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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次!美就2014雅虎賬戶信息遭竊案起訴俄官員

美國司法部將於當地時間周三宣布,就2014年雅虎5億賬戶信息盜竊一案起訴兩名俄羅斯間諜和兩名黑客。這也是美國首次針對俄羅斯政府官員發起網絡犯罪訴訟。

據《華盛頓郵報》15日報道,訴訟對象為兩名俄羅斯聯邦安全局(FSB)成員,以及俄羅斯雇傭的兩名黑客。起訴罪名包括:入侵、通信欺詐、貿易機密竊取和經濟間諜罪。

據悉,該案件與俄羅斯黑客疑似幹擾2016年美國大選並無關聯。

2014年秋季,雅虎5億賬戶信息遭竊,當時被認為是史上最大的數據盜竊案。後來雅虎又披露說,2013年時該公司還遭受過另一次入侵,涉及10億多賬戶,規模遠超2014年的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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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銀行賬戶被凍結資產被查封 28日起被“ST”

上上海普天24日晚公告,公司因與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深圳直接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廣發銀行上海分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的多起訴訟案件,起訴方采取保全措施,導致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相關資產被查封。同時公司股票簡稱變更為“ST上普”;3月27日停牌1天,3月28日起複牌並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告稱,公司分別於2017年2月17日、3月23日披露了《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臨 2017-009)、《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公告》(臨 2017-015)。因公司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深圳直接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的多起訴訟案件,起訴方采取保全措施,導致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相關資產被查封。 

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與相關債權方協商妥善的解決方案,力爭盡快解決上述銀行賬戶被凍結及相關資產被查封事項,並對該事項的後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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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中國四季度經常賬戶順差808億元

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808億元人民幣,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3175億元人民幣,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7056億元人民幣,儲備資產減少10232億元人民幣。

2016年,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2961億元人民幣,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1865億元人民幣,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27733億元人民幣,儲備資產減少29621億元人民幣。

按美元計值,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18億美元,其中,貨物貿易順差1213億美元,服務貿易逆差683億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73億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8億美元。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464億美元,其中,資本賬戶逆差0.1億美元,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1031億美元,儲備資產減少1495億美元。

按美元計值,2016年,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964億美元,其中,貨物貿易順差4941億美元,服務貿易逆差2442億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40億美元,二次收入逆差95億美元。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263億美元,其中,資本賬戶逆差3億美元,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4170億美元,儲備資產減少4437億美元。

按SDR計值,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87億SDR,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340億SDR,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756億SDR,儲備資產減少1096億SDR。

按SDR計值,2016年,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406億SDR,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197億SDR,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3004億SDR,儲備資產減少3204億S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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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808億元

30日據外匯局消息,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808億元人民幣,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3175億元人民幣,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7056億元人民幣,儲備資產減少10232億元人民幣。

2016年,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2961億元人民幣,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1865億元人民幣,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27733億元人民幣,儲備資產減少29621億元人民幣。

按美元計值,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18億美元,其中,貨物貿易順差1213億美元,服務貿易逆差683億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73億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8億美元。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464億美元,其中,資本賬戶逆差0.1億美元,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1031億美元,儲備資產減少1495億美元。

按美元計值,2016年,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964億美元,其中,貨物貿易順差4941億美元,服務貿易逆差2442億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40億美元,二次收入逆差95億美元。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263億美元,其中,資本賬戶逆差3億美元,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4170億美元,儲備資產減少4437億美元。

按SDR計值,2016年四季度,我國經常賬戶順差87億SDR,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340億SDR,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756億SDR,儲備資產減少1096億SDR。

按SDR計值,2016年,我國經常賬戶順差1406億SDR,資本和金融賬戶順差197億SDR,其中,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3004億SDR,儲備資產減少3204億SDR。

此外,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最新獲得的數據,修訂2014年以來各季度國際收支平衡表,並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統計數據”欄目公布。

為便於社會各界解讀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頭寸數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分析小組同時發布《2016年中國國際收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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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銀行“手撕”國誠金融500萬風險保證金挪用說法 稱仍在賬戶被法院凍結

因受到關聯公司國陽財富兌付危機影響,2016年8月陷入投資人擠兌危機的上海國誠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誠金融”),在今年4月初再將浙商銀行拉入存管保證金挪用漩渦。浙商銀行也在4月6日發布公告,“手撕”國誠金融。

4月1日,為了“增強投資人對公司兌付計劃的信心”,國誠金融在其網站發布公告公示當前公司的受限制的資產信息,其中就包括在浙商銀行的存管保證金500萬元。

不過,根據國誠金融的公告稱,“2016年6月20日,我司依據《浙商銀行保證金存管協議》約定將500萬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同日,浙商銀行未經我司允許且事後未通知我司,擅自將上述保證金轉至浙商銀行內部賬戶,任由浙商銀行挪為他用”。

公告所稱的過程也較為曲折。國誠金融稱,2016年12月23日,浙商銀行主動找到公司,聲稱浙商銀行通過技術手段,使得公司存管資金躲過法院的查封,投資人訴訟凍結的僅是賬戶額度,非保證金。為了防止同樣事件再次發生,要求解除存管,將保證金盡快退回。同日,浙商銀行與國誠金融簽訂《終止資金存管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書約定,"我司應在2017年1月15日前結清全部的存管標,浙商銀行將保證金退還至我司指定賬戶專用於投資人的兌付。我司結清存管標後,浙商銀行卻拒絕履行保證金的退還義務"。

不過對於國誠金融公告中提及浙商銀行將500萬風險保證金“挪為他用”,浙商銀行在4月6日發布《關於對國誠金融發布虛假信息公告的聲明》稱,“這與事實情況嚴重不符,屬於虛假信息”。

同時,浙商銀行也表示,國誠金融根據與該行簽署的存管協議存入該行的人民幣500萬元風險保證金至今仍在該公司風險保證金存管賬戶,且該賬戶目前已被法院凍結。後續,浙商銀行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操作。

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也正式落地《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明確了網貸資金存管業務的定義,明確了網貸機構資金存管業務流程、職責,對存管人也提出了相應的門檻。要求存管人即商業銀行,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銀行P2P資金存管也在加速落地,不過銀行對P2P資金存管也有自己的門檻,對相關風險保持警惕。正如浙商銀行與國誠金融之間的“扯皮互撕”,雖然銀行及時回應,但是難免傷及銀行聲譽,這也是不少銀行的擔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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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通報16宗案件:利用多賬戶惡意拉擡次新股

4月14日消息,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發布四項內容,一是持股行權試點將擴展至全國範圍,二是證監會組織開展律師事務所從事IPO證券法律業務專項檢查,三是通報專項行動第二批案件,堅決打擊炒作次新股等惡性操縱,四是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將持股行權試點擴展至全國範圍

持股行權試點自2016年2月開展以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實施主體,累計向試點區域170余家上市公司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80余條,現場參與26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投資者說明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近日,證監會批準了投資者服務中心報送的《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將持股行權試點區域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擴展至全國。

證監會就律所從事IPO證券法律業務開展專項檢查

本次專項檢查重點核查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執業行為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嚴格履行了盡職調查各項義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是否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檢查內容包括律師事務所、律師核查驗證義務的履行情況,法律意見書等法律文書質量情況,律師事務所風險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執業利益沖突防範情況,工作底稿制作、保存情況等。

本次專項檢查結束後,證監會將向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方面通報檢查結果,並將所查處的律師事務所、律師違規失信情況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

證監會通報專項行動第二批案件 打擊炒作次新股

近日,針對炒作次新股和快進快出手法等惡性操縱市場行為,證監會部署了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二批案件。這是繼3月24日證監會通報第一批專項行動案件以來,稽查部門集中部署的又一批案件。目前,相關調查工作已經全面展開,部分重點案件已經取得重要突破。

具體來看,16起案件的特點分別為,一是惡意利用次新股盤面市盈率低的特點,利用多個賬戶快速拉擡股價,引誘個股價格暴漲暴跌;二是成批使用地域明顯的賬戶,利用資金優勢,使用拉賬擡等方法炒作多只股票,團夥化特征明顯;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等利益關聯方,非法操縱信息披露的內容與市場機構明暗結合、虛實結合,聯手操縱公司股價,意圖通過高位套現非法謀利。

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3宗與ST成城有關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3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值得一提的是,ST成城存在3起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實。

3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一是吉林成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成城股份)未按相關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對外擔保,披露的對外投資金額存在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重大協議終止信息,以及虛增收入和利潤。二是成城股份未按期披露2013年年度報告。三是成城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協議,未及時披露商業承兌匯票開具事宜。

以下為新聞發布會完整內容:

持股行權工作是證監會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運用市場化方式,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和服務的創新舉措。持股行權試點自2016年2月開展以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實施主體,累計向試點區域170余家上市公司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80余條,現場參與26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投資者說明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督促了公司規範治理和相關監管制度的落地,也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的樣本和示範。根據持股行權試點工作評估情況和投資者調查,試點工作效果顯著,市場各方反應積極,也得到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充分肯定。

為更充分發揮持股行權的積極作用,擴大持股行權工作覆蓋面,全面落實法律賦予股東的各項權利,帶動更多中小股東行使權利、維護權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近日,證監會批準了投資者服務中心報送的《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將持股行權試點區域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擴展至全國。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有明確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從而涉嫌侵害中小股東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和救濟權等權益的事項,積極行使建議權、質詢權、訴訟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探索通過征集投票權的方式,行使提案權、股東派生訴訟權等有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

投資者服務中心擴大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定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營利為目的,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同時,為有效防範工作風險,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嚴格按照《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內部、外部工作制度,明確各項工作程序和標準;強化信息保密、內幕信息管理等配套措施,嚴控知情範圍,審慎選擇行權事項,推動持股行權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為貫徹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強化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監督主體責任意識,督促律師事務所嚴格履行勤勉盡責核查驗證義務,進一步發揮好律師事務所在證券發行中的核查把關地位作用,按照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部署安排,證監會組織開展了律師事務所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證券法律業務專項檢查工作。

為做好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證監會對轄區內從事IPO證券法律業務律師事務所較為集中的派出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做了專門部署。本次專項檢查重點核查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執業行為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勤勉盡責,是否嚴格履行了盡職調查各項義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是否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檢查內容包括律師事務所、律師核查驗證義務的履行情況,法律意見書等法律文書質量情況,律師事務所風險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執業利益沖突防範情況,工作底稿制作、保存情況等。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IPO項目或律師事務所、律師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證監會將依法從嚴處置,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次專項檢查結束後,證監會將向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方面通報檢查結果,並將所查處的律師事務所、律師違規失信情況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下一步,證監會將在總結前期專項檢查的工作經驗基礎上,將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監管工作推向深入,逐步實現檢查監督全覆蓋。

近日,針對炒作次新股和快進快出手法等惡性操縱市場行為,證監會部署了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二批案件。這是繼3月24日證監會通報第一批專項行動案件以來,稽查部門集中部署的又一批案件。目前,相關調查工作已經全面展開,部分重點案件已經取得重要突破。

今年以來,一些新上市股票連續上漲且短期漲幅較大,價量呈現明顯異常,聚積了較大風險。市場監控發現,多組高度可疑的關聯賬戶交替炒作、合力拉擡,已經涉嫌操縱市場。稽查部門堅決查處次新股交易中的各類違法不當行為,旨在引導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理性回歸,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這16起案件的主要特點為,一是惡意利用“次新股”概念和股票盤面小、市盈率低的特點,通過多個賬戶集中快速拉擡股價,引誘市場跟風,引發個股價格暴漲暴跌。二是成批使用地域特征明顯的賬戶,利用短期資金優勢,通過盤中拉擡、封漲停、對倒等多種欺詐手法,在短時間內輪番炒作多只股票,“團夥化”特征明顯。三是有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等利益關聯方非法操縱信息披露內容和節奏,與市場機構內外結合、明暗結合、虛實結合、真假結合,聯手操縱公司股價,意圖通過高位套現進行非法牟利。

操縱市場制造人為交易,誤導和欺騙其他投資者,嚴重破壞市場定價功能,容易積聚市場風險,歷來是我會稽查執法的重點。任何時期、任何領域、任何形式的操縱行為都不可能逃離監管執法視野,也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有效打擊次新股炒作等市場操縱行為,離不開理性的市場環境。廣大投資者切莫盲目跟風,切莫出借賬戶給他人使用,警惕成為操縱市場的受害者。有關案件進展,我會將陸續公布情況。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3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

3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一是吉林成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成城股份)未按相關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對外擔保,披露的對外投資金額存在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重大協議終止信息,以及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我會決定對成城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成清波、時任董事長徐才江等其他14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到9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對成清波、徐才江分別采取10年、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二是成城股份未按期披露201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證券法》第6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我會決定對成城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徐才江等10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到15萬元不等的罰款。三是成城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協議,未及時披露商業承兌匯票開具事宜,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我會決定對成城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徐才江等10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罰款。

1宗操縱市場案中,王耀沃於2014年9月至11月期間,控制使用“王耀沃”等6個證券賬戶,利用資金優勢,連續交易“雙林股份”等5只股票,推高股價直至漲停,且以漲停價大筆申報買入維持漲停,次一交易日通過連續申報、大筆申報、高價申報和撤銷申報等手段影響開盤價,隨後反向賣出,獲利共計約1,249萬元。王耀沃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3條規定,我會決定沒收王耀沃違法所得約1,249萬元,並處以約2,498萬元罰款。

1宗內幕交易案中,李貴傑是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亞星化學)股權轉讓及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李貴傑控制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交易“亞星化學”,沒有違法所得。李貴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李貴傑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我會將持續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查處,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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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炒作雄安概念股賬戶遭嚴查 交易所一線監管顯威

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部分券商下發的市場監察警示函在網絡流傳。警示函顯示,針對證券賬戶存在的高買低賣部分雄安概念股行為,交易所已采取書面警示,並視情況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該消息隨即引發市場熱議,部分網友更對“割肉也要被監管”表示了異議。

但據市場多方人士確認,該警示函實為上交所針對異常交易做出的監管措施,是日常監管中的“標準動作”。券商將配合交易所加強對賬戶和資金的監管,並非被監察和警示的主體。而一紙警示函,也透視著交易所一線監管反應速度和力度的提升。“高買低賣只是交易所監管的由頭或疑點,下一步可能會繼續排查是否有操縱市場的情況。針對熱門概念及時采取監管措施,也對概念熱炒行為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上海師範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黃建中表示。

概念熱炒遭日常監管攔截

近日,有微博網友曝出一則上交所向中泰證券發出的市場監察警示函,稱監控發現指定交易在中泰證券的某賬戶在4月17日交易金隅股份的過程中,存在高買低賣日內反向交易的異常交易行為。警示函還顯示,上交所已對該賬戶采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將視情況對其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暫停當日交易、列為重點監控賬戶、限制賬戶交易、認定為不合格投資者等。

與此同時,上交所向光大證券下發的市場檢查警示函也被曝出,稱指定交易在該證券的某賬戶在4月13日交易首創股份時,也出現了高買低賣的異常交易行為。

 

就網絡截圖的真實性,第一財經向相關券商和交易所求證。截至目前,中泰證券回應稱,已關註到媒體報道中提到的警示函及相關內容,公司內部已開始進行核實工作。“目前可確認的是,警示函中所提及的賬戶是開立在中泰證券的投資者證券賬戶,而非公司自營賬戶。”公司相關負責人稱。

據接近上交所人士介紹,該類函件是交易所針對異常交易而做出的正常監管措施,屬於交易所日常監管的“標準動作”,此前一直如此運行,但該類函件多不會公開顯示。該人士還指出,並非所有的股價異動和異常交易都會被出具警示函,影響市場秩序的行為才會被發函警示。

黃建中對此表示,雄安概念板之前備受追捧,金隅股份出現了連續漲停的異動情況;從4月17日當天的分時圖看,確實有資金拉尾盤、做收盤價的嫌疑,且手法很彪悍。交易所出示這類警示函,有可能是為了進一步排查和確認是否有操縱市場的情況。

據上述人士透露,上交所近兩日或將針對該警示函做出回應和說明。

但事實上,上交所在此前已透露過針對炒作雄安概念股的監管工作安排。4月14日例行發布會上,上交所宣布,為遏制過度投機炒作行為,已加大對近期河北雄安新區相關股票交易的監管力度,主要從上市公司信披、異常交易行為兩個方面開展聯動監管。

在交易行為監管方面,上交所重點監管漲停板頻繁大量申報買入、賣出持股後再次以漲停價大量申報買入等嚴重助推炒作的異常交易行為,從嚴掌握和執行異常交易認定和處置標準,及時采取警示和幹預措施。上市公司信披方面,將著重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及時督促相關公司就雄安地區的業務情況、所受影響等作出準確說明,並就相關風險作特別提示。督促出現過度投機炒作趨勢的公司進行停牌核查,警示交易風險。

交易所一線監管顯威

一紙警示函引發的關註與爭議,既折射著當前市場對嚴監管的不同心態,也透露了監管架構的新變化。

在該警示函流傳的過程中,以“割肉也要被監管關註”引發的爭議最大。但根據上交所在例會上表態,此次對雄安概念股的監管,意在主動引導理性交易、充分揭示交易風險,堅決遏制過度投機炒作行為。交易所指出,從實際效果看,相關題材股交易出現了分化,投機炒作呈現降溫趨勢。

“高買低賣的操作本身並沒有問題,只是交易所監管的由頭或疑點。”在黃建中看來,短期的股價暴漲,是滋生操作市場等違規行為的多發地;而操縱市場的慣用操作是利用多個賬戶對敲,但這種操作在短時間內比較難取證,還需要進一步搜集證據。及時監管高買低賣這樣比較明顯的異常交易,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黃建中還指出,概念炒作本身就是證券市場的一種陋習,在部分個股短期內漲幅過高的情況下,如果監管不及時對股價異動進行監管,很多散戶都會盲目跟風,後續引發的風險可能會更大。“最近市場部分觀點對當前的監管趨勢有一些非議,認為抑制了大盤和個股走勢。但現實情況是,即便嚴監管對市場情緒和走勢造成了一些影響,市場也有必要忍受這些陣痛。投資者一味追漲,將更不利於解決A股‘割韭菜’這個頑疾。”

在本輪針對雄安板塊股炒作的監管中,交易所一線監管的反應速度也明顯提升。據上交所披露,目前已對130多個賬戶進行書面警示,並對13個投資者采取了盤中暫停交易措施。對存在嚴重異常交易行為的賬戶,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采取限制交易等更為嚴格的監管措施。“之前監管工作主要是由證監會主導,但交易所在股票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具有優勢,加強一線監管力度是值得稱贊的。券商則掌握著客戶更詳細的信息,便於配合交易所的核查。”黃建中稱。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不久前的公開發言中也強調,證券交易所不僅是法定的證券交易場所,而且是個法定的監管機構;《證券法》賦予了交易所通過制定規則,對市場進行全方位監管的權力。其中包括證券上市、退市的最終決定權,證券交易實時監控權,異常交易限制權,上市公司信披的監督權、臨時停市和停牌的決定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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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北京:房屋買賣需使用買賣雙方銀行賬戶轉賬支付

央行北京營管部、北京住建部、銀監會北京監管局4月20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提供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房屋交易當事人購房款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且必須使用出賣人和買受人的銀行賬戶,通過預售資金、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資金支付;如發生退款行為,應按原支付途徑,將資金退回出賣人和買受人銀行賬戶。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國家開發銀行北京市分行、轄區內各商業銀行:

為預防洗錢活動,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維護房產交易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房產交易時,應履行以下反洗錢義務:

一、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提供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對房屋交易當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對、登記,並在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環節,要求交易當事人填寫確認相關的身份識別表,上傳有效身份證件、企業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影印件信息。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提供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房屋交易當事人購房款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且必須使用出賣人和買受人的銀行賬戶,通過預售資金、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資金支付;如發生退款行為,應按原支付途徑,將資金退回出賣人和買受人銀行賬戶。確需使用現金支付的,需經由買賣雙方銀行賬戶完成,辦理該業務的商業銀行需按照反洗錢相關規定,對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現金繳存報告大額交易。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售房、提供經紀服務中,有承擔識別可疑交易的義務和責任。發現可疑交易行為,應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對在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義務中獲得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身份信息,應當妥善保管,並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高度重視本項工作,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將會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對商業銀行執行本通知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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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空賬”4.7萬億,養老金支出亮“黃燈”

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狀況越來越令人憂心。

清華大學最新發布的一項報告顯示,養老保險基金已出現當期的資金缺口,並動用累計結余來“保發放”,這意味著養老保險已經進入三級風險區(最高風險評級是四級)。

清華大學就業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在23日舉行的2017清華養老產業高峰論壇上表示,當前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處於差等空間,如不盡快對制度進行調整,一旦把累計結余用盡,養老保險基金將面臨著崩盤的風險。

這已不是學者第一次發出這樣的警示。去年末,中國社科院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鄭秉文執筆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6》中提出,2015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記賬額(即“空賬”)達到47144億元,而當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只有35345億,這表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資產和負債之間缺口會越來越大,預計在不久將來,基金累計結余將會被耗盡。

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曾被認為是改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狀況的一劑良藥,不過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由於難以平衡不同地區的利益,在全國統籌方案制度設計上,現實主義打敗了“理想主義”,真正意義上的全國統籌將讓位於中央調劑金制度。

養老保險基金可持續性差

清華大學就業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每年都會發布《中國老齡社會與養老保障發展指數報告》,中國養老金發展指數是這項指數的六個分類指數之一,該指數意在評價養老金公共政策的公平性、效率性和持續性與目標的距離,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改進措施。

這項指數的負責人—清華大學就業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廣君介紹,2015年,養老金指數除了公平性稍有提高之外,效率性和可持續性都出現了明顯下降。

2015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有所提高的原因是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率分別提高了0.7和3.32個百分點。享受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人數和城鄉居民人數增加了608萬,完成了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

效率性降低是因為企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略有下降,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待遇差距繼續拉大;養老金收益等均沒有明顯改變。

最值得引起重視的是持續性指標處於差等空間,具體表現為制度的贍養比繼續下降到2.87:1,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增幅大於收入增幅,對財政補貼的依賴性不斷增強。

從養老財富的積累來看,2015年,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占GDP的比例為4.13%,低於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7.9%的平均水平,各類養老保險余額占GDP的比例為12.06%,低於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82.80%。

楊燕綏表示,在人口老齡化的條件下,在降低企業繳費負擔和確保養老金支付的雙重壓力下,對養老金進行結構調整至關重要,亟待建立和夯實中央統籌基礎養老金,做大職業年金,管好個人養老金,激勵就業和改善福祉並重。

全國統籌從中央調劑金起步

雖然2015年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3.5萬億,但當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存在明顯的苦樂不均。

《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6》顯示,截止到2015年底,全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已經達到了35345億元,比2014年底增加3545億元,增長率為11.15%,增速比上一年下降1.34個百分點。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余最多的省份依然是廣東,其基金累計結余已經達到了6532.75億元,江蘇、浙江也分別有3163.71億元和3070.39億元,北京、山東、四川也各有2000多億元。這六個省份累計結余共有19963.17億元,占到全國累計結余的56.48%。

現在養老保險制度的狀況是,一方面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處於省級統籌階段,資金無法在全國範圍內調劑,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省份正在面臨著越來越多的赤字,將不得不越來越依賴財政補貼去彌補缺口。

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便是全國統籌。自2013年中央啟動新一輪養老保險頂層設計以來,構建什麽樣的基本養老金的全國統籌制度一直存在兩種思路,一是真正意義上的全國統籌,基礎養老金中央統收統支,二是采取省級統籌的方式,建立中央調劑金,各省上交調劑金互濟余缺。

第一財經記者從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專家處了解到,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第一種思路占據主流,大家希望制度能夠有一個徹底的改革而非修修補補,不過最近風向漸變,建立中央調劑金制度成為決策層更多考慮的方向,思路發生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短期內難以協調地方的利益。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央調劑金制度的建立意味著全國統籌終於起步了。他過去反對調劑金制度,因為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國統籌。現在則認為,與其追求現在無法一步到位的目標,還不如支持盡快啟動向目標邁進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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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卡套現屢禁不止 專家建議適當拓寬個人賬戶用途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5-01/1100144.html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顧名思義只能用於看病、打針、吃藥等醫療消費,除此以外的任何項目的支出都是違規的。而醫保卡,則是百姓看病報銷、享受醫保待遇的重要工具。可你聽說過用醫保卡還可以用來買衣服、買食用油,甚至套取現金嗎?

近日,媒體報道稱,曝出深圳有部分三甲醫院醫生偽造病歷幫助不法分子套現醫保卡;還有山東東營部分商戶可以“刷醫保卡買衣服”的新聞也受到關註。對此,人社部回應表示:將加大打擊這種醫保欺詐、騙保的行為。

醫保套現究竟是如何操作的?這對醫保基金整體將產生怎樣的影響?而這種套現行為,是否也側面說明我們的醫保個人賬戶可以適當改進、加入更加靈活的使用方式?

近日山東東營市的部分百姓發現,某條地下商業街的不少商戶門口,都掛出了“可刷醫保卡”的提示。這些商戶有的是賣衣服,還有的是賣日用品。商戶老板紛紛表示,所謂的“可刷醫保卡”都是找人代刷,並不是在店里現場就能刷。“手續費20個點,有代刷的,給你個微信,加微信聯系他。”

在與這個醫保卡代刷人的聯系過程中,她解釋了代刷醫保卡的方式,先留下卡和密碼,代刷要收取10%到20%的手續費。“我每天下午4點左右過去拿卡。如果客戶在你那買了東西但是不想花現金,你就告訴他,把卡留下,把密碼留下。”

接到群眾舉報後,東營社保中心醫療稽查科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於這件事他們也調查過,這些代刷人要麽與藥店勾結直接結算,要麽用醫保卡買藥出來再銷售。

東營社保中心最終查明,這個代刷人是山東奎源大藥房的員工,“藥店員工外出招攬生意,代刷醫保卡收取手續費”。目前,該藥店的刷卡資格已被叫停。

除了違規用醫保卡買生活用品,最近“深圳部分三甲醫院醫生幫助不法分子套現醫保卡”的消息,也引起不少關註。經調查,一批不法分子與多家三甲醫院的大夫勾結,形成“醫保套現”灰色利益鏈。大夫憑空開處方、不法分子刷卡拿藥轉手出售,套取現金後收取最高50%的手續費,再與醫生分賬。

其實此類醫保卡套現的情況,近年來極為常見。在江西南昌不少醫保定點藥店附近,也隨處可見“高價收藥、醫保套現”的小廣告。套現者表示,只要拿到醫保卡就可以在定點藥店拿藥,手續費三成。通常情況下,他們會刷醫保卡購買一些慢性病比如治療乙肝的藥品,這些藥品走量大、銷路有保障。“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的叫賀普丁。有時是顧客要買,有時會回售給廠里。”

那麽,醫保卡套現是種什麽性質的行為?按照我國現行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由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組成。個人賬戶的錢是實賬積累,包含全部的個人繳費,以及一定比例的單位繳費。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除了可用於門診看病拿藥之外,參保人突發死亡時也可以被繼承。但其他方式提現個人賬戶資金,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這條醫保套現灰色利益鏈的源頭其實在持卡人那里。正因為很多持卡人有套現的需求,才催生出試圖從中牟利的不法分子和違規醫生。當記者百度輸入“醫保卡、套現”的關鍵詞,依然發現很多人對此提問。他們認為,即使要付出三成到五成的代價,也是把“死錢用活”。

百姓1:能換取現金當然更好。因為我們很少去藥店買藥。但畢竟交了醫保,錢放在那里不能用,覺得不劃算。

百姓2:主要覺得自己沒什麽毛病。套點現金出來好靈活地處理事情。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套現行為表面看能拿到現金、把錢用活,但提前消耗個人賬戶的錢,長遠看會損害自身利益。通過醫保,居民相互之間能起到“聯保”的作用,同時國家出一部分錢,使該保障能繼續下去。因此,醫保的錢是專款專用,決不能醫保卡也變成通用卡,錢多了就拿出來用在其他地方。從醫保本質來講,這樣會淡化和消解制度本身的保障功能。

也有觀點認為,正視和疏導醫保套現背後的需求才是對這一亂象釜底抽薪的辦法。的確有很多套現者因為工作和居住地改變,而辦理醫保轉移接續又有諸多麻煩,所以寧願損失一部分,也還是覺得把錢取出來更方便;還有部分百姓,生活拮據,又苦於賬戶內的錢用途有限。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申曙光認為,可以考慮適當拓寬個人賬戶的用途,比如有的地方已開始探索購買商業保險或允許家庭成員使用的方式。“改進應用方式是可以的,但不能挪作他用,還是應在醫保範圍內使用。”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對深圳“醫保套現”事件作出了回應:廣東和深圳人社部門已開展調查,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嚴肅處理。他強調,套現醫保賬戶資金屬於欺詐騙保行為,人社部將加強對醫保定點機構的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完善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強化定點退出機制。探索醫保醫生管理,逐步實現監管對象從醫療機構向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延伸。通過監控系統,強化對門診、住院、購藥等各類醫療服務行為的監控,規範醫務人員和參保人員的行為。”

盧愛紅還特別提到,下一步人社部將“研究改進個人賬戶的具體辦法”。從制度上進一步堵塞有關漏洞。促進醫保監管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對欺詐騙保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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