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上市改革伸橄欖枝證監:無阻止研同股不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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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0 07:29:58【本報訊】上市架構改革諮詢即將完結,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指若早設新制,「同股不同權」爭議本可處理得更理想。不過,有分析指,未見短期內會重啟「同股不同權」討論,證監昨日的言論,更似為推進改革而軟銷護航。記者:黃翹恩 石永樂
上市架構改革諮詢建議,聯交所、證監會各派代表,於新設的「上市政策委員會」內共同制訂上市政策,對此的反對聲音較小。至於「上市監管委員會」將負責處理具爭議性上市申請,被指為證監會提早參與審批、奪權之舉。諮詢下周五(18日)完結。歐達禮推銷加強溝通,事關聯交所、證監會失和已是路人皆見。如港交所(388)劍指新經濟巨擘上市的大生意,去年中就「同股不同權」諮詢後決定去馬,但七天後被證監會公開反對被迫擱置。
澄清非全盤反對方案
今年初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提出設「第三板」,欲繞道迎接為多採用同股不同權新經濟公司。時至暑假,亦是上市架構改革討論最熱烈之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同意另設專業板,或可討論同股不同權。隨着新加坡交易所亦決定接納同股不同權,連本來取態強硬的證監會主席唐家成亦鬆口,指新板可與改革創業板一併研究。歐達禮昨澄清,去年反對同股不同權純因方案未臻完善,並非全盤反對,亦無阻止港交所繼續研究。他指若早已設立上市政策委員會,像同股不同權等複雜議題可處理得更理想,兩機構可「同處一室處理最棘手的問題」。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解釋,歐達禮只是闡明反對的是當日建議,日後同股不同權可在新的政策委員會討論,並無預示會否開綠燈,「不必太興奮」。
認同檢討把關透明度
歐達禮昨稱須確保市場規例「適用於2016年至將來,而非1988年」,單計IPO數量、集資額亦非衡量市場質素的絕對指標。近期主板、創板新股紛現股價波動、啤殼等問題,加強執法無法取代嚴謹把關,力撐必須改革。歐又自爆證監會僅有一次正式拒絕不合適上市申請,其餘多數靠勸退或由聯交所出面,惟令人誤會證監會是「幕後玩家」,故認同應檢討把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分析認為,歐達禮昨日實是為備受質疑的改革護航,面對龐大市場壓力,相信建議終會稍作修訂而過關。港交所發言人拒評歐達禮言論。一直反對改革的上市公司商會發聲明,表示問題仍在於上市政策委員會的人選大部份都由證監會主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1109/19827558
業界:同股不同權淪為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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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7 11:37:04【明報專訊】上市改革諮詢完結在即,支持及反對雙方近期「加多兩錢肉緊」、盡最後努力「拉票」。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日前更在論壇表示,若當初已實施了諮詢方案,「同股不同權」的研究或能處理得更好,並指證監會的聲明只是反對港交所的建議書,而非「同股不同權」在港實施的可能性,引起市場對重啟「同股不同權」討論的憧憬。
有市場人士揣測這或是證監會拋出的「橄欖枝」,以換取上市改革諮詢方案的通過。該名接近上市委員會的人士指,不希望這是事實,因為無論最終「同股不同權」能在港以某種形式實施與否,都希望是通過深思熟慮後得出的決定,而非談判籌碼。
轟歐達禮「擘大眼講大話」
對於歐達禮稱只是反對港交所的建議書,而非「同股不同權」本身,他炮轟是「擘大眼講大話」。他解釋,針對「同股不同權」研究,每一份港交所所撰寫的相關文件,證監會均曾閱覽及提出了意見;他更透露港交所更已準備好一個更成熟的方案,惟因遭證監會的反對而「胎死腹中」,故從未被公開。他直斥,證監會與港交所雙方作出了長時間且充份的溝通,根本沒有可能會出現歐達禮暗指的誤會。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761&issue=20161117
投票顧問籲反抗Alphabet管理層 挑戰同股不同權 股價昨升穿1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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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6-08 00:28:27【明報專訊】Google母公司Alphabet將於本周三舉行股東周年大會,但外電透露,ISS、Glass Lewis及Pirc三大最具影響力的投票顧問齊聲呼籲小股東要對多項提案投反對票,包括董事酬金、男女薪酬不平等,又炮轟Alphabet的同股不同權結構,令Google兩名創辦人的投票權超過五成,使到其他股東權益受損。Alphabet股價昨晚再升,繼亞馬遜之後成為另一隻股價突破1000美元的科網股。
據《金融時報》報道,ISS、Glass Lewis以及Pirc三大投票顧問已經建議小股東在周三舉行的股東會上,對Alphabet的提案作出質疑。其中便包括Google首席執行官Sundar Pichai的2億美元(折合約15.6億港元)薪酬。
批CEO加薪1倍 薪酬冠絕美企
Sundar Pichai於2015年的薪酬只有1億美元(約7.8億港元),但2016年加薪1倍,根據薪酬調查公司Equilar數據顯示,Sundar Pichai去年薪酬總額要高於美國任何一家上市公司CEO。
雖然Sundar Pichai的部分薪酬是以公司股票形式發放,但三間投票顧問擔心Alphabet會過度使用股票獎勵制度,同時缺少績效相關的監督措施。事實上,去年股東會已有大多數股東對管理層薪酬投票反對。
指控包括男女員工薪酬不平等
同時,三家投票顧問也要求Alphabet交代包括政治游說花費、女性員工是否獲得公平薪酬等問題。今年初美國勞工部便曾批評Alphabet男女員工薪酬不平等問題,但Google強烈否認薪酬歧視的指摘,Alphabet也拒絕提供更多資料,認為已經超出了法律要求披露信息的範疇。
兩創辦人擁51%投票權
不過,這些股東們的反對或未能阻止提案被通過,因Alphabet採取同股不同權架構,Google聯合創始人Larry Page與Sergey Brin雖然只佔Alphabet的C股僅一成多的股票,但總共持有公司51%的投票權。他們的解釋是這能在企業IPO時賦予他們更大能力以專注於長期目標,而非迫於短期股價壓力去改變經營策略。但自2004年上市以來,這種架構一直備受其他股東批評,去年,大多數小股東也投票反對員工持股計劃,並呼籲要結束Alphabet的投票架構,但都被Alphabet主要股東所壓制。
(綜合報道)
[國際金融]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809&issue=20170606
證監主席:同股不同權防走後門 籲港交所交代細節 提保障投資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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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6-08 00:29:07【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新板諮詢在即,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接受本報訪問時說,首先要解決如何避免已經上市的公司「走後門」,他舉例「恒基、長江」以分拆的方式「同股不同權」上市,並非市場所樂見。他亦指證監已經容許一帶一路企業在主板上市,預計在新板的諮詢文件中不會出現。證監關注港交所能否就同股不同權提出相應的保護投資者的措施,例如在大股東賣盤,新買家是否能繼承特權,而特權又是否應設有時限等。他強調汲取兩年前的教訓,今次會做好與港交所及市場的溝通工作。
明報記者 余慕恩、高志堅
新板的設立目的是吸引高科技及新經濟企業,即使限制只有新上市的公司可擁有不同股權架構,唐家成認為仍需解決如何防止已上市的公司分拆業務變成同股不同權,「大家也不希望見到香港全部公司都變成同股不同權」。另外公司的規模也是考慮之一,「是否大公司得,小公司就唔得呢?但將來小公司有可能發展為大公司」。
「是否大公司得 小公司唔得」
他又稱,不同股權的制度原則上讓科企創辦人可以在起步階段為公司長遠發展推動構思,同時達到集資需要,但「10年後是否仍然容許呢?」控權股東賣掉股份後又應如何處理?這些都是需要討論。他又引新加坡作例子,指同類的諮詢談了好一段時間尚未有定案,「魔鬼都在細節裏」。
同股不同權科技股 未經下跌周期
唐家成表示,各地交易所紛紛考慮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是因美國納斯達克開了先例,紐約交易所即跟隨。他稱:「如果不是美國容許,點會有同股不同權?」這是競爭的產物,但他承認香港需要提升競爭力,不過他認為股東無權插手決策,對公司長遠發展是否好事,仍是未知之數,尤其是有同股不同權的科技股仍未經歷過下跌的周期,「做得好無人理你,在低潮才能見效果」。
至於在放寬股權架構後科企會否來港,唐家成說仍然存疑,港股估值偏低,行業類型亦較狹窄,集中金融及地產行業,相信科網企業會考慮。
設新板需處理創業板問題
港交所在2015年就同股不同權發出第二階段諮詢文件後,突被證監剎停,引來市場極大迴響。唐家成指今次會確保溝通足夠,讓市場明白監管機構的想法,相信類似的事情不會再發生。他表示,隨着社會改變,監管機構的角色亦應該更進取,他引述證監早前發出的一帶一路基建工程公司上市指引,稱「明顯我們有意推動市場發展」,未來亦會站得更前與市場溝通,運用所授予的權力盡量令市場及從業員了解要求。
唐家成認為,設立新板意味着創業板的問題亦需一併處理,例如檢討創板股份轉主板的要求,以及創業板的定位是否有變。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9510&issue=20170605
新板納同股不同權 吸美科網股 諮詢方案容第二上市 何謂新經濟料惹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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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6-17 12:38:00【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昨日就設立新板及改革創業板,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新板命名為「創新板」,主要為吸引新經濟行業及使用不同股權架構的公司來港上市,同時建議全面開放內地及美國上市公司來港第二上市。諮詢文件未有就「新經濟」給出明確定義,對同股不同權公司訂立的監管措施,亦只屬初步概念。但分析預料,有關方案最終仍有可能獲證監放行,並如期於2018年實行。
明報記者 廖毅然、尉奕陽
證監會深夜發出回應,歡迎港交所新板及創業板改革諮詢,並鼓勵公眾發表意見,因為諮詢處理複雜及艱難的問題,影響港股市場多元發展及質素。證監會希望諮詢期能引發廣泛及具質素的討論。
證監:冀諮詢能引發廣泛討論
有關同股不同權的爭議已持續逾4年,始於2013年初阿里巴巴計劃整體上市,由於證監會當年不放行,致使阿里最終改赴美國紐交所。港交所其後曾就同股不同權進行諮詢,但2015年被證監會一致否決。
時隔兩年,港交所捲土重來,諮詢文件強調,現時上市規則對財務要求作嚴格限制,亦不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因此在過去10年,有逾千家屬於上述類別的公司到內地或海外上市,合共集資額達490億美元,是香港同期IPO集資額的16.5%。為爭奪這些公司來港上市,港交所建議設立「創新板」,以新經濟及同股不同權公司為目標,並將分為「創新初板」及「創新主板」,當中創新主板的對象,集中在已符合主板財務規定,但採用非傳統管治架構,以至以往未能在港上市的新經濟企業。
李小加:希望最快2018年推細則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諮詢至8月中截止,希望最快在2018年推出細則。
對於有言論指,設新板主要為吸引在美上市的中概股來港,如阿里巴巴、京東及攜程等,李小加稱,過往的確有許多公司原本屬意香港作上市地,但因為制度問題而改赴美國或在內地上市,現在門打開了,希望這些公司考慮回歸香港。但他強調,創新板的目標是整個內地及海外市場,尤其諮詢文件提及的第二上市制度,不單是美國上市的中概股,海外公司尤其是科網巨頭,都可考慮來港上市。
不過,諮詢文件尚未對「新經濟公司」有明確定義,李小加稱,只要技術、業務模式、人才等各方面以創新元素作主要驅動力,都可考慮在內,往後會制定詳細標準及指引,若屆時仍有爭議,可由上市委員會決定。
譚紹興:防步內地「新三板」後塵
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港交所應慎防步內地「新三板」後塵,不少公司打着創新的旗號,其實業務未必符合新經濟的標準。他又稱,同股不同權會惹爭議,尤其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機制,對投資者保障很低。
李小加認為,集體訴訟機制並非保障投資者的必要元素,諮詢文件已提出許多保障措施。例如規定有關公司要披露不同投票權持有人身分,或可能設定轉讓限制及日落條款(即同股不同權制度在上市若干年後要取消)等。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050&issue=20170617
新板諮詢同股不同權再闖關李小加:高風險高增長 投資者要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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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6-18 22:04:49■李小加昨坦言創新初板是高風險、高增長,指投資者應明瞭其性質而有所取捨。 李潤芳攝
【本報訊】港交所(388)為設立新上市板塊諮詢市場兩個月,「同股不同權」再度闖關,勢為迎接中概科網股回歸!有專家批評新措施對投資者欠保障,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則坦言,投資高增長的新經濟企業,和承受高風險之間,願意入場者必有取捨。記者:黃翹恩 陳雪蕾
港交所昨日同步推出改革創業板、設立「創新板」的諮詢文件。創新板細分為「創新主板」(New Board Premium)和「創新初板」(New Board PRO)。連同現有的主板、創業板(GEM),日後香港將有4個上市板塊。創新板的定位是吸引新經濟企業,例如生物技術、醫療保健技術、網路與直接行銷零售業、互聯網與服務、IT服務、軟件、電腦與周邊設備。由於科技行業不斷演變,港交所不擬下固定定義,而是由上市委員會原則性審批,主要準則是公司的增長動力並非來自資本,而是靠創新、知識產權等營商模式。兩個創新板均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建議方案有二,一是公司須明確披露其股權架構及風險,例如已在美國上市者可採此道;一是除了披露為本外,亦須為同股不同權設限,例如設日落條款、持有人身份限制、持股下限及轉讓限制等。香港奉行同股同權,令阿里巴巴棄港赴美上市,2015年港交所曾就同股不同權諮詢市場,但被證監會反對。昨日李小加表示證監會完全知悉諮詢,非常有信心港交所的方向正確,與證監方向一致,但最終仍待對方批准。證監會發言人表示歡迎諮詢文件,鼓勵市場踴躍發表意見,但有接近監管機構人士指,證監會給予港交所的反饋甚少,難料是否支持,但相信不會如2015年般「玩到咁大」。內地著名「天使投資人」兼美圖(1357)主席蔡文勝認為,香港有助企業國際化,內地有過百間同股不同權科技企業符合本港上市要求,不擔心創新板「冇人吼」,亦相信投資者對科企興趣甚大,「騰訊(700)就是成功案例!」羅兵咸永道企業客戶主管合夥人黃煒邦同意現時重提同股不同權時機合適,但暫未聽聞中概股有意回港。「新股女皇」、中央證券董事總經理鍾絳虹指,除同股不同權外,決定上市地點亦顧及估值和交投量等,未見得有大量科技公司湧港上市。投資基金公會總裁黃王慈明表示,最理想仍是維持「一股一票」,歡迎市場討論,屆時會否投資要視乎保障措施是否足夠。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認為,諮詢目的單一,就是為了重提同股不同權,批評欠機制保障投資者。李小加則指,創新初板擺明車馬是高風險、高增長,投資者應明瞭其性質而有所取捨。蔡文勝亦反問「香港不是要做國際金融中心嗎?不要老是想着香港700萬股民,要想如何吸引內地和全世界的投資者。單靠香港股民,騰訊能做到超過2萬億的市值嗎?」創新主板監管、上市門檻和程序均與現行主板看齊,亦容許散戶投資,唯一不同的是容許同股不同權股權架構,和內地公司第二上市。市場解讀為迎接在美國上市的中概科網巨企,如阿里巴巴、百度、京東等,李小加指美國市場估值固然較高,但對中概股而言,香港的文化、語言、地域較接近,但港交所只設立平台,不會為招徠個別公司而給予好處。至於創新初板容納未錄盈利的初創公司,只限專業投資者,上市時市值最少2億元,僅須由財務顧問擬備上市文件,不須刊發招股書,除牌機制較嚴格和快速,例如若公司未能刊發業績、連續停牌90日即會被除牌。鍾絳虹指,初創企業成長時須由專業基金「湊大」,「唔係單純畀錢,要就財務和營運上畀意見」,而一般投資者則是「公司唔掂就賣股走人」,故對吸引初創企業目標有保留。創業板改革、設立創新板均由即日起諮詢市場,至8月18日止。李小加稱,若市場支持建議,新板料於2018年成事。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
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617/20058883
星洲准同股不同權第二上市 同類企業成交少 港業界料難成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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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7-30 17:13:08【明報專訊】新加坡交易所昨日發表聲明,指接受同股不同權的上市公司在新加坡作第二上市,前提是公司已經在富時、MSCI等指數所定義為「已發展國家」作第一上市,新加坡在今年4月完成了第一輪容許同股不同權上市的公眾諮詢,並獲得政府大力支持。有分析認為新加坡此舉實為「爭客」,但單從放寬第二上市而言對公司吸引力不大。
明報記者 余慕恩
新交所表示在現存的第二上市制度中,主要指數視為已發展國家的22個市場的上市公司,包括採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只需要按新加坡要求作披露就可上市,不需要其他條件,所有公司都會由獨立的「上市顧問委員會」(委員會)就其合適性作審批。
新交所表明,釐清「雙重股權架構」公司可作第二上市,不代表容許此類公司將新加坡作第一上市地,交易所希望年底前就收到的市場意見作出檢討,作下一步的建議。新交所早在去年就議題發報告,獲委員會支持,訂下具體框架。
企業管治協會:引惡性競爭
新交所其後於今年就引入「雙重股權架構」展開公眾諮詢,總理李顯龍表示支持,不過會員包括貝萊德及退休基金在內的亞洲企業管治協會(ACGA)就公開表示反對,指其引起惡性競爭,只為部分財務中介帶來短暫利益,有損市場長遠發展。
ACGA昨日亦發新聞稿對新交所的決定表示遺憾,認為舉措是為全面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鋪路,更指這將「鼓勵」港交所(0388)以建立新板的方式引進同股不同權。
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合伙人蔡偉榮表示,如果是內地A股市場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作第二上市,會有很多中概股考慮,但他認為新加坡的市場吸引力相對較小,不及香港建立新板。
事實上,現時在香港第二上市企業,除宏利(0945)外,大部分股份成交疏落,部分日均成交僅得數萬元甚至數千元(見表)。
第二上市實際效益不大
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表示,新加坡或因市場壓力「先走一小步」,但僅作為第二上市地帶來實際效益不大。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814&issue=20170729
創新板諮詢 基金公會鬧分歧 港資外資壁壘分明 惠理撐同股不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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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19 18:52:38【明報專訊】創新板概念諮詢昨天完結,各界就港交所(0388)建議的創新板引入同股不同權公司來港上市遞交意見,惟基金界出現重大分歧,外資基金普遍堅持上市公司應該「一股一票」,但惠理集團(0806)行政總裁區景麟表示贊成同股不同權,更反問外資基金經理反對的話,「為何仍在買納斯達克的股票?」據悉惠理已在上周去信投資基金公會重申立場,公會就此需要修改原本已草擬好的回應,昨日提交較溫和版本。
稱外資基金多已買同股不同權股
區景麟昨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中國是最大的電商市場,香港作為主要通道,這類企業在香港上市是自然不過的事,「首先大前提是我們是否需要新經濟公司,然後再決定如何執行」。他認為香港的基金經理大部分已經有將納斯達克的股票納入投資組合,當中不少是同股不同權,他認為外資基金反對的話,則需要反問他們「有否買入同股不同權公司呢?」他表示意見將透過基金公會提交予港交所。
公會稍改意見書 仍傾向現行架構
區景麟認為應該有其他本地基金與惠理取態一致,認為在原則上值得爭取科網企業來港上市。據悉惠理是在上周中期、當基金公會已經完成草擬後,再去信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稱站在本地基金立場而言,科網企業能在跟香港同一個時區買賣是好事,既然大部分基金已經有買入股份,沒有必要讓其他市場坐享其成。
據悉基金公會臨時收到惠理的意見後,稍作更改,昨日遞交意見書,立場較年前回應金發局時軟化,但前提仍然是傾向維持現行股權架構,基金公會將在下周一就此開記者會。
大型外資基金反對態度較強硬
公會成員包括中資基金﹕如華夏、易方達等,但大部分是大型外資基金,包括貝萊德、領航等,對同股不同權的態度較為強硬,貝萊德回應查詢時表示會就港交所的諮詢遞交回應,並適時公布。翻查資料,貝萊德月前就新加坡交易所就同一議題的諮詢回應中,表明相信一股一票(one share, one vote)制度,認為是良好企業管治的基礎。假如容許同股不同權制度,擁有權與控制權脫節,不但危害企業管治,更引申估值改變等問題,故反對建議。
事實上,主要指數供應商早前備受基金壓力下讓步, 包括標準普爾、MSCI、富時等將同股不同權公司排除在主要追蹤指數外,其中MSCI正就此諮詢市場意見。
明報記者 余慕恩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642&issue=20170819
創新板成立阻力大 業界多認為同股不同權可納入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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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29 01:45:58【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在新板諮詢文件中提出的各項建議,市場意見暫未見共識,撐「同股不同權」者認為科企應放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司商會主席梁伯韜更斥第二上市將令港股市場淪為二級市場(second tier market),並反對推創新初板。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建議,應先就同股不同權的利弊作諮詢,並詳列保障投資者的措施。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亦認為,暫時未見港交所提出任何可行建議,能彌補雙重股權架構的不足,意味港交所在監管及市場兩面均欠支持,方案難以完整過關。
明報記者 余慕恩
梁伯韜表示,同意香港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贊成設立創新主板,但市值要求應達到「獨角獸(unicorn)」水平,即約80億港元以上,因此類公司有較成熟的商業模式,又指主板的40億元市值要求已經是10多年前定下,時至今日提高水平亦不為過。
梁伯韜:創新主板公司市值應達80億
不過就港交所提議容許內地公司來港作第二上市,梁伯韜則大力反對,認為此舉等同於將監管工作「外判」予第一上市地,是「不思進取」的做法,更會變相鼓吹科企往其他地方進行上市,以美國為例,對投行而言不但包銷佣金較高,審批速度亦較快,屆時不會有優質企業來港作第一上市。
會計師公會:無必要為同股不同權設新板
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交的回應則提到,並不反對非傳統股權架構的公司來港上市,但認為純粹為這類公司設立第三板並無意義,因為這些公司的財務要求及監管與主板看齊,建議只推行容許專業投資者參與的創新初板。另外,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及上市委員會前主席鄭慕智同樣認為,無建立創新主板的必要,同股不同權可直接在主板推行。
事實上,市場對諮詢文件內的各項建議難以取得共識(見表),包括重點的同股不同權議題,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港交所建議成立新板轉移焦點,因諮詢文件並無披露同股不同權帶來的風險,更無加入如何保障投資者的提議,認為應先就這兩個基本問題作第二部分諮詢,切勿急就章明年初推行創新板。
基金公會:文件無披露風險 投資者乏保障
她亦表示,文件未有就將來新板與其餘板塊之間的關係定位,並憂慮日後出現雙重股權架構企業,透過買入舊經濟資產惹來「走後門」問題。
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取態與基金界相近,他認為沒有人說過同股同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絕對有討論的空間,但「必須有人拿出具體的建議,彌補雙重股權架構的不足之處」,這是監管方面着眼的問題。有別於美國沒有公司法基礎的純披露制度,梁定邦認為只靠日落條款及轉手限制並不足夠,需包含更仔細的規則,包括除了公司的經營政策,其他投票事項不應設有特權,以及當有利益衝突時需避席等條款。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0314&issue=20170822
另類「同股不同權」 或礙納商業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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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29 01:50:28【明報專訊】商業信託是近年香港新興的上市形式,甚至有傳有關恒指改革,亦曾經討論將商業信託納入恒指,加上自2014年房託基金(REITs)獲納入恒指評選範圍後,商業信託染藍呼聲漸高。不過,據了解由於商業信託股權架構屬另類「同股不同權」,或成入選障礙。
2011年和記港口取道新加坡上市後,港交所(0388)研究商業信託在港上市的模式,及後電訊盈科(0008)分拆香港電訊(6823),成為第一隻以商業信託形式在港上市的公司,其後再有港燈(2638)、朗廷酒店(1270)及金茂酒店(6139)加入,惟仍以香港電訊的市值最大、成交最活躍。
架構複雜 實益擁有人身分惹關注
恒指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關永盛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近年來有不少新興的上市模式,但指數公司要顧及整體市場的認受性,由於有不少被動基金追蹤恒生指數,因此市場對這些上市模式有多了解、它們的架構是否適合被動型基金,尚待考慮。
現時在港上市的商業信託,是把公司股票與信託單位結合成合訂證券,分拆後母公司須成立全資擁有的託管人,由託管人管理業務運作。有消息人士指,恒指公司現時尚未把商業信託納入恒指,主要顧慮到其架構的複雜性,尤其關注單位持有人的權益與實益擁有人身分的問題。
因此,現時港交所建議的創新板,涉及到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一旦實行,亦會受到恒指公司所關注,屆時即使企業可以同股不同權的方式在港上市,亦未必能夠成為恒指成分股。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542&issue=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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