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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就上市文件不披露機密資料的盡職審查 (GL21-10) (於2013年7月及2017年3月更新)

1 : GS(14)@2017-04-12 12:43:52

http://cn-rules.hkex.com.hk/tr/chi/tr_9267_10661.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0068

一手條例存漏洞 銷監局沒正面回應新盤有命案 無規定披露

1 : GS(14)@2017-04-28 02:09:18

■大埔天賦海灣一個頂層單位剛成交,單位2012年建築期間一名工人疑似上述單位天台墮下身亡。 朱家駿攝



【本報訊】一手住宅物業條例存漏洞,沒規定發展商向買家披露新盤單位於建築期間曾發生命案,買樓保障仍有不足,銷監局迴避問題。大埔天賦海灣一個疑似凶宅以貼市價2,224萬元沽出,發展商沒回應會否知會買家曾發生命案。李永達支持修例,規定發展商披露單位曾發生命案。記者:陳家雄 陳東陽

由信置、南豐及嘉華發展的大埔天賦海灣1期,一個頂層連天台單位,實用1,403方呎,有買家上月初向發展商以逾2,224萬元一手購入,呎價15,852元。單位疑似凶宅,本報資料顯示,2012年建築期間,一名工人於上述單位天台墮下死亡。雖然「凶宅」在法律上並沒有定義,但行內普遍認為,物業有人死亡均定性為「凶宅」,跳樓命案中死者跳出的單位也屬凶宅。例如灣仔嘉薈軒有醫生於高層某單位跳樓,連累該層所有單位目前不獲銀行估價。二手凶宅一般較市價平兩至三成,惟上述單位成交價較同類單位僅低1.6%至2.75%。記者曾登門造訪,惟未見業主,估計單位裝修中。本報向發展商唯邦有限公司查詢,有沒有向買家披露單位曾發生上述事件,發展商沒有否認該單位天台曾有人墮下身亡,只回應指,有既定指引處理及跟進準買家就項目之查詢,並會恪守所有相關守則及規定。其他發展商如何處理?南豐東涌昇薈有煤氣工人於單位懷疑吸入過量煤氣身亡,發言人指,新盤或地盤發生事故有既定指引,對事件作出處理及跟進。該次事件,有主動聯絡業主,詳情沒披露,傳聞單位業主獲免費換同類單位但未獲證實。其他大型發展商不作回應。本報向一手銷監局提問,一手條例有沒有規定發展商需向買家披露單位曾發生命案,包括單位或天台跳出墮樓身亡等。該局沒正面回應,其書面回覆指,如接獲相關投訴會跟進調查。任何人如對擬購買的一手住宅物業有疑問可向發展商或有關代理查詢。被追問是否沒規定發展商須披露,該局發言人補充,現行條例沒可能實際指出某種情況,需要視乎個別情況,例如單位是銷售前發生死亡事件、還是銷售後發生死亡事件等,認為買家可以就其情況向當局查詢。


李永達支持修例

當年有份通過一手條例的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那時沒有詳細討論新盤凶宅,因發生機率低,主要關注樓盤周邊環境,如不受歡迎設施,包括發電站、垃圾房、墳場等。他認為,若是大多數市民意願,就要修例,個人是支持修例,披露新盤單位曾發生命案。


【街坊意見】

■陳太

天賦海灣租客陳太入住屋苑約5年,鐘意屋苑環境清幽、低密度、人又少。對於凶宅看法,「如果知就唔會揀,唔知就冇辨法喇」,主要是有心理影響。雖然法例無規定,但發展商最好公佈新盤單位曾經發生命案。



■陳先生

天賦海灣租客陳先生指,「死過人梗係唔住喇,唔利是呀嘛、風水唔好。」對於屋苑有一手凶宅單位以2,200萬元售出,陳先生覺得「可能嗰個人(買家)唔知。」


【網民洗版】

David Sin:「呢個銷監局都好廢,講咗即係無講。」
Okay La:「這類絕不算兇宅。但傳媒報導很正確因為可以阻止賣方混水摸魚。買家在知道情況下議價而買才是公平。」陳家樂:「為什麼二手被監管!而一手被忽略呢!政府要立法!」
Tom Cat:「條例有漏洞,政府發緊夢。」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426/2000169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1630

回應偷步披露業績 騰訊:個別員工疏忽

1 : GS(14)@2017-05-20 09:43:54

【明報專訊】騰訊(0700)旗下騰訊證券周三(5月17日)偷步公布公司業績,甚至比聯交所早近半小時披露,騰訊發言人昨日就事件回應稱,是因為個別員工的人為疏忽,未有嚴格遵守既定程序所致。

指未有嚴格遵守公司既定程序

騰訊發言人表示,公司一直根據既定的程序發布業績公告及相關的新聞稿。

今年第一季度業績的新聞稿在公告正式上載到港交所的網站前,不慎被上載到騰訊證券的網頁一事,是因為個別員工的人為疏忽,未有嚴格遵守公司既定的程序所引致的。

發言人又稱,雖然有關事件於收市後發生,但公司仍然非常關注是次事件。在獲悉有關事件後,公司已立即進行調查,並迅速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加強現行的程序,致力確保同類事件不會再次發生。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0532&issue=2017052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3706

「防狼師法例」通過台補習教師須披露真名

1 : GS(14)@2017-05-27 08:54:18

才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補習名師陳星誘姦案餘波未了。台灣立法院昨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規定補習班應披露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真實姓名,若獲知有性侵、性騷擾等有通報責任,並增訂相關罰則。



三讀通過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定明,補習班招生、書面契約、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時都應披露真實姓名。補習班相關人員若獲知有性侵犯、性騷擾等應向地方教育局處通報。若有不實廣告、沒披露真實姓名、未陳報教職員名冊、沒依規定通報或拒絕檢查可罰5萬至25萬元新台幣(約1.3萬至6.5萬港元),經糾正、限期改善又沒改善者可按次處罰。



林奕含曾號召受害者聯絡

另外,未來外籍教師要繳交所持護照國家的良民證,否則不能獲聘。立委柯志恩說修法是回應社會期望,加強短期補習班監管,維護學生安全。立委林俊憲昨公佈林奕含2014年曾在台大批踢踢以賬號ooutputt(小杯)發文,號召受害者站出來。「小杯」當時標題《[爆卦]X心補習班不倫》的文章寫道:「過去我跟某高中補習班名師『在一起』一段時間,『那個人』已婚,有小孩,鄉民看到這裏可能很想開噓,小三就是犯賤,鮑鮑換包包,但從來不是那樣……」她懇請其他受害者與她聯絡,稱即使勢單力薄也願一起打倒這些狼師,更附上「不自殺聲明」。底下有留言鼓勵她,但更多是質疑和嘲諷:「當小三都可以講得理所當然。」「兩情相悅『在一起』還有甚麼好爭執的?」林俊憲感嘆當時若獲重視,林奕含就不需以死引起各界正視。台灣《蘋果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527/2003508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4168

「純粹無申報不屬刑事」立會職員指應否披露利益無客觀標準

1 : GS(14)@2017-06-10 12:46:59

【長毛收捐款案】【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收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未有申報而被控,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有立會職員在辯方盤問下,坦言若議員純粹未有申報利益,只應按《議事規則》處理,即違規亦不屬刑事罪行。他又承認無明文客觀準則規定議員在甚麼情況下才要披露利益。官聞言謂:「即係唔鍾意呢個人就話佢錯,鍾意呢個人就話佢啱?但可能現實真係咁樣都未定。」記者:楊家樂



立法會秘書處總議會秘書梁紹基昨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指議員須填表登記個人利益,並有責任自行提供所需資料,以便公眾查閱。控方指梁國雄曾於2012年申報當屆沒接受選舉贊助,但2014年卻補交表格改口稱曾接受社民連等贊助;證人指不記得有否就此查問梁,「佢可能違規,但我哋冇深究」。



官:邊個可話佢啱話佢錯

在辯方資深大狀李柱銘盤問下,證人同意議員漏報利益或有很多原因,例如故意、不小心或助理疏忽。但根據《議事規則》,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只會在收到議員或市民投訴後,才對涉嫌未有申報利益的議員進行調查,並考慮是否要訓誡、譴責以至暫停職務,但不能主動處理涉嫌違規事項,亦不會引用《基本法》第79條指議員行為不檢。證人稱若議員未有申報利益,只應按照《議事規則》處理。對於辯方指「(規則)猶如立法會家法,立法會內部事務唔關政府事,因為三權分立」,證人表示同意。辯方問:「?家被告俾人刑事控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前有冇人試過因為咁而俾人告?」證人稱:「印象中完全未試過。」辯方指秘書處從沒在通告等文件警告,議員若漏報或會惹刑責,問證人「如果本案被告入罪,上訴都冇用,要罰款、入獄甚至喪失議員資格,以後會唔會喺文件中提醒議員」,證人只謂「唔知將來會點做,可能會」,但強調「冇登記利益唔牽涉刑事罪行」,是否涉刑責要考慮其他因素,如議員收錢後替他人於會上發言,才有貪污之嫌。證人又指議員是否需就利益申報或披露,沒客觀準則,要自行判斷,「議員去問秘書處,都唔會話畀佢知使唔使披露」。法官李運騰質疑:「如果由議員自己決定,邊個可以話佢啱話佢錯?議員自己嘅諗法就係最終審判?」證人只重申現時沒明文規定。辯方另從網上下載資料,指歷屆立法會有至少20宗涉及議員的投訴,當中11宗成立或部份成立。惟證人需時查核,獲法官批准稍後書面交代。由於梁國雄今天要出席立法會會議,案件明天續審。案件編號:DCCC546/16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607/2004713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4773

《議事規則》沒規定披露「最終財主」

1 : GS(14)@2017-06-10 12:47:00

【本報訊】辯方指若獨立議員收到捐款,便需申報捐款人姓名;但若議員有政黨背景,則可直接從政黨收取資助,議員或政黨不用交代政黨捐款來源。證人總議會秘書梁紹基同意,並進一步指《議事規則》沒仔細規定要求議員核實或披露誰才是「最終財主」。


指議員沒責任查問中間人

辯方指出,有捐款人或不欲公開身份,遂透過中間人捐錢給議員;即使議員有懷疑,亦未必有責任向中間人查問,「思疑啲錢係偷返嚟或者打劫返嚟就要問啫」。梁指議員需按事實申報,但同意議員沒責任追問。對於議員暫代政黨收錢是否構成不披露的理由,梁舉例指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曾就梁家傑收捐款一事,接納他只是代真普聯收錢,裁定投訴不成立。另外控辯雙方同意案情透露,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曾於2012年開出合共950萬元的4張本票給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及社民連,又於2013年開出50萬元本票給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記者楊家樂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607/2004713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4774

科米供詞披露與特單獨對話內容

1 : GS(14)@2017-06-10 13:30:25

06/01 紐約特朗普大樓候任總統情報簡報會

科米指該簡報會匯報對俄羅斯干預大選的結論,各情報機構負責人同意會後由他單獨向特朗普匯報有關他的「淫穢但未經證實」黑材料正流傳,並向他保證FBI「沒有向他展開反間諜調查」。科米指這次之後,他每次跟特朗普單獨對話後都會立即記下內容


27/01 白宮晚餐

科米指特朗普這次邀請他單對單晚餐,是想「要我請求留任,製造某種賓主關係」,他向特朗普表明定會「說真話」,特朗普說「我需要忠心」,他沒有反應,兩人尷尬沉默。特後來再問,他說「你永遠有我誠實相待」,特問「誠實忠心?」,他說「這個你可從我身上得到」


14/02 橢圓形辦公室反恐簡報會

科米指特朗普要求他會後單獨留下,向他說「我想談談弗林」,說前一天辭任國家安全顧問的弗林「是個好人,我希望你讓這件事過去」,他只答「他是個好人」,之後他向司法部長塞申斯要求避免要他再跟特朗普單獨對話,塞申斯沒回應


30/03 特朗普來電

「他(特朗普)形容有關俄羅斯的調查是『一團烏雲』,阻礙他為國辦事。他說他跟俄羅斯沒有任何瓜葛,在俄沒跟妓女鬼混。他問我們可做甚麼『驅走烏雲』,我說會盡快調查。」科米指特朗普在對話中,多次要求他公開表明特朗普本人沒有被查


11/04 特朗普來電

科米指特朗普問公開表明他本人沒受查一事進展怎樣,他說已向署理副司法部長提出,但未有回覆,特朗普再說那「烏雲」影響他工作,臨掛線時說「我一直對你非常忠心,非常忠心,我們有那東西,你知道的」。但科米不知「那東西」是甚麼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609/2004981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5059

海航披露股東架構﹕無官員持股

1 : GS(14)@2017-06-17 12:37:57

【明報專訊】近期頻頻接受媒體訪問的海航集團,日前接受內地傳媒《第一財經》專訪時披露公司股東架構,指出集團的單一最大股東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且並無任何內地官員及親屬持股。另外,對於英國《金融時報》月初報道指,海航的最大股東是名為「Guan Jun(音譯貫君)」的神秘人物,海航集團表示,「Guan Jun」是作私人投資者間接持有海航股份,但非最大股東。

神秘股東指貫君只是私人投資者

據《第一財經》昨日報道,目前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海航集團70%股權,為控股股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以65%股權控股盛唐發展(洋浦)有限公司,盛唐發展則持有海南交管50%(見圖)。因此,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是透過幾層架構,間接持有海航集團22.75%股權。

慈航基金會是地方非公募基金會,由海航集團發起設立。

基金會之所以能成為海航集團實際控制人,是因為2013年4月,海航集團董事局主席陳峰宣布,向慈航基金會捐贈第一期價值30億元人民幣的股權,用於開展慈善事業。集團又表示,海航高管在離職或離世後,亦會將從股權激勵制度獲得的海航股權捐贈給慈航基金會。

日前決定起訴郭文貴

就今年4月流亡美國的內地富豪郭文貴爆料指,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夫人姚明珊的外侄姚慶,疑持有海航股權,雙方有利益關係;海航集團前日發聲明指,郭文貴對集團的誹謗侵害了集團及員工聲譽及合法利益,決定起訴郭文貴。

另外,據《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中保監數據,今年4月安邦的保費收入大跌90%;安邦日前宣布,董事長吳小暉因個人原因無法履職,但實際原因仍然未明。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4664&issue=2017061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5670

披露護照及社會安全號碼郭文貴震撼爆料:王岐山妻是美公民

1 : GS(14)@2017-06-18 11:17:56

■郭文貴大爆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妻子早已移居美國。



流亡美國的中國富豪郭文貴又爆猛料,披露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夫人姚明珊乃美國公民,並提供其美國護照號碼及社會安全號碼(SSN)、住址等;王的妻妹姚明端亦擁有美國身份;姊妹倆都是六四後移民美國的;當時她們的父親姚依林官居中共常委。這是今年1月郭爆料以來最令人震撼的一次。



■王岐山夫人姚明珊(中)被指擁有美國國籍。資料圖片

郭文貴在美國時間16日早上接受明鏡網採訪直播,為防北京滋擾,除明鏡網外還在YouTube、Twitter同步直播。因事先張揚,吸引大量網民收看,三網即時收視人數高峯時均逾10萬人次;其間一度遭黑客攻擊中斷,但因有備而來,三網均很快恢復播出,至昨日估計三網點擊人數逾億,不少內地網民翻牆收看。在長達四個半小時的專訪中,郭文貴披露王岐山夫人姚明珊、妻妹姚明端的美國身份,包括她們持有美護照號碼和SSN,又提供她們在加州登記的住址;其中姚明珊是1992年登記SSN,於1996年開始在加州居住;姚明端是1990年登記SSN,那一年正是六四屠城次年。姚氏姊妹的父親姚依林在八九學運支持出動軍隊鎮壓,其後繼續穩坐中共政治局常委寶座。


姚氏姊妹六四後移民美國

有網民上美國有關官網查證,證實姚氏姊妹的SSN屬實。有網民直指,姚氏姊妹六四後即移民到美國,證明當時連她們任中共常委的父親都以為垮台在即,把家人送去美國:「王岐山同志口口聲聲要清理裸官,並以此理由拿下了數以十萬計的裸官,現在王書記如何解釋?請你自刎以謝全黨吧!」郭文貴也在爆料中感慨:「美國房產、美國公民身份,這不是開玩笑,這是政治、經濟、黨紀的問題!打鐵還需自身硬,裸官要抓起來。姚明珊是美國公民,這事大不大?被抓的26萬黨員、960萬反腐案件,大家都要翻案,今天翻不了,明天一定翻。是對9,000萬黨員的巨大恥辱,你們真應該向王岐山討還公道!」


美政府予郭全家護照保護

郭文貴同時揭露王岐山的養女孫瑤的照片和個人資料,顯示36歲的她畢業於加州大學本科、史丹福大學碩士,申報住址為美國三藩市,2008年開始任香港中金公司高級經濟師,曾居香港。但不清楚郭提供的這個資料來源及年份,故無法判斷孫是否仍在香港。此外,郭也聲稱,美政府高度關注他與中共這場角力,並決定給他全家美國護照以便保護,但郭猶豫中,美方給他的寬限期到7月17日。明鏡網/《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618/2005981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5725

趙薇與夫禁買賣A股5年 去年收購披露違規 傳曾向肖建華公司申貸款

1 : GS(14)@2017-11-10 09:36:12

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4028&issue=20171110
【明報專訊】曾傳出與富商肖建華過從甚密的內地影星趙薇及其夫黃有龍,遭到中證監處罰。趙薇及丈夫在2016年底意圖以6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本金,「刀仔鋸大樹」變出30.6億元收購A股上市公司萬家文化,遭中證監裁定二人與旗下龍薇傳媒、萬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合共罰款150萬元,同時勒令二人5年內不能買賣A股。

明報記者 方楚茵

近年趙薇成為「股后」,她與丈夫黃有龍活躍於中港股市,往往點石成金(見另文),今次中證監處分雖未算嚴厲,打擊亦不輕。據中證監指示,黃有龍、趙薇及其胞兄趙政,三人分別罰款30萬元,另二人旗下龍薇傳媒亦需罰款60萬元。

黃有龍趙薇趙政各罰30萬

今次事件源於趙薇及丈夫2016年底透過龍薇傳媒,以30.6億元收購萬家文化29.135%股權,惟其後公告披露,收購資金中趙薇及丈夫私有的資金僅6000萬元,其餘均為貸款,當中最轟動的,是其中15億元貸款由一家資管公司「銀必信」以年息10厘貸出,公司盛傳是明天系肖建華旗下企業;其餘14.99億元則欲與中信銀行洽談融資方案,年息6厘,並以萬家文化股權質押。

中證監昨日表示,萬家文化公告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包括趙薇及丈夫向中信融資借款金額實為30億元,非只14.99億元,亦無披露交易支付方式或將隨銀行融資情况變動。

此外,龍薇傳媒在1月12日回覆上交所查詢,預計中信銀行融資可於1月31日前完成,卻被揭發1月23日已知計劃未獲審批,而來自其他部分資金亦未能如期籌得等,一概未有公開披露。

中證監斥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中證監指龍薇傳媒是「零資產、零利潤、無實際經營活動」的公司,卻以高槓桿融資收購,導致股價大幅波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趙薇及丈夫曾傳與肖建華系公司有往來。另外,二人收購萬家文化股權期間,盛傳是銀必信「幕後金主」的肖建華,恰巧被指在香港四季酒店被人帶走,數日後原定由銀必信提供的貸款未能如期取得,趙薇向多家銀行洽商貸款亦處處碰壁,間接令收購交易拉倒。

基金界:二人少「實名投資」 影響有限

有基金界人士認為,今次處分未算嚴厲,一則150萬元罰款對趙薇及丈夫不痛不癢,其次二人在A股「實名投資」不多,禁止買賣影響亦不大。不過,由於今次事件可能牽涉一些敏感問題,處分是否「到此為止」仍待觀察,暫時只可算是中證監向二人下的一個警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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