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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房屋轉讓手續費等41項行政性收費4月1日起將停征

據財政部網站23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兩部門今日發布《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稱自2017年4月1日起,房屋轉讓手續費、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性收費將停征;商標註冊收費標準也將降低50%。

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20號

中央黨校、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高法院、高檢院,共青團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

為切實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將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

二、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以前年度欠繳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足額征收,並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三、取消、停征或減免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不得影響依法履行職責。其中,行政單位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有關經費支出,納入相關單位預算予以保障;經費自理事業單位有關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主管部門項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決。中央財政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妥善解決財政困難地區的經費保障問題。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並於2017年4月30日前,將清理規範情況報送財政部。對確需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實施目錄清單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改變征收範圍、征收標準或另行加收任何費用。

五、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

六、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對須取消、停征或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當按照《預算法》、《價格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

附: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共41項)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35項)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12項)

發展改革部門

1.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

公安部門

2.口岸以外邊防檢查監護費

3.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環境保護部門

4.核安全技術審評費

5.環境監測服務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6.白蟻防治費

7.房屋轉讓手續費

農業部門

8.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

質檢部門

9.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費

測繪地信部門

10.測繪儀器檢測收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托檢測費)

11.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托檢驗費)

宗教部門

12.清真食品認證費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3項)

國土資源部門

1.地質成果資料費

環境保護部門

2.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

3.登記費。包括: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化學品進口登記費

交通運輸部門

4.船舶登記費

5.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中國籍非入級船舶法定檢驗費)

衛生計生部門

6.衛生檢測費

7.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

水利部門

8.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9.河道采砂管理費(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

農業部門

10.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11.農藥、獸藥註冊登記費。包括:農藥登記費,進口獸藥註冊登記審批、發證收費

12.檢驗檢測費。包括:新飼料、進口飼料添加劑質量複核檢驗費,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委托檢驗費,新獸藥、進口獸藥質量標準複核檢驗費,進出口獸藥檢驗費,獸藥委托檢驗費,農作物委托檢驗費,農機產品測試檢驗費,農業轉基因生物檢測費,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檢驗費

質檢部門

13.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14.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托檢驗費)

15.計量收費(即行政審批和強制檢定收費。非強制檢定收費不得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服務並收費)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16.認證費。包括: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費,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費

17.檢驗費。包括:藥品檢驗費,醫療器械產品檢驗費

18.麻醉、精神藥品進出口許可證費

19.藥品保護費。包括:藥品行政保護費,中藥品種保護費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

20.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

民航部門

21.民用航空器國籍、權利登記費

林業部門

22.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測繪地信部門

23.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共6項)

(一)取消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共4項)

衛生計生部門

1.預防性體檢費

體育部門

2.興奮劑檢測費

中直管理局

3.機要交通文件(物件)傳遞費

相關部門和單位

4.培訓費。包括: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培訓費,國家法官學院培訓費,中央團校培訓費,中央黨校培訓費

(二)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項)

民政部門

1.登記費。包括:婚姻登記費,收養登記費

相關部門和單位

2.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複制費(含案卷材料複制費),郵寄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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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下通牒,這三大城市還未出臺三年宅地計劃

在數十個地方政府出臺樓市調控政策後,中央部委也開始出招,要求地方調整供地節奏,嚴防高價地,穩定市場預期。

明確庫存與土地供應關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改善住房供求關系,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兩部委要求地方要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強化住宅用地供應“五類”調控目標管理。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去庫存任務重的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五類”(顯著增加、增加、持平、適當減少、減少直至暫停)調控目標,加強對本地區市縣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計劃編制和實施工作的監督指導,並將地級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萬人口以上縣(縣級市)的計劃實施情況每半年匯總一次報國土資源部。

兩部委要求,各地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對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這次政策明確了庫存與土地供應的關系,用消化周期明確了市場土地供應的節奏。

“過去也提及過去庫存壓力大區域要減少土地供應,但本次明確了消化周期的概念,超過36個月的停止供應。6個月以內的要加速供應。”張大偉稱。

催促地方出臺三年宅地計劃

此次兩部委再次強調了地方要制定三年住宅用地供應滾動計劃並對社會公布。

“各地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依據住房現狀調查、需求預測以及在建、在售住房規模等,立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人口等約束條件,盡快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中期(五年)和近三年的住房建設所需用地。”兩部委稱。

兩部委要求2017年6月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萬人口以上的縣(縣級市)應編制完成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2019年)滾動計劃,並向社會公布。

自2016年10月份至今,一些房地產市場熱點城市已經陸續出臺2017-2019年三年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以求穩定市場預期。而在四大一線城市中,廣州率先制定並對外公布了未來三年宅地供應計劃。

廣州市國規委公布的2017~2019年住宅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中,未來三年廣州將供應總面積約1552萬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其中,2017年565萬平方米、2018年495萬平方米、2019年492萬平方米。

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除了廣州外,天津、合肥、濟南、武漢、鄭州、青島、南昌、石家莊,無錫、南京等也發布了該計劃。

截至目前,除廣州外,四大一線城市中,北京上海和深圳暫未對外發布2017~2019年三年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嚴防高價地

除了要求地方調整供地節奏外,兩部委對高價地塊也提出了預警和防範要求:各地要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經國土資源部門和有關金融部門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競買資格,並在一定時間內禁止參加土地招拍掛。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後現房銷售或競自持面積等,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作為房地產的重要成本之一,土地價格的高低會影響外界對未來房價的預期。為了調控一、二線城市過熱的房地產市場,不少城市在自去年四季度以來接連出臺調控政策,其中之一就是要穩定土地市場的價格預期。

在土地供應環節,目前有不少城市靈活設置競買規則,通過“雙限雙競”、“限地價、競配建”、提高自持比例、設置土地競拍最高限價等方式引導理性競價,防止異常高價地塊擾亂市場預期。

從各方統計數據來看,2017年土地市場出現了“開門紅”。財政部近日發布“2017年1-2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今年1-2月累計,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6196億元,同比增長36.1%。

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一季度,全國50大熱點城市合計出讓土地金額為6370.2億元,同比2016年同期的3887.16億元上漲了63.8%。從全國看,武漢等21個城市土地出讓金3個月超過百億元。武漢、合肥、南京、鄭州、杭州、蘇州、天津等城市賣地超過200億元。

不過,隨著各地陸續出臺樓市調控政策,這使得部分非熱點屬性的土地出現了明顯的降溫,土地市場已經出現了非常明顯的分化。

張大偉表示,從溢價率看,大部分城市平均溢價率相比2016年有所下調,在一系列約束性政策下,地王出現數量有所減少。

他認為,從未來趨勢看,2017年全國熱點城市地王數量將明顯降低,但在銷售火爆的2016年,大部分企業庫存去化明顯,這種情況下,房企對熱點區域、優質屬性地塊依然拼搶,這種類型地塊拼搶會比較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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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部委分工首次明確,部門職責還需進一步劃分

國務院近日首次明確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分工負責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改委《關於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同去年一樣,繼續提出大力推行PPP模式,在分工表中,這項改革任務的責任單位是“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分工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

自2014年以來國家大力推廣PPP模式以來,PPP項目數量和投資額快速增長。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截至2017年2月28日,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入庫項目為11784個,擬投資額近14萬億元。

巨額PPP項目投資涉及十多個部委,部委間尤其是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如何分工成為關鍵。

去年7月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討論了這一問題,並“厘清了有關部門職責”。隨後的部門文件表明,財政部統籌負責公共服務領域的PPP改革工作,國家發改委負責基礎設施領域的PPP推進工作。

具體來看,國家發改委去年8月底公布的《關於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稱,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等,切實做好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PPP推進工作。此外還列出了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推廣PPP模式重點項目清單,涵蓋上述七大領域、百余個項目。

財政部則在去年10月12日公布的《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中稱,財政部統籌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深化PPP改革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聚焦公共服務領域。要嚴格區分公共服務項目和產業發展項目,在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工程、農業、林業、水利、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遊等公共服務領域深化PPP改革工作。

目前兩部委並未就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有明確的界定,僅從上述兩份通知來看,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均覆蓋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保、農業、林業、市政工程七大領域。

還需進一步劃分部門職責

一位省級財政廳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地方在推進PPP工作中,兩部門的職責還是很難分清楚。

長期研究PPP的清華大學教授王守清曾告訴第一財經,如果未來不進一步明確界定和劃分“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還是會給實際操作帶來困難。因為許多基礎設施就是在提供公共服務,比如提供教育和醫療的教學樓和醫院大樓,有的基礎設施可以向使用者收費,但也有不少基礎設施不能收費。再像產業新城、海綿城市、智慧城市類項目,本來就是一個整體,沒法區分,一旦區分也就沒法集成、提高效率。

大嶽咨詢總經理金永祥曾告訴第一財經,基礎設施離不開公共服務,公共服務也離不開基礎設施,不希望發改部門和財政部門分別管理一些行業的PPP,不過所有行業的PPP基本政策應該統一,由發改委或財政部出臺都可以,行業之間的差別則由行業主管部門去解決。

同時,部門職責劃分不清及相關政策不協調也困擾著地方。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2016年PPP工作情況報告稱,目前來看,從上到下發改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時發力推進PPP工作,不可否定兩部門共同開展工作的有利因素,但也存在工作重複交叉、信息不對稱、地方推進工作無所適從等低效。為此建議從上劃分部門權限、厘清部分職責分工,便於地方高效開展PPP相關工作。

浙江省財政廳2016年PPP工作情況報告建議,部門分工協作有待加強。中央部門之間在推進PPP工作部署和政策制度上存在一些差異,影響了地方推動PPP工作的協調和銜接。建議財政部加強與發改等相關部委的協同,統一工作部署,統籌工作推進,解決現有政策沖突、政策執行障礙等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2016年PPP工作情況報告中也建議,進一步明確落實財政、發改、行業主管部門在PPP改革和項目管理工作中的職責,激發行業部門對本行業PPP改革規劃、監管動力,各負其責、合力推進。

寧波市財政局也通過2016年PPP工作情況匯報建議,進一步理順財政部、發改委和行業主管部門等在PPP項目管理上的職責,確保政令統一、政策協同,避免部門之間各唱各調,出現“兩張皮”的現象。

另外,一些地方也在加強部門間的項目推進機制。比如廈門市,要求由發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牽頭確定PPP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試點項目的實施,由財政部門和PPP中心負責協助行業主管部門推進PPP工作,同時發改部門及時下達PPP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和前期經費,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做好PPP技術要求及試點項目的立項等前期準備工作,加強價格監管,建立和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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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發文支持12個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 這些地方入圍了

老工業基地的轉型升級是目前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的一大重點。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首批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12個城市(經濟區)建設首批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並明確了各示範區已初步取得的經驗及建議下一步重點探索的示範領域。

12個經濟區入圍

這12個經濟區分別是,遼寧中部(沈陽-鞍山-撫順)、吉林中部(長春-吉林-松原)、內蒙古西部(包頭-鄂爾多斯)、河北唐山、山西長治、山東淄博、安徽銅陵、湖北黃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婁底)、重慶環都市區、四川自貢、寧夏東北部(石嘴山-寧東)。

這12個城市(經濟區)均是《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規劃(2013-2022年)》和《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明確的典型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經各自省級人民政府推薦申報建設示範區。這些城市近年來在產業轉型升級領域開展了大量的工作,與全國同類城市相比,基礎條件好、工作力度大、改革創新舉措實、示範作用明顯,並已初步形成了一批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的典型經驗做法。

《通知》指出,支持這些城市建設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有利於促進這些城市(經濟區)經濟轉型發展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於提高這些城市(經濟區)產業集約化發展水平,有利於提高這些城市(經濟區)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有利於示範帶動、典型引路、以點帶面、率先突破,為全國同類城市轉型發展探索經驗。

《通知》明確各示範區下一步要重點探索的示範領域,包括支持傳統優勢產業改造升級和延伸產業鏈、通過創新加快培育新技術新產業、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和加強產業合作、加快特色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建設、推進軍民融合、探索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等。

東北加快結構調整

這其中,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轉型升級尤為引人關註。

2015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幹意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抓好新一輪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重點要在4個方面著力。一是著力完善體制機制,要堅決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形成一個同市場完全對接、充滿內在活力的體制機制。

二是著力推進結構調整,下大氣力改變傳統產品占大頭、“原”字號“初”字號產品居多的單一產品結構。三是著力鼓勵創新創業,把創新作為東北內生發展動力的主要生成點,激發調動全社會創新創業激情。四是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國家發改委21日同時發布《首批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已初步取得的經驗和下一步建議重點探索的示範領域》,對12個轉型升級示範區下一步重點探索的領域提出了建議。

其中遼寧中部升級示範區的重點將放在四個方面,1、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進一步探索裝備制造、鋼鐵、石化等傳統優勢產業改造升級和延伸產業鏈的有效途徑。2、探索加快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航空、激光、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發展的有效途徑。3、進一步探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央企和地方融合發展的有效途徑。4、探索毗鄰城市產業分工協作和協同發展的有效途徑。

吉林中部升級示範區下一步的探索重點是:1、探索汽車、石化、農產品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改造升級和延伸產業鏈的有效途徑。2、探索加快先進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光電信息、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發展的有效途徑。3、探索毗鄰城市產業分工協作和協同發展的有效途徑。4、繼續探索充分發揮科教人才優勢培育新技術新產業和新業態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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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指導綠色“一帶一路” 多方資金集成使用共同造血輸血

環境保護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日前出臺《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要求參與單位和企業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突出生態文明理念,推動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共同建設綠色絲綢之路。

根據《指導意見》確定的目標,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和沿線國家可持續發展要求,構建互利合作網絡、新型合作模式、多元合作平臺,力爭用3-5年時間,建成務實高效的生態環保合作交流體系、支撐與服務平臺和產業技術合作基地,制定落實一系列生態環境風險防範政策和措施,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打好堅實基礎;用5-10年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生態環保服務、支撐、保障體系,實施一批重要生態環保項目,並取得良好效果。

《指導意見》表示,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分享生態文明理念、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有利於增進沿線各國政府、企業和公眾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分享我國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與實踐,提高生態環境保護能力,防範生態環境風險,促進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同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

哈薩克斯坦最大的食品制造商展示商品。攝影/章軻

哈薩克斯坦最大的食品制造商展示商品。攝影/章軻

《指導意見》認為,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參與全球環境治理、推動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實踐,是服務打造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舉措。

四部委要求,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應突出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註重生態環保與社會、經濟發展相融合,積極與沿線國家或地區相關戰略、規劃開展對接,加強生態環保政策對話,豐富合作機制和交流平臺,促進綠色發展成果共享。

同時,推動形成多渠道、多層面生態環保立體合作模式,加強政企統籌,鼓勵行業和企業采用更先進、環境更友好的標準,提高綠色競爭力,引領綠色發展。推動企業遵守國際經貿規則和所在國生態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高度重視當地民眾生態環保訴求,加強企業信用制度建設,防範生態環境風險,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指導意見》還要求,加強部門統籌和上下聯動,根據生態環境承載力,推動形成產能和裝備制造業合作的科學布局;依托重要合作機制,選擇重點國別、重點領域有序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

《指導意見》確定了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13項主要任務,包括全面服務“五通”,促進綠色發展,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統籌國內國際現有合作機制,發揮生態環保國際合作窗口作用。做好基礎工作,優化產能布局,防範生態環境風險。推進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生態環境質量保障。推進綠色貿易發展,促進可持續生產和消費。加強對外投資的環境管理,促進綠色金融體系發展。以及加強綠色合作平臺建設,提供全面支撐與服務,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強政企統籌,保障實施效果。發揮地方優勢,加強能力建設,促進項目落地等。

《指導意見》明確,鼓勵符合條件的“一帶一路”綠色項目按程序申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融資支持基金等現有資金(基金)支持。發揮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現有金融機構引導作用,形成中央投入、地方配套和社會資金集成使用的多渠道投入體系和長效機制。

同時,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獨特優勢,引導、帶動各方資金,共同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造血輸血。繼續通過現有國際多雙邊合作機構和基金,如絲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中國-東盟合作基金、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亞洲區域合作專項資金、瀾滄江-湄公河合作專項基金等對“一帶一路”綠色項目給予積極支持。

“將生態文明理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生態環保對“一帶一路”建設的服務和支撐,發揮環保國際合作的交流平臺作用,將為古老的絲綢之路賦予新的時代內涵,為亞歐區域合作註入新的活力。”環境保護部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周國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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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六部委聯合發布新規:接軌國際標準 打擊跨境逃避稅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範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

據了解,《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管理辦法》於本周五下午(5月19日)正式發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接軌國際“標準”

對於《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人民銀行網站同時發布的《管理辦法》解讀中指出,受二十國集團(G20)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7月發布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以下簡稱 “標準”),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準,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信息工具。在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100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

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向G20承諾實施“標準”,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為2018年9月。2015年7月,《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於2016年2月對我國生效,為我國實施“標準”奠定了多邊法律基礎。2015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為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提供了操作層面的依據。

本次發布的《管理辦法》旨在將國際通用的“標準”轉化成適應我國國情的具體要求,為我國實施“標準”提供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引,既是我國積極推動“標準”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履行國際承諾的具體體現。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過程 圖片來源:央行網站)

據了解,“標準”由主管當局間協議和統一報告標準兩部分內容組成。主管當局間協議是規範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統一報告標準規定了金融機構識別、收集和報送非居民個人和機構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賬戶持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賬戶余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為各國(地區)進行跨境稅源監管提供信息支持。

(圖片來源:央行網站)

目前已經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共有100個。央行稱,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對於一直不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國際社會可能采取聯合反制措施,促使其承諾實施“標準”,提高稅收透明度。長遠來看,“標準”在全球範圍內的實施是大勢所趨,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終將覆蓋絕大部分國家(地區)。

對於已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相互挑選信息交換夥伴,雙方均有意向的則可建立夥伴關系。中國將與盡可能多的國家(地區)建立信息交換夥伴關系。

非居民賬戶影響大

央行在《解讀》中指出,《管理辦法》對社會公眾影響較小,主要對在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的部分個人和機構有一定影響。那麽,《管理辦法》對哪些人影響較大?

央行指出,《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

這里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在開立金融賬戶時,需要詳細填寫賬戶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稱)、現居地址、稅收居民國(地區)、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並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上述信息報送到相關部門後,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我國對外簽訂的協議交換給賬戶持有人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

所謂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如果一家非金融機構取得的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消極經營活動收入,則該機構屬於消極非金融機構。

例如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由於消極非金融機構容易被當作跨境逃避稅的工具,金融機構需要識別出這些機構及其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如果消極非金融機構的控制人是非居民,金融機構則需要收集並報送控制人相關信息。

值得註意的是,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非居民賬戶信息,不會造成客戶信息泄露。一是《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應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二是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客戶充分說明其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報送義務,不會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集賬戶信息。三是相關部門應按規定對客戶信息進行保密。四是兩國稅務主管當局間通過經安全加密的統一傳輸系統開展信息交換。五是金融機構報送的客戶信息原則上僅用於稅收征管目的。

與此同時,信息交換並不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央行稱,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是各國(地區)之間加強跨境稅源管理的一種手段,不會增加納稅人本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交換的信息是來源於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於各國開展風險評估,並非直接用於征稅。對評估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檢查並采取相應後續管理措施。依法誠信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無須擔心因信息交換而增加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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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正式定論新政:電動車合資不受產業政策約束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6-18/1118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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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車(600418.SH)與大眾(中國)合資生產純電動車項目獲核準批複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層浪,它打破了國外車企在華合資公司不能多於兩家這個20多年不變的政策紅線。但這只是一個開始。

6月12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發布《關於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以下統稱《意見》),該《意見》不僅著重提出要優化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布局,包括嚴格控制現有汽車企業擴大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引導現有傳統燃油汽車企業加快轉型發展新能源汽車等,更是為外資車企在華新建純電動乘用車合資公司打開了大門。

按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文件內容,對新建中外合資轎車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中外合資企業數目的規定僅適用於傳統燃油汽車,新建中外合資純電動乘用車企業投資項目按照《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辦理核準。

此前,江淮大眾成立合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一直被行業解讀成特許大眾在中國成立第三家合資企業,但按照《意見》中的內容,成立合資純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可按照《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辦理核準。這意味著,已經擁有兩家合資企業的外資車企,也可以在中國成立第三家合資純電動汽車生產企業。

在汽車行業看來,這並不是一個孤立的信號。從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到加強汽車產能監測預警,從推動僵屍汽車企業退出市場到發布乘用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政府從政策層面在引導汽車市場從良、從優發展的思路非常清晰。但是對於企業層面而言,未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合資企業能否會出現一波合資潮仍然難預測。“這一政策的出爐意味著外資企業的合資對象將不再局限於過去與大型車企的合作模式,會有多樣化的合作和形態發生,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競爭環境和活躍程度一定會發生變化。”汽車分析師趙宇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

政策紅線被曲線打破

事實上,在《意見》發布之前,“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摩托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的現行汽車產業政策就已經開始有松動跡象。

2016年12月12日,國務院曾印發《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其中有關汽車的投資項目核準調整為: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核準;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這一文件在5月23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發布的《關於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有關項目核準文件的調整說明》中曾有披露。

在這份文件中,新建純電動車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已經被單獨列為一個種類,而不再是隸屬於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隨之而來的6月12日《意見》中也披露“新建中外合資純電動乘用車企業投資項目按照《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辦理核準”,國外車企在華合資公司不能多於兩家這項20多年不變的政策紅線開始被正式打破,而純電動汽車合資公司的大門則正式打開。“很多汽車產業政策的制定都有一些當時的背景因素,有一些是為了招商引資打開市場,有一些是為了保護中國的汽車產業。但是現在的政策信號越來越明顯,就是真正從市場經濟角度來放開一些政策,但在監管過程中更加從嚴。”一位汽車行業資深分析人士透露。

一些在華深耕多年並在純電動汽車方面野心勃勃的外資車企已經感覺到了政策風向的變化,開始有直接試水的動作。除了已經獲得電動乘用車生產資質批複的江淮大眾外,戴姆勒擬戰略投資北汽集團旗下的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也迎合了汽車產業政策中對合資數量這一條款變化的趨勢。此外,更是有消息顯示,在《意見》政策出臺後,曾於去年年底由深圳比亞迪戴姆勒新技術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深圳騰勢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騰勢也有意單獨申請生產資質,取代目前借用比亞迪生產資質的折衷做法。“此次兩部委發布的《意見》在政策層面明確了外資車企只要滿足管理規定的條件就可以新建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甚至在數量上也沒有限制。從目前外資車企的動向上看,德系車企明顯很積極,日系等其他車企還沒有實質性動作。但由於中國新能源積分政策即將落地,車企對《意見》審度之後,汽車行業的確有可能迎來中外車企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合資的一輪集中動作。”趙宇對記者分析稱。

變化在即

這一政策的改變被視為外資品牌在中國市場發展純電動車的新機遇,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也將因此而發生改變。首當其沖的是,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市場份額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

目前,該《意見》針對不同動力類型的新能源汽車項目投資進行不同的管理規定。《意見》明確表示,燃料電池汽車投資項目參照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管理規定執行,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投資項目參照傳統燃油汽車投資項目管理規定執行。汽車行業分析師鐘師分析認為,這明確說明了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不屬於未來要明確鼓勵的類型,只是具有過渡性產品的屬性。對於外資企業而言,通過合資車企來發展插混車的做法已經沒有可能性。“該《意見》是中國再次加碼純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一個信號,政府和相關部門再一次站在頂層設計角度考慮純電動汽車的發展。”有業內人士對此評價道。從另一個角度而言,新規定將給純電動汽車市場帶來新的競爭環境。隨著純電動汽車補貼退坡,純電動汽車市場將進入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化階段。

目前,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第一梯隊仍是投資、研發較早的自主品牌。上海捷能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徐璐曾經表示,在和一些合資公司以及外資車企的對比中,中外雙方在新能源領域已經可以“頭碰頭、比技術”。一旦跨國公司在中國進行純電動汽車車企的合資,自主車企又將在新的領域面臨挑戰。

事實上,跨國車企在新能源汽車上還有一些技術自主車企一時難以趕上。比如,在整車、電池、電控等核心技術上,跨國車企貯備充足,可以做出較高質量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加之跨國車企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成熟的營銷網絡,其對自主品牌新能源車企的攻勢可以隨時發動。“對於外資車企而言,成立新的合資企業仍然是一個需要重新考慮的過程,尤其是與中國企業成立新的合資公司可能遭到現有中國合資夥伴的反對,上汽與奧迪的合作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也有一些跨國車企只需利用現有的中外合資車企就可以應對,所以這一政策的變化會引發什麽樣的效應還很難說。”上述汽車行業資深分析人士表示。

但倒逼車企盡快擺脫補貼依賴,讓市場充分發揮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已經是大勢所趨。作為當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窗口期和競爭力提升的關鍵期,汽車企業只有接受改變並發揮創新作用,才能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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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出臺首部共享單車法規 鼓勵推免押金模式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472

2017年7月11日,市民在掃描二維碼取車。(新華社 宋文/圖)

首部共享單車的法規終於出臺。8月2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肯定共享單車的積極作用同時,對其發展提出了多項規範性指導意見,比如規範停放區域和管理,鼓勵免押金模式以及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在共享的概念下,這兩年共享單車的發展非常迅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近70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600萬輛,註冊人數超過1.3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指導意見》肯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對方便群眾短距離出行、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的積極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指導意見》從實施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提出了相關具體措施。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有序投放車輛,根據城市特點、發展實際等因素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運營企業要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對用戶註冊使用實行實名制管理並簽訂服務協議,明示計費方式和標準,建立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采取電子圍欄等綜合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加強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公開通報存在問題,引導安全文明用車,提高企業服務質量和用戶信用評價。

針對用戶資金及信息安全等問題,《指導意見》鼓勵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已收取押金或者預付資金的,要在註冊地設立專用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完善退還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企業要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將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境內,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項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單車服務所必需的範圍。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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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委共推煤企兼並重組 2020年形成多個億噸級煤企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8-01-07/1180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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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經記者 周程程 每經編輯 畢陸名

2018年1月5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12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並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的目標為,到2020年底,爭取在全國形成若幹個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億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發展和培育一批現代化煤炭企業集團。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咨詢中心工程師成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去產能過程中大量不符合國家安全、環保、質量和技術等要求的煤礦有序退出,進一步推進了煤炭產業結構合理優化。但煤炭行業仍然存在結構不合理、生產集中度較低、轉型升級相對緩慢等問題亟待解決,本次發文旨在進一步提升煤炭行業生產集中度,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煤炭行業的轉型升級。

去產能任務或提前完成

2017年煤炭去產能1.5億噸的目標任務已經於10月提前完成。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2017年底,全國煤礦數量已從2015年的1.08萬處進一步減少到7000處左右。我國於2016年提出的用3年至5年時間,煤炭產能再退出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的任務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或有可能提前完成。

隨著總量去產能目標的逐步實現,煤炭行業結構性去產能也在加快。

為進一步優化煤炭產業結構,《意見》提出,要求通過兼並重組,實現煤炭企業平均規模明顯擴大,中低水平煤礦數量明顯減少,上下遊產業融合度顯著提高,經濟活力得到增強,產業格局得到優化。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幾大方向,包括支持有條件的煤炭企業之間實施兼並重組、支持發展煤電聯營、支持煤炭與煤化工企業兼並重組和支持煤炭與鋼鐵等其他關聯產業企業兼並重組。

卓創資訊分析師崔玉娥認為,無論是煤電聯營、還是煤炭與煤化工之間的兼並重組,重點都在於增強產業鏈上下遊的關聯度。煤炭作為重要的原料,上下遊企業的兼並重組,有利於下遊企業控制成本,優化成本。

實際上,2017年,煤炭行業兼並重組大幕已經拉開。

國家層面,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宣布正式重組,成立國家能源集團,二者合並涉及資產超過1.8萬億元,由此成為全球最大的煤炭生產、火力發電生產、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成功認為,“國源煤炭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大型央企煤炭資產管理平臺,先後接收了國投、保利以及中鐵資源的煤炭資產,為央企煤炭資產優化樹立了典範。”

地方層面,山西7大省屬煤炭企業股權劃撥於省屬山西國投。對此,成功表示,這有利於省屬煤炭企業在資本市場投融資手段的多元化,也便於下一步省屬煤炭集團之間的兼並重組。

此外,成功還指出,甘肅能源化工集團在兼並重組浪潮中應運而生,該集團能夠降低省內煤炭企業過度競爭,也明確了下一步甘肅省煤炭行業的轉型方向。山東能源集團、兗礦集團也與國家電投集團開展相關合作。

“去年的這些案例為接下來煤炭行業的兼並重組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成功說。

成功指出,“十三五”期間將是煤炭企業兼並重組的機遇期,從國家政策方面看,國家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深化國企改革,煤炭行業是其中重點行業之一;從能源發展角度看,國家推進能源改革工作,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持續萎縮,與此同時煤炭行業產能過剩的矛盾仍然存在,煤炭行業亟待抓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機遇實現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從煤炭行業內部來看,一方面煤炭企業‘大而不強’的問題依然存在,‘主業不突出、輔業盈利能力差的問題’依然突出;另一方面煤炭生產布局不斷西移,東部煤炭企業面臨資源枯竭、人員轉移安置問題,這些因素都為煤炭行業‘十三五’期間的兼並重組提供了機遇和挑戰。”成功說。

建立兼並重組主體企業名錄

《意見》提出,推進中央專業煤炭企業重組其他涉煤中央企業所屬煤礦,實現專業煤炭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鼓勵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設立資產管理專業平臺公司,通過資產移交等方式,對國有企業開辦煤礦業務進行整合。

對此,成功認為,這說明國源煤炭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央企煤炭資產整合平臺,在下一步煤炭行業兼並重組的工作中,仍然擔負著重要的任務。而國源煤炭資產管理公司的整合事例也能為文件中提出的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設立資產管理專業平臺公司提供參考。

《意見》還明確支持煤炭企業由單一生產型企業向生產服務型企業轉變,加快專業化公司建設,推動煤炭產業邁向中高端。“這為煤炭企業下一步發展提供了一條輕資產運營轉型的新思路。”成功說。

此外,值得註意的是,《意見》要求,實行兼並重組重點對象企業和主體企業名錄管理。鼓勵兼並重組主體名錄企業對兼並重組重點對象企業實施兼並重組。被列入兼並重組主體企業名錄的則是對具有經濟、技術和管理等優勢的煤炭企業和大型火電企業,建立兼並重組主體企業名錄。

而哪些將被列入兼並重組重點對象企業?根據《意見》,包括新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煤礦、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經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煤礦;項目違法建成投產的,須依法接受處罰並停止生產;凡生產高硫高灰劣質煤,經過洗選商品煤質量仍達不到《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標準的煤礦等。

根據《意見》要求,對不具備長期發展條件、列入兼並重組重點對象的煤炭企業實行審慎的信貸政策、實行審慎的關聯產業政策、強債券風險防範等。

成功表示,對於名錄管理的制訂,一方面能夠防範或降低金融機構對落後產能的投資風險;另一方面通過誠實守信政策引導資金對優質產能的投入,利用市場手段推動煤炭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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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印發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指導意見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2014年在全國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還存在著保障水平較低、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尚未健全、繳費激勵約束機制不強等問題。根據中央關於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建立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確定標準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明確各級人民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參保居民等各方面的責任。中央根據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各地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地方負擔。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出城鄉居民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報請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地方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應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請同級黨委和政府確定。

(三)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各地要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供城鄉居民選擇。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標準。

(四)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各地要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可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

(五)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15〕48號)要求和規定,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任務,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關系到廣大城鄉居民的切身利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責任,切實把政策落實到位。

(二)完善機制建設。各地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的精神,逐項落實各項政策,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和完善適合本地區情況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調整機制。

(三)強化部門協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檔次標準、政府補貼標準等測算和調整工作,相關標準和政策報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四)做好政策宣傳。要采取多種方式全面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讓參保居民形成合理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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