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食品副總裁葛俊傑:糖業連續四年巨虧 應大力打擊食糖走私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3/4757771.html
光明食品副總裁葛俊傑:糖業連續四年巨虧 應大力打擊食糖走私
一財網 胥會雲 2016-03-05 11:38:00

我國糖業連續第四年出現嚴重虧損,全國人大代表、光明食品集團副總裁、上海市糖業煙酒集團董事長葛俊傑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其中一個關鍵原因就是國內食糖走私屢禁不止,嚴重沖擊、動搖了糖業持續發展的產業基礎。
食糖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大宗農產品,也是廣西、雲南等老少邊疆地區的支柱產業,關系到4000萬糖農利益。
據中國糖業協會統計,2013/14榨季全行業虧損97.6億元,糖企虧損面超過90%。2014/15榨季全行業虧損預計約20億元,制糖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局面尚未從根本上得到扭轉。
連續四年虧損
葛俊傑說,國內制糖企業連續數年虧損的原因,包括糖價持續低迷、生產成本上升、食糖進口過量及走私現象嚴重等多重因素疊加影響。
我國食糖進口關稅配額及配額外關稅稅率遠低於WTO成員的平均稅率97%,導致國外食糖大幅進入,我國食糖進口量一直維持高位。
據海關數據統計,從2011年~2015年,我國食糖進口量分別為291.9萬噸、347.7萬噸、454.6萬噸、348.6萬噸和485萬噸,遠遠超過關稅食糖進口配額194.5萬噸。
食糖進口過量的同時,由於生產效率低,抗風險能力較弱,我國糖業國際競爭力不強。目前我國食糖主產區廣西、雲南的甘蔗生產,機播率僅為27.1%和7.6%,機收率僅為4.3%和0.3%,糖料種收等關鍵環節基本靠人工,勞動效率不高。
而制糖企業的產業鏈短,產品結構單一,加上近兩年甘蔗減產嚴重,導致制糖成本大幅上升。
葛俊傑說,業內反映,2015/16榨季廣西食糖企業生產成本約在5600元~5800元/噸,而當前食糖市場銷售價格約為5400元/噸,產銷價格倒掛。
行業性的虧損進而導致糖農利益受損,種植積極性下降。
以廣西為例,甘蔗種植面積從2012/13榨季的1600萬畝下降到2015/16榨季的1200萬畝以下。全國食糖產量從2012/13榨季1300萬噸下降到2015/16榨季900萬噸左右,食糖自給率下降到60%左右。
葛俊傑說,為加快解決制約我國糖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建議盡快啟動糖業立法,學習借鑒國外糖法經驗,從法律上明確糖業管理基本模式和統一管理機構、農工利益關系、常規和臨時性舉措以及相關產業管理政策,為我國糖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同時要嚴格管控食糖進口。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繼續加強原糖進口管控,嚴禁成品糖進口,從總量上體現食糖進口管控效果。
在夯實糖業發展的基礎上,葛俊傑更強調,要大力打擊食糖走私。
葛俊傑對記者表示,自2015年三季度以來,國內食糖走私現象再次擡頭,據業內反映,食糖走私主要集中在雲南、廣西兩個食糖主產區,2015年走私食糖量估計在100萬噸以上。與之相對比的數據是,2015年我國的食糖進口量是485萬噸。
葛俊傑說,走私糖不僅增加國內食糖供給量,打破了國內食糖供求平衡,更在市場上采取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嚴重擾亂了國內糖業的市場秩序。尤其在當前糖業低迷時期,走私糖直接阻礙國內糖價複蘇,導致行業發展環境惡化。
此外,我國食糖進口實施配額管理,配額內的關稅稅率為15%,配額外關稅稅率為50%,食糖關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食糖走私偷逃應繳稅款,嚴重損害了國家經濟利益。
葛俊傑說,食糖走私屢禁不止的深層次原因,除了利益驅動,關鍵有兩個方面,一是食糖走私、販私、使用走私食糖等違法成本低,收益大,風險小;二是打私尚未形成合力,綜合執法力度不強。
也因此,葛俊傑建議稱,要大力打擊食糖走私。建議海關總署牽頭,會同相關部委,盡快研究出臺打擊食糖走私的專項指導意見,健全中央、地方聯合打擊食糖走私的聯動機制,加強與工商、稅務、檢疫檢驗、邊防、鐵路、質檢等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完善“一線堵、二線查、三線市場管”的打私機制,形成邊境一線查緝與市場清查整治相結合的反走私工作鏈條。
此外,針對走私糖假冒國內制糖企業的品牌產品,開展專項清理整頓,加強國內食糖流通市場監管,切斷不法商販利用走私食糖謀利的鏈條。加強境內外食糖信息收集、分析,掌握食糖走私動態,為“精準狠”打擊食糖走私提供有力支撐。
編輯:應民吾
找明星站臺,找美女做業務 P2P非法集資遭監管層強勢打擊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4-18/998877.html
P2P非法集資的伎倆幾乎都很簡單粗暴:專門開在CBD的高檔寫字樓里;辦公室里都掛著自家老板和政商人士或社會名流的合影;找明星站臺,找美女做業務;網上宣傳一個比一個大膽,什麽“母公司財力豐厚要上市”,年化收益率分分鐘30~40個點……於是,繼一些綱領性的文件出臺後,監管從細分領域實質性出手規範行業發展。
是的,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史,已足足走過九年了。
從第一家互聯網借貸平臺(P2P)拍拍貸在2007年低調成立,到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基金網銷化,到異軍突起的舶來品股權眾籌,再到成規模崛起的第三方支付……不管名字是互聯網金融、普惠金融、新金融還是共享金融,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經過9年發展,業務分支已越來越多。
放肆的“高息”虛假宣傳、巨大的交易規模、急劇攀升的風險、匪夷所思的業務“創新”……不管從哪個立場看,互聯網金融都有足夠的被正式遷至監管麾下的理由。尤其是去年以來,泛亞、E租寶、大大集團、中晉資產這些百億級理財平臺風險兌付事件接踵而至,刺穿了老百姓錢袋子,也刺痛了監管神經。
關鍵是,他們的伎倆幾乎都很簡單粗暴:專門開在中央商務區(CBD)的高檔寫字樓里;辦公室里都掛著自家老板和政商人士或社會名流的合影;雇傭大量地推(地面推廣業務員),隨便找個講師做做金融培訓,就敢讓這些年輕人頂著“理財規劃師”的頭銜,去廣場拉正在跳舞的大爺大媽投錢;找明星站臺,找美女做業務;網上宣傳一個比一個大膽,什麽“母公司財力豐厚要上市”,年化收益率分分鐘30~40個點……
這些平臺到最後的罪名通常都是“涉嫌非法集資”,背後的故事也是千篇一律:設置虛假投資標的、平臺和其母公司聯合虛增業績、平臺與擔保方或融資方涉關聯交易、用下一批投資人的錢來填補上一批投資人的本金、雪球越滾越大直至資金鏈斷裂。
此外,互聯網金融模式異化的同時也在彼此交叉,早已不是一個借貸需求衍生的信用中介就能概括。
以最近出事的百億級平臺中晉為例,它通過合夥制股權基金模式,線上線下向投資人承諾高額年化收益,將繞開目前監管規定而籌集來的資金違規投入非上市公司可轉債或股權等項目。如果一定要定義,這簡直可以說是“私募的公募化”。
除了中晉,還有房租資產收益權證券化平臺、票房收益權證券化平臺,還不乏P2P平臺代銷一些被分割成若幹份額的資管產品。
也就是說,現在任何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問題,都不再是純粹一個監管部門介入就能整治得了的,它有的時候甚至橫跨民間借貸、第三方財富管理、基金銷售3個領域,需要銀監會、證監會聯合介入監管。
監管豈能幾次三番容你如此挑釁?!於是,繼一些綱領性的文件(如去年7月份頒發的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出臺後,監管從細分領域實質性出手規範行業發展。
上周,互金領域最重磅的消息:4月14日國務院組織14個部委召開電視會議,在全國範圍啟動將持續一年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
配套而出的,是國務院當日批複的相關文件。媒體報道稱,該文件共設7個分項整治子方案,其中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將分別發布網絡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和互聯網保險等領域的專項整治細則。
很高興終於看到,監管不僅僅註意到了覆蓋面最廣的P2P業態,也不僅止步於從頂層設計層面發布行業指導意見,或從各協會層面發布信披指引,而是基於“各就各位,分業監管”的框架,聯合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門,從各個領域強勢打擊非法集資。
隨著我國金融規則制定者的強勢介入,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整頓會更加深入而且有效。希望以後不要再看見有人在超市里賣理財產品,也不要再有大爺大媽跳完廣場舞,就被人騙去買“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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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暴力傷醫事件後 9部委專項打擊醫鬧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8277
從掛橫幅、擺靈堂、大鬧醫院到恐嚇、辱罵、傷醫殺醫……2016年上半年,各地發生了多起暴力傷醫事件。
南方周末從國家衛計委今天召開的構建醫患關系媒體溝通會上獲悉,為保障醫務人員和就醫患者的人身安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保監會等9部門決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這是繼2015年11月1日起,“醫鬧”正式入刑後的又一大重拳。
“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是廣大醫務工作者共同願望,更是公平正義的體現。”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說。專項行動有四,包括,依法嚴厲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全國醫療機構安全大檢查;鞏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長效機制建設;做好宣傳引導和輿情監控工作。
郭燕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中國醫患關系總體形勢是好的,社會不能把局部的暴力傷醫事件,能代表醫患關系的總體,在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依法維護醫療秩序的工作成效還是非常顯著的。
“盡管全國診療量不斷上升,涉醫違法事件不斷降低。”她舉例,2012~2014年,我國的診療人次從73億上升到76億,但涉醫違法案件從6600件下降到4000件。“每診療一百萬人次,不到一起案件。”
但公眾感受卻和數字有很大差別,郭燕紅解釋,雖然案件事件減少,但案件的曝光率增加,反反複複出現,導致大家總覺得有涉醫違法事件發生。
國家衛計委宣傳司副司長熊煌建議,媒體不僅應該關註傷醫事件,更應該關註事件最後的處理結果,以免讓公眾誤認為“醫鬧無罪”。
維護和諧的醫療環境,需要從多方面著手。郭燕紅說,一方面要保持依法堅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和醫鬧行為的高壓態勢。另一方面,要著力來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把醫療糾紛的處理納入到法治化軌道,建立醫療糾紛防範和處置的長效機制。此外,還需要繼續推動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的制度。據統計,現在全國有6.5萬多家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這些都為妥善處理醫療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即便如此,中國的醫患關系仍呈現緊張狀態。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和社科文獻出版社在今年6月1日在京發布的《北京社會治理發展報告(2015—2016)》顯示,北京市醫療糾紛訴訟數量持續增加,7年間增長了近2.4倍。報告指出,北京進入訴訟程序的醫療糾紛逐年上升,2007年北京市法院一審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僅有468件,2008年為715件,2009年為885件,2010年為1004件,2011年為1040件,2012年為1097件,2013年這一數量增長到1152件。
報告分析,近幾年,醫療糾紛多發頻發的態勢不會改變,多元化的醫療糾紛解決體系建設任重而道遠。醫療糾紛專業調解制度結合了調解機制優勢和專業性化解的優點,有利於促進醫療糾紛的化解,維護醫療秩序的穩定。
樓繼偉呼籲G20加強合作打擊國際逃避稅
7月23日至24日,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在四川成都舉行。
23日上午,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召開。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IMF主席拉加德、德國財長等多個國家財長出席會議。
樓繼偉在開幕致辭中表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全球經濟的有效性正在減弱,G20應凝聚共識,支持關鍵領域結構性改革,改善稅收政策,打擊避稅行為,促進全球經濟複蘇。
樓繼偉指出,全球經濟處於從危機應對向長效治理機制轉型、從周期性政策向結構性政策轉型的關鍵時刻。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還在持續,全球貿易增速停滯不前,金融市場波動加大以及大宗商品價格低迷等問題仍困擾全球。
“在此背景下,各經濟體和國際組織在運用宏觀經濟政策應對危機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政策效應遞減,負面影響顯現,其深層次原因是中長期結構性失衡,全要素生產率減緩,收入分配不均和創新驅動不足。”樓繼偉說。
樓繼偉強調,實現經濟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的根本途徑是推進結構性改革、加強創新能力和促進社會公平。而稅收是全球治理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球經濟規則協調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全球經濟複蘇的重要手段。

今年已召開的兩次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都將國際稅收合作作為重要議題。當前,G20國家在稅收領域的國際協調與合作仍有很大空間。
樓繼偉提出,G20各國應思考在更大範圍、更高水平、更深層次上開展國際稅收合作,拓展全球性、區域性、多邊和雙邊的稅收合作。一是消除稅收政策制定和實施中的稅收歧視,減少稅收不確定性。二是減少國際間雙重征稅,防止互不征稅,有效遏制逃避稅,為國際貿易和投資的增長掃清障礙,共同構建開放、包容、均衡、普惠的稅收合作架構。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不同國家稅制的差異導致跨國經營的企業有機會利用各地不同的國際稅收規則的漏洞,人為地將利潤轉移到低稅負國家和地區,以達到降低全球稅負的目的。
據經合組織(OECD)不完全統計,全球每年因跨國企業國際避稅導致的企業所得稅流失約為1000億—2400億美元,大約占到全球企業所得稅總額的4%—10%,嚴重損害了各國稅收利益。
樓繼偉強調,要繼續推動BEPS計劃和稅收情報交換的落實工作,吸引更多的國家和地區加入包容性框架,遵從稅收情報交換標準,推動國內稅制改革,有效打擊國際逃避稅。以解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問題為開端,在充分考慮各國國情和發展階段差異的基礎上,尋求“最大公約數”,推動進一步完善國際稅收制度體系。
2013年聖彼得堡峰會就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達成共識。經過OECD和各國近兩年的努力,BEPS行動計劃發布最終成果,並建立實施BEPS成果的包容性框架,邁出了國際稅收改革的重要一步。BEPS行動計劃也是首次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平等的平臺上共同討論並制定國際稅收新規則。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96個國家(地區)承諾在2017年或2018年底前實施自動情報交換,簽署多邊稅收行政互助公約的國家範圍進一步擴大,各項稅收透明度審議和監督工作積極推進。
樓繼偉在講話中還提到,信息征集能力弱以及利益調整阻礙是個人所得稅和房地產稅方案目前仍未正式推出的主要原因。營改增對產業創新和提高專業性帶來了積極影響,但包容性也有待加強。
“只要是真正的稅收再分配,就會受到真正的阻礙,但我們義無反顧地要做。”樓繼偉說。
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浦東需排摸多少機構?2.3萬家
根據上海市部署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浦東新區需要摸底排查的機構數量超過2.3萬家,占上海市總額的近三分之一,其中P2P機構數量占上海市的一半。
8月4日,浦東新區召開“浦東新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落實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領導小組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宣布調整打擊非法金融領導小組和成立互聯網金融整治領導小組、部署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浦東新區副區長簡大年表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好整治任務。

今年4月14日,國務院組織14個部委召開電視會議,在全國範圍內啟動有關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為期一年。
根據整治工作安排,到7月底,各省級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清理整頓方案,同時各部門、各地區分別對各自牽頭區域開展清查;從8月到11月底,將實施清理整頓,同時工作小組和各地區分別組織自查;從12月底到2017年3月份進行驗收,形成報告並由央行會同有關部門完成總體報告,並形成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建議。
浦東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區,金融體量巨大,金融業增加值占全市一半,金融機構數量占全市的70%。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浦東新區累計擁有持牌類金融機構900家左右,金融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5%左右。
相應的,簡大年表示,浦東的非法金融活動也存在涉及面廣、危害性大的特點,近期發生的重大非法集資案件,雖然有些不註冊在浦東,但大都涉及浦東。
也因此,浦東的打擊非法金融工作任務重、壓力大。但同時,浦東的打非工作難度高、困難多。
現階段打非工作的重點是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根據上海市的方案,浦東要對7類機構進行全覆蓋式的排查。簡大年表示,機構數量多,摸排難度大,專業要求高,時間節點緊。
簡大年要求,越是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越是需要浦東增強責任感、緊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紮實推進。
今年4月5日,上海市政府發布《本市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稱當前非法集資問題日益突出,案件高發多發,對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威脅。
為了進一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實施意見》要求加強非法集資風險排查。
具體來說,就是由上海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實地檢查、書面審查、重點調查、項目抽查和明察暗訪等方式,針對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網絡借貸等重點領域,圍繞街頭門店、商務樓宇等重點區域,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工作,及時準確全面掌握全市非法集資信息。
這其中,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履行一線把關職責,區(縣)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其中,區縣政府將密切關註投資理財、網絡借貸等風險高發重點領域,轄區主要商務樓宇、科技園區、招商中心等明確“誰引進、誰負責”的招商原則,落實源頭防控。
簡大年表示,浦東各開發區和街鎮要發揮靠近基層一線的優勢,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做好各自轄區的機構摸排、清理整頓以及日常監管、預警工作。
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今年6月,新增停業及問題平臺數94家,累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1778家。到了7月,網貸行業綜合收益率已下降至10.25%,低息平臺占比持續上升,一半以上的平臺綜合收益率在12%以下。綜合收益率介於8%-12%的平臺占比為42.80%;綜合收益率在8%以下的平臺占比為9.71%。
基金業協會重拳打擊違規代辦私募備案
在私募行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也衍生出不少問題,私募備案違法代辦便是其一。對此,基金業協會與有關部門一道啟動調查工作,下重手進行整治該違法現象。
日前,基金業協會通報了四川同創偉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四川同創偉業”)虛假宣傳並違法代辦私募管理人登記。違法代辦網站曾為幾十家機構違法代辦私募管理人登記,其中23家已經註銷登記以及未通過登記。
“監管層在私募機構的申請上標準是統一且透明的,如果私募機構自身沒有達到相關的標準,不論是自己申請還是找其他機構代辦都沒有辦法通過。”上海一家投資公司總經理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基金業協會亦指出,違法代辦業務為法律所禁止,為行業所不容,通過違法代辦取得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無效。
涉嫌虛假宣傳
事實上,早在去年11月,基金業協會便發現部分網站涉嫌冒充官方代辦機構或涉嫌采用虛假宣傳及類似手段辦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簡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當時,中國基金業協會便進行了嚴正聲明。
在這份聲明中被基金業協會點名批評者中,便包括四川同創偉業。當時,四川同創偉業宣傳稱是“官方代辦私募基金牌照”、“私募基金牌照代辦最具官方的代辦機構”,以及表述為:“我公司專業代理私募基金牌照申請,已經成功辦理上百家,最快5天出證,對於資質不齊全,資料不夠的可通過我公司進行特殊辦理”、“專業代理”、“包通過”等。
基金業協會指出,冒充中國基金業協會官方代辦機構或采用虛假宣傳及類似手段的行為涉嫌違法,嚴重擾亂了公共管理秩序,侵害了中國基金業協會的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了解到,包括四川同創偉業在內的其他違法代辦機構主要涉嫌違法的有包括如下的內容表述:“中國基金網作為基金行業專業的外包服務機構”、“在百度推廣使用‘基金備案’7天通過!官方指定基金備案代辦機構”、“基金公司備案專業代理‘包通過’”……還有使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作為宣傳背景的。
調查發現,四川同創偉業的違法代辦網站以及相關業務由四川瀘州人李某和黃某運營,李某曾為幾十家機構違法代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上述機構分布在全國16個省,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所留聯系人均為李某或黃某,登錄系統的IP地址均來自四川瀘州的同一網段。協會對上述機構進行了電話核查,部分機構所留電話無法聯系,部分機構以“正在開會不方便接聽”、“你一會兒再打來”、“很久前已離職”、“不了解公司運營情況”為由推脫,之後不再接通協會電話。
“現行規定是,一是法律意見書出具需要具有資質的律師出具,原先沒有資質要求因此很多代辦機構比如咨詢公司都能做,而現在是有資質要求的。”北京一位私募基金律師表示他對“違法代辦”的理解是指以基金業協會名義或虛稱自己是基金業協會指定的機構做中介業務的情況。
“協會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代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對此基金業協會強調。
服務應運而生
自從私募基金采取備案制後,代辦備案便應運而生,代辦牌照,此前很多券商、律所、期貨公司都有在做。
通常,這些期貨公司、券商以及律師事務所等推出“賣殼”、“保殼”等業務,私募登記備案這一資質在市場上也被明碼標價。
“我的郵箱經常收到給幫助辦理私募或者代辦私募牌照的郵件。”上述上海投資公司總經理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很多中介為私募基金備案提供中介服務,之前是不需要中介機構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但之後基金業協會要求《法律意見書》,就有了市場需求,因此有律師事務所便有了這項業務。”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告訴記者。
2016年2月5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規定,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必須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很多律師事務所便新開了辦理《法律意見書》的業務。
在本報記者看到的一封律師事務所發來的郵件中,大概表述是:“自公告頒布之日起,**律師事務所已成功幫助多家私募機構完成管理人登記備案工作,**將以專業化精神為您提供基金登記備案全方位法律服務。”
上述北京專註於私募備案的律師告訴記者,目前法律意見書的收費在5萬-10萬之間。現在做就是一個打包的價格,除了法律意見書,還有網上信息的填報、補充法律意見書等都包含在里面。
“《法律意見書》前期的工作就核查公司的資質情況、合法合規的情況,這要大量的工作。協會對這方面要求很嚴格,律所肯定要派律師到現場盡調。這種的話,也得半個月,而若涉及到變更經營範圍、完善內控制度等下來的話,也得一個月的時間。”他進一步表示。
記者也了解到,當前律所出具一個《法律意見書》的價格在5萬元左右,其中不涉及其他的中介服務。比較大的私募或者股權關系比較複雜的也在10萬-20萬不等。
列入重點關註名單
《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揭開了私募基金業的備案、自律管理的序幕。今年8月1日,則是空殼的清理大限。協會數據也顯示,半天時間協會註銷了8270家空殼私募。
“8月1號之前有一些私募基金已經發行了產品並開始運作了,但是還需要補充提供相關的備案手續,客觀上有需求通過相關的中介機構提供中介服務取得備案資質,因此當時是一個井噴的局面。”王智斌表示。
“基金業協會通過公告,依法有序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規範化工作。前前後後基金業協會從2月5日開始明確通知,近6個月過去,這些被註銷的管理人既未提交法律意見書,也未提交首只產品備案申請,屬於‘雙未’現象,那就有可能真的是不願意從事私募行業,註銷也是順利成章。”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表示。
“最近這段時間來監管層以及基金業協會的各項文件不斷,代辦這種現象我知道有。不過就算這次能滿足協會的要求,以後也還是不好說。所以我個人不會采取這種方式去(備案)。”此前,一家去年成立的私募老總在受訪時表示。
“如果哪一天這些管理人準備工作到位了,完全可以重新提交管理你讓登記申請。”胡立峰也表示。
王智斌也表示,8月1日之前的私募基金的存量業務基本都得到了解決,而8月1日之後,新增的私募基金需要備案,這個過程也需要《法律意見書》等相應的中介服務,之後私募才能再發新產品,這樣在8月1號之後的備案工作就會比較有序。
基金業協會進一步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依照規定到協會辦理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同時,協會將繼續依法依規做好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工作會決定將已經註銷登記和未通過登記的23家機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列入重點關註名單。
英國打擊“反避稅”:會計師、咨詢師一個都不能漏
隨著新首相特蕾莎·梅的上任,英國政府打擊避稅的行動將掀起新的高潮。
日前,英國稅務局對大批避稅方案提出最後通牒,其中就包括那些因“變相薪酬”方案而少繳稅款的人。英國稅務局已經對這一方案的參與者給出4個月的寬限期,要求在2019年4月前補齊所有稅款。
而且,這些避稅方案中涉及到的會計、咨詢師等也將面臨嚴重處罰。這一處理方式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和擔心。相關組織認為這一處罰忽視了事件的罪魁禍首,同時還有可能造成“誤傷”。
盡管有這些擔心,但英國稅務局整治偷稅漏稅的決心依然堅定。新首相特蕾莎·梅也堅決表態,表示無論身家背景如何,都有納稅責任。

重罰意在“殺一儆百”
根據英國財政部日前宣布的處理意見,為這些避稅方案提供過咨詢的會計及咨詢師都將面臨與避稅金額相等的罰款。
16日早,英國財政部給出了一份裁定書,建議羅列出這些避稅方案涉及到的公司、組織的名單,以“警告及保護納稅人”。而處罰的對象不僅僅是這些方案的設計者,還有推銷方案的獨立稅務咨詢師,以及那些使得這一方案得以實現的律師和銀行家。
裁定書同時提到,為減輕稅務局取證負擔,加快處罰進度,要求有避稅嫌疑的當事人主動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在填寫納稅申報單的過程中沒有人為紕漏。現階段這一部分的取證給稅務局造成極大麻煩,現行制度使得避稅者可以通過加大取證難度掩蓋問題。此外對於那些阻礙調查的公司、組織,新出臺的高額附加罰款項目也將發揮作用。
財政部官員稱:“新出臺的高額罰款將會讓那些觀望者三思而後行,而這也有助於降低避稅方案在市場上的活躍度。其實這類方案中的大部分都沒有實效,一旦被發現還會讓參與者面臨高額稅款和其他費用。”
租稅正義聯盟(Tax Justice Network)對英國政府這一舉措表示歡迎。該聯盟指出,如果只是個人或公司單方面決定賭一把,避稅問題還沒有這麽嚴重,問題真正的源頭是來自於這些被廣泛推銷的方案。咨詢公司WTT的創辦者韋伯(Graham Webber)也認為財政部早就應該介入調查處理。
“這些避稅方案的設計、提供者才是罪魁禍首,他們隱身於離岸服務和複雜網絡之後,”韋伯說道,“他們用這些方案擾亂了商業活動,同時也欺騙了納稅人,讓他們以為這是合法的。”
但大刀闊斧的處理也同樣引來了爭議和擔憂。一些會計機構警告稱,這很可能使得那些沒有觸犯法律的咨詢師等同樣遭受處罰。這些機構指出,不排除一些參與了“變相薪酬”等方案的納稅人通過咨詢,的確得到一些咨詢師誠實、公正的合法建議。這就意味著,財政部的處罰措施應該要篩選出那些推銷避稅方案的人,而不是把目標對準所有在正常納稅籌劃中的咨詢師、會計等。否則,一些享譽已久的行業大牛可能被誤傷落馬,而真正的犯罪者卻逍遙法外。
新首相決心反避稅
英國財政部的這一系列行動可以說繼承了前財政大臣奧斯本(George Osborne)在3月預算案中的決心。前首相卡梅倫辭職後,奧斯本也隨之離職,新任首特蕾莎·梅接過了這一重任。在競選中,她曾承諾打擊避稅;而有評論家指出,此前政府在這方面的努力最後都無疾而終,並且沒有找到問題核心。
但這一次財政部似乎是動真格了。稍早時,稅務局為“變相薪酬”方案延長了4個月的寬限。這一方案通過建立員工酬勞信托(Employee Benefit Trusts)來減少,甚至免交工資收入所得稅以及保險繳費。這類方案在最近20年較為流行,但自2010年起,政府開始著力解決這一問題。根據稅務局給出的時限,2019年4月前所有稅款須補繳完成。據估計,政府有望在未來5年內追回高達25億英鎊的款項,而延長時限是為了鼓勵更多參與者主動補交。
對於避稅問題,梅此前曾表示:“對我來說,無論你是亞馬遜,谷歌還是星巴克,都有義務把一些東西交回來,否則是你們對每一個公民的虧欠,納稅是你們的責任。”
在這樣的態度下,英國的“反避稅之戰”或許還會高潮叠起。
國家林業局:將開展打擊涉林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國家林業局獲悉,我國將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在9月1日國家林業局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表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活動,把每一棵該保護的林木堅決保護好,把每一寸該守護的林地堅決守護住。

大面積毀林現象在一些地方屢禁不止。攝影/章軻
國家林業局的消息稱,此次專項行動將通過集中查處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擊處理一批長期作案、團夥作案、頂風作案的違法犯罪分子和團夥,著力整頓一批破壞嚴重、管理混亂的重點地區,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機制,堅決徹底地將非法占用林地濕地、肆意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勢頭打下去,進一步提高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水平,增強全社會生態安全保護意識,鞏固林業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此次專項打擊的重點包括開礦建廠、采石挖沙、毀林開墾等非法占用林地、濕地行為;各種經營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濕地以及“未批先占、邊批邊占、少批多占”行為;大規模或系列盜伐、濫伐林木行為;其他影響較大的破壞森林、濕地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張建龍說,森林資源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和戰略資源,在維護國土生態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近年來,我國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一些地方管理缺失,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非法采石采礦、毀林開墾等違法占用林地、破壞森林資源問題仍然屢禁不止。
“十二五”期間,違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形勢十分嚴峻。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既不能手軟,更不能下不為例。要劃定並嚴守生態紅線,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應該受到懲罰。
張建龍表示,專項行動要堅持“嚴”字當頭,保持打擊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力爭破獲一批影響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員眾多、為害一方的犯罪團夥,嚴懲一批犯罪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分子。
同時加大宣傳力度,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對行動進行跟蹤報道,對破壞森林資源數量巨大、影響惡劣、查處難度大的案件要予以曝光,形成全社會打擊破壞林地和森林資源不法行為的濃厚氛圍。
據悉,國家林業局已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派出5個督查組到重點省區進行檢查督導;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一把手”也將親自掛帥,成立組織領導和辦事協調機構,確保專項行動迅速啟動,紮實推進。
張建龍表示,下一步將完善機制,依法加強林地林權管理。嚴格實施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林地用途管制,確保森林生態空間總量不減少。切實加強林權管理工作,維護森林經營者的產權權益。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禁止違法違規流轉國有森林資源,嚴防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流失。
同時強化監督,規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建設項目確需占用林地的,必須符合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嚴格執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額管理制度,依法依規辦理使用林地手續。強化林木采伐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十三五”限額落實到位。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和憑證采伐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嚴禁對天然林實施皆伐改造。
新能源騙補案結果公布 涉案車企遭毀滅性打擊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596

(東方IC/圖)
業內喧鬧已久的新能源騙補案,終於有了結果。
9月8日,財政部公布了《關於地方預決算公開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並未公布全部新能源騙補車企名單,90家被檢查的車企中,有5家車企作為典型被點名通報。
新能源汽車補貼從2009年開始發放,本輪檢查的範圍是2013-2015年已獲得和已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40.1萬輛,抽查了其中的13.3萬輛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運營狀態。檢查發現,一些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涉嫌騙取財政補貼,部分車輛未銷售給消費者就提前申報補貼,不少車輛領取補貼後閑置。
5個典型案例中,除了已經被央視曝光的蘇州吉姆西客車制造有限公司之外,被確認騙補的名單還有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騙補金額涉及最多的是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多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921萬元。其次是蘇州吉姆西客車能源汽車生產銷售業務,虛假申報2015年銷售新能源汽車1131輛,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6156萬元。另外還有深圳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多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574萬元、9810萬元、7560萬元。
最嚴重者取消補貼資格
財政部對惡意騙補情節最嚴重的蘇州吉姆西客車制造有限公司,取消其中央財政補貼資格,2015年生產的全部車輛中央財政不予補助,追回2015年度預撥的全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同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取消其整車生產資質。
對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追回2015年度2416輛違規上牌車輛獲取的中央財政補助預撥資金,並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按問題金額50%處以罰款。同時,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業中央財政補貼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其問題車型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予以剔除。對上述4家企業2015年生產銷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由當地監管部門逐一嚴格審核後重新申報,確無問題的車輛可按原政策中央財政繼續予以補助。上述4家企業何時恢複執行中央財政補貼政策,視地方政府和企業整改情況而定。屆時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共同核查驗收,驗收合格報國務院批準後方可恢複執行財政補貼政策,但不恢複預撥財政補貼資金資格。
失去補貼資格,對涉案車企的新能源業務幾乎是毀滅性打擊。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此次騙補案之後,將會面臨5.2億元的補貼不會發放,並且需要支付2.6億元的罰款。外加其他流通環節,企業的直接損失或高達8億元。
這樣直接導致蘇州金龍企業在各大銀行的評級直線降低,位列於高危企業行列。廈門金龍董事長黃蒓要求,此次經濟損失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完全由企業自身挽回。為了自救,高層降薪30%,中層降薪10%,並且取消多項員工福利。類似食堂水果、回鄉報銷、住房補貼、工人洗衣服、職能部門員工工服等全部取消,甚至連公司的綠色植物也全部取消。
最終名單或會更廣
涉案車企的名單並未全部公布,但是在行業內部流傳了一份涉及面更廣泛的企業名單,名單內企業多達93家。其中有21家顯示沒有問題,其他企業分別涉及有車無牌、有車缺電、標實不符、關聯方及經銷商閑置、終端用戶閑置等問題,累計車輛達到76374萬輛,金額超92.7億元。
這一份名單並未被官方認可,但許多車企已經開始自證清白。宇通客車9月9日就在官網發布公告,表示有媒體根據網傳名單將宇通列入“標識不符(電池)8家車企”的名單,該情況與事實嚴重不符。
實際上,財政部在通報中表述得十分明確,“根據問題嚴重程度,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向問題企業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進行通報,要求當地政府進一步核查追究相關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紀違法的,交當地行政監察部門、公安部門及檢察機關處理。對相關企業騙取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的行為,由地方參照上述處理原則進行處理”,也就是說,最終的涉案名單還需要地方政府進行核實。
湯財答“天下無敵”先生: 如何打擊香港老千股
http://sina.com.hk/news/article/20160908/0/2/2/%E6%B9%AF%E8%B2%A1%E7%AD%94%E5%A4%A9%E4%B8%8B%E7%84%A1%E6%95%B5%E5%85%88%E7%94%9F-%E5%A6%82%E4%BD%95%E6%89%93%E6%93%8A%E9%A6%99%E6%B8%AF%E8%80%81%E5%8D%83%E8%82%A1-6278891.html
【天下無敵文章】
天下無敵:一位港股投資者致中國證監會的一封公開信
香港證監會應該清理老千股而不是指導投資者規避
【湯財文章】
香港本土財經名博為港證監正名:港股很公平
香港財經名博再發聲:你們根本不懂港交所的巨大努力
更多文章請看專題《大討論:港股還有吸引力嗎?》
文/新浪港股專欄作家 湯財
作者簡介:湯財,香港知名財經博主,尤以“湯財老千股手記”聞名,從小學起對股票已產生興趣,遍尋香港股票資料,賺錢的目的為找尋生活中美好的東西。
多謝編輯再給我一個機會去寫一些打擊老千股的文章。看過了“天下無敵”先生寫過的文章,我覺得他真是一個很尊重小弟的人,還稱我是“專家”,我覺得好不高興,但是言論中,他說話仍是有點不太專業,難登大雅之堂、且言語中有輕視之意,筆者有意再作解釋。
筆者認為,他仍是未看清那些老千股,他還在說中國兒童護理(1259)和神冠控股(829)是好股,我深感震撼,究竟他知不知道兩者老千的原因是甚麼?
前者和另一隻老千、上星期筆者的舊文提及時間由你(1327)是有借貸關係,但公司帳目上是有很多現金,現金很多但又要高息借錢,你不覺得奇怪嗎,這就是
老千股的特徵。後者,其實和以前一隻叫高寶綠色(274,現時叫中富資源)曾經分拆失敗的真優美有關,後者在上市前有舉報信稱他們做假,最終上市失敗,那
間真優美公司的CFO後來轉到神冠,使小弟加深對此家公司是老千股的懷疑,加上利潤較國際同業高出很多,上市時已埋了老千股的基因,幸好他多年利用投資國
債和固定資產,把那些誇大的盈利掩埋了,使大家覺得他是一隻好股,這才是坑。天下無敵先生炒了這麼多年股,連招股書也沒看清,完全不像是一個專業的投資
者。小弟今次再寫,不打算和他反駁他那些很奇怪甚麼加上創業板加編號提示的建議,或者是分開幾個版,加一個賭博版的建議,還有一個甚麼不讓H股上市,是切
切實實讓大家瞭解港交所對於這堆老千股如何利用港股的漏洞來出千的,並想出甚麼方法來解決。
“天下無敵”先生對於老千股,好像認識不太
夠,我只是說交易所沒有客觀標淮,不是筆者不知道這些股的行徑如何。筆者僅就他們大家知悉的老千股行徑的方式作對上市規則的解釋。其實主要的行徑是(1)
合股、(2) 折價配股、(3)大折價、大比例供股、(4)高價購買垃圾資產和股票,筆者會引用上市規則略作解釋。
(1) 合股
其實筆者想先解釋,關於合股,但很多國內朋友不知道的事實。在2002年香港仙股改革後,港交所為免仙股過多,影響市場觀感,況且股價低於1仙需於碎股
版買賣,增加了小散戶交易成本,增加了一條上市規則,即是13.64條。條文列明,“如發行人的證券市價接近港幣0.01元或港幣9,995.00元的極
點,本交易所保留要求發行人
更改交易方法,或將其證券合慊蚍植鸕娜!彼雜脅糠止諭蹲收囈ㄒ檣鮮泄救∠瞎傻慕ㄒ椋耆嗆駝庖惶跤行n突的,所以要改革,就要從這一條著手的。
其實合股和拆股對股份市值沒有影響,但現在由於部分財技人士經常合股後加上大額供股,所以在投資者眼中,合股已是一種原罪,但個人認為只要扭轉濫供股的手法,合股改不改只是可有可無,所以為了減省改革的細節,我會建議保留原製。
(2)折價配股
港交所早年對配股價是無限製的,但在2000年間增加了不少向下炒的股份,很喜歡折價30%、甚至40%的配股,遠遠低於資產值,故造成對小股東的攤薄
非常嚴重,後來港交所推出了一個指引,更修改了上市規則,增加了13.36(5)
條,條文列明,如果配售價和市價折讓20%是需要股東的批淮,原文如下:
“(5)
如屬配售證券以收取現金代價,而有關價格較證券的基淮價折讓20%或20%以上, 則發行人(按:即上市公司)
不得根據《上市規則》第13.36(2)(b)條所給予的一般性授權而發行證券;上 述的基淮價,指下列兩者的較高者: (a)
簽訂有關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證券的協議當日的收 市價;或 (b) 下述三個日期當中最早一個日期之前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i) 公佈配售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證券的交易或安排之日; (ii) 簽訂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授權發行證券的協議之日;或
(iii) 訂定配售或認購價格之日”。
不過,卻有一個例外,就是陷於財困情況下,可以進行大額賤價發行新股而不需股東淮許,原文如下:
“除非發行人能令本交易所信納:發行人正處於極度惡劣財政狀況,而唯一可以拯 救發行人的方法是袢〗艏蓖煬刃卸眯卸猩婕耙越現と醇壅廴20%或
20%以上的價格發行新證券;或發行人有其他特殊情況。凡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證 券,發行人均須向本交易所提供有關獲分配股份人士的詳細資料。”
但是在這些背景下可做成的漏洞不少,舉例如下:
(1) 仍然沒有考慮限製配股價和資產值的折讓,導致上市公司仍然可以賤價發行新股。
(2) 就算折讓或大額髮行新股需股東通過,但極少數小股東有興趣參與投票,同時沒有限製關連人士投票,又或是關連人士可以非關連化,又或是公司沒有主要股東導致沒“關連人士,,但投票只需參與股東會的股東大多數票即可通過,導致投票在沒有代表性下可以通過;
(3) 部分老千股可以透過大額的發行大額可換股債券或承兌票據,之後經營不善需全部撇帳,從而可以大額賤價發行新股,回到(2)的老問題
故筆者建議港交所可如下修例:
(1) 建議減少配股的折讓和一般授權幅度至10%,並加入和資產值折讓的測試,如果任何一條違返規則,需進行股東投票;
(2) 強製要求券商必需利用電子方式主動提醒持有的小股東投票,收費應該愈低愈好。
(3) 以超額折讓價發行新股予關連人士或獨立第三方時,大股東及關連人士不得投票。
(4) 投票參與的股東需要達到股東的50%以上及非利害股東的20%以上,否則投票作廢。
(5) 除大多數通過外,增加引入私有化非利害股東10%反對製度,如反對票多於非利害股東數的話,發行新股需作廢。
(6) 長遠股份登記處或券商應引入電子投票製度,提高投票率。
(3) 大折價、大比例供股
關於供股,其實港交所有分為“公開發售”和“供股”兩種方式,“公開發售”是售予所有投資者,並不是股東的權利,所以沒有供股權,至於供股,則屬股東權
利,所以有供股權。其實兩者類近,前者更是對原有股東的一種傷害,筆者建議取消“公開發售”製度,保留供股製度,以對原有股東多一點保障。
至於為各位投資者詬病的大額供股製度,根據港交所上市條例第7章現有條例,再引列如下:
“如建議進行的供股會導致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數目或市值增加50%以上....
(a) 供股須待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決議批淮方可作實,而任何控股股東及其聯
M人,或(如沒有控股股東)發行人董事(不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最高行 政人員及其各自的聯M人均須放棄表決讚成有關決議。發行人須在致股東的
通函中披露《上市規則》第2.17條所規定的資料;
(b) 發行人須在致股東的通函中載列建議進行的供股的目的、預期的集資總額,
及所得款項的建議用途之細項及描述。發行人也須載列在建議進行供股公佈 之前的12個月內發行的任何股本證券的集資總額及集資所得的細項及描述、
款項的用途、任何尚未使用款項的計劃用途及發行人如何處理有關款額的資 料....”
但漏洞如下:
(1) 理論上,供股價和供股比例沒有上限,完全可以大比例、大折讓供股,沒有考慮公司資產值,對不供股的股東非常不公平。
(2) 可以發行較現有股權50%亦不需股東同意,雖然如果有大股東的情況下,大股東也需要負責供股費用,但可未經股東同意即可進行供股,似乎也是不合理的行為。
(3) 如果發行50%以上新股,雖然關連人士不可投票,但由於眾多老千股都是喜歡透過關連人士非關連化股權,所以大股東可以不持一股,由非關連的關連人士以壓倒性比例通過供股,也是對股東不公平。
(4) 因為沒有限製參與股東大會的股數比例下限,大股東或管理層可以預先利用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予友好,再大比例大折價供股,然後由友好利用發行的股票投票通過,造成魚肉小股東情況出現。
建議如下:
(1) 供股價應考慮引入如配股一樣的10%折讓製度,評定標淮除近期股價外,也需考慮資產值。
(2) 供股比例下限不設,但上限必需如現有發紅股指引的最大比例,為擴大前股本的2倍,即最多為1供2。
(3) 供股的授權應加上股權大會上提呈,如否決,則需逐次在特別股東大會上通過,否則如供股擴大股本比例多於20%,也需再經股東通過,並需加入每年以任何集資方式增發股份多於20%以上,亦需得到股東同意。
(4) 每次投票參與的股東需要達到股東的50%以上及非利害股東的20%以上,否則投票作廢。
(5) 除大多數通過外,增加引入私有化非利害股東10%反對製度,如反對票多於非利害股東數的話,發行新股需作廢。
(6) 長遠股份登記處或券商應引入電子投票製度,提高投票率。
(7) 可以考慮供股前3個月不得增發股票。
(4)高價購買垃圾資產和股票
供股集資後的資金,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除了較低級別的須予披露交易和低於一般授權股份交易外,全部也需交予所有股東同意,除重大交易以上的交易,但
如果持有50%以上股東書面同意,就不需開股東會。雖然重大交易以上的,也需要上股東會,但只要大股東同意,其實也不成問題,關連人士不能在有利害交易投
票。這就造成以下漏洞。
(1)重大交易中,部分交易可以關連交易非關連化,或是大股東在重大交易背後重大利益,但大大損害股東,小股東極難可反對
(2)對於進行股票投資交易,小股東難以得悉投資的標的
(3)因為沒有限製參與股東大會的股數比例下限,大股東或管理層可以預先利用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予友好,再大比例大折價供股,然後由友好利用發行的股票投票通過,造成魚肉小股東情況出現。
建議如下:
(1) 重大交易以上投票參與的股東需要達到股東的50%以上及非利害股東的20%以上,否則投票作廢。
(2) 重大交易以上除大多數通過外,增加引入私有化非利害股東10%反對製度,如反對票多於非利害股東數的話,發行新股需作廢。
(3) 長遠股份登記處或券商應引入電子投票製度,提高投票率。
(4) 重大交易前3個月增發的股份不能投票。
(5) 對於購買股票的名稱和金額,在發出公告後必需要告知股東 ,如有任何變更,也需公告
一個良好的製度,不需事事監管,只需要製度設得好的話,其實已減低不少出千的機會。其實在2002年香港交易所和政府已開始考慮打擊老千股,但是最終在
既得利益者本土財經人士反對下,最終失敗,於是埋下更大的老千股問題。今年,上市監管進行改革,其實是一個解決增量老千的機會,但奈何同一堆本土財經機構
人士反對,所以才需要國內人士同心協力對抗他們。我視這一次是繼1970年代後打開香港國門、擴大香港上市參加資金規模的一個良好改革。
本土著立獨立投資者David Webb
和過往香港及英國的監管機構的管理者,也支持增加證監會權力建議,認為可打擊新股亂象,和順應國際潮流。如果再不做任何東西的話,香港股市確實如國內朋友
所言,不知如何分辨老千股的話,會給人變成老千港的壞印象,股值繼續低落,對所有人也沒有好處,希望大家到香港證監會的網站,表達對今次上市改革的意見,
同時希望港交所考慮筆者建議,以製度從嚴打擊存量老千股,避免他們有機會再鑽空子,謝謝大家。筆者下一次會考慮寫一篇關於今次上市改革的文章,希望大家有
興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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