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21cbh.com/HTML/2012-3-16/zMMDcyXzQwOTkzMQ.html
3月15日,新華製藥(000756)披露,公司大客戶之一山東濟南欣康祺醫藥公司經營異常,資金鏈斷裂,可能導致新華製藥重大損失。
欣康祺是新華製藥的主要下游批發企業。2010年欣康祺銷售新華製藥產品1.1億元,佔當年公司營業收入的4.22%;2011年上半年欣康祺的銷售額也達1999萬元。而據新華製藥披露,截至3月15日,欣康祺共欠新華製藥6073萬元貨款。
不止新華製藥一家,目前僅通過法律手段起訴欣康祺的,就包括山東威高(8199.HK)、陝西醫藥控股集團旗下的派昂醫藥等多家企業。另外,歷史財務數據顯示,東阿阿膠、云南白藥、九州通等上市公司也與其有往來。
欣康祺的山窮水盡源自於它所捲入的非法集資案,所有涉及公司都將面臨貨款無法收回的損失。
以2.5%-4%月息為誘餌
2012年1月31日,有人開始在濟南欣康祺公司門前聚集,要求查辦該公司非法集資、卷錢逃跑一案。有受害人稱:「2011年9月開始,欣康祺無法以承諾的月利3%還款付息,公司負責人不知去向,共向1700餘人集資。」
2012年2月29日上午,山東省公安廳召開專題發佈會,正式宣佈了欣康祺非法集資案的情況。在2011年山東省處理的87起非法集資案件中,欣康祺案涉案金額10億元,案值僅次於齊能化工非法集資案,列第二位。
官方稱,欣康祺總經理徐新國等人以公司名義,以與銀行合作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需要保證金為由,以2.5%-4%的月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近10億元。目前徐新國等4名主要嫌疑人已經潛逃。
欣康祺成立於上世紀90年代,是濟南市首批獲得醫藥流通GSP認證的企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包括徐新國、崔寶紅、徐國營、李建偉、徐驍等。2008年銷售額為5.4億元。
瞭解欣康祺底細的人並不多,這個公司最著名的一次出場,是2011年4月。當時仍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江波製藥(JGBO)宣佈,意向性收購欣康祺100%的股權。但這筆收購尚未完成,江波製藥就退市了。
江波製藥市場部人士介紹:「江波向欣康祺供過貨,僅此而已。目前我們已經退市,沒有信息披露的義務了。」當時江波製藥披露信息顯示,2010年欣康祺銷售收入為1.8億美元,淨利潤440萬美元。這一銷售額在2010年醫藥商業百強榜中可列入70位,其實力可見一斑。
欣康祺的業務模式並不複雜,一家與其有業務的上市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他們的終端資源比較好,也做一些轉批的工作,所以和很多企業都有往來。」
九州通2011年中報顯示,欣康祺為其第二大下遊客戶,銷售收入為4922萬元。東阿阿膠2010年中報也顯示,欣康祺作為其下遊客戶,共欠賬款248萬元,東阿阿膠當期計提了5%的壞賬準備。
醫藥銷售佔款嚴重
很多與其做過生意的企業說出了一些細節。
作為一家批發企業,「欣康祺把醫藥流通當成金融來做了」,上述公司內部人士介紹,「他們的模式是向上游賒貨,賣給下游時則要求現款支付。」
由於醫藥銷售涉及醫保結算等很多環節,回款週期較長,各環節佔款現象十分嚴重。大約在2009年前後,欣康祺總經理徐新國發現這一問題可以為己所用,便開始了銀行承兌匯票的操作。
「欣康祺向下游供貨的價格,通常比其拿貨時要低3%-5%,下游企業因為有利可圖,一般會同意現款拿貨。這樣欣康祺就能積累大量的現金流,憑藉現金,它只要向銀行支付少量保證金,就可以開出大量的承兌匯票來。」上述人士介紹。
通過這一操作,欣康祺獲得了大量現金。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洪明認為:「單純的拿下游貨款支付給上游,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欣康祺可能在這個過程中,其手中大量的資金被挪作他用,試圖以投資回報彌補上下游價差。但在投資不利的情況下,導致矛盾激化。」
有消息稱,徐新國將這些現金投入了期貨市場,但在2010-2011年的行情中大量虧損,最終導致資金鏈斷裂。但這一信息未經官方證實。上述人士稱:「欣康祺2011年的實際銷售額可能達到了20億。」
新華製藥和九州通涉及金額較大。不過九州通方面表示:「公司已經通過法律手段追回了大量貨款,實際損失只有幾百萬元。」而新華製藥則未預估實際損失額。
其 他涉及企業中,云南白藥2010年年報披露,已將欣康祺的320萬元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了第三方;東阿阿膠2009年年報也顯示,由於欣康祺120萬元承 兌匯票無法兌現,只得轉成應收賬款,並在後期進行了減值。不過東阿阿膠方面表示,與欣康祺有業務往來的山東阿華醫藥貿易公司已經於2010年轉讓給國控濟 南公司,與東阿阿膠不再有聯繫。
本報將關注該案後續衝擊波。
http://www.21cbh.com/HTML/2012-3-17/wNMDcyXzQxMDMwNg.html
「南京卷煙廠領導向員工集資,在江寧建九島夢都城別墅群。除員工分得別墅外,其餘正在對外公開銷售」,南京一位知情人士3月10日向記者透露。
3月12日,記者來到該別墅區,六聯體、四聯體、兩聯體、獨棟的別墅林立。記者調查到,該別墅的開發商為金夢都房產開發公司,拿地、建設、銷售、分紅等,均由金夢都進行。
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股東為9個自然人。經與南京卷煙廠員工核實,9人均為該廠前任或現任主要領導。
這些別墅一旦上市,員工與領導將可獲利百萬以上。目前一期項目已全部售完,二期也開始動工建設。然而,這塊別墅用地的審批程序至今仍飽受質疑。
煙廠領導變身開發商
南京卷煙廠位於南京夢都路、九島夢都城區域,和金夢都淵源很深。
南京金夢都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5年9月27日,一般經營項目為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房屋租賃,企業信用等級A,經營期限截止日為2025年9月26日。
南 京金夢都工商資料揭示,該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記者統計自然人股東總計為9人,張岩磊、馬明如、王軒庭、余慧強、徐大躍、李鳴、王振洲、王 寧、黃彪 。分別出資註冊資本1.3409億元的3524萬、2151萬、553萬、800萬、613萬、2047萬、1053萬、1610萬、1040萬元。該公 司開發收益最終歸屬自然人。
記者通過卷煙廠工作人員及公司網站,核實9位股東的身份發現,在南京金夢都公司成立時,9人均為南京卷煙廠核心領導。
其 中張岩磊彼時為南京卷煙廠廠長、現為江蘇中煙工業公司副總經理,馬明如彼時為南京卷煙廠副廠長,王軒庭現為江蘇中煙總會計師,余慧強現為江蘇省煙草公司財 務處處長,徐大躍現為江蘇省煙草局政工處處長,李鳴為現南京卷煙廠廠長,王振洲彼時為南京卷煙廠副廠長,王寧為南京卷煙廠副廠長,黃彪為南京卷煙廠副廠 長。
對於南京卷煙廠領導出資從何而來,以及未來金夢都房產開發公司實現收益的分配問題,記者3月13日到南京卷煙廠進行諮詢,南京卷煙廠行政處韓處長以煙廠不是法人單位,需要向江蘇中煙公司諮詢為由,婉拒了記者採訪。江蘇中煙公司也並未表態。
長期以來,煙草局和煙草公司實行「一套機構,二個牌子」的模式,煙草局是行政管理機構,而煙草公司是受煙草局管理的企業。
「就算卷煙廠屬於企業,其領導可以打擦邊球成立公司搞開發,但現在部分卷煙廠領導已經升任煙草局就職,應有措施規範此類行為。」上述知情人稱。
千畝別墅的程序問題
根據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開發、銷售需要具備五證,即《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月13日,記者向金夢都公司要求查看九島夢都城相關證書,其辦公室當班員工對記者稱,集資蓋別墅的事情要找南京卷煙廠,並表示總經理不在,記者按其要求留下聯繫方式,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該公司回覆。
此前當地網絡媒體曾關注建別墅事件,彼時金夢都開發公司總經理馬明如提供了四證。
但四證之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並沒有金夢都別墅群之一永泰苑的批准項;《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至2010年12月已經過期,可如今該房屋仍然在對外公開發售。此外,尚缺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南 京市江寧規劃局卻認為該地塊的規劃沒有問題。江寧規劃局留存了一份編號Q-0710343的《南京市江寧區規劃局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定通知書》 (2007年11月4日),當中稱:「你單位(南京金夢都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申報的『南京卷煙廠職工自建住宅小區』設計方案,南京市江寧區規劃局原 則同意該規劃設計方案」。
另據記者3月13日獲取的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金夢都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用地情況說明(6宗)》:該公司在2006年至2008年,通過掛牌出讓方式共取得位於谷裡街道6宗經營性用地,用地總面積為1531.79畝,約為102萬平方米。
上述知情人認為,這當中存在的問題是,金夢都公司以職工建房名義做規劃,從而拿到低價地,但具體開發過程卻夾雜了商業開發。
在樓型設置上,也嚴重「超標」。事實是,國家最近幾年對別墅用地建設規模等,有嚴格限制。2006年5月30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從即日起,一律停止別墅類低密度住宅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並對別墅進行全面清理。
但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提供的消息顯示,金夢都公司「拿地」是在2006年至2008年間。其九島夢都城別墅項目如何成行,頗受非議。
此前當地媒體報導,南京江寧國土局曾回應稱,「局領導已經換了兩屆,不清楚具體情況」。
百萬差價
爭議聲中,第一期別墅的利益盛宴已被饕餮完畢。
據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別墅從2006年開始動工,2010年陸續建成。
2006年前,南京卷煙廠以給職工建房改善住宅條件為由,向職工、廠級領導分別收取6萬、20萬左右的集資款。
「當時的說法是,今後房子蓋好後,員工分獲260平方以上不等住房,多餘住房賣出;按照初期出資額1:2的比例予以分紅。」即除了低價購房之外,員工6萬元出資,未來可獲12萬的利潤分紅。
一位正在出租該區別墅的南京卷煙廠員工還透露,「之後,我們又陸續繳納了幾期集資款,員工累計繳納72萬-90萬不等,合計3000-3400元每平方的內部銷售價。廠領導則按照比例多繳一些。」
如果按照初期集資款1:2比例分紅,記者計算得,工人最後實際付出60萬-78萬,僅相當於2300-2900元每平方的內部價。
在獲得初期集資款以後,當時的9個卷煙廠領導開始以自然人身份組建地產公司,2005年金夢都公司成立,並開始運作九島夢都城別墅區的建設。
地價則相當便宜:當地國土局提供的資料顯示,2006年至2008年該公司以出讓價款總計6.5億元拿下了地塊,僅合計約637元每平方米。
3 月12日,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向金夢都銷售部人士諮詢九島夢都城別墅時,該人士稱,金夢都開發的一期別墅九島夢都城一期共200多棟、700餘戶;最低面積 超過260平方;其中一部分為南京卷煙廠員工和領導集資申購,一部分直接對外出售,目前已經全部售完,二期房則已經開始動工建設。
「我的九島夢都城房子為六連排別墅型268平方米,現在毛坯房大約8000多元每平米。」上述南京卷煙廠員工介紹,等九島夢都城二期和周邊設施建好後,別墅的單價不會低於1萬元,「只是租出去,還不想現在賣」。
根據安居客網站統計數據,九島夢都城的房價在去年12月房價維持在9000-10000元每平方米,目前房價有所回落,但也維持在8000-9000元。
也就是說,以一套260平米的聯體別墅、每平米單價8500元計算,內部價和市場價的差價就達到5100-5500元。若賣出別墅,每個卷煙廠員工至少獲利130萬。
卷煙廠領導獲利則更豐,該廠領導認購的多為500平方米獨棟別墅,售價高於聯體別墅。僅按照和聯體別墅同樣單價計算,領導至少可獲利250萬。
3月22日上午11點多,大批民警進入深圳福田區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寫字樓24層「國宏國際集團」(下稱「國宏國際」)旗下子公司——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儲融合」)在深圳的辦公區域。
一個巨額財富神話面紗下隱藏的驚天騙局頓時被揭開——據深圳警方介紹,該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涉案金額超過10億元,涉及受害群眾超過6萬餘人,警方已刑拘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2人因病取保),公司法人趙勝利作為犯罪嫌疑人仍在逃,查獲銀行賬戶11個。
1年吸金10億
國宏國際成立於2009年8月,警方查實,其前身為一家空殼公司,曾涉嫌詐騙投資者數百萬元。
23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福田CBD的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這是深圳最頂級的寫字樓之一,大堂富麗堂皇,所有進入者都要憑卡或登記,上電梯需先刷卡過閘機。
大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24層只有國宏國際一家公司,目前已被警方查封,除非警方陪同,否則任何人不得前往24樓。記者輾轉通過樓梯進入24層,發現半層樓的大門已被貼上了兩張封條,另一邊還是未裝修的毛坯房。
22日上午參與查封的一位辦案民警稱,中儲融合前台大廳牆上打著「聯合國世界和平協會聯絡處」的金色招牌,下書「國宏國際集團」幾個黑體大字。公司牆壁上掛滿了董事長趙勝利與泰國官員等人的合影。
23日,深圳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局稱,目前僅認定該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是否涉嫌詐騙仍需調查。
成立不到一年,國宏國際通過各種商業活動與新聞宣傳迅速躥紅,並吸取6萬餘公眾的資金過10億元,範圍覆蓋北京、內蒙古、山西、湖北等地。國洪國際究竟有何吸金魅力?
在 警方查獲的公司宣傳片中,國宏國際自稱是一家擁有眾多產業集群的大型集團公司,下設20多家子公司,現有員工3萬多人,業務非常龐雜。片中甚至有董事長趙 勝利介紹其公司與俄羅斯等國簽訂協議,代理一些境外國家的能源、鐵路、郵政等方面的經營業務。深圳警方表示,這些合約的真偽有待進一步核查。
北京工商局網站信息顯示,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為趙勝利。公司成立於2009年8月3日,註冊號110000012141809,註冊資本5010萬,註冊地位於北京西城區三里河南五巷4號樓314室。
國宏國際經營範圍似乎無所不包。註冊資料顯示,從投資管理到經濟信息諮詢;從設備租賃到影視策劃;還有銷售礦產品、環保設備等十幾項內容。
在國宏國際官網上,關於項目工程欄目下,有中國、俄羅斯、韓國、非洲、泰國、美國、烏克蘭、蒙古項目分類,但均顯示「正在整理中,敬請期待」。
深 圳市經濟犯罪偵查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吳遠輝證實,國宏國際的前身實際上是成立於2004年的空殼公司「深圳阿莫科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此前,這家公司非法 推出「阿莫科債券」,承諾年回報率高達140%,發展一個下線提成8%,屬於典型的非法集資,涉嫌詐騙全國投資者數百萬元。
此次被查封的國宏國際下屬公司中儲融合也有類似手法。警方透露,中儲融合有兩種運營方式,第一部分就是投資返利,每個月固定返利24%,另外股權返利為24%;第二部分為運營成本和業務員提成,運營回報率是140%,發展下線的回報率是8%。
「這是一個典型的非法集資案件,足以構成刑事犯罪,非法集資可以演變成集資詐騙和非法集資公共存款。」吳遠輝稱。
國宏國際編織了一個很大的幌子,比如「參與中俄合作和中非合作」等,目的就是為了忽悠投資者參與入股。
深 圳經偵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劉徐介紹,去年3月4日,國宏國際在北京與一自稱是普京特使的人簽約。其對外宣稱,他們與俄羅斯政府簽署了協議,將取得俄羅斯郵 政經營權,並將其改為郵政銀行,並幫助俄羅斯修建鐵路等。該公司還宣稱與非洲一些國家開展投資項目。劉徐透露,國宏國際以銷售原始股的方式對外融資,承
諾今年6月左右在香港上市,上市後,投資者的原始股將得到10-20倍的利益。
在這些光環的籠罩下,再加上高利誘惑,6萬投資者就被吸引加入了國宏國際的所謂「投資計劃」。
7億資金人間蒸發
10億元中,3億被用於國際金融增值業務和項目投資,其餘近7億去向連公司財務負責人也不知,現場查獲的11個銀行賬戶的40萬現金已被警方凍結。
近7億元資金暫時「人間蒸發」。國宏國際一手吸存,一手投資,而關鍵資金的流向,全部被趙勝利自己掌控。
除了現場查獲的11個銀行賬戶內的40萬現金被深圳警方凍結外,剩餘10億資金去向暫時還是個謎團。
深圳警方透露,被警方刑拘的國宏國際財務人員口供稱,其中3億元被用於國際金融增值業務和一些項目投資,其餘近7億元的去向就連公司財務負責人也不知。
這是一家奇怪的公司。一位接近此案的知情人士透露,國宏國際搞開業盛典就花了2500萬,動輒在人民大會堂和釣魚台國賓館開會,會務費動不動上千萬。雖然租了昂貴的寫字樓,但在公司賬戶上只有區區40萬現金,而且公司也沒有高檔車。
對此,已被刑拘的國宏國際集團副總裁上官中對警方的解釋是,沒有好車和豪華裝修,是因為公司把所有資金都想用來幹事業,用於項目。
就在22日上午警方來到公司時,中儲融合公司接待室裡還有6位從山西、內蒙古、湖北等地來的意向投資者,他們正觀看國宏國際的公司宣傳片。
記 者輾轉聯繫到了這些投資者,他們稱是看了2月17日南方某省級衛視節目報導國宏國際與非洲投資合作簽約的消息慕名而來。一位來自內蒙古的老闆說,他去過位 於北京國家發改委辦公樓的國宏國際總部,「我是看了總部覺得公司忒有實力,才來深圳諮詢的,主要是想參與國宏國際的非洲礦產項目」。
前述省級衛視的報導顯示,2月13日下午,在北京釣魚台賓館,國宏國際舉行與非洲國家投資合作簽約儀式,簽署八項資源開發協議。國宏國際還向非洲政府承諾,將幫助其基礎設施建設,如鐵路、深海港等。
儘管知道國宏國際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深圳警方查封,部分險些入甕的投資者仍對其「痴心不改」,仍然堅持說國宏國際的項目不錯,甚至埋怨「警方和記者曝光斷了我們一條大好的財路」。
深圳一位做私募股權的業內人士曾向記者埋怨,自己的潛在客戶快被國宏國際拉完了,「最氣人的是我一個朋友是投資擔保公司的老總,在裡面竟然投了幾千萬」。
在22日的查封現場,一位中儲融合的員工說,「我們都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公司就是做項目融資的,都是正當經營。」
深圳警方稱,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國宏國際前期發展的3萬客戶中,約有1萬名客戶「賺到了錢」,拿到了24%的現金返息,並隨著合同一年期滿已經解約。
剩餘3萬餘客戶,又進入一輪所謂更大額的投資,除了夢想著24%的現金返息,還等著公司稱「今年6月至9月在香港上市」後,另外24%的股權返息。一旦資金鏈斷裂,涉案的10億元人民幣將波及數萬名投資者。
趙勝利跨國投資騙局崩塌 國宏國際涉10億非法集資被查
一號人物趙勝利
國宏國際1號人物、法定代表人趙勝利,何許人也?
趙勝利被員工曝出去年10月曾在山東被取保候審,同樣因涉嫌非法吸存。記者也從警方核實了這一說法。
就在22日深圳公安局對中儲融合深圳分公司採取行動之際,消息人士透露,北京警方也對中儲融合北京總公司採取了行動,並刑拘了5人,趙勝利仍在逃。但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聯繫上北京警方進行核實。
中儲融合是國宏國際的重要構成部分之一。
註 冊登記信息顯示,中儲融合深圳分公司成立於2011年9月27日,隸屬於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 立於2011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為趙勝利,註冊資本50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諮詢,但不得從事四種業務,一是發放貸款;二 是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三是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四是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在警方查獲的資料裡,有不少「國宏國際銀行眾益理財VISA卡」的客戶申請表,跟國內普通銀行卡申請表的內容類似。
在 國宏官方網站上的「大事記」中稱,2011年10月,國宏國際先後在倫敦和新西蘭批准註冊了「國宏國際銀行」,擬將銀行總部落戶北京。目前,擬準備與銀行 合作,聯名發行以集團所屬子公司名稱冠名的「中俄資源股權基金卡」和「眾益卡」,通過發行借記卡、信用卡,「提供更為便捷、有效的資金管理平台」。
但趙勝利卻在2011年12月初於深圳的國宏國際開業盛典上稱,「我們看重深圳,我們已決定為此將在倫敦和愛爾蘭註冊的國宏國際銀行落戶於香港、深圳,這個投資銀行將對以後集團的項目建設和經濟發展,起到重要推進作用。」
不 僅註冊地前後矛盾,國宏國際還自稱該銀行在中國內地的註冊手續正在進行當中,目標要發放5萬張國宏國際銀行眾益理財VISA卡。但根據中國《商業銀行 法》,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並且銀行牌照受到嚴格管制,註冊資本金僅5000萬的北京中儲融合顯然不符合要求。
2011 年5月26日,香港文匯報B4版曾登了香港宏高財務有限公司的一則「嚴正聲明」。聲明稱,原該公司員工趙勝利,因偽造公司合同及董事長簽名,在外開展不法 商業活動,公司已於2011年5月9日對其作出了除名處理,聲明撤銷了其公司總裁的職務,作廢其拿走的辦理公司註冊用的香港宏高財務有限公司業務章。
曾先後投資於香港宏高和國宏國際的客戶核實,這個趙勝利就是現任國宏國際董事長的趙勝利。
國宏國際集團有無數張不同的「皮」,該公司相關的名稱還有國際信貸網集團、國際商業發展銀行、阿莫科信託、阿莫科理財、中儲集團、中俄資源投資、宏高等等。雖然有不同的名字,但這些公司幕後的「一號人物」都是同一個趙勝利。
值得關注的是,記者在北京工商局網站查詢以「趙勝利」為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有10家,從2001年開始到2010年,每年至少有一家,其中九家目前處於「註銷」或「吊銷」狀態。但這一渠道查詢到的「趙勝利」是否均為國宏國際董事長其人,有待進一步證實。
獵鷹行動
「獵鷹行動」起源於去年12月23日,在廣東省公安廳的領導下,深圳警方開始打擊非法集資的專項行動。針對近期深圳市非法集資現象有所抬頭的趨勢,市「打欺辦」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獵鷹」行動。
3 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人民銀行反洗錢處等行政執法部門,分成7個行動小組共同出擊,共搗毀 國宏國際等涉嫌非法集資窩點18個,抓獲嫌疑人員74人,現場繳獲現金50萬元,查扣電腦、憑證、宣傳資料等書證物證一大批,查詢凍結賬戶60餘個,初步 統計涉案金額超過11.5億元,參與集資人數約6.5萬人。
警方透露,22日到23日,負責此次獵鷹行動的深圳經偵局第三大隊很多辦案民警都是通宵加班,「74個嫌疑人按規定都要在24小時內詢問完畢」。截至23日下午,已有38人被刑拘。
一 個不爭的事實是,民間借貸的「興旺」誘發了非法集資案件的增加。一些民間借貸案件的背後,往往顯現出非法集資的陰影,一些擔保公司或高利貸經營者的資金來 源,多是通過非法集資獲取。記者從深圳市「打欺辦」瞭解到,目前非法集資往往會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傳銷等犯罪活動。
廣州同福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振華介紹,中國《刑法》中並沒有「非法集資罪」,非法集資是對涉嫌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高利轉貸罪、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以及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的統稱。
宋振華認為,正常渠道不能釋放和滿足的投資需求,必然有人會被吸引到非正規的渠道。
公安部網站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非法集資案件總量攀升,局部地區發案增多,涉案金額不斷上漲,一些重點行業領域問題突出。2011年1至9月,全國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300餘起,涉案金額達133.8億元。
承壓於通脹壓力,無數普通人手中的錢缺乏投資渠道,數千起的非法集資案件並不足以警示世人保持理智,同樣的故事仍在反覆上演。
21世紀網 3月22日上午,因涉嫌非法集資超過10億元人民幣,波及人數6萬餘人,國宏國際集團下屬深圳分公司被深圳警方清查整治。
該公司是國宏國際集團下屬公司,全名為「國宏國際集團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國 宏國際集團公司招攬客戶的主要手法是推薦投資入股,公司將每年以現金方式返利24%,另有24%以股權方式返利,這是典型的非法集資手段。」辦案民警告訴 21世紀網,公司以與境外國家簽訂經營能源、鐵路等合作協議為噱頭,通過多種渠道大肆宣傳,眾多客戶紛紛慕名而來投資入股,該公司已發展客戶上萬人,其中 絕大多數為外地人。目前,案情仍在調查中。
深圳市此次行動由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人 民銀行反洗錢處等行政執法部門執行,對全市存在的涉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活動窩點進行清查整治。共搗毀涉嫌非法集資窩點18個,抓獲嫌疑人員74人,初步 統計涉案金額超過11.5億元,參與集資人數約6.5萬人。
3月22日下午,這家位於深圳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24樓的公司,仍有10多位民警在進行調查,公司前台散放著一堆被檢查過的文件。
而公司負責人對於媒體的出現顯得很緊張,多次表示不歡迎媒體到來,並要求21世紀網人員離開公司。
蹊蹺的是,在公司門面招牌「國宏國際集團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之上,還寫著幾個更大的字——「聯合國世界和平協會聯絡處」。這個噱頭似乎與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董事長、總裁趙勝利有關,按公司介紹,其另一個身份是「聯合國世界和平協會執行主席」。
21世紀網調查發現,國宏國際集團涉嫌違法行為有兩個階段——從「融資返利」到「賣原始股」;而其正在開展的業務,即向不確定公眾吸收存款的行為,直接觸及北京子公司註冊信息中經營不得「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紅線。
從「融資返利」到「賣原始股」
一開始,國宏國際集團的融資方式並非推薦投資入股。
北京人楊軍(化名)2011年6月份左右就參與了國宏國際集團的融資活動。按楊軍的說法,那時候的規矩是,參與融資每個月返利10%,這與警方調查的每年現金返利24%有些不同。
「朋友介紹我加入的,我覺得利潤真的挺高的,其他加入的人也多,就投了幾萬塊錢進去。」3月22日,楊軍告訴21世紀網,但每個月10%的返利並不是打回會員的卡上,而是繼續存在賬戶裡,以虛擬方式保持增長,沒能套現。
楊軍的角色是普通會員,沒有參與發展下線。而其他發展下線的人,會另外得到好處。據辦案民警介紹,在國宏國際集團的經營中,會員每發展一個下線,將得到8%的提成返點。
此後,在2011年11月左右,國宏國際集團改變了方式。「聽說是國家不讓這麼融資了,後來就變成了買股票,買原始股等著上市賺錢。」楊軍稱。
深圳市經偵局相關辦案人士該公司以銷售原始股方式融資,承諾今年6月左右在香港上市,投資者的原始股將得到10倍甚至20倍的利益。而據楊軍稱,國宏國際集團為會員提供原始股的價格為0.125元/股,會員們用此前按返利方式業已「升值」的賬上額度購買。
這一財富夢想吸引了一大批人。楊軍周圍很多人都未能免俗,就連他的老婆文蕾((化名))也加入了這個遊戲。
會員參加這一遊戲均通過網上操作完成,在國宏國際集團的官方網站上,有一個「VIP中心」供會員登陸查看擁有的股數。
22日傍晚,該網頁尚能打開,但等到22日夜間,這一網頁已顯示為「無法訪問」。更值得一提的是,到了3月23日,官方網站上「VIP中心」的入口完全消失不見了。
目前,楊軍跟文蕾都在擔心,自己的錢會不會打了水漂。
21世紀網在公司的前台發現一堆「國宏國際銀行眾益理財VISA卡申請表」,其中包括楊軍跟文蕾已經填了私人信息的表,且有兩個人的簽名。
「國宏國際跟我們要過具體的信息,但我們不知道有這個表,也絕對沒有填過,都不知道是干嘛的。」楊軍表示。
據國宏國際集團官方網站稱,「國宏國際銀行」是在英國倫敦和新西蘭批准註冊的,擬準備與銀行合作,聯名發行以集團所屬子公司名稱冠名的「中俄資源股權基金卡」和「眾益卡」,通過發行借記卡、信用卡,提供更為便捷、有效的資金管理平台,實現銀行、企業、儲戶三利三贏的目的。
3月22日下午,在公司的兩位中年女士則表示,她們的朋友已投入很多錢,她們是代朋友過來看看的,朋友說這公司水很深,對拿回砸進去的錢不抱希望。
實際上,當22日早上民警趕到現場的時候,公司會議室還有6名特地從外地前來瞭解公司的投資者正在觀看公司的宣傳資料片。
其中一名來自內蒙古的投資者告訴民警,他只是在電視上看到該公司的一些報導,感覺該公司實力強、規模大,於是特地從內蒙古趕來實地看看公司業務。另外幾名投資者都是從北京、湖北、山西等外地趕來的。
21世紀網3月22日獲悉,警方經前期的摸排和核查工作,認為集團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據初步統計,初該公司在全國範圍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超過10億元人民幣,涉及群眾6萬餘人。
觸及「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紅線
工商註冊資料顯示,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8月,註冊資本5010萬元,法人代表是趙勝利。
該 集團公司經營範圍頗廣,包括:項目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諮詢;財務顧問;經濟信息諮詢;設備租賃;承辦展覽展示;影視策劃;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 動(不含演出);銷售礦產品、環保設備、金屬材料、建築材料、機械電器設備、五金交電、裝飾材料、木材;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貨物進 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據其官方網站,國宏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擁有眾多產業集群的大型集團公司,下設20多家子公司,現有員工3萬多人。
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其旗下公司,2011年7月18日成立,工商資料顯示的經營業務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諮詢。
值得注意的是,經營業務還註明,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目前警方經過前期的摸排和核查工作後認為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實實在在觸及「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的紅線。
據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等相關部門調查,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深圳分公司有備案,但在深圳無法人資格。
經21世紀網核實,深圳分公司的註冊名稱為「北京中儲融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於2011年9月27日,遲於北京公司兩個月時間,其負責人是趙勝利,經營範圍為投資管理、投資諮詢(以上不含證券、保險、基金、金融業務及其它限制項目)。
實際上,2011年底國宏國際深圳子公司才舉行開業典禮。趙勝利在典禮上還表示:「集團已經和廣東口岸經濟發展深圳公司簽署了寶安港口碼頭建設的項目,與此同時,還將在深圳建設一座兩萬床位以上的國際標準化的老年公寓,建設資金準備充足,隨時可以投入項目。」
國宏國際集團公司則一直在畫境外投資的大餅。
2012年2月13日,國宏國際集團還釋放消息稱,其聯手來自美國和俄羅斯的合作夥伴,與剛果(金)、馬里、加蓬、科特迪瓦、幾內亞等非洲五國簽署八項資源開發協議,宣佈啟動非洲投資計劃。
官方網站顯示,旗下公司包括國宏國際集團中俄資源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註冊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一家業務涵蓋礦產資源加工、貿易、諮詢服務等全過程的大型資源開發公司。目前項目主要業務在俄羅斯。
「國宏國際集團官方網站內容的真實性一直受到我們眾多客戶的質疑。」兩位客戶3月22日告訴21世紀網。
該網站的製作仍顯倉促。其幾個大欄目「項目工程」「文化產業」「國宏人」「資料中心」均沒內容,顯示「正在整理中,敬請期待」。
值得關注的還有,在北京註冊,以趙勝利為法定代表人超過10家,從2001年開始到2010年,每年至少有一家,但其中絕大部分目前處於「註銷」或「吊銷」狀態。(21世紀網:陳浠)
被外界稱作貫通江浙的「黃金線」——新長鐵路,只能依靠輪渡「乘船過江」的方式慢悠悠的通過長江,而這已一直延續了7年。
新長鐵路尷尬遭遇的背後,是一場鐵路投資的窘局。16年前,鐵道部與江蘇、浙江共建新長鐵路有限公司,迫於財政壓力江蘇省下屬的鹽城、江陰等縣市向民間集資,而至今過億元集資款已逾期4年,今年7月才開始啟動還本付息工作。
掩蓋在新長鐵路尷尬債務的另一面,是運營的艱難。面對中國不斷提高的列車速度,這條鐵路單行線至今只能以12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運行,此外經濟發達蘇南部分只能貨運,無法客運,而且過江還只能依靠鐵路輪渡。
這條目前長江上唯一一條通過鐵路輪渡過江的鐵路,雖然提速已經列入規劃,但為其建鐵路橋卻遲遲沒有動靜。
16年後的還款
「7月2日起,鹽城會向債權人償還本金和利息。」6月28日,鹽城市委宣傳部官員向本報記者介紹稱,新長鐵路債務償還的具體方式這幾天將在本地報紙刊登。
上述官員介紹,6月底前完成此項債務的調查、核實工作,7月份集中兌付還款,9月底前基本完成還款工作。此次還款,除1.1億元的本金外,還有相應的利息,計息期限從200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檔利率計算。
而江陰市宣傳部官員也向記者表示,針對當年的欠債,目前當地鐵路辦已經研究好了償還方案,已遞送給上級部門討論,不久將會向社會公佈。
談 起這場「被集資」的陳年舊賬,鹽城市鐵路辦規劃處官員向本報記者回顧說,1996年,當時籌劃在經濟落後的蘇北建設新長鐵路,項目總建設資金60多億元。 按照當時部省共建協議,該鐵路項目公司江蘇省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30多億,鐵道部持股65%,江蘇省持股33%,浙江省持股2%。「該公司的註冊 資本金需要各個股東首先到位,而其餘建設資金可向銀行貸款。」
「江蘇省10多億的註冊資本金,對於當時財政而言是不小的壓力。」上述鹽城鐵路辦官員介紹,於是江蘇省與新長鐵路沿線的城市鹽城、淮安、江陰等縣市約定,該部分資金由省財政廳和地方財政廳各出一半。
這 筆融資任務分到沿線縣市,而鹽城、淮安、江陰等縣市採取了以借款形式完成籌資工作。據當時鹽城市政府下發的融資文件顯示:為組建江蘇省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使新長鐵路早日開工,江蘇省政府要求當地完成籌集該項目鐵路公司註冊資金9200萬元,在1996年一季度解繳完畢,「所借資金在鐵路五年建設期間不計利 息,在鐵路運營後分三年還本付息」。
當時鹽城地方政府為新長鐵路的融資借款,幾乎涵蓋了當地所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後借款融資1.13億元,這筆借款涉及10萬多人。江陰市也是相似的經歷,接到上級政府2000萬的融資任務。
而實際上,新長鐵路直到1998年才正式建設,比原計劃晚了兩年,2005年7月才正式投入運營,而直到2008年才正式開通客運,新長鐵路並未如預期般盈利,處於「持續虧損無利可分」的狀態。新長鐵路項目借款,無法向債權人兌換借款時的承諾,踰越期限已四年。
「坐船過江」窘局
新長鐵路,北起江蘇省新沂市,南至浙江省長興市,中間穿越江蘇淮安、鹽城、海安、江陰、宜興等22個縣市,經過了最發達的蘇南城市腹地,全線長共638公里。
該鐵路,結束了蘇北「走無寸鐵」的歷史,南北貫通經濟活躍的江浙地帶,被譽為「黃金運線」。這樣一條線路,為何陷入虧損的狀態?
「長江阻隔,阻礙了新長鐵路的快速運營。」6月28日,江蘇省交通系統官員向記者直言,一方面,新長鐵路為單線運營,時速限制為120公里每小時,這極大地限制了運營潛力的發揮。
而另外一方面,新長鐵路在通過長江時,並不是通過鐵路橋的方式過江,而是通過鐵路輪渡的方式過江,「簡單地說,就是坐船過江,新長鐵路運營到江邊時,要停下來,將火車分成幾段,用輪渡運過去,然後再繼續行駛。一列車全部過江,花費的時間大約1個小時」。
資料顯示,江陰鐵路輪渡線全長6公里,於2002年通過國家驗收,從北岸的靖江跨越長江至南岸的江陰,為新長鐵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兩條渡輪可一次渡運27節貨車箱。
「一般一列火車有50多節車廂。」鹽城市鐵路辦規劃處官員介紹,按照這樣計算,一列車要分兩三次運過江,「據我瞭解,這是目前長江最後一座鐵路輪渡」。
上述交通系統官員介紹稱,正是由於這樣的阻隔,新長鐵路北段單線運營,經營客運與貨運,而在人口密集、經濟發達的蘇南城市,沒有客運,只有貨運。按照鐵路有關規定,客運火車不可輪渡過江,這導致新長鐵路的客運功能被大大限制。
「我們考慮問題不能跨過歷史,要考慮當時規劃的情形。」上述交通系統官員解釋,16年前,這條鐵路的建設資金60多億,而當時建設這樣一座鐵路橋也大概耗費幾十億,現在長江上面的鐵路高架橋,建設資金多達上百億。
而談及火車運營的速度,上述官員表示,1996年,中國火車行駛速度只有40公里左右,而到了2000年火車時速也只有70公里左右,直到2005年火車時速才提高到120公里。
而關於新長鐵路的提速,已經提上了議事日程。事實上,新長鐵路複線建設和電氣化改造方案,已被鐵道部列入「十二五」規劃,屆時新長鐵路的技術標準將從目前的時速120公里提高到200公里以上。
「什麼時候才能建鐵路橋?」鹽城市鐵路辦規劃處人士感嘆問道,現在很多鐵路都逐漸擺脫這種較為落後的方式。而《新長鐵路過江通道規劃研究》一文也直接指出,鐵路輪渡過江方式「嚴重阻礙了蘇南、蘇北區域之間的交流」。
為了改變鐵路輪渡過江方式,泰州等地區負責人曾利用全國「兩會」呼籲要加快建設新長鐵路過江通道。而江蘇省曾多次召開新長鐵路過江通道的規劃研討會,但至今尚無明確方案。
「鐵路輪渡過江的方式,是國家當時的規劃,沒有可討論的餘地。」上述江蘇省交通系統官員說道。
江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建明因涉民間集資案件被調查一事,隱約揭開了一些地方權錢網絡生態鏈的一角。
昨日,《第一財經日報》從衢州市政府一官員處證實,蔡建明已被有關部門帶走,該案件目前還處於調查取證階段。
有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蔡建明被調查,是由於其在擔任江山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與從事非法集資的擔保公司有牽連。
司機開擔保公司
衢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稱,蔡建明是和他的司機一起被紀委帶走的。內部雖有「經濟原因」的傳言,但沒有人能確知蔡建明被調查的原因。一名工作人員稱,他聽說蔡建明的司機參與開辦一家擔保公司,蔡建明可能與這家公司有牽連。
有消息稱,蔡建明所涉集資案件涉案金額達數十億元。但截至發稿時,這一數額未得到證實。
公開資料顯示,蔡建明出生於1963年8月,浙江杭州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他曾任武警浙江總隊杭州市支隊三大隊大隊長、司令部副參謀長,武警浙江總隊衢州市支隊參謀長、支隊長,衢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等職。
自2006年起,蔡建明擔任江山市公安局局長,而江山市去年以來幾家因非法集資案被制裁的擔保公司大部分均成立於2006年前後。
這似乎也是他人生最為輝煌的一段時光。在蔡建明的帶領下,江山市公安局獲得了「全省模範公安局」、「全國優秀公安局」等榮譽稱號。
據2011年浙江省公安廳舉辦的「十大警界先鋒」評選候選人事蹟材料,蔡建明在江山市公安局局長任上,曾要求每名局領導輪流吃住在辦公室,將原來全市100多個農村警務室撤並為47個,並要求每個派出所重點建設好調解室。
2012年,蔡建明從江山市公安局局長升為地級市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公務員參與集資
江山是浙江一個經濟相對落後的縣級市,地處浙江、福建和江西三省交界,常住人口僅46.79萬。這座有3300多家中小企業的小城,民營經濟較為活躍。2011年,該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01.04億元。
去年以來,江山市爆發了多起較為嚴重的民間集資案件。
截至今年6月底,江山市取締、註銷各類非法和不規範擔保機構114家,刑事立案20多起,依法打擊犯罪嫌疑人30餘人。其中較大的「銀通擔保非法集資案」涉及債權人3900戶,案值2.2億元。
民營經濟活躍的浙江同時也是民間借貸危機和民間非法集資案件的高發地。此前,浙江的溫州、麗水等地均爆發過大規模的民間非法集資案件。
有消息人士對本報稱,浙江民間借貸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有相當數量的政府工作人員捲入其中,不少政府工作人員的家屬參與放貸。而由於消息靈通等便利條件,參與放貸的政府工作人員家庭很多都能在危機爆發之前「脫逃」,收回資金。
2011年7月,江山市紀委、組織部等五部門曾在當地媒體上重申「禁止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非法民間融資」。不僅如此,江山市每一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都被要求籤訂一份自覺抵制非法民間融資的承諾書。
而一些債權人認為,這一做法事實上成為讓公務員資金及時抽逃的一種信號。
思捷環球00330的突然低價配股,感到極為詫異。配股價是近十年最低價格,還不用通過股東會通過,連單一大股東也是事後才知曉。高 盛表示,思捷6月底止手持現金31.7億元,而債務為16.8億,淨現金為15億元。公司過去六個月錄經營虧損,而集團需要進行供股,反映下半年營運無改 善。在新CEO領導下,集團重心似乎尚未轉移至削減成本及重大投資。供股集資所得,將優先用於產品供應、供應鏈等,預計供股導至營運成本更高。這麼大規模,低價的配股無需經股東會通過,甚至連和大股東溝通都沒,時間也很急促。吸引投資者的昔日優秀管理層,和投資人良好溝通公司文化已經悄然改變。除了應付營運,這次集資,也許有複雜的利益爭鬥。
中國動向前段時間崩盤讓我對股票的價值有了新的畏懼,市場先生可以給出淨現金還打五折的價格。這個畏懼和價值認知也使我八月和九月連續減倉思捷環球。今天繼續賣出部分,多次賣出持有成本已在10元下。供股以否,仍在考慮。我可以耐心等她三年,五年甚至更長時間恢復雄風,但前提是---持股成本不能高。
今日借助深圳控股00604大升超過8%,及中國動向連續攀升,老三股新華文軒,筆克遠東,貿易通均在52周新高附近,個人投資市值創新高。深圳控股已成為投資組合市值最高的股票,而且還有很多想像空間,紀念一下。
本刊記者 戴小河/文
10月23日以來,偏居西南一隅的云南嵩明縣被推到了「非法集資「的風口浪尖。
將其拉下水的是嵩明縣近幾個月來推行的一種「融資」新方式,該縣政府委託當地一家信託機構發行融資產品,該產品收益權歸縣工會所有,工會則組織公職人員自願認購,每次投資期為期三年,利率為10%。
云南嵩明縣的官員堅稱縣政府「集資」實為被逼無奈,甚至在銀監會報備過。但是法學界認為嵩明縣遊走在法律邊沿,他們以並不能作為擔保人的政府出面擔保,通過信託方式向幹部、職工的融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
縣政府集資
云南省嵩明縣各個鄉鎮和縣直各單位的幹部、職工接到單位領導任務,每人要完成最低2.5萬元的「融資」任務。網友「小咪渣1989」爆料稱,??「融資任務」上不封頂,資金用於支持縣裡產業聚集區建設。
嵩明縣金融辦副主任王永祥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稱,該縣楊林工業園區近年來前期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缺少資金,銀行貸款融資非常困難,「我們是被逼得沒辦法了,才想辦法自籌。」
「為發展楊林工業園區,拓寬融資渠道,向財政全額供養的公職人員開展融資行動。但並非向員工強行攤派,而是採取自願購買的原則,只是個別單位將此次融資當成行政命令。」王永祥解釋說。
據王永祥透露,該產品的融資數額為兩億元,截至10月12日,一期融資計劃已經結束,共1600名職工參與,融資額約為一億元。二期融資計劃現在已經啟動,主要針對教職員工。
嵩明縣官方與投資者簽訂的《代持協議》約定,該產品信託期為三年,年收益率不低於10%。這確實吸引了不少員工,因為其遠高於銀行存款每年約3%左右的利息。
窮則思變,嵩明縣官方網站載明,2011年嵩明縣大膽探索民間融資、委託借款、票據貼現等多種融資方式,共完成融資19.5億元,其中向企業借款、民間融資8.4億元。
財政埋單
「它是由信託公司設立的,其將受益權轉讓給工會,再由工會組織投資者。投資對象只能是財政供養的工會會員,我們以工會組織來幫他們理財投資。」王永祥說,嵩明縣推出的融資產品經過合法程序報批,並且在銀監部門報備。
嵩明縣金融辦工作人員告訴本刊記者,嵩明縣建立了完善的還款機制——利用工業園區的土地收益和財政收入進行還本付息,工業園區的財政收入如果不足,則由縣一級財政承擔。王永祥表示,嵩明縣政府已經向縣人大報批,待縣人大表決通過後,園區財政不足部分將列入財政預算予以彌補。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對此表示異議,嵩明縣的作法是變相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行為。《預算法》第二十八條也明確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名跨認為,嵩明縣發售理財產品的行為實際上就是民間市場行為,根本不能成為國家擔保的一種條件,因為政府財政的擔保、政府預算資金的使用,都是由預算法的規定來調整的,不是隨意可以拿來為民間投融資行為擔保的。根據《擔保法》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
但嵩明縣金融辦不這樣認為,王永祥解釋說,「開發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本就應由政府埋單,只不過政府眼下缺錢,我們先向員工借錢,打個時間差,等我們開發區的土地平整完轉讓變現後,還錢是沒有問題的,還能帶動經濟發展。」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研究員李洪斌分析指出,國家政策層面收緊了地方融資平台的投融資行為,這種「一刀切」的治理方式只能逼嵩明縣開發區自己想辦法籌錢了事,他們自己想出的辦法又可能遊走在法律邊緣。
募股權基金如今有變味的趨勢。
蒙更威力是天津剛剛成立的一家小有名氣的私募股權基金。成立後短短半年時間就淪落到無法償付投資者利息的境地。天津部分私募股權基金與蒙更威力股權基金的「生命軌跡」幾乎一樣,而這也正是私募股權基金正在遭遇的尷尬。
有人士指出,私募返利就是一種變相以高利吸引資金的非法行為。很少有私募的項目能支撐月息5分的投資。然而,天津月息5分至6分的私募基金投資比比皆是,這裡面就存在貓兒膩。天津私募股權公司目前魚龍混雜,存在相當一部分「借PE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的企業。與此同時,這些企業在資金崩盤後,產生的影響波及全國。
「變了味」的私募
河南省鞏義市的楊鴻(化名)去年投資了「蒙更威力」私募股權公司逾30萬元,而今卻沒有拿到一分錢利息。在該公司老總張桂蘭「消匿」之後,楊鴻這大半年都是在討賬中度過。
在他看來,該公司有正式的PE牌照,包括多個項目批文,表面上的可信度非常高。絲毫沒有想過這次的投資仍然會血本無歸。
最初的高息承諾完全沒有兌現,而這家公司的老總張桂蘭已經找不到人了。知情人稱,不完全統計受害人有200人左右,涉及的資金量3000多萬元。
「主要問題是一些公司打著私募的旗號進行非法集資。現在的一些非法集資,一是打著私募的旗號,搞非法公募,向非特定對象進行募集;其次,它往往許諾高額利潤,比如半年之內保證還本,一年之內能獲得70%、80%的回報等。」中國政法大學劉少軍教授對法治週末記者說。
而一些投資者對私募本身並不瞭解、缺乏金融知識,盲目進入投資。有的項目涉及到煤礦、油田、鐵礦等暴利行業,有的涉及計算機硬軟件、航天器材等高科技產業。依託私募基金的招牌,這些投資項目和理財產品對投資人具有較強的說服力。
業內人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在這類案件中,有人利用網絡非法集資,甚至開設不同名稱的多個私募網站掩人耳目,其幕後實為同一團夥;有的則利用知名搜索引擎的競價排名機制提高基金知名度;有的在知名網站製作彈出窗口廣告,在他人博客、QQ空間、微博上以鏈接的方式進行廣告宣傳;有的在高檔寫字樓或者各大理財交易場所附近進行私募宣傳。
而在前不久,有天津市民向警方報案稱,他們被一家公司一個叫做「私募股權」的網上項目騙了。據悉,該私募股權理財方案上宣傳,申購者可一次性申請多股股權,每股為1000美金,折合人民幣約7000元,100天封閉期內不可贖回;在這100天內,每週收益為7.5%,每個月股權紅利為30%,相當誘人。然而,當100天封閉期滿,這些投資者想提現時,該公司「私募股權」的網站已經不存在,原來存入錢的銀行賬號也已被註銷,此時大家才發現上當受騙,但為時已晚。
「從案件來看,有些非法集資雖然打著私募基金的旗號,但仍然採取公開宣傳的方式,不但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且不設立最低門檻。」劉少軍說。
事實上,一些私募公司本身並不規範,致使私募「變了味」,出現了很多散佈虛假信息、操縱市場以及內幕交易的行為。中國政法大學李曙光教授對法治週末記者說。
缺乏明確定義
「到底什麼是私募?它本身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很多問題也由此而來。」劉少軍強調,私募可以包括很多種形式,可以用公司的形式來募集,也可以用合同的形式來募集,還可以用信託的形式進行募集。
「契約型的私募公司應該採取何種形式的契約?多種多樣的私募哪種合法、哪種不合法。現在信託的私募是信託公司來做、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和規則的。我們所講的沒有規則的部分就是私人以契約的形式來做的私募。」
在私募概念尚不明確的前提下,市場上出現了種種「偽私募」。在傳銷式的非法集資過程中,不少犯罪行為是以私募基金為偽裝的非法集資犯罪。
甚至有的擔保公司、個人專門尋找私募基金公司尋求合作,協助吸納資金從中漁利,造成非法集資規模的惡性膨脹。虛假註冊、抽逃資金、信用卡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也較容易在這類案件中出現。
「由於私募沒有明確的定義,那麼多少人集資算是私募?刑法有相關規定:30人以上屬於非法集資,那麼,是不是就意味著30人以下屬於私募?」劉少軍說,在很多農村存在的「和會」的集資形式,這種形式在我國已經存在了上千年之久,多少人屬於合法,超過多少不合法?簡言之,界定私募的標準是什麼?「5個人,每人出10元錢。這個算不算私募?」「台灣在上世紀60年代就已經將和會的規範寫入民法,我們還沒有。」劉少軍表示。
基金立法亟須「母法」
事實上,儘管私募亂象叢生,但很多人認為不應該對私募進行規範。
「因為公募立法的一個主要功能是為了保護社會公眾。而私募是專業人士在做,限於一定的人群。畢竟是少數人,從投資人保護的角度來講就不需要特殊保護了。」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由於私募基金並非按照信託原理(契約型)或公司法原理(公司型)加以構建的,所以沒有形成基金資產所有權、管理權和監管權「三權分立」的制衡機制,基金有名無實,是屬於一種鬆散型的組織體。「基金管理人沒有形成有效的組織結構,不少就是一個皮包公司,責任不明確;投資者的權益多以保底收益的書面承諾或口頭承諾保障,很多時候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投資者投資風險大。」
「我的觀點還是要規範、要監管。」上海嘉裕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方生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說,私募基金的設立、解散、投資失敗結果的分配都應該加以規範。私募基金中的很多具體問題,如果規定依合同約定解決尚有法律依據可循;可是,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就不好處理了。
但是如何監管也是問題,李曙光告訴記者:「對私募基金的監管也沒有明確的部門。立法也沒有一個部門去推動。目前,證券投資基金法已經有了,下一步是否還要出台產業投資基金法是業內所關注的。因為證券投資與產業投資實際上聯繫非常緊密,要想完全區分開是不符合實際操作需要的。」
李曙光表示,目前最核心的問題是,應該有一個基金法的「母法」,而不是單個的私募基金法。在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之前,學者們就呼籲制定一部基金法,但到現在也沒制定出來,其中原因非常複雜。比如在中國社會存在了上千年的和會形式,這樣長期存在的募集方式怎樣來用法律規範都是爭議很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