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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修改超生收費 “三孩”最高罰人均收入10倍

9月19日,從北京市政府網站“首都之窗”獲悉,《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昨天向社會征求意見。《決定》規定:對於“超生”公民,按照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征求意見時間為昨天起至10月17日。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戰略,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調整了生育政策,並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今年3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細化了全面兩孩政策和再生育政策,同時明確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生育政策的調整使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對象發生變化,為貫徹落實上位法、確保政策平穩實施,需要結合本市實際對《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中的征收範圍作出調整。

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立法依據、征收範圍等。其中,《決定》提出,根據不同情節,社會撫養費按照下列標準征收: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對非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當事人,每非婚生育一個子女,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

對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高於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本條前兩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征收。

另外,針對子女數量計算標準,《決定》也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子女的數量,指當事人雙方曾生育和收養並存活的子女數量之和。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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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年不到兩次修正計生條例 五種情況可生三孩

廣州即將實施的生育新政關註到眾多再婚群體的需求,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五種可以再生育的情況四種涉及再婚群體。27日下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聽取省政府關於修正案草案的報告。該修正案草案將於9月29日進行表決。

五種情況可再生

2015年12月30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成為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後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但其對於何種條件生育二孩沒有做詳細安排,除明確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這兩種情況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外,只是籠統地說,可以再生育的還包括“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的情形。”

該條例修訂後,廣東省的再婚群體代表多次到廣東省衛計委陳情,希望能考慮到再婚群體的特殊情況,為其再生育提供公平的政策環境。此次修正是廣東省不到一年內第二次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此次修正案草案的亮點之一是明確了可以再生育的五種具體情況。這包括:

1 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其中一個或兩個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現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另一方生育一個或兩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 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其中一個或兩個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現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產假延長50天

2015年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按照這一規定,廣東省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括98天順產假和30天計生獎勵假,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修正案草案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延長了合法生育的獎勵假期,以提升新出生嬰兒照顧水平,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具體做法是,在結合廣東實際並參考外省規定後,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這樣算起來,廣東省職工產假總量最少將為178天,特殊情況可享受208天的產假。

此外,修正案草案還明確取消對絕育疏通的行政審批,只要符合再生育條件,此前采取絕育措施的均可自行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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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學者顧寶昌:追罰二孩搶生和嚴罰三孩有悖人口大勢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各地陸續依據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當地計生條例進行修訂。不少地區明確,對於三孩以上的超生行為進行處罰,包括征收社會撫養費。對此,曾先後三次向中央提出調整生育政策建議的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亞洲人口學會副主席顧寶昌表示,在全面二孩的背景下繼續嚴罰三孩顯然有悖於人口大勢。

嚴罰三孩有悖人口大勢

第一財經:目前全國不少地區在修訂計生條例時明確要對三孩以上超生征收社會撫養費,而且有的地方征收標準還很高。您怎麽看待在這種對三孩以上超生繼續嚴罰的做法?

顧寶昌:我認為這種做法跟目前的人口大勢是相悖的。怎麽認識目前的人口大勢?

根據我們在各地的調研,現在的年輕人生育意願已經非常低。有些人只願意生一個,有些人甚至一個都不願意生,也有些人是願意生但是生不出來,而我國的多孩出生比例多年來都很低,大約在5%左右。在這樣的背景下,有少數人願意生三個或者更多,有什麽可怕的呢?不正好補充那些不願意生、不能生或者只願意生一個的嗎?在全面兩孩的背景下,在中央提出要進一步釋放生育潛力的背景下,有些地方繼續嚴罰三孩,說明盡管二孩生育放開了,但對人口形勢的認識和判斷還沒有統一起來。

全面兩孩政策銜接混亂

第一財經:現在很多地方還在繼續追罰之前搶生的二孩,甚至采取了各種強制手段,您怎麽看這樣的做法?

顧寶昌:繼續追罰搶生跟嚴罰三孩一樣,都是沒有認清楚人口大勢。還是沒有從過去控制人口的思想定勢中擺脫出來。這種狀況就導致新老政策沒法銜接,基層的計生工作人員無所適從。上面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但誰是老人,誰是新人?怎麽劃分?怎麽執行?具體做起來非常困難。現在很多群眾罵基層的計生幹部,其實他們真的是很為難。

第一財經:我們在采訪中發現,一方面很多地方在追罰搶生的二孩,一方面有些地方又在鼓勵生育二孩,比如不久前湖北宜昌發出公開信,倡導鼓勵公職人員帶頭生二孩。這種種現象給人的感覺確實是非常混亂。

顧寶昌:宜昌不是個別現象,我曾經在宜昌調研過,他們的生育率很低,年輕人的生育意願很低。現在的問題是,基層一線已經親身感受到人口問題太嚴重,地方領導也很發愁,尤其是經濟相對落後一些的地區,不能像發達地區一樣吸引外來勞動年齡人口,只能靠當地人多生。宜昌公開信背後是地方上對於人口狀況很深的憂慮,但是他們又很無奈。

所以下一步應該要鼓勵各地結合當地人口的實際情況,首先要取消對公民生育的所有限制,實行自主生育,計劃生育要全力向為群眾提供良好的服務轉化。我說基層計生幹部很苦,主要是工作考核形勢嚴峻。他負責的片區不能有超生,有的話就要得黃牌。得黃牌不光影響到個人,還要影響到很多人。多生一個孩子對當地人口形勢根本沒有影響,但是對基層計生幹部的績效有重大影響,所以他很緊張,壓力非常大。

計生要從管理轉變到服務

第一財經:全面兩孩之後,其實對於生育方面的服務需求是更多了,但是我們看到,不少基層計生幹部的主要精力還是不在服務上,還是在想著如何管控生育。

顧寶昌:這是很關鍵的一步:計劃生育工作要改變思路和觀念,不要腦子里總想著如何管群眾,而是要服務群眾。過去是要求人家只能生一個,現在如果你用行政手段去強制人家生二孩,同時又嚴罰三孩,這個生育還是沒有自主,你還是在用強制的手段在管群眾。

現在已經進入低生育水平,一個社會中的生育行為如同任何行為一樣都不可能一刀切,有少數人願意生三孩是好事,你不要高的給人家削低,低的給人家拔高,你就順其自然,幫助人家實現自己的生育意願就好。

第一財經:盡管有歷年的人口普查數據,但是對於中國的總和生育率到底是多少還是有爭議。這種爭議是不是也影響了對人口大勢的認識?

顧寶昌:我早就說過,孩子不是算出來的,是生出來的。六普顯示總和生育率已經很低,去年的小普查說明生育率更低了。

去年的出生人口不僅不增加,還減少,有關方面解釋說是羊年的原因。應該看到,生育水平持續走低已經是一個明顯的趨勢,年輕人口的減少也是必然趨勢。如果不認識清楚這個必然趨勢,還企圖以各種方法去否定,那就會造成在應對人口挑戰面前越來越被動。

所以,現在一方面是要認清楚人口大勢,另一個就是要做好計生工作的轉向,把計生隊伍轉型到真正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到位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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