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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註冊加信託所為何事?(2013/8/1) 林本利

2013-08-01  NM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被傳媒踢爆妻子擁有新界古洞北發展區土地,涉嫌利益衝突,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陳及妻子多次向傳媒解釋事件,並發表聲明,試圖洗脫嫌疑。

陳茂波是會計師,妻子許步明是專業人士和事業女性,大學畢業並具有特許秘書專業資格。他們夫妻二人如何處理自己的財政和投資,是聯名買賣抑或獨立投資,以個人名義抑或公司名義進行買賣,公司在本地註冊抑或在海外註冊,是實名抑或找信託人持有,純屬個人決定,外人又怎能說三道四?

然而,當陳茂波決意服務市民出任公職,並不時以《聖經》彌迦書金句:「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提醒自己,情況便完全不同。陳茂波作為前立法會議員、問責局長及行會成員,掌握不少政府機密資料,有足夠權力影響政府政策的制定,故此必須申報利益,避免出現利益衝突情況。公司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時候,亦應努力避嫌,避免瓜田李下,令人產生為個人或家人,或其他人士提供利益的觀感。

過去一年,陳茂波先後面對「劏房」和「囤地」風波,都將責任推給妻子,與妻子劃清界線。但按照《聖經》教導,當一個人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便成為一體,又怎能劃清界線,財政與投資互不相干?況且根據婚姻和遺產法例,陳茂波和妻子二人的財產及收入絕對有關連,除非他們另立合約。

陳茂波和妻子,以及其家人和投資合作伙伴,過去二十年成立多間公司,用作持有自住物業、劏房和土地。當中不少公司是在海外註冊,外人難以知道背後股東的真正身份。即使是值35萬元的農地,亦是由多間海外註冊公司持有,明顯是避免暴露股東身份,方便囤積居奇。

而那些由陳的妻子許步明出面持有的公司,原來真正股東又可能另有其人。去年陳茂波說妻子持有的公司涉及經營違規劏房,她沒有控制性股權。今次囤地事件,陳茂波被指說謊,妻子擁有股權高達67.5%。陳於是說妻子實際只持有一半股權,餘下一半是代另一公司持有,她不過是信託人而已。

若果陳的妻子許步明代其他人持有公司股權,又如何保證她不會代丈夫持有部分公司股權?許步明代其他人持有公司股權,其他人又會否代她持有股權?甚至會否出現「託上託」,即信託人背後又有信託人的情況?又會否有人暫時把資產交由其他人託管;其他人又簽訂協議,日後交還資產?

陳茂波妻子及家人(即兒子)的公司擁有國萬實業有限公司(持有古洞北土地)37.5%股權,國萬的另外兩個股東是Excellent Assets(佔50%)及Fidelity Management(佔12.5%),由於屬海外註冊公司,公司股東不詳,不知是否真正由許步明的家人持有。倘若廉署立案調查囤地事件,到時有關方面就必須披露兩間公司股東的真正身份。因此,陳茂波與其等到日後被迫披露股東身份,倒不如「先發制人」,主動作出披露,以挽回公信力。

假若Excellent Assets及Fidelity Management的股東包括陳茂波和妻子,及其他家人(例如兒女),出現利益衝突,他們亦可能解釋只不過是代人持有股權,甚至拿出信託書,或者找律師證明真正股東另有其人,以釋除公眾疑慮。然而,倘若為了釋除公眾疑慮而偽造文件,肯定罪加一等。

不論陳茂波今次能否渡過難關,只有他自己和上帝最清楚整件事的真相,將來他亦需要向上帝交賬。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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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罪人與千古罪人(2013/8/8) 林本利


2013-08-08  NM  
 

 

早前恒隆集團董事長陳啟宗突然發難,點名批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指他未能做到「應使則使」,直言歷史會證明他是「大罪人」。陳啟宗指責曾俊華近年總共派發近2,000億元,金額足夠興建30所科技大學或30間瑪麗醫院。

眾所周知,陳啟宗是特首梁振英的忠實支持者,是少數全力支持梁振英上台的地產商。過去一年,梁振英的兩位商界忠實支持者劉夢熊和張震遠,先後接受廉署和警方調查,挺梁的商人買少見少。市場傳言曾俊華有機會接替快將下台的梁振英,梁的支持者自然十分肉緊,要想辦法打擊曾俊華的民望。

陳啟宗指曾俊華是歷史「大罪人」, 不禁令人想起回歸前在港澳辦工作的魯平,大罵末代港督彭定康是「千古罪人」。1989年六四事件後,當時的港督衞奕信為了挽回港人及投資者的信心,宣布千億元玫瑰計劃,在赤鱲角興建新機場及其他基建設施。中方擔心英方藉此將香港的儲備花光,當時港澳辦副主任魯平對着傳媒一連質問了三次「你說怎麼辦」?

到1992年,末代港督彭定康上任,首份施政報告推出「新九組」方案,把九個功能組別的選舉變成類似直選,惹來中方強烈不滿。當時魯平已升為港澳辦主任,大罵彭定康是香港歷史上的「千古罪人」。

但事實是九七回歸時,港英政府不單沒將儲備花光,還為特區政府留下4,000多億元儲備。至於被指為「千古罪人」的彭定康,歷史證明他確實有遠見,上屆立法會新增五個超級區議會議席,便是仿效「新九組」方案。日後關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政改方案,可能會擴大功能組別選民人數,變相推行一人一票直選。彭定康卸任港督一職後,除了出任紐卡素和牛津大學校監外,在政界依然十分活躍。他曾出任歐盟外交事務專員,之後被封為英國終身貴族,進身上議院,可算「名留青史」,絕非「千古罪人」。

因此,曾俊華被陳啟宗稱為歷史「大罪人」,實不應介懷,亦毋須感到沉重,歷史可以證明誰人才是真正的「大罪人」。曾俊華長期在政府工作,理財作風自然較為保守,一直依從《基本法》所規定,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過去六個財政年度,即使曾財爺向市民派發近2,000億元,政府依然有能力抵禦金融海嘯的衝擊,失業率維持在低水平,累積3,000多億元儲備用作發展基建,為下一代打好基礎。至於陳啟宗,作為基督徒,實在知道在上帝面前,所有人都是罪人,並沒有「大罪人」與「小罪人」之分。陳以為2,000億元足夠興建30所科大或30間瑪麗醫院,即每所大學或醫院建築費為岷60多億元,這明顯與事實不符。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科大的建築成本預算是20多億元,後來超支16億元,即接近40億元,相等於現時的100億元,故2,000億元實難興建30所科大。去年曾財爺撥款150多億元重建廣華和瑪麗醫院,60多億元又怎夠興建全新的瑪麗醫院?即使可以興建這麼多醫院和大學,又是否有足夠醫護人員和大學教職員去運作?陳啟宗與其關心政治和特區政府財政開支,倒不如專注事業,不要囤積住宅圖利,並要做好作為公司董事的監察本分,避免再出現類似美國安隆造假賬及破產事件,令小股東損失慘重的情況。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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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房屋空置數字錯得離譜!(2013/08/15) 林本利

2013-08-15  NM
 
 

 

近日梁振英在特首網誌中發表文章(見8月9日),以「讓數字說明事實」為題,反駁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政府「盲搶地」的論據。梁振英說香港房屋空置量極低,並非如范國威所講有15萬個之多,故此他促請范國威轉軚支持政府發展新界東北。

事緣今年7月11日梁振英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范議員質疑特區政府沒有正視目前有「超過15萬個閒置住宅單位」而「盲搶地」,要求政府檢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

答問大會後梁振英着同事去信邀請范國威提供具體資料和數據,對方回覆指數字來自去年9月13日一篇《壹週刊》文章。他細閱之下,發現原來「超過15萬數字」包括所有通常有人居住的非住宅單位,例如老人院、醫院、寄宿學校和監獄等。梁振英並引用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字,指去年年底只有4.8萬個空置私人住宅單位,空置率是十年來最低;可供出租的空置單位更少,只得3,689個。

筆者閱讀梁振英在網誌發表的文章後,發覺數字錯得離譜;慨嘆有人為了急急發展新界東北,不惜搬出不盡不實的數字,企圖蒙混過關,誤導公眾。梁振英出身測量師,對香港房屋供應情況理應有所認識,為何竟然在一篇不足500字的短文中,犯了眾多錯誤。

范國威引用的《壹週刊》文章的作者,正是筆者本人。筆者文章的重點,正正是要提醒特首和主管房屋政策的官員,要清楚掌握房屋存量和供應數字,以免基於錯誤的資料去制定長遠房屋策略。

根據梁振英所說的「事實」,香港的房屋空置量不過5萬多個。但真正的事實是全港房屋存量除了112萬個私人住宅單位和76萬個出租公屋外,還有接近50萬個已補價和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包括租置、居屋和夾屋),約22萬個村屋和別墅,3萬個員工宿舍和3萬個通常有人居住的非住宅屋宇單位。根據統計處最新數字,今年3月底,全港永久性居住屋宇單位總數是264.7萬個,較家庭住戶總數(238.6萬戶)多出26.1萬個,范國威說空置單位有15萬個之多,其實已經打了個六折,空置量是梁振英所述的5萬多個的五倍!統計處所指的永久性居住單位,包括通常有人居住的非住宅屋宇單位,但不包括非住宅用途、酒店及院舍內的屋宇單位。通常有人居住的非住宅單位,應該是指將工廠大廈或商業樓宇改作住宅的單位,而非指老人院、醫院、寄宿學校和監獄等院舍內的單位。永久性居住單位的定義,清楚剔除院舍內的居住單位。梁振英在網誌文章中提到空置出租公屋單位只得3,689個,與實際情況相差近十倍!今年3月底,房委會和房協共有76.1萬個出租公屋單位,但居住在公營租住房屋的家庭住戶數目只得72.3萬個,即公屋單位總數超出家庭住戶數目3.8萬個之多。真不知3,689的數字從何而來,數字剛好與梁振英在特首選舉中所得票數(689)高出3,000。梁振英的競選政綱主打房屋政策,若然他連香港有多少房屋存量和空置量也搞不清,又如何制定適切的房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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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叔慷慨捐地誠哥無奈封嘴(2013/8/22) 林本利


2013-08-22  NM  
 

 

早前恒生銀行前董事長利國偉病逝,各界對利氏的逝世深表哀悼,同聲讚揚他對香港所作出的貢獻。各界人士對利國偉的表揚,不禁令筆者想到本地兩大富商李嘉誠和李兆基。二人同樣在香港經濟起飛年代作出不少貢獻,拿出真金白銀投資在香港各行各業,推動香港經濟發展。

「誠哥」和「四叔」確實存在不少共通點。首先,二人在內地出生,李嘉誠於1928年在潮州出生,11歲時由於日本侵華,舉家南遷至香港,22歲創辦「長江塑膠廠」。李兆基於1929年在順德出生,19歲時隻身來港,從事金融及貿易生意。1958年,李嘉誠及李兆基二人轉戰地產市場,李嘉誠在北角購地興建工業大廈,李兆基則與友人合資組織地產公司。二人投資眼光獨到,能夠避過六七暴動前後的地產低潮,兼且能夠以低價購入地皮及物業,為日後的地產事業奠定基礎。1971年,李嘉誠成立長江置業,翌年改名長江實業在交易所上市。1973年,李兆基創立恒基兆業,全力發展地產,積極購入換地權益書和收購舊樓重建。1973年恒指大跌後,二人趁英資企業出現財務危機而進行收購。1978年,李嘉誠收購青洲英泥股權,一年後,再收購和黃股權,之後成為兩間公司的董事局主席。七十年代末期,李兆基開始收購煤氣股權,1983年成為公司主席。1985年,李嘉誠從置地手上取得港燈控制權。

八十年代初,地產市道陷入低潮,英資企業部署撤資,李嘉誠及李兆基二人對地產市場前景充滿信心,繼續增加土地儲備。中英兩國在1984年底簽署《聯合聲明》後,地產市場復甦,樓價由1984年至1997年上升十倍以上,長實及恒地市值暴漲,回歸前二人雙雙打進《福布斯》全球十大富豪之列。二人現在各自坐擁2,000億元以上身家。只可惜97回歸後,市民看到長和系的公司攞盡着數和賺到盡的經營模式,開始對李嘉誠產生負面感覺。特別是由他兩個兒子打理的電盈及長江生命,股價暴跌,小股民損失慘重,李嘉誠的聲譽自然受到影響。至於李兆基,一向較為低調,但不知何故在2007年高調談論股市,導致跟風的小股民瘋狂入市,在高位購入國企股。之後金融海嘯爆發,股價暴挫七成,小股民自然心存怨憤。

去年特首選舉,即使唐英年大勢已去,李嘉誠依然投他一票,這種堅持態度倒值得一讚。梁振英上台後,長和系頭頭碰着黑,先後遇上海難、碼頭工潮和雍澄軒取消交易事件。過去半年,一向喜愛與傳媒對話的「誠哥」突然封嘴,對一連串與長和系相關的事件不作回應,甚至連業績公布日和股東大會也謝絕傳媒採訪。相反,「四叔」則表現得十分風騷,不時與傳媒大談捐地計劃,願意改變計劃細節,以回應各界的質疑。近月在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交流晚宴上,更主動回應仁安醫院、嘉亨灣、天匯、代母產子等事件。不論市民是否接納「四叔」的解釋,起碼顯示他願意面對別人的質疑,不會迴避問題,這總較「誠哥」的封嘴策略為佳。以香港彈丸之地能夠出現這麼多傳奇人物,實在是港人的驕傲。盼望本地富豪,明白財富不能帶走,懂得財富「聚」「散」之道,把財富造福社會,而非不斷搜刮,為自己留下美好的名聲。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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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和黃財務狀況( 2013/9/12) 林本利


2013-09-12  NM
 
 

 

今年七月,市場傳出和黃有意出售百佳業務,惹來撤資疑雲。和黃若成功出售百佳,每年香港的核心溢利貢獻將減少約十億元。

翻開和黃的年報,可以看到集團過去十多年財務狀況的變化。1999年,和黃成功出售英國電訊公司Orange的股權,賺取過千億元利潤。然而,由於公司錯誤將數以千億元計的資金投入3G業務,曾經一段時間出現每日蝕超過一億元的紀錄,幾乎令集團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可幸和黃在香港建立穩固基礎,為公司提供穩定的溢利和現金流,才能安然渡過十多年的艱苦歲月。

2012年財政年度,和黃旗下共有超過200間附屬公司(股權多於50﹪)、聯營公司(股權不多於50﹪)及共同控制實體。按照會計準則,和黃的綜合財務狀況表(或稱資產負債表),只須列出和黃本身及附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狀況,以及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所佔的權益(即資產減負債),而毋須列出後兩者的負債狀況。

根據年報,截至2012年底,和黃的資產總值為8,039億元,負債為3,653億元,兩者相減便是資產淨值或股東權益,即4,386億元。扣除各附屬公司非控股(即小股東)權益470億元,和黃普通股股東權益及永久資本證券總額共3,916億元。這3,916億元中,有1,519億元屬於聯營公司所佔的權益,704億元屬於共同控制實體的權益,扣除這兩筆數後,和黃附屬公司的權益(或資產淨值)只得 1,693億元。但不要忘記,和黃的資產中,有787億元屬於電訊牌照的價值。當年以天價購入的電訊牌照,今天還有投資者願意付出700多億元購買嗎?

2012年和黃除稅後溢利為324億元,但只有261億元屬於和黃的股東。324億元溢利當中有150億元來自聯營公司,65億元來自共同控制實體。扣除這兩筆數後,和黃本身及一眾附屬公司只為集團帶來109億元溢利。出售百佳超市後,核心溢利將進一步下降。雖然和黃極之倚賴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為集團帶來的溢利,不少更由和黃操控(例如電能和赫基斯能源),但這些公司的負債並未反映在集團的綜合財務狀況表上。從賬目附註中可知,聯營公司負債總額是6,087億元,共同控制實體是1,833億元,兩者合共7,920億元。倘若按照和黃佔聯營公司38%權益,共同控制實體51﹪權益推算,和黃應佔聯營公司負債2,313億元,應佔共同控制實體負債934億元,兩者合共3,247億元。再加上和黃本身及附屬公司的負債3,653億元,總負債高達6,900億元。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出現債務問題,和黃又怎能置身事外?

和黃附屬公司3,653億元負債中,有2,600億元屬銀行及其他債務,63億元是來自非控股股東之計息借款,2012年和黃的利息支出及融資成本是92億元。若將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的利息支出及融資成本也計算,數目更高達164億元。和黃的年報指公司負債淨額不過1,247億元,是把手上現金和其他流動現金從負債中扣除,數字還未包括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的負債。這個所謂「負債淨額」,未能真正反映整個集團的負債實況。例如和黃的負債淨額雖然由2010年的1,311億元下跌至2012年的1,247億元,但集團的整體利息支出及融資成本卻由123億元上升至164億元。隨着美國聯儲局準備退市,美國十年期國債息率升至三釐,和黃的利息支出勢將增加。至於和黃過去十多年如何倚賴香港業務渡過難關,下次繼續和讀者分析。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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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要感謝全港市民的貢獻(2013/9/19) 林本利

2013-09-19  NM
 
 

 

1999年,和黃成功出售英國電訊公司Orange的股權,賺取過千億元利潤,以致當年香港業務對公司的息稅前溢利貢獻不過8%。只可惜,不知是誰的主意,和黃之後竟然押重注在3G業務上,導致公司出現嚴重虧損,由2002年至2009年合共錄得息稅前虧損接近1,600億元。若把投資3G業務的債務利息計算在內,虧損數目會更驚人。

可幸和黃主席李嘉誠早在九七回歸前進行一連串部署,在香港收購港燈,發展地產、酒店、零售、電訊和貨櫃碼頭業務,在內地發展港口業務,又在加拿大收購赫斯基能源,為集團帶來穩定的收益和利潤。1998年,香港業務帶來的息稅前溢利高達70%。若考慮到香港稅率較低,業務較穩定,融資成本應較低,香港業務佔集團的稅後溢利應更高。而更重要的,就是1997年3月,李嘉誠決定重組長和系架構,以垂直(或縱向)方式控制系內四間主要公司,即長實控制和黃,和黃控制長江基建,長建控制港燈(現改名電能)。這次架構重組,讓李嘉誠透過控制長實,間接控制其餘三間公司,這四間公司的總市值合共佔當時恒指成分股總市值18%。由於港燈的利潤得到政府保障,每年可以按照資產淨值賺取13.5%-15%的准許回報(2009年後降至9.99%),故此公司較容易向銀行借款或者在市場舉債,以低息進行擴張和收購。2000年,港燈成功游說政府官員,獲批准在南丫島興建新電廠,加上其他相關輸電和配電設施的投資,合共200多億元。之後,港燈連續多年大幅調高電費,香港市民變相資助港燈和長和系發展。事實上,即使沒有南丫島新電廠,港燈至今也有足夠發電設施應付需求。港燈資產值膨脹,准許利潤上升,向長江基建及和黃提供穩定利潤。由於港燈擁有強大的現金流,加上融資成本較低,故此長建不時夥拍港燈在海外進行收購,當中包括收購澳洲電網業務,英國電網、電廠和配氣管道業務,新西蘭電網業務。長建和港燈又透過分拆澳洲電網業務上市,賺取巨利。這些投資,令長建不斷壯大,稅後溢利由1996年不足9億元上升至2012年94億元,一直為和黃(佔78%長建權益)增添巨額經常及非經常溢利。和黃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大舉投資香港貨櫃碼頭業務,之後再投資興建深圳鹽田港,在香港和深圳兩地收取巨額貨櫃處理費,為集團賺取豐厚利潤。2005年、2006年及2011年,和黃分三次拆售港深兩地港口業務,為集團帶來739億元利潤,可以用這筆錢填補3G業務的虧損。2012年和黃所賺的589億元息稅前溢利,當中有166億元來自長江基建、74億元來自赫斯基能源,合共240億元,佔總額41%。由此可見當年李嘉誠決定收購港燈和赫斯基能源,並且成立長江基建操控港燈,眼光果然獨到,能夠保住和黃這十多年的業績。至於地產及酒店業務的息稅前溢利,佔集團總額18%,相信不少是來自香港業務,內地及海外的貢獻仍未趕上。此外,香港的零售業務(包括百佳、屈臣氏和豐澤)和電訊業務,對和黃依然有一定貢獻。今日和黃業務能夠遍布全球,實應感謝全港市民過去的努力和貢獻,為集團付出巨額樓價、租金、電費、貨櫃處理費、電訊費、超市及購物費用。並且在3G業務出現嚴重虧損時,幫助集團渡過難關。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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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聯營公司負債應由誰承擔?(2013/9/26) 林本利

2013-09-26  NM
 
 

 

今年8月16日,筆者在《蘋果日報》的「蘋論」中,以「和黃負債過萬億出售百佳減債」為題,嘗試分析和黃有意出售百佳業務的背後原因。

文章刊登當日,和黃集團企業傳訊部隨即向《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發信,指筆者的文章多處地方出現謬誤,欠缺常識,「如非不懂會計,就是存心誤導讀者,危言聳聽」,並希望《蘋果日報》早日澄清,以正視聽。

筆者雖然不是會計師出身,但過去長時間參與經濟及財務方面的研究,看過不少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對公司賬目及會計準則總算有一點認識。個人亦不恥下問,向多名會計師朋友請教後,才敢發表關於和黃財務狀況的文章。

由於《蘋果日報》的版面有限,無法讓筆者詳盡回應和黃的質疑,故此只好借用《壹週刊》的專欄,分幾期作出回應。

筆者在之前文章提到和黃集團的總負債是3,653億元,聯營公司的負債總額高達6,087億元,共同控制實體的總負債則為1,832億元。全部負債加起來高達11,572億元。這超過10,000億元的負債,不應全數算在和黃身上,但若不算在和黃身上,又應由誰承擔?

按照會計準則,和黃的綜合財務狀況表(即資產負債表)只須列出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所佔權益(即資產減負債),無須列出佔上述公司的負債。倘若按照和黃佔聯營公司38%權益,佔共同控制實體51%權益計算,和黃應佔上述公司的負債合共3,247億元。連同和黃集團本身3,653億元負債,總負債仍達到6,900億元。然而,這個推算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負債的方法,亦未能真正反映和黃及其大股東的負債情況。以和黃四間在英國的公用事業聯營公司為例,表面上和黃透過長江基建所佔的權益不多於50%,無須列出負債。但這些聯營公司的其他主要股東,其實是李嘉誠基金會、長實和電能;再加上長江基建,合共控制聯營公司88%至100%權益。這四間公司近2,000億元的負債,若不算在和黃身上,真不知應算在誰人身上?

至於赫斯基能源,和黃佔34%權益,李嘉誠個人佔36%權益,合共70%權益。赫斯基能源千多億元的負債,又應該由誰承擔?2012年,長建及赫斯基能源合共為和黃帶來41%稅前溢利,但一眾聯營公司的負債卻因為會計準則,未有顯示在和黃的財務狀況表上。另外,電能向聯營公司(包括英國公用事業公司)貸款百多億元,這些債務又應由誰承擔?2011年,和黃成立和記港口信託,分拆香港和深圳港口業務,為集團套現400多億元。分拆後,和黃只保留28%權益,和記港口成為聯營公司,可以把之前屬於碼頭附屬公司的債務剔出集團的財務狀況表,減輕負債。和黃一眾聯營公司的資產值超過10,000億元,但負債同樣龐大,超過6,000億元;個別聯營公司賬面上的資產淨值或股權(即資產減負債)其實不多,Wales & West Utilities更是負資產。近日長和系主席李嘉誠接受傳媒訪問,預測明年經濟轉壞,和黃一定要全面減債。李氏的言論,肯定令某些專欄作家、電台財經演員和「擦鞋仔」感到尷尬,這亦是對筆者善意評論的積極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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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 長建轉型為財務公司(2013/10/3) 林本利

2013-10-03  NM
 
 

 

原本只打算撰寫三篇文章,去回應各方面對「和黃負債過萬億」的質疑。不料到近日電能突然宣布分拆香港的港燈業務上市,估計可套現近400億元。根據電能公告,分拆後的港燈,要「擁有介乎約400億元至500億元的債務」。結果欲罷不能,要繼續探討長和系的負債情況。

翻開電能的年報,從集團的資產負債表可見,整個集團總資產是1,016億元,總負債是386億元,股東應佔總權益是630億元(即總資產減總負債)。電能的總負債不足400億元,為何把港燈分拆上市後,要港燈背負高達500億元的債務?很明顯,電能的負債不局限於電能本身及其附屬公司,旗下的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還有負債,只因電能持股量不足50%,或者沒有有效的控制權,才毋須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仔細查看電能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不禁嚇了一跳。截至去年底,電能聯營公司的資產高達2,825億元,但負債同樣驚人,高達2,266億元,聯營公司的股本(即資產減負債)只得558億元,負債比率(相對於資產)高達80%。令筆者感到費解的是電能六間主要聯營公司,在澳洲及英國從事公用事業,回報率大致與資產值掛鈎,每年回報大約是7%左右。即使投資回報穩定,但溢利始終有限,為何可以欠債2,266億元,銀行及債權人不擔心聯營公司一旦被政府收緊回報率,或者銷售欠佳,而出現壞賬嗎?電能在澳洲及英國的六間主要聯營公司,所佔權益在30%至54%之間,餘下的權益,差不多全部由同系的長建、長實和李嘉誠基金擁有,真是一家親。當公司由私人100%擁有,便毋須像上市公司一般向外披露資產負債情況。但由於電能擁有的主要聯營公司受到政府監管,故此可以從其他文件中得知它們的負債情況。電能在英國的四間聯營公司,總資產約為2,000億元,總負債1,800多億元,負債比率高達90%。個別聯營公司(例如UK Power Networks),淨負債佔受監管的資產值接近70%。電能聯營公司2,200多億元的負債,扣除四間英國聯營公司1,800多億元負債,餘下的400多億元負債大部分應屬於澳洲兩間聯營公司所擁有。電能一眾聯營公司背負重債,UK Power Networks的債務評級屬BBB。筆者發覺電能在2000年起,開始向聯營公司提供巨額貸款,收取高達13.79%的利率。近年貸款金額大幅攀升,去年達到135億元,為電能帶來近14億元利息收入。這些向非上市聯營公司的貸款,屬於後償貸款,債權人(即電能)的權益是次要於其他貸款人的權益。同系的長建(持有電能約39%股權),同樣在過去十多年轉型為財務公司,不斷向聯營公司提供貸款,去年底貸款金額更高達184億元,為長建帶來18億元利息收入。去年電能長建兩間公司合共貸款319億元,賺取近32億元利息。長建和電能過去十多年的高增長,不少是透過向聯營公司貸款製造出來的。聯營公司的資產投資回報不過7%左右,但卻要支付10%以上的債務利率,真不知背後的經濟邏輯。隨着美國息口上升、美元轉強(即其他貨幣貶值),對一些在海外投資而又背負重債的公司有一定財務壓力,這亦解釋了為何長和系主席李嘉誠說要全面減債。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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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應合併AB股(2013/10/10) 林本利


2013-10-10  NM
 
 

 

早前內地科網公司阿里巴巴有意來港上市集資千億元,但因證監會拒絕創辦人馬雲堅持的「合夥人」制度,決定轉到美國上市,因當地仍容許「以小控大」的AB股制。

筆者支持證監會的決定。若容許馬雲及管理層以10%的股份權益,去控制整間上市公司,對其他股東(不論大小)絕不公平。內地企業的管治問題早已被人詬病,加上馬雲過去把阿里巴巴業務分拆在港上市,之後竟以招股價將公司私有化,股民對公司的印象早已大打折扣。

現時恆指成分股中,只有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太古)保留AB股制,容許由大股東施懷雅家族透過英國太古集團有限公司,以較少的資金操控太古,取得超過50%的投票權,令其他公司無法成功收購太古。

太古AB股制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產物。上世紀七十年代,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為了「以小控大」,便發行一些投票權與原來股票(即A股)相同的B股。除了太古外,當時英資的會德豐及旗下的連卡佛、聯邦地產和會德豐船務也有發行B股。1984年,會德豐船務出現財務危機,大股東馬登將股權轉讓給南洋富商邱德拔。1985年邱德拔宣佈全面收購會德豐,卻被包玉剛透過九倉「截胡」,會德豐從此落入華資財團手上。

1987年,怡和計劃發行B股,藉此鞏固大股東凱瑟克家族的控制權。李嘉誠控制的長實及和黃,以及一眾中小型上市公司有意傚法,令人擔心上市公司會否透過發行B股撤走資金,股市一度大跌。最後聯交所及證監處發表聲明,不再批准新的B股上市。隨著其他公司的B股被私有化,現在市場上只餘下太古仍保留A B股制。事實上,施懷雅家族現在已毋須透過AB股制去鞏固太古的控制權,因其家族已擁有接近46%的股份權益,相信持股比率仍會上升,其他公司根本無法奪去公司的控制權。1999年,當時施懷雅家族只持有太古A 4.34%股權,但由於持有64.65%太古B股權,而B股的投票權與A股相同,結果家族可以藉著持有AB股28.05%股份權益,取得50.45%過半數的投票權,控制董事局和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過去十年,施懷雅家族不斷增持太古A股份,由2003年不足5%增持至2011年中的接近23%。到2011年12月,太古宣佈將太古地產分拆上市,太古繼續持有82%太古地產,10%股份配給原先的太古A股東,每10股送7股,餘下接近8%股份,由施懷雅家族持有。太古地產上市後股價上升,施懷雅家族分兩次將手上的股權全數沽出,合共套現接近100億元。當時市場人士都大讚施懷雅家族聰明,選擇這個迂迴曲折的套現方法。若果直接沽售太古A股或B股套現,家族的持股比率將下降,亦令公眾以為大股東對公司前景缺乏信心,趁股價偏高套現。誰不知施懷雅家族原來還有後著,就是把套現所得的資金用作增持太古A股份。過去一年多,家族已增持接近8%太古A股權,令A股及B股的股份權益上升至接近46%,投票權接近60%。施懷雅家族對太古的控制權可說穩如泰山,即使把AB股合併,或者將B股私有化,都不會影響家族對太古的控制。太古放棄特權,取消流通比率極低和股價出現折讓的B股,相信可以增加整間公司的市值,對所有股東都有好處。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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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2013/10/17) 林本利

2013-10-17  NM
 
 

 

香港回歸祖國已超過十六年,十六年來經濟表現乏善足陳,政府管治每況愈下,社會出現嚴重撕裂的局面。

九七回歸前,個別英資財團對香港前景不感到樂觀,擔心九七後業務受到政治打壓。當中怡和集團決定遷冊百慕達,並撤銷在香港上市的地位。現在回頭一看,當日的決定是否正確?

在港英年代,香港四大英資財團包括怡和、和黃、太古和會德豐。眾所周知,香港被割讓給英國,與鴉片貿易有關。早在1773年,英國透過東印度公司向中國進行鴉片貿易,賺取豐厚利潤。1834年,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的壟斷權被英國政府正式廢除,鴉片貿易向英商全面開放,怡和洋行便趁機在鴉片市場上分一杯羮。

怡和洋行創立於1832年,正式名稱是渣甸‧麥地遜公司(Jardine Matheson & Co.),由威廉‧渣甸和詹姆士‧麥地遜二人創辦。二人創辦怡和洋行之前,已在廣州一帶從事走私鴉片生意,之後藉著東印度公司壟斷權被廢,迅速取得鴉片貿易的市場領導地位。英國人在1841年佔領香港後,怡和投得土地,開始發展地產、港口和貿易業務;及後不斷壯大,成為香港最大英資財團。

和記黃埔(和黃)的歷史可追溯至1860年創辦的和記洋行,以及1863年創辦的黃埔船塢。和記洋行初期業務主要是轉口貿易。太古洋行則在1870年進入香港,主要業務是客運和貨運,之後發展碼頭、造船和食品生產等業務,成為與怡和洋行及和記洋行鼎足而立的英資大行。

會德豐的歷史較短,由英籍猶太人佐治‧馬登於1925年在上海創辦,主要從事航運、貨倉等業務。二次大戰後,會德豐將業務轉移至香港,之後透過收購,涉足地產和零售百貨業務。1973至1974年,恆指大跌,不足兩年由1774點跌至150點,怡和及旗下的置地股價大幅下挫,怡和股價由50多元跌至2元多,置地股價由20多元跌至不足1元,兩間公司一度出現財務危機。1977年,李嘉誠暗中吸納置地旗下九倉20%股權,之後轉售給船王包玉剛,讓他最終在1980年取得九倉的控制權。到1985年,包玉剛再成功取得會德豐的控制權。而李嘉誠亦早在1979年成功收購和黃,並在1981年出任董事局主席。和黃及會德豐兩大英資財團,先後被華資收購。怡和擔心繫內公司(特別是置地)被華資不斷狙擊,失去控制權,最終決定遷冊和撤銷香港上市地位。至於太古,則透過發行A股和B股,讓施懷雅(Swire)家族能夠以較少資金繼續控制公司。怡和系的五間主要上市公司,包括怡和控股、怡和策略、牛奶國際、置地和文華東方,在1994年12月底後在香港股市除牌,改為在新加坡交易所買賣。公司的業務重心,亦由香港逐步轉移至東南亞及內地,可說真正從香港撤資。由1995年至2012年,這18年期間,怡和控股和怡和策略的股票每年平均回報率(包括股息)高達18%,較其他英資財團(8-9%)高一倍以上。旗下的牛奶國際,每年回報率更達到20%。在1995年前的18年,情況剛好相反,其他英資財團的表現遠勝怡和。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當日怡和決定撤資,甚至取消香港上市地位,對股東而言,確實是一個明智的決定。(按:本文部分內容來自馮邦彥《香港英資財團》,謹此致謝。)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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