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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測試工具──Benford’s law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hk/2012/07/benfords-law.html
先和各位玩一個小遊戲,請到政府統計處網站,下載最新一期的《香港統計數字一覽2012》,看看第四頁的「主要統計指標」,那裡列出了20行統計數字(即「數值」一欄),由「1」到「9」計,當中那個字頭出現的次數最多?答案如下:「1」有6次,「2」有4次,「3」有5次,「4」至「6」有0次,「7」有1次,「8」有2次,最後「9」有2次。

好了,再隨意翻閱一下那部統計數字一覽,有沒有發覺,字頭低的數值,即數值的字頭是「1」、「2」或「3」出現的次數較其他字頭多?原來這個現象存在已久!

根據ISACA的一篇文章《Assessing Data Authenticity with Benford’s Law》所介紹,這個現象原來有以下一段故事。

於1881年,數學家Simon Newcomb發現用過的對數表的頭幾頁特別破爛,Newcomb想信這是因為研究人員時常翻閱那幾頁所致,而那幾頁所載的,正是字頭較低的數目字,例如 「1」和「2」字頭的數字。Newcomb因此推斷字頭低的數值較字頭高的數值常用。其後他將此發現於《American Journal of Mathematics》發表。可是,由於缺乏實證,他的文章在當時沒有被重視。

到了1938年,當時身為通用電器實驗室的物理學家Frank Benford有同樣的發現,據說他當時對Simon Newcomb的發現並不知情。Benford相信對數表的頭幾頁特別破爛,原因不在研究人員對低字頭的數字有偏好,他相信因為大部份數字都是低字頭。為 了證實他的想法,Benford從不同而且沒有關連的數據集(Datasets)收集了兩萬多個數值來做字頭分析,當中包括河流長度,美國各州份的人口數 值,以至門牌號碼等等,之後他將結果寫成了一篇文章於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發表。Benford從分析中發現,若數值是關係到一個現象或者一宗事件(例如公司的銷售),其數值以「1」、「2」或「3」為字頭的機會 較「7」、「8」或「9」大。

經過其他人的不斷努力,Benford’s Law應運而生。簡單來說,「1」字頭的出現比率最高,有30.1%,其他字頭卻很低,而且字頭愈大,出現比率愈低,詳細如下:

Digit
Benford’s expected frequency (%)
1
30.1
2
17.6
3
12.5
4
9.7
5
7.9
6
6.7
7
5.8
8
5.1
9
4.6

不過,世上不是所有數據集都能適用於Benford’s Law,例如隨機數值。另外,適用於Benford’s Law的數據集都有以下特點:

1) 數據集必需是數值。

2) 數據集內的數值必需有關連,而且與同一種現象或同一宗事件有關,例如股票市場的股票價格。

3) 數值不會有上限和下限,例如實施最低工資的地方,其工資數值就不適用了。

4) 數值必需是自然產生,而且不是發明或分配出來的,例如電話號碼就不適用了。

5) 數值最好是四位數或以上。

在實際應用方面,有人就曾經利用Benford’s Law來檢查數據或者賬目是否造假,甚至有人試過利用它來檢查2009年伊朗總統大選的選舉結果,發現有部份選區的結果有問題。

目前的兩大審計軟件ACL和IDEA均有Benford’s Law測試功能,Auditor只要將數據集輸進就能找出異常的交易。其實我也曾經試過採用此功能於實際的審核工作中,不過發覺並不容易操作。例如要檢視 的數據集是否真的適合使用Benford’s Law,數值要怎樣再算「異常」等等。

除了維基外,香港專欄作家Nice Lee也曾寫過一篇關於Benford’s Law的好文章,有興趣的話,不妨按以上的連結看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842

如何選擇Career path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hk/2012/07/career-path.html
最近有不少新手朋友找我,問行業情況和入行事宜。問得最多的,是會計中那一個sector的前途比較好,他們大多數都很擔心一個情況,就是怕揀錯 career path。其實也離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郞」太過深入民心,雖然政治不正確,但此觀念仍存於很多人的心目中。

每當有新手問我時,我通常都會提醒他們一下,於個人的職業發展來說,其實career path沒有好不好之分,只有適不適合自己之別,就算career path是如何光明,若果不適合自己也沒有用,因為最後必然是發展有限。就以內部審計為例,在近年算是前景比較好的sector。可是,Internal audit最講究interpersonal skill 及communication skill,若你的性格比較內向,又或者不懂得,不習慣甚至不願意與各階層的人溝通,那麼就算讓你進入了內審,發展也會很有限。所以,每當有人想投身內審 行列,我都建議先瞭解一下內審人的特質,並問一問自己是否合適。況且,career path至少要走廿幾年,若投身了不適合自己的sector,那種長痛要如何承受?

另外,發覺有很多人都喜歡將自己與別人比較,最典型的是Local firm vs Big 4出身,認為自己細行出身無前途,無前景,讓這種自卑感不斷發酵,最後不單令自己失去信心,最怕是將這種自卑感擴散出去,影響身邊的人。

其實每人的career path都不一樣,就算起步線比人後,只要肯去跑最終也會到達終點。記得讀中學時就有一位亞sir講過,人生就像馬拉松,在起跑的初段,總有很多人跑得快 過自己,但只要自己肯堅持,到了中段就會發覺自己已經追過了原先跑得快自己的人,而且也有不少人在中途已經放棄。

所以,我一向認為在career path上不用,也不必和別人比較,唯一要去比較的,就只是自己。只有自己比較自己,你才會有真正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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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的言論自由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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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C君的公司發生了一件事,話說某部門的經理一向都和下屬不咬弦,很多同事都相繼離職。輪到其中一位同事辭職,公司的HR例牌轉閱「散水卡」給各同 事簽名留言。不知是否年少氣盛不夠成熟,還是故意玩嘢要示威一番,該部門的supervisor竟然在卡上留言說「恭喜你不須要再睇狗的面色來做人了」, 而且字裡行間盡是負面說句。由於散水卡是轉閱的,所以公司各同事都看見。

後果當然不難估計,這位supervisor不單給大老闆「照肺」,還即時收到公司的警告信,再犯即炒。事後supervisor大感不滿,認為自己只是講真話,公司扼殺言論自由云云。

其實C君的公司太仁慈,換了是我必炒無疑。或許你會說我有冇搞錯,但站在公司的角度去想,就算該經理是如何差勁,下屬也不應公然用「狗」這些字詞來侮辱 人。雖則散水卡是寫給離職的同事,但會在公司互相傳閱,此舉等同公開宣戰。況且身為supervisor的,好歹也算是中層管理人員,不單沒有幫助公司安 撫下屬去解決問題,反而帶頭散播負面情緒,下屬看見怎樣想?既然此人如此不滿,早晚會辭職,在公司來說,實在留不得。

職場從來只講權力不講公義,要求有言論自由,是否幼稚了點?

話說回來,其實那位經理應要負最大責任,與下屬不和而令職員大量流失,除了影響士氣,更重要是影響部門運作。或許經理想珍此機會來個部門大換血,但有過養 魚的都會知道,為魚缸換水時不可以一下只全換上新水,一定要留下部份舊水,否則魚兒會不適應而死掉。況且新人訓練需時,又要投放大量資源,大換血是得不償 失。

我一向認為,維持同事之間的和諧是很重要,這裡說的和諧不是「一言堂」或「統一思想」,而是大家彼此尊重,就算同事和自己有不同意見,做經理的也要虛心聆聽,並且解釋不同意的原因。抱著「我是經理說了算」的態度去管理一個部門,我不敢說一定會失敗,但可以肯定不適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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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導師麥齊光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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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少我們就受教導,做人要誠實正直,但有沒有想過為什麼?

年輕時已經發覺,讀書、做人要誠實正直是很不方便的。例如不可以扮病不上學,回校遲到不能隨便作個藉口,不可以抄同學功課,留堂記過要乖乖回家自首等等。

出來工作以後,更加發覺在現今社會,做人誠實正直是很蝕底。例如報稅,很多人會故意多報可扣稅開支,又有人明明與父母分開住,但卻申報同住欲加大免稅額, 目的就是令自己能交少些稅。又例如有同事做審計項目時放飛機,可以輕輕鬆鬆收job回家去。人人都做而自己不做,何其蝕底。

既然誠實正直既不方便又蝕底,為什麼我們還要去做?麥齊光先生因在廿年前涉嫌騙取政府的房屋津貼,於上周四被廉署拘捕,這件事啟發了我們。

當然此事還未審訊,我們不能那麼快就下定論,但倘若事件屬實的話,他就給我們證明了「出得嚟行」,的確是「預咗要還」的!就算今天能給你躲得過,難保十年廿載後會被揭發。

記得N年前我曾於某機構當內審,當時管理層要求部門做一項特別審計,就是抽查員工是否違反公司規定,在領取置業津貼的同時,又把物業出租圖利。雖然我沒有 參與此項審計,但就記得當時公司內人心徨徨,因為有多位同事被揭發違規,受到公司重罰。我可以肯定,這些舊同事都一樣,在講大話時並不認為會有人發現,而 且更會認為只是無傷大雅,人人都會做的小事。

為什麼做人要誠實?人的一生實在漫長,因一時之貪念而為自己添上污點,它就會跟隨你一輩子,就算當時能給你僥倖過關,難保他日會變成催命符,在你最風光之時給你重重一擊,永不翻身。

其實講大話是很難的,因為不是親身經歷,所以必定要記性好,把說過的大話牢牢記住,否則前言不對後話就會穿煲。

寫到這裡,我忽然明白,誠實最大的好處,就是能讓我們活得心安理得,每晚都能睡得安穩。

謝謝麥先生給我們上這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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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食麵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hk/2012/07/blog-post_27.html
今時今日要在香港吃一碗「像樣」的餐蛋即食麵相當難。我公司附近有不少茶餐廳和快餐店,但他們造出來的餐蛋麵不單難吃,而且貴。

最便宜的那家,一碗餐蛋麵加一杯熱飲也要盛惠27大元。現在百物騰貴,27、8元早已是意料之內,若果好吃倒無所謂,最慘是難吃而且份量細。茶餐廳大多數 採用那隻麵,本身以經很難造得好吃,加上淡而無味的湯底,吃了一口就擰頭;再看看麵上的餐蛋,只有可憐的薄薄兩塊餐肉,連煎一下也欠奉,煎蛋更是失望之 極,不要奢望會給你煎燶邊太陽蛋,能有一塊流心的煎蛋已叫皇恩浩蕩。

份量也是愈來愈不濟,初時將罪名加在茶餐廳身上,以為他們為了節省成本而將兩個即食麵當三個來賣,最近才知道原來供應商的問題,一個麵餅的重量連100g也不到。

好了好了,既然在外面吃不到滿意的,唯有親身來造吧,但原來所費也不菲。在超市買一包出前一丁要4元,要平宜一點,就要一次過買8包拿折扣,平均每包 3.6元。午餐肉也不便宜,小時候愛吃的豬仔牌圓罐裝(397g)賣22.9元,沒有那麼肥膩的外國牌子例如三花牌和荷美爾(340g)也分別要21.1 和25.9元。雞蛋也一樣,在超市買的差不多2.4元一只,到街市買價錢比較化算,但也要1元一只。

在家煮兩碗即食麵,不計燈油火蠟只計食材也要32.1元(3.6+3.6+22.9+2),平均每碗要16元,但現在兩個即食麵的份量給兩個人吃根本不夠 吃,三個麵餅煮成兩碗,平均就要差不多18元了。茶餐廳要有利可圖,毛利率至少要50%,假設一碗餐蛋出前一丁加一杯熱飲賣30元,即是食材成本只可控制 在15元,在家自己煮也要16元,看來茶餐廳的價錢以相當克制了。

最近發現「大X活」的餐蛋麵頑算「抵吃」,一碗麵加一杯熱飲賣21元,雖然不是出前一丁,但是他們用的是「福字伊麵」,麵身尚算彈口,而且香。最能給我驚喜的是煎得香口的餐肉和流心太陽蛋,雖然份量不大,但用這價錢能吃到這個質素,實在是抵吃之選。


另外,「美X」的也不算差,一碗麵加一杯熱飲賣24.5元,雖然用的是公仔麵,但勝在份量足。遺憾的是餐肉雖厚,但只是略略煎過。至於「大X樂」,不知何解,公司附近的那一家已經很久不賣即食麵早餐,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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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細Firm奇遇記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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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新朋友給我訊息,訴說他公司的問題。新朋友剛剛畢業,並在一家Local audit firm工作,第一天返工已經很想辭職,因為公司沒有人肯教他,經理只扔給他一個細Job,讓他按上年的working papers跟著去做。

其實Local firm資源有限,很多公司都是用相同方法,讓新人邊做邊學。所以我也著朋友不要太著急,就先按上年的做法去做,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才向同事或經理請教。

因為朋友第一天返工,而且以前從未接觸過審計,所以甚麼都不懂。好了,當有問題了,問經理嗎?經理說要他自己去想,不要煩他;問同事嗎?同事說不用太認真,「求其」就算(潛臺詞即是叫他放飛機?)。其實這家Local firm在行內是頗為知名的,為何工作氣氛如此惡劣?

不單如此,得知他們連一個簡單的Audit program也沒有,我實在覺得很奇怪。細行資源不多,要弄一個像大行的Audit program當然不太實際,但連一個簡單的也欠奉,像他們這樣規模的Local firm,實在也太匪而所思了。其實只要設計得而,一個簡單的Audit program就能減少Auditor的錯漏,經理甚至合伙人出的Queries自然也能少些,何樂而不為?

其實沒有Audit program也不是重點,我反而擔心在這種氣氛下工作下,朋友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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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Full set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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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都有朋友問同樣一個問題,很多時候在會計的招聘廣告當中,都會看到有僱主要求申請人懂得Handling of full set accounts(俗稱Full set),究竟何謂Full set呢?

其實不同的公司對Full set的定義都不會相同,不過,一般來說至少會包括以下幾項:

1) 負責公司賬目的月結和年結,當中包括編制Balance sheet,P&L,Cash flow statement,以及Change of equity statement等等。有些還會要求懂得編寫Notes to accounts。

2) 負責公司的一切稅務事宜,包括計算利得稅以及申報事宜。即使公司騁用會計師來幫忙處理,也要負責和他們合作,提供和準備相關的資料。

3) 負責公司秘書事宜,和上述一樣,就算騁用律師或者公司秘書顧問,也需要和他們合作,並且監察他們的工作有沒有遺漏。

4) 負責編制各類Management reports,例如Budget vs actual analysis、Sales report、Stock report、Cash flow forecast 等等。

5) 負責年度核數,向核數師提供所需資料。不同的核數師,看的東西都不一定相同,不過會要求將一些重要的Accounts拆成Breakdown,好讓他們審 核。例如Trade receivable account,各個Debtor的明細,賬齡,以及年結後的回收情況等等,都要向他們提供。

另外,關於月結和年結,每次都難免要做Adjustment。例如公司做expense items 時用cash basis入數的話,在月結和年結時就要將該月未付的expenses做accrual了。另外, 一些常見的month-end / year-end adjustment包括: depreciation of fixed assets、re-allocation of expense items、re-classification of balance sheet / P&L items (例如將AR既CR balance reclassify 做AP, 將AP既DR balance reclassify 做AR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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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三不四」又如何?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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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母曾說過,我在小學一、二年級時已經寫得一手很漂亮的字,今天回想起來,應該是和家父及先母的教導有關,雖則他們讀書不多,但寫字極為漂亮。記得我年少時曾到家父工作的超市打暑期工,他只用「箱頭筆」就能造出漂亮的商品促銷海報。

可是,今天我寫的字醜陋無比,東歪西倒像比薩斜塔,為什麼呢?事緣自己在一次寫字習作當中,老師不相信如此年紀能寫得出如此漂亮的字,並且質疑我的功課是 由家人代筆。當年我也儍得要命,為免再受老師質疑,居然故意將字寫醜,久而久之兼積重難返之下,自此我的字就寫得很難看。

我因此事遺憾至今,為什麼如此受他人影響。不過,幸運的是因我很早就受了此教訓,所以自少懂得努力去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有朋友因自己是Band 5學生就自暴自棄,認為如何勤奮也脫不掉Band 5仔的標籤。又有朋友因不是大學畢業就此認命,以為如何努力也不會得到升機會。我的小故事證明了一點,因別人而影響自己是最不值得的。正如當年老師認定 我不會寫得一手好字,若果我選擇不放棄,反而用行動去證明自己是對的話,今日我的書法就不會如此醜陋。

經常聽到不是在「三大」畢業的同學,以及不是在「四大」工作的朋友說,自己在會計行業如何沒有前途、沒有希望,其實也是同一道理,不要理會別人如何去看,這些「不三不四」只是個無謂的標籤。

坦白講,既是三大畢業,又在四大工作,在職業發展方面當然較其他人順利,選擇也比人多。但這並不代表「不三不四」就是無前途。在香港,會計畢業生其實選擇 有很多,例如加入商界從事會計工作,工種就非常之多,除了傳統的會計外,還有Financial reporting、Management accounting、Cost accounting、Treasury、Corporate finance & planning、In-house taxation、Company secretary、Internal auditing、Compliance等等。

若想於核數方面發展,又可以加入本地的會計師行,他們當中有不少是很不錯的。入職之後可以邊學邊做,累積了一定的經驗後可以嘗試再次申請Big 4 及2nd tier,或者轉來商界從事會計工作,又或者繼續從事核數,他日執業開設自己的會計師行。正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不三不四」的選擇絕不會比人差。

在現實中當然有不少人會單憑標籤去看待別人,單也有不少人只會看你的表現和能力。人家怎麼說自己控制不了,盡力去做好本份才是最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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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新手須知:會計和核數(一)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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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時都有新手問一個問題,究竟會計和核數的具體工作是甚麼?它們有甚麼分別?前途和工資又如何?

首先簡單講講會計。會計的基本工作是有系統地收集和記錄企業財務活動的相關資訊,從而編制財務報表及各式各樣的分析,方便管理層管理企業。一般來說,每一家企業基本上都需要會計這個功能,而商界每年都向市場提供大量會計職位。

根據職業訓練局最新的《會計業2011人力調查報告書》,商界包括商業及服務行業,與及工業機構,他們合計有72,870位會計從業員,佔香港會計從業員總人數的74%。

會計工作的範疇其實很廣,除了上述的基本工作外,當中還包括Financial reporting、Management accounting、Cost accounting、Treasury、Corporate finance & planning、In-house taxation、Company secretary、Internal auditing、Compliance等等。

若按職級,會計可以分為基層,中層和高層。以傳統的會計工作為例,基層職為包括會計文員(Accounting Clerk)、會計見習生(Accounting trainee)、會計助理(Accounting assistant)、助理會計主任(Assistant accountant)、會計主任(Accountant / Accounting officer)、高級會計主任(Senior Accountant)等;中層包括首席會計主任(Chief Accountant)、會計主管(Accounting supervisor)、會計部副經理(Assistant accounting manager)、會計部經理(Accounting manager)等;高層職位包括財務總監(Financial controller)、首席財務官(Chief financial officer)、財務董事(Finance director)等等。另外,相對於核數而言,會計在升職方面比較慢,這是因為會計從業員的流失率不像會計師行般高。

至於入職條件,不同範疇和職位的要求都不同。就以最基本的會計文員為例,一般來說,中小型公司大多都要求申請人至少有LCCI會計Level 2的資格,而大公司則要求大學學歷,有些更會要求申請人需要會計專業團體(例如HKICPA)的學生會員資格。

在發展方面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在商界由低最起,例如由會計文員或者見習生開始,一步步向上,並按自己的興趣、專長和機會選擇不同的範疇。二是先在核數方面發展,累積了一定的經驗後才轉到會計,這個途徑將會稍後再談。

至於薪酬,根據JobsDB的2012年薪酬調查報告, 各職級於2011年的月薪範圍如下:會計文員$10,350-14,162、助理會計主任$15,000-20,000、會計主任/高級會計主 任$19,000-27,875、首席會計主任$25,000-31,500、會計部經理$31,625-43,950、財務總 監$45,000-80,000、首席財務官/財務董事$50,000-100,000。

當然,以上的資料只是一個參考,在實際中未必一定有這個數。就以會計文員為例,我就認識不少新手的工資只有$8,000-10,000。

最後一提,相對於核數而言,會計的工作壓力比較少。雖然加班少不了,但通常都只在月結及年結時才發生,不像核數般經常要加班至深夜。

下一篇講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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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炒人事件的法律問題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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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某科技公司老闆炒人的短片在網上熱爆,我向來不好此道,所以初時沒有看,但見大家都出來湊熱鬧,而且又有朋友問我的看法,所以特地找來看個究竟,並順道寫下此文來抽抽水,並以我有限的法律知識和經驗,嘗試「認真地」以此事來做個Case study。

假設有公司遇到相同的僱傭紏紛,其實僱傭雙方的爭駁主要涉及四個常見的法律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員工秘撈違反僱傭合約

若果僱傭合約列明員工不可以秘撈,而公司有足夠證據,證明員工確有做秘撈的話,公司可以按照合約條款來處理。由於不同的公司,其條款都會不相同,所以不能確切地說可以怎樣做,但按其他公司的一般做法,通常會向員工作出警告,嚴重的更會將員工立即解僱。

至於工資方面,若公司將秘撈視為嚴重違規或者失職的話,控照香港的僱傭條例,公司可以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但需要於解僱後的7天內支付未付的薪金,累積的有薪假,長期服務金和其他已承諾的獎金及花紅等。

2)員工違反利益衝突協議

若員工的秘撈與公司的業務相同,員工的確有利益衝突之嫌,從表面看來已違反了協議,公司可以按照條款來處理。和上一點相同,由於不同公司的條款各異,所以不能確定可以怎樣做,但按一般做法都是即時解僱,並且按情況考慮向員工追討損失。

表面來看,若公司能證明員工將公司的客戶據為己有,又或者員工假借公司名義去為自己接攬生意,成功追討的機會就較大。不過,要追討就要經民事索償,律師費以及相關費用著實不輕,而且公司必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秘撈直接令公司有所損失。

另外,若果涉及金額少於5萬,公司大可循小額錢債去追討,這樣就能省下律師費,但涉及的時間也不少。

3)涉嫌利用公司資源做秘撈

若公司有足夠證據的話,公司可到警署報案,舉報員工利用公司資源從事私人業務,其實這相當於偷竊或行騙,是刑事罪行。例如員工利用公司電腦及上班時間去編 寫程式,又或者曾將公司的客戶當成自己的來做reference,其實都有機會構成偷竊或行騙罪行。不過,是否立案進行調查,甚至是否起訴,則視乎證據有 幾確鑿,而且這是警察的事,公司無權左右。

4)秘撈收益從尾糧中抵扣

由於涉嫌利益衝突一事,公司能否向員工追討賠償還是未知之數,具體金額又不能確定,所以公司不能因此而將員工的秘撈收益用來抵扣尾糧。再講,秘撈收益是員工自己的錢,公司只能以此做參照來計算賠償額,以賠償公司的損失,但無權要求員工把錢收益交給公司。

就算法庭判了公司勝訴而且又確定了具體賠償金額,根據僱傭條例,公司也不能將賠償金從尾糧中抵扣,公司只能以其他方法,事後向員工追討。舉個例子,若員工 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公司的財物,公司也只可以按財物的價值來扣除,但不能超過$300,而且也亦不可以超過員工工資的四分之一。

另外,就算員工犯事而被公司解僱,公司必須於員工離職後的7天內向員工支付所有欠薪。若公司違反此規定,公司須要向員工支付相關的利息作補償。而且倘若公司故意拖延支付解僱補償給員工,公司可被檢控,最高刑罰是罰款35萬及監禁3年。

按照片段的對話來看,我估計公司根本沒有足夠證據,所以才偷拍雙方對話。可是,老闆不斷強調報警,又多次提及CIB、商業罪案調查科及自己有背景,就算員工說了不利自己的說話,但事後以情緒不穩或受威嚇情況下亂講話做藉口,相信員工要推翻這些證據並不太難。

其實那位老闆忿怒是可以理解的,員工和公司競爭私下去接生意,還用公司的客戶來做自己的reference。而且員工用其他人的戶口來收錢,似乎是有心隱瞞,企圖在出事時自己可以撇清,但不幸地遇上老闆的朋友才東窗事發。

雖則如此,單憑片段資料有限,身為旁觀者實在很難說誰是誰非。香港的IT從業員就只有7萬人,正如CK兄所說「山水有相逢」。況且大開門口做生意,玩得太大、去得太盡又何必,搞到引火自焚的例子實在屢見不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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