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官員曾在去年透露有一家廣東日系車企遭反壟斷立案調查。現在,謎底終於揭開,東風日產成為繼奧迪、克萊斯勒和奔馳之後因在華違反《反壟斷法》而被罰的整車企業。
9月10日,廣東省發改委在其網站上公布,對東風日產汽車壟斷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東風日產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下稱“東風日產”)罰款1.233億元,對廣州地區17家經銷商罰款1912萬元。
東風日產被罰逾億元
在2014年9月11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舉行吹風會介紹反壟斷執法工作情況時,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曾在會上透露過,目前調查處罰了湖北奧迪和10家4S店,以及上海克萊斯勒和3家4S店,還有奔馳和一家位於廣東的日系車企被立案調查。一年之後,廣東省發改委詳細公布了對東風日產調查的情況和處罰的結果。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於2014年8月起依法對東風日產開展反壟斷調查。經查,2012年至2014年7月,東風日產通過下發商務規定、價格管理辦法、考核制度等方式,嚴格限定廣東省內經銷商整車銷售的網上、電話和營業廳報價以及最終成交價,並於2013年對違反價格管控措施的廣州經銷商進行處罰。東風日產與其廣東省內經銷商達成並實施了固定汽車轉售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的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另查明,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廣州區域經銷商在東風日產廣州地區協力會組織下,多次召開會議,達成並實施了固定相關車型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汽車分析專家張誌勇9月10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稱,東風日產對經銷商這種價格操控屬於縱向壟斷,其實在汽車行業內普遍存在,這與汽車領域的銷售和售後服務一直按《汽車品牌銷售管理方法》實施也有關,汽車整車廠在這當中處於主導地位,往往容易對經銷商出售汽車的成交價進行操控。
“汽車的最終成交價本來是應該由經銷商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決定,但由於汽車整車廠處於強勢地位,為了保護自身的價格體系,往往會對經銷商向消費者出售的汽車限定最低成交價等,這在汽車行業內普遍存在,有些汽車制造企業形成明文對經銷商進行約束,而有些汽車制造企業做法隱蔽些,只是口頭傳達,而沒有制定成明文的商務規定,這雖然不容易被查出,但實際上也同樣違反《反壟斷法》。”張誌勇分析說。
縱向壟斷是指企業利用自身某種優勢地位,對相關領域內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予以操縱和控制,以達到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此前,合生元、多美滋、美贊臣等多家知名外資奶粉企業也因涉嫌存在操縱下遊經銷商轉售價格的縱向壟斷而遭調查。在汽車領域,奔馳等車企也正是因為縱向壟斷而遭到重罰。其中,今年5月,奔馳汽車因為對其江蘇省經銷商一些車型限價以及轉售奔馳汽車相關配件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等行為而被罰3.5億元。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廣東省發改委決定對東風日產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3%的罰款,計1.233億元;對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經銷商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2%~4%的罰款,計1912萬元。
“在調查過程中,東風日產相對積極配合調查,並在調查開始後立即停止了相關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修改了經銷協議、商務規定等公司管理政策,快速做出整改,而東風日產廣州經銷商也停止了價格協商,廢除了區域價格協議。在對東風日產做出處罰結果時,有綜合考慮到這些因素。”一位參與此起調查的政府官員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不過,主動配合調查以及主動交代者,將存在獲得從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的機會。去年,國家發改委對12家日本汽車零部件企業開出12.35億元罰單中,根據調查情況對不同企業處罰尺度也不一。其中,對第一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日立公司,免除處罰,對第二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電裝公司,處上一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而對於三菱電機等則處上一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
完善法律體系
為依法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國家和地方相關部門自去年起加大對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的力度。不過,由於現行的反壟斷法律體系在某些細節上不盡完善,有些企業對自身是否涉及壟斷行為存在疑惑或界限不清的地方。鑒此,發改委反壟斷執法部門在今年6月12日宣布針對汽車業的首個“反壟斷指南”正式啟動草案制定工作。之後,汽車反壟斷指南籌備組向全國汽車制造商、零部件企業以及汽車經銷商等廣泛征集意見。奧迪、奔馳、寶馬、大眾、通用、吉利、比亞迪等在內的主流整車廠企業以,博世、馬勒等零部件供應商,以及國機、廣匯等經銷商集團,皆參與了今年8月7日舉行的“反壟斷指南”相關起草會議。 根據與會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反映,在制定“反壟斷指南”過程中,分歧較大,其中爭論最為激烈的一點,就是汽車生產企業是否要放棄對經銷商的控制權。
因排放數據上的造假,大眾汽車恐面臨韓國汽車史上最高的罰單,並被責令召回12.55萬輛柴油汽車。
近日,韓國環境部針對大眾柴油汽車“造假門”的調查結果出爐。該調查結果顯示:在韓國境內銷售的“歐V”排放標準大眾途觀(Tiguan)車型柴油汽車存在排放欺詐的現象。這也成為韓國成為繼美國以後,第二個確定大眾汽車存在造假的國家。
韓國環境部交通環境科洪東坤(音譯)科長在記者會上表示:“韓國針對在韓銷售的七輛大眾柴油汽車進行抽樣檢查。結果表明裝載EA189型號老式發動機的‘歐V’排放標準途觀車型存在造假現象,另外針對裝載EA288型號新式發動機的‘歐V’及‘歐VI’排放標準高爾夫車型是否涉嫌排放造假也將進一步研究。”
為此,韓國政府將針對15款大眾汽車處以141億韓元的罰款,責令大眾汽車停止銷售並召回存在作弊現象的1.6升及2.0升柴油發動機車型12.55萬輛,並針對涉嫌作弊的車型進入取消銷售認證的程序。這是韓國汽車發展史上最大的一筆罰單。根據這項韓國政府開出的罰單,大眾汽車須在2016年1月6日前向韓國政府提交具體的召回計劃。
但也有專家認為,因技術原因,汽車的召回修理很有可能將導致耗油量的增長,柴油汽車“省油”的優勢將會有所削弱;另外,韓國法律中並沒有規定車主未接受召回修理時的處罰措施,這也將嚴重影響車主接受召回修理的熱情。
針對如何增加民眾自發接受召回修理,洪東坤科長表示:“將在接受召回後的汽車外部張貼專屬標識,以顯示此車輛接受召回修理。”他期待通過這種措施能夠提高車主接受召回修理的熱情。
洪東坤科長還表示,除了大眾以外,韓國正在對其他車企生產的共15款車型進行排放測試,這些車型的檢測數據將在明年4月前全部公布。並將修改《汽車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加強針對排放欺詐,作弊的處罰措施:例如將罰款上限從每款汽車10億韓元提高至每款汽車100億韓元;並將加強針對汽車排放檢查的標準等。
在發布會結束以後,洪東坤科長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坦言道:“雖然本次檢查的誘因是來自近期正在發酵的大眾柴油汽車的醜聞,但通過檢查,我們希望能夠了解到整個行業的狀態,以便於為日後制定相關規定政策時作出參考。”
據相關統計,至今在韓銷售的德國大眾柴油汽車約為12萬輛,全部為“歐V”(歐5)排放標準的汽車,其中大眾品牌約為9.2萬輛,奧迪品牌約為2.9萬輛。而韓國的柴油車市場一直以來由本土汽車制造商現代和起亞主導,但三星的一名分析師表示,由於柴油車占進口車銷量的比重約達70%,韓國政府的這一做法將會使進口車在本國的市場份額受到嚴重影響。
韓國汽車進口商和經銷商協會的數據顯示,韓國進口汽車的市場份額從9月的15.7%下降到10月的12.3%,這一比例為2013年7月以來的新低。
另外,有分析稱通過本次大眾柴油汽車的事件將加快韓國國內普及環保汽車的步伐。至今韓國國內的環保節能汽車的市場比重僅為2%~3%,遠遠低於其他發達國家。為此,不僅是韓國國內市場份額最大的現代汽車,雷諾、GM等國際知名汽車廠商也在韓國法人下已經設立或正在設立專門負責新能源汽車的部門,加強對於新能源汽車的力度。而早在今年2月,韓國環境部擴大了針對電動汽車等環保汽車在韓國市場的份額,推出了一系列補貼措施,大力支持電動汽車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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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15年,國家發改委放開了對除了精神類藥物、血液制品之外的大部分藥品的價格,把定價權交給市場主體。一時之間,不少人擔心藥價會合理上漲,而隨後的半年,一些藥物的確也是出現了漲價。
但放開並不是放任,同樣是漲價,一些藥物的漲價是恢複性上漲,而有一些卻並不是。比如治療痛風的別嘌醇片,一年多漲了近4倍,其背後是生產廠家的蓄意串謀。今天上午,國家發改委向藥企開出了藥價放開以來的第一張反壟斷罰單,向抱團惡意漲價說不。
別嘌醇片,治療痛風的常用藥,至少對於我國八千多萬痛風患者來說,它可一點也不陌生。雖然全國獲得別嘌醇片批文的生產廠家有15家之多,但記者了解到,實際上2014年以來,市面上只有重慶青陽、上海信誼和江蘇世貿天階三家還在保持生產。而這三家藥廠,全部出現在了國家發改委今天公布處罰對象之列。經過查實,重慶青陽及其關聯銷售公司重慶大同、上海信誼聯合及其經銷企業商丘華傑、以及江蘇世貿天階共同協商,操縱了價格上漲。2014年4月,當事人經過協商,決定將當時售價為10元的別嘌醇片銷售價格提高到不低於18元/瓶;2014年12月,當事人協商並決定於2015年1月起提高到23.8元/瓶,而到了2015年4月22日,則決定在別嘌醇片被列入基本藥物的省份,銷售價格繼續維持不低於23.8元,而在被列為低價藥的省份,提高售價至不低於50元。
負責偵辦此案的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調查二處副處長吳東美介紹,這些企業在協商價格時故意沒有形成書面協議,僅靠口頭約定,給偵查帶來了不少難度。調查人員將2013年以來的全部資料進行了查詢,一方面在同一家企業里,將工作筆記、工作計劃、總結互相認證;另一方面將不同的幾家公司間口頭協議的事實進行還原,並把銷售明細一筆筆進行比對。
除了約定價格,這三家全國僅有的別嘌醇片生產廠家,甚至還搞起了“三分天下”,分割銷售市場,例如約定重慶青陽一方負責四川、廣東、雲南等十二個省級區域,其余廠家的產品不許進入這個區域銷售,不能參加這個區域內的藥品采購招投標。反之它的產品也不能進入其它廠家的“勢力範圍”,消費者就只能被動接受這一個品牌。
按理說,三家企業一起生產這個藥品,彼此是競爭關系。那麽為何這三個藥廠卻表現得同氣連枝呢?這就要說到重慶青陽,它不僅是別嘌醇片僅有的三個廠商之一,更是別嘌醇唯一的原料生產商。反壟斷局調查二處王洋林這樣解釋說,重慶青陽對於其他的廠商來說是上遊企業,直接控制原材料,它和其他兩家共同生產別嘌醇片。根據調查人員提取到的證據,重慶青陽給另外兩家公司發通知,如果這兩家的藥賣到了重慶青陽的區域,對方必須原價回收,否則重慶青陽就斷供原料。
正是考慮到這一因素,因此在國家發改委對三家藥廠兩家經銷企業的處罰決定中,對於重慶青陽及其關聯企業重慶大同,處以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是所有企業中處罰比例最高的,其余企業的罰款比例均為上年銷售額的5%。據計算,此次處罰的五家企業被處以的罰款總計不到400萬元。如果僅以罰款金額來看,這算不上是一個反壟斷大案。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張漢東表示,藥品是特殊的消費品,國家發改委今後對於藥品價格的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還將不斷加大。
近年來,我國藥品的價格放開步伐不可謂不快,但放開的每一步,都伴隨著藥價一放就漲的傳聞,那麽究竟應該怎樣看待這一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明確表示,市場主體可以履行自己定價的權利,但是要在受到法律約束的前提下。過去大部分藥品是政府定價,現在是市場主體自己定價,但不是想怎麽定就怎麽定,要接受法律的約束。要保持合理利潤,價格上漲本身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幾家企業的問題是互相商定價格,按照《反壟斷法》這是典型的橫向壟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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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是最後解決爭議的方式,而華為正在熟練的運用這種方式在全球範圍內開展一場“專利運動”。
7月6日上午,華為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確認,目前已在深圳中院和泉州中院對三星提起訴訟。“這只是本次華為主張一系列被侵權專利中的一件,訴訟過程中華為不方便評案件細節。”華為發言人稱。
今年5月25日淩晨,華為宣布在美國和中國提起對三星公司的知識產權訴訟,而據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信息顯示,華為終端有限公司向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索賠8000萬元。
雖然華為方面並未對金額予以確認,但華為方面對記者表示,華為尋求司法裁決的目的主要是維護自身權益不被非法使用及獲得合理補償,而在此次泉州案件中,華為認為被告共有16款產品涉嫌侵權。
華為告三星16款產品涉嫌侵權
在多個場合,華為終端業務高管多次提出試圖超越蘋果、三星的口號,在基礎通信領域的強大專利優勢,以及在終端領域持續巨額投入,為華為在市場競爭中運用專利戰這把利刃提供了基礎。據華為透露,提起訴訟的內容,涉及4G標準專利以及和智能手機功能相關的專利。
而在此次泉州訴訟案件中,華為終端公司稱,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的技術方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該申請於2011年6月5日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010104157.0。該專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該發明專利共有16項權利要求,涉及此案的有8項權利要求。
華為終端公司表示,經過分析,該公司發現三星的這些手機的技術特征與201010104157.0號發明專利權中的權利要求(合計8項)的所有技術特征一一對應。經過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析,認為5被告共有16款產品涉嫌侵權。
華為認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大量制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三星投資公司、福建省某電訊公司、泉州某電器公司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上述行為均侵犯了華為終端公司對涉案專利享受的發明專利權。
訴訟中,華為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終端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整。
對於該案件,三星方面暫時沒有更多回應,但在此前的表態中,三星對記者表示將“采取適當措施來維護三星的商業利益。”
專利戰是防禦還是進攻?
去年以來,專利大戰在手機行業中不斷燃起。
2015年3月,已退出手機領域的通信設備廠商愛立信在美國本土對蘋果發起訴訟並申請禁令,涉及多項基礎通信專利和手機專利,去年年底,雙方達成和解。高通和魅族針對專利的問題也各執一詞,而近日也有消息稱,除了三星,華為也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法庭提起專利訴訟,指控美國無線運營商T-Mobile拒絕與其達成專利許可協議,並繼續侵犯自己的專利權。華為曾提出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條款許可T-Mobile使用其4G專利,但T-Mobile拒絕此要求。
“華為等廠商的訴訟專利案件是一個起點,有可能掀起整個行業,甚至整個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國產手機廠商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截至目前,華為公司擁有9800余件美國專利,其中有7400多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多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這兩項技術占其整個專利儲備的98%。而三星公司的美國專利總數超過12萬件,其中在半導體技術、通信技術的專利都超過3萬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超過2萬件,此外,在存儲技術、光學技術、顯示技術的專利也都在1萬件左右。在這樣專利儲備的支持下,三星電子可以更為安全、自主地進行產業和產品布局。
“華為和三星在專利儲備上的實力都非常雄厚。”智慧芽首席專利分析師賈郡對記者表示,隨著手機市場的逐漸飽和、競爭日益加劇,如果華為公司能夠和三星電子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則可以降低華為高端品牌手機在全球範圍內的侵權風險。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共同開發協議,華為公司還可以從三星電子那里獲得存儲技術、面板技術的經驗。
而華為相關負責人表示,華為的知識產權只是用於自保與防禦,並非進攻他人的武器。華為希望使用其專利的廠商能提供合理回報,這些將用來抵消自身的專利研發投入的巨額成本。華為作為一家真正的產品公司,一切的出發點在於保護自身。
三孩以上的超生將統一按照計征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不再像過去那樣按孩次加倍征收。高收入的超生人群也將不再被額外加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正在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做了上述規定。這意味著,按照修訂後的規定,“張藝謀式”的天價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將不會在深圳出現。
超生三倍計征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之後,各地陸續根據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當地人口與計生條例進行修訂。深圳市此次在《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修訂。
目前,已經完成人口與計生條例修訂的省市,有的明確了對三孩以上的超生按照計征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有的省份如山西省,則明確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與超生人群收入水平掛鉤,並根據孩子數量加重征收社會撫養費,孩子越多,征收的社會撫養費越高。
此次深圳市取消了超生多孩按孩次加倍征收的規定,並刪除了高收入人群加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條款。
2014年,知名導演張藝謀因為超生被征收748萬元社會撫養費,征收額度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他生育了三個子女,符合多孩加重征收的規定,另一方面也跟他的高收入有關。此前的社會撫養費規定,高收入者要按照其超出社會平均收入的部分加倍計征社會撫養費。按照深圳市修訂後的規定,張藝謀式的天價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將不會在深圳出現。
征求意見稿刪除了“超生二個以上子女,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相關規定,統一規定為“每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社會撫養費”。
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學者原新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深圳市明確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是件好事。“制定一個明確的標準,就可以減少政策尋租。因為政策越有彈性,在執行過程中就越有可能出現問題。”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學者穆光宗認為,深圳計生條例的修訂過於保守。深圳是特區,理應在人口治理上起到引領的作用。但是,從修訂內容看,仍然在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說明還是沒有擺脫傳統的控制數量的人口治理思路和模式。“根據中國目前的生育率水平,已經到了該停止懲罰生育,轉變為鼓勵生育的時候了。”
根據2015年國家統計局1%人口抽查,中國目前總和生育率為1.25,大大低於2.1的世代更替水平。國家衛計委方面認為,考慮到漏報等因素,中國的總和生育率應該在1.6左右。
至於備受各方關註的搶生二孩要不要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問題,征求意見稿中沒有涉及。
前置把關規定擬取消
本來可能被一家單位聘用,因為超生最後被取消了資格;本來可以辦理隨遷入戶,因為超生被最後否決。類似這些在全國普遍存在的案例有望在深圳率先消失。
征求意見稿取消了大部分計劃生育前置把關規定。深圳市在修訂說明中稱,征求意見稿對原有嚴格的計生把關規定進行了梳理,順應國家政策的變化取消了不合時宜的前置把關規定: 一是取消隨遷入戶的計生把關;二是取消人社部門、公安部門辦理已生育兩個以內子女人員的調動、錄(聘)用手續時,查驗計生證明的相關規定;三是取消住建部門辦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時查驗計生證明的相關規定。
按照此前的規定,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相關的入戶、聘用或租售房等事項。也就是說,在新《條例》實施後,出生入戶、就業等群眾生活的重要事項將在深圳率先與計劃生育證明脫鉤。
原新認為,取消計生前置條件符合全面依法計生的要求。過去把計生跟落戶、教育掛鉤,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這種做法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理應取消。
值得註意的是,征求意見稿對第三孩以上的超生人員依然做出了計生前置把關規定。公安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已生育、已懷孕第三孩以上人員調動、錄(聘)用手續時,應當核查申請人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公立學校辦理流動人口子女新生入學、轉學手續時,應當核查其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的相關內容。
私募行業年初以來刮起的監管風暴,今日將一批“問題學生”帶到了公眾面前。
8月19日,證監會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的執法情況。據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上半年證監會組織各地證監局對305家私募機構開展了專項檢查,涉及基金2462只,管理規模0.9萬億元,占行業總規模的14%。
從檢查情況來看,不少被抽查的私募機構存在違規問題,個別機構還涉嫌違法犯罪。針對這些違規違法行為,相關證監局對涉事機構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查閱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機構和個人名單發現,不少市場知名私募機構在專項檢查中“踩雷”。深圳著名百億級老牌私募展博投資、北京格上理財、廣東新價值投資、廣東創勢翔投資等也赫然在列。而淮北倚天投資的總經理葉飛,是唯一一個被處罰的個人。
五大方面檢查內容
據張曉軍介紹,上半年專項檢查主要涉及五方面重點內容:募資行為合規性、基金資產安全性、信息披露及時性、基金杠桿運用情況、是否存在侵害投資者權益行為。
經檢查發現,305家機構中,4家私募機構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經營證券業務;6家私募機構存在承諾保本保收益、挪用或侵占基金財產、基金資產與自有資金混同、虛構投資項目騙取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侵害投資者利益行為。
65家私募機構存在公開募集、未按合同約定托管基金財產、投資方向不符合合同約定、費用列支不符合合同約定、未按合同約定進行信息披露、證券類私募機構從業人員無從業資格等一般性違規問題。
199家私募機構存在登記備案信息不準確、更新不及時、合格投資者管理制度不健全、私募基金風險評級及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評估不到位等其他不規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證監會、相關證監局、中國基金業協會分別采取了不同的監管措施。對於4家涉嫌犯罪的私募,移送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門,對其中3家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對6家存在承諾保本保收益等嚴重違規問題的私募進行立案稽查;對65家存在一般性違法違規的私募和1名相關責任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對5家失聯的機構,由基金業協會啟動失聯程序。
知名私募也“中招”
據記者梳理,證監會的懲罰名單共涉及私募73家機構和1名自然人,其中包含了不少在市場上享有不小名氣的私募機構。例如,深圳百億級私募展博投資,知名私募、第三方機構格上理財,私募明星葉飛及其掌管的倚天投資,知名期貨私募福建滾雪球投資,與新華百貨“死磕”已久的上海寶銀創贏投資,以舉牌基金出名的廣東新價值投資、踩雷*欣泰的廣東創勢翔投資等。
記者查閱各地證監局官方網站發現,部分地區證監局已經向有關機構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並進行了公告,如北京、福建、江蘇、安徽等地證監局,也有一些地區的證監局尚未公告。
就目前已經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私募來看,記者發現,上述機構所犯事項雖有不同,但多集中於違規宣傳、未做好合格投資者認定、信息披露不及時、高管或銷售人員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等。
“4月份我們被抽到場檢,最主要的問題是官方網站上沒有風險提示,第二個是信息報送不及時。當時募集新規其實還沒正式出臺,只是征求意見稿,私募都在忙著整改。但我們比較倒黴,被抽到的時間早,沒來得及改。”一家同在被處罰名單上的私募機構人士便向記者感嘆,此次監管層的整治力度確實不小,私募機構稍不留心就會踩進雷區。
例如,北京證監局在開給格上理財的罰單中稱,公司部分推介資料用詞不嚴謹,未對個別投資者做調查問卷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未對部分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
此外,格上理財高管人員及股東信息變更登記不及時,部分銷售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北京證監局責令格上理財限期整改,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方案,並在90日內完成整改。
福建證監局開給滾雪球投資的罰單中則表示,公司未對部分私募基金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要求部分私募基金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與格上理財類似,福建證監局要求滾雪球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整改。
相較起前述機構的“責令整改”,私募明星葉飛旗下的倚天投資則收到了安徽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葉飛本人於7月25日接受了監管談話。倚天投資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部分私募基金產品公開和誇大宣傳、未按合同約定管理、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全員合規風控意識不強,部分資料、合同未按要求保存。
此外,記者查詢發現,江蘇證監局曾在7月27日至28日兩天集中開出7張私募罰單。其中,南京雙安資產,江蘇易元鑫資產,江蘇興佳利業股權投資基金3家公司被出具了警示函;包括中植資本在內的4家私募被責令整改。
歐盟裁定公布後,蘋果與愛爾蘭政府隨即表示提起上訴,而美國財政部發言人當天則表態,歐盟這一決定很可能打擊外國投資者的投資熱情,並損害美國與歐盟的經 濟夥伴關系。美國白宮發言人歐內斯特當天也稱歐盟這一做法已經威脅到國際稅收制度的公平。
此前,據法新社報道,歐盟委員會周二裁定,蘋果公司在愛爾蘭非法逃稅145億美元,蘋果須將這部分稅金返還給愛爾蘭政府。
“愛爾蘭向蘋果許諾了減稅政策,使得蘋果在很多年里比其他企業少繳納了相當一筆稅款,歐盟競爭委員會專員Margrethe Vestager在郵件聲明中表示。“這種選擇性稅收政策使蘋果有效企業稅從2003年的1%降低到2014年的0.005%.”
蘋果CEO蒂姆·庫克通過一封公開信對此做出回應稱,“歐盟此舉用自以為是的法律莽然取代成員國自身法律,於人於己都恐非善事。愛爾蘭已經表示會對判決進行上訴,蘋果公司亦然。我們相信不恰當的判決終將被收回。”
對於蘋果來說,這130億歐元罰單,若以每臺iPhone 6s售價649美元來算,相當於2200萬臺iPhone白賣了。
據體育總局網站消息,8月30日,中國遊泳協會對運動員李玄旭、黃朝升、楊之賢興奮劑違規做出處罰決定。其中,李玄旭、黃朝升被禁賽6個月,其教練馮真被禁賽1年;楊之賢被禁賽一年。三人均需自己負擔興奮劑檢測檢測費用。
年初,三人因涉及禁用藥物氫氯噻嗪而被禁賽。不過當時遊泳隊並沒有公布具體的名單以及處罰結果。其中李玄旭和黃朝升都已於8月3日解禁,馮真和楊之賢要到2017年2月24日。
李玄旭2003年加入廣東省遊泳隊師從馮真,開始接受專業訓練,主攻混合泳項目。獲得過2010年亞運會800米自由泳冠軍、2012年全國遊泳冠軍賽雙冠王等多個大賽冠軍。2015年全國遊泳冠軍賽女子400米個人混合泳決賽第五,在倫敦奧運會中,李玄旭獲得女子400米混合泳銅牌。
黃朝升曾在第十一屆全運會遊泳比賽400米個人混合泳以4分12秒53勇奪冠軍,並打破全國記錄,2010年廣州亞運會男子400米混合泳獲亞軍,於2012年獲全國遊泳冠軍賽男子400米混合泳季軍。
楊之賢曾在2012年全國錦標賽上獲得男子200米蝶泳冠軍,2013年全運會男子400米個人混合泳獲亞軍、男子200米個人混合泳獲亞軍,2015年喀山遊泳世錦賽男子400米個人混合泳成績為第8名。
8月31日從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網站獲悉,近日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發布了《2016年違規處理結果公布》,對五名運動員興奮劑違規做出了相關的處罰決定。其中3名湖南籍遊泳運動員李玄旭、黃朝升和楊之賢分別被禁賽6個月到1年,2名冬季兩項隊員任龍和程方明被禁賽2年。
任龍和程方明皆是冬季兩項名將。他們違規發生日期是在今年1月26日,即新疆冬運會期間,涉及禁用藥物是氫氯噻嗪。根據處罰結果,他們將被禁賽到2018年1月31日。
二人具體處理結果為:運動員取消十三屆冬運會相關比賽成績,禁賽兩年,擔負1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10000元);主管教練蘇培山禁賽兩年,擔負2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20000元);八一雪上運動大隊警告和擔負4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40000元);取消解放軍體育代表團十三冬會體育道德風尚獎,全國體育系統通報批評。
任龍在國內冬季兩項界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2001年,他開始接觸冬季兩項,2003年便拿到了第一個全國冠軍,2006年進入國家隊。從2006年都靈冬奧會開始,任龍已經連續參加了三屆冬奧會,但是中國隊在冬季兩項世界杯上因積分不夠而未能獲得2018年平昌冬奧會的入場券,使得任龍多少有些傷心,他最終決定在冬運會之後退役。今年的十三屆冬運會,他獲得兩金一銀的佳績。
任龍
程方明曾在2012年首屆青年冬奧會上,奪得男子冬季兩項7.5公里比賽冠軍,創造了我國選手在雪上項目中的新歷史。今年冬運會,他獲得兩個接力項目的金牌,以及一枚個人項目的銅牌。
程方明
此外,李玄旭、黃朝升和楊之賢今年年初便因賽外涉及禁用藥物氫氯噻嗪而被臨時禁賽,不過中國遊泳協會當時並未給出具體處罰結果。3人當中,李玄旭名氣最大,她曾在倫敦奧運會上拿到女子400米混合泳銅牌。
3人此次被禁賽6個月到1年不等,其中李玄旭和黃朝升被禁賽6個月,已於2016年8月3日解禁。楊之賢被禁賽1年,將於2017年2月24日解禁。此次處罰不僅涉及到隊員,還有主管教練。李玄旭被禁賽6個月,並負擔5例興奮劑檢測費用(5000元)。其教練員馮真被禁賽1年,負擔1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10000元),湖南省遊泳協會受到警告和負擔3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30000元)。
ST成城9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因信息披露造假及故意遺漏,公司收到了三份來自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其實控人成清波則被禁入證券市場10年。
證監會羅列ST成城在信息披露上的多起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如2011年至2013年,成城股份存在7起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未及時披露,也未在相應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關聯擔保,如2011年至2012年,成城股份存在3起重大擔保、關聯擔保事項,未及時披露,也未在相應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2004年至2012年,ST成城一直對外披露對安華保險投資5000萬元,但實際投資額一直未到位;虛構與上海科泉物資供應有限公司交易事項,導致虛增2012年度收18,444萬元、利潤總額5265萬元。此外,2013年至2014年4月,ST成城對外開出59張商業承兌匯票,票面金額共計7.08億元,但這些重大信息均未對外公告告知。
早在2014年,證監會已對ST成城進行立案調查。最終,ST成城被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被罰共計150萬元。實控人成清波被罰款共計110萬,並被禁入市場10年,成城股份時任董事長徐才江被處以65萬罰款並被禁入市場5年。另有多名高管也被處以行政警告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