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煙草訴訟經驗在中國毫無生長的土壤,因為中國煙草公司是國有企業,與國家煙草專賣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何籽/圖)
因丈夫吸煙成癮,死於肺癌,美國 “秋菊”辛西婭起訴美國雷諾煙草,六年後,法院判雷諾煙草賠付236億美元;萬里之外的北京,消費者李恩澤以江西中煙宣傳“低焦油、低危害”涉嫌欺詐為由,索賠250元,卻被判敗訴。
在美國,對控煙進程有影響的訴訟,是從集團訴訟和政府起訴煙草公司之後才開始出現的,但美式經驗在中國毫無生長的土壤。
236億美元,約合1454億人民幣,相當於2014年上半年河南省的地方財政收入,這是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秋菊”辛西婭可能獲得的賠償。
美國“秋菊”的丈夫邁克爾於1996年死於肺癌,他吸煙成癮,“去世的當天都還在抽煙。”辛西婭的一名代理律師克里斯說。
為了給邁克爾討個說法,2008年,辛西婭一家起訴美國第二大煙草公司雷諾煙草公司(以下簡稱“雷諾煙草”),理由是,後者故意隱瞞卷煙對健康的危害。
2014年7月下旬,幾乎在陪審團判決辛西婭獲得巨額賠償的同時,在萬里之外的北京,卷煙消費者李恩澤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二審判決,他向江西中煙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中煙”)索賠250元,被判敗訴。
2013年,李曾以後者宣傳“低焦油、低危害”涉嫌欺詐,在海澱區法院起訴。2014年8月11日,李恩澤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將向法院提起重審”。
而在美國,憤怒的雷諾煙草在回複南方周末記者的采訪函中稱,“損害賠償金嚴重過度,是國家法律和憲法所不允許的。”
236億美元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對於不太擅長數學的美國人,這似乎是個難題。
“我想是,陪審團每個成員在紙上寫一個數字,然後取其平均值。”在回複南方周末記者的郵件里,美國東北大學特聘法律教授理查德不忘打趣。他是美國最知名的控煙法律專家之一,曾主導多起對煙草企業的訴訟。
他還進一步解釋,“最後裁定的金額,必須是所有陪審團成員一致同意的。”
佛羅里達州地方法院陪審團的裁決中,賠償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損失補償,共計約1700萬美元,由邁克爾的兩任妻子和子女分享;第二部分則是被全世界媒體報道的236億美元,為懲罰性賠償。
所謂懲罰性賠償,其解釋最早出現在1763年的一起案件中,法官在判決書中作出界定:懲罰性賠償不僅是補償受害人的實際傷害,同時也是對過失者的懲罰,對將來類似案件的限制,也體現了陪審團對被告行為的憎惡。
在美國紐約州執業的華裔律師宋一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在大型集團訴訟中,一些事實完全相同的案件,部分原告能得到大額賠償,另一些則被判敗訴,一分錢也拿不到,“訴訟結果和起訴的法院、陪審團成員有直接關系”。
煙草行業一直盛產“天價”賠償訴訟。1999年,美國司法部以欺詐罪名起訴美國五大煙草公司,索賠2800億美元,一舉成為美國歷史上賠償和罰款金額最高的案件。但6年之後,其請求被駁回。
但是,此案的天價賠償金計算模型,卻為美國類似的案件提供了借鑒。據悉,美國司法部獲得了麻省理工學院的兩位經濟學家費雪和約翰遜的幫助。這其中包括煙草公司向青少年煙民出售香煙獲利數額、利息以及額外利潤。
辛西婭案的懲罰性賠償金額也受到了上述案件的啟發。
幾乎在所有的案件中,煙草對青少年的健康損害,成為代理律師的核心策略,“讓青少年遠離煙草,這是過去數年控煙界的一個核心目標。”世界衛生組織駐華辦公室控煙項目官員安吉拉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本案的另一名代理律師蓋也曾向美國媒體表示,這起訴訟案的目標是阻止煙草公司利用香煙廣告毒害青少年。
在佛羅里達州,所有與辛西婭遭遇相似而起訴煙草企業的案例,他們有一個統一的名稱——“恩格爾子代”訴訟。
1994年,在邁阿密執業的兒科醫生恩格爾起訴了一家煙草公司,從而引發“骨牌效應”,大約70萬民佛羅里達居民加入集體訴訟中。辛西婭丈夫也是原集團訴訟一員,他生前是一個重度煙民,13歲開始吸煙,1996年36歲時死於肺癌。
這起訴訟改寫了美國司法的歷史,也是控煙運動標誌性的勝利之一。在此之前,煙民在與煙草利益集團的司法較量中,幾無勝例。
2002年,邁阿密的一個陪審團對恩格爾集體訴訟作出判決,煙草公司隱瞞信息、出售有瑕疵產品、吸煙導致肺癌,向煙草受害訴訟集團支付1450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若煙民及家屬能證明其煙癮導致患病甚至死亡,均可索償。
“因為這些訴訟多為集團訴訟,並有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金額很大,因為賠償不只針對獨立單一的個案,也對所有類似‘集團’案件統一作出賠償。”宋一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
但是煙草公司不服裁決,上訴至佛羅里達州最高法院,後者於2006年推翻先前地方法院的裁決,要求煙民單個提起訴訟,因為“情況因人而異”。
此後,成千上萬件單獨起訴的類似訴訟紛紛浮出。因恩格爾醫生最先提出起訴,這一類訴訟被稱為“恩格爾子代”訴訟。
據南方周末記者檢索相關案件,至今已有23起“恩格爾子代”訴訟打贏官司,但236億美元的賠償是迄今為止的最大金額。2009年11月,佛羅里達州法院判美國最大煙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向女煙民辛迪賠付3億美元。
在美國,煙草訴訟常常曠日持久,辛西婭案同樣歷經六載。“持續的訴訟案件,以及相關機構的一些研究報告,使得煙草公司有意隱瞞的一些信息逐步曝光。吸煙有害健康等常識也得到普及和加強。特別是對於青少年群體而言,影響特別明顯。”理查德說。
雷諾煙草在給南方周末記者的回複函中表示,“我們已經向法院申請判後請求,要求擱置判決,這樣的判決不會被允許存在。”
而美國媒體報道,雷諾煙草已經上訴。而據《紐約時報》報道,從今年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已經拒絕受理來自佛羅里達州的煙草案。
“最高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非常少,從7000個左右只選擇80個左右受理。這些案件一般都有重大影響力,比如準許同性婚姻、取消個人政治捐款上限等。”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黃金榮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
盡管還有不確定性,但幾乎可以肯定,辛西婭一家拿不到236億美元。
美國最高法院對大規模的集團訴訟中的懲罰性賠償有明確規定,2008年,阿拉斯加石油泄漏汙染案的裁決就指出,懲罰性賠償不應“過度”,懲罰性賠償與損失賠償的比例不應該超過1∶1。
而在辛西婭案中,懲罰性賠償已近損失賠償的1400倍。雷諾煙草聲明中強調的“判決突破了常識與理智”,懲罰金額“嚴重過度”的理由就在於此。
此前,2002年10月,洛杉磯法院陪審團曾裁決,煙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應支付280億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但八年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判決煙草公司賠償2800萬美元。
宋一分析,如果等比賠償,辛西婭一家仍可能獲得超過3000萬美元的賠償。而在辛西婭案庭審時,原告表示,提起本訴訟的目的並不在於賠償額,而是希望制止煙草公司把青少年作為廣告營銷的目標。
就在236億美元裁決出臺時,“中國版”辛西婭案中,原告李恩澤向江西中煙索賠250元,被北京市一中院駁回。
李在2013年8月將江西中煙訴至海澱區法院,認為前者在網站上發布低焦油等於低危害,中草藥能夠減害的廣告,涉嫌欺詐,要求其賠償購煙費用250元。
一審判決顯示,江西中煙公司對金聖牌香煙進行“低焦低害”、“加中草藥減害”的宣傳,有科學實驗和中國毒理學會的評價報告等依據,不能證實系虛假誇大宣傳。因此,判決消費者李恩澤敗訴,隨後,李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能證實江西中煙“低焦油、低危害”系虛假誇大宣傳,且認為,“吸煙危害健康”是公認的事實,李恩澤在明知吸煙會對人體產生危害的情況下仍然對煙草商品進行消費的行為不應予以提倡。
李恩澤的代理律師王振宇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事實認定不清,法律適用錯誤,我們將申請重審。”
沒有拿到250元的賠償,對中國的控煙人士而言,這個結果並不意外。最可喜的是在與強大的煙草集團博弈多年後,中國控煙人士終於開始向美國同行學習——拿起法律武器,在法庭上與煙草企業針鋒相向。
而這正是美國控煙運動最成功的經驗之一:持續的煙草訴訟、高額的懲罰性賠償金,美國煙草公司壓力巨大。數據顯示,在這些訴訟中有約70%的案件原告勝訴,賠償金額少則幾十萬美元,多則上千萬美元。
“在美國,對控煙進程有影響的訴訟,是從集團訴訟和政府起訴煙草公司之後才開始出現的,但美式經驗在中國毫無生長的土壤。”中國政法大學衛生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於秀艷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美式經驗在中國毫無生長的土壤,因為中國煙草公司是國有企業,與國家煙草專賣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本身就是政府的一部分。現實的選擇是,“煙草訴訟在中國不應成為控煙的主要手段”,於秀艷還建議,“如果政府把控煙當做主要任務,完全可以通過制定控煙立法和政策,並落實這些立法和政策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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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再判煙草案,煙草公司向受害者賠償236億美元。美國吸煙率的快速下降與60餘年來的煙草訴訟有重大關聯,但該類訴訟在中國尚難以進行◎ 財新實習記者 陳夢凡 文邁克爾 · 羅賓遜是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位「資深」煙民。 他從13歲就開始抽煙,1996 年,在抽了20多年的煙之後,死於肺癌。 2006年,他的妻子辛西婭 · 羅賓 遜開始向法院控告美國第二大煙草公司——雷諾公司,這家公司所生產的庫爾香煙正是邁克爾生前一直吸食的。訴因是雷諾公司有意隱瞞了吸食煙草所產生的危害。 2014年7月,經過為期四周的審判,陪審團作出裁決,判定雷諾公司賠償辛西婭1700萬美元的補償性損害賠償金,同時雷諾公司還要支付236億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上述案件僅是美國持續60餘年煙草訴訟的最新進展,事實上,該案並非美國歷史上第一起煙草公司巨額賠償案。 2002年10月,洛杉磯法庭曾對美國最大的煙草生產公司菲利普· 莫里斯公司作出高達280億美元懲罰性賠償的裁定。 當然,2011年8月,上訴法院將賠償額 減少到了2800萬美元。 公開資料顯示,美國的香煙市場正在逐年萎縮,2013年美國的吸煙率首次降至20% 以下。觀察者可以發現,美國開展煙草訴訟60餘年來,該國吸煙率下降明顯。 美國煙草的訴訟進展,讓中國控煙工作者羨慕不已。由於立法緩慢以及政企合一的煙草體制,中國的煙草訴訟很難走進法庭,僅有的數例也以吸煙受害者的失敗告終。 懲罰性賠償 吸煙致死,煙草公司需要賠償受害者236億美元?對於吸煙大國中國的公眾來說,這聽起來像是小孩子玩遊戲時隨便報出來的數字。 辛西婭的案子能獲得巨額賠償,其實源於美國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懲罰性賠償一般是指法庭所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了實際損害數額的賠償。法官和陪審團會考慮加害人所獲得的利益、過錯程度、經濟能力等因素來確定懲罰性賠償 的金額。加害者如果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則可能負擔更重的賠償責任。 上世紀以來,美國的大公司、大企業不斷興起。這些財大氣粗的企業生產了不合格的產品或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時,如僅付出一般損害性賠償款對其影響甚微。懲罰性賠償應需而出,用來彌補損害性賠償的不足。近幾十年來,美國懲罰性賠償的金額仍在不斷增長。 懲罰性賠償的支持者們認為,只有造成損害所承擔的費用超過了損害行為帶來的利益才能防止損害的發生。而反對者們認為,懲罰性賠償會妨礙經濟自由發展,高額的賠償金還有可能導致濫訴。此外,懲罰性賠償主要由陪審團作出,其主觀性過強也招來眾多議論。 根據以前的判例,陪審團作出的裁決賠償金額往往會在法官裁決或者上訴的過程中被大大減少。美國這一次的236億美元判決應該也不例外。 「雖然上訴之後,這種巨額的懲罰可能會大大減少,但是整體來看,懲罰性賠償的作用還是很明顯的。這種賠償 有些用於個人的司法救濟,有些是用來成立某一領域的基金。 」 北京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帥告訴財新記者。 懲罰性賠償制度並未真正進入中國。有學者指出,中國只在食品安全等少數領域存在這種類似的加重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現在的企業,不管是食品還是藥品企業,他們會去計算,違法之後賠償 的概率有多大,自身利潤有多大,計算下違法侵權值不值……如果引入懲罰性的賠償,不設上限,那麼在環境、食品等領域,就能改變懲罰過輕的現狀。 」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振宇向財新記者介紹說。 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法學家王利明教授曾在《美國懲罰性賠償制度研究》中稱,懲罰性賠償追求的是一種實質正義,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在侵權法領域中借鑑美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經驗,在例外情況下規定懲罰性賠償是必要的。 」回看美國60餘年的煙草訴訟史,更可見煙草懲罰性賠償的巨大控煙作用。 以訴訟控煙 「吸煙有害健康」是常識,吸煙與不吸煙是個人選擇。那麼煙草公司還需要對煙民賠償嗎?美國的法庭判決已經給出答案:需要。 上世紀50年代,美國就有了煙草訴訟,矛頭直指煙草公司。隨後的三次煙草訴訟浪潮,則迫使煙草公司開始認錯、和解、賠償。 1964年,美國公共衛生部發表了有史以來第一份有關吸煙與健康問題的報告,認為吸煙與肺癌有直接關係。可就算是在司法制度較為完善的美國,對於煙草公司的訴訟仍然進展艱難。 一直到1992年女煙民羅絲· 西波隆的案件中,美國才有了第一個要求煙草公司賠償的陪審團裁決,此時第二次煙草訴訟浪潮接近尾聲。1983年,因抽煙患上肺癌的羅絲被切掉了整個肺和一大塊腎上腺團塊。也在這一年,律師馬克· 埃德爾開始用她的案子分別起訴美國的五家煙草公司。次年,羅絲因肺癌擴散死亡。 在案件進入二審時,馬克獲得了30 萬頁的煙草公司內部文件,這些文件表明煙草公司在上世紀40年代就知道尼古丁是能夠上癮而且可以致癌。但煙草公司從未將這一事實徹底地告知公眾。 最終陪審團裁決羅絲對於自己患肺癌死亡承擔80% 的責任,因為吸煙是建立在個人選擇的基礎上。但陪審團同時裁決煙草公司支付給羅絲的丈夫4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這是美國第一例裁決煙草公司需支付賠償的案件。然而,這一賠償後來被上訴法院駁回。 本文開頭的辛西婭訴訟案其實是佛羅里達州70萬煙民的集體訴訟的後續之一。1994年開始,佛羅里達州的兒科醫生霍華德 · 恩格爾代表佛羅里達煙民控告美國五大煙草公司——雷諾煙草公司、菲利浦· 莫里斯公司、羅士公司的羅瑞拉煙草公司、布魯克集團公司的李格特煙草集團公司、英美煙草公司的布朗· 威廉斯公司,以及煙草研究會及煙草研究所。 2000年,佛羅里達一陪審團裁定煙草公司需賠付1450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金。但2006年,這一裁決被佛羅里達最高法院推翻。法庭同時裁決煙民只能通過個人而非集體提出訴訟。如此,辛西婭訴訟案的出現已屬必然。 美國政府也加入了向煙草公司索賠的行列。1997年9月,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公開場合讚揚當年6月20日達成的協議,該協議規定在25年內向煙草公司索取高達3685億美元的巨款,用於治療同吸煙有關的疾病,以換取限制對煙草公司提起訴訟。其後,克林頓在「國情咨文」重申:讓煙商向政府作出賠償,不可妥協。 1998年,美國46個州與捲煙業達成了賠償2060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和解款項分25年償清。四個州單獨與捲煙業達成了賠償400億美元的和解協議。這些州獲得的共計2460億美元的補償金被用來治療患病煙民。 上世紀90年代,美國不僅有公民個人提起的訴訟、70萬煙民的集體訴訟,也有美國司法部、一些州政府等對於煙草公司提起的訴訟。訴因包括欺詐、銷售和生產有缺陷的產品、不當得利、因被動吸煙導致健康受損、因抽煙個人健康受損等。越來越多不利於煙草公司的裁決被作出。 煙草訴訟的巨額賠償也刺激了美國的公民和律師提起對煙草公司的訴訟。 而訴訟過程中的內幕揭露、媒體報導都是控煙宣傳的重要部分。這極大地加速了美國的控煙進程。 煙草訴訟在中國 中國在2001年才有了第一起煙草訴訟的案例,而後十幾年,相關案例屈指可數。 2001年,一位17歲的少年鄢某向北京市宣武區法院狀告國家煙草專賣局及24家煙草企業侵害未成年人知情權。 2001年6月底,受訴法院以訴訟不屬於法院立案管轄範圍為由,裁定不予受理。 隨後鄢某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了原告的上訴,最終案件沒能進入實體審理階段。 2007年,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劉勝江也曾發起過對煙草企業的訴訟。法院最終受理其對江蘇南京捲煙廠及一煙草銷售商的起訴,劉勝江認為兩被告沒有盡到告知「吸煙會導致牙齒變黃」的義務,要求法院判決其賠償350元洗牙費並賠禮道歉。但兩次審理,劉勝江的請求都被駁回。 最新一起的煙草訴訟發生在2013 年。消費者李恩澤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江西省中煙公司和一家銷售該公司生產的金聖牌香煙的銷售商。金聖香煙的網站曾經宣傳自己的香煙「超能降焦、高科低焦、低焦低害、減害又降焦、低焦油低危害」 。李恩澤要求銷售商及江西中煙公司雙倍返還貨款250元並支付公證費3520元。 李恩澤前前後後跑了30餘次法院。 最終經過兩次審判,李恩澤敗訴。 案件爭議的核心在於「低焦油低危害」 。李恩澤認為煙草「低焦油低危害」早已被證偽,他提交了2012年中國衛生部發佈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的證言、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控煙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的通知》等證據來證明「低焦油不等於低危害」 。 而江西中煙出具了中國毒理學會於2007年為金聖牌香煙出具的《評價報告》 。江西中煙稱《評價報告》涉及公司商業核心機密,可全文提交給法官,但對外只公開部分內容。法院支持了這一申請。 《評價報告》公開的內容顯示 : 「技術資料完整,實驗模型合理,實驗方法可靠,實驗結果真實,結論準確。金聖香(金聖香煙中的中草藥添加劑)具有明顯降低捲煙危害的作用。 」一審法院採信了中國毒理學會的報告。2014年7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如果說法院以司法判決的形式判決金聖香煙敗訴,認定廣告是欺詐。那就意味著所有的認定低焦油低危害的煙草公司都是虛假宣傳,假設說這個案件勝訴了,那就意味著所有的煙民就可以依據這個去告煙草公司。煙草業輸不起。 」張帥告訴財新記者。 控煙立法遲緩 中國是《煙草控制框架公約》 (下稱《公約》 )的締約國,從2006年1月9日開始,《公約》在中國正式生效。根據中國的司法實踐,國際公約必須轉化為國內法才有實質法律效力,但是《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轉化為國內法的進展緩慢。 2007年4月,國務院作出《關於同意成立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的批覆》 ,成立《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小組成員中,國家煙草專賣局赫然在列。 中國的煙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對全國煙草行業「人、財、物、產、供、銷、內、外、貿」進行集中統一管理。這就是政企合一的中國煙草專賣制度。 「中國的控煙立法之所以是這樣,最直接的原因是在控煙履約機制上被煙草專賣局這樣一個國有壟斷企業佔據了一個領導的地位,很多政策都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和批准。 」 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副會長、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和流行病學教授楊功煥告訴財新記者。楊功煥還有一個著名的身份——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 2014年7月,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陳馮富珍公開稱,她已建議將政府機構職能與煙草總公司分離,期望中國政府能採納建議。中國政府也曾表示,將逐漸解決控煙中存在的利益衝突問題。 多位中國控煙學者指出,美國並不是《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締約國。但無論是從對煙草企業的訴訟與制裁,還是從控煙立法上看,美國的控煙力度都明顯強於中國。2009年6月22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 ,該法的一些規定比《公約》更為嚴格。 控煙學者呼籲中國各級法院對煙草訴訟持更加開放的態度,以使訴訟控煙有發揮能量的空間。 「或許(訴訟)結果不是最重要的,僅訴訟的過程就會讓很多人知道吸煙的巨大危害。當然我們希望能贏,贏了就是錦上添花。 」李恩澤告訴財新記者。 「在某一個歷史時刻,有一個適合的當事人,有一些堅定地想要完善司法的律師、法官、學者,大家共同地呼籲、倡導,大家共同地扮演好這些角色,通過訴訟形成一個公共討論的平台,最終就會形成良好的結果。 」張帥說。 財新見習記者趙複多對此文亦有貢獻當地時間2014年7月21日,美國紐約,辛西婭 · 羅賓遜接受採訪。美國佛羅里達州地方法院陪審團日前裁定,雷諾煙草公司應向辛西婭支付236億美元的天價賠償。辛西婭的丈夫邁克爾·羅賓遜在抽了20多年的煙之後,死於肺癌。 「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 在侵權法領域中借鑑美 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經 驗,在例外情況下規定 懲罰性賠償是必要的」 「假設這個案件勝訴了, 那就意味著所有 煙民可以依據這個去告 煙草公司。煙草業輸不起。 」張帥說 |
一位美國聯邦法官稱,普華永道(PwC)必須應對MF Global對其提出的10億美元訴訟指控。(更多精彩財經資訊,請到各大應用商店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Victor Marrero表示,普華永道建議MF Globa購買63億美元價值的歐洲主權國國債,影響了MF Global實施其戰略,導致虧損。普華永道必須應對MF Global的訴訟指控。
路透社報道,Marrero曾在7月份拒絕了普華永道駁回指控的要求。
MF Global破產計劃管理人指控普華永道提供不當會計建議,是導致MF Global 2011年10月31日申請破產的原因之一。MF Global由原新澤西州州長Jon Corzine管理運營。
而普華永道認為,原告方MF Global破產計劃管理人根據“同等過錯”的法律原則,站在該公司立場替它說話,但公司之所以無法起死回生是因為高層對於破產亦負有責任。
環境損害的民事賠償案件並不少見。在中華環保聯合會的案件庫中,搜索“民事案件”,共有2370條記錄。
早在1990年12月14日,武漢市中院便審理了一宗水汙染民事訴訟,武漢兩家水廠將大量不達標汙水直接排入當地一湖泊,危害原告正常漁業生產,被索賠135萬元。
官司打了一年多之後,湖北省高院二審判決其中一個水廠償付漁場經濟損失17萬多元,而另一個水廠負責承擔其他如漁場打井、水汙染監測等費用。
在這個案件庫所列的審理時間中,這應該是最早的一宗環境民事訴訟。而在1991年5月31日,另一起有關大氣汙染的案件在遼寧省富順縣法院一審判決。當地一個碳黑車間排放廢氣,導致附近的一名農民的西瓜秧苗出現異常,後產量減少一半,經濟損失達11360元。
這個案件持續了4年,直到1995年底,撫順市中院終審判決,判決賠償原告7571元。
而最近大熱的土壤汙染,在1997年的河北省保定市出現了一宗訴訟。當地一家染化廠排放汙水,汙染了一個生產隊的耕土、機井,後調解無效,訴至法庭。保定市中院一審判決兩個被告單位賠償原告打四眼機井費用18萬元。
其他環境領域亦有涉及。諸如跨界傾毒問題,沈陽冶煉廠與雞西市化工局駐綏芬河辦事處,以協議方式將前者有毒工業固體廢渣非法轉移至雞西市,嚴重汙染環境。1995年,雞西市中院一審判決沈陽冶煉廠賠償經濟損失25079元余,並有其他賠款。而2000年廣西貴港市中院一審判決了一宗生態資源破壞案件。四個被告企業因抽水采礦,損害原告房屋,共同賠償26萬多元。一年後廣西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以上這些是在中華環保聯合會的案件庫中,各個環境領域出現得最早的判賠案例。
2002年,環境訴訟領域出現了一起賠償額上千萬的案件。天津市海事法院一審判決,判處9家造紙及化工企業賠償漁民養殖經濟損失1365萬多元。2013年終審時,天津高院將賠款金額改為669萬多元。這是我國第一例海水汙染導致漁民蒙受嚴重損失的案件。
此後數年,各地多有出現“首例”環境民事訴訟。如2005年7月29日,包頭市中院一審判處一家內蒙古的造紙企業向原告包頭市供水總公司賠償汙染損失288萬多元。該案件為我國黃河流域首起水汙染賠償案。
賠償額比較罕見的是,2009年9月1日,山東省臨沂市一家化工企業排放大量含砷有毒廢水,致河流嚴重汙染。後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共同賠償3714萬元的經濟損失。
而最近的一宗民事賠償案件是在2014年8月12日,福州市中院二審判決,認定被告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煙氣排放不達標,賠償村民各類農作物損失、人身傷害等共計近600萬元。
2015伊始,從新環保法實施,及實施後首例環境公益訴訟在福建南平立案,到江蘇泰州1.6億元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二審維持原判,再到最高法發布司法解釋,環境公益訴訟的制度面紗被一層層撥開,我們不禁要問:它的門檻到底降了多少?
在我看來,門檻不止一道,首要是法律,尤其是訴訟主體資格的限制。
在新環保法史無前例的四次審議過程中,“到底誰能夠提起訴訟”這個問題貫穿始終。從第一稿的杳無蹤影,但第二稿的官方機構壟斷,再到第三稿中狹窄的“全國性組織”,直至終稿的“設區的市級以上民政部門註冊”。訴訟主體範圍緩慢擴大,但對“設區的市級”如何解釋,仍未解決。很多活躍的環保組織,都註冊在直轄市的區級民政部門,如果界定不清楚,它們很可能被排除在外。
還好,剛剛出臺的司法解釋做了進一步的明確:“設區的市,自治州、盟、地區,不設區的地級市,直轄市的區”均在認定範圍之內。據民政部估計,符合這樣起訴資格的組織有七百多家。
可以說,在訴訟主體資格方面,公益訴訟的門檻比以前低了一些,而且不再模糊。
第二道門檻在法院,簡單說來就是“立案難”。
很多人曾擔心環境公益訴訟會面臨“濫訴”局面。但恰恰相反,2013年,環保組織自然之友曾經提起過兩起環境公益訴訟,均未能立案;而中華環保聯合會更是八次立案無果。對於是否受理一個案件,法院往往缺乏有效的判斷依據,地方保護主義和其他因素也時常會幹擾。
2015年1月1日,自然之友和福建綠家園在福建南平中院的環境公益訴訟成功立案,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這或許預示著更多法院能夠用專業負責的態度受理案件,逐漸將“立案難”這個老問題化解。
第三道門檻,在環保組織自身,能力和資源是關鍵。近年來,缺乏有力的律師和專家參與,也缺乏相應的資金支持,這些成為了制約民間組織有效發起環境公益訴訟的關鍵原因。
在我和團隊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行動中,深深感受到專業性的必要。一個案件的訴訟請求怎麽寫,不能靠一腔熱情來完成;生態損害程度如何界定,也不能只憑感覺去實現。這些工作,需要環保組織提升內部專業能力,並配備專業人士的緊密協助,才能加強對案源的敏感性和訴訟行動的有效性。
資源更是一個現實問題。環境訴訟往往需要耗費相當多的財力,有些甚至會曠日持久,而環保組織又沒有足夠的經費保障。一些本應成為原告的環保組織對公益訴訟望而卻步,恰恰是擔心資金得不到保障。
這個問題,也在2015年得到了一系列回應。最高法在司法解釋中有專門條款規定,盡量減輕原告的訴訟費用負擔;自然之友公益基金會也成立了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和行動支持網絡,以求通過內部能力建設、外部專家支持、訴訟經費資助和行動陪伴等方式,提升環保組織專業性,促進更多公益訴訟原告的產生和成長。
中國的環境公益訴訟之路,還會面臨其他很多挑戰,如舉證難、鑒定難、處理難等等。但主體資格、立案和環保組織自身能力資源,是最受關註的“三道門檻”。新年的種種信號表明,環境公益訴訟的門檻實實在在地降低了。正因如此,作為環境公益訴訟的一個重要部分,環保組織能否加強自身能力,在專業性和持續性上更進一步,對於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良性發展,尤顯關鍵。
(作者為自然之友總幹事)
摩根大通今日拉開了美國銀行股四季報的序幕,但其盈利大幅不及預期。
該美國資產規模最大的銀行四季度營收235億美元,每股收益(EPS)僅1.19美元,而金融數據供應商FactSet的數據顯示,分析師此前預期其營收達到240億美元和EPS達到1.31美元。
四季報還披露,摩根大通在第四季度支付了9.9億美元法律訴訟費用。受此沖擊的影響,摩根大通四季度凈利潤同比下降6.6%至49.3億美元。
商業新聞網站BusinessInsider稱,四季度凈利下滑還因為交易部門收入慘淡,而這正好反映出了2014年市場的怪相。夏季,交易員們還在渴望市場迎來波動性,結果年末的波動性又超出了他們的承受能力。
隨後,富國銀行公布了四季報,當季EPS1.02美元,符合預期,凈利潤57億美元。
不及預期的財報公布後,摩根大通股價盤前下跌0.58%:
今天晚些時候美國富國銀行也將公布四季報, 分析師預計其EPS為1.0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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