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今年1月份向重慶市反映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重慶市政府要求對黔江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限期整改。
以下為全文:
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地方債務風險
依法處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
根據審計線索,經財政部駐重慶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核查確認,2017年1月財政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有關要求,向重慶市反映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並提出了處理建議。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財政部反映問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誌專門批示,要求市監察局會同黔江區政府、市財政局對黔江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限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並於近期及時反饋整改和處理結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整改情況
(一)關於黔江區財政局出具承諾融資0.55億元問題。
經黔江區財政局與貴州中黔資產交易中心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承諾協調資金支付融資產品本息的《協助協調函》,並提前兌付本金及收益。
(二)關於黔江區教委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2億元問題。
截至2016年12月,重慶鴻業事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業集團)已償還該筆債務0.38億元,剩余0.82億元。經黔江區財政局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
(三)關於黔江區教委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億元問題。
經黔江區財政局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協商,已撤回黔江區財政局出具的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鴻業集團已全部償還該筆1億元債務。
二、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一)關於黔江區政府有關負責人。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黔江區政府區長徐某進行批評教育,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區政協主席夏某(時任黔江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二)關於黔江區財政局有關負責人。
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盧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三)關於融資平臺公司有關負責人。
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鴻業集團董事長肖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違法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的重慶市黔江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另外,負有相關責任的鴻業集團資金部部長曾某已被免職並開除黨籍,司法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行為進行追究。
(四)責成書面檢查。
責成黔江區政府向重慶市政府書面檢查,深刻剖析原因,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府債務風險防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作出部署。重慶市政府從大局出發,不遮掩問題、不推卸責任,堅持實事求是,嚴格依法處理個別區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有力地防範了區域性系統性風險。下一步,對涉嫌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的其他地區和金融機構,待相關省級政府和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後,財政部將及時通報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