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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讓民營醫院有機會和公立醫院一樣,獲得比工業用地便宜30%的醫療用地以及一個床位10萬元的獎勵。萬科來了◎ 本刊記者 李雪娜 鄭斐 文lixuena.blog.caixin.com|zhengfei.blog.caixin.com 在中國各大城市,政府批准的醫療用地向來是公立醫院的專利,民營醫院申請無門。 但這種狀況即將在深圳改變。深圳的一項新規定宣佈,將通過招拍掛向社會資本公開轉讓醫療用地,價格比工業用地低30%。同時改變的還有一系列將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區別對待的政策。 對有意投資醫院的各類社會資本,這如同一道召集令。多年來一直卡在土地問題上的萬科集團,已正式向深圳市政府提出開辦一家非營利性質的兒童醫院。在足球上不惜血本的恒大集團(03333.HK)宣佈將與哈佛大學在中國合辦醫院,深圳是選址考慮之一。來自市政府內部的消息人士說,華潤集團也在與政府接洽。在北京、天津開了三家婦嬰醫院的美中宜和醫療集團將在深圳開兩家醫院,CEO 胡瀾向財新記者透露,一家在建,另一家正在籌備,希望能通過新政策拿到醫療用地。 對於三中全會提出的“鼓勵社會資本辦醫” ,深圳反應迅速。日前深圳市發改委、衛計委等五部門聯合發文,為社會資本投資辦醫鬆綁。除了給地,這份名為 《關於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三級醫院的若干規定》 (下稱 《若干規定》 )還提出,社會辦三級醫院可按每床10萬元標準獲得一次性獎勵。前提是:醫院必須提供不低於50%的基本醫療服務。 此外,在基礎醫療服務中,醫療機構還可按每人次門診20元、每個住院床位每日60元的標準獲得補貼。兒科類按上述標準的1.3倍執行,康複科類按上述標準的1.1倍執行。 上述獎勵或補貼,過去只有公立醫院和非營利民營醫院才能享受。現在,深圳決心不再以營利與否區分民營醫院類型,以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 “老百姓並不關心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老百姓關心的是醫療服務質量。 ”深圳市衛計委醫政處處長廖慶偉說, “我們對過去的概念進行了處理。我們相信股東對回報的關心會促使他們將注意力轉到提升醫院的服務和品牌上。 ”主管醫政的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是改革的支持者。他告訴財新記者: “過分強調對非營利性醫院的政策鼓勵,顯然無助于提高社會資本投資辦醫的積極性。 ” 將醫院建在自己的土地上 投資者歡迎這樣的變化。 12月2日,美中宜和醫療集團 CEO 胡瀾告訴財新記者,有長期打算的投資方更願意將醫院建在自己的土地上,這樣初期投入雖大,但不用擔心租金上漲,有助于形成穩定的成本結構。 “按照醫保定價,如果醫院只提供基礎醫療服務,租金將占醫院營收50% 以上,租金是醫院運營成本中的不可控因素。 ”深圳的新政策拆除了很多過去人為豎立在公立醫院和民營醫院之間的籓籬,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一樣,不僅有機會拿地,申請政府補貼,也可以納入醫保體系。 知情人士透露說,制定方案時,財政部門和醫改辦圍繞補貼問題有過分歧。財政方面擔心過多補貼將使民營口醫院異化為吃撥款的事業單位,只願將財政扶持體現在購買公共衛生服務上。 最終敲定方案時,保證50% 的基本醫療服務,即是雙方博弈後妥協的結果。 為暢通醫保接入渠道, 《若干規定》同時提出:社會辦三級醫院經核定後,開業即可享受醫保定點資格。不過這一指標能否在市場上順利實踐,還需參考醫保支付方式和支付水平是否調整。 例如單病種付費問題,如果按病種付費,醫療機構的收入僅與每個病例及診斷有關,與醫療機構治療該病例所花費的實際成本無關。民營醫院更傾向于成本控制,若能在現行醫保體系中引入這種支付方式,民營醫院樂見其成。美中宜和醫療集團CEO 胡瀾認為,推出單病種付費方式,有利於醫療服務支付計量標準化。 至於民營醫院能否為大衆提供50% 的基礎醫療服務,在胡瀾看來,如果以現在的醫保定價水平,做高端客戶的民營醫院要滿足要求比較難,如果未來醫保水平提高一些會更容易。 “目前很多醫院願意做婦科,原因就在於婦科醫保定價相對合乎市場。 ”她說。 新政頒佈之際,深圳同時宣佈,首批推出四個三級醫院項目地塊,讓社會資本投資競標。四個項目均在深圳中心城區外,醫療資源相對稀缺,摘牌投資者將成為首批享受優惠的市場主體。 誰會是第一個? 人事仍未完全接軌 如果說深圳此次對社會資本辦醫開閘還 有局限的話,那就非人事制度莫屬了。 無論是職稱晉升,還是社保待遇,民營和公立醫院的醫生在不同軌道上運行。前者難以參與重大科研,亦沒有鐵飯碗,公立醫院醫生退休後,待遇遠高于民營醫院。這些阻礙人才流動的因素,造成了公立醫院的壟斷地位。 放開醫生自由執業才能破解難題。 這也的確是決策者考慮過的方向。財新記者獲得的流傳于醫療系統內部的文件送審稿中提到,打破事業編制管理體制,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加年金制度,並要求民營醫院建立不低於公立醫院標準的基本養老保險加年薪制度。這意味著拉平醫生退休後的待遇落差。 送審稿同時首次提出“建立人才雙向流動制度” 。流動到深圳市民營醫療機構執業的原本市公立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可自主擇時回原公立醫療機構。 這可解除公立醫院醫生的後顧之憂。 但這兩項改革在公佈版本中均告流產。知情人士透露說,深圳市編辦提出,當前公立醫療機構在人員管理方面存在窠臼,是由傳統人事制度引發的,需要改革的是人事制度而非編制管理制度。人力資源部門的官員則認為,這樣的改革保障了醫生對從業機構的選擇 權,卻忽略了公立醫院的人事權。 背後還是利益。決策者需要在不同類型市場主體間做出平衡。 《若干意見》最終的表述是: “支持公立醫院醫技人員到社會辦醫療機構定期服務。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內部人士表示,這意味著暫時不調整當前人才雙軌制,與社會期待的“醫生自由執業”差距很大。 是次改革, “不是對存量市場的改造” ,深圳市醫改辦主任對財新記者介紹說,優惠政策主要適用社會資本投資新建的三級醫院和社會辦現有三級以下醫院改建或擴建的三級醫院。 為了避免一哄而上,此次此次政策制定者刻意抬高了門檻。對於申請辦醫的社會投資者, 《若干規定》明確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不得低於40%、承諾提供不低於50% 基本醫療服務、並擁有三級醫院管理能力的社會投資者、或與擁有三級醫院管理能力的機構組織聯合組建醫院管理團隊的其他投資者,才具備申辦資格。 民營資本投資辦醫,目的和方式各有不同。四處貼小廣告是一種,打出專治性病旗號,宰人沒商量;也有做醫療產業上游的企業想通過開醫院賣藥賣器械;但也有的瞄準高端客戶打品牌,通過差異化服務獲得回報;此外,還有些企業如北大方正和萬科等,不指望從醫院投資里直接賺錢,但希望借此獲得其他資源收益,或者帶動周邊土地升值。 就在社會資本躍躍欲試之時,曾被寄予厚望的深圳龍崗中醫院遭遇重大波折。項目合作簽訂還不到一年時間,作為戰略投資方,平安信托悄然撤資。政府內部人士透露,平安信托退出,關鍵 原因是在醫院公益和收益問題上,最終未與深圳市政府達成一致。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認為,社會允許多種辦醫,首先要確定辦醫宗旨是什麼。 “如果大家都為了一個共同目的,即為公衆提供基本醫療,即體現公益性的話,那宗旨是一致的,就可以去試。 ”但他也強調,社會資本均以逐利為目的, “引入社會資本的目標不加以明確,將來一定有撓頭之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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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要求不能一哄而起,並非有錢就可以辦銀行,鼓勵在特定業務領域做專做精,發起人以合同方式承諾承擔剩餘風險,並將設量化觸發標準◎ 本刊記者 吳紅毓然 ? 霍侃 文wuhongyuran.blog.caixin.com|huokan.blog.caixin.com 自國務院辦公廳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以來,多家民營企業聞風而動。然而,監管層表示, “好的企業才可以進入,並不是有錢就可以辦銀行。 ”民營銀行的制度設計落定。1月6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要切實做好民營銀行的試點制度設計,包括強調發起人資質條件,實行有限牌照,堅持審慎監管標準,訂立風險處置安排。 1月13日,知情人士透露,監管高層表示,民營銀行要“試點先行、探索經驗、穩妥推進,不能一哄而起” ,且要確保試點銀行有一個新機制、新面貌,“好的企業才可以進入,並不是有錢就可以辦銀行” 。 自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以來,多家民營企業聞風而動,籌備方案 ;民企呼籲監管層明確在註冊資本、最低資本金、運營範圍、准入退出標準機制等標準及相關細則,以便民營銀行早日呱呱落地。 民營銀行將試點先行,首批試點三至五家,成熟一家批設一家。監管高層指出,試點選擇要綜合考慮發起人資質 條件及當地經濟、信用環境、監管能力等因素,由試點銀行所在的當地銀監局負責,加強溝通協調和跟蹤監管,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多位銀監會人士向財新記者指出,除前述“四大原則” ,對民營銀行無更具體細則,均與其他銀行一樣,由《商業銀行法》 《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一視同仁” 。 “這給予了銀監會更多的審批彈性。 ”一位資深銀行業專家指出。亦有監管人士坦承,申辦民營銀行“在政策法規層面沒有限制,但到實際審批時就出狀況” 。 工商銀行前行長楊凱生指出,如何理解“發起設立一家民營銀行” ,既是在頂層設計有關政策和監管規定時需要注意的,也是民營資本持有者、企業家們在自己投資決策時需要考慮的問題。 監管股東 上述監管高層提出,要求發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業突出,現金流充裕,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能夠承擔經營失敗風險。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楊再平指出,民營銀行強調合格的股東資質。 首先是股東信譽。據2013年11月修訂完善的《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新增了“社會聲譽良好,最近兩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因內部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案件” ,以此保證股東的信譽度。監管層表示,組建銀行的首要程序是對股東進行盡職調查。 2013年11月底,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公開表示,民營銀行的設立也需遵守承諾股東接受監管”的原則。業內人士指出,除了銀行接受監管,股東也要接受監管,主要是為了避免風險。多位銀監會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要防止企業將民營銀行辦成“自己的融資平台” 。 其次是資本金實力。前述行政許可辦法要求,註冊資本為實繳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或等值可兌換貨幣。據一位接近銀監會人士透露,民營銀行也需要滿足最低10億元的標準;同時,入股資金只能是自有資金, “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因此,銀監會政策法規部人士指出,銀行是非常講信用的,沒有信用的企業不行,沒有資本實力的企業也不行, “把這些條件加起來,很多企業是辦不了銀行的” 。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公告信息粗略統計,2013年共有70家民營銀行的名稱獲預先核准,且逾30家上市公司通過公告形式表示參與民營銀行的籌建。 需要注意的是, “預先核准”並不是“正式批准” , “預先核准”僅僅是指希望註冊的名稱與此前的其他名稱並無重名,可以使用。 按《商業銀行法》第16條規定,商業銀行經銀監會批准設立後,才能憑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據財新記者瞭解,實際審批權由銀監會二部准入處負責。 “最近確實有一些民營銀行的方案上報到會里。 ”一位銀監會人士確認,但他拒絕透露關於此事的更多信息。 業內人士預測,北京、上海、廣東、深圳、浙江五個地區均有機會獲得首批民營銀行牌照。這些地區經濟發達、監管力度較大、優質企業雲集,較為符合銀監會前述政策。 一位接近中關村管委會人士指出,目前,中關村銀行的發起人為聯想控股有限公司,百度、京東等互聯網企業、多家互聯網金融企業及部分民營投資機構為參股方,股東結構將在“兩會”前正式落定。 2013年11月13日,聯想控股董事長柳傳志公開表示, “民營銀行是按照地區批,所以北京中關村可能會申請一家銀行,我相信我們會成為銀行的發起者之一,但我們將和互聯網聯合起來走條新路。 ”此外,前海銀行或以萬科作為發起人,並有騰訊控股參股。2014年底,徽商銀行上市之際,萬科入股成為單一最大股東,據其上市保薦機構中銀國際內部人士指出,萬科更多想借入股學習銀行經驗,旨在未來自己開辦民營銀行。 2013年10月3日,位於深圳的騰訊 官方表示,作為小股東已參股某民營銀行牌照的財團;騰訊指出,該財團目的之一是尋求民營銀行牌照,以提供銀行等金融服務,而公司將會以其網上平台及用戶界面來補充該等服務。 一度被熱議的溫州地區仍無緣首批試點。 “目前溫州的經濟環境確實不好” ,擬成立“溫商銀行”的溫商聯合投資中心總經理呂衛國坦承,受進出口經濟的影響,溫州地區的信用風險暴露得比較厲害。他指出,整個溫州的“民營銀行熱”已開始降溫, “我們和其他想辦銀行的企業,都沒有怎麼運作這件事了” 。 有限牌照 多位接近監管部門人士均表示,銀監會的批准條件較為苛刻,民營銀行只能是區域性銀行,不能全國跨省設立網點 ;主營業務不能是過剩產能行業,要與轉型經濟接軌。 銀監會也正式明確,民營銀行將實行有限牌照,鼓勵在特定業務領域做專做精。這意味著,民營銀行的業務將受限制,不再需要“大而全”的銀行。 首先是地域性限制。 “應搞區域性銀行、社區銀行,而不是把資源都集中到大城市。 ”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指出,民營銀行開展業務的範圍將受到限制。 其次是業務限制。目前商業銀行除了存、貸、匯三項基本業務,還可以開展理財產品的研發銷售、債券承銷投資、銀保合作等多種業務,而民營銀行將被限制只做特定業務。1月15日,野村證券亞洲(除日本)區域銀行研究聯席主席馮哲指出,如果某些大型互聯網企業獲得民營銀行牌照,哪怕只能做渠道業務,比如售賣產品,也會有很強的盈利能力,而且更增加信用。 業內人士認為, “有限牌照”主要是抑制民營銀行的逐利衝動,改善粗放的“拉存放貸”傳統經營模式,引導其向較為薄弱的金融服務領域傾斜。銀行業同質化競爭嚴重,銀監會近年來出台多項政策,以引導銀行業支持小微企業、“三農” 、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 已有民營銀行提出了“服務三農”的經營模式,據參與此方案的人士介紹,該行擬主要服務于處於升級轉型階段的大農場農業,採用供應鏈金融,支持播種機、收割機等生產、銷售、租賃的中小企業融資,並支持生產低空飛行小飛機的企業,對灑農藥、噴淋灌溉、旅遊等一系列相關服務提供金融支持。 而前海銀行、中關村銀行則走科技創新路線,它們被給予成為中國“硅穀銀行”的可能。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黃震曾表示,結合互聯網的金融創新,才是未來設立的民營銀行的出路,否則沒有任何競爭優勢。但硅穀銀行的主要特點在於,債權融資與股權投資結合,且與風投基金合作密切,以保證銀行收益及風險的分散 ;目前,中國的銀行還不能向PE 進行直接投資或發放貸款等,因此很難成為真正的硅穀銀行。 此前,浙江省金融辦上交的《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 》 ,被媒體報道為“被銀監會列為‘範本’ ,成為全國版細則制定的重要參考” ,對此接近監管層人士進行了否認。他表示,對於如何設立民營銀行,從企業到監管層並不容易統一意見。 一位參與某民營銀行方案的研究者表示,有的民營企業成立銀行“動機不純” , “一來就問,我參加你這銀行,能有多少收益?接著第二句,貸款能多給我一點嗎?恨不得投資5000萬元,就能得到1億元、2億元的貸款。 ”監管人士指出,要防止企業將民營銀行辦成“自己的融資平台” ,避免因關聯交易帶來的金融風險。對此, 《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都有詳細規定,比如“同一股東在商業銀行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0%,股東關聯企業的借款人在計算比率時應該 與該股東在銀行的借款合併計算”等。 自擔風險 民營銀行的風險防控規則也明確,將從操作層面上分解為兩項安排,發起人將設立生前遺囑,同時也加入存款保險基金, “該繳費就繳費” 。 銀監會要求,民營銀行需訂立風險處置安排。監管高層指出,要明確經營失敗後的風險化解、債務清算和機構處置等安排,由發起人以合同方式承諾承擔剩餘風險,防止風險傳染和轉嫁。 2013年7月,銀監會一份內部文件指出, “關於自擔風險的民營金融機構,其要義在於發起人要承諾風險兜底,即這類金融機構在用資本承擔風險後,還是由發起人對剩餘風險承擔連帶責任,對存款人進行適當賠付,避免經營失敗損害存款人、債權人和納稅人的利益。 ”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表示,在生前遺囑中,銀行要寫清楚,如果破產了,需要滿足怎樣的資金償還秩序, “比如首先員工工資要保證,然後是哪一類債權人利益要保證,最後才是股東利益” 。 同時,還需要強調股東責任, “如果發生資金損失,股東有責任補充資本金” 。 “這意味著發起人不僅要自擔風險,還要一擔到底。 ”原央行貨幣研究局副局長、現中國和諧戰略研究聯盟理事長景學成表示,發起人的資本金要擔風險,發生資本金損失後,股東的企業還要承擔連帶風險,以對存款人進行保護。 有學者指出,民營銀行的設立要求股東兜底,對公衆存款承擔“無限責任” ,這與現行《公司法》衝突。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業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這可由《公司法》中“國務院另有規定者”解釋。他指出,金融機構有特殊性,只要與現有法律理清關係即可。 同時,存款保險制度是民營銀行的先決條件。目前,存款保險制度基本成型。銀監會人士指出,民營銀行也將納 入其中, “存款保險制度覆蓋所有銀行” 。 繳費費率方面,中國的存保基金繳費制度是風險差別費率機制,根據銀行的存款基數上繳存款保險,不同銀行的風險係數不同,費率大體在0.015%-0.02% 之間。 景學成認為,存款保險制度涉及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是一般性的擔保條款, “把政府過去隱形擔保的責任,部分轉移到銀行自身來” ,這也就破除了對民營銀行的“政策歧視” 。 銀監會要求,要堅持審慎監管標準,對試點銀行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等關鍵監管指標,設置量化觸發標準,一旦達到觸發值,立即啓動風險對沖、資本補充和機構重組等措施。 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並要求,在特定情況下,商業銀行應在最低資本要求和儲備資本要求之上計提逆周期資本。逆周期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0-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楊家才指出,民營銀行也按這些審慎監管標準來考核。 景學成指出,民營銀行的自報方案應該更為細緻嚴格,比如《商業銀行法》規定存貸比為75%,那麼方案可自行要求到70%,留足更多的空間進行撥備等。 監管高層表示, “銀行是高風險行業” ,任何一家新設銀行都面臨風險如何管控,特別是經營失敗後風險由誰承擔、存款人利益怎樣保護的問題。 特別從2013年6月開始,銀行間市場流動性頻繁趨緊,中小銀行所受衝擊尤甚。銀監會此次會議指出,銀行同業業務快速擴張,導致負債的穩定性下降,尤其是一些中小機構過度依賴同業資產 進行規模擴張,容易出現流動性缺口。 在銀監會提出的2014年應防範和化解的七項金融風險隱患中,緊盯流動性風險位列第五, “由於影響銀行業流動性的因素日趨複雜多樣,流動性風險的隱蔽性和傳染性顯著增強,流動性的階段性和季節性波動可能成為常態” 。 銀監會已提出在鞏固行業協會自律機制建設的基礎上,強化服務和救助功能,探索設立中小銀行流動性互助基金。 接近中關村管委會人士 指出,目前,中關村銀 行的發起人為聯想控股 有限公司,百度、京東 等互聯網企業 銀監會將對試點銀行 資本充足率、 撥備覆蓋率等 關鍵監管指標, 設置量化觸發標準 |
3月11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出席全國人大新聞發佈會時透露,將在天津、上海、浙江、溫州、深圳五處分別開展民營銀行的試點工作。
此次試點民營銀行,將採取共同發起人制度,即每家試點銀行的發起人不得少於2家民營資本。據《上海證券報》消息,業內人士稱之所以採取共同發起人制度,主要是為了使得民營銀行未來運營的決策更加均衡,同時防止銀行牌照稀缺資源被獨吞。
進入首批試點名單的10家民營企業包括:阿里巴巴與萬向(浙江);騰訊與百業源(深圳);均瑤與復星(上海);商匯與華北(天津);正泰與華峰(溫州)。
由於銀監會並未設置統一的框架和規則,此次申報方案都各具特色,目前,已有四種經營模式獲得肯定。據《21世紀經濟報導》消息,它們分別是:來自浙江的阿里巴巴和萬向提出「小存小貸」模式(限定存款上限和貸款上限);來自深圳的騰訊和百業源主打「大存小貸」模式(存款限定下限,貸款限定上限);代表上海的均瑤和復星與代表溫州的正泰和華峰同時選擇了「公存公貸」模式(只對法人不對個人);天津的商匯和華北則青睞「特定區域存貸款」模式(限定業務範圍、區域範圍)。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大熱門」蘇寧云商並不在內。
除了發揮各自的特長外,銀監會在確實民營銀行時還基於以下五點關鍵要素:
第一,突出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要建立完全由資本說話的公司治理機制,也就是說,這些銀行要依法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和開展業務,獨立自主地去經營。
第二,突出特色化業務、差異化經營,重點是服務小微,服務社區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層次的銀行業的金融服務體系。
第三,突出風險和收益自擔的商業原則,重點是要依法做好風險管控和損失承擔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說要制定「生前遺囑」,防止銀行經營失敗後侵害消費者、存款人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突出股東行為監管。重點是要依據現行的法律和法規,監管銀行和股東的關聯交易。股東對銀行的持續注資能力和它的風險承擔能力,防止試點銀行成為股東的融資工具。在這些方面,整體上講,我們還缺乏成功的經驗,所以要試點,通過試點以後,再逐步推廣。
以阿里方案為例,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第一,小存小貸模式設置了存貸款上限,特色清楚,符合差異化經營導向;第二,網絡銀行模式,利用互聯網技術來開展銀行業務,客戶來自電商;第三,有承諾風險的責任自擔問題。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稱,阿里方面一名與該項目相關的消息人士表示,阿里的方案提出利用互聯網技術來開展銀行業務的設想,因此不打算設立物理網點。該人士還稱,阿里小貸目前信用良好的客戶極有可能是首批客戶。
騰訊方面則表示,根據銀監會批准,騰訊將在深圳前海牽頭成立民營銀行,目前正在資質審查階段。
儘管民營銀行才剛剛起步,但民間資本入股現有銀行卻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物。據銀監會數據顯示,民間資本已經在銀行業資本構成中佔顯著比例。如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總股本中,民間資本佔比分別由2002年的11%和19%提高到2013年的45%和56%,已有100多家中小銀行的民資佔比超過50%,部分中小銀行為100%民資。全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民資佔比已超過90%,村鎮銀行民資佔比達73%。國有銀行上市後,也有民營機構和公眾持股。
「過去這些民間資本入股都是作為財務投資者,在銀行的日常經營過程中並沒有話語權,無法參與決策,沒有讓資本說話就不是真正的民營機制。因此,我們這次試點民營銀行並不是試點民營資本參與多少,而是在試點民營機制。」銀監會內部權威人士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說。
試點民營機制並不是一個心血來潮的想法,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中就提到要「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當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強調,「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據銀監會介紹,此次試水民營銀行重在兩點:一方面要引導民間資本參與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組改制,讓投資入股的民資具有更多的話語權,引入更靈活的民營機制;另一方面試辦由純民資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享受了重組改制的利好,也同樣要有更嚴格的條件進行匹配。
銀監會對發起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民間資本有明確的要求:應選擇持續經營的良好主體,以自有資金入股,避免代持的情況;對於發起企業的主要控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要求試辦民營銀行的終極受益人和剩餘風險承擔者,應為中國公民且不得持有綠卡(外國永久居留權),保證試點能夠經受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與檢驗。另外,發起主體要承諾5年的股權鎖定期,5年內發起主體持股不得轉讓。
據中新網消息,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明確表示,銀監會對試點銀行資本充足率、撥備等關鍵監管指標,設置量化觸發標準,一旦達到觸發值,立即啟動風險對沖、資本補充和機構重組等措施。做好風險處置安排,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
尚福林指出,未來民營銀行的監管重點是要依據現行的法律和法規,監管銀行和股東的關聯交易。股東對銀行的持續注資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防止試點銀行成為股東的融資工具。
投資鹽湖集團是否存在「國企門檻」,是詐騙罪能否成立的關鍵。鹽湖集團原話:「優先選擇國有企業」。辯護律師:「法律問題只能以法律的規定為準」。
公訴案件一審的審限最長為三個月,延長需得到批准。張克強被羈押超過三年,此案一審程序超過兩年。昆明中院:「法院不可能做違法的事。」
「1135天。」
福布斯富豪、廣東華美集團董事長張克強精準地記得失去自由的每一天,一字一頓。
2014年2月21日上午9點30分,「鹽湖股權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再次開庭。晚上10點45分,審判長楊忠敲響法槌,宣告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一審程序,走了足足兩年。此案2011年12月30日第一次開庭,2012年1月4日戛然而止。
這起案件被定性為重大經濟詐騙案件。公訴方稱,「鹽湖集團」的股東只能是國企,張克強等人通過信託方式,入股云南國企「興云信投資」,以認購青海國企「鹽湖集團」股權,構成詐騙,受害者是國家。此言一出引發外界爭議。
兩年的漫長休庭後,檢方這次新追訴單位行賄罪。
2014年2月21日晚上7點半,昆明中院第二審判大廳依然燈火通明。庭外的大堂沒有照明,身影模糊的旁聽者和辯護律師三三兩兩聚在一起,十幾袋麥當勞全家桶堆放在大堂的入口處。
一小時前,審判長楊忠在徵詢訴辯雙方意見後,決定加班夜審。
同案被告人、原云南煙草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云投資」)總經理董曉云先撐不住了,他患有糖尿病,法警不得不前往10公里之外的云南省看守所取胰島素。開庭時間又推遲了30分鐘。
檢方稱,董曉云涉嫌受賄,而首次開庭時他們又發現了單位行賄的「漏罪」。呈堂的直接證據是一份A4紙打印的協議。
2007年6月的一天,在昆明翠湖賓館,廣州華美豐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美豐收」)法定代表人宋世新將夾著協議的牛皮紙信封交給興云投資總經理董曉云。
這紙由宋世新草擬、加蓋華美豐收公章的協議書約定,在深圳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云信投資」)股權變更相關手續辦理完後,乙方將享有青海鹽湖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湖集團」)500萬股的收益權。
協議書還限定:在鹽湖集團股權上市並獲得流通權一年後中止;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華美豐收」是廣東華美集團控股的一家資產投資公司,後來為收購鹽湖股份與他人組成三方聯合體。
「興云信投資」是興云投資在深圳的一家子公司,董事長為曾擔任過興云投資總會計師的楊承佳,不過,興云投資總經理董曉云才是真正的決策者。
檢方認定,「乙方」指的就是董曉云,其收受了華美豐收贈送的500萬股鹽湖股票收益權,參考價值約1億餘元;檢方進而指控「甲方」華美豐收構成單位行賄罪,張克強、宋世新等華美集團5名高管作為直接責任人,應予追責。
華美豐收和5名高管的律師,對單位行賄罪均作無罪辯護。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擔任華美豐收的辯護人。他指出,這其實是一份無效的協議:只有甲方簽章,乙方是空白;且該協議早已自動終止,並未履行。因此,華美豐收客觀上沒有實施行賄行為。
趙秉志同時認為,華美豐收主觀上也不存在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的行賄故意,因為將興云信股權轉讓給華美豐收本身是正當的,不是「不正當利益」。他還指稱這份協議書是為了盡快辦理股權過戶手續,應董曉云的索要「被迫無奈而採取的手段」,「謀取」的是有效的民事合同約定的利益。
張克強的律師朱征夫則以沒有策劃、組織、批准或參加所謂「行賄行為」,甚至「毫不知情」等理由,為張克強辯護。
國企幹部董曉云和民企大佬張克強的交集,據後者在法庭上陳述,只有唯一的一次。「2007年他們來廣州,請他吃過一頓飯。不是後來在看守所裡看材料,連他的名字都想不起來。」
在興云系與華美系多年的生意往來,華美豐收法定代表人宋世新是關鍵的中間人。
宋世新是張克強的湖南同鄉,1998年應聘為華美集團投資部經理,因「天才」的出色業績受到張克強賞識。後來華美豐收的日常管理也由其一手操持,張克強很少過問。
2000年前後,通過朋友介紹,宋世新結識興云投資的高層,並幫助後者的證券業務扭虧為盈,賺得上億元利潤。這也俘獲了董曉云的信賴。
上述受益,全部來自一隻叫「鹽湖鉀肥」的股票。
投資嗅覺敏銳的宋世新在大學時代就盯上了鹽湖鉀肥。或許也因為這只股票,鹽湖鉀肥的母公司鹽湖集團也進入他的視野。在上世紀90年代末,鹽湖集團曾有高達57%的股權被作為不良資產劃撥到信達和華融。宋世新曾主動上門去購買鹽湖集團被處置的股權,但被拒之門外。目前沒有證據表明宋當時被拒是否有類似國企門檻的因素。
在成功幫忙興云投資理財後,2004年年中,宋世新說服了後者去認購57%鹽湖集團股權。董曉云後來在筆錄中佐證:「如果不是對宋世新投資能力的信任及其與鹽湖集團的私人關係,我們不會去投資鹽湖集團。」
興云投資的母公司——云南中煙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中煙」)也派人一同去鹽湖集團所在地格爾木做前期考察,並達成投資意向。
然而,2005年11月,國務院發文控制煙草企業對非主業的多元化投資,一夜之間,鹽湖股權項目被云南中煙否定。
興云投資不甘心。「我覺得項目很有潛力,放棄很可惜。」第一次開庭時,董曉云說。
此後,興云投資的子公司興云信投資「替父上陣」,承續認購鹽湖任務。
2006年6月20日,興云信投資與青海省國資委簽訂了優先認購信達持有的鹽湖股權的協議。十天後,青海省國資委下發「118號文」同意鹽湖集團向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13157.89萬股。7月8日,興云信投資與鹽湖集團簽訂了增資擴股的框架協議。
簽了字,麻煩到。因為該項目已被否定,偷偷單干的興云「父子」不可能尋求母公司云南中煙的資金支持。找錢的任務,交給了幫他們理財的宋世新。宋世新把項目書遞給了自己的老闆張克強。
此後,代表興云信投資與鹽湖集團接觸的,實際上就是宋世新。後來他在庭審時辯稱,青海方面其實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他們都叫我廣東華美的老宋。」
2006年9月18日,興云信投資與鹽湖集團簽訂增資擴股協議,約定出資2億元收購那13157.89萬股股權。加上「青海國投」轉讓的3818萬股,興云信投資的持股量逾1.69億股,佔鹽湖集團增資後總股本的7.56%。
認購這1.69億股,耗資達3.69億元。興云系的實際出資僅4000萬元。佔大頭的3.29億元,來自華美豐收、宋世新之妻王一虹和深圳禾之禾投資公司(以下簡稱「禾之禾」)組成的三方聯合體(以下簡稱「華美聯合體」)。
在成功入股鹽湖集團後,為保障資金安全,華美豐收決定收購興云信投資這個「殼資產」。
2006年11月24日,華美聯合體與興云信投資的股東興云投資、云煙展銷部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前者以7030萬元(剔除華美聯合體的信託資產和興云信投資自己出資的4000萬元鹽湖股權收益)收購興云信投資全部股權。
不過,第一次股權轉讓失敗。興云信投資總經理崔偉向董曉云匯報稱,出售由國資持有的興云信投資需要云南中煙的批文,辦理工商變更時卡在了批文上。
折中的辦法是,2007年2月12日,華美聯合體與受託人興云信投資、擔保人興云投資、云煙展銷部簽訂了一份信託協議,將其出資及投資所形成的鹽湖集團股權作為信託財產,委託興云信投資代持和管理。
收購計劃暫且受阻,好消息先從天而降。2007年初,A股開始了氣勢如虹的上漲歷程,這時,又傳來鹽湖集團積極上市的消息。傳言雖有不確定性,但華美系和興云系共同持有的7.56%鹽湖股權賬面價值已大幅上升。也正從此時起,它們原本堅固的盟友關係開始出現裂縫。
宋世新在筆錄中稱,2007年5、6月份,在深圳,他曾與興云信投資董事長楊承佳有過一次暢談。「楊承佳說,他很清楚,他有權力處置華美豐收公司、禾之禾公司和王一虹三家託管在興云信投資名下的股權,還說他曾經做過賣掉和別人合作取得的東西,獨自取得收益的事情,但他會保證本金安全。我聽了他的話很擔心。」
宋世新還表示,興云信投資的子公司深圳興云誠實業公司(以下簡稱「興云誠實業」)總經理潘捷也向他表達過類似態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宋世新曾在一次宴會上拿啤酒瓶欲追打潘捷,「打了潘捷,也就是得罪了楊承佳。」興云誠實業的董事長也是楊承佳。
在得罪潘捷、楊承佳之後,宋世新直接去找這倆人的頂頭上司董曉云,於是,有了其在翠湖賓館拿出贈送500萬股鹽湖鉀肥股權收益協議書的一幕。
儘管董曉云沒有在協議書上籤字,但似乎不影響股權轉讓手續在被擱置一年後順利重啟。
2007年12月20日,華美集團、華美豐收和興云信投資的股東興云投資、云煙展銷部簽訂協議,約定以8050萬元的價格收購興云信投資100%股權,華美集團佔30%,華美豐收佔70%。
2008年2月29日,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工商過戶手續後,華美集團和華美豐收正式成為了興云信投資的股東。這家國有企業也變為民營企業。
一顆「地雷」也悄悄埋下。
根據興云信投資總經理崔偉的供述,當他再次表達工商變更需要云南中煙的批文時,董曉云說,「我們生活在農業社會,深圳是一個商業社會,你們會有辦法的。」
最終,興云信投資的員工找到一家辦理工商登記的中介機構,在支付23萬元之後完成工商變更手續。日後云南省公安機關查明,該中介機構在向工商部門提供的全套文件中,轉讓協議、云南中煙的批覆文件及產權交割單均為造假。
張克強剛剛將鹽湖集團股份穩穩地收入囊中,僅過了一個星期,2008年3月6日,鹽湖集團成功借S*ST數碼的殼登陸上交所,更名作「ST鹽湖」。興云信投資持有的鹽湖集團1.69億股,折為2.25億股ST鹽湖。
此時正趕上中國牛市高峰的尾巴。2008年5月7日,以收盤價31.87元/股計算,興云信持有的ST鹽湖股票已升值至七十多億元。
不過,隱身的出資人還沒有來得及分享不斷翻紅的賬面帶來的驚喜,媒體曝光和內部舉報接踵而至。
2008年5月13日,《證券市場週刊》刊文《ST鹽湖重組幕後:70億國資以7000萬賤賣》披露,持ST鹽湖股權市值超過70億元的國企興云信投資實已被民企買下,買主僅付近7000萬,「這個價格低得讓人難以置信」。報導稱,新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華美集團董事長張克強及其親信是最大的受益者。
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2008年6月6日,興云信投資通過ST鹽湖發佈公告,為其先前未如實披露公司所持ST鹽湖股份系信託財產,向廣大投資者道歉。
與此同時,2008年5月左右,一封舉報信寄往云南中煙,控告其曾孫公司興云誠實業董事長楊承佳和總經理潘捷低價賤賣國有資產股權、侵吞國有資產、挪用公款炒股等違法違紀行為。據南方週末記者核實,舉報人為興云誠實業的合作夥伴,一位周姓深圳地產商。
2008年7月,云南中煙等上級企業進駐深圳調查,初步查明興云投資「國有資產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個人違法犯罪行為跡象明顯」。2010年12月20日,昆明市中級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和受賄罪判處潘捷有期徒刑20年,楊承佳因受賄罪獲刑11年。兩人上訴後均維持原判。
潘、楊二人被查,已涉及國資變賣議題,楊承佳更曾親自參與認購鹽湖股權工作。但總之案件到了這裡似乎未再繼續深入,董曉云一度安然無恙。
「云南中煙同意給我們善後,畢竟我們這筆投資有10多倍的收益。」時隔三年之後,董曉云在庭審時陳述。
2009年3月,形勢突變。云南中煙再次收到三封舉報信,由云南省紀委轉來。舉報直接引爆之前埋下的「地雷」:稱楊承佳等人偽造上級機關文件和批覆,賤賣70億元鹽湖集團股權。
此後,審計署昆明特派辦進行審計,中央領導批示要求查處相關責任人。
2010年4月11日,時任華美豐收總經理宋世新被云南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濫用職權。
2011年1月12日,華美集團董事長張克強在北京被云南警方控制,從此失去人身自由。按照代表法,除非是現行犯,刑拘人大代表須報請人大批准後方可實施。
據張克強在法庭上敘述,他當時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要求和律師通電話,但手機被搶走。「直到半夜兩點鐘,公安都在要求我辭去全國人大代表。」
張克強堅稱自己沒有犯罪,拒絕辭職。第二天,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罷免張克強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云南警方隨即作出刑拘決定。三個月後,董曉云落馬。
鹽湖股權案路徑和關鍵三人 (李伯根/圖)
2011年12月30日9點半,昆明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鹽湖股權案。
庭審持續整整三天。控辯雙方激烈交鋒,火力點集中在詐騙罪名上。辯方打出「借腹生子」的比方,「孩子長大了,就不是爸爸的兒子了?」公訴方立即拋出「狸貓換太子」的典故予以還擊。
公訴人首先擺出立論前提:青海鹽湖集團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股東資格進行了限定,只能是國有企業。然後認定:不具備鹽湖集團股東資格的張克強等人,面對巨大的經濟利益並不甘心,「產生了非法佔有國有股權的目的」。在興云信投資股權轉讓及後來工商變更手續中出現的偽造批覆文件等行為,則被歸為具體的詐騙手段。
據此,檢方指控張克強、宋世新等華美系高管利用深圳興云信的國有企業身份,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高達44.66億元國有資產,構成詐騙罪;而董曉云、崔偉等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華美豐收謀取「不正當的非法利益」,被訴以受賄罪。
「國企門檻」是否存在,是詐騙罪能否成立的關鍵。
檢察院在開庭一週前才獲得相關證據,即2011年12月23日鹽湖集團出具的《關於2006年增資擴股招股條件情況的函》。函件中有如下原話:「青海省政府和鹽湖集團歷來都重視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對於鹽湖集團的戰略投資者,我們優先選擇國有企業。」
對於被公訴方當做證據的同一句話,辯方有不同理解:「優先選擇」國企,並不排斥民企。
「法律問題只能以法律的規定為準,」張克強的辯護律師朱征夫說,我國當時的法律和政策層面均未對鹽湖集團或鹽湖鉀肥項目的投資設置門檻。「退一步講,即使地方政府和鹽湖集團設置了所謂的投資門檻,該門檻的設置也是違法的。」
律師還揪住了控方的兩處「硬傷」:一是找不到受害人,二是各方其實都賺了錢。
自第一天開庭,7位辯護人便輪番追問公訴人:本案的被詐騙對象到底在哪裡?直到2012年1月4日,法庭進入辯論階段,公訴人終於拋出「謎底」——國家。旁聽席一片嘩然。
時隔兩年,庭審氣氛遠不如第一次劍拔弩張。在長達數十個小時內,除開法律程序規定的發問,三名年輕的女性公訴人未追問過被告人。到了晚上,旁聽席上不少人頭枕椅背睡著了。
10點45分,審判長宣告庭審結束,擇日宣判。被帶離法庭時候,張克強頷首微笑,一臉平靜。
2011年12月31日,同樣的地點,走出審判庭時,張克強曾仰天高喚,「我的2011年終於結束了。」他的家屬和同事甚至也跟他道「元旦快樂」。他或許未料到,2012年、2013年也結束了。
按照新刑訴法規定,法院審理的公訴案件一審,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上級法院可批准延長三個月,需要再延長的,只能報請最高法院批准。張克強第一次受審時,新刑訴法尚未實施,當時的審限是一個月(最多不超過一個半月)。
張克強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劉麗娟認為,不管是按照新刑訴法,還是舊刑訴法計算,司法機關對張克強已超期羈押。
南方週末記者曾發短信給昆明中院院長羅朝峰,詢問此案審理期限,羅請記者聯繫該院辦公室主任王翁陽,王當面表示,「法院不可能做違法的事。」
在等待判決的3年裡,瑜伽是張克強每天的必修課。羈押他的云南省看守所與著名的海埂體育基地僅一路之隔,基地每週末對外開放,在靜得令人發慌的看守所大院,可聽到球場上的笑聲和呵斥一陣蓋過一陣。監舍位於航線上,天氣好的時候,抬頭還可見銀色的飛機飛翔。
對於張克強而言,投資鹽湖集團,令其失去的不僅是自由。
離開張克強的華美陷入停頓狀態。在庭審中,張克強稱,3年裡,華美及其旗下學校、企業直接經濟損失超過30億元。2013年,張克強在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的排名落到了第177位。6年前與其並肩的馬化騰高居第5位,許家印排第13位,王傳福也跑到了第27位。
「我不是暴發戶,更不是土豪。」張克強說。他行伍出身,1993年由辦學起家,逐步建立起龐大的民營教育集團。2007年,因參與發起併入股保利地產,張克強初登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就排到了第41位,緊隨馬化騰,排在王傳福和許家印之前。那時,鹽湖集團還未上市。
此次開庭時,那部分「騙來」的鹽湖集團股權(2011年ST鹽湖與鹽湖鉀肥合併為鹽湖股份)的賬面價值,已從最高時的70億縮水至7億左右。
在最後的陳述中,張克強說,如果能被無罪釋放,他將在國內外宣傳云南、推廣云南、投資云南,為云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釋放正能量,「這是我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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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不僅要自願自擔風險,還要一擔到底,怎麼做? ◎ 財新記者 吳紅毓然 文wuhongyuran.blog.caixin.com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3月11的「兩會」新聞發佈會上宣佈,五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入選,分別來自浙江、廣東、上海、天津四地。 這些民營銀行的發起人是浙江的阿里巴巴、萬向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溫州的正泰集團、華峰集團,深圳的騰訊、百業源投資有限公司,上海的均瑤集團、複星集團,以及天津的天津商匯投資有限公司、華北集團。 呼聲頗高的中關村銀行未在其中;市場一度熱炒的蘇寧銀行也沒有在名單上。阿里和騰訊如願獲得了銀行牌照 ;天津市兩家企業也擠入名單。 阿里、騰訊的入選讓網絡銀行成為可能。但據接近銀監會人士表示,現行法律法規並未對網絡銀行有相應監管辦法,或將修訂《商業銀行法》 ,以便對網絡銀行進行有效監管。 尚福林指出,民營銀行試點方案篩選標準主要有五條 :一是有自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 ;二是有辦好銀行的股東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三是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具體條款 ;四是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 ;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風險處置和恢復計劃,即「生前遺囑」 。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這五條標準既是民營銀行試點方案的入選法寶,也同時是未來的監管側重點。 下一步銀監會將依法對發起人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再正式提交籌建申請。 「至於說這些銀行什麼時候能夠掛牌營業,主要取決於這些銀行的條件是否成功。 」尚福林說。 「除了試點五家,未來一兩年內民營銀行很難再放開。 」一位地方銀監局局長表示。 「中國銀行業牌照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在龐大的銀行業中,民營銀行佔比還是很小,不會改變現有格局。 」標準普爾資深董事廖強表示,目前監管層對民營銀行實施有限牌照制,讓它們做一些範圍內最擅長的事情,如果將來放開股權轉讓併購等,民營銀行積累了管理經驗和業績,就會有更大發揮空間。 如何自擔風險 自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以來,多家民營企業聞風而動,籌備方案,監管機構則更為審慎;2013 年底,民營銀行試點制度設計落定,包括強調發起人資質條件,實行有限牌照,堅持審慎監管標準,訂立風險處置安排等,除此之外再無細則。今年3月11日,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總結試點經驗之後,才會出台民營銀行管理辦法。 自擔風險是民營銀行的要義。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五家民營銀行的上報方案共同特點為:承諾風險的責任自擔。 「發起人自己承諾,參與股東的淨資產不會低於多少,企業實際控制人個人身價不能低於多少億元, 」前述人士指出, 「要找賠得起牛的人來放牛,不讓囊中羞澀的人來放牛。 」2013年7月,銀監會高層表示, 「關於自擔風險的民營金融機構,其要義在於發起人要承諾風險兜底,即這類金融機構在用資本承擔風險後,還是由發起人對剩餘風險承擔連帶責任,對存款人進行適當賠付,避免經營失敗損害存款人、債權人和納稅人的利益。 」3月11日晚,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談民營銀行試點工作時表示,試點初期不先行制定統一規則,由發起主體自主創造自擔風險的模式,自願承諾承擔經營失敗的剩餘風險,對存款或其他債權 實行全額或差額賠付,相關賠付責任應有健全的法律手續,明確、充分地體現在銀行章程中,確保自擔風險的實現形式合法、有效。 《商業銀行法》第十二條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符合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但《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為限, 「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公司破產,通過關聯交易故意轉移財產,在轉移出來的範圍有一定的連帶責任,但股東其餘資產受法律保護。 多位商業律師對財新記者指出,從法律上看,自擔風險的要求不會與現行《公司法》衝突,因為是自然人自願承諾,相當於《擔保法》 。 「但從監管層面推動,名義上是擔保,本質上是無限連帶責任,對企業起到心理震懾的作用。 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指出。 銀監會負責人則表示,如果民營銀行破產,要由發起人個人把儲戶的存款補上去,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之後,會補償一部分。 「如果資不抵債,要找發起人股東;如果發起人股東破產,要找實際控制人,給予補償。 」「這意味著發起人不僅要自擔風險還要一擔到底。 」原央行貨幣研究局副局長、現中國和諧戰略研究聯盟理事長景學成表示,發起人的資本金要擔風險發生資本金損失後,股東的企業還要承擔連帶風險,以對存款人進行保護。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民營銀行的先決條件,金融改革的配套措施,商業銀行破產條例與存款保險制度將一起推出。他同時表示,民營銀行也要訂立風險與處置計劃,即「生前遺囑」 ,發起人切實自擔風險,自願承擔銀行經營風險,承諾承擔剩餘風險。這就從操作層面上將自擔風險機制分解為兩項安排,發起人將設立「生前遺囑」 ,同時也加入存款保險基金, 「該繳費就繳費」 。 為避免自擔風險的承諾「懸空」 ,銀監會要求民營銀行股東承諾接受監管。閻慶民表示,試點相關方要做到「有承擔實力」 ,發起企業、終極受益人和剩餘風險承擔主體應承諾接受銀行業監管部門的延伸監管,定期報告其業務經營、資產負債,特別是淨資產的變動情況,以確保銀行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續保有流動性支持和存款賠付能力,防止相關風險責任人通過轉移財產等方式規避賠付責任。 銀監會人士還指出 : 「為避免承諾『懸空』 ,或責令將所持股份轉讓,以保證銀行發起人有持續的自擔風險能力。 」 差異化試點方案 銀監會人士表示,全國幾乎每個省份都以各種形式表達了要設立民營銀行的意願。因此,民營銀行的方案是優中選優。 阿里與萬向控股上報的模式為「小存小貸」 。銀監會人士表示,阿里方案的特點包括,第一, 「小存小貸」 ,即限制存貸的業務、客戶範圍。小存,即設定存款上限,單戶存款只接受多少萬以下; 小貸,即單筆貸款不超過100萬 -200 萬元。第二,利用互聯網技術來開展銀行業務,很多客戶都是電商。 騰訊與百業源上報的方案為「大存小貸」 ,即有存款下限,比如只接受100 萬元以上的存款或批發存款,不給大企業貸款,單筆貸款設上限。 「這樣的模式,就不會吸收普通老百姓的養命錢。 」該負責人指出。 天津方案是「公存公貸」 ,即只做對公業務,不做零售業務;只做法人業務,不做私人業務。 「公存公貸」模式類似國外的批髮式銀行,沒有零售客戶,是大進大出的模式。 上海和溫州的方案為服務特定區域,服務上海自貿區內或溫州範圍內的小微企業和金融消費。 前述銀監會人士強調,上述均為意向性方案,並沒有最終確定 ;發起人還需要向銀監會遞交審批申請,在審批過程中雙方還會進行溝通,最終將以銀監會審批方案為準。同時,他指出,以後在業務經營中要體現差異化特色, 「試點銀行每一家都不一樣,絕對不能千篇一律」 。 不過,據財新記者瞭解,這些上報的「商業模式」未必是最終版本。靠監管部門批覆組建方案來確定差異化戰略的做法,也未必經得起市場的檢驗。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指出,阿里與騰訊借助互聯網數據組建銀行的模式,或能避免成為傳統的銀行「壘大戶」 。 前述地方銀監局人士指出,阿里申報民營銀行,將定位於互聯網的內在邏輯,基於小、散、廣的海量客戶,通過快速、低成本吸儲。阿里和騰訊的方案,在資產端都是對應小微企業, 「智慧在於,契合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當下現實」 。他認為,這是互聯網企業差異化特徵最明顯的地方。 「相當於給阿里小貸多了一個融資渠道。但需觀察未來銀行的註冊資本金多少。 」曾剛指出,可能「阿里銀行」的優勢在於不用網點,也避免了操作風險,成本低 ;但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都是一樣的,甚至也可能會湧現出新的操作風險。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透露,上報方案中,四家民營銀行的註冊金均遠高於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只有一家是最低要求。 據規定,中資商業銀行註冊資本金最低標準為10億元,城市商業銀行為1億元。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指出,「小存小貸」主要是做零售業務,客戶對象主要是小企業和個人。 「因為越是小的貸款,風險相對來說偏高,定價也就高一些。 」他認為, 「大存小貸」要比「小存小貸」的模式難做,首先吸收大額存款成本較高,而且存在期限錯配的風險,因為存款額度比較大、筆數少,萬一走掉幾筆,風險就比較高。 此前財新記者報導,尚福林於2014 年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正式明確,民營銀行將實行有限牌照,鼓勵在特定業務領域做專做精。這意味著,民營銀行的業務將受限制,不再需要「大而全」的銀行。 「沒想到有限牌照是以這樣的形式體現。 」一位資深銀行業專家指出,這些方案的獲批政策導向意味明顯, 「村鎮銀行最初也是『小存小貸』 。 」「我們整個銀行體系本來就是有限牌照。我們反對的是沒有那個能力,反而來經營那個業務。 」前述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對於民營銀行的發起人,從開始就要告訴他們,商業銀行現有14 項業務,可以依法開展部分或全部業務。 「所有的試點方案都指向了一點 :監管當局對於即將成立的民營銀行在管理經驗和能力方面都有很多的懷疑,監管希望,出現風險時引起的連鎖反應要儘可能小。 」廖強表示。 廖強認為,這些民營銀行名義中的客戶範圍和業務會發生變化。假以時日,如果「阿里銀行」們能夠證明有成熟的經營模式,能夠滿足監管審慎指標,放開客戶、業務是必然。 「如果他們在金融領域有很大的抱負,不會止步於目前的有限牌照。股權結構多元化之後,這些不是問題。 」他認為,不必擔心民營銀行做不大,「真正需要擔心的是如何控制風險」 。 共同發起人 尚福林表示,民營銀行的試點採取共同發起人制,每個試點銀行至少有兩個發起人,同時遵守單一股東股比規定。按銀監會以往規定,中小銀行單一股東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尚未具體規定民營銀行是否會有股比寬限。 「共同發起人不是聯保,是指有同等的提名權,是為了防止銀行這種資源挪到某一個人之手,不能讓特許行業的稀缺資源挪到某一個人手上。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全國拉郎配是不行的。 」該銀監會人士指出,主張包括共同發起人在內的股東,都來自同一地區,有共同價值觀和商業目標。雖然並未對股東設定地域限制,但從上報的民營銀行初步方案看,大部分都選擇當地的股東 ,也不排除可能會有個別現象。 從披露的共同發起人名單看,這些企業不僅具有雄厚實業,也飽含金融基因,都有在銀行或其他金融領域的經驗。 閻慶民表示,本次試點發起的企業應是在中國境內註冊,初選是不易受經濟週期影響的行業,具備相當實力、處於行業領先地位的民營企業集團,在集團下還設立了多家企業實體。在入股銀行時,應選擇持續經營良好的主體,以自有資金入股,避免代持的情況。同時,發起企業的主要控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作為試辦民營銀行的終極受益人和剩餘風險承擔者,應為中國公民且不得持有綠卡(外國永久居留權) 。 上海民營銀行共同發起人為複星集團、均瑤集團,該銀行將落地上海自貿區。複星集團由郭廣昌等人於1992年創建,核心公司為複星國際(00656. HK) ,截至去年6月,實現歸屬於股東淨利潤近17億元,總資產為1728.7億元。 一位銀行業分析師指出,複星集團近年來收購了葡萄牙最大保險集團80% 股份,德邦證券33% 股份,並與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凱雷集團合資成立股權基金,就謀求金融佈局來看,複星集團「就差一個銀行牌照了」 。 上海均瑤集團成立於1991年,董事長為王均金。主業為航空運輸、營銷服務,擁有吉祥航空等公司。據其官網介紹,2013年均瑤集團總資產200多億元。 此前均瑤集團曾公開表示,已與銀監會溝通申請民營銀行事宜。 天津華北集團位於天津北辰科技園區,為華北地區最大的銅材生產基地,董事長為周文起 ; 2009年創立華北創業小貸公司。 天津商匯投資有限公司主業為投資管理,持8% 渤海銀行股權。天士力(600535.SH)集團為其大股東,董事長為閆希軍,據2013年半年報披露,集團總資產近90億元。 浙江溫州這家民營銀行,將由十餘家當地民營企業共同參股組建。共同發起人溫州正泰集團主業為電器。據其官網介紹,正泰集團是中國工業電器龍頭企業和新能源領軍企業,現有總資產達200多億元,董事長為南存輝。華峰集團是一家以化工新材料為主,以金屬、金融、物流、貿易等產業為輔的大型民營股份制企業,總資產155億元,擁有上市公司華峰氨綸(002064.SZ) 。 爭搶網絡銀行 前述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阿里銀行方案之所以會獲批,第一,阿里銀行設置了存貸款上限,特色清楚,符合差異化經營導向 ;第二,方案指出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銀行業務,客戶來自電商;第三,承諾風險自擔。 此前,財新記者獨家報導,阿里巴巴於2013年9月向央行申報網絡銀行構想。具體申報方為阿里巴巴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據銀監會表述, 「阿里銀行」的聯合發起人,為萬向集團旗下的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萬向控股在金融領域涉足頗廣,現有浙商銀行、民生保險、萬向信託、 通聯期貨、通聯支付、萬向租賃等多張金融牌照。 另據《浙商· 金融家》報導,浙江省杭州市金融辦黨組書記、副主任俞勝法或將出任「阿里銀行」行長。俞勝法曾任杭州銀行董事會副董事長、行長。 知情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俞勝法已於上個月入職阿里小微金融服務集團,任職副總裁,行長一職尚未確定。 2013年10月3日, 位 於 深 圳 的 騰 訊官方表示,作為小股東已參股某民營銀行牌照的財團。從銀監會表述看來,騰訊並非以小股東參股,而是作為聯合發起人。其共同發起人為深圳百業源投資有限公司,百業源為健康元藥業(600380.SH)控股股東,註冊資本8000萬元,主要投資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等。 接近監管機構人士表示,現在阿里、騰訊申報民營銀行方案,一開始動力很足,但可能不會直接誕生「網絡銀行」 。 由於監管空白, 「如果涉及到規則 的變化,就不是一夜之間的事情」 。另據財新記者瞭解,一行三會將正在擬定互聯網金融監管文件,由央行牽頭,規定「誰家孩子誰抱」 。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即使不修改《銀行法》 ,互聯網企業開了網絡銀行,將會被納入一般銀行的監管規則,這意味著對阿里金融、騰訊金融業務的監管將被套上資本金、存款準備金等繮繩。 換言之,這類互聯網企業所享受的「制度紅利」也將消失。 央行內部人士曾對財新記者表示,以往支付寶只是資金通道,一旦阿里巴巴擁有銀行,成為資金配置者,意味著掌握了「資金鏈條的發動機」 。長期來看,阿里和其他可能的民營銀行如果做得好,勢必會對國有銀行形成競爭壓力。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還表示,並沒有收到中關村銀行、蘇寧銀行的材料。多位知情人士表示,中關村銀行股權難以落定,因此未能上報。或將入股中關村銀行的另一互聯網巨頭百度,其CEO 李彥宏也在「兩會」期間公開表示,希望參與發起一個民營銀行。他認為,互聯網思維對於做銀行來說會有很明顯的幫助。同時,百度在大數據方面積累的技術和數據,未來在銀行當中也可能會起到非常正面的作用。 前述銀監會人士表示,蘇寧從來沒 跟監管部門做過任何溝通。3月11日晚,蘇寧雲商(002024.SZ)發公告稱,去年7月23日收到南京市金融辦關於發起民營銀行的緊急工作聯繫函,並已於7月28日向江蘇省政府、南京市政府和南京市金融辦書面回複,確認申報意向。 9月12日, 「蘇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稱獲得國家工商總局的正式核准。公告表示,據反饋,江蘇省政府於2013年9月下旬將蘇寧申報民營銀行事宜正式行文呈報國務院,抄送銀監會。 未來監管重點 「統一標準,差異方法。 」銀監會相關負 責人指出,民營銀行目前仍適用於同樣規則的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同時,銀監會將重點監管民營銀行三個方面:一看關聯交易,二看持續注資能力 ;三看風險承擔能力。 「要謹防民營銀行辦成企業自身的融資平台。 」銀監會多位人士強調。 閻慶民也表示,要特別強化對關聯交易的監管。第一,加強股東自我約束,鼓勵股東及其關聯企業自願放棄從本行獲得關聯貸款的權利,儘量減少試點銀行的關聯交易;第二,對其他合規的關聯交易,採取逐項事前報告制;此外,監管部門對試點銀行關聯交易採取更審慎的監管標準,包括採取更加審慎的監管和監測,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加大現場檢查和違規處罰力度等。 在持續注資能力方面,監管高層曾指出,對試點銀行資本充足率、撥備等關鍵監管指標,要設置量化觸發標準,一旦達到觸發值,立即啟動風險對沖、資本補充和機構重組等措施。 「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相當於預警指標,當下降到某個比例時,就要限制負債業務。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道,當觸發量化標準時,第一要求銀行將不良資產盤活,挽回損失 ;第二增資擴股,因此要求股東有持續注資能力。 廖強指出,對於企業申報民營銀行熱潮, 「監管機構最大的顧慮在於,一段時間後這些民企對從事銀行業,是否有熱情,是否還有與熱情匹配的能力。 」據銀監會數據,2013年,股份制銀行總股本中,民資佔比為45%;城商行中,民資佔比為56%;三家城商行為100% 民資佔比,江蘇一家,浙江兩家。 同時,已有100多家中小銀行的民資佔比超過50%,部分中小銀行為100% 民資。全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民資佔比已逾90%,村鎮銀行民資佔比達73%。雖在准入領域,民資卓有成效,但在經營領域,民資很難發揮實際話語權。 尚福林表示,這次試點主要是試行自擔風險的新機制。具體來講,一是讓資本說話的公司治理機制,二是讓資本決策的經營管理機制,三是讓資本所有者承擔風險損失的市場約束機制。 財新記者楊璐對此文亦有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