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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億債券回售待解 警惕風險提前暴露

2017年來,信用債的違約有所減少,市場的緊張情緒亦大為緩解。不過,接連的債券回售違約曝出也顯示,隨著回售高峰期的來臨,回售違約特別是弱資質發行人的回售違約正在逐漸增多。

3月13日,東興證券公告12江泉債當天僅支付利息,未派發此次回售債券的本金。也就是說,12江泉債觸發實質性的回售違約。隨後,鵬元將12江泉債信用等級由BB下降為C。

“回售違約原因可能出於發行人深陷經營困境或獲取外部融資的能力相當有限,甚至已經出現貸款逾期的情況下,回售時現金流緊張導致沒有足夠的資金償付本息,若持有人執行回售權則會導致發行人提前暴露信用風險。”融通基金固收研究員田昕明告訴第一財經。

近年來,因回售而導致的信用風險時有發生,比如12湘鄂債、10中鋼債、12鄂華研和11霍煤債(兩個品種)等。

警惕信用風險提前暴露

《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頒布以來,公司債發行人限制拓寬,公司債呈井噴式發行,統計顯示,今年發行金額合計超過6000 億元,並且其中回售債券以“3+2”期限為主,共有約700只信用債在面臨回售、迎來回售高峰。

3月13日,東興證券公告12江泉債當天僅支付利息,未派發此次回售債券的本金,回售違約形成。事實上,早在2015 年 12 月鵬元便發布評級報告,下調公司主體及債項評級(AA/AA 下調 至 A+/A+,負面),評級下調的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公司鋼鐵業務停產整治導致公司 2015 年營業收入及利潤明顯下降。

12江泉債回售違約被部分分析人士認為是“意料之中”,對大多數機構而言,其幾乎沒有投資價值。

“回售違約顧名思義就是附有回售權的債券未能在規定日期按期完成回售,就性質來講可以看做信用違約的一種。”田昕明告訴本報,對於存在流動性需求的投資者,回售相當於一次性以回售價格賣出,避免了在二級市場出售債券的流動性風險,當市場流動性緊張時,投資者的回售比例有所上升。

本報也了解到,進入回售區間的個券中近 58%是私募公司債,一般企業債和一般公司債占比均為18%,其中進入回售區間的私募債主體等級多為AA。隨著今年將迎來個券密集回售區間,弱資質發行人可能因此面臨的到期回售壓力,進而引發發行人提前暴露信用風險。

“回售違約對市場的影響和基金投資的關註點,一方面集中在債券持倉機構可能面臨的流動性風險,另一方面,從信用債回售的時間分布來看,2017-2019年處在信用債回售的高峰期,回售債券的數量均超過700只,發行總額均超過6000億元,需警惕回售企業違約風險集中爆發對市場可能帶來的沖擊。”田昕明進一步向記者表示。

也就是說,在目前信用風險擔憂加大的背景下,投資者行駛回售權的概率將明顯上升,面臨回售壓力的含權債券規模也不斷上升。

近年來,因為回售違約而暴露的信用風險也時有發生。2016年,11霍煤債(兩個品種)進入回售期,發行人利率上調100個BP,仍有97%的投資者選擇回售。回售行權期延長2個月,並通過了新增的擔保議案。

並且需要註意的是,由於2017年公司債發行政策收緊,發行人通過公司債再融資的渠道受限可能引發公司債發行人發生債務違約。

基本面改善,信用債形成支撐

今年開年來,信用債違約有所減少,從回售違約邊緣“拉回”的也有。

2月15日11柳化債公告,存在到期回售資金償付風險同時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不過,好消息是幾日後相關方形成對11柳化債的資金解決方案,第一財經也了解到,3月13日-16日是回售申報期,3月27日是回售資金發放日。

“今年信用債違約少很多,緊張的氛圍又過去了。盈利好轉是一方面,就拿山西的煤炭、鋼鐵盈利改善很多。”上海去年一位績優基金經理也告訴第一財經。

之前的一個經典提前回售案例則是12伊旗城投債。2月7日,12伊旗城投債(PR城投債)進行提前回售,其也成為首只成功進行提前回售的城投企業債。

本報也了解到,成功進行過提前回售的案例還有泰華信(13泰華信PPN001)和鐵二股(15鐵二股SCP009和15鐵二股SCP010),其回售價也較為合理。其中,13泰華信PPN001於2016年3月17日提前兌付,並且發行人采用延長計息天數的方式補償投資者。15鐵二股SCP009和15鐵二股SCP010於2016年4月5日提前兌付,也對持有人進行了補償。

而對臨近回售期的發行人而言,一方面需要考慮自身的償債能力,即是否能夠成功兌付回售款;另一方面還需要考慮再融資能力,即是否能夠通過其他的融資渠道借新還舊,應對回售帶來的流動性沖擊。

融通基金固收研究員李冠頔告訴第一財經:“今年以來信用債違約減少的主要原因在於兩點,第一是經濟基本面有所改善。“我們看到基本上所有的經濟指標都在回升,尤其是工業品價格相對於前幾年有一個比較大的修複,這對於改善企業現金流,緩解壓力有很大幫助;第二是市場對供給側改革的預期較強,過剩產能龍頭企業的基本面進一步改善,過剩產能一直是信用債違約的重災區,這方面的利好也對信用債形成支撐。”

“我們傾向於認為短期內市場小有機會,首先是之前利空的預期釋放的比較充分,包括經濟企穩,外圍市場的影響都比較充分的釋放到市場中了,短端利率(同業理財,存單)也出現了一定的鈍化,如果接下來一段時間沒有增量信息,市場可能有一波機會。”李冠頔認為。

李冠頔也提醒需要註意的是,對於市場影響最大的監管政策畢竟沒有落地,向下不會有太大的空間,如果要操作,應該小倉位先試倉,做好止損,或者等待新的利空因素把握左側機會。

套利難度大

另外,第一財經也了解到,除回售條款外,絕大多數可回售債還附帶其他一些附加條款,包括票面利率調整條款、提前償還條款、定向轉讓條款、贖回條款等,其中票面利率調整條款是可回售債最常見的附加條款,指發行人有權在第A年末上調可回售債的票面利率。據統計95%以上的可回售債附有票面利率調整條款。

基於此,也衍生出一些套利手法:若投資者預期發行人會上調票面利率,理論上可以提前買入博弈票面利率上調帶來的價格上漲。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會按照發行條款中約定的日期發布上調票面利率的公告。

另一種套利手法是,比如對於違約風險可控的可回售債,若回售截止日前債券凈價跌破100元,投資者可以低於100元的價格買入再參與回售,此過程所獲得的收益率即為回售行權收益率。

不過受訪的多位基金經理表示,這兩種手法對機構而言並不適用。

“作為債券型基金博取這個基金得不償失。買量大了博取這個收益,如果虧損了影響很大;如果量小,得有多只這樣的券,要買很多只。最後有的違約有的不違約。現在債券也沒有這麽多的券,買不到其他更多的券來讓基金經理來分散這個風險。”不過,北京一位資深債券基金經理對此坦言,這類回售違約基本屬於“明牌”,評級很低加之公司基本面不好,機構很少去參與。

“做趨勢性套利適合資金量規模很小,最多一千萬。實際操作過程中資金進場退場時點很難確定。”華創證券研究發現,進場退場時間點把握不好,很容易被套牢。

亦有分析人士指出,持有人在選擇回售過程中雖然會參考估值折價帶來的收益,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公司償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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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國際王衛:掘金兩地“債券通”,仍待機制創新

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兩會”期間表示,今年將首次在香港和內地實行“債券通”,允許境外資金在境外購買內地的債券。這也將是中國債市國際化的關鍵一步。

在“兩會”閉幕後,第一財經記者獨家專訪了中銀國際固定收益研究主管、董事總經理王衛,他也是最早提出“債券通”概念的研究人士之一。早在2014年的11月17日“滬港通”開通後的幾日,中銀國際便發布了名為《可否將“滬港通”擴展到包括債券通?》的研報,具體指出了兩地“債券通”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至今仍然適用。

王衛表示,積極的一面在於,滬港通、深港通已經為“債券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設施和投資者信心基礎,因此將經驗拓廣到覆蓋在上交所掛牌交易的債券,即可為投資者帶來顯著利益,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債市的發展對於企業的發展壯大比起股市更具重要性。

但在他看來,當前面臨的挑戰在於,中國內地的兩個債券交易平臺(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都是場內市場,而在香港,場外交易是債券市場的主要交易平臺,在香港聯交所或其他國際交易所掛牌的債券很少。因此,在當前的機制下,兩地“債券通”更可能是境外資金投資中國內地債市,反向則仍存在機制上的問題有待解決。不過王衛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和港交所必定會有創新型的設計來克服這一問題。

滬港通是“債券通”的技術基礎

第一財經:“債券通”可能會盡快開通的基礎是什麽?

王衛:其實,滬港通和深港通機制已經比較完善了,其經驗可以較快複制到兩地“債券通”之上。盡管上交所掛牌交易的債券占中國債券市場15%左右,但仍是一個相當大的量。只要是在交易所掛牌的證券,那麽不論是股票還是債券,其交易方式並沒有很大區別,很容易借助滬港通的通道介紹給國際投資者。

2014年11月17日正式開啟的滬港通搭建了香港聯交所和上交所之間的一條跨境橋梁。與現有QFII/RQFII項目下所特定的合格機構投資者不一樣,此新平臺大幅降低了對投資者的合格限制要求,為外國投資者參與內地股市開放了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反向亦然,與現有的QDII和剛開放的RQDII項目相比,滬港通也大幅拓展了內地投資者投資香港股市的渠道。

我當時就建議,可以將股票通拓展至“滬港債券通”。目前,外國投資者參與境內債券市場的渠道仍有限。通過QFII和RQFII項目參與一直是主要途徑。此外,從2010年開始的一項試行計劃允許三類境外機構,包括央行、香港和澳門人民幣清算和結算行及參與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外資銀行,可將其人民幣資金在配額制下直接投資中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反向來看,國內投資者可以通過以往的QDII以及剛開放的RQDII項目投資境外債券市場。因此,我當時就認為,將滬港通拓展至覆蓋在交易所上市的債券將為債券投資者增加一個新的跨境投資通道。

兩地投資者有望獲益

第一財經:“債券通”將為境內和境外的債券投資者帶來何種投資價值?

王衛:中國是全球第三大債券市場,債券市場存量近60萬億元,遠大於離岸人民幣市場幾千億元的量級。內地交易所交易的債券以公司/企業債占主導,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金融和政府債占主導。同時,由於在交易所上市掛牌的性質,交易所債券市場往往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開放性。

對於境外資金而言,境內人民幣債券市場體量龐大,而且對於那些有意投資中國境內可轉債的投資者,他們只能在交易所債券市場找到可轉債,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沒有的。即使只是將滬港通擴展到覆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債券,也可為債券投資者帶來顯著利益,而僅需付出相對較少的努力。

對於尋求投資香港債券市場的境內投資者,“債券通”將為他們開放整個境外債券市場,也會為投資者提供一些目前中國境內市場仍不具備的債券投資產品,如高收益債、非人民幣計價債券、信用違約互換相關的信用工具、債券指數、結構性債券、伊斯蘭債等等。

比如,民營房地產開發商目前在國內發行的3年期債券的收益率在5%左右,而它們在境外發行的美元債券的收益率達5%~7%。對於國內的投資者,有機會參與境外債券市場會給他們帶來投資更高收益的境外中資債券的獲利機會。

南向投資仍待機制創新

第一財經:港交所在3月15日也表示,將在兩地監管當局的指導下積極參與債券通的準備工作。你認為“債券通”的推出仍面臨什麽挑戰?

王衛:就當前的技術層面而言,如果境外資金投資中國境內債市相對方便,但反過來,南向投資則仍需一定的機制設計和技術創新。

這主要因為,中國境內債市,無論是交易所還是銀行間債市,都屬於場內市場;然而,即使許多在香港發行的債券也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但僅有極少數在交易所發生交易,境外債券交易基本依循國際慣例在場外(OTC)交易,OTC市場也存在分散度較高的特點,歐美國家、日本等發達國家債券市場也以OTC交易為主。

由於場外市場發展成熟,且受到整個金融系統的支持,我們認為任何可能的將交易所聯通機制拓展至覆蓋境外債券的舉動,均需考慮如何將場外交易包括在內。經驗已表明,國際債券投資者一直以來均能無障礙地參與香港的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債券交易。

不過,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的差異仍是內地投資離岸債市的一個待解問題。就如何突破這一瓶頸,港交所和香港特區政府也做了很多的研究,但尚未公布解決方案。當然,如果暫時無法完全解決場外交易的問題,可以先開放單向(即北向)“債券通”。當然,最終雙邊的互動將是一種最為完美的狀態,內地和香港方面一定會做出一些技術和機制上的創新。

中國債市國際化加速

第一財經:隨著“債券通”的蓄勢待發,以及內地債券市場不斷對外開放,你如何看待中國債市國際化的進程?

王衛:對於人民幣國際化而言,如果“債券通”通車,這將是一大利好。其實,不久前,境內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對外開放似乎也是為“債券通”和中國債市開放鋪路。

在此之前,境外機構投資者僅能通過離岸人民幣外匯市場對沖人民幣投資相關的風險,這種對沖方式由於受到在岸、離岸人民幣波動不同步的影響,效率相對較低。現在隨著境內外匯衍生品市場開放了幾乎全種類的外匯衍生品交易,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更加靈活、高效地管理外匯風險。

我認為,人民幣債券有望不久將被全面納入主要國際債券指數。作為鋪墊,3月6日,花旗固定收益指數宣布將中國境內債券納入其新興市場及區域政府債券指數;3月1日,彭博在其彭博巴克萊固定收益指數系列中加入兩項新的混合固定收益證券指數,其中也納入了中國債券。

此外,正如此前港交所的報告中所提出的,其實未來還可以考慮允許境外人民幣債券進入境內回購市場進行質押融資。這不僅可提升境外的人民幣流動性,也可改善離岸人民幣資產的交易便利性和保持離岸人民幣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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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布實施公司債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3月17日消息,為加強公司債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近日發布實施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指引》的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

一是全面落實各市場參與主體的風險管理責任,強調債券發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

二是註重信用風險的事前事中防範化解,要求相關各方主動進行信用風險管理,持續監測、排查、預警信用風險,及時發現和盡早化解風險;

三是突出以風險為導向進行分類管理,將債券分為正常類、關註類、風險類和違約類,就不同風險分類的債券做出差異化的風險管理安排;

四是建立債券信用風險管理報告制度,要求受托管理人每半年向本所提交定期報告,並就高風險債券不定期提交臨時報告,以便監管機構及時掌握市場風險狀況。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交所於2017年1月25日就《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意見重點圍繞完善債券風險監測及分類標準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見。上交所對《指引》進行了修改完善,包括進一步完善風險分類標準,允許受托管理人結合發行人的業務模式、行業特點等實際情況進行風險監測和分類,以及更準確界定承銷機構的責任承擔等。

《指引》作為上交所債券市場的一項重要自律規則,其發布實施將有利於落實市場參與各方債券信用風險管理的主體責任,提高各方主動管理債券信用風險的意識,建立持續性、常態化的債券信用風險管理機制和體系,實現債券信用風險控制重心前移,推進市場化、法治化的違約風險化解處置機制,強化債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力度,為建立高標準的債券市場進一步打下堅實基礎。

各市場參與人在《指引》發布後,一是要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指引》的貫徹落實工作,組織認真學習《指引》的規定和內容,準確把握《指引》的要求和精神,提高債券信用風險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二是要系統梳理《指引》規定的各方職責,相關任務分解和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健全完善內部制度流程,調整理順相應的組織架構和運行機制,做好《指引》實施的業務和技術準備,做到勤勉盡責,歸位盡責。

三是要嚴格按照《指引》要求做好債券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及時對全部存續債券特別是2017年到期債券,深入開展信用風險監測與分類、排查與預警、化解與處置等工作,並按規定提交首次半年度債券信用風險管理報告及相關臨時報告,履行相應信息披露和還本付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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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違約風險升級 債券受托管理人不再是花瓶角色

今年債券違約風險不斷加大,債券受托管理人的重要度不斷升級。今年以來,監管層對債券受托管理人的制度建設、風險排查也在不斷加碼。

在此背景下,債券受托管理人慢慢地從幕後走到臺前。多位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今後債券的風險管理將是系統化、日常化的工作,從債券的承攬、承做、發行、銷售到後續的督導,50%乃至更多的工作量是存續期的督導工作。

但公司債受托管理人能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債券投資者利益,在實操層面面臨諸多難題。最為棘手的問題是如何實時獲取發行人的財務數據。發行人的不予配合讓工作難度系數直線上升,而監管層的強力監管也增加了債券受托管理人的工作難度。

監管層重新定位債券受托管理人

債券違約風險不斷升級,監管層不斷加碼債券管理。

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當前系統性風險總體可控,但對不良資產、債券違約、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等累積風險要高度警惕。3月17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處置公司債券違約風險指引》。

公司債的持有者一般是分散於各地的社會公眾,且一般不具備專業知識。因此如何防止債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被股東或是發行公司的董事違法侵害的問題始終是債券持有人保護的中心問題。債券受托管理人應運而生。它是根據債務托管協議而設立的維護債券持有人利益的機構,多由銀行或券商擔任。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我國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立法最早出現於2003年10月8日證監會頒行的《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8月14日證監會發布的《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正式確立了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目前正在適用的是2015年1月15日證監會頒行的《公司債券發行與管理辦法》,具體規定了債券受托人的聘任資格、職責權限等。

但在過去幾年中,由於剛性兌付,債券市場幾乎未出現違約事件,加之制度建設過於籠統等原因,債券受托管理人一度“可有可無”,以至於後續債市危機真正爆發時,債券受托管理人處境較為被動。

以我國首次違約的“超日債為例,2014年3月13日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日太陽能”)債券違約,投資者們成立了“維權聯絡小組”搜集債券持有人的委托授權,計劃以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作為債券投資者制度上的法定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卻甚是被動。

2016年之前,債券市場的違約僅是零星出現。2016年之後,債券違約快速增長。據 Wind資訊統計,2016年國內債券市場上共有79只債券違約規模達398.94億元,同比增加兩倍。今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也是此起彼伏。截至本月初,在一個月內,東北特鋼、大連機床、中城建及川煤集團等已接連出現兌付危機。2017年到期的存量信用債規模約4萬億元。

“從去年開始,我們切實感受到從證監會到交易所,監管層對債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有了清晰的定義,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從2016年年初監管層開始要求我們進行債券的風險排查,後讓主承銷商進行自查自糾。最近我們正在按照兩大交易所的要求對存續期的債券進行風險等級分類,而這很有必要。以前對於存續期的債券風險等級到底如何,不同的券商有各自的判斷,後續督導的程度各有不同。現在監管層開始對此有一個規範性的約定。”一位從事債券受托管理工作的券商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從“花瓶”到“主角”

券商對於債券受托管理人認知也逐步加深。前述從事公司債受托管理工作的券商人士對市場的聲音予以反駁稱,“債券受托管理人不是花瓶。”

“2015年以前債券受托管理人多由銀行擔任,他們僅是對資金進行正常的流轉,對於債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理解並不充分。但2015年證監會頒行《公司債券發行與管理辦法》後,公司債的受托管理人主要由發行人的主承銷擔任,自此券商開始成為公司債投資者的代言人。” 前述從事債券受托管理工作的券商人士表示,以前大家多認為債券承銷發行完就“沒事”了,但事實上債券從發行到進入市場流通,包括券商在內的金融機構要完成5大工作步驟——承攬、承做、銷售、發行和進入市場流通後債券的付息兌付,但是從早期發展到現在,債券市場多“重承攬、輕管理”。

該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剛性兌付被逐步打破,發債量成幾何形式擴張,存續期也越來越長。加之2012年債券發行火爆,到現在進入兌付高峰期,問題開出凸顯。尤其是2016年被視為債券違約年,這對於主承銷商和債券受托管理人均是一大警示,在對債券違約的處理過程中各家機構逐漸意識到要把風險做到前面。

類似於“售後服務”,盡管債券的受托管理工作不能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但是券商自身的動力也逐步增強。“如果券商發行的債券在市場上出了問題,以後再找發行人和投資機構,他們會把你視為風險等級高的對象列入黑名單。“另一位中型券商的投行受托管理部副總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想要促進債券業務的良性循環就必須把債券受托管理工作做到位。

前述中型券商的投行受托管理部副總經理稱,從債券的發行到後續的督導,他們一般以上的工作量是存續期的工作。這包括對募集資金的使用督導、債券存續期內對公司發行人的經營狀況、行業狀況的跟蹤、對發行人發生重大事項的督導。項目組工作人員也會定期對發行人的重大經營數據做回訪,出具定期的風險管理報告和臨時報告。

事實上,對於債券受托管理人的重視度,券商分化較大。從內部架構而言,有的券商設置了存續期管理崗即專人專崗;有的成立了專門的小組負責債券存續期的督導工作;有的成立了受托管理部。“我們成立了5人組的受托管理部。”前述投行受托管理部副總經理說,“今後債券的風險管理一定是系統化、日常化的工作。”

難題猶在

然而,公司債受托管理人能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債券投資者利益,在實操層面面臨諸多難題。最為棘手的問題是如何實時獲取發行人的財務數據,首要的問題是無法對發行人的賬戶進行實時監管。

某大型券商的公司債受托管理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對發行人的資金核查是我們的核心工作之一,但這是後置性的核查。如果資金在運用中出現違規操作或挪用,我們無法在第一時間發現,也無法控制此類資金的流動。由於銀行流程繁瑣,我們和其溝通難度很大,從發行人那里直接獲取資料的可能性最大。”

在與發行人的直接溝通方面,債券受托管理人也面臨諸多難題。

前述投行受托管理部副總經理表示:“當前券商受托管理人工作細致度參差不齊,這也使得發行人在面臨不同的受托管理人時,配合程度也不同。”

這位副總經理建議,監管層不僅要重視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建設,在制度上也需完善對發行人的要求,並加強對發行人的培訓。

在采訪中,有從業人士對記者抱怨監管層的動作有“用力過猛”之嫌,有的要求會給債券受托管理人的實際工作平添難度。“譬如監管部門要求我們每月要拿到發行人新增的借款數據,但很多非上市公司無法提供此類數據。”另一位中型券商的投行受托管理部副總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過去還曾接到窗口指導,一旦發現上市公司有違約的傾向,就需披露相關信息,但這有時候反而在實際中加速了公司的違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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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企業債券占直接融資比重達80%

外管局局長潘功勝在2017年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上表示,近年來中國債券市場發展較快,形成了多樣化的債券品種結構、多元化的投資者結構、較為完善的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在債券市場頂層設計過程中,我們充分吸收了國際債券市場發展經驗。

債券市場發展推動了中國整個金融市場結構改革。十幾年的時間,中國社會融資規模和結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2002年,企業債券只占整個社會融資規模的1.8%,到2016年增長到16.8%,企業債券占直接融資比重達80%。20多年來,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經驗主要有以下幾條:

第一,吸收國際成熟債券市場發展經驗教訓。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依托銀行間場外市場推動債券市場發展。第二,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減少行政管制。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行債券發行備案制,也實行市場自律管理體系。同時,強化信息披露、信用評級、會計審計等市場化的約束機制。第三,利用後發優勢,在基本制度、基礎設施建設的安排上,充分吸收國際上的發展經驗。第四,推動債券市場的開放。一是鼓勵境外投資者、境外機構到中國債券市場發債。二是鼓勵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債券市場進行投資和交易。

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是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人民幣的國際化、豐富人民幣國際使用具有很大意義。近年來人民幣國際化使用發展速度比較快,從支付結算的功能逐漸走向投資交易和儲備資產的功能。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滿足境外機構對人民幣資產配置的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人民銀行、外匯局在放松市場準入管理、取消額度限制、豐富風險對沖工具、便利跨境資金匯兌等政策方面,均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改革。

下一步,我們將從完善相關法律、會計、審計、稅收、評級等政策方面,豐富風險對沖工具,創造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資條件、制度安排。同時,穩步推動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跨境合作,加強與境外投資者的溝通交流,進一步提高市場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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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資本峰會熱議“債券通”:全球投資人不容錯過中國債市

由歐洲貨幣機構投資者(Euromoney Institutional Investor PLC)主辦的中國債務資本市場峰會日前在北京舉行,該峰會被視為探討中國債券市場發展最重要的年度會議之一。本屆峰會的舉辦恰逢中國進一步推動債市開放之時,就在此前剛剛結束的“兩會”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宣布,計劃於年內推出“債券通”。這是繼“深港通”和“滬港通”後,兩地市場互聯互通領域又一重要舉措。在此次峰會上,“債券通”也成為嘉賓討論的焦點。

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是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亞太區總監張順榮表示,“債券通”之所以備受矚目是因為,從整個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來說,債市開放尤為關鍵,甚至要比股票市場重要很多。現在,中國高層提出了“債券通”的願景,這是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

中國信托商業銀行副董事長利明獻表示,期待“債券通”的計劃能夠盡快實現。在他看來,首先,目前國內金融市場投融資仍然是以間接融資占主導,中國政府一方面希望推進直接融資,促進投融資模式的日趨多元化,另一方面也兼顧人民幣國際化的目標。股票市場已經有“滬港通”、“深港通”,“債券通”開通之後,不論是境內還是境外,以人民幣為主的直接融資體系才能夠建立起來;第二,最近兩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貶值預期增強,人民幣存在資本外流的現象,香港的人民幣資金池規模已經從1.3萬億元掉到5000多億元,現在要把資金池的“水位”再扶起來,“債券通”是一個重要舉措。

歐洲貨幣機構投資者公司亞太區行政總裁史托尼(Tony Shale)指出:“中國債務資本市場正在不斷開放,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不斷推進金融市場自由化進程,過去一年我們見證了熊貓債市場的蓬勃發展、中國首只人民幣SDR債券的發行以及綠色債券的迅猛發展,中國目前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綠色債券市場。同時,越來越多的外國債券承銷商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為國外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在岸銀行間市場投資和外匯衍生品對沖機會。”

金融數據服務商Dealogic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債務資本市場規模達9810億美元,共達成3694筆交易,為史上年比度交易之最。規模同增長27%,交易數量同比增長48%。其中,中國境內債務資本市場規模達8576億美元,共達成3439筆交易。另一方面,2016年,中國債券發行人及投資者在境外市場也非常活躍。中國離岸債券市場規模去年位列史上第二位,同比增長19%,達1274億美元。

“2016年年底,中國債券市場整個托管規模為64萬億元,相當於中國GDP的86%,前一年大概還只有50%多,也就是說,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占比就上升30%多。中國目前已經是全球第三大債券市場。”Dealogic表示。

“對全球投資人來講,中國債券市場是不容錯過的一個市場。”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董事長閆衍表示。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境外機構投資人的參與程度還不是很高,當然還需要一個對中國的交易規則、整個市場環境的逐步熟悉和了解的過程,未來隨著中國的經濟發展,隨著中國債券市場規模進一步的增長,尤其是在交易規則和相關制度方面不斷完善後,會有更多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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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或掛牌債券整體風險可控,全年到期2700億元

3月31日據上交所消息,針對有媒體報道,債券市場到期規模和違約風險劇增。上交所稱,經組織核查,2017年全年,上交所上市或掛牌的公司債、企業債和資產支持證券到期余額合計2700億,發行人總體資質較好,整體風險可控,今年1-3月到期債券余額約1000億元,目前均已經完成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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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銀行在深交所試點公開發行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

4月10日消息,深交所下發通知,政策性銀行在深交所試點公開發行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發行人應當在發行日前向本所提交並披露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發行辦法、承銷主協議(若有)等文件。 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後可以在本所上市交易,發行人應當於首單政策性金融債上市前與本所簽訂上市協議

通知稱,發行人在債券存續期間應當披露以下信息: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包括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及涉及的重大訴訟事項等內容;可能影響債務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 本所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政策性金融債附贖回及其他與發行人相關的含權條款的,發行人應當在債權登記日的5個交易日前發布提示性公告。

通知全文如下:

各相關單位:

為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的安排,政策性銀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試點公開發行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以下簡稱“政策性金融債”)。現將政策性金融債在本所公開發行、上市交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行人應當在發行日前向本所提交並披露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發行辦法、承銷主協議(若有)等文件。

二、發行人可以采取招標及本所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

采取招標方式發行的,發行人應當在發行辦法中明確招標時間、招標方式、招標標的、中標確定方式和應急投標方案等內容,並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的相關規定。

三、政策性金融債確定發行價格、利率或利差後,發行人安排部分政策性金融債直接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的,本所技術系統提供網上發行服務並在確定的時間內接受投資者的認購申報。發行人應當在發行辦法中明確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的具體安排,包括發行數量、發行對象、發行時間、認購及成交確認方式等內容。

四、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後可以在本所上市交易,發行人應當於首單政策性金融債上市前與本所簽訂上市協議。

五、政策性金融債在本所交易,適用本所《交易規則》、《債券交易實施細則》等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則。

政策性金融債可作為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質押券,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相關規則的規定,標準券折扣系數及折算率參照國債執行。

六、發行人在債券存續期間應當披露以下信息:

(一)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包括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及涉及的重大訴訟事項等內容。

(二)可能影響債務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

(三)本所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因特殊原因,發行人無法按時披露第(一)項信息的,應當向投資者公告延期披露的說明。

七、政策性金融債附贖回及其他與發行人相關的含權條款的,發行人應當在債權登記日的5個交易日前發布提示性公告。

八、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和存續期信息披露應當在本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進行。

九、政策性金融債的登記、存管、結算及兌息兌付等,由登記結算機構按其業務規則辦理。

十、本所對政策性金融債發行、上市交易的收費標準及方式參照國債的現行規定執行。

十二、本通知由本所負責解釋。

十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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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官方回應:將在兩地監管當局指導下積極參與債券通準備工作

今日有媒體報道稱,中國將最快7月宣布中港“債券通”的詳情,計劃開通初期先推行北向買賣的“先北後南”做法;同時“債券通”可透過兩大渠道,包括場外市場和港交所進行交易。

對此,香港交易所回應稱,“香港交易所將在兩地監管當局的指導下積極參與債券通的準備工作,並在未來適時由相關各方公布更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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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今年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 將推“債券通”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1日上午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林鄭月娥,頒發了任命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678號令。

據新華社報道,李克強首先祝賀林鄭月娥當選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李克強表示,中央政府全力支持你和新一屆特區政府的工作,全力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加強與內地交流合作。香港的發展既是自身的需要,也是國家的需要。今年,中央政府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將推出內地和香港之間的“債券通”,目的就是進一步密切內地與香港的交流合作,繼續為香港發展註入新動能。只要有利於香港繁榮穩定、有利於內地和香港互補互利、有利於鞏固和提升香港三大中心地位的措施,中央政府都將一如既往予以支持。

李克強希望林鄭月娥不負眾望,積極作為,團結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認真謀劃香港整體和長遠發展,增強香港的競爭力;更加註重改善民生,讓香港民眾更多受惠;高度關註世界經濟金融形勢變化,為香港發展邁上新臺階營造穩定環境。

林鄭月娥感謝中央政府對她的任命,以及對香港發展的關心和支持,表示將盡職履責,全力做好工作,不辜負中央政府的信任和香港市民的重托。

楊晶主持頒發國務院令儀式。楊潔篪參加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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