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遊行撐警 拳打腳踢「法官」示威者讚七警仁慈「錯在打人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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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2-19 12:19:21■有遊行人士裝扮成法官,自稱「我係狗嚟咋」,其他人則作勢對他拳打腳踢。陳善南攝
【七警罪成】【本報訊】七警毆打曾健超被判罪成入獄後,撐警團體「香港政研會」昨舉行撐警遊行,逾千人參加。有遊行人士指七警壓力大,混亂中打人不出奇,「已經好仁慈、好克制!」有人更稱七警選錯打人地點「應拉去其他地方」。遊行期間,有人用粗口辱罵判案的法官杜大衛,律政司重申不應惡意攻擊法官,會將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轉介執法機構調查。記者:潘柏林 紀靜雯香港政研會昨發起撐警有效執法大遊行,下午3時在中環遮打花園集合,遊行至警察總部遞交支持警察的簽名信,其間有執勤警察與遊行人士擊掌。遊行人士沿途高呼「支持警察、七警無罪」,部份人大叫「趕走狗官」和「fxxking David」,涉嫌用粗口辱罵處理七警案的法官杜大衛(David John Dufton)。有人裝扮成法官,自稱「我係狗嚟咋!」旁邊示威者作勢對他拳打腳踢。
法官杜大衛
盧寵茂顧紀筠現身支持
遊行人士大多不滿七警入獄兩年刑期過重,從事會計的李先生指入獄兩至三個月已足夠,「唔可以話佢哋無錯,不過佢哋係衝動下犯咗少少錯,要體諒吓佢哋。」家庭主婦Miu認為七警只是用過多武力,未對曾健超有重大傷害,「其實執法者一路用武力控制情況,自古以嚟好似阿爸打仔女,只係武力程度去到幾嚴重。」另一遊行人士林女士則不太熟悉案情,說不出誰被七警毆打,「阿邊個超乜,佢淋人哋。」她認為警察壓力大,在混亂中踢打並不出奇,「美國一早射低你,何況打你兩下咁簡單,已經好仁慈、好克制。」有長者認為七警錯在打人地點,「(七警)佢哋做得唔係幾好,應拉到去其他地方(打)。」記者反問:「即係唔應該喺街到打?」他回答:「係啦!」被問甚麼地方可以打人,他說:「呢樣嘢?家嚟講好難講!」曾將雨傘運動比喻為癌症的港大校委會委員盧寵茂亦出席遊行,他相信七警只是一時衝動,「佢維護法律嘅過程入面,可能一時衝動有啲錯,影響到佢哋,亦都影響到佢哋家人,我覺得好唔開心、好唔抵。」前電視演員顧紀筠亦有現身,她昨晚以短訊回覆稱:「我們在香港成長,香港係一個法治的社會,令我們感到安全。但今次七警案的判決,令我感到痛心,失望!法治彰顯,卻痛失公義!所以要表達我的感受。」遊行隊伍中亦有一群拉起香港茂名同鄉總會橫額的人士,該組織於2011年曾捲入「1屋7姓13票」的區議會選舉種票醜聞,又曾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前,被揭發免費遊船河及卡拉OK款待大批同鄉,提示參加者投票給梁美芬。
■盧寵茂(中)昨與遊行人士合照。互聯網
律政司籲尊重司法獨立
遊行隊伍最終到政府總部外集會,下午5時半和平散去。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強調,遊行人士只是表達意見,並非藐視法庭,「法官佢維護自己尊嚴靠品德行為,而唔係靠司法程序藐視法庭去捍衞尊嚴。」他重申無足夠證據確認七警有打人,「係我眼中證據係薄弱嘅!」律政司呼籲社會人士尊重司法獨立和法治,就法院裁決發表意見的同時,必須尊重司法獨立,不應惡意攻擊法官,或作出任何會導致損害司法獨立的行為。任何言論應避免構成或可能被視為向法院或個別法官施壓,以免影響司法獨立和法治的健康發展。律政司會將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轉介執法機構調查,以及對適當個案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展開相關法律程序。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160
DQ法官是不是下一任特首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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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2-26 13:24:53當大部份泛民支持者還在試着從法制原則層面辯論,甚至在網上罵罵共產黨過口癮,拿警察集會的片段興高采烈地再創作時,只有很少數人意識得到「七警案」是更大風暴來臨的前夕。冷靜下來,就會發現這件事的發展模式,幾乎和之前DQ梁、游議員資格的事件一模一樣:都是一樁本地事件刺激了部份建制人物,然後一群「愛」字堆人馬發炮,大陸網民響應聲討,《環球時報》等媒體與一些黨團組織接力跟進,再有鄭永年先生這種等級的智囊行文定調,最後回到香港,發酵成串連兩地的大規模政治運動。接下去就得看中央如何出手了,如果它不打算立刻以釋法等手段修理香港司法系統,此事至少也已形成了壓力極大的聲勢,有助於下一波動作的開啟,或者至少能夠警惕部份司法人員自律。這種兩地交響,由下而上的民粹操作模式,至少是四年以前就有苗頭的了。我非常不願意重提舊作,更不喜歡自詡料事算準(何況這根本不值得高興),但此刻實在忍不住要再說一遍過去三年多我反覆申說的一個觀點。那就是這類運動模式是「可持續」的,其根本邏輯是抓住香港極端本土主義的興起,順理成章地把港人長年的民主普選訴求打上港獨標籤(他們的道理是港人既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又要一人一票產生政府,兩點加起來不是港獨是甚麼?),再將這個原則應用在任何想要應用的地方,以民族大義和國家安全的名義泰山壓頂,最終達致民主化夭折,甚至「一國一制」的結局。可惜三年前我說這些話的時候,通常得到的反應是「香港人自己嘅事,根本唔使理大陸」,甚至「你只是想幫住中共磨滅港人志氣」之類的批評。「磨滅港人志氣」這話說得也沒錯,因為我很悲觀,因為這個邏輯實在是太奇妙了。就以「七警案」為例,它不用和你談太多最粗淺的法理問題,只要抓準警察打的是誰這點就夠了。由於被打的是佔中人士,而佔中又已經被定位成港獨運動,所以警察打的就是港獨。法官判七警入獄,也就等於對付反對港獨的義勇之士,可見法官也在支持港獨。為甚麼香港的法官會支持港獨呢?一來是因為其中有不少代表外部勢力的外籍法官,二來則是香港的司法系統還沒有體認到一國的大原則。依此推論,在逐步掌握住了律政司之後,下一個要整治的當然就是香港的法院了。我知道激動的讀者看到此處一定忍不住要罵我在替他們表述「歪理」,可是不要忘記,政治運動是不用講理的,它只在乎情緒和動力。要是真有那必然到來的一天,當然它會激起不少港人的反抗。然而,根據同樣的邏輯和操作模式,所有反抗自然也是港獨作祟,於是就有理由花更大的氣力去壓制整頓……此後不斷循環,動盪無休無止。在我看來,當下特首選戰就是在選擇這個邏輯和運動模式還要不要持續下去的問題,這也是我過去兩個月屢次在此提起未來特首可能會影響司法人員敍用的原因。表面上看,兩大主要熱門特首候選人對「七警案」的表態都是很相似的。曾俊華在上個月的訪問就已經說過,香港警隊是專業可靠的,避免警民衝突乃是政府的責任。至於林鄭月娥,固然因為他的「體諒警察」遭到不少謾罵;可是平情而論,他不只也強調了不同施政手法在局面緩和上的作用,更明示要尊重法庭裁決。但在言論之外,我注意到的卻是批評此案判決,聲援警方的一眾建制精英,多半同時就是林鄭月娥的支持者。他們的取態,又會不會左右他日後主政的方向呢?巧的很,目前以前述邏輯攻擊選舉對手的,恰好就是林鄭月娥的支持者。儘管曾俊華是個百分百的建制派,而且公開批判港獨;可惜送他入閘的主力是泛民,網上撐他最力的又是他們口中的「黃屍」。於是他們就又可以圓出一個說法了,指摘曾俊華受到港獨勢力污染(猶如我說藍絲左右林鄭),宛如異形入體,它日難免會變成一頭怪物,促成「政權變化」。在未來的日子裏,要再說曾俊華不受中央信任,這肯定就是理由之一。但反過來說,曾俊華這邊也不是沒有故事可講的,那就是他得到多數青年和泛民的支持,而青年與泛民群體正好是極端本土力量的沃土,所以他上台就意味着他能以溫和建制的身份穩住他們,不使局面惡化。更何況他還遇到梁國雄和胡國興的夾擊,他們背後是更講原則更激進的泛民,由此可見他還真不算是「染黃」,值得中央放心。究竟到了最後,那「一人一票」會花落誰家,就看這兩套迥然相異的故事哪一個更動聽了。從曾俊華這一邊來看,肯定會覺得他們的故事更有說服力。不只是因為至今為止的歷次民調和網絡輿情分析指出他的民望更高,也不只是他能得到不少青年和泛民的擁護(也就是潛在激進力量的溫床);更是因為不支持林鄭月娥的人數要比不支持他的高出許多。也就是說,林鄭月娥若是當上特首,將會遭遇更多反對聲音。所以在緩解社會矛盾這一點上,曾俊華的表現或許會比林鄭月娥更好。只不過,中央政府真想看見香港局面穩定,矛盾止竭嗎?我最擔心的是前述那種港獨擴大化的邏輯,以及借之發動的兩地串連,操作民粹的政治運動,會不會是一套既定的治港思路?十幾年前,董建華先生在位的時候,最常用來描述陸港關係的口頭禪是「香港好,中國好;中國好,香港好」。可是今天,透過近年大陸一些言論趨勢的變化,我漸漸感覺到了一種相反推論的浮現,那就是香港不好,才能證明中國的好。例如香港影視以及文化工業,幾乎內地所有批評它衰落凋敝的聲音後面都隱含了一組固定的對比:香港故步自封,中國蓬勃發展。這類言論越是強調香港的衰微,就越有頌揚祖國崛興的意味。而香港之所以退化,通常的分析就是說它開始排外自滿(這點並不算錯),說它的制度出了問題,甚至說它太過洋化、太過自由和民主,於是社會爭議不斷,寸步難行。相較之下,大陸的體制卻能「集中力量辦大事」,效率奇高,效果卓著。換句話講,失色香港恰足以反照出中國體制的優越。於是復興香港的康莊大道自然就是讓香港更加靠攏內地。再以「七警案」為例,若是六、七年前,內地媒體對它的報道取向一定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的。當年的《南方周末》可能會以它為例,向大陸讀者介紹香港的司法獨立;當年的網民可能會羨慕香港,覺得我們對執法者的管束要比大陸嚴格太多。現在呢?《南方周末》卻說香港的司法制度不能不變,網民則把焦點集中在判案法官的國籍和族裔之上。往昔,他們會認為香港有很多值得大陸參考學習的長處;現今,他們則感到香港的體制不如大陸優秀,弊端叢叢。如果沿着這道趨勢,香港的改造和「去殖」就該繼續下去,接下來肯定也會有更多更猛烈的衝突。只不過那種運動是不怕衝突的,因為它就像是個火車頭,更多的衝突就是更多的助燃劑,只會有助於它的增速前進。所以下一任特首就該沿襲鬥爭為綱的路線,逐步攻克香港的各座大山。假如卓有成效,那就是去殖過程的完善;假如烽煙四起,那至少也證明了大陸和諧穩定之必要。話說回頭,我絕不肯定這是不是中央最高「核心」想要見到的前景。我寧願相信他們是理智而現實的,看得到當今國際局勢之詭譎。就像之前我在這裏所說的,中美新冷戰戰雲密佈,香港無論在國安和金融經濟層面上都不能稍有差池。要是香港的司法制度巨變,不受國際信任,這座本可充當國家閥門的金融中心將會失去效用。要是香港的港獨勢力弄假成真,固定持久,那就會為國家平添一處常態的境內前線。無論是那一種情況,在現在這個國際環境之下,對國家而言都是非常凶險的事。選擇那一種選舉故事,背後其實就是對這個境況的回應方式。(選舉結局.香港未來之三)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70226/19940080
爆粗加大合唱 舉牌「藐視法官」撐警集會 退休公僕:打犯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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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3-05 09:25:06■民間撐警燭光晚會昨高峯期約有400人參與。李家皓攝
【本報訊】七警暗角打人罪成判囚獲高層力撐,遭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直斥,毆打疑犯不可接受,有錯更不應死撐;惟撐警大聯盟、正義聯盟黨等多個愛國團體,昨晚在一片粗口聲中於金鐘添馬公園舉行民間撐警燭光晚會。與會退休警長等揚言七警打犯有理,「係制止暴徒」,有人更稱過去捉犯「通櫃」也沒問題;會上續有人針對法官,舉牌挑釁「我藐視法官,因判案不公」。集會高峯期約400人參加,大會則宣稱約1,000人,惟較原估計少一半,歸咎天氣寒冷。記者:紀靜雯 潘柏林 蔡朗清撐警大聯盟、正義聯盟黨、香港政研會、愛港之聲等7個愛國團體,昨晚在金鐘政總外的添馬公園海濱長廊舉行「民間撐警燭光晚會」,要求設立辱警罪、特赦七警及為其籌款。集會晚上6時開始,最初有200人參與,高峯期約400人,與大會原先估計2,000人出席相差甚遠。一眾過去力撐七警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缺席,只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現身。
■七警案犯人白榮斌及黃祖成上月身穿囚衣登車轉倉。
佔旺申禁令律師發言
保衛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會上指稱,七警案屬冤獄,批評律政司未檢控佔中搞手,是道德淪亡,呼籲市民捐款支援七警家屬。曾代表的士業界就旺角佔領區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發言稱,法治不是法官治港,認為「香港法治受到前所未有嘅衝擊」,更指現時有藐視法庭罪,「點解唔可以有藐視警察罪?」不少集會人士手上拿着針對法官的抗議標語,「要我信司法,法官先問責」、「法官冇王管,市民爆血管」、「我尊重法庭,但我藐視法官,因判案不公」等。當大會播放遭七警毆打的曾健超片段時,全場不但發出噓聲,不少人更高呼「仆街」等粗口。曾參加4個警察協會舉行特別大會的馬先生表示,認為警員講粗口無問題,「上一次個集會係證明我哋團結,講粗口係咪一啲人嘅專利呢?點解差人講粗口會有問題?」60歲的退休馬警長揚言「佢(七警)唔係打人,佢係制止暴徒」,判七警入獄不公平。他又為七警開脫指,「當時黑孖孖,你點知佢(曾健超)有冇反抗?扣起咗手箒,佢身體會郁。咁黑環境,你點肯定係嗰7個同事(打曾)?」
與會者:支持幾個軍人
退休懲教署職員區先生更稱,70年代打犯非常普遍,自己亦有打犯,「英國佬年代,我哋打犯打到飛起,嗰啲英國佬(上司)隻眼開隻眼閉」。他形容香港警察猶如童子軍,七警是被挑釁才用過多武力,毋須判入獄兩年。他更繪形繪聲細說當年對付犯人方式,「我話懷疑佢(犯人)有毒品,我捉佢通櫃」,又用水淋犯人後,將其扣留在冷氣房,「當年就係咁做嘢,回歸中國好好多」。黃女士則坦言被通知出席集會,「支持嗰幾個軍人」,隨後改口說支持「嗰幾個警察」,更稱「好似話俾人屈佢話打人嗰啲」;被問到是否支持成立辱警罪,她沉默片刻後指不清楚辱警罪。晚會至8時許,已有一半集會人士提早離開,約9時大會合唱《男子漢》後,所有與會者和平散去;大會表示約有1,000人參與。
撐警者心聲
馬先生「佢(七警)唔係打人,佢係制止暴徒。」
黃女士「支持嗰幾個軍人……警察,好似話俾人屈打人嗰啲。」【七警案事件簿】
http://bit.ly/7police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05/19948225
【動畫】強姦受害者墮入情網求法官輕判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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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4-04 08:55:59俄羅斯下諾夫哥羅德一名20歲強姦案受害人,不但放低仇恨、寬恕了施襲者,還為他的刑期上訴,希望他獲得減刑。她坦言自己與對方互通書信後,慢慢愛上他。案發在三年前,女受害人放學走到巴士站途中,被一名男子扯着頭髮,拉到一個公園的草叢中。其後男子粗暴地把她強姦,她形容當時害怕生命有危險,故不敢反抗。但她不是案中唯一受害人,還有五名女子在同一個公園遭該男子強姦,當中四名女子的年齡都是16至17歲。案件在當年頗為轟動,施襲者被稱為「公園色魔」,有婦女團體在公園遊行,呼籲女性夜間不要走到公園。「公園色魔」最後被捕,但由於保密原因,庭上只稱呼他為埃韋尼(Evgeny)。埃韋尼被判強姦罪成,入獄17年。審訊期間,女受害人每天都到庭,並與犯人欄內的埃韋尼交換書信。法庭職員指,女受害人起初「憤怒地」向埃韋尼遞上字條,埃韋尼之後會作出回覆。想不到女受害人自此與埃韋尼越走越近,她向當地一份小報指,她擅於觀察人,至今發現埃韋尼是迫不得已才犯案。「我知道埃韋尼是一個好人,他只是走霉運。」她說埃韋尼的媽媽當時生病,太太又不忠貞,所以埃韋尼借酒澆愁,「當天他強姦我,他看來心不在焉。他喝醉了,因此他不能控制自己」。埃韋尼事後寫信要求她原諒,兩人慢慢轉為談及關於自身的事情,加深雙方的了解。後來她更對埃韋尼產生情愫,但她稱埃韋尼只當她是好朋友。女受害人如今正為埃韋尼的刑期上訴,希望法官減刑。英國《太陽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404/19979696
歐盟警告波蘭:倘廢法官停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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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7-29 03:23:40波蘭右翼政府近日推行司法改革,被指向司法獨立開倒車。歐盟昨日警告,若華沙當局一意孤行地大規模辭退最高法院法官,歐盟將即時暫停波蘭在組織內的投票權。
波蘭稱不接受勒索
波蘭總統杜達(Andrzej Duda)在國內外對改革的強烈反對聲音下,否決了國會通過四項具爭議改革的其中兩項,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對此表示歡迎,但仍對華沙當局通過兩項加強控制法院的改革感憂慮,認為此舉「大幅增加對法治的系統性威脅」,要求杜達「不可採取任何措施解僱最高法院法官或逼令他們退休」,否則將史無前例地啟動歐盟條約第七條,凍結波蘭的投票權,並不排除作出制裁。蒂默曼斯又指,波蘭在新通過的一項授權司法部長任免普通法院法官的改革方案中,對男女法官設置不同退休年齡,歐盟將就此狀告華沙,並給予當局一個月時間回應。波蘭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不接受歐盟官員的勒索,尤其是這勒索並非基於事實。波蘭國會制訂的全部法律,都符合憲法及民主管治。」法新社/德新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727/20103154
襲洛杉磯華領館槍手 曾是中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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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04 06:35:39中國駐洛杉磯領事館於當地時間周二清晨遭連開18槍,槍手吞槍自殺死亡,案件有新進展。槍手女友表示,死者是62歲的張鑫(Larry Xin Zhang,音譯),旅美20年,來美之前在中國曾擔任法官,案發前是一名中文老師,患有抑鬱。她認為槍擊事件是「他心裏有很多怨恨」。
「他心裏有很多怨恨」
張鑫女友海倫(Helen)表示,張現年62歲,來自黑龍江,曾在中國擔任法官,在20年前以特殊人才身份到美生活,已取得美公民身份,案發前他是一名中文老師,患有抑鬱,住在聖蓋博(San Gabriel)。張在旅美前已離婚,兩人有一名約20歲兒子,居於拉斯維加斯。海倫透露兩人事發前一天曾促膝長談,張沒透露任何計劃,也不覺有異樣;即使案發前6小時,張更承諾陪她做鼻子手術,但想不到6小時後竟持槍作案。但她認為張「心裏有很多怨恨」,但不願提及張怨恨的緣由。來自台灣的九旬婆婆是張鑫鄰居,她表示張平日少講話,英文不流利但有禮貌,不時與她打招呼,還叮囑她天氣熱要小心點,認為張是典型的中國傳統好男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昨回應,指中方高度重視事件,要求美國盡快破案,並保障中國駐美使領館、機構及人員安全。美國《世界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804/20111064
達觀心戰:公關給法官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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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2 00:11:47陳慶偉法官在他所寫的曾蔭權案判詞中,厲聲警告公關從業員:"This serves as a warning to all public relations firm or consultant."他的觀點令行內、行外人都大惑不解,加上指控嚴重,我於是細閱了英文原文一次。我的結論是陳官本人亟需邀請公關或其他專才審閱他的文稿,免得貽笑大方。例如,他在第5段提及"right to assess the court",實為access,雖是一字之誤文意相距甚遠。第15段講到"remainer of his term", remainer主要是指主張英國留在歐盟的人,"remainder of the term"才是「餘下任期」。黃楚標的英文名字是Wong Chor Bau,但「標」在23段卻走樣變成了Biu。另外,他在第12段說:"I come to the view..."。我問了幾位以英文為母語的朋友,他們一致說會用現在完成式:"I have come to the view"可能因為句子太長,陳官自己有時亦迷失在其中:"The involvement of public relations firm or consultant in our criminal proceedings is not only undesirable but may perceive as seeking to influence the jury."(43段)「公關參予」不是人,作為此句的主語是不會有感觀去"perceive"的。原意是「公關參予」或會被視為影響陪審團,故此應用被動語態"may also be perceived"。法庭判詞是重要的官方文件,影響深遠,有別於報紙文章,有需要時應該聘用專人協助。何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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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本欄逢周四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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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308/2032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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