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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惡意挖角官司 律師陳玲玉磨四年終獲勝 台積電捍衛營業祕密 全靠她領軍

2015-09-24  TWM

纏訟四年,台積電控告梁孟松一案終獲勝訴;過程中,負責該案的律師陳玲玉幾度扮演偵探角色訪查證據,也曾在日本的「櫻吹雪」裡苦思法理做筆記,終於留下一樁破紀錄的經典判例。

撰文•林宏文

經過四年纏訟,台積電控告研發處前處長梁孟松洩漏營業祕密給競爭對手三星一案,日前由最高法院判決台積電勝訴,禁止梁孟松於今年底前至三星工作。

這次判決,是我國法院首度做出「競業禁止滿期後仍限制離職員工為競爭企業工作」的案例。「四年來的努力,終於讓大家了解到,營業祕密的保護有多重要!」消息傳來,台積電委任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玲玉開心地說。

二度登門 請陳玲玉出馬由於事涉機密,判決書並未上網公告;但在判決定讞之後,陳玲玉終於能夠一吐四年來的心路歷程,從中,仍能看見這場官司幾度峰迴路轉的關鍵轉折。

陳玲玉是國內知名的大律師,在此之前,將近十年已不再親自到法院出庭辦理訴訟案。四年前,也就是二○一一年八月,時任台積電法務長的杜東佑︵Dr. Dick Thurston︶來找她,談到過去台積電幾乎不曾告過員工,但梁孟松的案子影響層面確實很大,希望請求法院禁止梁孟松在三星工作,邀她負責此案。

當時陳玲玉覺得,這場官司要打贏的機會不大,因為一方面梁孟松是在○九年二月離職,已過了競業禁止的兩年期限;另一方面,台灣法院過去從來沒有任何一件依據︽營業祕密法︾而「禁止離職員工任職對手公司」的案例,因此先是婉拒了杜東佑的請託。

不過杜東佑並未死心,不久後又再次拜訪,告訴她,台積電很重視這個案子,並提及美國其實已有一些藉「禁止離職員工為對手工作」來保護營業祕密的判決,杜東 佑還特別說服陳玲玉說,「這個案子,台灣沒有別人,只有你才做得到。」這一次,陳玲玉心動了,尤其聽到美國已有相關案例,採取「不可避免的揭露原則」 ︵the 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也就是說,當一名離職員工至前雇主的競爭對手任職,而且其工作領域與任職前雇主時相同,由於須運用同樣的知識經驗工作,即使該員工有 心遵守對前雇主的保密約定,基於人的記憶無法切割,員工勢將「不可避免地」使用或洩漏前雇主的營業祕密。

「而且,不僅美國已有這種案例,甚至美國三星公司也曾援用這個原則,而成功取得法院禁止三星的離職員工為競爭對手工作的禁制令。」陳玲玉說。於是,一向喜歡接受挑戰的她,決定接下這個重任。

「若能透過台積電這個案子,讓台灣的司法界、產業界及學術界一起思考如何防止營業祕密被洩漏的具體方法,並為台灣產業營造出一個能夠保護營業祕密的環境,正是進行這個訴訟最大的意義。」她說。

密集蒐證 卻連輸兩場官司接下重擔後,陳玲玉的第一步就是蒐集證據,證明梁孟松在三星有侵害台積電營業祕密之虞。例如,當時媒體做了許多梁孟松離職後動向的報導,但 報導只是「傳聞」,不能作為法庭的證據,於是,陳玲玉與台積電的團隊必須進行具體訪談查證,只要有可能作為證據的線索或人員,都要抽絲剝繭追查,甚至登門 拜訪。在法庭上,台積電提出的證物高達一七二個,鉅細靡遺地列出梁孟松有可能洩漏台積電營業祕密的各種直接或間接的相關事證。

陳玲玉笑說,自己除了要研究法律條文,還要蒐集證據,並兼做心理分析、探索人性,推敲梁孟松與三星的行為動機,「所以,我除了律師的角色外,還是心理分析 師及偵探的綜合體,這是我律師生涯前所未有的經驗。」不過,訴訟案一開始,陳玲玉卻先吃了兩場敗仗。首先是台積電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假處分,請求禁止梁孟 松在三星工作,但被駁回。其後台積電再向智財法院對梁孟松提出保護營業祕密的本案訴訟,請求梁不得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祕密,不得將台積電研發人員的資訊提供 給三星,且禁止他在今年底以前在三星工作。但是智財法院一審認為,禁止赴三星工作的要求是剝奪工作權,僅判決梁不准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祕密和人事資料。

連續輸掉兩場官司,陳玲玉坦承,「雖不意外,但仍失落。」然而她也說,她擔任律師那麼久,一直堅持一個理念,就是追求「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雖然這個 案子是台積電主動提起的訴訟,但其實背後有個善念,這就是她和台積電前後任法務長杜東佑及方淑華的最高共識:「即使沒有贏,過程中,對營業祕密的保護,也 可以給台灣一個省思機會。」在遭逢敗訴之際,陳玲玉以「人無絕境,只怕絕望」來鼓勵自己。雖然假處分及第一審都輸了,但判決書的內容其實認同「不可避免的 揭露原則」觀點,法官只是認為台積電需要提出更強的證據,以及更充分的論述基礎。

陳玲玉認為,梁孟松在台積電工作十七年,是公司特意栽培的研發主管,而且他帶過好幾個模組,還參與一些業務領域,有如交響樂團的指揮,他去競爭公司三星 後,三星還把他放在與台積電相同的部門,擔任大型積體電路部門的副總裁,這些都構成了可能侵害營業祕密的要件,而︽營業祕密法︾第十一條明白規定:「營業 祕密有被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合理限制 台積電二審逆轉勝陳玲玉說,為了使第二審有逆轉勝的機會,她很清楚,必須在最後辯論庭,以情、理、法說服庭上的三位法官。

第二審審理時,台積電對證據蒐集已做得相當完整。至於法理論述,陳玲玉當時不斷地反問自己,︽憲法︾第十五條確實保障每個人的工作權,而梁孟松的兩年競業禁止期也確實過去了,該如何將論述基礎建構得更完整?

為了準備高等法院三十分鐘的辯論演講,陳玲玉為此思考許久,有時甚至難以入睡;為了讓自己放鬆,她在法院開庭辯論的十天前還特別安排與夫婿洪三雄一起去日 本賞櫻。「可是面對滿園盛開的櫻花,我卻只看到梁孟松的臉,想來想去都是這個案子,一上車就趕快拿出筆記,把想到的事情記下來。」陳玲玉從另一個角度思 考,台積電的營業祕密應受保護,與梁孟松已離職多久理應無關,癥結應在於「當下」台積電的營業祕密有沒有被侵害的可能。而且︽憲法︾第二十三條也規定,人 民的權利可因公共利益而依法律限制之,就像人民財產權應受保護,但政府若要進行公共建設而開設捷運,仍可依法徵收土地。

贏得官司 宣示意義大於實質而且,台積電的請求並非完全剝奪梁孟松的工作權,只是要求「合理限制」。也就是,在今年底以前,梁孟松可以到三星以外的其他公司或學校工作,就是不能去三星,而且時間上也只限制到今年底。

在提出更充分的證據以及更完整的法理論述之後,智財法院二審終於認為,梁孟松在今年底前如繼續為三星服務,台積電的營業祕密有被侵害之虞,因此逆轉改判准許台積電全部的請求。

成功打贏這場為時四年多的仗,陳玲玉說,台灣企業及法院對營業祕密的保護都將因本案而有更深入的認識。「營業祕密的重要性,有時候更大於專利,例如可口可 樂的配方就是營業祕密,許多公司的產銷與商業模式也是營業祕密,更重要的是,許多科技公司透過嘗試錯誤︵try & error︶後,最後找到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品質更好的方法,也是營業祕密。這些都不見得可以透過專利來保護,但卻是公司最核心的競爭力。」在她看來, 台積電贏得這件訴訟可說是「遲來的正義」,可惜因訴訟費時,今年底的「禁止期限」將至,最終判決難免有「宣示性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之憾,但也留給未來更多 業者為保護營業祕密而努力辯護的空間。

陳玲玉嘆了一口氣說,台灣的科技業目前正處在一個關鍵時刻,許多優秀員工成為鄰近國家高薪挖角的對象,原因就是他們腦袋裡蘊藏著極富經濟價值的營業祕密。台灣企業員工不斷被挖角,營業祕密被侵害的事情也將不斷發生,對營業祕密的保護,還有賴大家的持續努力。

劃時代判決

台積電告梁孟松一案大事紀1992年 梁孟松加入台積電2009年 辭職,並與台積電簽訂兩年競業禁止條款2010年 梁孟松任教於三星贊助的韓國成均館大學2011年 7月加入三星,任職研發副總2011年 8月台積電向智慧財產法院對梁孟松聲請假處分2013年 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梁孟松可任職三星,但不得洩漏營業祕密2014年 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禁止梁孟松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但梁上訴最高法院2015年 最高法院判決他在「競業禁止期限結束後」,今年底前仍不准到三星工作,全案定讞

陳玲玉

出生:1951年生

現職: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台大法研所碩士

婚姻:已婚,育有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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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最新回應!向“金融視界”自媒體發律師函(附圖)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21246.html

e租寶最新回應!向“金融視界”自媒體發律師函(附圖)

一財網 葉晨 2015-12-04 15:54:00

2015年12月3日,自媒體“金融視界”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刊發了“疑涉嫌非吸!e租寶40余人被帶走!”一文,文章指出,e租寶深圳分公司被經偵突查。據悉,該公司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存在自融等問題,40余人被警方帶走調查。

自此e租寶事件被發酵,加之e租寶前期在線上、線下宣傳力度較大,迅速建立了品牌知名度,因此獲得了極大的關註度。

事發後不久,e租寶遍通過其運營主體“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金易融”)首度回應,稱本次傳聞的“員工被帶走突查”系深圳代銷公司員工協助經偵例行了解情況。

一天之後,2015年12月4日,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再度發聲,向“金融視界”發出律師函。

律師函認為,“金融視界”在沒有準確信息來源的情況下,肆意對相關網絡信息進行解讀,顯屬錯誤引導、混淆視聽,惡意誘使公眾產生負面認識,致“e租寶”良好的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嚴重侵害了我所委托人的利益。

此外,律師函進一步指出,公司網站及公眾號上發布關於“e租寶”不當言論的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規定。

律師函指出,要求“金融視界”收到函件之日立即刪除上述信息,並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發布對上述不當言論的公開致歉。

同時,金易融發出的還有“關於‘網貸之家’、‘金融視界’、‘錢業家’傳播虛假信息的嚴正聲明。”

e租寶是以融資租賃債權交易為基礎的互聯網金融撮合服務平臺,註冊資本金1億元人民幣,總部位於北京,起家安徽蚌埠。據e租寶官網資料顯示,平臺累計成交額達729億,投資人數接近490萬。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2015年10月份,共有309個借款公司在e租寶平臺上發布借款標,借款標共計649個,平均每個借款公司2.1個借款標。

編輯:聶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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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爆律師團( 下)

我們一眾律師和bankers 等五十多人,雲集南京出席一單上市項目的kick-off meeting,各方傾巢而出,輸人不能輸陣。當天晚上,客戶設宴,好一場轟烈的「劈酒大會」。

廂房裏擺四圍酒席,每間公司的團隊都準備逐逐敬酒,人家乾了,你不喝就是不給面子。但現在喝的是50 度以上的茅台,而不是雜果賓治,究竟怎樣才能全身而退?當面拒絕不喝是無禮的,而扮純情推說不會喝酒也難以令人信服,於是我們發明各式各樣的「逃醉」方法。
喝茅台的酒杯一般很小,而茅台又是透明白酒,溝水是我常用的伎倆,但當然要眼明手快,趁沒人注意的時候悄悄進行。我覺得自己聰明得不得了,坐坐,忽然感到手肘有點濕濕冷冷的,我沿手肘上那幾滴茅台酒一直追蹤源頭,發現我身旁的內地律師Catherine 正在用毛巾擦嘴,而茅台酒竟一滴滴從她用來掩嘴的毛巾流下來!

Jesus Christ,而且剛好落在我的手肘上!怪不得她整晚拿一條毛巾,原來每次乾杯後用毛巾假裝抹嘴,其實是把含在嘴裏的茅台吐出來!

這時,TY 拿酒杯不懷好意地朝我走來,他就是上次跟Philip 大打出手的混蛋banker,這傢伙心術不正,Philip 揍他那一拳好痛快呢。

「Hello Daisy!每次見你都這麼明艷照人,來,我敬你一杯!」他邊說邊拚命往我的杯裏倒酒,居然企圖想灌醉我,真是不知死活。

「哎唷!我醉了……」我按額頭說,接把身子輕輕一晃,用高跟鞋出盡力一腳踏在那狗公的腳上。整整五秒,他雙眼直瞪前方,視線卻完全沒有焦點,臉上喪失了一切表情,然後慢慢的、漸漸的扭曲起來,他的臉恍如被颱風劃破的海面,給颳起了一浪混亂的波紋,我推斷那表情表示他正處於異常痛苦的狀態。我從他那微微顫抖的嘴唇,推斷他想講粗口,但大概疼痛得說不出話來。這混蛋能被我那雙三吋高最新款的Sergio Rossi踩上一腳,是他的榮幸。他不知道高跟鞋是女人最強的武器。想抽我水?未免低估了本小姐吧。

TY 顯然不服,腳上的疼痛未退已扮醉向我撲過來,我不讓他有捲土重來的機會。「哎唷,我想嘔──」我說朝他撲去。「等等等等!」他一個側身閃開。「我去幫你拿膠袋……」之後他整晚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在大陸做生意,首先考驗你的酒量。我認識一些中國投資銀行的bankers,他們在job interview 被考核的就是喝酒。若連這一關都不能通過,就算你叻到曉飛都很難在大陸的商業世界生存。

終於輪到我們律師行去敬酒了。「女皇」領我們,浩浩蕩蕩逐敬酒,一邊喊「來來來!再來一杯!」。

站在我身旁的trainee Karen 一副等行刑的樣子,bankers 圍她大喊「乾了吧!乾了吧!」,她幾乎要哭出來。Trainee 要train 的就是劈酒,還是向Sam 和Stella兩位師兄師姐好好學習吧,他們兩人最愛交際,不知幾high。但他們也不傻,很明白這樣喪飲烈酒分分鐘中酒毒猝死,他們才不會為了討好客人而冒上殉職的危險呢。

「我不行了──」Karen 掩嘴似乎快要吐了。

「誰叫你真的喝?」我悄聲跟她說。

她疑惑地看我,我用眼神告訴她注意Sam 的手部動作,只見他往自己的杯裏倒了茅台,同時吶喊助威,「乾杯乾杯!」的喊個不停,然後把茅台一飲而盡。

「看到了沒有?」我問Karen。

「看……看到什麼?」她傻傻的看我。

「難道你沒看出箇中的玄機?剛才Sam 的確把茅台一飲而盡,但他接馬上喝了旁邊那杯水。表面看他是喝水,其實卻是把含在口中的茅台吐進水杯裏。這一招叫『移形換影』,把酒杯裏的茅台轉移到水杯裏去,這傢伙簡直就是我們law firm 的大高柏飛。」Karen 向Sam 投以敬佩的目光。「這還不算什麼,你看Stella。」我說。只見Stella 嬌聲嗲氣地笑道: 「來來來,我再敬你!」這不禁讓我想起古裝片電視劇裏「怡紅院」的情景。說時遲那時快,我注意到Stella 在一個側身的掩護下,花了萬分之一秒把杯裏的酒撇在地上。平常很可能會被人發覺,但這時大部分人已酒精上腦,搖搖欲墜,Stella 把握時機趁眾人仰頭乾杯的剎那倒掉自己那杯茅台。Karen 看傻了眼,心裏一定替自己大感不值,她可是老老實實的喝掉每一滴烈酒啊。

然後我悄悄讓Karen 窺看我手中的酒杯。「啊,Daisy!你──」她驚訝地說。是的,我手中的酒杯裏根本什麼也沒有。茅台的酒杯很小,我用手掌掩掩就能蓋住了大半杯,裏面盛什麼,或是否盛什麼,在眾人已醉得語無倫次的情況下根本無人在乎。我連以水扮酒都費事,乾脆用動作掩護矇混過去。

在一片碰杯與喧鬧聲中,再有三個律師和bankers 相繼倒下,其中一人甚至大字形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不知還有沒有呼吸。現場屍橫遍野, 「女皇」卻一杯接一杯仍舊談笑風生,面不改容,真是女中豪傑。不知她什麼時候會開始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可能還會拉我為她唱和音。

就這樣過了極其胡鬧的一夜。待大夥兒醉得不省人事,我和幾個女律師決定逃之夭夭,離開時還得小心翼翼地跨過醉倒在地的男人,滿目瘡痍,我忽然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

回到酒店房間已經累得半死,洗了熱水澡即倒頭大睡。本來還帶了補濕面膜打算睡前用來敷臉,現在卻累得丟了錢也無力去拾,還管它什麼補濕?

第二天清晨八點morning call(是的,八點對我來說的確是雞啼那般早的「清晨」),九點出車往郊區看廠房,這是上市項目中必須要做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我和幾個律師及bankers 在酒店大堂等Eric,九點十分仍未見人,我給他打了三次電話,終於聽到他半夢半醒的聲音: 「呀……我忘了今天早上要開conference call……我不看廠房了……」無法起床就乾脆承認吧,還要我去跟客人說謊,真討厭死了。

廠房一般設在郊區。我們的汽車跑了一條橋又奔上一條高速公路,然後又再跑了N條橋,每次都要停一停付「買路錢」。跑了兩個半小時,終於來到南京市郊的廠房。

律師為上市項目做「盡職調查」,會親身到現場看看那生產基地是否真的存在。但老老實實,我根本親眼看完也不知那是什麼。假如那工廠實際上在生產化學武器,而他們告訴我那是減肥藥,我也會說: 「啊,對了,看來就像減肥藥嘛。」我也曾經幻想這樣的情況:假如企業在招股書上聲稱廠房設在A鎮,實際上卻為了隱瞞某些事情而把負責盡職調查的律師們送到B鎮,我也是不會發現的,因為大陸的城鎮看來個個差不多,而在跑了三條橋、四條高速公路和拐了七次彎之後,我連自己是否仍在地球也不太清楚,又怎能確定自己身在招股書所指的A鎮?所謂「盡職調查」,就是「盡人事」。

中午要在工廠吃飯。我們每人捧一個鐵盤,拿了一點飯菜,就像監犯,我幾乎想唱一首監犯的經典飲歌《友誼之光》。想到一會兒後又得跑三條橋、四條高速公路和拐七次彎才回到南京市中心,真教人沮喪。(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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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爆律師團(上)

最近股市有氣無力,IPO 市場卻一片火紅。我說的當然是「中國紅」。

每逢在工作上遇到外國人,總是聽到他們的鴻圖大計離不開「China China China 」,大家都湧到中國掘金,老外自然也搶分一杯羹。

祖國同胞的鈔票多得就快可以填滿宇宙的黑洞。中國企業爭相上市,企圖賺更多錢去填滿更多黑洞,讓律師和bankers 忙得瘋了!假如2012 年就是世界末日,我們這班律師依然會於2013 年在地獄裏寫招股書、講conference call,還有跟聯交所苦苦糾纏。就算世界末日,中國企業仍要上市。

因為內地IPO 的項目多不勝數,從前只有bankers 哄客戶幫襯, 現在卻是客戶求bankers 接生意!小型投資銀行尚且還會落力推動項目上市,但大型投行的生意簡直如雪片般飛來,眼前這個項目進展太慢就乾脆放棄,費事睬你,反正大把deal 排隊等他們去做呢。

我連續兩星期都要在周末上班,每天深夜回到家裏已累得半死,脫掉高跟鞋即躺在沙發上一動不動,腦裏不停喊: 「王迪詩,趕快起來換衣服……洗澡……然後到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吧……get up!」這種時候,我的意志力總是比平常加倍薄弱。

在嚴重睡眠不足的情況下,我從衣櫃裏隨便選了一條Burberry Prorsum 裙子,戴上墨鏡, 準備飛往南京出席一單上市項目的kick-off meeting。然而不管多麼疲倦,一雙高跟鞋在職場上是少不得的,這是我對工作的一點堅持。你會問,hey Daisy,高跟鞋與工作究竟有什麼關係?表面上沒有,但意識形態上絕對有關。對專業女性來說,高跟鞋是工作的象徵,一穿上高跟鞋就會馬上進入全力以赴的狀態。男人也許不會明白女人對高跟鞋那份感情。

當我來到南京,會議室正擠得水洩不通。上市項目的kick-off meeting 是一次「曬馬」行動,i banks、香港律師和中國律師、會計師、物業評估師等等全部傾巢而出,全場五十多人,這就是我Daisy 經常說的「輸人不能輸陣」。各方輪流介紹一下自己的團隊,簡單說說自己的工作重點, that's all。所謂「kick-off meeting」並無任何實際效益,重點在於當天晚上的劈酒大會。

我們律師行的合夥人Eric,另加Sam、Stella 和我三個律師和一個女trainee ,浩浩蕩蕩步進宴會的廂房,儘管這班人當中絕大部分在kick-off 之後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往往只剩下一個律師加一個trainee 參與實際工作。

除了我們幾個嘍囉,還有我們律師行的鎮店之寶「女皇」,她穿一件火紅Valentino 套裝滿場飛。「女皇」日理萬機,但這類活動她盡量都會抽空出席。

場內擺四圍酒席,坐在「主家席」的當然就是我們的客戶,亦即計劃上市的企業老闆和他的左右護法,還有每個professional party 的最高級代表。可是老闆旁邊該坐什麼人呢?律師行和i bank 高層都互相謙讓,以後拍吵架又是另一回事。在商業世界,大家都很落力扮演自己的角色, 這就叫professional──professional actors。

在一片人海裏,我看見了TY,就是我在專欄裏寫過那個跟Philip 在酒吧打架的混蛋banker。他一直認定Philip 是我的男朋友,被我的「男朋友」揍了自然懷恨在心,之後在工作上碰面也常常針對我。這傢伙作賊心虛,正鬼鬼祟祟地從人群的隙縫間窺看我。我跟他點頭微笑,他裝作看不見就閃開了。

「來來來!鄭總,我敬你一杯!」有人大喊一聲, 「劈酒之夜」正式開始。侍應端出了這晚的主角──53 度飛天茅台。聽說這種酒標價一千多元人民幣,但經常缺貨,因為大陸的政商界開會設宴必有茅台,人人搶買根本不夠分,有錢也未必能夠買到,我很懷疑眼前這一批是不是假酒。內地媒體曾經報道有人回收酒瓶,再灌入劣質酒,封上仿真度極高的瓶塞及標示,直接賣到KTV 和餐廳,情況就像不法商人回收日本奶粉罐,裝進劣質奶粉。

「唉,又來當陪酒。」我身旁的內地律師Catherine 長嘆一聲。我當然明白她的意思,惟有自己執生。說時遲那時快,其中一間投行的團隊已發起「敬酒」行動,逐逐輪敬酒,之後每間公司都要這樣做一次。你不能扮純情推卻道: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會喝酒啊!」人家把酒杯倒轉了說: 「看,我乾了,你隨量吧。」你不喝就是不給面子。

我想起早前從內地報章《第一財經日報》看到, 「貴州茅台」把2015 年的收入計劃從260 億元人民幣加碼到400 億元。Jesus Christ,400 億元!賣酒居然能賣400億元,當真不可思議。

提起貴州,不少香港人都會聯想起「希望工程」。孩子們每天翻山越嶺步行三小時上學,家裏窮得一條褲四個人穿,農民在貧瘠的土地上流露絕望的眼神,隨慈善團體前往探訪的香港女藝人站在一旁擦眼淚,呼籲人們捐款。

從前貴州予人的印象就是窮。無論我的想像力如何豐富,我都無法把「貴州」和「400 億」兩件事串連起來,簡直就是兩個星球的事嘛。當然,今時不同往日了。

茅台之所以能成為巨大的搖錢樹,其中一個原因是茅台是要來送的,不是要來喝的。中國人講面子,而茅台就是面子。講面子就是虛榮,而人類為滿足虛榮心所願意花的錢是無限的,茅台酒的價格也因而瘋狂上漲。兩個月前在貴州舉行了一次拍賣,一瓶「精裝漢帝茅台酒」以890 萬元人民幣成交,好厲害呢。

不少中國領導人都愛喝茅台。據說茅台酒搭上了政治,原來有段故仔。1935年,一支紅色的軍隊走進了茅台鎮,軍官非常尊重茅台酒,下令全體士兵不得損壞酒廠的設施,要喝酒就公買公賣,讓當地鄉親父老聽非常窩心。毛澤東和周恩來還派人買了茅台酒慰問將士,士兵拿來擦腳,驚見「奇效」,那究竟「奇」在哪裏?

周恩來曾說: 「1935 年我們長征到茅台時,當地群眾捧出茅台酒來歡迎,將士們用茅台酒擦洗腳腿傷口,止痛消炎,喝了可以治療瀉肚子,暫時解決了我們當時缺醫少藥的一大困難。紅軍長征勝利了,也有茅台酒的一大功勞。」周總理又曾到日內瓦開會,回國後向黨中央報說: 「在日內瓦會議上幫助我們成功的有『兩台』,一台是茅台,一台是戲劇《梁山伯與祝英台》。」

中國流行「茅台外交」,但把酒精含量50 度以上的烈酒拿來款待國家元首,飲大兩杯不怕「出事」嗎?1971 年,美國《紐約時報》副社長兼專欄作家詹姆士賴斯頓夫婦應邀訪華,此行實為次年尼克遜總統訪華鋪路,周恩來以茅台款待,賴斯頓喝得好high,吃荷葉包肉時,竟連荷葉也一併吃了。1972 年,尼克遜訪華,周恩來又以茅台款待。尼克遜說: 「我聽說過您講的笑話,說一個人喝多了,飯後想抽一根煙,可是點火時,煙還沒有燃,他自己先爆炸!」周恩來當真拿來火柴一劃,丟進自己那杯茅台酒裏,竟嘩一聲燃燒起來!看,我Daisy 早就說過那根本就是「火酒」!

我們繼續在飯局上狂灌「火酒」,兩個律師和三個bankers 率先倒下,被相繼抬離現場。在那片酒池肉林的喧鬧中,TY 忽然不懷好意地朝我走來, what the hell is he thinking about?...(待續)(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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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人:讀法律、做律師?

歷年無論在討論區、電郵以至現實生活中,都有不少一腔熱血的年輕人想維護社會公義,問曰應如何修讀法律、成為律師為窮人討公道以至令社會更美好,雖然不少如本老頭般一把年紀的都會知道世事艱難得不是他們能夠想像,但本老頭的確非常欣賞有這志向的年輕人,然而本老頭卻會建議除直接當律師外,他們可應考慮其他更有效方法;


以前也介紹過帝國法學生絕大多數都會讀到的一書《毀約》也有類似故事:作者曰入讀帝國法學院的大多數都不是存心為利是圖,但因就讀帝國法學院開支驚人(現在十四金剛學費大多每年USD50,000上下,三年學費加上生活費什麼的簡直是恐怖),畢業時欠下了一屁股債唯有放棄理想,投身收入極高但與理想完全無關的大型律師行;

雖然在香港就讀法學位比在帝國廉宜一點,但以現今如在貴族級的城市大學玩一Juris Doctor學費已近四十萬(中、港雖比較便宜但也需三十萬上下)、PCLL四萬多至十四萬多、加上三至四年損失收入,總開支恐怕也在百萬左右!

(當然中學生直入LL.B.會便宜一點點,但PCLL實在嚇人,加上在香港晉身大型國際律師行機會確實不高、起薪亦比帝國同事低一點,若以錢而論實在令人有點悲哀;

當然還有便宜選擇曰UOL LLB/ MMU CPE,但已有不少人反映近年PCLL學額有點縮水、本地院校JD愈開愈多下他們入讀PCLL的機會已大減,甚至有訴苦曰即使獲Second Upper Hon也被拒收,這門真是愈來愈窄…)

伸延閱讀:
《若為金錢而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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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曰雖然當律師未必富貴,但總可以幫到別人吧?當然現實社會中律師唯利是圖多、熱心助人少,我們也不能抹殺從事律師而幫人的可行性,然而這卻是有點局限;

莫說在香港現行制度下律師/大律師不能完全免費提供法律服務(而多要經法援),就算是有不愁衣食的朋友不斷義助窮人打官司,恐怕一個人一張口所幫也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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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了老半天冷水,可能已有讀者不滿曰老頭可不要學政客吧,樣樣反對但完全沒有建議性建議!本老頭不是當政客的料,當然不會如是作,而個人所提議的雖然有點詭異,但可肯定說是事實!

在中國文化影響下雖然有無官不貪、無商不奸的傳統,但在口裡卻是有點偽善的不欲多提錢,雖然開口說錢是有點庸俗,但卻是在現實生活中非常實在的問題 – 而且也不一定是與邪惡拉上關係!

試看微軟大老闆Bill Gate雖然向來被人批評做生意手法霸道,但視窗的確對社會發展大有幫助,更重要的是Bill Gate賺了大把銀子後也不是單單用於個人享樂,而是捐出以億計予慈善,尤其對於傳染病、愛滋病的捐助更是大宗;

相信不會有人質疑Bill Gate對於減少病患實在有心,再想想若當日他老兄為減輕病人痛苦而投身醫生,相信窮一生所幫的也最多是一千幾百人,總不及今日投入大量金錢後能研究最新藥物、聘請千百醫生般涵蓋極廣、效果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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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的惡在為富不仁而不在“富”本身,若是有志幫人的愈富幫人效果愈大,當然閣下可選擇成為專為窮人打官司的律師,不過似乎還不及以大量金錢甚至權位為市民謀福利效果來得大,所以若有此心還是努力讀書、努力工作,增強了自己本錢後想為什麼理念貢獻也比單單用自己一雙手一把口的一人之力為好,根本不用執著為理念而幹指定某種工作!

(當然可悲的是在香港謀權位者大多根本不是為改善民生只是為了自己私慾殘民以逞...)


雖然先在各行業成功再而濟世一般都是更好方法,但從事會計例外;

香港會計業是一建基於剝削、刻薄、蹂躪、凌辱、折磨...新人以養肥高層的行業,從事高位的固然富得漏油,但在中下層的卻是窮得自己也沒有餘錢;

更重要的是會計尤其核數本身正是損害公義的破壞性工作,以會計入手恐怕早在惠及社會前造成的破壞已是窮一生也不能彌補;

而且會計工作有點像漫畫《北斗神拳》中的北斗疏拳,從事太久會令人迷失心智喪失良知,恐怕做不到三兩年便已將什麼崇高理念扔進廢紙箱 (《北斗神拳》圖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6277

長榮繼承者律師戰開打 鎖定遺產分配

2016-03-21  TWM

在大房發動奇襲,撤換張國煒的長榮航空董事長職位,並由老將林寶水重登大位後,「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看似暫告落幕。

但張國煒的委任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宋耀明表示,將向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四位遺囑執行人提告,三月十五日更已發函給遺囑執行人之一、巴拿馬長榮國際總經理柯麗卿,要求提供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近五年財務報表,目的是清查張榮發的海外遺產。

據長榮集團內部透露,目前雙方在遺產分配部分,已經有「交給律師進行專業處理」的共識,但遺產如何分配是「家族的事」,和公司經營無關,將不再多做回應;意即「長榮兄弟之爭」 ,未來戰線將鎖定在遺產分配,並且進入律師攻防的新階段。

宋耀明也坦言,他的職責確實是以遺產分配為主,「我們(指張國煒)股權不如人,還有什麼經營權之戰好打?又不是市場派跟公司派。」有趣的是,張國煒在股權比拚上,陷入「以一打多」的劣勢,而在接下來的律師戰中,代表張國煒的宋耀明,也是處在「以一打多」的局面。

知情人士透露,大房繼承人們的律師是「各請各的」,張榮發長子張國華與次子張國明,委任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顏鳳君;三子張國政,委任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文中,以及誠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祝春兩位;女婿鄭深池委任律師,則為永昌律師事務所所長陳永昌。

其中,張國政所委任的律師李文中,已與宋耀明在王永慶遺產的爭產官司碰過頭,當時李文中的當事人為王永慶長子王文洋,宋耀明則代表三娘李寶珠。兩位知名律師再度於豪門遺產之爭狹路相逢,也是話題。

據了解,執業超過二十五年的李文中,目前還擔任光寶科技等多家知名企業的法律顧問。

相較於宋耀明,其經手辯護的案件更加多元,除了王文洋之外,演藝圈的知名主持人吳宗憲、利菁也曾找他處理官司,而李文中被外界討論最多的個案,則是在一四年接受殺警案凶嫌曾威豪委任。

在王永慶遺產之爭當中,李文中所代表的王文洋被趕出台塑集團,迄今還在打海外遺產官司;這一回,宋耀明拋出遺囑執行人失職之訴,並且積極清查張榮發的海外遺產,李文中與其他繼承者們的律師如何接招,還得繼續看下去。

撰文 / 鄧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0185

IBM首個具意識的人工智能電腦到律師行上班

巴黎:



l B M4大核心業務重中之重Watson cognitive 16年磨劍,最近建立在I B M平台上的Ross 系統正式被美國名牌法律事務所Baker & Hosteler 顧用。

較5年前擊敗兩位Jeopardy前冠軍(較百萬富翁要求l Q 更高的節目),  目前Watson更進一步。


而它每分鐘都在閱讀法庭案件,最重要是他不會給你一個財演最常見"BUT, IF,OR"的煩人答案,它的答案也有一系列思考過程的log。

Watson cognitive的生意亦已經滲透到醫院、保險公司(包括Warren Buffett的GEICO)、銀行等..。
CEO希望營收能達10Billions,  她可能保守了.
有別於google那個擊敗圍棋的電腦,IBM Watson是能夠和人類語言自由交流,同時它已經具備"意識"的初形,能夠自我增新, 而不是機械式的計算.

很多人都擔心,若果呢類電腦加入一個"以任何方式保護自己"的指令,人類將會是個災難。



(這電影Ex Machina非常好看,講述一個具備"意識"的靚女機械人,對人類的威脅可以去到幾盡, 人性的弱點面對具備意識的機械人, 如何的脆弱)

IBM另一個Super Big的R&D是量子電腦,早個多星期開放給公眾體驗,有人說,量子電腦是上帝,因為用目前的電腦要計算三百億年的數學,它只要幾十分鐘。
即使把所有宏觀條件給量子電腦計算,它亦能在很短時間計算到類似蝴蝶效應的準確問題。
價值投資人一直不喜愛去理會一些要計三百億年的宏觀經濟問題,即使我偶像Michael Burry沽空次按債的成功,仍只是一個巧合,再來一次, 他是會輸的. 因為如果聯儲局像中國政府包底,M B就不能成功。
筆者非常有興趣知如果兩台l BM的量子計算機較量,一個矛、一個盾,你估我, 我估你的博弈...,最後會計多小年?現時l BM開放給公眾的量子電腦只有5 qubits,距離上帝之手還有很遠的路,l B M亦覺獨力難支,所以希望更多人以它的平台參予。

投資角度:
IBM市值是1400億, 年現金流120億(11.67倍),  就是説未考慮市場還會增長情況下, 付出11.67元, 本年便已有1元的現金流, 筆者覺得這樣的科技股較幾十倍的網股更適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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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研發出世界第一位人工智慧律師——Ross

  • 發佈時間:2016-05-16 13:41:47  來源:環球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潔欣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IBM公司人工智慧技術在贏得智力競賽節目《Jeopardy》後,開始進軍法律行業。由IBM研發的世界第一個人工智慧律師Ross已經誕生。
Ross平臺基於IBM沃森(Watson)智慧電腦,目前就職于紐約 Baker &Hostetler律師事務所,處理公司破産等事物。這台機器可以理解語言、回答問題、提出假設並記錄法律系統的變化發展。
  該事務所資訊主管鮑勃克雷格(Bob Craig)認為,智慧電腦和人工智慧能夠提升他們的服務品質。他説:“我們很驕傲能夠引用最先進的科學技術以及和Ross一同工作。”
  Ross Intelligence網站是這樣介紹Ross的:你可以像普通同事一樣問他問題,他可以查詢所有的法律條文,並通過引用相關的立法文獻、判例法或其他 文獻來讓你很快地了解最新情況。而且,Ross可以不斷地發展,他可以記錄法律系統的變化,如果對於某一案例法院有新的判決,Ross都可以提醒同事。
  IBM將會繼續讓Ross學習其他領域的法律條文,希望在未來人工智慧可以應用於世界各地的各個法律系統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6803

北京市檢四分院約見“雷洋案”相關律師 聽取意見建議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5269.html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約見“雷洋案”相關律師並主動聽取意見建議

6月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分別約見了涉案警務人員和雷洋家屬聘請的律師,通報了檢察機關對邢某某等五人立案偵查的情況,聽取和征求了相關律師對檢察機關辦理此案的意見和建議,收取了有關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檢察機關將認真分析研究所提意見建議和相關材料,確保偵查工作依法規範進行。相關律師對檢察機關主動征求意見建議、依法推進檢務公開表示了感謝和認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9373

酷派:樂視全資收購酷派為虛假消息,已向該微博博主發律師函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615/156587.shtml

酷派:樂視全資收購酷派為虛假消息,已向該微博博主發律師函
楊博丞 楊博丞

酷派:樂視全資收購酷派為虛假消息,已向該微博博主發律師函

晚間,酷派回應稱該消息完全為捏造。

i黑馬訊(楊博丞)6月15日晚間消息,針對今日上午微博用戶“袁炫華”發布微博稱,樂視將全資收購宇龍通訊,而宇龍旗下的品牌酷派和ivvi都將面臨消失。

對此傳言,酷派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袁炫華在微博所發消息“屬主觀臆造的虛假信息,對我司業務正常運營及聲譽已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稱已向博主發出律師函並將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權益。 

屏幕快照 2016-06-15 下午1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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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炫華今日早間在微博中稱:“樂視將全資收購宇龍通訊,宇龍旗下的品牌酷派和ivvi都將面臨消失。收購後,宇龍酷派苦心經營20載,所擁有的軟硬件體系、品牌、專利和行業影響力將徹底消失。”

隨後其評論稱,給個客觀公正的評價:中華酷聯時代論研發實力早期酷派是第一的,因為那時候華為手機不是重點,後來華為第一,酷派第二,中興、聯想我們就不評價;同時期地面渠道牛逼的就是BBK(那時候還不叫vivo)、OPPO、金立,但實際上那個時代金立是壓著段系打的,並不是大家今天看到的局面。

屏幕快照 2016-06-15 下午11.12.34

目前,袁炫華在上午發布的傳言微博已被刪除。

之前,樂視方面向i黑馬表示此事尚不知情。

 

酷派 樂視 虛假 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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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神股份起訴證監會竟贏了 律師稱贊賞其勇氣但不認可“結果”

上市公司因不服處罰決定起訴證監會,一審獲勝訴。故事的主角風神股份(600469.SH)因兩個年度報告會計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而遭到監管層處罰,但其並不服氣,遂申請行政複議將監管層告上法庭,經一年左右審理後翻盤。

“勇氣可嘉,應予肯定。”多位律師對風神股份此舉給予掌聲,但同時表態“不服法院的一審判決”。其中,律師們著重就法院判決風神股份行為不屬於虛假記載以及影響投資者投資判斷缺乏依據提出異議,認為“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都屬於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而一審判決以不屬於虛假記載、更符合重大遺漏為由撤銷處罰,很難令人信服”。

對此,多位律師表示,河南證監局、證監會若不服一審判決,可依法上訴。據了解,證監會自成立以來,也有數次被告上法庭,但有律師表示,這樣的情況比較少,原告勝訴的例子也很少。

風神股份“翻盤”

“居然把證監會給告了,還勝訴了。”風神股份因翻盤一年前的行政處罰決定而備受市場關註。

《第一財經日報》從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鄭州中院”)行政判決書獲悉,於去年3月份遭到行政處罰的風神股份,因“不服氣”起訴河南證監局、證監會一案中獲得勝訴。

這事要追溯要2013年12月份,彼時風神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被河南證監局立案調查。一年之後的2015年1月7日,河南證監局向風神股份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於當年2月5日舉行聽證會聽取風神股份的陳述申辯意見;一個月後的3月6日,風神股份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6個月後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複議決定書》。

風神股份被處罰的緣由在於,當時河南證監局查明,2011年、2012年年度報告會計信息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1年風神股份三包退賠、返利、三包優賠業務入賬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不符,從而虛減利潤759.31萬元;2012年風神股份再度出現上述問題,虛減利潤2212.47萬元;2012年風神股份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28億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03億元,從而虛增利潤2002.32萬元。

對此,河南證監局對風神股份做出警告和60萬元罰款處分,並對其相關負責人處以5-10萬元的罰款。

但是風神股份對於上述行政處罰決定表示不服,遂在2015年8月19日向鄭州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近一年的審理中,風神股份和河南證監局、證監會圍繞著10多個處罰焦點進行爭論。

鄭州中院在聽取風神股份、河南證監局、證監會的意見之後,認為行政處罰案件由河南證監局管轄無不當,河南證監局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合法、認定風神股份年度報告會計信息存在違法行為並無不當、依據《證券法》等法律規定立案查處的行為也並無不當。

但是在肯定河南證監局及證監會的一些做法之余,也對一些焦點問題進行了“翻盤”。其中,針對風神股份年度報告會計信息屬於虛假記載是否正確一事,鄭州中院認為,風神股份2011年、2012年三包退賠等業務均為實際發生的業務,河南證監局對此也予以認可,故該業務金額不屬於不存在的事實,風神股份的行為不屬於虛假記載,“河南證監局認定的該事實更符合重大遺漏司法解釋的含義”。同時,鄭州中院就風神股份虛減利潤、虛增利潤一事,認定河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相關事實不清。

對於河南證監局認定風神股份被處罰對投資者投資判斷產生實質影響,鄭州中院認為,此認定缺乏事實依據和證據,因為被處罰的期間內風神股份股價並未有明顯變化,且還有所上漲。此外,鄭州中院認為,河南證監局行政處罰程序、證監會行政複議程序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最終,鄭州中院於6月24日宣布河南證監局和證監會敗訴,其認定“河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證監會行政複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判決撤銷上述機構的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複議決定,並責令河南監管局在此判決生效後重新作出行政行為,此外50元訴訟費由河南證監局及證監會負擔。

律師界表示“不服”

對於風神股份起訴河南證監局、證監會之舉,多位律師予以肯定並支持,但同時就鄭州中院的一審判決持有異議,建議河南證監局、證監會依法上訴。

“勇氣可嘉,應予肯定。”多位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的律師表示,應當積極肯定風神股份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做法,風神股份把司法作為最後的救濟手段,依法監督證監會行政行為的行為,應予支持。

然而,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律師們則並不認同,“鄭州中院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判決結果明顯有錯”。

其中,鄭州中院認定風神股份行為不存在虛假記載這條便遭來異議。“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都屬於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在此前聽證時風神股份對認定信披違法行為並沒有異議、只是辯駁沒有虛假記載的主觀故意和違法情節輕微,證監局據此處罰當然正確,一審判決以不屬於虛假記載、更符合重大遺漏為由撤銷處罰,很難令人信服。”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厲健律師表示。

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也稱,重大遺漏也是虛假陳述的一種,不能由此推導出不存在虛假陳述行為,風神股份在聽證期間是承認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的,動機故意與否,虛增或虛減利潤的合並與否,不影響虛假陳述行為的存在。在宋一欣看來,由於兩年年報中已作披露,風神股份行為不應屬於“不存在的事實”,是否應當處罰,應依據《證券法》規定的重大性的認定標準。

對於風神股份被處罰對投資者投資判斷不能認定為產生實質影響,律師們也是表示“不服”。“風神股份年報會計信息虛假記載、虛增利潤嚴重違反《證券法》規定之信披義務,必然影響投資者作出投資判斷,這是基本證券常識。”在厲健看來,鄭州中院出具的理由是置基本事實於不顧,有混淆行政訴訟和虛假陳述民事訴訟之嫌。

宋一欣也表示,鄭州中院判決書中提到的“涉及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未有投資者損失之情形,至本案訴訟時也未有投資者主張損失之情形”不符合事實,當時已有投資者起訴風神股份,已要求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相關案件也恰恰在鄭州中院管轄。”厲健補充道。

此外,厲健還指出,一審判決作出時間是6月24日,上訴期為15天,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生效,鄭州中院在7月5日即發布到中國裁判文書網,明顯違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八條規定:承辦法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專門人員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後七日內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要求完成技術處理,並提交本院負責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專門機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河南證監局、證監會若不服一審判決,應提起上訴,用司法手段維護行政監管機關的合法權益。”多位律師發出類似聲音。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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