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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告?深圳Note 7用戶狀告三星,要求退款賠償

據深圳晚報報道,9月29日上午,購買三星Note 7手機的深圳消費者周李久因擔心手機存安全隱患,要求退款賠償遭拒,一紙訴狀將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和手機銷售方告上法庭。目前,福田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周李久介紹,9月1日他在福田區華強花園附近的一家商場買了兩部三星Note 7手機,購機之前,他也有疑慮,擔心手機會像國外發行的三星Note 7一樣出現問題。當時正值該款手機首發日,商場店長、銷售人員以及三星華南區經理均在場,3人都當場保證:“中國三星Note7的手機采用不同電池供應商,在中國絕對不會出現他擔心的那種情況。”周李久當晚排隊買下兩部均為2016年8月28日生產的三星Note 7手機,共花費11977元。手機包裝盒上沒有表示安全的黑色方塊。

隨後,周李久發現國內有關三星Note7爆炸和自燃的新聞不時出現,多家中國航空公司對其下“封殺令”,同時在9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對三星約談後,三星(中國)宣布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間制造的部分三星Note 7。中國大陸地區受影響的數字移動電話機數量為1858臺,而周李久買到的兩部手機均不在召回範圍之內。

周李久不禁質疑:“當初說好的國行沒問題,怎麽現在又炸了呢?”據此,他認為手機銷售方和三星在買賣中均存在欺騙行為,要求退款並索取3倍賠償金。這一訴求遭到手機銷售方的拒絕。9月29日上午,周李久一紙訴狀將手機銷售方和三星都告上了法院。目前福田區人民法院已下達案情受理通知書,受理此案。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目前暫未發現有國內消費者就Note 7手機問題走司法程序的案例。

根據三星銷售方回應的消息,周李久所購手機是正式發布的國行版,手機電池的供應商有別於召回的那批測試機,不存在質量問題,且周李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也沒發現手機有任何質量問題,因此無法給他退款或賠償。

據悉,就在昨日中國三星電子就Note 7召回及燃損事件發表聲明:經檢測,可以確保在中國正式銷售的國行版Note 7的安全性與可靠性。對近期Note 7召回及燃損事件給中國消費者帶來的困擾和擔心致歉。

三星電子表示,該產品是在全球統一的質量標準和品控體系下生產的,三星電子從未且永遠不會對中國采用雙重標準。三星稱,最初收回的部分問題產品檢測結果顯示,電池內部並無燃損跡象。經第三方機構中國泰爾實驗室(CTTL)以及Exponent實驗室再次檢測,結果一致。

同時三星進一步表示,在中國正式銷售的國行版Note 7采用的是與海外宣布召回產品完全不同的供應商提供的電池產品。消費者如在使用上遇到問題,盡快撥打顧客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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