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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要做全球第二大手機制造商 蘋果和三星誰最可能被打敗?

9月2日消息,據《華爾街日報》報道,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消費者業務部門首席執行長余承東周四在柏林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華為力爭到2018年成為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機制造商。

余承東表示,今年和明年對取得這一成就至關重要,他們正付出極大的努力。他還稱,一旦公司成為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機制造商,就可以預測何時將占據第一位。

余承東重申了他去年在柏林國際消費電子展(IFA)上的表態,即他仍致力於讓華為在今後四至五年內成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機制造商。

Gartner數據顯示,華為在第二季度是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機制造商,市場份額為8.9%,大幅低於蘋果公司的12.9%和三星電子的22.3%。

盡管整體市場走勢趨平,但華為的目標是實現大幅增長。該公司計劃2016年發貨量達到1.4億部,較上年增加30%。余承東稱,他相信華為能夠實現這個目標。他表示,預計明年也會實現增長,但沒有給出明確的數字。

與此同時,華為副董事長郭平表示,該公司每年將投資至少10億美元用於研發服務器與軟件等互聯網基礎設施。這項宏大的支出計劃是公司從核心電信設備和手機業務繼續向外擴張的一部分。

根據研究公司國際數據公司(IDC),去年,該行業服務器、存儲和其他互聯網基礎設施的全球收入增長22%,至290億美元。而在電信公司基站等電信網絡設備領域,華為已是全球最大的供應商之一。

華為宣布上述舉措之際,正值全球和數據中心與雲計算相關硬件、軟件和服務需求持續增長。同時今年上半年,華為取得了不俗的成績單,實現銷售收入2455億元(368億美元),同比增長40%,高於去年上半年的30%增速。華為有望借助今年全球智能手機與網絡設備的熱潮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實力和鞏固市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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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滯5年 中國與菲律賓近期或重啟經貿聯委會機制

9月2日,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沈丹陽答記者問時表示,新一屆菲律賓政府多次表示,願意通過雙邊渠道進行對話,改善中菲關系,為中菲各領域合作創造良好條件,在此基礎上,商務部部長高虎城與菲律賓貿工部部長洛佩茲於8月初在老撾會見期間就年內召開聯委會第28次會議達成重要共識,表達了雙方希推動雙邊經貿關系重回正常發展軌道的共同意願。

記者提問:中國與菲律賓近期或將重啟經貿聯委會機制,請問中菲聯委會機制是哪一年建立、何時中斷?該機制主要功能和內容是什麽?該機制歷史上對促進中菲經貿合作有哪些貢獻?

沈丹陽:中菲經貿聯委會為副部級,原名中菲貿易聯合委員會。1976年4月,兩國政府在馬尼拉簽訂關於成立中菲貿易聯合委員會協議。1977年5月,雙方舉行中菲 貿聯會第一次會議。2009年,中菲貿聯會正式更名為中菲經貿聯委會,當年11月召開第26次會議。2011年8月,召開聯委會第27次會議。此後聯委會 已有5年未召開,處於停滯狀態。

中菲經貿聯委會是兩國政府間重要的經貿合作渠道和平 臺。長期以來,兩國經貿主管部門秉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通過這一機制保持密切溝通與協調,為雙邊經貿合作做出總體統籌和規劃,挖掘新的合作機遇和 增長點,妥善解決合作中遇到的問題,務實推動兩國經貿合作不斷取得新發展。

中菲經貿聯委會在促進中菲互利經貿合作、發展兩國友好關系方面曾經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歷次聯委會上,中菲雙方就兩國貿易、投資、基礎設施、農業、地區及多 邊框架下合作多項重要事宜達成共識。比如,提出優化貿易結構、挖掘貿易增長潛力的政策建議,探討為菲優勢農產品合作擴大對華出口創造便利條件;鼓勵雙向投 資;實施了一批公路、鐵路、電站等基礎設施合作項目;在菲建設農業技術合作中心,幫助菲改善民生;加強兩國在中國—東盟、APEC、亞歐會議和世貿組織等 區域及多邊框架下的協調和配合。此外,在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方面,雙方多次在聯委會會議上開展深入磋商,有力推動了自貿區的談判和實施進程。

新一屆菲律賓政府多次表示,願意通過雙邊渠道進行對話,改善中菲關系,為中菲各領域合作創造良好條件。正是在此基礎上,商務部高虎城部長與菲律賓貿工部部長洛佩茲於8月初在老撾會見期間就年內召開聯委會第28次會議達成重要共識,表達了雙方希推動雙邊經貿關系重回正常發展軌道的共同意願,向外界釋放出加強經貿合作、造福兩國企業和人民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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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專家:建立專業擔保機制為綠色信貸“減負”

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了支持和鼓勵綠色投融資的一系列激勵措施,包括通過再貸款、專業化擔保機制、綠色信貸支持項目財政貼息、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綠色金融發展。

9月2日,銀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引導銀行業支持綠色金融方面,銀監會率先構建綠色信貸制度框架,牽頭建立綠色信貸國際交流合作機制,率先建立全面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率先實施綠色信貸綜合考核評價。

結合銀行業開展綠色信貸的工作情況,銀監會政策研究局巡視員葉燕斐在發布會上表示,呼籲我國成立專利性擔保機構,以減輕銀行資本約束。

構建綠色信貸體系

《指導意見》指出,要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構建支持綠色信貸的政策體系。完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加強綠色信貸實施情況監測評價。探索通過再貸款和建立專業化擔保機制等措施支持綠色信貸發展。

 事實上,銀監會率先構建綠色信貸制度框架。2007年以來,銀監會陸續出臺《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2007年)、《綠色信貸指引》(2012年)、《能效信貸指引》(2015年),相關政策在國際上均是首創。目前已基本建立以《綠色信貸指引》為核心的綠色信貸制度框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節能環保授信和綠色信貸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信貸資金投向低碳、循環、生態領域。

 銀監會率先建立全面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現行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主要統計四方面內容:銀行涉及落後產能、環境、安全等重大風險企業信貸情況;銀行開展綠色信貸情況;綠色信貸的資產質量情況;在國際上率先系統性測算貸款支持的節能環保項目所形成的年節能減排能力。

 同時,銀監會還率先實施綜合考核評價。2014年,銀監會印發《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並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考評監管指引》中設置社會責任類指標,組織21家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實施情況自評價工作;目前,銀監會正在指導銀行業協會制定綠色銀行評價制度,通過銀行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做好環境風險管理。

 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7.26萬億元,占各項貸款的9.0%。其中,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余額1.69萬億元,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貸款余額5.57萬億元。

將環境和社會風險納入信貸評估

 《指導意見》還指出,支持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開展信貸資產質量壓力測試時,將環境和社會風險作為重要的影響因素,並在資產配置和內部定價中予以充分考慮。鼓勵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對環境高風險領域的貸款和資產風險敞口進行評估,定量分析風險敞口在未來各種情景下對金融機構可能帶來的信用和市場風險。

 葉燕斐表示,據統計,只要一個企業涉及到環境風險、安全風險,銀行貸款不良率都超過4%,企業涉及到落後產能,涉及到環境違法違規,涉及到安全違法規的。這說明環境風險和安全方面的風險、社會風險,會成為銀行不良貸款重要風險的驅動因素。

 “銀行過去做壓力測試的時候,風險驅動因素可能考慮宏觀因素比較多,比如GDP下降,M2的增速下滑,產生通脹,跨境資本流出、匯率大幅度波動,可能還有別的一些微觀的因素,比如說企業資金鏈緊張、杠桿率過高,很少考慮這方面的環境、社會因素。實際上是風險的驅動因素,特別是信用風險、聲譽風險是重要的驅動因素,將來壓力測試應該考慮到。” 葉燕斐說。      

 呼籲成立專利性擔保機構

 “實際上我們銀行業發展綠色信貸,完全是和發展別的信貸一樣,沒有任何資本的激勵,也沒有來自外部財政任何的補貼或者擔保,都是自己發展起來的。”葉燕斐表示,企業發展綠色信貸動力有三個方面:第一是提高自身的聲譽;第二是發展新的業務品種;第三拓寬自己的客戶基礎。

葉燕斐表示,節能減排本身的效果是公益性的,銀行業開展綠色信貸從商業角度,完全是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實施。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不良貸款余額為226.25億元,不良率為0.41%,低於同期各項貸款不良率1.35個百分點。

對於商業銀行而言,發展綠色信貸需要面對的一個現實情況是,發展綠色信貸和一般貸款執行同樣的資本約束標準。在葉燕斐看來,發展綠色信貸不良率比較低,理論上存在節約銀行資本占用的空間,因為資本是針對不可預計的風險來抵償。如果不良率低、波動小,按道理資本約束可以小一點。但是巴塞爾協議里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和規定,所以在中國做綠色信貸要符合國際約束。

那麽該如何破解銀行業發展綠色信貸的資本約束問題呢?對此,葉燕斐指出,按照巴塞爾協議,一般信貸資產資本占用是100%,只有主權擔保的資本占用可以是0。所以如果是綠色信貸的貸款,特別是能效、水效方面的貸款,如果有專業性的擔保機構,由國家主權的擔保機構對其提供擔保,對銀行而言,可以節省很大一部分資本。

有鑒於此,葉燕斐強調,希望我國能夠成立專業性的、國家主權形式的、專門對節能減排的貸款或者綠色信貸專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基金。如果提供擔保國家財政有困難,能否提供小範圍的擔保,比如能效貸款、水效貸款、節能環保第三方服務的貸款,對這些貸款提供國家主權的擔保。

建立國家主權專業化擔保機構的可行性在於,按照國際金融公司的經驗專業化發展風險可控,既能實現盈利,又能減少銀行資本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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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體制機制創新 2016浦江創新論壇將召開

由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16浦江創新論壇”將於9月23日-26日在上海召開。本屆論壇的主題為“雙輪驅動:科技創新與體制機制創新”。

創設於2008年的浦江創新論壇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高層次、開放式、國際化科技創新論壇,論壇主席為科技部前部長徐冠華院士。論壇始終圍繞“創新”主題,緊扣時代脈搏,攜手全球創新力量,聚焦創新驅動戰略,關註創新體系建設,洞悉產業變革風雲,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

論壇已成功舉辦八屆,共吸引了來自海內外政界、學界、企業界近七百位高層知名人士作精彩演講,逾萬名代表參會,數百家境內外主流媒體廣泛報道,並針對全球創新領域中的各類熱點問題展開深度交流探討,形成了一批對經濟發展和創新活動具有重要價值的深刻見解,產生了重要的社會影響力。

論壇自2012年起創設主賓國(省)機制以來,有效促進了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其科技外交平臺作用日益凸顯。近兩年來,論壇在國內外的影響力更是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據了解,本屆論壇的主賓國為英國,主賓省為浙江省。

論壇主題凸顯戰略性與現實性

我國科技創新取得重大進展的同時,也逐漸折射出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國家創新驅動發展綱要》提出,改革創新治理體系成為試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戰略保障。按照國家總體部署,上海正在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系統開展全面創新改革實驗,積極探索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協同推進的重要經驗。推動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協同發揮作用,是當前亟待深入研討的重大戰略和現實問題。

各專題論壇將圍繞技術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展開研討。

例如,產業論壇將舉辦兩場,將分別以“智能制造與工業大數據”“智能網聯汽車”為主題,在“中國制造2025”的旗幟下,實施“雙輪驅動”戰略,圍繞國際科技產業發展的前沿熱點領域展開研討。

創業者論壇將集結國內外具有代表性的孵化器、創業者代表、投資界代表和知名學者專家,共議創新創業熱點話題,還將同步舉行亞洲孵化器協會及上海創新創業大賽頒獎電力。

政策論壇將圍繞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的實施,探討創新治理與創新政策的發展。

未來科學論壇將聚焦未來科學與科技的關系,展示“想象改變世界”。

文化論壇將以“工匠精神與創新文化”為主題,討論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在企業創新中的體現。

金融論壇將重點研討新興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領域的創新。

企業論壇將圍繞在技術創新和管理體制創新雙輪驅動下的企業創新發展展開討論。

有關智庫還將在論壇期間發布《2016亞太知識競爭力指數》和《中國科技金融生態年度觀察2016》等成果報告。

主賓國論壇定於9月24日下午舉行,主題為“創新:創意到產品之路”;主賓省論壇以“集聚創新要素,打造特色小鎮”為主題,圍繞浙江省特色小鎮建設思路,探討如何在更高層面推進區域均衡協調發展。

浙江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曾肖芃處長在發布會上介紹道,G20讓世界看到“醉美杭州”,展示了杭州乃至浙江省的綜合競爭力。本次論壇還將在浙江嘉興市舉行“合作論壇嘉興論壇”,以“互聯網與傳統產業融合發展”為主題,共謀區域經濟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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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推進 “利率同盟”為避免無序競爭

近日,一份浙江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會議紀要流出,29家核心成員銀行表決通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浮動上限幅度以及大額存單定價方案。

會議紀要顯示,活期存款幅度上限調整為25%;定期存款五大行各期限存款利率較基準利率浮動幅度上限調整為35%;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以及城商行浮動上限調整為37%;其他類型金融機構浮動上限調整為40%。

一時之間市場上將銀行的“利率同盟”稱為銀行利率管制加碼。有銀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稱,這是正常的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旨在避免銀行在利率市場化下無序的價格競爭。

“現在也是監管引導下的行業自律的定價模式,是利率市場化條件下對銀行業定價的探索,這是一個機制的形成過程。”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稱,定價模式本身就是利率市場化應該有的一個部分。

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地方推進

為推進利率市場化,人民銀行在2013年就部署了建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開展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工作,推進同業存單發行與交易等工作。

2013年9月24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並召開了第一次工作會議。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是由金融機構組成的市場定價自律和協調機制,旨在符合國家有關利率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對金融機構自主確定的貨幣市場、信貸市場等金融市場利率進行自律管理,維護市場正當競爭秩序,促進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在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之初,其核心成員機構僅有五大行加國開行、中興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10家,基礎成員468家。到2016年6月份,核心成員加入了光大銀行、民生銀行和上海銀行,興業銀行成為基礎成員。至此,核心成員有12家。與此同時,基礎成員增加到873家。

2015年,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陸續在各個地方落地。近日,如蘇州、武漢對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調整也是通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議並表決執行的。

在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之初,時任人民銀行副行長的胡曉煉表示,建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對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意義。其中就提到激勵金融機構強化財務約束,實現科學合理定價,強化定價自律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

為避免無序價格競爭

對於浙江流出的銀行“利率同盟”方案,有大行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這是正常的,也是正面的,不需要過度解讀。

利率市場化背景下,一方面銀行負債成本在普遍提升,另外一方面經濟下行期間,貸款需求下降,銀行放貸謹慎,特別對高風險高收益的項目則更加謹慎。

“許多大額存款本來就是虧本生意,”上述大行人士對第一財經稱,有的大額定期存款利率達年息百分之五以上,而好的項目貸款利率優惠只有百分之四點幾,存貸息差出現倒掛。

在這種背景下,銀行攬儲再出現無序的高價競爭,會越來越加重銀行的運行成本,而這種競爭也與“降低社會融資成本”背道而馳。

“利率市場化的條件下,全球銀行業定價,避免銀行業的無序競爭導致的風險,銀行執行利率有一些管理。”曾剛對第一財經表示,因為銀行業價格的無序競爭會影響到金融穩定,因此需要管理。

曾剛對第一財經表示,利率市場化的背景下,對銀行執行利率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由銀行業協會等進行資金價格的協商,包括利率波動範圍和模式;第二種是大行報價,其他銀行在大行報價的基礎上跟進;第三種模式是央行直接窗口指導,央行給一個參考利率,銀行基本上按照參考利率來執行定價。

今年5月末針對北京地區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就銀行存貸款定價進行的自主協商的相關媒體報道,人民銀行也澄清是此舉旨在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防止非理性定價,並非央行恢複利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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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文促進創業投資發展 建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

據中國政府網20日消息,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意見要求,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完善創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推動創業投資行業雙向開放,完善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等。

意見指出,鼓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設立公司型、合夥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行業骨幹企業、創業 孵化器、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創業創新資源豐富的相關機構參與創業投資。

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 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和規範發展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創業投資母基金。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成立 公益性天使投資人聯盟等各類平臺組織,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促進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及創業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營造良好的天使投資氛圍,推 動天使投資事業發展。規範發展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為各類個人直接投資創業企業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

意見指出,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建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各類金融機構長期性、市場化合作機制,進一步降低商業保險資 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門檻,推動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不斷加大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融資支持。

意見還提到,發展創 業投資要堅持走開放式發展道路,通過吸引境外投資,引進國際先進經驗、技術和管理模式,提升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按照對內外資一視同仁的原則, 放寬外商投資準入,簡化管理流程,鼓勵外資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創業企業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者在跨境創業投資及相關的投資 貿易活動中使用人民幣。允許外資創業投資企業按照實際投資規模將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的人民幣劃入被投資企業。

【意見全文】

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創 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 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穩增長、擴就業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創業投資快速發展,不僅拓 寬了創業企業投融資渠道、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了經濟發展新動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資比重、拉動了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濟,激發了創業創 新、促進了就業增長。但同時也面臨著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不完善、監管體制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後等問題,存在一些投資“泡沫化”現象以及非法集資風險隱 患。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為進一步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創 業投資是指向處於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未上市成長性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投 資方式。天使投資是指除被投資企業職員及其家庭成員和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以其自有資金直接開展的創業投資活動。發展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各類創業投資,應堅 持以下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 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市場在資 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和事中事後監管, 構建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制度環境、市場環境和生態環境,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業投資發展的良好氛圍和“創業、創新+創投”的協同互動發展格局,進一步擴大創業 投資規模,促進創業投資做大做強做優,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中國創業投資品牌,推動我國創業投資行業躋身世界先進行列。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創 業投資是改善投資結構、增加有效投資的重要手段。要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創新監管方式,既要重視發揮大企業的骨幹作用,也要通過 創業投資激發廣大中小企業的創造力和活力。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助力創業企業發展為本,引導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秉承價值投資理念,鼓勵長期投 資和價值投資,防範和化解投資估值“泡沫化”可能引發的市場風險,積極應對新動能成長過程中對傳統產業和行業可能造成的沖擊,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加大對 實體經濟支持的力度,增強可持續性,構建“實體創投”投資環境。

二是堅持專業運作。以 市場為導向,充分調動民間投資和市場主體的積極性,發揮市場規則作用,激發民間創新模式,防止同質化競爭。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從自身獨特 優勢出發,強化專業化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深化內部體制機制創新,加強對投資項目的投後管理和增值服務,不斷提高創業投資行業專業化運作和管理水平,夯實 “專業創投”運行基礎。

三是堅持信用為本。以誠信為興業之本、發展之基,加強創業投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促進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誠信守法,忠實履行對投資者的誠信義務,創建“信用創投”發展環境。

四是堅持社會責任。圍 繞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使命和社會責任,推動創業投資行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 策開展投資運營活動,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促進創業投資良性競爭和綠色發展,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樹立“責任創投”價值理念。

二、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

(三)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創業投資機構體系。鼓 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設立公司型、合夥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行業骨幹企業、創業孵化器、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創 業創新資源豐富的相關機構參與創業投資。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和規範發展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 的創業投資母基金。(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資人聯盟等各類平臺組織,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促進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及創業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營造良好的天使投資氛圍,推動天使投資事業發展。規範發展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為各類個人直接投資創業企業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

(五)大力培育和發展合格投資者。在 風險可控、安全流動的前提下,支持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保險公司、大學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金。鼓勵信托公司遵循價值 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充分發揮既能進行創業投資又能發放貸款的優勢,積極探索新產品、新模式,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和投融資服務。培育合格個 人投資者,支持具有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參與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按 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建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各類金融機構長期性、市場化合作機制,進一步降低商業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門檻,推動 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不斷加大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加強“防火墻”相關制度建設,有效防範道德風險。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 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貸聯動機制,穩妥有序推進投貸聯動業務試點,推動投貸聯動金融服務 模式創新。支持創業投資企業及其股東依法依規發行企業債券和其他債務融資工具融資,增強投資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

(七)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按照稅收中性、稅收公平原則和稅制改革方向與要求,統籌研究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等科技型企業的稅收支持政策,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政策,研究開展天使投資人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在 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雙創示範基地、國家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開放項目(企業)資源,充分 利用政府項目資源優勢,搭建創業投資與企業信息共享平臺,打通創業資本和項目之間的通道,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形成科技成 果的轉化。挖掘農業領域創業投資潛力,依托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園區、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通過發展第二、三產業,改造提升第一產業。有 關方面要配合做好項目對接和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研究鼓勵長期投資的政策措施。倡導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理念,研究對專註於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在企業債券發行、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市場化退出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研究建立所投資企業上市解禁期與上市前投資期限長短反向掛鉤的制度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充 分發揮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加強規範管理,加大力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就業增長。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 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已設立基金的作用。對於已設立基金未覆蓋且需要政府引導支持的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 原則推動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聚集放大作用,引導民間投資等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提高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市場化運作效率,促進政策目 標實現,維護出資人權益。鼓勵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註資市場化母基金,由專業化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受托管理引導基金。綜合運用參股基金、聯合投資、融資擔保、政 府出資適當讓利於社會出資等多種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資金在引導民間投資、擴大直接融資、彌補市場失靈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並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政府出 資的績效評價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創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

(十一)構建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法制環境。進一步完善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相關法律法規,研究推動相關立法工作,推動完善公司法和合夥企業法。完善創業投資相關管理制度,推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盡快出臺,對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實行差異化監管和行業自律。完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鼓 勵國有企業集眾智,開拓廣闊市場空間,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支持有需求、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依法依規、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或參股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 金。強化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對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業企業的支持,鼓勵國有創業投資企業追求長期投資收益。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有創業投資 管理體制,完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的監督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和股權轉讓方式,形成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國有創業投資生態環境。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 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探索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探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為創業投資企業。依法依規豁免 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

(十三)拓寬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充 分發揮主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及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暢通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改善市場流 動性。支持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臺市場開展直接融資業務。鼓勵創業投資以並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規範發展專業化並購基金。(證監會牽頭負責)

七、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

(十四)優化監管環境。實 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搞好服務,激發活力。堅持適度監管、差異監管和統一功能監 管,創新監管方式,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對創業投資企業在行業管理、備案登記等方面采取與其他私募基金區別對待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建立適應創業投資 行業特點的寬市場準入、重事中事後監管的適度而有效的監管體制。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引導創業投資企業建立以實體投資、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為導向的合 理的投資估值機制。對不進行實業投資、從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資泡沫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創業投資企業建立清查清退制度。建立行業規範,強化創業投 資企業內控機制、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機制。加強投資者保護,特別是要進一步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和投資者合法經營、合法權益和合法財產。加強投 資者教育,相關投資者應為具有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者。建立並完善募集資金的托管制度,規範創業投資企業募集資金行為,打擊違法違規募集資金 行為。健全對創業投資企業募集資金、投資運作等與保護投資者權益相關的制度規範,加強日常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商事環境。各 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出臺限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市場準入和發展的有關政策。建立創業投資行業發展備案和監管備案互聯互通機制,為創業投資企 業備案提供便利,放寬創業投資企業的市場準入。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工商登記註冊便利化水平。促進創業投資行業加強品牌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證監會會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信用環境。有 關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征信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實現創業投資領域信用記錄全覆蓋。推動創業投資領 域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依法依規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相關信息。加快建立 創業投資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鼓勵有關社會組織探索建立守信紅名單制度,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 信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創業投資行業信用服務機制,推廣使用信用產品。(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完 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加強對創業創新早期知識產權保護,在市場競爭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 權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企業行政處罰、黑名單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並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 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進行公示,創造鼓勵創業投資的良好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創業投資行業雙向開放

(十八)有序擴大創業投資對外開放。發 展創業投資要堅持走開放式發展道路,通過吸引境外投資,引進國際先進經驗、技術和管理模式,提升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按照對內外資一視同仁的原 則,放寬外商投資準入,簡化管理流程,鼓勵外資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創業企業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者在跨境創業投資及相關的 投資貿易活動中使用人民幣。允許外資創業投資企業按照實際投資規模將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的人民幣劃入被投資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鼓勵境內有實力的創業投資企業積極穩妥“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資相關管理制度,引導和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境外及港、澳、臺地區高端研發項目的投資,積極分享高端技術成果。(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

(二十)加強行業自律。加 快推進依法設立全國性創業投資行業協會,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成立創業投資協會組織,搭建行業協會交流服務平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管理和政府與市 場溝通中的積極作用,加強行業協會在政策對接、會員服務、信息咨詢、數據統計、行業發展報告、人才培養、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能力建設,支持行業協會推動 創業投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責任建設,維護有利於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市場秩序。(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民政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健全創業投資服務體系。加 強與創業投資相關的會計、征信、信息、托管、法律、咨詢、教育培訓等各類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創業投資協會組織通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群團組織、創業 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天使投資人等多種渠道,以多種方式加強創業投資專業人才培養,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從事創業投資,提高創業 投資的精準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各方統籌協調

(二十二)加強政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協調,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政策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政策和監管政策的協同配合,增強政策針對性、連續性、協同性。建立相關政府部門促進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信息共享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 地區、各部門要把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作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舉措,按照職 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到位,積極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推動中國經濟保持 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

國務院

201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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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缺席萬科32周年慶祝晚會 郁亮出席稱:合夥人機制不會變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9-24/1040929.html

9月23日晚,萬科在深圳大梅沙總部舉行了32周年司慶晚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萬科董事長王石未到場;總裁郁亮到場,並談到外界關註的合夥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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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宋思艱

昨日(9月23日)晚間6時~8時30分,萬科在深圳大梅沙總部舉行了32周年司慶晚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萬科董事長王石未到場;萬科總裁郁亮到場,並談到了外界關註的合夥人問題。

王石9月至今已現身杭州、鄭州、廈門等地

昨日晚間6時,萬科在深圳大梅沙總部舉行了32周年司慶晚會。據萬科周刊微信號發布的消息,王石未到場參加晚會,但現場播放了王石的一段視頻寄語。

      (來源:騰訊視頻截圖)
       王石在視頻寄語中表示:“我們萬科的文化就是陽光、透明、健康、面對未來。我們的底線是不行賄,但這只是底線。面對未來,我們應該是作為城市發展當中,為中國人民的城市生活改善,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在過程當中我們健康成長,我們不僅僅是在行業上要引領,我們在社會上也要引領。這就是萬科品牌,這就是萬科文化。”
       記者註意到,王石並非第一次不出席公司成立紀念活動。2014年萬科司慶30周年活動,王石同樣未親自出席,也是送上了一段寄語。
       從王石微博動態看,其在7月1日23:35轉發了一條有關萬科物業員工奮力抗災的內容後,至今已連續85天沒有再發微博。
       不過,王石沒發微博,並不等於其已消失在公眾視線中,僅9月至今,他就多次公開現身,且都與萬科直接相關。
       據萬科周刊消息, 9月3日中午,王石在杭州應意大利駐華使館邀請,出席意大利總理倫齊在B20期間的工商界小範圍午宴。席間王石介紹了米蘭世博會萬科館項目,還介紹了深圳城市和產業發展概況,特別提到深圳家具產業、服裝產業與意大利時尚產業的合作對接機會。
      據人民網報道,9月15日,王石作為中國賽艇協會副主席,在鄭州參加了一場賽艇環湖追逐賽。這場活動同時也是萬科32周年司慶活動。
       據萬科集團官網報道,臺風莫蘭蒂9月15日淩晨在廈門登陸,本周一(9月20日),王石赴廈門考察萬科項目受災情況。有意思的是,王石還和萬科員工神情輕松地雙腳離地、坐在一處萬科樓盤的一堵矮墻上合影。
 
       (來源:萬科集團官網)

郁亮:“萬億大萬科”目標、合夥人機制不會變

雖然王石缺席了9月23日晚間萬科司慶活動,但萬科總裁郁亮當晚現身司慶活動。他身穿一件萬科司慶黑色T恤衫亮相,T恤上4個紅字非常醒目:“那年,我在”。

      (來源:騰訊視頻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郁亮在講話中特別提到兩點,他說:萬科的未來有什麽樣的東西要堅持、要去做?我覺得有兩點特別需要明確,第一,2014年制定的第4個10年發展規劃——“萬億大萬科”、建設生態系統的規劃是不能變的;第二,合夥人的機制不會變。“合夥人機制是未來構建萬億大萬科這個大生態平臺中的基本法則,我們將根據合夥人的規則共創、共擔和共享”。
       2015年12月10日,在萬科股權之爭加劇之時,郁亮在朋友圈發出了與王石在不同時期的幾張合影,並表示:“期待著與大家砥礪奮進,同舟共濟,奔向萬億大萬科!”
       對於外界關註的萬科合夥人計劃,2016年8月22日,萬科董秘朱旭在當天舉行的2016年中期業績發布會上表示,“合夥人持股計劃通過資產管理計劃累計持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9%,自首次增持以來從未減持。”

  • 每日經濟新聞
  • 宋思艱
  • 每經記者 宋思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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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副主席姜洋:繼續完善並購重組機制 消除所有制並購重組障礙

9月27日,四川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高層研討會在成都召開。姜洋副主席出席並發表主旨演講。

姜洋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通過推動企業並購重組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並購市場,並購重組成為資本市場最具效率和活力的一環。在推進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過程中,證監會一直高度重視市場化、法制化建設,在“放、管、服”三條戰線同時發力,推動大幅取消和簡化行政審批事項,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構建透明高效的審核機制,積極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現在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交易90%都無需證監會審批。2015年,全市場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交易共計2669單,交易金額2.21萬億元,同比增長52%,其中橫向整合的產業並購逐漸成為主流。通過並購重組,大型國企央企實現整合,提高了產業集中度和核心競爭力,不少企業降低了成本,培育了發展新動能,傳統行業加快了轉型,重新“盤活”和“再生”,總體上促進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程,推進了“三去一降一補”任務開展。

姜洋強調,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證監會將繼續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發展的決策部署,認真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強化依法、從嚴、全面監管要求,按照兩手抓的原則,推進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一方面,繼續完善並購重組機制,積極協調各方推動消除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並購重組的障礙,加大對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做優做強、提升效能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繼續完善並購重組監管規則,完善全流程監管機制,強化對“忽悠式”“跟風式”重組的監管力度,加強對並購重組的信息披露和事中事後監管,切實促進並購重組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希望上市公司發揮主體作用,積極作為,履行應盡的職責;同時,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為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相關方要築牢依法合規意識,防止盲目並購,避免同質化競爭,守住底線,實現多方共贏。

姜洋表示,希望四川省政府繼續重視資本市場功能作用發揮,為四川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展、開展並購重組提供全方位支持。證監會將一如既往支持四川資本市場發展,加強服務,完善政策,與相關各方共同促進並購重組市場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和實體經濟發展。

研討會期間,四川省副省長朱鶴新出席並致辭,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黃紅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王建軍分別做了主題演講。本次研討會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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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回應創投“國十條”:將完善投貸聯動機制

近日,國務院印發創投“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6〕53號) 。

對此,銀監會表示,將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推動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第一,鼓勵信托公司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投融資服務,第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第三,推動發展投貸聯動。

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信貸投放”與本集團設立的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實現科創企業信貸風險和收益的匹配,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的融資模式。

下附原文:

2016年9月20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6〕53號) (以下簡稱《若幹意見》)。《若幹意見》的發布,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拉動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 濟。《若幹意見》涉及銀監會的有關工作包括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等。銀監會將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推動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

一、鼓勵信托公司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投融資服務

銀監會鼓勵信托公司遵循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充分利用信托公司固有資金和信托資金均可用於債權融資和股權投資的制度優勢,加大產品和業務創新力度,在支持創業企業融資方面發揮排頭兵的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支持具有集團背景和已開展創業企業投融資業務的信托公司先行試點,充分整合、發揮集團資源優勢和風險管理經驗,推動投貸聯動業務規範、健康發展;二是鼓勵信托公司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優勢,探索信托資金的投貸聯動模式,加強投貸聯動業務相關產品的創新,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投融資服務;三是引導信托公司綜合考慮各地區科技資源情況、信用環境、地方政府支持力度等因素,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分擔和補償信用風險的有利條件,完善投貸聯動相關產品開發和風險管理,促進對創業企業的投貸聯動業務發展;四是研究制訂《信托公司專業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支持信托公司以固有資金設立股權投資子公司,鼓勵其開展對創業企業的綜合投融資業務,以投資收益補償貸款損失,實現相關業務可持續發展。

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

隨著中國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以及國內產業升級和行業結構戰略性重組加速,國內企業並購重組升溫。為完善企業兼並重組金融服務,2015年2月 11日,銀監會修訂印發了《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5〕5號,以下簡稱《指引》)。該《指引》在2008年版本的基礎上,為更好配合 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產業政策,合理滿足企業的並購融資需求,將並購貸款期限由5年延長至7年,將並購貸款占並購交易價款的比例要求由50%提高到60%, 將擔保的強制性規定修改為原則性規定。同時,刪除了擔保條件應高於其他種類貸款的要求,允許銀行在防範並購貸款風險的前提下,根據並購項目風險狀況、並購 方企業的信用狀況合理確定擔保條件。銀行在《指引》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

並購貸款業務雖然屬於商業貸款的一種,但從業務操作流程來看,更接近於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在發放並購貸款時需要進行更為詳盡的盡職調查,對並購戰略、法 律合規、協同整合、經營管理、財務運營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風險評估。而創業企業多存在商業模式不夠成熟、初始投資需求巨大、投資回報難以預期等特點。因 此,創業企業並購貸款業務較之傳統企業而言專業性更強,風險評估難度更大。

自2008年12月《指 引》首次發布,對並購貸款業務開閘以來,我國銀行積極嘗試開展並購貸款業務,並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國銀行並購貸款業務尤其是創業企業並購貸款業務仍處於 起步階段,面臨人才儲備不足、業務經驗欠缺和風控能力薄弱等問題。銀監會將不斷督促和引導銀行加強並購貸款人才儲備與經驗積累,增強風險定價和管控能力, 提高為並購企業提供顧問、財務咨詢等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

三、推動發展投貸聯動

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來,科技創新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科技創新創業企業(以下簡稱“科創企業”)是創業企業中最有活力的群體,也 是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物質財富的主要載體。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對科創企業的支持力度。但由於科創企業自身特征和我國金融 體系結構兩方面的原因,我國科創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仍比較突出。

為積極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加快實施創 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作用,支持科創企業健康發展,2016年4月20日,銀監會與科技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 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 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6〕1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鼓勵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業務試點,有效防範風 險,不斷提升科創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第一批試點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恒豐銀行、北京銀行、天津銀行、上海銀行、漢口銀行、西安銀行、上海華瑞 銀行、浦發矽谷銀行等1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試點地區包括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天津濱海、西安等5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信貸投放”與本集團設立的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實現科創企業信貸風險和收益的匹配,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的融資模式。

投貸聯動的融資模式既考慮了科創企業的發展特征和融資需求,股權債權相結合、資金持續供給;又考慮了我國國情和金融體系的特點,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 在客戶資源、資金資源方面的優勢,通過構建風險收益相匹配的體制機制,有效增加科創企業的金融供給,探索建立符合我國科創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模式,是一項 適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的金融制度改革和創新。

《指導意見》主要對銀行集團內部的投貸聯動業務 予以引導和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其他外部投資公司開展的投貸聯動業務可參照《指導意見》執行。因此,銀監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 商業可持續的原則,與創業投資企業建立長期性、市場化合作機制,共同培育創業生態系統。

在組織架構方面,《指導意見》規定投貸聯動試點由科技金融專營機構負責信貸投放,投資功能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兩者在銀行集團內部協調聯動。一是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試點機構可按照《中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監管指引》規定,設立服務科創企業的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專司與科創企業股權投資相結合的信貸投放。試點機構也可以通過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從事科創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二是設 立投資功能子公司。試點機構在境內已經設立具有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由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進行投貸聯動。試點機構沒有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經申請和依法批 準後,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投資功能子公司要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公司經營戰略、文化和市場定位,引入專業化的人才隊伍,提高投資的專業能力;做 好風險隔離,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與投資決策。投資功能子公司不應成為銀行變相開展其他表內外業務的通道。

在風險管控方面,《指導意見》要求試點機構應按照科創企業信貸特點和投貸聯動的要求,建立完善一整套適用於投貸聯動業務特點的體制機制。一是建立有效的項目篩查和客戶評價機制。銀行與其投資功能子公司都應當建立獨立的項目篩查機制,堅持前瞻進取的投資文化和審慎穩健的信貸文化“雙管齊下”。二是建 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試點機構應加強對集團內部投貸聯動業務的風險管控,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與銀行母公司在機構、資金、人員等方面建立嚴格的“防火墻” 制度,有效管理風險集中度,有效防範和控制不正當利益輸送、監管套利等行為。在資金來源方面,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以自有資金向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不得 使用負債資金、代理資金、受托資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銀行發放的科創企業貸款來源應當為表內資金,不得使用理財資金、委托資金、代理 資金等非表內資金。在人員及崗位設置方面,投資功能子公司和科技專營機構的管理層和工作層人員不得交叉兼任。在集中度管理方面,投資功能子公司應堅持“小 額、分散”原則,對投資的行業和企業進行分散,避免過度集中於單一的科技行業或領域,對單個科創企業的投資不得超過公司自有資金的10%。三是建立合理的風險容忍和風險分擔機制。試點機構要根據科創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風險特征,創新風險管理技術,在完善風險定價的基礎上,綜合采用多種風險補償手段,合理設定科創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四是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和收益共享機制。試點機構要對投資功能子公司與從事科創企業信貸投放的專營機構分別構建適用於股權和債權的評價標準和激勵約束機制。五是建立審慎的業務退出機制。銀行應當結合自身風險偏好,確定投貸聯動業務試點退出的觸發條件和機制,制定退出程序,包括明晰的退出標準、退出制度、退出流程和操作細則。

根據統籌協調、穩步推進,簡政放權、因地制宜,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試點原則,銀監會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積極推動投貸聯動試點實施。銀監會成立專門工作 組,制訂了政策解讀文件,建立了統計監測與評估等制度,對相關地方政府和試點銀行加強輔導,確保試點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大多數試點銀行和所有試點地區報 送了實施方案。部分銀行已報送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申請,銀監會初審後將報國務院審批。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強試點監測,及時總結業務開展、風險管控等方面的 經驗,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貸聯動機制,探索形成符合中國國情、適合科創企業的金融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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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布《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幹規定》

證監會今日發布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若幹規定,該規定沿用了2014年6月滬港通的原則和市場主體權利義務和職責等大部分內容。另外,證監會表示,規定有三方面變化,一是適用範圍由滬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資者適當性遵循屬地管理原則,三是為未來貨幣兌換機制的完善預留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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