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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同意向蘋果支付5.48億美元專利賠償金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21330.html

三星同意向蘋果支付5.48億美元專利賠償金

新浪科技 李明 2015-12-04 18:39:00

經過多年的審判、再審判、多次上訴,三星周四終於宣布,已同意向蘋果公司支付5.48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賠償金。

北京時間12月4日晚間消息,經過多年的審判、再審判、多次上訴,三星周四終於宣布,已同意向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支付5.48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賠償金。

三星在提交給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的文件中,已經與蘋果“做出安排”,計劃向蘋果支付總額為5.48176477億美元的專利賠償費用。三星表示,會在蘋果發出原始發票後的第十天支付這筆賠償金。這意味著如果蘋果在12月4日發出發票,那麽三星的付款日期就是12月14日。

有趣的是,雖然此次同意向蘋果支付這筆賠償金,但三星卻保留了擁有追回這筆賠償金的權利。如果該案件將來有新的進展,包括美國專利與商標局(PTO)對蘋果專利的處理結果,三星將有權向蘋果索要這筆費用。而蘋果在這方面與三星自然有分歧。

蘋果2011年起訴三星,稱三星手機侵犯蘋果iPhone多項專利權。法庭2012年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要求三星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後來,主審法官高蘭惠(Lucy Koh)又下令重審,稱因陪審團計算錯誤,應從中刨除4.5億美元的賠償。最終,三星被裁定向蘋果賠償9.3億美元。隨後,三星提起上訴。

今年5月,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裁定,這9.3億美元的賠償金需要重新評估。上訴法院稱,正如法庭之前所裁決,三星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和功能專利,但並未侵犯蘋果的“商業外觀”(trade dress)專利。因此,地方法院需要重新評估這3.82億美元的“商業外觀”賠償費用 。最終,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要求三星像蘋果賠償5.48億美元。

但三星對該裁決仍不滿意,今年8月繼續上訴,要求進一步降低賠償金,但被聯邦巡回上訴法院駁回。與此同時,三星還在其他方面進行反擊。例如,要求法庭裁定蘋果的“捏拉縮放”(Pinch-to-zoom)專利無效,從而進一步縮減賠償金。

編輯:余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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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環保數據造假 衝擊全解讀 德國製造神話破滅 獲利優等生恐擋不住天價賠償金

2015-10-05  TCW

一個用來造假的電腦軟體會造成多大災難?它讓全球市占率將近七分之一的福斯汽車一周跌掉近兆市值,讓這家汽車龍頭大廠面臨無法估算損失金額的倒閉危機,甚至,它可能終結柴油轎車,引發全球汽車產業大洗牌。

歷史總是以令人哭笑不得的姿態現身,二○一五年九月,戳破德國福斯汽車環保神話的,竟然是一位掛著「德國」姓氏的美國工程師。

約翰•德國(John German)是一位住在美國密西根州的工程師,今年已經六十歲,早年在克萊斯勒汽車公司研 究省油技術,之後有十一年在日本本田的美國廠做引擎效能提升部門的經理,另外也長期為美國能源署做各種省油測試報告,二○○九年加入國際潔淨運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Clean Transportation, ICCT)擔任美國測試官。

ICCT是一個跨國的非營利事業組織,主要協助各國交通部或環保署做汽車、航空器、各式燃料及海洋設備的環保測試。如果要簡單歸類,ICCT絕對不是那種 草根性的環保組織,毋寧更像是各國政府相關單位的外圍組織,協助擬定跨國的排放廢氣標準,承接政府經費進行各種耗能研究計畫。

二○一四年,美國人「約翰•德國」與位在柏林的ICCT歐洲區董事總經理彼得•墨客(Peter Mock)聯手,對包括福斯汽車在內的十幾種柴油車做了一次道路實測。名字非常美國化的彼得•墨客,其實是個道地的德國人,他擁有德國烏爾姆大學 (ULM)化學學士,以及斯圖卡特大學(University of Stuttgart)工程博士學位。

去年就被抓包

今年九月終於承認造假

約翰與彼得並不想找碴,這次安排從美國西南岸聖地牙哥一路到西北角西雅圖的二千公里長途測試,主要是為證明柴油汽車的廢棄淨化設備(emission-busting technology)並不會影響車子的性能,也就是說,測試的主要目的是想要幫柴油車宣傳。

意外的是,測試結果讓人跌破眼鏡,福斯汽車Jetta柴油車的氮氧化物(nitrogen oxide)排放量是美國規定的三十五倍,Passat車種也比規定高出二十倍。約翰•德國與彼得•墨客決定將這個測試的結果,通報加州清淨空氣委員會及 美國聯邦環保署,兩個政府單位從去年五月開始,對福斯汽車啟動進一步的官方調查。

對於美國兩個官署的聯手調查,福斯汽車有長達一年的時間都堅持絕無造假,而且正式公文宣稱,只要回廠調整就可達成美國政府的排放規定;直到環保署與加州清 淨空氣委員會發出強烈警告,說要全面停發福斯汽車二○一六年車型的牌照,福斯汽車才在九月承認測試軟體造假的不法行為。

股價連續暴跌

一周燒掉近一兆台幣

約翰•德國與彼得•墨客的二千公里測試,對福斯汽車造成毀滅性的災難,非常可能創下史上最大的企業違法與賠償損失。而且,如果福斯集團危機處理稍有閃失,整個公司將陷入破產危機。

福斯汽車原本已經陷入俄羅斯經濟制裁與中國汽車市場衰退的壓力,公司股 價在今年三月創下每股二四七•五五歐元之後,一路下滑到九月中旬的每股一六六•八五歐元,半年跌掉三成。九月十八日詐欺軟體事件爆發之後,福斯股價每天出 現十七%的跌幅,一度跌至一○二•二歐元,一周之後的九月二十五日,收盤價一一五•五五歐元,一周之內,股價總市值暴減約新台幣九三○○億元。

福斯集團的股東一定想都沒想過,貴為歐洲最大車廠、全球市占率將近七分之一的汽車龍頭集團,只是因為一個汽車電腦軟體,就燒掉股東將近新台幣一兆元的資產,這場天上掉下來的災難,遠遠超過黑天鵝,根本就是黑恐龍!

賠償、禁售 損失難估

十月六日是生死大限

更糟糕的是,公司至今無法估算最壞的損失。事件爆發後,唯一估算得出來的是美國環保署的罰鍰可能高達一八○億美元,這相當於福斯集團一年半的稅後純益,但這只是以美國售出的四十八萬輛柴油汽車為計算範圍。福斯集團說,公司銷售到全世界的柴油車累計高達一千一百萬輛,總共銷售超過一百個國家,美國之後,歐盟、中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洲、甚至俄羅斯都會啟動調查,各國的環保罰鍰,根本估算不出來。

罰鍰還只是災難的一小部分,真正的黑洞在廢氣排放,德國聯邦交通監理局已經要求福斯,必須在十月六日之前,提出「確實符合廢氣排放標準的作法與時間表」, 也就是說,在拿掉欺騙的電腦軟體後,福斯必須在半個月內拿出能讓柴油轎車符合德國環保標準(Euro 5)的方案。拿不出,福斯汽車就完了!

福斯得召回一千一百萬輛柴油轎車,如何讓這些車子重新上路,是福斯生死存亡的關鍵,這也正是福斯、所有汽車業者與投資機構,最焦急的核心問題。

當然還有禁售損失,九月二十五日瑞士率先發難,禁止所有福斯及旗下的奧迪、喜悅、Skoda轎車出售任何一輛柴油引擎轎車,這張禁令,一口氣就斷了福斯集 團十八萬輛轎車(約台灣每年汽車銷售量的一半)收入。相較於福斯一年一千萬輛的銷量,瑞士的十八萬輛只占了千分之二,但會不會引起禁售的骨牌效應,關鍵還 是在十月六日福斯對德國聯邦交通監理局提出的方案而定。

在此之後,還有福斯車主的集體訴訟,光是美國這四十八萬名車主,就必然會創下史上最大的賠償金額了,其他一千多萬輛,難以想像。

柴油車可能畫上句點

全球汽車市場將重新大洗牌現在,戴姆勒賓士、BMW都在全力防止被福斯的大火波及;九月二十四日當天,僅僅因為一輛BMW柴油車傳出檢驗有超標的問題,BMW開盤股價就一度重挫超過八%,公司在第一時間火力全開,運用所有媒體高聲否認,才勉強止住賣壓。賓士也是用盡所有力量,保證絕對沒有安裝福斯的那種欺騙軟體,避免被捲入福斯災難。

柴油引擎的技術,是歐洲汽車廠全力開發的拳頭產品,歐洲消費者對柴油車非常買帳,例如在英國,二十年前的一九九五年全國總計有一六○萬輛柴油車,到了二○ 一四年,已經累計銷售超過一二○○萬輛柴油車了。歐洲的柴油引擎「乾淨又省油」的形象,成為歐洲車與美國、日本車廠競爭的最大利器之一。

歐洲車廠對於柴油車的宣傳非常高科技,他們宣稱「今日的柴油引擎,裝設了最精密高科技的廢氣過濾設備,可以過濾九九%的汙染微粒,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與 二○○○年相較,已經大幅度減少了八四%。」在福斯汽車的柴油車神話破滅之後,長達二十年的柴油車世代可能就此戛然而止,投資銀行Bernstein的分 析師巫伯頓(Max Warburton) 甚至認為,這次的危機將「徹底終結柴油轎車」,原本已經逐步下滑的柴油轎車市場,將因此加快終結的速度,在歐洲的市場占有率將因此大幅下滑,而在美國則可 能就此畫上句點。

若巫伯頓的預言成真,那麼過去二十年德國車廠不斷搶走美國、日本車廠的趨勢,將會全面逆轉,這又將引發全球汽車產業的再一次全面大洗牌。

福斯的詐欺軟體事件,與二○一○年英國石油(BP)在美國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非常類似,當時英國石油因為無法止住海底油田的漏油口,難以估算最終的損失金 額,前後總共花了八十七天才成功止住漏油,最高時期一天漏油量高達十六萬桶原油。英國石油股價在漏油期間腰斬,一個油井漏油,就讓英國石油公司總市值損失高達一千億美元。

在漏油還未止住的期間,英國石油在美國總統歐巴馬的壓力下,設立了一個金額高達二○○億美元的基金,作為賠償、恢復環境之用,但是最終在兩年後的二○一二 年完成和解,聯邦政府的刑事罰鍰只有一二•五六億美元,另外再付二十四億美元給野生動物基金會作為補救行動、三•五億美元給美國國家科學院、五•二五億美 元給美國證管會,總共賠償與罰款金額不超過五十億美元。

另外,汽車業玩弄「油耗」也是行之多年的慣例,官方與汽車業者公布的每公里油耗數字,總是與消費者真實上路的數據有所差距。金融海嘯之後,韓國現代汽車為 了搶占美國市占率,拚命強調超級省油性能,衝刺史無前例的「一加侖汽油跑四十英里」(四十 mpg),後來現代以及子公司起亞汽車被美國環保署抓到作弊的證據,罰鍰一億美元。

妙的是,現代汽車油耗作弊被抓到之後,剛好又遇到日本安倍晉三首相的三支箭,日圓匯價瞬間狂貶三成,跟福斯汽車的弊案都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從此韓國車就像洩了氣的皮球,一路被日本車廠打到趴。

將創史上最大賠償金額

現金、有價證券都得賠上

然而,不論是英國石油或是現代汽車,賠償的規模與福斯相較,都是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的小案子。

英國石油面對的只是美國政府、墨西哥灣的漁民,以及數千名遭到汙染的村民;福斯卻得處理所有主要國家的罰鍰,與一千多萬輛柴油轎車的召回,面對同樣人數的車主,福斯的賠償金額與規模,都是史無前例。

事件發生五日後,福斯前執行長溫特康(Martin Winterkorn)以「願意扛起責任」的說法宣布辭職,而新上任的執行長穆勒(Matthias Muller)以及經營團隊已經宣布,先提撥六十五億歐元(約新台幣二四○○億元)作為危機準備金,也聘請了當年協助英國石油處理訴訟的律師事務所,還 有,福斯集團今年六月底的半年報上顯示,公司淨值有九六一億歐元,現金部位一七六億歐元,外加一五一億歐元的有價證券,足夠抵擋政府的罰鍰與可能的召回損失。現在就看十月六日的大限,是否能夠提出有效的召回方案了。

福斯在詐欺軟體事件後,股價已經跌到五倍本益比(以去年的盈餘計算),對於投資人來說,的確是難得的撈底機會。不過,汽車業的消費訴訟是個可怕的黑洞,未來兩個禮拜福斯集團的危機處理,能否提出平息眾怒的補救方案,將是這家百年汽車廠生死關鍵的最終挑戰。

(本文作者為紐約大學金融碩士,曾任金控公司副總經理)

撰文 / 乾隆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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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滿與海南高院達成國家賠償協議 自稱再也經不起折騰了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3215.html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今天上午發布消息稱,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和陳滿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陳滿支付國家賠償金275萬余元。

“這是我們與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協商的結果。” 陳滿在5月13日上午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上述賠償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185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0萬元。

陳滿是在5月12日上午在海口與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述協商的。

“當事人接受了,我們也無話可說。” 陳滿代理律師王萬瓊對本報記者說。她也是在今天上午通過上述微博知道此事的。

陳滿因一宗23年前發生在海口的“殺人放火案”而被判死緩。2016年2月1日,陳滿冤案昭雪,法院宣布了他無罪的結果。3月30日,他提出了966萬余元的國家賠償申請。

陳滿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除了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視、人民日報、新華網等10余家媒體賠禮道歉並消除影響外,還列出了包括侵害人身自由、誤工費等在內的經濟損失共計966萬多元。具體包括: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53777.64元,賠償誤工費3707555.28元,賠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1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萬元,賠償23年申冤費用支出計100萬元。

陳滿向本報記者表示,他是綜合很多原因之後才做出接受以上賠償的。“我父母年齡大了,時間對我來說非常緊迫,我不願意耽誤時間,對我們這個家庭來說,再也經不起折騰了。”

陳滿表示,他希望自己能夠更早一點開始新的生活,盡快了解社會,融入社會,與社會接軌,這就需要擁有一個非常平和的心態。

自出獄以來,陳滿一直陪伴在父母的身邊,在調養的過程中,陳滿還在不斷地學習新的知識。“要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我需要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讓他們心安。”

這“一點有意義的事情”指得是創業。陳滿表示,他正在做規劃,可能到明年這個時候才開始起步。“到那個時候,我的準備就可能充分一點,創業必須要穩,必須要充分了解行業才能減少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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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昨夜舉行聽證會 蒙冤22年,4“殺人犯”提出3300萬國家賠償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8269

7月7曰晚上,福建高院就許金龍等4人“搶劫殺人”冤案國家賠償申請舉行聽證會。此前,蒙冤入獄22年的4人共提起總額超3300萬元的國家賠償。

1994年1月,福建莆田一66歲老者在家中被殺,當地的許金龍等4名年輕人被認定為兇手,蒙冤入獄,後被判處死緩。經過4人的不懈申訴,今年2月4日,福建省高院再審此案,4人被宣告無罪。

今年6月初,4人相繼向福建省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此前福建省高院提出,讓4人在申請賠償階段解聘申訴階段聘請的北京律師,改請福建當地律師。但許金龍和另一位蒙冤者許玉森堅持己見,仍聘請了北京律師,分別提出了900多萬元賠償申請;另兩位蒙冤者張美來、蔡金森則聘請了福建律師,各自提出了700多萬賠償申請。4人提出的賠償總額超過3300萬。

福建高院原定今天(7月8日)上午對他們的賠償申請進行聽證,但由於未來幾天當地有超強臺風,遂臨時將時間改成昨晚。

聽證會分兩場召開,聘請北京律師的許金龍、許玉森2人被分成一組,對他們的國家賠償申請聽證從晚上6:30開始,持續到晚上9點。他們離開法院後,聘請福建當地律師的張美來、蔡金森走進法院,進行下一場聽證。

昨天的聽證會,4名當事人聘請的律師悉數到場。 據律師介紹,福建省高院的兩位法官稱,將在法定框架之內積極協調,同時會盡力爭取額外補償。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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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電氣因欺詐將退市 如何填補巨額賠償?

“因果循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欣泰電氣因欺詐上市永久退市而將載入A股市場“史冊”,這高於以往的處罰力度一定程度上也透露出了“強監管”的信號,而對於投資者而言,最為關心的是巨額賠償金這一“黑洞”將如何填補?

5.5億先行賠付不夠的錢從哪來、具體的賠償責任不夠清晰、相關賠償或不夠透明等讓欣泰電氣所面臨的巨額賠償金備受爭議。有業內人士表示,粗略預計,投資者損失可能要在10億以上,而欣泰電氣資金捉襟見肘,大股東及保薦機構能否成為“救世主”成為一大疑問?

巨額賠償金爭議難平

上市後兩年,欣泰電氣終究為自己的造假行為付出慘痛代價——成為A股首家因證券欺詐而退市的公司,發行保薦機構也因連帶責任接受相應處罰並面臨巨額先行賠付。但這一造假事件目前最為關鍵的核心是,二級市場投資者巨額賠償這一“黑洞”將如何填補。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方采訪發現,關於巨額賠償目前仍存在較多爭議。首當其沖的則是,雖然興業證券已經主動願意先為投資者損失“先行買單”,交出了5.5億元先行賠付方案,但業內的看法是,這似乎遠遠難以填補投資者的損失,而剩下的錢從哪來尚存疑問。

上海一資深投行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監管處罰力度“狠辣”,如果最終退市是欣泰電氣一定會面臨的結局,5.5億的先行賠付恐怕不夠,他粗略預計,投資者損失可能要在10億以上,而作為第一責任人,欣泰電氣應參考海聯訊的做法拿出相關賠付方案。

對於IPO造假被強行退市以及後續賠付問題,接近欣泰電氣的知情人士則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欣泰電氣目前處於漩渦中心,恐暫時不願對外透露更多信息,公司是否會拿出賠付方案則並不清楚。

不過,此前欣泰電氣董事長溫德乙近日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曾稱,公司一年銷售額才不到1.4億元,6億元的債務肯定換不上,退市後,將不得不走破產程序。

在上述投行人士以及多位證券法律師看來,即使欣泰電氣走到退市程序,在償還債務之外,也能夠賠償一部分投資者損失,而剩下的損失投資者可訴訟相關責任人索賠,比如欣泰電氣大股東和保薦機構。

對於先行賠付基金可能不夠的問題,興業證券董秘辦相關人士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則稱,公司先行賠付方案在證券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框架之類,也參考了此前相關案例設立賠付金額和方案。賠付基金將由專門托管機構托管,目前需要的則是監管層、中登公司等提供投資者實際損失,興業證券將據此進行賠付,具體賠付金額“多退少補”,若賠付金額不足進行追加,富余則將退回公司。

實際上,不僅賠償金存爭議,具體的賠償責任不夠清晰也是隨之而來的問題。

券商投行一方多認為,欣泰電氣才是第一責任人,但目前的IPO造假賠償發行人和券商是並未具體區分責任進行賠償,不區分具體責任的情況下,賠償效率也隨之降低。

”在法律責任認定上,現在采取的做法是先賠後追方式。”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宋一欣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稱,雖然後面有大股東的股權質押協議與承諾、與券商之間的多方協議,保險公司的董事責任保險等保駕護航,但前提卻是沒有區分作為造假人的大股東、發行人與作為中介機構的保薦人的各自應負的不同法律責任。

不過,對於這一狀況,熟悉證券法的相關券商人士則坦承,由於每個案例具體情況不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該賠多少統一很難也,恐怕也要靠投資者通過法律訴訟由法院來具體認定。但以此前類似訴訟來看,將又一漫長之路。

除上述兩點外,更多的投資者和證券律師還指出,欣泰電氣的相關賠償或不夠透明。

“已經有投資者找到我們律師這邊,來咨詢相關賠付方案的標準是否公正等問題。”宋一欣表示,目前投資者維權律師圈正在起草相關建議,準備向證監會提出要開聽證會,關於具體賠付有尚待明確之處。

“從萬福生科、海聯訊到欣泰電氣,這已經是第三例設立投資者賠付基金的案子,依然沒有一個投資者在賠付方案制定過程當中發出過聲音。”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厲健律師也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作為投資者索賠專業維權律師,他主要關註兩個問題。一是賠付方案是否透明,從此前兩個案子來看,實際賠付是打了很大折扣的,所以到底實際賠付了多少,是不透明的。如今興業證券拿出5.5億設立基金,到底實際賠付多少錢,應該公開。二就是應該安排聽證程序。

“設立對投資者的賠付方案,卻沒有投資者參與,也沒有證券維權律師參與,僅是券商自己內部做出一個方案,來決定哪些投資者可以賠、哪些不可以賠,難免有暗箱操作之嫌。”厲健稱。

對此,興業證券向本報回應稱,公司會在後續賠付過程中建立和投資者的溝通渠道,設立現場和非現場的相關熱線,接受投資者的問詢和質疑。

IPO罰單為何加碼?

欣泰電氣一案,證監會開出了A股歷史上最嚴厲的IPO造假罰單,已被打上“古董”標簽的涉事方欣泰電氣因欺詐發行將永遠退出A股市場。相較以往的IPO罰單而言,欣泰電氣這一超出預期的處罰力度背後到底又在透露怎樣的信號?

上市僅兩年左右的欣泰電氣,將迎來退市程序的啟動,且“強退”之後不得重新上市。IPO申請文件造假是釀成這一惡果的主要原因。據了解,2011年到2014年的四年間六期財務報告,每期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從7000多萬元到近2億元不等。

而證監會早在2014年10月發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幹意見》,針對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市場反映強烈的兩類違法行為,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兩類違法行為,被證監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證券交易所應當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而根據相關規定,因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後不能恢複上市,且創業板沒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除上市公司退市之外,證監會決定對欣泰電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32萬元的罰款;並對溫德乙、劉明勝等個人處以總計1075萬元的罰款。此外,對溫德乙、劉明勝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興業證券作為欣泰電氣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因為受到“連坐”,證監會對其做出行政處罰,給於警告並罰沒約5700萬元。

“投行目前在IPO中的盡職調查辯解不明確、不完善,且短期內這一現狀難以改善。”在一位上海的券商投行人士看來,目前券商投行在盡職調查方面並沒有具體的細則可參考。

事實上,在欣泰電氣之前,因欺詐發行而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就有海聯訊、萬福生科、勝景山河等。其中,海聯訊在IOP申請文件中2011年年報、2012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的財務數據、指標等,存在虛假記載;萬福生科則是為了達到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條件,虛增銷售收入、營業利潤,且上市後的2011年、2012年仍存在上述財務造假問題;勝景山河也是因招股書披露不實、涉嫌虛增銷售收入而被撤銷上市資格。

對此,上述上市公司也遭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主要是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主要責任人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但因欺詐上市而退市則是之前所沒有的。

“新一屆的證監會監管風格變了。”在業內人士看來,欣泰電氣的案例釋放出了監管層將“強監管”的信號。

證監會7月8日也表態稱,對欣泰電氣這類重大違法公司,資本市場將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執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將其清除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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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達疑涉5億巨額訴訟賠償不披露 新三板公司信批怎麽管?

今年可謂是中國資本市場的監管大年。然而,除了A股市場外,掛牌公司數量已超8000家的新三板市場也亟待規範。近日,第一財經記者獨家獲悉,新三板掛牌公司富士達疑似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的情況。

富士達的美國訴訟案可以追溯到2013年,當年9月13日,美國森那有限公司,將富士達訴至美國加利福尼亞法院北區聖何塞分院,訴由為違約和欺詐。近日,記者獲取了該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其落款日期為2016年6月2日,判決結果包括三項內容,一是富士達應賠償原告未付款項約5807萬美元,二是支付原告利息損失約1866萬美元,三是承擔原告的全部律師費共計約14.57萬美元。這意味著,富士達被美國法院一審判定支付給美國森那有限公司的賠償金額超7687萬美元,相當於約5.1億元人民幣。

不過,記者登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官網,截至發稿都未見公司對此判決書內容的披露。記者隨即查閱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根據細則第37條,掛牌公司對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富士達2015年年報顯示,公司凈資產約2.34億元,顯然,此項涉訴信息屬於其他重大事件中的披露事項範圍。

某新三板掛牌公司董秘對記者表示:“這是一個強制性規定,不是選擇性規定。你要看,這個涉案金額是不是達到它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0%以上,如果是5.1億元左右,那肯定達到了,因為新三板都是小公司,我覺得應該要及時披露。”

值得註意的是,細則第五章釋義還明確,所謂及時,就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觸及本細則規定的披露時點的2個轉讓日內。信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孫永亮表示:“經過這麽長時間,應該符合‘及時’的範疇了。這個判決最起碼有生效的可能性了。如果公司不按照美國的司法途徑上訴的話,生效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對公司影響還是蠻大的。”

事實上,早在2015年12月,公司主辦券商招商證券在回複全國中小企業股轉中心《關於中航富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申請文件的反饋意見》時就已明確,對於這項未決訴訟,如果敗訴,富士達可能會承擔巨額賠償。但眼下一審判定書已發布超過2個月,為什麽公司始終不披露呢?對此,記者聯系公司董秘魯軍倉,對方首先表示不知情,之後記者進一步追問,對方又表示確實看到過判決書:“我也是在網上看到的,也是別人給我轉過來的,別人給我轉的也不是官方的。我也不敢保證它確實是真實的,如果很正式的法院給我們傳來一個判決書,我們肯定會認真對待,我們肯定也會披露的。”

富士達於今年2月初在新三板掛牌,主營射頻同軸連接器和電纜組件等,控股股東為A股上市公司中航光電。富士達與美國森那公司的訴訟爭議點,在於2004年8月雙方簽署的銷售代理協議。富士達認為,由於該協議簽署後並未履行,所以不應該基於該協議向森那公司結算傭金。魯軍倉認為:“森那公司跟我們當時簽過一段協議,我們所有的代理費都給它支付了,但是它又拿很早以前我們雙方都共同認為作廢的一個協議,重新起訴我們,認為我們要給它另外支付代理費,所以它純粹是敲詐!盡管美國法院可能已經做了一個判決,但目前對公司沒有什麽影響。”

招商證券在掛牌推薦報告中曾稱,富士達與美國森那公司的訴爭金額相比公司最近一期凈資產比例較小,且公司在北美地區的收入占公司整體收入比例較低,所以該訴訟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不構成重大影響。根據富士達2015年年報,公司凈資產約2.34億元,年銷售額約4.5億元,顯然,超過5億元的涉案金額可謂影響不小。

從交易情況來看,目前富士達處於基礎層,以協議轉讓方式交易。記者查閱數據發現,公司掛牌以來,尚無交易記錄。信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孫永亮認為:“新三板應該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註冊制市場,這類公司,不能因為活躍度,或者它的交易金額的大小,而忽視監管。建議從券商、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入手,讓掛牌企業如實地披露,披露上不得有瑕疵、不得有隱瞞、不得有誇大,因為最終買單的還是投資者。”

(記者:趙怡聞;攝像:孔凡天、崔曉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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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遊抄襲《海賊王》下載量驚人 被訴賠償500萬

近日,海澱法院受理了東映動畫株式會社、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訴北京有愛互娛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訴稱,東映動畫株式會社擁有動畫片《ONE PIECE》(中文譯名《海賊王》或《航海王》)及其中人物卡通形象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從東映動畫株式會社處獲得授權,有權在中國使用涉案作品制作並運營手機卡牌遊戲《航海王啟航》。原告發現,被告自2013年8月起,將其制作的《夢想海賊王》手機卡牌遊戲(後改名為《草帽船長》、《偉大航路新挑戰》等)通過互聯網運營。該遊戲擅自使用了214幅《海賊王》美術作品作為遊戲卡牌角色人物,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美術作品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夢想海賊王》遊戲的故事背景、卡牌角色姓名、人物關系等抄襲《海賊王》,並利用涉案作品極高的知名度吸引用戶,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夢想海賊王》在360手機助手平臺下載量驚人,與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航海王啟航》正版遊戲相當。

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通過各大門戶網站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費用30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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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臺非刑事司法賠償解釋 統一裁量標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解釋》根據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工作實際,針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法律適用若幹問題作出統一規範。

《解釋》共二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了非刑事司法賠償責任構成的一般條款。對非刑事司法賠償責任構成進行了共性抽象,確立了所有非刑事司法賠償的 責任構成基礎和請求權規範基礎。

、細化了非刑事司法賠償中的侵權行為範圍。細分列舉了各類侵權行為的具體情形,將違法先予執行予以單列,並將違法行為保全納入侵權行為範圍

、明確了非刑事司法賠償的免責情形與責任劃分原則。對一方當事人、第三人、不可抗力等致害的免責情形進行規定,並對不同責任形態下國家賠償責任份額的劃分確定了基本規則。

四、明確了非刑事司法賠償損害賠償的計算規則。分別規定了侵犯人身權與財產權的損害賠償,引入侵犯人身權的精神損害賠償,明確財產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和 例外規定。

五、明確了特殊情形下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規定所有權人以外的財產權益人申請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明確因複議改變原裁決所致 的違法侵權,以複議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

六、明確了訴訟程序、執行程序與賠償程序的銜接。確定以民事、行政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終結作為啟動國家賠償程 序的一般原則,並列舉了賠償請求人可以在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終結前申請賠償的五種例外情形。七是明確了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的審查要件。貫徹國家賠償法取 消單獨的確認前置程序的規定,明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對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的審查要件。

據介紹,該解釋是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幹問題的解釋》的基礎上,根據國家賠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相關司法 解釋的修改,總結司法實踐經驗重新作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該解釋,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賠償法的立法宗旨和修法精神,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 織的權利救濟,嚴格規範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行為,有效統一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的裁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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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告?深圳Note 7用戶狀告三星,要求退款賠償

據深圳晚報報道,9月29日上午,購買三星Note 7手機的深圳消費者周李久因擔心手機存安全隱患,要求退款賠償遭拒,一紙訴狀將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和手機銷售方告上法庭。目前,福田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周李久介紹,9月1日他在福田區華強花園附近的一家商場買了兩部三星Note 7手機,購機之前,他也有疑慮,擔心手機會像國外發行的三星Note 7一樣出現問題。當時正值該款手機首發日,商場店長、銷售人員以及三星華南區經理均在場,3人都當場保證:“中國三星Note7的手機采用不同電池供應商,在中國絕對不會出現他擔心的那種情況。”周李久當晚排隊買下兩部均為2016年8月28日生產的三星Note 7手機,共花費11977元。手機包裝盒上沒有表示安全的黑色方塊。

隨後,周李久發現國內有關三星Note7爆炸和自燃的新聞不時出現,多家中國航空公司對其下“封殺令”,同時在9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對三星約談後,三星(中國)宣布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間制造的部分三星Note 7。中國大陸地區受影響的數字移動電話機數量為1858臺,而周李久買到的兩部手機均不在召回範圍之內。

周李久不禁質疑:“當初說好的國行沒問題,怎麽現在又炸了呢?”據此,他認為手機銷售方和三星在買賣中均存在欺騙行為,要求退款並索取3倍賠償金。這一訴求遭到手機銷售方的拒絕。9月29日上午,周李久一紙訴狀將手機銷售方和三星都告上了法院。目前福田區人民法院已下達案情受理通知書,受理此案。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目前暫未發現有國內消費者就Note 7手機問題走司法程序的案例。

根據三星銷售方回應的消息,周李久所購手機是正式發布的國行版,手機電池的供應商有別於召回的那批測試機,不存在質量問題,且周李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也沒發現手機有任何質量問題,因此無法給他退款或賠償。

據悉,就在昨日中國三星電子就Note 7召回及燃損事件發表聲明:經檢測,可以確保在中國正式銷售的國行版Note 7的安全性與可靠性。對近期Note 7召回及燃損事件給中國消費者帶來的困擾和擔心致歉。

三星電子表示,該產品是在全球統一的質量標準和品控體系下生產的,三星電子從未且永遠不會對中國采用雙重標準。三星稱,最初收回的部分問題產品檢測結果顯示,電池內部並無燃損跡象。經第三方機構中國泰爾實驗室(CTTL)以及Exponent實驗室再次檢測,結果一致。

同時三星進一步表示,在中國正式銷售的國行版Note 7采用的是與海外宣布召回產品完全不同的供應商提供的電池產品。消費者如在使用上遇到問題,盡快撥打顧客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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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刑拘3名“水貝村2億賠償款”造謠者

27日從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寶安)獲悉,24日,@平安寶安 接報警:有網民發布題為“深圳水貝村拆遷每家賠償至少2億”的文章涉嫌散布謠言,已引發微信公眾號、朋友圈以及新浪微博等自媒體的大量關註和轉發,寶安警方立即進行調查。

經核查,該文章內容失實,屬虛假信息。目前,警方已對三名嫌疑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此前,“深圳水貝村要拆遷,每一家補償最低的接近2億多現金……”、“深圳一夜湧現600多個億萬富翁富豪……”等造謠網帖被廣泛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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