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融資擔保行業進行融資的“投資客”的整體信用度非常低。平安集團旗下前海征信卅五研究院通過好信度平均分、黑名單命中率等大數據征信工具,對融資擔保、消費金融、P2P、小額貸款、銀行等細分領域進行客群風險度分析,結果顯示,目前,融資擔保行業好信度評分(分數高的人逾期率較低,分數低的則有較高的逾期率)最低,銀行最高;而融資擔保行業的黑名單命中率最高,高達驚人的39%。
融資擔保行業和銀行的好信度分差將近40分。“這足以說明融資擔保行業客群風險度大大高於銀行。”上述機構相關負責人稱。
事實上,在第一財經對多家征信機構的采訪中發現,融資擔保行業已經成為這些征信公司最大的客戶群體之一,也就是說,融資擔保公司們主要是依靠各類征信機構的黑名單來篩選客戶的。
“拒貸的客戶比例接近一半。”一家征信公司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這已經是個比較高的比例了,這就要求擔保公司采取更為謹慎的風控原則,同時還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資源,依靠不斷催收,來保證所借款項的定期還款。
一家擔保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稱,他們對那些“多頭借貸”的投資人感到非常頭疼。“到處都是地雷,防不勝防。為了控制風險,我們不但要去查這類客戶是否存在多頭借貸的過往歷史,還要去查這些人曾經借貸時所接觸的行業。從數據來看,在融資租賃等公司里借款三次的個人明顯要比在銀行借款三次的個人逾期率更高。”
2月23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表示,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設定地方政府舉債規模天花板。
以下為全文:
依法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監督 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查處部分市縣政府
和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答記者問
一、問:近日,一些媒體報道財政部請部分省級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依法問責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請問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開展這項工作的背景是什麽?
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事關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防範,事關總體國家安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一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措,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修明渠、堵暗道,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權限,加快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在預算之外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違法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金融機構等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
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要求,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不斷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此同時,個別市縣政府仍存在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一些金融機構仍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或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擔保承諾,與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的精神不符。2016年,審計署對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中反映,截至2015年底有的地區仍違規或變相舉債,要求強化問責和公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繼續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通過問責促進消化債務存量、嚴控增量。
為切實落實審計整改意見,2016年我部專門印發通知,組織財政部駐相關地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審計報告反映的違規或變相舉債問題進行了專項核查,並對涉及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市縣政府、金融機構,依法提出處理建議。
二、問:一些媒體認為,此次財政部提出的問責處理建議“史上最嚴”,請問您對此有什麽評論?
答:任何人都不得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有利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顯著增強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法治觀念,切實落實省級政府、相關部門管理責任,自覺維護法律權威、嚴肅財經紀律,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已對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的處理作出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的,應自行承擔相應損失,並按照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以及“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財政部嚴格依據上述法律和規章制度規定,對核查確認涉及違法違規的市縣政府、金融機構,依法提出處理建議。其中,屬於違法舉債擔保問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建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屬於違反其他財政管理規定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建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在具體操作上,按照法定行政管理權限,由財政部轉請相關地區省級政府、中央部門核實有關情況,依法處理。
三、問:請問目前相關地區省級政府和中央部門查處問責的進展如何?
答:相關地區省(區、市)委省(區、市)政府、中央部門高度重視我部反饋的部分市縣政府、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目前正抓緊組織部署核實情況,待核實後嚴格依法處理和問責。
四、問:下一步財政部對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還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財政部將把防範風險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在充分發揮政府規範舉債積極作用的同時,依法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一是嚴格執行預算法和國務院文件要求,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依法設定地方政府舉債規模的“天花板”,規範政府債務收支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二是依法界定地方政府債務邊界,指導省級政府妥善化解融資平臺公司等其他債務風險,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三是加強跨部門聯合監管,防範地方政府變相舉債和違法擔保,引導金融機構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依法合規提供融資,規範金融創新行為,避免金融風險與財政風險交叉傳染。四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將強化執法問責作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監督的重要抓手,開展專項核查,對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律依法問責到人,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蔓延。
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責到官員終於兌現。
3月24日,財政部網站公布《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地方債務風險依法處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下稱《問題》),對於財政部向重慶市政府反映的黔江區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並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這包括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擔保函,不再對相關債務承擔擔保責任。並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盧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相關融資平臺公司有關負責人也被行政撤職。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這是我國首次就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直接撤職相關官員。
根據《問題》,對於黔江區財政局出具承諾融資0.55億元問題,經黔江區財政局與貴州中黔資產交易中心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承諾協調資金支付融資產品本息的《協助協調函》,並提前兌付本金及收益。
對於黔江區教委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2億元問題。截至2016年12月,重慶鴻業事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業集團)已償還該筆債務0.38億元,剩余0.82億元。經黔江區財政局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
關於黔江區教委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億元問題。經黔江區財政局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鴻業集團已全部償還該筆1億元債務。
根據《預算法》要求,對於地方違反本法規定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
《問題》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嚴懲。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黔江區政府區長徐某進行批評教育,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區政協主席夏某(時任黔江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盧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鴻業集團董事長肖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重慶市黔江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另外,負有相關責任的鴻業集團資金部部長曾某已被免職並開除黨籍,司法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行為進行追究。
此外,責成黔江區政府向重慶市政府書面檢查,深刻剖析原因,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財政部稱,下一步,對涉嫌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的其他地區和金融機構,待相關省級政府和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後,財政部將及時通報處理結果。
3月24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今年1月份向重慶市反映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重慶市政府要求對黔江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限期整改。
以下為全文:
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地方債務風險
依法處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
根據審計線索,經財政部駐重慶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核查確認,2017年1月財政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有關要求,向重慶市反映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並提出了處理建議。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財政部反映問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誌專門批示,要求市監察局會同黔江區政府、市財政局對黔江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限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並於近期及時反饋整改和處理結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整改情況
(一)關於黔江區財政局出具承諾融資0.55億元問題。
經黔江區財政局與貴州中黔資產交易中心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承諾協調資金支付融資產品本息的《協助協調函》,並提前兌付本金及收益。
(二)關於黔江區教委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2億元問題。
截至2016年12月,重慶鴻業事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業集團)已償還該筆債務0.38億元,剩余0.82億元。經黔江區財政局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
(三)關於黔江區教委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億元問題。
經黔江區財政局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鴻業集團已全部償還該筆1億元債務。
二、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一)關於黔江區政府有關負責人。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黔江區政府區長徐某進行批評教育,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區政協主席夏某(時任黔江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二)關於黔江區財政局有關負責人。
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盧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三)關於融資平臺公司有關負責人。
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鴻業集團董事長肖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重慶市黔江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另外,負有相關責任的鴻業集團資金部部長曾某已被免職並開除黨籍,司法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行為進行追究。
(四)責成書面檢查。
責成黔江區政府向重慶市政府書面檢查,深刻剖析原因,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府債務風險防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作出部署。重慶市政府從大局出發,不遮掩問題、不推卸責任,堅持實事求是,嚴格依法處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有力地防範了區域性系統性風險。下一步,對涉嫌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的其他地區和金融機構,待相關省級政府和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後,財政部將及時通報處理結果。
針對少數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亂象不止的情況,上級部門首次亮出問責“寶劍”,劍鋒直指涉事官員、金融機構負責人。
近日,財政部公布了兩則處理地方政府違規違法舉債擔保的情況通報,一則事關重慶市政府處理下屬黔江區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另一則是銀監會對3家違法違規給地方政府融資的金融機構給予處理。
兩則通報中最惹眼的是涉事14人被問責,其中重慶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3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提供融資的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責任人罰款5萬元等。
“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關鍵人員被問責還是首次,這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上是個里程碑式事件。”長期關註政府債務的上海財經大學副教授鄭春榮對第一財經評價道。
中財—鵬元地方財政投融資研究所執行所長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對於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地方官員是明知故犯,這樣的撤職處理是恰當的。通過問責到人可以對其他類似現象有警示威懾作用,是管控債務風險的有效手段,有利於消除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此次針對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責“風暴”才剛剛刮起,財政部稱將及時通報其他地區和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處理結果。
對直接責任人進行撤職處理
在尋求經濟發展和財力不足矛盾下,地方政府通過設立各類投融資平臺等方式利用信貸資金或企業債券形式融資彌補缺口,形成大量的地方政府債務,這也隱藏著債務風險。
為解決潛在風險,近些年國務院通過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風險評估和預警、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政府債務、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等重大舉措,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地方也通過健全規章制度來加強債務管理。
財政部數據顯示,2016年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今年全國兩會答記者問時表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近年來一些地方確實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個別地區的償債能力還有所減弱。
對此,一場針對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圍剿”行動已展開。
2016年6月底,審計署發布地方政府債務審計情況,稱四川、山東、河南等地存在違規或變相舉債。循著這一線索,財政部組織駐相關地區專員辦事處進行一次專項核查,並在今年1月將相關地區核查結果和處理建議發函給相關省級政府和部委。
截至發稿前,重慶是唯一公布處理當地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的地方政府。
財政部經核查確認,重慶市黔江區政府於2015年8月批複同意黔江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向貴州中黔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融資。同年11月~12月,黔江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黔江城投”)獲得融資款0.55億元。經區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批準,區財政局提供了協調資金支付融資產品本息的承諾函。
同年5月,黔江區教委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愛建融資租賃”)簽訂2個《回租賃合同》,融資1.2億元。同年6月和8月,黔江區教委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蘇金融租賃”)簽訂2個《融資租賃合同》,融資1億元。
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2015年實施的新預算法就已明確,地方政府舉借債務一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措,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且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上述黔江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是明知故犯。
對於上述財政部核查的情況,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並對相關情況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
據財政部官網消息,對於上述黔江區財政局出具承諾融資0.55億元問題,經黔江區財政局與貴州中黔資產交易中心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承諾協調資金支付融資產品本息的《協助協調函》,並提前兌付本金及收益。
對於黔江區教委與愛建融資租賃和江蘇金融租賃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問題,由當地國企重慶鴻業事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鴻業集團”)償還相應債務,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
“撤銷財政擔保函糾正了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意味著這筆債務不屬於政府債務,防止了當地政府債務蔓延。”溫來成稱。
同時,重慶市政府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黔江區政府區長徐某進行批評教育,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區政協主席夏某(時任黔江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更為嚴厲的是,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盧某,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鴻業集團董事長肖某、黔江城投董事長張某三人均給予了行政撤職處分。
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預算法明確,對於地方違反本法規定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因此這樣的處分是合理的。
“這也是我國第一次對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負直接責任的官員撤職。這暗示著如果其他地方官員繼續這樣幹,下場也是這樣。目前處罰還在探索中,未來可能更加嚴格。”溫來成稱。
鄭春榮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次對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關鍵人員直接撤職,意味著地方債實實在在被納入到了官員考核中。這是標桿性事件,意義重大。
此次不僅僅對舉債者被嚴懲,對給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也給予懲罰。比如銀監會對上述江蘇金融租賃處以行政處罰30萬元。對該公司副總經理佘某給予警告、處以5萬元罰款,對市場總監鄭某給予警告、處以5萬元罰款等。
“問責到人”將常態化
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並非重慶一地,根據此前媒體披露且經財政部核實的信息,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等多個地方存在相似問題。
財政部也公開表示,下一步對涉嫌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的其他地區和金融機構,待相關省級政府和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後,將及時通報處理結果。
這意味著這一輪問責風暴也才剛剛開始,並將常態化。
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從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明知故犯可以看出債務管理難度大,因此現階段對這類違法違規事件不能放松,應該進行常態化管理。事實上,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已經把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作為工作重點,尤其是核查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
今年2月,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繼續將強化執法問責作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監督的重要抓手,開展專項核查,對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律依法問責到人,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蔓延。
鄭春榮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財政部專員辦在核查地方違法違規舉債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畢竟人力資源有限,在這方面應該讓省級政府承擔更大職責。與此同時,加強財政部門、銀行監管部門、商務部門等機構聯合監管,減少地方政府融資“灰色空間”。
此次部分地方違法違規舉債事件再次折射出,部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仍承擔了政府融資職能,而這是被明令禁止的。
“從我調研的情況來看,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緩慢。一方面是因為這些年經濟發展緩慢,地方政府需要穩增長上項目,這就使得融資平臺公司能夠繼續發揮作用。另一方面融資平臺公司數量不少,公司轉型涉及面廣,因此一兩年時間轉型很難完成。”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去年5月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政府債務答記者問時表示,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出臺相關制度辦法來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總的思路包括在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政府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關閉空殼類公司,推動實體類公司轉型為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等。
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地方違法違規舉債,一定程度上也折射了地方發展經濟急需融資,而省級政府給市縣代發政府債券還不能滿足融資需求。未來可以考慮讓財政實力雄厚的市縣自主發債。
西王食品晚間公告稱,截至2017年3月29日,公司不存在對西王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公司下屬企業除外)的借款或擔保,也不存在對齊星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借款或擔保。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30日開市起複牌。
西王食品澄清公告稱,截止 2017 年 3 月 29 日,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 29.073 億元,該等擔保已全部追加風險緩釋措施,西王集團為齊星集團及其下屬 子公司提供擔保的方式均為聯合擔保,均采取追加股權質押、房地產、機器設備 抵押以及反擔保措施,整體風險可控。
此前,西王食品公司股票29日上午開盤後不久就直奔跌停,上午收盤於20.55元,跌9.87%。深交所29日午間公告,因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對公司股價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西王食品,證券代碼:000639)自2017年3月29日下午開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後複牌。
3月29日,西王集團公告稱,公司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29.073億元,並且已經采取追加股權質押、房地產、機器設備抵押以及反擔保措施。
公告顯示,齊星集團系西王集團的多年擔保企業。根據齊星集團⒛15年年報,齊星集團總資產180.81億元,凈資產64.62億元,營業收入111.15億元,凈利潤4億元。⒛16年9月末,齊星集團總資產176.43億元,凈資產66.39億元;⒛ 16年1-9月,營業收入83.40億元,凈利潤1.77億元。
截止目前,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29.073億元,所有掃保己全部追加風險緩釋措施,西王集團不存在單獨為齊星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的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事項,均采取迫加股權質押、房地產、機器設備抵押以及反擔保措施,整體風險可控。
輝山乳業(06863.HK)債務警報尚未解除,齊星集團的百億債務問題又開始發酵。截至3月29日收盤,與之有關的西王食品(000639.SZ)跌停後停牌,齊星鐵塔(002359.SZ)大跌9.02%。
西王食品(000639.SZ)日K線
第一財經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鄒平方面日前召開債權人會議,起草了《齊星集團有限公司銀行業債委會合作公約》,其中數據顯示,僅銀行業方面,齊星集團的債務就超過70億元。有知情人士透露,齊星集團還有很多社會欠債,大約在40億元左右。
齊星集團的百億債務危機也使得山東鄒平縣的區域性金融風險受到關註。早在3月初,就有做空機構對同屬“鄒平板塊”的中國宏橋(01378.HK)開炮。3月21日,中國宏橋與其存在關聯的魏橋紡織(02698.HK)同時發布延遲刊發2016年業績的公告。3月22日,兩家公司同步停牌。
第一財經記者還發現,齊星集團與鄒平電力基本屬於一家。有當地人士認為,這是全國唯一沒有上交的地方國有電網公司。
鄒平方面29日針對媒體報道發布消息稱:齊星集團出現暫時性流動緊張,其發電、鋁業等板塊盈利能力強,市縣兩級政府正積極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企業自身也在全面改革。
然而,二級市場投資者關心的是,未來是否會踩中輝山、齊星這樣的“地雷”。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的信息是,為齊星擔保的並不止西王集團一家。
前身是國企
按照齊星集團官方網站的介紹, 齊星集團有限公司始建於1995年2月,是一家以鋁產品深加工為主業,並涉及鐵塔、新材料、金融、地產等領域的大型民營企業。
新華社2003年11月的一則報道透露了齊星集團的“前身”:經省市有關部門和鄒平縣政府批準,鄒平電力集團正式更名為山東齊星集團。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齊星集團與鄒平電力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齊星集團長期占用鄒平電力15億元的資金,鄒平電力並給齊星集團擔保15億元的貸款,一筆10億元的資產證券化債權也是由鄒平電力擔保的。
雖然齊星集團如何從“國企”變成現在這種狀況還不得而知,但發電資產仍屬優質資產。
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一份材料這樣描述:齊星集團熱電板塊的經營主體為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鄒平縣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和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2015年度,發電實現收入14.73億元,毛利潤1.32億元,2016年1~6月份,發電實現收入6.45億元,毛利潤0.64億元。2015年度,供熱實現收入1.28億元,毛利潤0.24億元, 2016年1~6月份,供熱實現收入0.81億元,毛利潤0.16億元。
同時,“公司電力通過鄒平縣供電公司上網銷售,經與鄒平供電協商,所售電力優先保證公司內部使用,富余電量通過國家電網銷售給最終用戶”。
涉及大量股權質押
第一財經記者29日撥打齊星集團董事長趙長水的電話,沒有被接聽。
奇怪的是,根據相關材料,直到去年齊星集團還是有盈利的,不知為何走到了需要召開債權人會議討論債務的這一步。
根據相關公開資料,齊星集團2015年總資產180.81億元,凈資產64.62億元,營業收入111.15億元,凈利潤4億元。2016年1~6月份,齊星集團總資產181.57億元,凈資產65.63億元,營業收入54.61億元,凈利潤1.01億元。根據西王集團2016年年報,總資產477.94億元,凈資產167.01億元,營業收入305.04億元,凈利潤3.63億元。
有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齊星集團之所以走到這一步,“短貸長投”可能是重要因素之一。
來自齊星集團官網的消息這樣描述當前狀況:今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也是齊星集團踏上新征程、續寫新篇章的開局之年。齊星集團將緊密團結在縣委縣政府周圍,堅持穩中求進、和諧穩定的工作總基調,在穩固現有主要產業的同時,通過轉變作風、細化管理、節能降耗、創新思路等措施,做精做細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確保經濟指標平穩增長,推進發展質量優化提升,促進轉型升級不斷加快。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齊星集團債務時發現,齊星集團及其參股控股公司質押大量股權進行融資,民生銀行濟南分行是其主要融資渠道。
其中,齊星集團質押給康富國際租賃7516萬股,旗下金鼎租賃有限公司質押給山東信托1.3億股,鄒平電力集團質押給民生銀行濟南分行5200萬股,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質押給民生銀行濟南分行1億股,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質押給民生銀行濟南分行9450萬股,鄒平鋁業有限公司質押給民生銀行濟南分行3000萬股,山東無棣齊星高科技鋁材有限公司質押給民生銀行濟南分行1億股。
風雨中的“鄒平板塊”
隨著齊星事件的發酵,“鄒平板塊”的風險在二級市場開始顯現。
首先“中槍”的便是西王集團。29日,西王集團旗下A股上市公司西王食品大幅低開後跌停。午前盤中兩次打開跌停,但走勢依然很弱。在香港上市的西王置業(02088.HK)和西王特鋼(01266.HK)則分別出現了下跌5%和收平的走勢。
午間,西王食品發布了臨時停牌公告:因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對公司股價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該公司股票自3月29日下午開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後複牌。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西王食品之所以如此表現,主要考慮到市場對西王食品的控股公司西王集團涉及齊星擔保產生憂慮。
西王食品29日發布公告,就母公司西王集團與齊星集團的擔保關系做出說明:“截至目前,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29.073億元,所有擔保已全部追加風險緩釋措施,公司不存在單獨為齊星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的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事項,均采取追加股權質押、房地產、機器設備抵押以及反擔保措施,整體風險可控。”
公告同時稱,根據擔保業務細分,其中:鄒平縣供電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擔保金額10.275億元;有機器設備、房產、土地等資產抵押的擔保金額為5.568億元;根據反擔保約定齊星集團持有鄒平頂峰熱電有限公司15%的股權及其分紅歸西王集團所有,其股權賬面價值0.8085億元;扣除上述有風險緩釋措施的擔保余額為12.4215億元。同時,這部分擔保全部由齊星集團及控股子公司(鄒平鋁業有限公司、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和趙長水夫婦作為共同擔保人擔保。
另外,在上述擔保業務中,追加齊星集團房地產抵押的評估價值高於擔保金額的差額為3.727億元,扣除該差額部分後的風險擔保余額為8.694億元。因此,西王集團真正對齊星的風險擔保不超9億元。
事實上,為齊星擔保的還不止西王集團,還有泰山鋼鐵、宏誠集團、偉業集團。這些企業都面臨著擔保風險。
除了齊星和西王兩大集團,同屬“鄒平板塊”、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宏橋與魏橋紡織21日發布延遲刊發2016年全年業績的公告,隨即在22日一早同步停牌。兩家公司對業績延發的解釋均是公司需要更多的時間處理核數師就年度審核工作提出的問題。
有媒體報道稱,有做空機構3月初對中國宏橋“開炮”,稱其財務業績異常、發電成本不真實、漏報81億氧化鋁成本及隱藏關聯方收購事項。受此影響,中國宏橋股價當日暴跌8.33%。根據魏橋紡織披露的股東信息,魏橋紡織大股東為山東魏橋創業集團,而該公司的董事長正是中國宏橋董事會主席張士平。中國宏橋與魏橋紡織屬於同一控制人下的關聯關系,因此也難免受到做空事件的影響。
關於齊星集團債務問題正在持續發酵。
昨日關於山東省濱州市鄒平縣齊星集團的債務困境的報道引發的“蝴蝶效應”波及到了同在鄒平的西王集團。
今日,第一財經記者獲悉,今天,西王集團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達成意向,4月10日之前中國信達為西王集團批複10億元流資、50億元基金用於應對齊星事件。
西王集團相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針對齊星事件,西王集團已作出了全面預案。鄒平縣政府正在與西王集團積極協商齊星問題的解決方案。在地方政府召集的關於齊星問題的會議上,各大金融機構均表示全力以赴支持西王集團,確保西王集團資金安全。
上述人士說,西王集團真正對齊星的風險擔保不超9億元。這與此前所傳29億的擔保額存在概念上的差別。
今天,西王集團旗下上市公司西王食品(000639.sz)大幅度低開,隨即很快跌停。午前盤中兩次打開跌停,但走勢依然很弱。
午間,西王食品發布了臨時停牌公告:因西王食品(000639)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對公司股價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該公司股票(證券簡稱:西王食品,證券代碼:000639)自2017年3月29日下午開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後複牌。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西王食品之所以如此表現,主要考慮到市場對西王食品的控股公司西王集團涉及齊星擔保產生憂慮。
今天,西王食品發布公告,就母公司西王集團與齊星集團的擔保關系做出說明。
“截止目前,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29.073億元,所有擔保已全部追加風險緩釋措施,公司不存在單獨為齊星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的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事項,均采取追加股權質押、房地產、機器設備抵押以及反擔保措施,整體風險可控。”公告中說。
公告同時稱,根據擔保業務細分,其中:鄒平縣供電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擔保金額10.275億元;有機器設備、房產、土地等資產抵押的擔保金額為5.568億元;根據反擔保約定齊星集團持有鄒平頂峰熱電有限公司15%的股權及其分紅歸西王集團所有,其股權賬面價值0.8085億元;扣除上述有風險緩釋措施的擔保余額為12.4215億元。同時,這部分擔保全部由齊星集團及控股子公司(鄒平鋁業有限公司、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和趙長水夫婦作為共同擔保人擔保。
另外,在上述擔保業務中,追加齊星集團房地產抵押的評估價值高於擔保金額的差額為37,274.24萬元,扣除該差額部分後的風險擔保余額為86,940.76萬元。因此,西王集團真正對齊星的風險擔保不超9億元。
關於中國信達為何此時“出手”,西王集團上述相關人士說,“西王集團與中國信達是戰略合作夥伴。中國信達對西王集團的發展充滿信心。”
今天,西王集團旗下的3支股票走勢迥異。除了西王食品跌停臨停之外,在香港上市的西王特鋼(01266)收平,西王置業(02088)跌5%。
4月7日,繼3月末批量處罰信披違規後,股轉公司再次連發16份監管文件,分別對4家券商12家新三板公司采取自律監管措施,處罰原因均是違規擔保和相關信息披露違規。
東北證券、西南證券、中泰證券、華泰證券這4家券商督導的新三板公司在掛牌後存在違規擔保的情形,但其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持續督導業務,被股轉公司采取了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試行)》第十五條的規定,主辦券商應在知悉或者應當知悉所督導公司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之日起十五個轉讓日內對其現場檢查。
本次還有12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也因違規擔保被股轉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其中,同創股份(831300.OC)違規擔保次數最多,在2015年2月至12月期間,公司共為海力財富集團有限公司等公司違規提供擔保11筆,涉及金額1.5億元,掛牌後累計違規擔保的數額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5倍左右。
創新層企業海益寶(831955.OC)於2015年8月至9月期間為山東海益寶水產股份有限公司累計違規提供擔保2筆,涉及擔保金額6000多萬元。本次警示函是海益寶今年收到的第三封罰單,年初因為對外擔保海益寶還收到了山東證監局的監管關註函。
自2016年以來,海益寶共收到主辦券商銀河證券10封風險提示公告,公告顯示,除了違規擔保擔保,公司還涉及控股股東資金占用、股份凍結、違規交易等多項問題。2016年11月28日,海益寶股票被股轉公司暫停轉讓,目前已複牌。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創新層維持條件,在最近12個月,公司治理不能存在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治理違規、交易違規等行為被全國股轉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限制證券賬戶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合計3次以上的情形。
楓盛陽(430431.OC)於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間為公司董事長劉金玲等市場主體違規提供擔保,涉及擔保金額近3000萬元。去年4月,劉金玲被爆出因個人財產糾紛,導致其持有的62%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隨後其因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當地警方立案偵查。2016年中報顯示,楓盛陽凈資產僅剩下1000萬元,2016年上半年公司虧損額高達1.88億元。
楓盛陽一度擁有11家做市商,按照三次都在6元以上的定增價格以及二級市場最高24.3元的做市轉讓價,做市商取得庫存股的成本較高,而公司8月停牌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價格已跌至1.45元。
新三板首家“被申請破產企業”永宇沖片(835931.OC)本次也在股轉處罰名單中,今年2月因為對關聯方提供擔保未及時披露永宇沖片還被浙江證監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去年11月,嵊州市峰帆貿易有限公司以永宇沖片“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已符合破產重整條件”為由,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永宇沖片進行破產重整。
股轉系統告誡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否則將進一步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
新鼎資本董事長張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外擔保屬於或有負債,對於關聯方擔保這類重大事項,企業應當自覺披露,作為中介機構也有義務對企業進行督促。
(第一財經實習生王天然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