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凱城2月6日公告稱,控股股東恒大地產擬將其所持公司全部9.52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52.78%),轉讓給其控股股東廣州凱隆,轉讓均價6.53元/股(較2月3日收盤價折價10%),總交易額62.18億元。
公司表示,本次股份轉讓系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股份轉讓,不會導致嘉凱城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每經記者 黃博文 每經編輯 隋丕寧
債務重組兩年多,佳兆業為推動複牌展開諸多動作,近期郭氏家族資本運作恢複公眾持股數量是複牌的前提之一。
2月24日晚,佳兆業(01638.HK)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郭氏家族擁有的大昌投資有限公司,以2.3港元/股的價格向一名獨立第三方轉讓合計共21739萬股股份,相當於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股本約4.23%。自此,佳兆業集團的公眾持股量恢複至已發行股本的25.04%,符合港股上市公司相關規則規定。
恢複公眾持股量
從2014年11月開始,因控制人郭英成卷入深圳官員貪腐案而引發的佳兆業鎖盤風波,導致公司陷入債務危機。同時因前核數師普華永道拒絕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佳兆業不能簽署2014、2015年財報,股票長期停牌。
2015年4月,佳兆業集團董事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聘請獨立第三方機構富事高咨詢有限公司開展獨立調查。
2016年12月19日,佳兆業發布公告稱,由富事高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調查報告顯示:佳兆業的部分“前雇員”主導了財務造假,他們的部分行為並未得到公司授權;而公司董事會主席郭英成以及現任公司管理層對“前雇員”的部分行為並不知情,亦不認可。
除去富事高的財務調查報告,恢複公眾持股量亦是複牌的前提之一。本次公告顯示,完成本次股份轉讓之後,佳兆業大股東郭氏家族持股量為45.02%,二股東富德生命人壽持股量保持不變,仍為29.94%。高達74.96%的股權掌握在郭氏家族和生命人壽手中,佳兆業股權集中。
公告顯示,佳兆業本次4.23%的股份轉讓成交的價格為2.3港元/股,相比停牌前的1.56港元/股,溢價高達47.4%。佳兆業方面表示,這一成交價格也說明投資者對佳兆業未來發展充滿信心。
郭英成的金融布局
公開資料顯示,佳兆業擁有大量優質資產,而且在深圳的鹽田佳兆業山海城、平湖佳兆業廣場、龍崗佳兆業未來城等多個舊改項目已經進入開發階段,不久後將推出市場。此外佳兆業多元化、輕資產的轉型成效顯著,在文化體育、科技產業、醫療等板塊表現突出。
正是以此為籌碼,佳兆業的債務重組引得中信銀行、平安銀行、信達資產等金融巨頭馳援。資深財經與房地產評論員黃立沖認為,佳兆業能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源於優良的資產及其帶來的溢價預期。據佳兆業2013年年報顯示,公司總土地儲備為2330萬平方米,其中超過60%在一線和省會城市,尤其重倉深圳。
富事高發布獨立調查報告之後以及恢複公眾持股數量,佳兆業要面對來自港交所的詢問,以及盡快公布缺失已久的2014年、2015年完整年報,恢複上市。按照該公司早前披露的時間表,12月將刊發2014年、2015年及2016年中期業績;預計至2017年1月,上市公司股份將恢複買賣。
但時節已至2017年2月,佳兆業的複牌承諾還未兌現,佳兆業方面表示,作為公司複牌的條件之一,本次恢複公眾持股量也意味著佳兆業集團離複牌更進一步。據了解,目前佳兆業正在穩步推進複牌相關工作。
除去佳兆業的複牌工作,實際控制人郭英成的野心不止於此。近日佳兆業還在爭取國內體育產業龍頭公司中體產業的控制權,擬受讓中體產業控股股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基金管理中心持有的22.07%股份。與佳兆業一起競爭的還有樂視等三家公司。目前,關於四家受讓方的盡職調查正在進行,預計2017年3月中旬完成。
此外,保監會的一則問詢函進一步指明,這家開發商的實際控制人已經開始布局自己的金融版圖。2月17日晚間,保監會以通知公告形式發布問詢函,要求昆侖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昆侖保險”)說明公司是否與郭英成家族存在關系。
保監會指出的4家公司深圳市宏昌宇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遠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騰材料貿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萊達實業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昆侖健康股權比例為10.3%、7.68%、7.44%、5.54%,合計持有30.96%。
有消息指出,這4家公司與郭氏家族關系密切,目前保監會未公開披露昆侖健康對問詢函的回複。
去年2月,*ST昆機的大股東終止向紫光卓遠轉讓股權。此後,*ST昆機的命運一路向下,不僅股價遭遇“過山車”、公司高管離職,另還同時大舉拋售和轉讓旗下資產。最新公告顯示,*ST昆機預計2016年凈虧3.75億元,公司目前已發布暫停上市風險提示。
終止股權轉讓的原因,是因為在交易在三個月內未能取得國務院國資委的審批。蹊蹺的是,這條關鍵條款卻在股權轉讓公告之初被遺漏。是刻意隱瞞還是無心遺漏?是否有配合內幕交易或股價操縱?
為了查明真相,證監會去年5月對昆明機床立案調查。今年2月,*ST昆機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原因是交易各方在信息披露中有“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對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生效條件”。
“為防止相關方在證據上相互協調、溝通,造成證據滅失,我們分赴昆明、北京、沈陽等五個地方同時展開調查,現場檢查僅用兩天時間。”參與辦案的證監會稽查執法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大多數信息披露違法都會存在一定的主觀惡意,但是這個案子,有點不一樣。
巨虧“賣殼”
*ST昆機在2016年5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今年2月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第一財經近日從證監會參與調查的執法人員處進一步了解案情的調查情況,更多細節也由此浮出水面。
時間回溯至2015年10月。昆明機床當月8日發布公告稱,大股東沈陽機床集團(下稱“沈機集團”)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轉讓所持的25.08%昆明機床股權。29日,上市公司再發公告,已選定西藏紫光卓遠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紫光卓遠”)。股權轉讓完成後,紫光卓遠將成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2015年11月13日,沈機集團和紫光卓遠分別發布了權益變動報告書。同日,公司還發布了非公開發行方案,與紫光卓遠同屬清華控股有限公司的關聯方啟迪科服擬參與認購。由此,清華控股將間接持有上市公司29.96%股份,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大股東賣出控制權,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昆明機床扭虧無望。自2012年以來,機床行業整體業績下行,昆明機床更是掙紮在虧損邊緣。2014年、2015年,昆明機床連續兩年凈利潤虧損額超過2億元。
在公開征集“買家”之前,上市公司還試圖以現金收購某境外信息軟件上市公司,進行重組。但是,這起重組在股權交易公布時,也宣布終止了。
不過,密集頻繁的推進資本運作、大股東易主帶來重組預期,投資者對此次股權轉讓反應強烈。受上述股權轉讓等消息刺激,昆明機床在2015年11月19日複牌後,至11月27日的6個交易日內股價最高漲至17.66元,漲幅高達51.98%。
3個月後,事件突然反轉。2016年2月5日,昆明機床發布公告,稱如果前述股權轉讓事項在協議約定的3個月內未完成國務院國資委的審批程序,股權轉讓協議將在2月8日自動解除。由於春節因素,公司在2月17日宣布,相關方正式確認前述股權轉讓協議自動解除,非公開發行方案也一並終止。
突然出現的“三個月自動解除”,大大改變了此次股權轉讓的預期。因為在此前三方公告中這一條件從未出現。關鍵條款在到期生效前最後一刻補充披露,昆明機床的這一做法讓市場措手不及,更引來監管層的高度關註。
宣布終止股權轉讓後,昆明機床迅速跌回公告前價格。短短5個月時間內,該股股價波動波動幅度接近100%,遠高於大盤指數同期的波動幅度;最高日換手率超過20%,遠超平時2%左右的指標。證監會在5月份宣布進行立案調查,兩個月之後,紫光卓遠和沈陽機床及部分高管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作出公開譴責。
那麽,決定股權轉讓最終命運的關鍵條款,為何會被交易三方都遺忘在公告之外呢?
關鍵條款蹊蹺“遺漏”
在這筆股權轉讓交易中,四個參與主體角色非常清晰。大股東沈機集團是“賣家”,紫光卓遠是“買家”,昆明機床只是股權轉讓的“標的方”,中德證券是“買家”的財務顧問。
2015年10月,沈機集團選定紫光卓遠為首選受讓方後,雙方曾在談判中形成了若幹版股份轉讓協議草稿,並發給了昆明機床,以便其準備信息披露。
值得註意的是,11月9日,紫光卓遠考慮到昆明機床連續虧損、存在退市風險以及國資委審批的不確定性等,在協議中增加了“3個月自動解除”條款、生效條件中增加“需要獲得雲南各部門支持”條款,並於當日將該版本協議蓋章後發給沈機集團。11月10日,沈機集團在該版本上蓋章,雙方正式簽署協議。同一天,沈機集團將雙方均蓋章簽字的《股份轉讓協議》發送給上市公司昆明機床。
此時問題開始出現。首先,昆明機床經辦人員羅濤、王興並未將正式協議與之前的協議草稿進行核對,當然也就沒有發現上述增加條款。於是按照修改前的版本,兩人安排工作人員按此前草稿進行了信息披露。
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大股東沈機集團需要發布權益變動報告書。兩日後,沈機集團公告了權益變動報告書,該報告直接參照了上市公司的公告,同時也沿襲了公告中的錯誤。
同樣,紫光卓遠也需要發布權益報告書。按照正常程序,紫光卓遠需要自行起草報告書,交由財務顧問中德證券核查簽字,然後發布。不過,紫光卓遠委托中德證券直接起草了報告書,而中德證券也是按照之前的協議草稿版本,起草了報告並出具了“真實、準確、完整”的核查意見。
直至2016年2月4日,雲南證監局在持續監管中獲悉轉讓協議包含生效時限等條款,要求昆明機床核實披露,昆明機床才補充披露了上述關鍵條款。
按照各方的說法,買家和賣家非常清楚協議的變更,但標的方與中介機構並未充分了解情況。“當時交易一直在談判,上市公司就為了信息披露開始提前準備信披文件,”一位直接參與辦案的稽查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但是公告前一天,大股東將補充了生效條款的新文件發給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並沒有發現,就按原來的版本進行了公告。
如此“不約而同”遺漏重大事項,難免令人懷疑。“對這類案件的調查,會從幾大違法行為入手同時排查。首先調查是否有故意隱瞞,配合二級市場炒作等信息操縱行為;第二個方向,排查交易賬戶,看是否存在操縱行為;第三,核查知情人,看是否有內幕交易”。上述人士對告訴記者,交易所和調查組對昆明機床股權轉讓期間幾百個賬戶進行了篩查,並沒有發現存在操縱或內幕交易問題。之所以出現信息披露問題,是由於各個信息披露義務主體對信息披露義務重視程度不夠,操作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疏漏所致。
模糊的信披義務
四個主體,誰來負責信息披露?誰來承擔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責任?在稽查人員調查中,各個主體之間互相“推諉”,對各自的信息披露義務認識不清。
沈機集團沒有意識自己也是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更沒有專人負責信披,也沒有建立自己的信息披露制度;而昆明機床的相關人員則認為,大股東沒有給信披工作留足時間,自己拿到最終協議後沒有核對“只是個次要責任”。
不過,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在股份轉讓過程中,上市公司、大股東、擬收購方都有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其責任不能相互替代。
“本案中,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股權擬受讓方都需要各自分別履行信披義務,但各方的疏忽、草率和互相依賴,導致各方都沒有披露上述關鍵條款。”前述稽查人員表示,各方僅考慮自身的投資風險,沒有及時把交易的關鍵風險點披露給市場普通投資者,最終股權轉讓終止、利好落空,股價下跌,市場投資者的損失難以回避。
稽查人員還強調,中德證券作為紫光卓遠聘請的財務顧問,也沒有發現信息披露中的重大遺漏,財務顧問制度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根據證監會最終的處罰決定,對昆明機床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王興、羅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中德證券被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00萬元,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兩名經辦當事人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另外,對沈機集團與紫光卓遠的相關處罰還在程序當中。
昆明機床的信披違規行為,是近兩年不斷升級的資本市場監管風暴中重點之一。目前,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查處、推動市場主體歸位盡責的力度不斷加大。而與此同時,多個監管新規也協同配合,加大信披違規成本。
按照2016年啟用的修訂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及最近3年內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正在被立案調查或偵查的,上市公司不能進行重組上市。這對於業績連續巨虧、寄希望於重組轉型的上市公司而言,影響巨大。
據第一財經記者觀察,在股權轉讓終止和被立案調查後,上市公司開始密集公開掛牌出售旗下公司股權、業務資產、辦公樓等固定資產等。盡管如此,上市公司的運行情況並無絲毫好轉。去年起公司董秘、董事長和總裁已接連辭職。今年1月披露的業績預告顯示,預計*ST昆機2016年全年凈虧3.75億元。公司已從當月開始發布暫停上市風險提示。截至3月2日收盤,*ST昆機收於8.31元/股,相比股權轉讓公告後的17.66元/股階段高點,股價已遭腰斬。
3月2日,京東集團發布2016年財報消息稱,3月1日,已簽署了關於重組京東金融(負責運營京東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最終協議。
依照該協議,京東集團將出讓其持有的所有京東金融股份,相當於京東金融68.6%的股份。京東集團將不再擁有京東金融的法律所有權或有效控制權,京東集團將獲得大約143億元人民幣現金,以及在京東金融未來實現累積稅前盈利後,獲得其稅前利潤的40%。此外,如果中國相關監管法規許可,京東集團有權將其在京東金融的權利轉換為京東金融40%的股權。
對於京東集團將京東金融的股權轉讓給了哪家機構,京東金融並未透露,不過該輪重組京東金融並未獲得額外的融資。
京東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則將按照和其他第三方投資人一致的價格購入京東金融4.3%的股份,並遵循同樣的協議。另外,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以及通過投票權委托或其他安排獲取的員工和其他投資人的投票權,劉強東還將擁有京東金融多數表決權。
易觀分析師李子川分析稱,此次京東集團的股權所換來的是現金收入+京東金融未來盈利後的40%收益權,其中收益權並不承擔虧損。所以,從新投資者的角度而言,其所投資的143億元,應該拿不到京東金融重組後28.6%的股權。
根據最終協議,該交易須遵守若幹完成條件,目前預計將於2017年中旬完成。交易完成後,京東金融的財務數據將不再合並到京東集團的財務報表。
李子川分析,京東金融2016年初保守估值在466億元,按照京東金融目前的發展速度,以及金融科技市場間的潛力機會,估值進一步上升50%左右問題不會太大,未來1年內達到600億~700億元相對可預期。
每經實習記者 冷輝 每經記者 宋戈 每經編輯 張海妮
越來越多的新三板掛牌公司選擇去進行IPO,但申請掛牌材料和IPO材料前後不一致的情形需特別註意。今年3月15日,世紀天鴻(833456.OC)發布公告稱,公司因信披問題收到股轉系統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2015年9月15日,世紀天鴻正式掛牌新三板,2016年6月向證監會提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招股說明書》等申請並獲受理,目前處於已反饋狀態。
因信披違規被監管
3月14日,新三板擬IPO企業世紀天鴻收到股轉系統《關於對山東世紀天鴻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長任誌鴻、董事會秘書張立傑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股轉系統發【2017】101 號)文件,其具體內容如下:
經查明,世紀天鴻在股轉系統申請掛牌首次信息披露文件與《招股說明書》存在多處差異。主要有以下違規事實:
一、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前五大客戶銷售情況信息披露不真實;
二、預付賬款性質信息披露不真實;
三、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包括:(一)關聯方資金拆借信息披露不真實;(二)關聯方資產轉讓信息披露不真實;(三)關聯關系信息披露不完整;
四、2013 年度前五名供應商采購情況信息披露不真實。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股轉系統對世紀天鴻及董事長任誌鴻、董事會秘書張立傑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承諾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對違規事實和性質的深刻認識、對相關規則的正確理解、整改舉措和行為保證。
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今年2月份證監會對凱倫建材(831517.OC)的首發反饋意見中,也曾問到凱倫建材的首發申報文件與新三板掛牌期間對外信披否存在重大差異及原因,也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此後,凱倫建材上會被“暫緩表決”。
目前處於已反饋狀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2015年9月15日,世紀天鴻正式掛牌新三板,2016年6月向證監會提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招股說明書》等申請並獲受理,目前處於已反饋狀態。
民族證券投行總部董事廣澤峰向記者表示,世紀天鴻此次多處違規均是信披方面問題,這表明監管層對於信披的高度重視。從股轉系統公告來看,違規事實大多是存在一些更正、誤寫、會計核算有誤等,結合股轉系統自律監管處罰情況,目前來看,難說是否涉及IPO造假。而財務造假等行為則可能會遭到行政處罰,並可能被立案調查,情節要比被自律監管處罰更嚴重。
有投行人士表示,世紀天鴻此次的違規就目前看來,相關的會所、券商等中介機構並未盡到相應的職責,公司層面對於相關問題的處理不夠細致和謹慎,財會處理和信披能力還有待提高。
“這也提醒眾多的新三板擬IPO企業,需要特別註重掛牌期間的信息披露和IPO材料要保持一致及掛牌期間的信披質量。”廣澤峰另外說到,此次問題的發現也可能和早前證監會部署的“自查自糾、規整規範”專項活動有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今年2月,證監會曾發布《關於組織“自查自糾,規範整頓”專項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券商專項檢查,要求2月15日前,各證監局應向所監管的證券公司部署自查自糾工作,3月31日前完成對證券公司自查情況的總結報告並報送證監會後,再根據證券公司的自查報告和各證監局總結報告確定現場檢查對象,監管部門進行現場檢查。
投行:或對IPO進程造成影響
世紀天鴻此次因信息披露違規收到股轉系統的自律監管措施,是否會對其IPO造成影響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世紀天鴻,但公司董秘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
廣澤峰表示,此次處罰是自律監管措施並不是行政處罰,可能還到不了終止審查IPO的程度。對其IPO進程肯定是會有影響的,但程度不是特別嚴重。公司需要承認錯誤、解釋清楚造成這些信披違規的原因。而後續情況如何,還要看其IPO的進展。
東興證券場外市場部業務總監湯榮春表示,該事件對世紀天鴻的IPO進程並不會產生特別嚴重的影響,企業還是需要認真核查表述清楚為什麽會前後存在差異。股轉系統方面的初衷可能是出於提高掛牌公司信披質量,監管層也需要對類似的事件作出相應的表態。
記者采訪到了一位世紀天鴻的掛牌項目小組成員,對方表示註意到了該公司最新的情況。就他自己看來,這件事情對於世紀天鴻的IPO進程不構成實質性障礙,也沒有到財務造假的程度,企業犯不著為了幾十萬元的金額而進行造假。本質上這件事可能並不是有意的,而可能是工作中的一些失誤。
多位投行人士均表示,世紀天鴻此次被自律監管具有重要意義,這對於新三板眾多的擬IPO企業而言,無疑是一記警鐘。未來掛牌企業被曝出類似的信披前後存在差異的情況可能會越來越多,這些問題出現的根源之一就是企業對於新三板的重視程度遠不如A股。
近日,財政部部長肖捷在兩會記者會透露,截至去年底,已經簽約落地了1351個項目,總投資達到2.2萬億元,項目落地率已經超過30%。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的數據顯示,截止2017年1月31日,全國PPP入庫項目1.16萬個,入庫項目金額達13.75萬億元。
自2014年“國務院43號文”發布以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功能被剝離,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隨之粉墨登場。經過兩年的探索,PPP模式正在全國迅速推廣。
面對這一逐漸興起的龐大市場,資管市場對PPP項目的態度也經歷了變化。在“資產荒”背景下,銀行理財、保險資金、信托、券商等各路資本逐鹿PPP,家族信托對PPP資產投資偏好顯著升溫,逐漸探索出適合各類資本偏好進入PPP的模式。
與此同時,一度困擾行業周期長、流動性差、退出機制不健全的掣肘也在有望得以化解,PPP退出機制將逐漸完善。
PPP退出機制逐漸完善
“PPP經過兩年來的大力推廣,已經從法律法規層面得到了制度的保障,但是對於社會投資方而言,對於長達20、30年的項目,投資金額大,收益率相對較低,對金融機構投資而言,投資壓力非常大。”一位PPP項目參與方告訴記者。
為解決當前PPP項目面臨的社會資本準入門檻高、信息不對稱、資產流動性差、資金成本高、退出機制不健全、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此前,由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與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合作共建的天金所“PPP資產交易和管理平臺”已於2月28日在天津成立,這是我國首家全國性PPP資產交易平臺,為解決資產流動性提供了可能性。
對於PPP資產交易平臺的成立初衷,中信信托信托業務部總副經理劉美燕對第一財經表示,最初目的主要想解決PPP項目目前碰到的期限長、投資門坎高、收益偏低、流動性差等問題,交易所天然能夠解決信息對稱和流動性問題。
劉美燕進一步表示,交易所的成立更主要是想圍繞著交易所的資源整合作用,把在PPP產業生態圈里面與建設、施工、運營、咨詢、規劃、設計,產業鏈上的各方組織起來,實現信息的對稱,為政府、產業方、金融方提供服務,促進PPP的落地和交易,以及後期的資產證券化。
“這是一個創新性整合的平臺,核心是為了解決PPP流動性差、期限長、信息不對稱最主要的問題,但是衍生功能應該成為一個綜合的服務平臺。退出機制是一個核心問題之一。它為退出機制提供了可行性路徑。”劉美燕說。
中信信托高級經理馮語昕也表示,PPP資產交易平臺實質上涉及進入、中間流轉和退出三個主要環節。PPP產業生態圈聯盟要解決參與方的進入問題,後期金融機構的會員要解決流轉和退出問題。由此,形成一個從進入到中間流轉再到退出的完整流程。
資本逐鹿PPP 同業合作流變
“國務院43號文”出臺後,地方政府賴以生存的平臺融資模式被掐斷,信托公司傳統的政信類信托業務難以為繼。
“信托業務面臨如何順應新的形勢,在新的政策環境之下提供滿足地方政府的需求的問題。PPP無疑是信政業務之後重要的一個方向。”中國國際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勝春對第一財經表示。
目前PPP已經形成了逾13萬億元龐大的市場。“如果我們能夠有效地切入其中,未來信托的資產規模也能夠上一個新的臺階。”陳勝春表示。
事實上,信托公司參與PPP項目已經成為業內共識。
一位信托業務負責人表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在參與PPP項目時各有其優勢,尤其是信托公司,可以憑借其豐富的股權投資經驗優化PPP項目的識別、準備、實施過程和項目的後期經營管理,又可以利用其在金融市場“多面手”的角色為項目公司提供更為完善的金融解決方案。
該負責人還表示,信托公司在發揮自身資本優勢的同時,可以采取第三方委托管理、共同投資等方式,與專業運營機構等產業資本合作參與PPP項目實施。
在經濟下行周期,信用風險上升、市場利率走低的行情下,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優質資產缺乏,困擾市場的“資產荒”迷霧依舊未消散。在資產管理市場上,銀行理財、保險、信托、券商以及私募基金等各路資本均面臨資產配置的挑戰。
不僅僅信托業,由於PPP項目收益穩定、期限較長、風險較低,逐漸成為資管市場關註的重要資產。
同時,PPP也成為銀行理財在項目融資的重要標的選擇。一位銀行資管部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表示,理財資金進入PPP項目主要通過項目公司增資擴股或者收購投資人股權,並作為機構投資人股東,通過股權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的形式實現初始投資人的退出。
保險資金由於資金規模大、期限長、投資穩健,與PPP也有著天然的契合。中國國際經濟咨詢公司PPP事業部常務副總裁周勤對第一財經表示,險資與信托結合參與PPP不是出於後者的資金優勢,而是在於其制度上的優勢。信托制度具有破產隔離功能,實現對相應經營範圍的獨立清算,非常適合做特殊目的信托(SPT)架構,同時,信托適合替換資金的制度安排,具有很強的中介屬性,險資資金量大但不靈活,信托適合做架構設計,具有替換資金制度安排的優勢。
此外,機構投資者也正逐漸成為PPP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陳勝春表示,除了社會散戶,這兩年有成效的、長期的機構投資人在不斷形成,長期機構投資者對PPP資產的關註也在日益升溫,在信托資金安排中進行相關的投資組合。
劉美艷則表示,眼下PPP市場時移勢易,市場亦也在變化。“PPP在大市場形成之後是百花齊放,不能用一種單一的傳統的模式去套。”
在她看來,對於期限長、成本低的地鐵基建類項目,保險資金契合度較高;對於有一定經營性、風險性的產業園區、城市建設類項目,再比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項目,需要有一定經營能力的資本,銀行理財或者家族信托資金可考慮進入。再比如,政府放開市場化準入的養老、醫療項目,項目收益較高,需要較強的經營能力,適用於私募和其他社會資本布局。
相較於機構投資者對PPP資產態度的生變,個人投資者也逐漸出現了分層。
一直以來,相較於同期的銀行理財,信托產品收益較高,不過,PPP項目由於投資期限較長、收益率較低,從這一維度上看,似乎很難滿足投資者的預期。對此,陳勝春表示,正常的金融資產安排應該有長中短周期的配合,在這個組合中,才能夠達到較好的資產風險分配。市場上能有PPP這種收益穩定、風險可控、長周期資金的出現,對於投資者的產品投資安排、資產組合是很好的事情。包括家族信托在內的客戶,在投資時可進行資產組合安排,多了長周期的相對穩定而且風險可控的資產可供選擇。
周勤也表示,家族信托介入PPP投資的數量確實出現明顯的增長,因為高凈值人群對財富進行分層的組合安排,PPP可以進入家族信托發揮長期規劃的資產配置作用。
據財政部網站23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兩部門今日發布《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稱自2017年4月1日起,房屋轉讓手續費、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性收費將停征;商標註冊收費標準也將降低50%。
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20號
中央黨校、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高法院、高檢院,共青團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
為切實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將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
二、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以前年度欠繳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足額征收,並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三、取消、停征或減免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不得影響依法履行職責。其中,行政單位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有關經費支出,納入相關單位預算予以保障;經費自理事業單位有關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主管部門項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決。中央財政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妥善解決財政困難地區的經費保障問題。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並於2017年4月30日前,將清理規範情況報送財政部。對確需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實施目錄清單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改變征收範圍、征收標準或另行加收任何費用。
五、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
六、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對須取消、停征或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當按照《預算法》、《價格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
附: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共41項)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35項)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12項)
發展改革部門
1.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
公安部門
2.口岸以外邊防檢查監護費
3.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環境保護部門
4.核安全技術審評費
5.環境監測服務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6.白蟻防治費
7.房屋轉讓手續費
農業部門
8.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
質檢部門
9.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費
測繪地信部門
10.測繪儀器檢測收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托檢測費)
11.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托檢驗費)
宗教部門
12.清真食品認證費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3項)
國土資源部門
1.地質成果資料費
環境保護部門
2.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
3.登記費。包括: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化學品進口登記費
交通運輸部門
4.船舶登記費
5.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中國籍非入級船舶法定檢驗費)
衛生計生部門
6.衛生檢測費
7.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
水利部門
8.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9.河道采砂管理費(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
農業部門
10.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11.農藥、獸藥註冊登記費。包括:農藥登記費,進口獸藥註冊登記審批、發證收費
12.檢驗檢測費。包括:新飼料、進口飼料添加劑質量複核檢驗費,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委托檢驗費,新獸藥、進口獸藥質量標準複核檢驗費,進出口獸藥檢驗費,獸藥委托檢驗費,農作物委托檢驗費,農機產品測試檢驗費,農業轉基因生物檢測費,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檢驗費
質檢部門
13.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14.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托檢驗費)
15.計量收費(即行政審批和強制檢定收費。非強制檢定收費不得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服務並收費)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16.認證費。包括: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費,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費
17.檢驗費。包括:藥品檢驗費,醫療器械產品檢驗費
18.麻醉、精神藥品進出口許可證費
19.藥品保護費。包括:藥品行政保護費,中藥品種保護費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
20.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
民航部門
21.民用航空器國籍、權利登記費
林業部門
22.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測繪地信部門
23.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共6項)
(一)取消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共4項)
衛生計生部門
1.預防性體檢費
體育部門
2.興奮劑檢測費
中直管理局
3.機要交通文件(物件)傳遞費
相關部門和單位
4.培訓費。包括: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培訓費,國家法官學院培訓費,中央團校培訓費,中央黨校培訓費
(二)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項)
民政部門
1.登記費。包括:婚姻登記費,收養登記費
相關部門和單位
2.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複制費(含案卷材料複制費),郵寄費
樂視網3月30日發布公告稱,賈躍亭先生以35.39元/股協議轉讓的樂視網170,711,107股股票(涉及金額60.41億元)已全部完成過戶登記手續登記至嘉睿匯鑫名下,且嘉睿匯鑫已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完畢全部款項。
本次股份轉讓後,賈躍亭先生依舊為樂視網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嘉睿匯鑫成為公司5%以上股東暨公司第二大股東,自股權過戶登記完成之日起六個月內,嘉睿匯鑫不得減持所受讓的樂視網股票。
另外,樂視控股轉讓樂視影業股權事項(涉及金額10.5億元),目前在積極推進股份交割與工商變更工作。目前樂視致新引入戰略投資者股份交割以及此事項所涉及的工商變更工作已全部完成,新的董事會完成重組後正常履職中,並且嘉睿匯鑫投資款項已到賬約54.62億元,其余會按照協議約定陸續到賬。
同日發布公告稱,樂視致新向其他投資人股權融資18.3億元事項已經全部完成。為了解決公司控股股東賈躍亭先生及其配偶甘薇女士涉及的同業競爭事宜,經樂視網與甘薇女士協商,公司擬收購甘薇女士持有的北京樂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47.8261%股權。待前述方案實施完成後,甘薇女士不再持有樂漾影視的股權。
萬家文化31日晚間發布公告,公司接第一大股東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通知,經友好協商,萬家集團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傳媒”)決定終止本次股份轉讓事項,並簽署了《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關於股份轉讓協議和補充協議之解除協議》。
2016年12月23日,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萬家集團擬將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500萬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給龍薇傳媒,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9.135%。2017年2月13日,雙方進一步簽署了《關於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對雙方於2016年12月23日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作出調整,將轉讓給龍薇傳媒的股份總數由原先的18500萬股調整為3200萬股,轉讓總價款調整為人民幣52,928萬元。本公司已分別於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相關股份轉讓具體內容、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進展情況。
公告顯示,本次交易解除後,萬家集團持有上市公司193,822,297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30.525%,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鑒於原股份交易標的僅占公司總股份的5.0396%,本次解除協議的簽署對公司的經營和管理無實質性影響。
萬家文化收到浙江證監局關註函,要求說明與龍薇傳媒是否積極促成股權轉讓交易的完成,股權轉讓終止理由的充分合理性,以及解除此次股權轉讓的詳細過程。
具體內容如下:
“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近期你公司臨時公告及日常監管,請你公司就下述事項進行說明並披露。
一、你公司在回複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轉讓進展事項的問詢函》中稱,“經向龍薇傳媒進一步核實,龍薇傳媒表示在補充協議有效期內,標的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由於標的公司正被立案調查,結果無法預估,交易存在無法預測的法律風險,就補充協議是否繼續履行需要與萬家集團協商處理,因此未能按照協議約定辦理相關過戶手續”。請你公司進一步說明:
1.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集團”)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傳媒”)就本次股權轉讓過戶相關溝通過程進行詳細描述,包括但不限於溝通的人員、時間、地點、方式等;交易雙方是否積極促成本次交易的完成?
2.你公司被立案調查並不構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實質障礙,且2017年2月28日公司已收到《調查通知書》,你公司4月1日才披露因立案調查而終止,其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二、2017年4月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於2017年3月31日簽署了《關於股權轉讓協議和補充協議之解除協議》。
請你公司、萬家集團和龍薇傳媒說明解除本次股權轉讓的詳細過程,包括但不限於:1.誰先提請解除本次股權轉讓,啟動解除談判的時間、地點等;2.請萬家集團說明退回2.5億元股權轉讓款的資金安排;3.請萬家集團說明主動放棄1.5億元違約金的考慮,是否與你公司於2016年12月27日披露的《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大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暨控股權變更的提示性公告》》中描述的“違約責任”相矛盾。
三、根據你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存在多筆股權質押式回購融資,請披露股權質押式融資情況,並說明是否觸發平倉風險及相應的補救措施,及近期即將到期的融資的還款計劃。
請你公司於2017年4月12日前就上述問題書面回複我局並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