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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大公資信因私舞弊背後:信用自失,何以授信?

“大公資信的關鍵點在於以評級要挾人家購買咨詢,不是兩個獨立的業務。”一位評級機構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基本上所有評級機構都有咨詢和評級業務,但不要對同一對象,或者公司內部建立嚴格防火墻,比如成立子公司什麽的都可以。

8月17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公告,對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市場和評級業務一年。同日,證監會也稱暫停其證券評級業務一年。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幾乎是評級機構在債務融資工具市場受到的最嚴厲的處分。

大公評級“有私”

給出如上處罰的原因,交易商協會稱,2017年11月-2018年3月,大公資信在為相關發行人提供信用評級服務的同時,直接向受評企業提供咨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同時,在交易商協會業務調查和自律調查工作開展過程中,大公資信向協會提供的相關材料存在虛假表述和不實信息。

證監會的通報中寫明:一是大公國際與關聯公司公章混用,內部控制機制運行不良,內部管理混亂;二是在為多家發行人開展評級服務的同時為發行人提供咨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有違獨立原則;三是部分高管人員及評審委員會委員資質不符合要求;四是個別評級項目底稿資料缺失,模型計算存在數據遺漏等。

評級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大公資信受罰程度可謂震驚,但走到這一步也實屬必然。大公資信受罰的主要原因是一面向發行人提供評級服務,一面還要收取高額的咨詢服務費。因為基本上所有評級機構都有咨詢和評級業務,但不要對同一對象,或者公司內部建立嚴格防火墻,比如成立子公司什麽的都可以。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此次對於大公資信的處罰力度不可謂不強。在此之前,因為綠地集團及上海雲峰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等事項的自律調查中,曾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給予暫停其相關業務一年的處罰。而針對評級機構,這是頭一回。

前述評級機構人士表示,過去提及評級行業的管理是“九龍治水”,不統一,而這次是交易商協會和證監會幾乎同時發布消息,透露出一個信息:今後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協同監管會越來越強。

“對評級公司來說,監管處罰本身並不是是最重的,而是品牌形象的損失。兩個市場同時被禁入一年,這12個月里絕大部分客戶都會流失,原來的客戶一年後能不能回到他碗里就不好說了。”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大公資信8月17日晚間也針對處罰發布公告稱,將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幫助下,按要求逐項對照、徹底整改,並認真研究解決行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業務和工作完全合規合法、穩步有序推進。同時,大公資信表示,已將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訴材料提交有關部門。

評級行業的頑疾

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大公的處罰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必然性體現在整個評級行業這麽多年存在的類似問題,不論是媒體報道,還是監管,其實都有所了解,不是第一次有這樣的事情,只是一個嚴重程度的問題。此次大公受罰也體現出監管對於評級行業亂象整治的態度和決心。

而且,尤其是在今年信用債市場違約潮爆發,事後發現很多評級機構並沒有做好對違約風險的預警,很多發行主體都是在違約發生之後,評級驟然下調。

截至目前,發債企業2017年年報已經陸續披露,2018年的定期跟蹤評級業接近尾聲,大部分企業都披露了最新的跟蹤評級結構。

wind數據統計發現,級別變動的企業中,上調比率高於下調比率。其中上調比率最多的是AA-也是樣本數量最多的,上調比率高達10.44%,且全部為上調1個子級。下調比率由高到低依次為AA-、AA+、AAA、AA,下調比率分別為2.51%、2.10%、1.99%和1.91%,且均存在跨級別下調的情況。從遷移範圍看,在BBB級及以上級別主體中,除A-級外,各級別均有部分發行人的級別遷移範圍超過3個子級,且均為大跨度調降。同時,在2018年跟蹤期內,有10家發債主體信用等級被下調至違約級,其中有8家發債主體級別調降幅度在9個子級以上。

盡管分析評級調整的原因,有行業周期和企業自身的因素,但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時,受“級別競爭”影響,評級機構客觀性不足且級別調整存在滯後性。評級機構的付費模式之爭再起,目前發行人付費模式已成為大部分評級公司普遍采用的模式。記者註意到,在國內14家信用評級機構中,中債資信評估、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北京中北聯合信用評估、四川大普信用評級5家為投資者付費模式,其余9家均為發行人付費模式。

但行業內也有關於付費模式的不同聲音,前述評級機構人士認為,投資人付費還是發行人付費不是關鍵, 關鍵是如何消除每種付費模式下的利益沖突問題,評級機構必須公平對待市場參與各方。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孟慶斌在近期的一篇論文中表示,在發行人付費模式下,評級機構和受評公司將不可避免地產生利益的博弈和勾連,使得信用評級虛高,即評級機構為留住或發展客戶二調高評級結果,來取悅發行人;二是評級選購,即發行人在各個評級機構之間來回去的預評級結果,從中選擇較高的評級水平。這兩個問題在評級行業競爭激烈時尤為嚴重,對整個評級行業的公信力產生了極大的不利影響。而此次大公資信的問題的嚴重性在於,收了錢評級還要賣咨詢時的那種要挾,這里面實難再談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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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於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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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僱主:員工OT因私務

1 : GS(14)@2015-10-09 07:35:59

■浸大學者趙其琨(左)認為,推行家庭友善措施便利員工處理私務,能有效解決工時長問題。馬志剛攝


【本報訊】打工仔加班原因何在?有學者聯同招聘網站早前進行問卷調查,研究如何解決香港工時過長,有五成僱主認為員工在上班時間處理私務引致加班。學者認為標準工時未必能解決現狀,促推家庭友善、彈性上班措施。有工會反駁:「邊有老闆咁好,返工做私務都唔郁你,仲畀你OT?」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人力資源策略及發展研究中心,聯同招聘網CTgoodjobs發表調查結果,指388名受訪僱主與1,643名僱員中,逾九成僱主訂立工作時數為每周40至48小時,但38%僱員指實際工作49小時或以上,超時工作普遍。



職工盟質疑研究沒公信力

勞資雙方對工時過長成因有不同解說。五成僱主認為員工在上班時間處理私務導致加班,但僅三成僱員認同;八成僱員認為「老闆未走唔走得」的公司文化等人為因素才是主因。調查又顯示,47%僱主與35%僱員對實施劃一標準工時可行性存疑,但如果實行家庭友善、彈性上班,七成員工認為可行,惟半數僱主有保留,主要憂慮實施有困難,擔心員工濫用。中心主任趙其琨教授認為,標準工時難以一刀切實施,會為中小企帶來壓力和掣肘。他認為彈性工作安排是大勢所趨,有助招聘及挽留人才,長遠有效解決工時長帶來的弊端。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質疑研究沒公信力,他反駁一般僱主都會視辦公時間處理私務為紀律問題,理應處分而非容許加班。他又指如果彈性上班時間可解決工時過長,「咁就唔使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研究咁多年啦」。■記者馬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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