每份契約 書都有受害人親筆簽名或蓋章,這些親筆簽名搖身一變成為銀行在法庭上的最佳護身符,自然敗訴居多。 其實有更多投資人找上吳麒,但他都拒絕, 理由是「舉證太困難一定輸」,直到有位受害人拿著字條來找他,他才接手,「因為他手上有張理專寫的字條,『九五%買公債,五%買選擇權』」。 法 庭上理專也承認字條是他所寫,但即使如此,在桃園地院一審時仍敗訴,原告不甘心繼續提起二審上訴,「我換個方向,強調銀行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 務』,違反《信託法》導致受害人有直接損失。」吳麒說。該案件二審大逆轉,原告勝訴,拿回原始投資金額,這案例也成了其他勝訴案主要參考依據。 何 謂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吳麒說,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清楚定義,但引用《信託法》後能將責任轉至銀行,必須說明如何盡義務管理,在他打官司過程中,發現銀行種 種荒謬,也成了受害人勝訴關鍵。 荒謬二:處理輕忽 跌破下檔保護竟用平信寄發買了東西總該有明確價格,但銀行給 受害人的每月對帳單上,不是寫「NA」,就是打「*」號,銀行的說法是:「這是保本商品沒有淨值」、「市場沒有成交所以沒有淨值。」吳麒強調,購買基金和 連動債一樣,都屬於投資信託契約,銀行該盡相同責任義務,每個月寄發基金對帳單時都有淨值、單位數公告,為何連動債卻沒有報價? 吳麒指出, 銀行都說在對帳單上註明銀行網站有看淨值路徑,但如果投資人能夠證明,其實到現在為止大部分的銀行都未能明確證實有在網路上公告淨值,絕對是打贏官司很有 力的證據之一。 幫曾志祥打官司的德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劉緒倫表示,連動債價格跌破下檔保護,銀行竟然是用平信、大宗郵件寄發,連股市融資 追繳令都用限時掛號方式寄出,跌破下檔保護對受害人來說是相當重要的資訊,怎能用平信寄出? 荒謬三:隱瞞資訊 未 告知最大風險 恐血本無歸在雷曼兄弟倒閉兩個月前,某大型民營銀行開始公告淨值,「我有受害人前個月對帳單上淨值和投資本金相同,但下月對帳單卻寫損失七○%,還附註曾 跌破下檔保護。」吳麒說,一個月內風雲變色,但用平信寄出的通知函可能被當廣告信早就丟入垃圾桶,投資人根本不知情。因此如果投資人拿得出這些平信通知 函,也容易成為對自己有利的呈堂證供。 劉緒倫說,銀行不斷強調有告知投資人連動債信用、匯率風險,來淡化自己該承擔責任,但有告知信用風險 並不等於告知最大風險,「如果可以舉證銀行沒說清楚﹃你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回來﹄,也是法庭上對投資人有利的證據。」 律師建議: 能 接受銀行提出條件 就和解截至目前為止,仍有近千件的連動債訴訟還在一審或二審中,也有些已經上訴到最高法院,針對這些投資人,又該如何因應? 吳 麒說法律上有句諺語:「瘦的和解好過肥的訴訟」,如果銀行提出你能接受的條件,不妨優先選擇和解,畢竟打官司所要耗費的精神體力及金錢,會對你的生活造成 不小影響。 吳麒說經過三年,終於看到投資人有贏的機會,二審敗訴有機會上訴的人,不妨在能力範圍內考慮上訴,給最高法院一個表態的機會, 「類似案件最高法院意見分歧,如果能統整出代表意見,這將對高院及地院有更大的約束力。」 曾志祥一審勝訴三大關鍵 1. 保留廣宣品, 因為廣宣品也算契約,上有保本兩個字,本金卻一毛都拿不回。 2. 證明銀行告知信用風險不等於告知最大風險。 3. 證明信託契約成立後完全沒給參考淨值,讓投資人無法判斷。 曾志祥一定要贏的三個堅持1. 積極尋找對自己有利證據,只要有勝訴判決立刻詳讀。 2. 每次開庭必到場為自己爭取權益。 3. 開庭前和律師討論該注意細節。 連動債訴訟勝訴、敗訴關鍵 勝訴原因 廣告中記載「保證保本」、「定存」、「保息」 等不實字樣。 理專未積極告知本金損失風險(尤其當事人已經先要求購買保本商品)。 銀行未主動及時告知風險變動,跌破下檔保護 以平信寄發。 銀行難以舉證出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定期對帳單寄發,不代表有盡告知風險變動義務。 敗 訴原因 說明書或風險預告書有記載不保本風險,但當事人有簽名。 當事人智識足夠或有購買連動債經驗。 理專未告知 「保證保本」,所以會有本金上損失。 廣告、說明書上沒明顯使當事人誤認產品保本。 當事人就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舉證失敗。 資 料來源:建業法律事務所暨宏觀財務顧問平台 |
因認為俄羅斯要為馬航客機在俄烏邊境上空被擊落負責,澳大利亞總理艾伯特(Tony Abbott)又放狠話,承諾如果俄羅斯總統普京出席今年11月澳大利亞布里斯班的G20峰會,就要用橄欖球里的“抱摔”(shirt-front)方式放倒他。三個月前,阿博特曾威脅要禁止普京參加澳大利亞舉辦的G20峰會。
澳大利亞財長昨日證實,普京將參加11月的G20峰會。此後,艾伯特當天說,將在峰會期間與普京進行“最艱難的對話”,質問他馬航MH17客機墜落造成澳大利亞國民喪生一事。他說:
“我要抱摔普京,我要對他說:‘澳大利亞人遇害了,他們是被俄羅斯支持的叛軍用俄方供應的裝置殺害的。’”
“你也不想一切發生,這我們接受,可我們現在要求你方充分配合刑事偵查,如果調查確認,(飛機失事)是你方施加影響所致,就必須伸張正義,繩之以法。”
今年7月17日,在飛經俄烏邊境的烏克蘭領空時,一架馬航MH17航班波音777客機被導彈擊落,機上28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無人生還。遇難者主要來自荷蘭和澳大利亞,荷蘭公民有150多人,澳大利亞公民有28人。
西方國家和烏克蘭政府此後都認為,馬航客機空難系俄羅斯支持的烏克蘭分裂武裝所為,擊落飛機的導彈由俄方供應。俄羅斯竭力撇清幹系,並指烏克蘭政府軍才是元兇。
艾伯特當月表示,俄羅斯支持的烏克蘭反政府勢力有嫌疑,俄政府絕不能包庇這股勢力,如俄方不幫助推動調查,就會設法禁止普京出席今年11月的G20峰會。
昨日問及是否不應邀請普京參加G20峰會時,艾伯特回答,決定誰是G20成員的不是澳大利亞。
下圖可見澳式橄欖球聯賽中的“抱摔”場面。(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近期西方媒體不斷關註中國“債務陷阱”的說法。同時,亞非拉多國高官就此發出了不同聲音,表示中國投資和貸款將為本國社會發展帶來“重大利好”。比如,菲律賓財政部負責人蘭比諾表示,確信中國投資對民眾的好處大於項目本身花費。巴拿馬經濟財政部投資計劃司負責人賽拉諾說,巴拿馬沒有岀現所謂中資導致債務危機的情況,未來也不太可能出現,巴拿馬對中國企業和中國投資非常信任。吉布提絲路國際銀行行長蓋迪表示,中國的投資並沒有產生負債危機。只不過中國和吉布提的合作讓部分歐美企業失去一些機會,進而讓它們產生不滿。所謂“債務危機”不過是“嫉妒的聲音”。
在今天(24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陸慷就此回應: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