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9萬億PPP項目落地難 財政發改等部委加快推動立法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9234.html
作為促進民間投資的重要舉措,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被大力推廣,兩年間地方計劃推出的7000多個PPP項目,投資額已經高達9萬億的。
但由於PPP領域法律仍需完善,民間投資參與PPP仍需信心加持。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正加強合作,著手解決這一難題,推動立法。
其中,6月13日,財政部條法司司長李承帶隊,會同國家發改委走訪全國人大代表、池州市委書記趙馨時透露,目前,財政部已經成立立法工作組,研究起草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PPP法草案),並已征求了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的意見,正在抓緊修改完善。
除了PPP法草案外,國家發改委牽頭的《中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特許經營法草案)也在加快推動,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稱,爭取在9月底前形成送審稿,按照立法程序上報國務院。
官方重視PPP落地難問題
PPP模式可以打破社會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的各種不合理限制,鼓勵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等各類型企業積極參與提供公共服務,給予中小企業更多參與機會,大幅拓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的發展空間。
自中央2014年大力推廣PPP模式以來,PPP呈現爆炸式增長。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4月13日,納入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的PPP項目達7835個,總投資8.8萬億元,落地率約為21.7%。
民生證券研究院院長管清友近期在《中國式PPP的十大痛點》一文中稱,按照PPP實施階段統計,處於識別、準備、采購、執行、移交階段的項目數量分別為6024、1051、277、369、0個。財政部將執行階段項目數與準備、采購、執行等3個階段項目數總和比較,得到的入庫項目落地率為21.7%。如果將大部分處於識別階段的項目納入計算基數,執行階段的項目數與入庫項目總量相比,實際的簽約率僅為4.8%,不足5%,落地難的問題十分突出。
政府也意識到這個問題,解決立法缺失問題被擺上前臺。

第一財經註意到,在近幾個月民間投資增速持續下滑的背景下,國務院組織了民間投資專項督查,其中之一就是PPP模式推進問題。
6月7日的國新辦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專項督查有關情況吹風會上,參與民間投資專項督查的財政部副部長劉昆發現,當前PPP項目儲備比較豐富,但項目落實困難。另外,大家反映PPP方面的立法缺位,許多部門都出臺了政策措施,統籌不是很夠,各地在執行的時候,覺得部門之間的政策比較難以適應。
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範恒山近期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專家組成立會議上也指出,隨著PPP項目量大面廣地集中推進,項目融資貴、落地難等新情況新問題越來越多;由於溝通協調不夠,政策不銜接問題越來越突出,各種觀點層出不窮,加上一些輿論宣傳的推波助瀾,加劇了認識和實踐上的混亂。
範恒山認為,今年以來,民間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中的比重出現了近10年罕見的下滑,顯示了民間投資低迷的嚴峻局面。盡管各地各部門相繼印發大量政策文件,但同時也加劇了政出多門、各種規定不銜接不配套、執行時不規範不到位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進入的意願。為穩定投資預期,提振民間投資信心,迫切需要在更高位階、更高層次上進行立法。
立法加快統籌推進
基於上述問題,範恒山認為特許經營是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有效途徑。當前加快特許經營立法非常緊迫。
由於PPP領域涉及部委眾多,各部門如何合力推動PPP法草案和特許經營法草案成為關鍵。
近期,主導PPP法草案的財政部和主導特許經營法草案的國家發改委緊密合作,破除政策不協調難題。
為推動特許經營立法進程,增進部門合力,國家發改委今年3月召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通報立法工作進展,審議立法工作方案,部署加快推進特許經營立法進程有關工作。其中財政部作為副組長單位參會。5月國家發改委成立特許經營法草案專家組,以完善並推動草案進展。
5月28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第二條就是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
《通知》要求,各地(財政和發改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順利實施。對於涉及多部門職能的政策,要聯合發文;對於僅涉及本部門的政策,出臺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門意見,確保政令統一、政策協同、組織高效、精準發力。
李承也表示,財政部將與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一道,加強協同配合,堅持問題導向,根據政府在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中的不同身份,厘清PPP立法與其它立法的關系,求同存異,加快立法進程,為PPP工作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6月15日,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主持召開PPP工作推進會上表示, 2016年上半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財政部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與相關部委加強協作,在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基金運作、建設示範項目、用好信息平臺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下一步,財政部仍將加強溝通協作,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主動作為,抓細抓實。
教育部等4部委要嚴管MBA、EMBA高學費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7971

(視覺中國/圖)
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印發《關於2016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要全面落實中央巡視整改任務要求,著力解決損害公眾利益的亂收費、亂辦學等不正之風。南方周末記者註意到,《意見》專門提到要嚴格審批研究生學費標準,堅決糾正MBA(工商管理碩士)、E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虛高等公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早在3月28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規定從2017年起, EMBA將納入全國統一的碩士研究生入學,由教育部統一劃線,各學校按需調整錄取。從2016年12月1日開始,各院校不得再自行組織EMBA招生考試。以此杜絕“培訓班”式、“放羊”式的培養,嚴禁降低標準授予學位學歷、“花錢買學位”。
至此,相關部門從學費標準以及生源上,對報考此類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了明確規定和限制。
對於在職管理者來說,資源積累和自我提升是攻讀MBA、EMBA等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最大初衷,“伴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從2002年開始,MBA、EMBA熱潮持續發熱,一直高燒不退”,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教學研究部主任鐘鴻鈞告訴南方周末記者,MBA課程面對的是工作3、5年,開始走上管理崗位的人士,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教育。而EMBA招收的是工作了8到10年的公司企業高管。
據悉,MBA於1991年正式招生,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首批9所高校開展試點工作,1994年成立了全國工商管理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對外招收MBA學校已超過200所。
而學費也隨之水漲船高,以北京高校近五年學費對比,據公開數據顯示,從2011年到2014年,除極少數院校沒有增長外,北京大多數高校學費漲幅均超過50%,2014年後趨於穩定。2011年清華大學、北京大學MBA各類別學費分別為12.8-18.8萬元、10.8-12.8萬元,2016則分別為19.8-23.8萬元、18.8-25.8萬元。長江商學院2016年學費高達39.8萬元,該學院曾在2011年間學費一度飆升至40.8-52.8萬元。
國內各院校EMBA收費標準高低不同,從10多萬到70多萬元。1995年,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招收42名首期中歐EMBA,當時的學費是10.5萬元。目前,全國已有60多所高校獲得開辦資質。
不過,面對高企學費,鐘鴻鈞認為相關商學院校提供的不是普惠性教育,而是市場化的商品,“按照供給理論,我不認為虛高。”據他觀察,好的學校不斷的漲價招生影響不大,而相對較弱的學校不漲價也招不到學生。“商品自己會根據市場進行調節,沒有必要對學費的高低進行限制。”他認為教育部應該著力關註如何進一步規範教學質量認證,保證其辦學效果。
而對本次四部門聯合發文整治亂收費、亂辦學,鐘鴻鈞認為這與當前反腐氛圍相關。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據統計,政府部門、國企參與MBA、EMBA學習比例達到10-20%,“費用基本上不是自己掏腰包,拿政府(納稅人)的錢來讀EMBA是不合理的。”
九部委出擊醫鬧 傷醫之後法網難逃
不斷傷醫事件之後,在原本就工作壓力大的狀況下,整個醫務人員群體身心都受到了打擊,不願意從醫、棄醫現象出現,而缺醫的狀況也同時存在,如何解決這個惡性循環?
7月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保監會等9部門決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按照“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打防並舉、健全機制”的原則,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鞏固前一階段工作成果,依法嚴厲查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醫療機構安全形勢持續好轉。
醫患糾紛其實在下降
醫患關系,作為一種人際關系的一種,原本是一種直接的、情感性的人際關系,卻存在了一種隱性的對持,導致傷醫事件不斷上演。
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曾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醫患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在於缺乏溝通(大概占80%),由於醫院要維持運轉,必然要制定業務指標(不達到看病數量指標就扣獎金),換句話說,醫生看病人越多越好。先不論醫生的醫德問題或患者不尊重醫生問題,試想一個醫生半天內看50~60個病人,哪有溝通的時間?“排隊3小時看病3分鐘”,沒有溝通就容易誤解。醫患溝通越來越少,導致醫患緊張愈演愈烈。
“醫療機構是社會矛盾的一個終結點,醫療機構如果缺少國家財政補貼,需要逐利的情況下,就會導致大處方、大檢查的出現,以及醫療信息的不對稱,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進一步加劇了醫患關系的緊張。”一位三甲醫院的醫生對本報記者表示。
這位醫生同時認為,在就診量每年都在上升,醫務人員不足的狀況下,醫生工作壓力大,同時患者對於醫學、疾病的科學信息獲知又少,就導致所謂的溝通不暢,使得矛盾加劇。但是醫改之後,這種狀況會有所改變。
隨著各種醫改措施的執行,醫療領域的格局已經悄然變化,基本醫療保障使得老百姓負擔逐步減少,分級診療也將解決看病難的問題。數字告訴我們,這種醫患緊張也在逐漸改變。
“首先肯定的是我們的醫患關系是好的,主流是和諧的。在全國診療量持續增加的狀況下,糾紛持續在下降。2013年全國診療人次是73億,2014年是76億,2015年是77億,醫療糾紛分別是6600起、6000起、4000多起,呈現逐年持續下降的情況。在診療服務量持續增長的情況下,實現了三連降。2014年比2013年下降了8.7%,2015年繼續下降了1.8%。診療數每百萬人次不到一起糾紛。”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表示。
雖然糾紛在持續下降,但是每一起惡劣傷醫事件,傷害的卻是全國醫務人員的心。
“雖然對於醫療糾紛已經建立起了三調解一保險,但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規範,要突出法治思維和法治防治。”郭燕紅表示。
醫療機構是一個特殊場所,是承擔救死扶傷、保障人類身體健康的一個場所,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任何個人和單位擾亂醫療公共場所。為了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在2013年國家衛計委聯合11個部門打出了組合拳。
2013年,建立了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長效機制,設立了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的制度。同時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了警務室。這種長效機制也在日漸完善和發揮作用。
“醫療意外是不可避免的,存在醫療就存在醫療事故,但是法治思維和方式是化解糾紛的治本之策。必須積極引導患者依法維權,醫療事故走合法的渠道來處理,要求醫療機構加強人文關懷,院方應該把這些事情處理在萌芽狀態。通過人民調解,截止到2015年,已經建立了人民調解委近4000個,調解了7.1萬起。”郭燕紅表示。
傷醫之後法網難逃
每起傷醫事件,公眾關註的焦點只有事件本身,後續法律後果卻知之甚少,甚至於一無所知。但是醫鬧之後,並非無罪。
“王某因為整形失敗後,經調解達成協議,但是仍然到醫院起哄鬧事,打砸、辱罵、恐嚇醫務人員,被依法判決有期徒刑4年。這個刑期是比較高的。”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在公布十大“涉醫犯罪典型案例”時介紹稱。
這是發生在2008年的事情,能夠知道這種法律懲罰結果的公眾確實甚少,眾多媒體在報道事件之後,法院的判決結果卻被沈入大海。
“因為司法流程比較長,所以一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媒體的註意力就轉移了,即使判決結果出來後,其公布方式也是在司法系統,並不是昭告天下,所以,導致很多傷醫事件的後果沒有被社會知曉,也帶來很多人認為傷醫之後無事。”上述醫務人員表示。
在這公布的10大案件中,鄧利強介紹稱,近些年涉醫違法犯罪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幾類犯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
“這次九部門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專項行動,是為醫師執業安全所做的努力,相信通過這一系列的打擊會促進醫患之間的和諧。”鄧利強表示。
據了解,此次專項將嚴厲打擊、依法嚴懲各類傷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堅決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切實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堅決制止,特別是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同時,人民檢察院對傷醫案件也將及時受理,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快捕快訴。對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應當依法監督糾正。
法院方面,應當及時審判,依法準確定罪量刑,對於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判決結果依法公開。四是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委托行業協會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維權提供法律援助。
用法律思維和法律方式處理醫療糾紛
“四個字來概括:嚴打嚴防。嚴打涉醫違法犯罪、傷醫案件及時處理,對社會影響惡劣的要及時公布結果。嚴防: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我們要發揮現在我們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傳遞和震懾作用。對於涉醫的違法犯罪法律、條例,都有定罪量刑。但是如何使這些用案件來震懾公眾?如何讓老百姓依法處理?有調解、有司法途徑,依法來維護自身的權益。不能有任何理由醫務人員的人身造成威脅。同時提高醫療機構的安全防範能力。特別是現在急診、就診高峰時,如何預防糾紛的發生,加強人文和醫患關系,營造一個好的輿論氛圍。”郭燕紅表示。
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思維和法律方式來處理醫療糾紛,國家衛計委已經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送審稿》已經提交,目前已經完成了征求意見。
2002年9月1日,國務院公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賠償標準與《侵權責任法》不一致,使得很多醫療損害案件在適用法律方面存在爭議。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新《條例》中去掉了關於賠償標準方面的內容,釋放出加強與其他法律法規銜接的信號。
“新條例有很多亮點,既保留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一些好的做法,又較《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了很大的進步和改善。把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管控工作前移,對醫院投訴工作管理提出了規範化要求,重點強調醫療糾紛預防的作用,強調人民調解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作用,強調醫療責任保險在醫療風險分擔中的作用。《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刪除了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醫療事故的賠償部分內容,解決了與《侵權責任法》等賠償標準不一致的問題。”中國醫院協會醫療法制專業委員會委員樊榮表示。
樊榮同時表達了擔憂,在新的條例中也應該對患者的責任義務明晰,讓患者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才能更好地預防醫療糾紛。
多地暴力傷醫事件後 9部委專項打擊醫鬧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8277
從掛橫幅、擺靈堂、大鬧醫院到恐嚇、辱罵、傷醫殺醫……2016年上半年,各地發生了多起暴力傷醫事件。
南方周末從國家衛計委今天召開的構建醫患關系媒體溝通會上獲悉,為保障醫務人員和就醫患者的人身安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保監會等9部門決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這是繼2015年11月1日起,“醫鬧”正式入刑後的又一大重拳。
“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是廣大醫務工作者共同願望,更是公平正義的體現。”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說。專項行動有四,包括,依法嚴厲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全國醫療機構安全大檢查;鞏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長效機制建設;做好宣傳引導和輿情監控工作。
郭燕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中國醫患關系總體形勢是好的,社會不能把局部的暴力傷醫事件,能代表醫患關系的總體,在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依法維護醫療秩序的工作成效還是非常顯著的。
“盡管全國診療量不斷上升,涉醫違法事件不斷降低。”她舉例,2012~2014年,我國的診療人次從73億上升到76億,但涉醫違法案件從6600件下降到4000件。“每診療一百萬人次,不到一起案件。”
但公眾感受卻和數字有很大差別,郭燕紅解釋,雖然案件事件減少,但案件的曝光率增加,反反複複出現,導致大家總覺得有涉醫違法事件發生。
國家衛計委宣傳司副司長熊煌建議,媒體不僅應該關註傷醫事件,更應該關註事件最後的處理結果,以免讓公眾誤認為“醫鬧無罪”。
維護和諧的醫療環境,需要從多方面著手。郭燕紅說,一方面要保持依法堅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和醫鬧行為的高壓態勢。另一方面,要著力來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把醫療糾紛的處理納入到法治化軌道,建立醫療糾紛防範和處置的長效機制。此外,還需要繼續推動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的制度。據統計,現在全國有6.5萬多家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這些都為妥善處理醫療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即便如此,中國的醫患關系仍呈現緊張狀態。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和社科文獻出版社在今年6月1日在京發布的《北京社會治理發展報告(2015—2016)》顯示,北京市醫療糾紛訴訟數量持續增加,7年間增長了近2.4倍。報告指出,北京進入訴訟程序的醫療糾紛逐年上升,2007年北京市法院一審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僅有468件,2008年為715件,2009年為885件,2010年為1004件,2011年為1040件,2012年為1097件,2013年這一數量增長到1152件。
報告分析,近幾年,醫療糾紛多發頻發的態勢不會改變,多元化的醫療糾紛解決體系建設任重而道遠。醫療糾紛專業調解制度結合了調解機制優勢和專業性化解的優點,有利於促進醫療糾紛的化解,維護醫療秩序的穩定。
部委為東北紓困操碎了心:能源局八招求解電力嚴重過剩
為改變東北地區近年來出現較大的電力供大於求的局面,國家能源局最近出臺了《國家能源局關於推動東北地區電力協調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意見》是國家能源局在7月11日在官網上公布的。
《意見》稱,近年來,東北地區出現較嚴重的電力供大於求局面,電力消納及系統調峰困難。去年入冬以來,受氣候條件、燃煤供暖、稭稈燃燒等因素影響,還出現了持續性嚴重霧霾現象。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將對東北地區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及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高產生不利影響。
《意見》為此提出的目標是:力爭到2020年,東北地區電力供需實現基本平衡,火電、風電利用小時數達到合理水平,棄風率顯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穩定、結構合理、調節靈活的電力系統,建立適應多種電源消納的電力市場機制。減少散燒煤、生物質燃料直接燃燒,提高能源供應清潔化水平,降低大氣汙染排放。
為實現該目標,《意見》提出了八項“重點任務”。分別是: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控制火電與風電建設節奏、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力度、加速推進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大力推進電能替代、提高系統調節能力、加快電力市場建設、豐富能源生產方式。
其中的“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特別提及,要“加快推進徐大堡核電外送華北通道前期論證工作,結合“十三五”電力規劃編制,提出可行的徐大堡核電消納方案,統籌研究新增東北向華北送電可能性。”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中國政府網在2014年8月份公布的《國務院關於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幹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就提出,優化東北地區能源結構,適時啟動遼寧徐大堡核電項目建設。
有核電人士向記者表示,從目前的跡象來看,徐大堡核電項目離開工建設的時間已經不遠了。官方資料顯示,徐大堡核電項目規劃建設6臺百萬千瓦級AP1000核電機組,分三期建設,總投資大約750億元人民幣。
自2014年以來,東北三省出現嚴重的“窩電”現象。比如,國家電網此前公布的資料顯示,2014年,由於受經濟下滑因素影響,用電增速也在放緩,風電裝機容量卻逐年增加,紅沿河核電站的並網發電容量不斷加大,遼寧省接納風電等新能源的形勢愈發嚴峻。
而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吉林代表團提交的一份建議稱,吉林省電力富余問題在東北最為嚴重,吉林省年富余電量超過400億千瓦時,吉林省內主要發電企業2011~2014年度年均虧損超過10億元。
電力被稱為經濟發展的風向標。近年來,東北三省經濟集體滑落。在2015年全國31省份GDP增速排名中,有5個省份經濟增速低於6.9%,包括遼寧、山西、黑龍江、吉林和河北,其中遼寧以3%的增速位列倒數第一。2016年第一季度,這5省再度位列GDP增速後5位,遼寧出現負增長,以-1.3%的增速排在末位。
由於整體經濟放緩,作為重工業基地的東北地區仍在艱難轉型,其中哈電集團、一重集團這樣的東北地區的重工業龍頭企業也在寒冬中積極求變。
比如,一重集團官網顯示,7月7日,一重集團董事長劉明忠在京會見農業銀行董事長周慕冰時表示,公司著力發展壯大專項裝備、核電石化裝備、高端裝備、新材料和現代服務業“五大”板塊的脫困振興新思路。
官方資料顯示,國家發改委振興司於5月6日組織召開了東北地區央企混改試點工作座談會。一汽集團、一重集團、哈電集團、鞍鋼集團、中石油集團及大慶石化、吉林石化和撫順石化等企業悉數到位。
會議指出,中央企業應該在新一輪改革中起好帶頭作用,通過改革把企業做優做強、提升行業內影響力的同時,要註重加強企業與地方的深度融合。
目前東北經濟不太景氣,為此,今年4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幹意見,提出支持總部設在東北地區的中央企業先行開展改革試點。研究中央企業與地方協同發展、融合發展的政策,支持共建一批產業園區。加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東北地區中央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地方國有企業改革,支持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具體模式和途徑。
兩部委發布通知 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證監會13日發布通知,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
通知稱,試點地區法院和證券期貨監管機構、試點調解組織應各自指定聯系部門和聯系人,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加強協調;強化溝通聯系和信息共享,構建完善的證券期貨糾紛排查預警機制,防止矛盾糾紛積累激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資者保護局成立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對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各試點地區法院所在轄區的高級人民法院應指導、督促、檢查其轄區法院的試點工作。試點地區法院和證券期貨監管機構應將試點工作情況和遇到的問題,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試點地區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市、山西省太原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沈陽市、大連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上海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海南省海口市、重慶市、四川省成都市、貴州省貴陽市、雲南省昆明市、江蘇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江西省南昌市、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河南省鄭州市、西藏自治區拉薩市、陜西省西安市、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西寧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試點調解組織為: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廣東中證投資者服務與糾紛調解中心、天津市證券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上海已向兩部委提交負面清單修改建議 近期將推5條金改細則
7月20日,上海市政協召開十二屆二十九次常委會議。上海市副市長陳寅在會議上表示,希望在演出經紀、航空服務、教育培訓、軌道交通設備制造等領域實現進一步的開放。
陳寅還透露,在2015版負面清單實施的基礎上,上海已經向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提交了負面清單的進一步修改建議。同時,近期還將推出自貿區金改的5條實施細則。
自2013年成立以來,上海自貿區對於外資開放的範圍和深度就在不斷調整。在2013年發布的全國第一張負面清單基礎上,2014年又做了進一步調整,發布了2014版負面清單。與2013版相比,2014版的特別措施從190項變成了139項,減少了51項,調整率達到26.8%。對負面清單縮短的同時,上海對負面清單以外的外資企業也已經全部實行了備案管理,備案辦理的時間也由原來的8個工作日,縮減到1個工作日。
與負面清單相配合,此前上海自貿區曾發布了兩批共54項制造業服務業擴大開放項目,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已經累計有29項共計超過1700個項目落地。
上海的負面清單實踐為後來的全國推廣積累了經驗,也為上海外資發展註入了新的動力。

數據顯示,2015年上海合同利用外資達589億美元,同比增長86%,規模位居全國首位。實際利用外資達184.59億美元,同比增長1.6%,連續16年實現增長。
具體到上海自貿試驗區,2015年共新增外資項目約2800個,合同外資超過350億美元,占上海全市合同利用外資的59.4%;實際利用外資超過30億美元,占上海全市實際利用外資的16.25%。
這其中,融資租賃、工程設計、旅行社、遊戲遊藝設備生產銷售、演出經紀、船舶管理、增值電信等行業的擴大開放措施,都取得了積極成效。
不過,產業開放也需要進一步完善。
根據負面清單,上海自貿區進一步放寬國際船舶運輸、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上集裝箱站和堆場、國際船舶代理等領域的外資準入條件,
但是,上海市政協常委、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建設委員會主任孫建平表示,除“區內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企業”的政策吸引了13家船舶管理企業入駐外,其余政策的實施效果均不理想,原因之一是綜合發展環境對企業吸引力不大,影響了市場主體的集聚意願。
比如,“允許區內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運輸企業”一項,截至目前尚未有企業正式提出申請。
孫建平說,主要原因在於境內船公司的稅負、融資和高級海員的雇傭成本等,都高於境外。同樣,就上海爭取多年的國際船舶登記制度來說,僅單純放寬所有人股權結構、船齡限制、外籍船員配備等登記條件,而沒有具備競爭優勢的財稅、融資環境,將很難吸引中資“方便旗”船舶回歸登記。
而且,孫建平說,準入後的開放不到位,也影響了企業的實際運作。
比如,目前對外商獨資的船舶管理公司從事船員外派業務的資質要求仍然很高,給企業的運營增加了巨大的成本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外派管理規定》,從事船員外派業務的企業,必須滿足“具有自有外派海員100人以上”等條件。孫建平說,考慮到直接聘用船員的高額成本及潛在的勞務糾紛問題,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對經營此類業務望而卻步。目前,外資船舶管理企業多是通過委托勞務公司派遣的方式,為其所管理的船舶安排船員。
孫建平說,要充分利用好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平臺,爭取中央部委支持,在全球、開放的大格局下思考航運發展環境優化問題,構築上海在國際航運領域的比較優勢,為“集聚全球航運要素資源、提高航運資源配置能力”提供實實在在的支撐。尤其在稅收政策方面,建議繼續做好自貿試驗區離岸業務稅收政策的研究和儲備,積極爭取國家支持。
今年9月,自貿試驗區將迎來三周年的大考。陳寅表示,要以自貿試驗區三周年的總結評估為契機,進一步研究深化改革的新領域和新舉措,聚焦自貿試驗區的建設,加快推動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稅制政策等落地。
與此同時,上海也要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務實地謀劃下一步改革開放的創新舉措。“我們要進一步發揮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優勢,創新推出一批與供給側改革向適應的成果,切實提高企業的獲得感和感受度。”陳寅說。
兩部委安排2.5億元救災金 支持河北救災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7月25日,財政部、民政部向河北省安排2.5億元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前期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補助和向因災遇難人員家屬發放撫慰金,全力支持做好救災和災後恢複重建工作。
此前,國家減災委、民政部針對河北省嚴重暴雨洪澇災害緊急啟動救災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組織調撥5000頂帳篷,協調北京市援助5000張折疊床、5000條毛巾被,幫助做好受災群眾臨時安置工作。
"小黃帽"發售企業被收上百萬贊助費 三部委聲明退出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7-30/1026647.html
教育部近日發布聲明退出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並稱有人以“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名義與社會公司簽署協議進行商業牟利,與其無關。29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監總局官網同日發表了類似“退出”聲明。
教育部近日發布聲明退出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並稱有人以“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名義與社會公司簽署協議進行商業牟利,與其無關。29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監總局官網同日發表了類似“退出”聲明。至此,參與該項活動的三個中央部門全部退出,引發公眾的熱議。
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近五年來,“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全教育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組織推廣“小黃帽工程”和“校車工程”等活動,並借“小黃帽”向企業收取上百萬的“贊助費”和“保證金”,甚至與山東一家企業引發商業糾紛,對簿公堂。
另外北青報記者發現,在三部委對該活動退出的同時,北京部分區今年的小黃帽工程至今未啟動。
事件
安全教育辦公室曾在全國推廣“小黃帽”和“校車” 三部委發聲明全部退出
7月22日,教育部發布聲明退出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簡稱“中國關工委”)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一周內,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監總局官網發表了類似“退出”聲明。
三部委均表示,上述活動違背了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公益性原則,未獲授權,所簽協議為無效合同。同時提醒廣大企業和個人謹防上當受騙,並聲明上述活動與該部委無關,自即日起退出中國關工委所涉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那麽,三部委所稱的“ 安全教育辦公室”是何來歷?據公開文件顯示,2011年8月,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會簽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通知》。隨後,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成立,並設立“安全教育辦公室”,該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受中國關工委的直接領導。
據“安全教育辦公室”官方網站信息,領導小組主任是中國關工委常務副主任兼秘書長楊誌海,執行主任是中國關工委常務副主任郭錫權,副主任則由幾個會簽單位各派出一名司局級官員擔任。活動辦公室主任名叫張明,負責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具體執行工作。
“安全教育辦公室”自2011年成立以來,幹了不少事。其中比較重要的是“小黃帽工程”和“校車工程”。打開“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網”的“校車工程”一欄可見,2013年7月, “安全教育辦公室”還承辦了“國家校車展覽會”。網頁下面則有一眾汽車企業的鏈接。
核心
“安全教育辦公室”向小黃帽發售企業收上百萬“贊助費”
北青報記者留意到,三部委的“退出”聲明中均提到“收取相關費用,從事牟利活動,引發民事糾紛”一事。北青報記者隨後看到濟南市中院的一份判決書,案號是“(2013)濟商初字第241號”,該判決文書詳細說明了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與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等單位的合同糾紛。
原告濟南泰山智公司訴稱,2012年,該公司與“ 安全教育辦公室”簽訂合同,約定該公司出資300萬元,由該辦公室授權該公司負責山東省區域內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並將“小黃帽”(附帶保險)區域發售權交給泰山智公司,每套“小黃帽”(含保險)的定價為33元。因安全教育辦公室沒有銀行賬號,不具有法人資格,200萬元的費用以“贊助款”“保證金”的名義,分次匯入“北京某國渺公司”賬戶,另有100萬元匯給了安全教育辦公室督導員郭某某。
文書中還提到一簽訂協議書的細節,郭某某以及 “安全教育辦公室”主任張明還反複解釋:“贊助款是四部委要求,各省都有。各省的款各省用,贊助款先放在安全教育辦公室,你們如果不做了,贊助款和保證金一起退。”該辦公室還承諾泰山智公司舉辦的區域性重大活動,安全教育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協調相關部、委、辦或省、市相關領導主持、出席、講話、授牌等。
北青報記者還註意到,此次案件,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都被列為被告告上法庭。開庭審理時,中國關工委未答辯,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都答辯稱自己只是會簽單位,共同發起過這一公益活動,並未授權中國關工委、“安全教育辦公室”借此從事商業活動。2014年5月,濟南中院判決“安全教育辦公室”向上述公司返還300萬活動經費,並賠償人工及租金損失近100萬元。
依照判決,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要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據了解,判決生效後,教育部等三部委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最終判決三部委無需再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對話
交贊助費看重的是國家部委的身份
對話人: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總經理魏景飛
北青報:你公司當初為何會交“安全教育辦公室”贊助費,你們覺得正常嗎?是不是有權力尋租的嫌疑?
魏景飛:當時簽約也是看重國家部委的身份。因為是四部委的部門,是國家機關,說話是算數的,所以當時還是比較放心簽的協議。當時的工作主要是圍繞推廣“小黃帽”展開的,但我們很快發現不對勁,其實在濟南的推動落地根本就還沒展開,這事兒就停擺了。
北青報:怎麽發現其中不對勁的?能說一下貴公司交給“安全教育辦公室”300萬費用的細節嗎?
魏景飛:對於這300萬,我現在不做個人判斷。案件現在在執行,我也不願說更多細節,等我們團隊有個說法後再對外發布,感謝你們關註。
北青報:2014年,你們跟“安全教育辦公室”打官司,法院最終判決“安全教育辦公室”退還你們300萬以及賠償你們人力等損失費。現在執行情況如何?
魏景飛:判決書下來兩年了,我們沒有拿到一分錢。
北青報:最近一周,教育部等三部委相繼退出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並表示不承認簽署的協議有效。你對此知情麽?
魏景飛: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的,對我們來說太吃驚了。這兩天我們在開會,商量接下來應該怎麽辦。
探訪
“安全教育辦公室”官方地址已人去樓空
昨天,北青報記者打開“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的官方網站,發現其首頁的主管單位一欄仍未撤掉“教育部”等部委的字樣。官網“通訊方式”一欄顯示,該辦公室的辦公地點位於北四環西路88號院36號樓三層,經北青報記者昨天實地探訪發現,“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 已人去樓空。
北青報記者在北四環西路88號院南門的警衛室了解到,在該院的外部入駐單位名單中,無法查詢到“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的名字及相關信息,官網上所提供的四個電話號碼中,其電話僅被接通一次,自稱是該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看到了部委退出的消息,領導們正在開會商議此事。因為該辦公室主要針對中小學生道路安全方面的教育,所以其實三部委聯系並不多。
北青報記者來到36號樓,該樓正門上方掛著“商業服務中心”六個銀色大字。據當地居民介紹,36號樓主要用於出租,一層、二層分別是超市、水果店和食堂,三層、四層、五層都用於出租給外部單位。北青報記者從側門進入36號樓三層,發現該樓層唯一入口有一扇關閉著的玻璃門,門口右側的墻上有一個亮著綠光的指紋打卡器,門上貼著“北京智尚捷付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字樣,透過玻璃門可以發現該樓層已被該科技公司租下,而原本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已不知去向。詢問在四層辦公的工作人員後得知,該辦公室早已搬離此地。
北青報記者隨即詢問了幾位附近的居民和樓內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對於該辦公室搬走的時間說法不一,有的說是幾個月前搬走,有的又說搬走已有一兩年時間,搬至何處也無人知曉。在該樓附近居住的王先生表示,幾年前該辦公室曾在36號樓辦公,但辦公時間並不長久,“原來有一個牌子,上面寫著‘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就掛在這棟樓一層門口,那個單位搬走之後這個牌子也就不見了。”王先生說。
在該辦公室網站的法律顧問板塊里,排在首位的律師安洪山告訴北青報記者,他當年經朋友介紹做了該辦公室的法律顧問,“當時就問我能把你名字寫上嗎,我說寫吧沒事兒,”只在第一年參與了一些房屋租賃方面的法律咨詢工作,之後就沒有聯系了。他還稱該辦公室最早在西直門辦公,後來又挪到積水潭附近,在得知現在辦公地點為北四環後表示“又搬家了”。
延伸
辦公室執行主任目前已從關工委官網消失
據“安全教育辦公室”官方網站信息,其辦公室執行主任是中國關工委常務副主任郭錫權。昨天,北青報記者查詢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官方網站,發現在領導名單一欄中,郭錫權已從常務副主任名單中消失。
目前,常務副主任一職中尚有9人,已經沒有郭的名字。據了解,郭錫權為1932年生人,如今已經84歲高齡。根據此前的媒體報道,郭錫權在擔任中國關工委常務副主任期間出席過不少活動,最近的時間主要集中在2012年和2013年。昨天,北青報記者聯系到關工委聯絡處一位相關負責人,希望進一步了解此事,對方表示,關於該事件的部分情況並不知情,因此無法答複,會向辦公室領導報告。截至昨晚,北青報記者尚未獲得相關回應。
本地落點
部分區“小黃帽”征訂今年至今未啟動
北青報記者由多所學校獲悉,每年市里都會一年級的新生免費征訂小黃帽,每套有三種帽子,分為夏季款、秋季款、冬季款,帽子上帶有特制的反光條。
“每年市教委會發通知,要求區教委對一年級新生進行數量統計,統計好數量之後由制作廠家制作,廠家制作好之後直接由廠家送到區教委,再由區教委分發到各個學校,”一位區教委知情人士透露,“今年這個工作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做,也不知道為什麽。”
統觀北京小學生目前對小黃帽的使用情況,除了小部分學校還要求學生每天戴小黃帽之外,大多數學校都已不統一要求使用,“小黃帽這個工程,感覺都經歷好幾代人了,從我上學的時候就有,現在我們還在發,但平時不要求他們統一戴。”海澱區某小學老師表示。
“學校每年反正會去領,但是基本不用。現在小學生基本都是家長來接,這東西有點過時了。”西城區某學校一位負責老師說。
除了小黃帽工程,該辦公室涉及另外一大校園工程項目——“校車工程”。與該辦公室取消合作後,是否會影響全市中小學校車正常使用?北青報記者經調查發現,此情況應該不會發生,因為全市校車的問題已經交由教育和其他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和管理。
早在2014年5月,市教委等五部門就已經印發了《北京市校車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在隨後的3年時間里,必須保證全市所有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是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小學生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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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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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發布通知 開展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工作
工信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8月1日發布通知,決定開展產業與金融合作試點城市工作。主要目標是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產業信息與金融機構對接機制基本建立並有序運轉,金融服務產業的能力進一步提高,產業與金融互動良好,重點產業健康發展,企業核心競爭力有效提升。
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推行銀團貸款制度,對授信銀行超過一定數量、授信金額超過一定規模的企業貸款,原則上以銀團聯合方式開展,有效限制對高杠桿企業的貸款;積極引導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發適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產品,創新服務“互聯網+”、智能制造等領域發展的方式和手段;鼓勵產業鏈核心企業加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積極確認對產業鏈上遊企業的應付賬款,探索完善知識產權、收益權、政府采購訂單、倉單等抵(質)押登記制度,積極開展相關抵(質)押融資業務;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積極發展綠色信貸,加大對重大技術裝備、工業強基工程等重點領域的中長期融資投入;支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企業合理融資需求;鼓勵對重大工程項目等領域采用國內信用證結算方式。
探索各類基金合作的新模式。鼓勵地方設立面向制造業的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兼並重組基金等,促進中央層面基金與地方基金協調互動,有效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撬動作用,引導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支持本地區重點產業發展。
完善產業鏈金融服務。支持大企業設立產業創投基金,為產業鏈上下遊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發揮大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作用,鼓勵財務公司為本集團成員單位提供低成本、個性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支持試點城市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按規定申請再貼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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