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十部委出臺首部共享單車法規 鼓勵推免押金模式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472

2017年7月11日,市民在掃描二維碼取車。(新華社 宋文/圖)

首部共享單車的法規終於出臺。8月2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肯定共享單車的積極作用同時,對其發展提出了多項規範性指導意見,比如規範停放區域和管理,鼓勵免押金模式以及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在共享的概念下,這兩年共享單車的發展非常迅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近70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600萬輛,註冊人數超過1.3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指導意見》肯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對方便群眾短距離出行、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的積極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指導意見》從實施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提出了相關具體措施。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有序投放車輛,根據城市特點、發展實際等因素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運營企業要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對用戶註冊使用實行實名制管理並簽訂服務協議,明示計費方式和標準,建立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采取電子圍欄等綜合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加強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公開通報存在問題,引導安全文明用車,提高企業服務質量和用戶信用評價。

針對用戶資金及信息安全等問題,《指導意見》鼓勵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已收取押金或者預付資金的,要在註冊地設立專用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完善退還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企業要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將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境內,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項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單車服務所必需的範圍。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592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