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廉風暴 商罪科搜廉署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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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11-20 16:30:50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1-814466?category=m
繼02年冼錦華案引發警廉風暴後,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首次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昨天操入北角廉署總部,搜查逾7小時,拘捕3名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的廉署人員。
據悉,案件涉及早前「窩輪天王」串謀造市案,一名特赦證人指控廉署人員「教導作供」,負責該案的正是曾偵破謝瑞麟貪污案而被嘉許的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
包括1名總調查員
警方發言人證實,1名廉署總調查員及2名高級調查員,因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年齡37歲至45歲,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進一步評論;廉署證實,警方是調查一宗有關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案,署方會全力配合。
昨晨約10時,大批商罪科探員手持搜查令,抵達廉署總部,要求進內調查;幾乎同一時間,已有傳媒現場守候,搜查期間警方派出一輛私家車及3輛客貨車,駛入廉署總部,並以維持秩序為名,安排逾10名機動部隊人員在門外戒備;但廉署亦不甘示弱,派出多名保安在地下大堂列陣,「壁壘分明」局面,令現場氣氛緊張。
據聞,案件涉及被稱「窩輪天王」的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的窩輪騙案,負責替吳打理內地窩輪造市活動的職員張青浩,因沒有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拒絕作供,最終被起訴4項串謀詐騙罪,但今年6月張在審訊期間,突向法庭呈上長達6小時跟廉署人員錄音對話,聲稱對司法機構失去信心,申請終止聆訊。
有人稱被教導作供
據悉,廉署今年初諮詢律政司意見後,將案件轉交予獨立第三者、即警方調查,至昨天高調採取行動;消息指,張在案中願當證人前,曾與廉署人員多次在街外及其他地方會面,雖有關會面並非不合常規,但有人聲稱被教導作供,而內容涉及「一些財務安排不用講」。
有廉署中人指,署方有指引教導調查員如何替證人錄取口供,就是要對方「講真話、講事實」,至於跟證人說「不用講無謂說話」亦屬正常,是否妨礙司法公正,見仁見智。但他亦補充,因案中原特赦證人,被廉署人員貼身保護長達1至2年,當中會否有人在彼此接觸期間,有提及其他事情,則留待警方調查,但希望警方:「對事不對人,有充分理由才去做!」
據悉,商罪科探員昨在廉署7個多小時,其間曾跟多名年前執行「探射燈」行動的廉署執行處F組人員接觸,廉署當年出動人手達150人,拘捕「窩輪天王」等30人。
而負責該案F組總調查主任曹永年,不但在偵破「窩輪天王」案中獲讚賞,他之前亦曾參與調查謝瑞麟貪污案表現出色,更獲廉署嘉許。
冼錦華案曾引發衝突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警方是次拘捕行動不會影響張青浩面對刑事案件聆訊,因目前階段未能清楚知道事件的關連性,及調查人員在案中的角色及牽涉程度,故兩案可各有各做。
廉署成立36年,曾發生兩次警廉風暴,1977年廉署短短3年間起訴逾200名涉貪警員,逾百名休班警員不滿,闖進金鐘廉署總部,迫令當時港督麥理浩特赦;2002年前高級警司冼錦華,因涉包庇色情場所被廉署拘捕,但當時警隊「一哥」曾蔭培,不滿廉署未有足夠證據便公布涉案者資料,跟當年任廉政專員黎年在立法會針鋒相對。
撰文:吳婉茵、林育慧、翁鈺輝
2 :
GS(14)@2010-11-20 16:52:08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681948
特稿
「證人要裝你都冇辦法」
2010年11月20日
在廉署工作 30年剛退休不久的一名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對於警方今次闖廉署拉人事件十分感慨,他表示,警方調查刑事案件很多時可以根據環境證供或科學鑑證提出檢控,但廉署的案件一般只是行賄和受賄,有時要特赦一人才可以對另一人入罪,因此要成功起訴往往全靠污點證人。
該前總調查主任說:「證人口供一定要出得街和見得光,唔可以私下解決,否則隨時出事。」
此外,在案件提堂前,調查員會再一次接見證人,為對方上庭作供進行「溫習」,但一般都會在證人面前放下錄音機,證明一切合法,今次出事顯然是沒有做到這一點。
廉署不會提供法援
據了解,調查員同時會提醒證人雙方談話內容會保密,「由於證人唔係疑犯,調查員唔會搜證人嘅身,睇吓身上有冇錄音機,如果對方要裝你都冇辦法」。
今次被捕的廉署總調查主任經驗豐富,工作表現一向平穩,並無犯過嚴重過失,對其今次被指控妨礙司法公正,同事都大感意外,「廉署係有一套指引畀前線調查員點樣接觸證人,由學堂起已經教佢哋點樣做」。消息又指,由於今次涉及個人行為,就算涉案廉署人員因工作關係而被捕,廉署亦不會向他們提供法律支援。
本報記者
3 :
GS(14)@2010-11-20 16:52:23錄音呈堂 有賴專家意見
2010年11月20日
【本報訊】污點證人以錄音帶反咬廉署人員妨礙司法公正事件,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錄音帶亦可用作呈堂證供,但先決條件是載有證供的相關 MP3或錄音帶段落最好是未曾使用過的新帶,而且錄音後亦不可再重複使用,以免被質疑可靠性及真確性。
數碼錄音容易刪改
他續稱,當案件開審,若對方質疑錄音帶可信性,拒絕用作呈堂證供,便可能要聘用專家檢測錄音帶,現時警方商罪科屬下科技罪案組有專家檢測錄音,另外個別大學學者亦可充當專家證人。
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李志光稱,錄音時若利用傳統的錄音機偷錄,若曾被刪改是很易察覺,但用數碼錄音筆偷錄,則容易刪改而不露痕迹,除非使用無刪改功能的錄音筆,這有利作呈堂證據。他說,當錄完音後,如何證明是當事人的聲音,可作頻譜分析,但實際仍存有誤差,故此在呈堂證供上是否有力,有賴專家的專業意見。
廉署偷拍片段曝光 黑幫前坐館:打甩賄警案出得 黎行預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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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11-27 18:14:382010-11-17 iM
被警方列為打擊目標之一的黑幫和勝和前坐館「崩嘴」,多年來都能避過警方的線眼,直至早前被廉署告上法庭,才揭發他涉嫌長時間賄賂一名警長,以換取對方在職務上提供利益。
案件本周一在區域法院審結,因廉署舉證不足,及兩被告以「助養智障女」拆解懷疑賄款來源,成功脫罪。
本刊深入追查這宗黑幫賄警案,並從廉署跟蹤被告的偷拍影片中,揭開崩嘴兩度將一叠叠現金,交到警長妻子所經營報檔的過程;涉案警長更向本刊披露與崩嘴及另一名江湖猛人的秘密關係。
雖然我並不盡信兩被告的作供內容,但基於廉署未能提出有力證據,指證他們有串謀犯案、以及涉案賄款最後是落入警長手上,所以只能判兩人罪名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錦昌,周一就賄警案作出裁決時說。
原名潘偉業的「崩嘴」,四十八歲,被控在○四年中至○八年三月期間,每月向五十歲的警長潘國球提供四千元,作為潘以警務人員身份,在有需要時向他提供優待的報酬,涉及金額共約十九萬元。
潘國球在八九至九四年間,曾駐守荃灣警區反黑組及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崩嘴則被廉署形容,是活躍荃灣區的黑幫和勝和前坐館,相信二人早已認識。
從廉署的偷拍片段所見,○七年十二月十一日,穿橫間衫的崩嘴,第一次被拍得現身荃灣大河道,將一個相信載有四千元現款的白信封,交到警長妻子所經營的報檔;第二次在○八年三月十一日,這次他穿深色西裝外套,把一叠同樣共四千元的五百元鈔票,遞給報檔職員。
直認交錢到報檔
「是呀,影片中交錢到報檔的人是我。」審訊期間,崩嘴在庭外向本刊直認不諱,但接着又似是而非說:「警察想拉我好耐啦,佢哋拉唔到,?家又輪到廉署,我出得嚟行,預咗還,最多咪坐一年半載;不過我要強調,給報檔的錢,並不是要收買警長。記得他當年駐守反黑組時拉過我,如果知道他就是報檔老闆娘的丈夫,我一定搵人教訓佢,點會仲畀錢。」警長潘國球則回應說:「我九四年升警長後,就調去沙田警區做軍裝,怎記得十多二十年前拉過甚麼人;還有廉署一直未能證明我提供了甚麼着數給對方,單憑他定時拿錢到我老婆的報檔,就指我受賄,叫我怎服?」他並透露之所以與崩嘴扯上關係,原來牽涉另一江湖猛人。
「老婆在我被捕後才說,她所收的錢,是其父生前的江湖朋友拿來,給患有智障的胞妹阿玉。其妹雖然已四十幾歲,但只得十歲的智商,岳父臨終前最放不下的,就是這個智障女兒。」潘的岳父綽號「驢仔添」,據悉是黑幫十四K支派「湃盧」的重量級人物,早在六十年代已闖出名堂,曾活躍旺角及沙田區,門生近千人,他過身前雖已屆七十多歲,但仍對幫中大小事務親力親為。
驢仔添在○二年證實患上癌症後,曾四出向不同幫會的江湖好友託孤,希望他們有生之年,能協助照顧其智障女兒,結果大部分都答應。然而驢仔添同年底身故後,兌現承諾的人卻不多。
江湖猛人臨終託孤
江湖傳聞,八十年代末,崩嘴在其所屬幫會還未上位時,驢仔添曾多次借錢給他並介紹工作,又帶他結識不同幫會的江湖朋友。其後崩嘴愈撈愈掂,兩人亦成為莫逆之交,故崩嘴對其託孤一事最為上心。
「據老婆透露,自其父過身後,間中就有三幾個不知名的人拿錢到她在大河道經營多年的報檔,他們沒承諾會按時給錢阿玉,但每次出現都會放低幾千元,後來部分人疑因年事已高甚至已離世,沒有再出現。她印象中,崩嘴是最常到來的一個。」潘續說:「阿玉現時在荃灣區一庇護工場工作,每日下午放工後,都會到報檔拿零用錢,然後去買零食或逛街,她所拿的錢,正是岳父的江湖朋友所提供。」據悉,崩嘴與潘國球被捕之初,完全無提及「助養智障女」一事,直至案件開審,潘才以此作辯護理由;加上在廉署舉證不足情況下,二人才得以把行賄受賄罪推得一乾二淨。
崩嘴還在庭外高談闊論說:「我明知警察一直都想拉我,如果真是賄警,又怎會蠢到親自拿錢去其老婆的檔口呢?」逃過廉署檢控的崩嘴,現仍要就涉嫌操控及勒索荃灣區多條小巴路線一案,接受警方調查。有反黑警官相信,他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廟,遲早被送入監牢。
老叔父變箭靶之謎
近年執法部門經常拘捕一些已退下江湖前線的黑幫叔父輩人物,有指是因卧底人員難以接觸當紮大佬,為求交差,遂轉向名氣大兼戒心低的老叔父埋手。
雖然黑道中人批評此舉等同「恰阿伯」,但一名反黑警官表示,不少自稱退隱江湖的大佬,其實仍暗中操縱幫會運作,故必須予以打擊。
「尤其掛着前坐館名銜的老叔父,他們地位超然,除不時出面調解各頭目之間的糾紛,更可直接影響幫會的選舉,當中涉及頗大的利益及權力爭鬥。」警官舉例說,今年六月警方在深水埗及時制止一宗買兇殺人案,事件背後正正涉及黑幫坐館人選的爭鬥,幕後主腦及被追殺的目標,均為叔父輩人物。
2 :
abbychau(1)@2010-11-28 00:18:32浪費左咁耐調查了
廉署起訴路政署高級工程師涉嫌貪污
1 :
GS(14)@2010-12-03 13:09:41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10.html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一名路政署高級工程師,控告他涉嫌向一名土木工程公司董事索取及收受賄款,作為優待有關公司與路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報酬。
黃釗猷,五十五歲,被控共四項罪名,即兩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c)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十二月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監督有關土木工程公司的工作。該公司為路政署的承建商,負責九龍一個路段加建隔音屏障的工程。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八年十二月,向上述公司的董事索取及收受一萬元,作為協助或優待有關公司與路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報酬。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一月,以相同理由向上述公司的董事索取及收受二萬元。
路政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星期五出庭。
廉署起訴生產力促進局前顧問涉嫌以假單詐騙百多萬元
1 :
GS(14)@2010-12-03 13:10:26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12.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促進局)前高級顧問,控告他涉嫌利用虛假報價單購買貨品,詐騙該局約一百一十萬元,以及處理犯罪收益。
凌重恆,四十歲,被控共二十八項罪名,即十五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十一項欺詐;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於案發時為生產力促進局汽車及電子部高級顧問。為進行研究項目,被告可向該局尋找經費,以採購貨品、設備、裝置或服務。
其中十五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間公司的報價單,而有關報價單載有虛假陳述指該公司願意向生產力促進局出售某些貨品,意圖欺騙該局。
生產力促進局其後發出購貨訂單,並簽發支票,以支付共約一百一十萬元的貨款予上述公司及另一間公司。該兩間公司涉嫌由被告操控。
十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圖詐騙,即虛假地表示該等購入的貨品並無出現問題,以誘使該局不採取行動,以追討其所蒙受的損失。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貨品從未有交付予生產力促進局。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處理由生產力促進局發出,用以購買上述貨品的支票付款,而他明知有關付款為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七年十一月至二○○八年九月期間發生。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生產力促進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出庭。
高級督察涉嫌協助教唆製造「冰」毒被廉署起訴
1 :
GS(14)@2011-01-08 15:28:50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29.html
一名高級督察,涉嫌協助及教唆一名毒販在越南製造「冰」毒,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林冠樺,四十一歲,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觸犯相應法律所訂罪行罪名,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40(1)(c)條。被告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於案發時為長沙灣警署的偵緝高級督察。
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間,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一名毒販在越南觸犯根據該國有效的相應法律可懲處的罪行,即製造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
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三日期間,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與該名毒販商討在越南製造「冰」毒,並向他提供有關避過警方偵查其製毒勾當的可行措施的意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2 :
GS(14)@2011-01-08 15:31:33Webb:
所以他就是那位放入冰毒的警察?他已經被定罪,還已經受了11個月的監禁了。
So is he the one who put the "ice" in "police"? He has a previous conviction for selling information, 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to which he pleaded guilty and was sentenced to 11 months in jail.
廉署起訴「電盈」前總經理涉嫌就判授物流合約貪污詐騙
1 :
GS(14)@2011-01-15 15:19:35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3.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上市公司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盈」)的一名前總經理(直銷業務),控告他涉嫌就判授物流服務合約及代理合約時貪污詐騙,致使「電盈」根據該等合約支付共逾六千萬元。
許尊傑,四十一歲,被控四項欺詐罪名;及兩項交替罪名,即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
許及其妻歐陽麗霞,四十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被告將於星期五(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其中一項欺詐控罪指,許涉嫌向「電盈」隱瞞他與捷興物流公司(「捷興」)之間的關係所引起的利益衝突,即他及其妻在「捷興」有財務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電盈」向「捷興」授予四份物流服務合約。
兩項交替控罪指,許涉嫌從「捷興」一名登記擁有人先後收受三萬九千九百三十元及一萬五千四百四十四元,作為代表「電盈」判授物流服務合約時優待「捷興」的報酬。
另外三項欺詐控罪指,許涉嫌訛稱「電盈」已批准向友聯顧問公司(「友聯」)及智嶺峰有限公司(「智嶺峰」)授予五份代理合約,意圖詐騙而誘使「電盈」兩名高層人員批准及簽認向「友聯」及「智嶺峰」授予有關合約。
餘下一項控罪指,許及歐陽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電盈」,即未有向「電盈」申報他們夫婦兩人在「智嶺峰」有財務權益;及促使「電盈」向「智嶺峰」授予一份代理合約。
上述涉嫌欺詐行為致使「電盈」根據該等物流服務合約及代理合約,向「捷興」、「友聯」及「智嶺峰」支付共逾六千萬元。
有關涉嫌控罪於二○○五年一月至二○○八年十月期間發生。
此外,廉署分案起訴「友聯」一名登記擁有人,控告她涉嫌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以減低「友聯」的稅款。
許苑貽,三十七歲,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
控罪指許苑貽涉嫌於二○○八年一月至九月期間,與另一名人士串謀使用一份「電盈」虛假銷貨單影印本,意圖誘使一名會計接受該影印本為真文書。
許苑貽將於星期五(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兩宗案件。
「電盈」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上述兩宗案件的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等候星期五提堂。
廉署起訴「復康力量」職員涉嫌詐騙活動資助今提堂
1 :
GS(14)@2011-01-22 17:37:09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4.html
香港復康力量(「復康力量」)兩名高級職員,涉嫌向勞工及福利局和多個區議會詐騙活動資助,被廉政公署拘控。兩名被告今日(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伍文曦,四十七歲,「復康力量」前總幹事,及何君樂,二十六歲,「復康力量」培訓及就業部高級主任,否認共五項欺詐罪名。
伍另否認一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七日進行預審,並批准被告各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復康力量」是一個註冊的慈善組織,屬下會員多為傷殘人士,其宗旨是透過定期舉辨文娛活動,促進會員的利益及福祉,而這些活動獲得勞工及福利局或區議會的贊助。
欺詐控罪指伍及何涉嫌於二○○九年二月至三月期間,虛假地向勞工及福利局、荃灣、油尖旺及中西區區議會表示,閃耀人生曾提供服務及收取服務費用,詳情詳列在提交的九張發票上。閃耀人生是一間由伍控制的服務供應商。
伍及何涉嫌企圖詐騙而誘使勞工及福利局、荃灣、油尖旺及中西區區議會批出資助申請,導致閃耀人生獲得利益。
兩名被告涉嫌詐騙的活動資助合共逾一萬五千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伍涉嫌於二○○九年四月處理一張支付閃耀人生的支票,款項為七千九百元,而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永源代表出庭。
廉署起訴上市公司英發國際(0439)前行政總裁涉嫌欺詐及盜竊
1 :
GS(14)@2011-01-29 18:11:20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6.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上市公司英發國際有限公司(「英發國際」)的一名前行政總裁,控告他涉嫌詐騙公司共九百萬元,並挪用另外三百八十多萬元。
陳海林,四十八歲,亦為「英發國際」前股東,被控共四項罪名,即一項欺詐、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盜竊。
被告將於星期五(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表示從「英發國際」獲得的九百萬元,已經用於「英發國際」在內地一間廠房的翻新工程,以及作為向一間虛假供應商訂購光粉紙的訂金。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誘使「英發國際」一名前助理財務總監,一間核數師樓及「英發國際」的審核委員會接受上述陳述為真實,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別使用一份看來是「英發國際」及該名虛假供應商之間的合約,以及一張看來是供應商簽發的虛假的按金收條,意圖誘使「英發國際」的前助理財務總監接受為真文書。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盜取一張三百八十多萬元的支票,而該支票是一筆以「英發國際」之名向一間財務公司申請的貸款。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六年三月至二○○七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星期五出庭。
2 :
GS(14)@2011-02-04 12:19:43在2007年3月31日及2008年3月31日的核數師報告均由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編制的。他們在德勤提出一項共1,054萬的「對某部分國內開支的真確性未能核實」而辭任後接手。德勤把其懷疑虛假的財務報表的責任推卸。信永中和跟著在這兩年發出一份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The auditor for the reports for the years ended 31-Mar-2007 and 31-Mar-2008 was Shinewing (HK) CPA Ltd. They took over after Deloitte resigned, after raising a query "on the validity of certain PRC expenditures" in the sum of HK$10.54m. Deloitte referred to its responsibility to consider fraud in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Shinewing subsequently gave a clean audit report for both years.
廉署起訴警長涉嫌處理懷疑販毒案時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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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2-20 11:58:50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7.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長,控告他在處理一宗懷疑販毒案時,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梁偉賢,四十六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隸屬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一個小隊。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八年九月三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於執行職務或與職務有關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被告涉嫌主動提出和建議一名男子及其太太為他們的兒子聘任一名大律師,在一宗懷疑販毒案中代表其兒子,案中其兒子被有關反三合會行動組小隊拘捕及控告,而被告隸屬該小隊並個人知悉有關調查。
控罪又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夫婦聲稱,該名大律師可影響該小隊的主管人員,以及有關主管人員會在處理該案時對辯方作出優待。
被告並涉嫌安排及參與一次與上述夫婦、大律師及一名律師事務所法律行政人員的晚宴,並於席間與他們商談有關懷疑販毒案。
控罪又指被告涉嫌在與事件中的男子商談其兒子的案件時,向他索取五千元的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出庭。
廉署起訴華富嘉洛證券前董事涉嫌詐騙六十萬元分包銷佣金-華富國際(0952)、中國數碼版權(8157,前看漢科技)
1 :
GS(14)@2011-03-06 11:47:13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44.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證券公司前董事兼負責人員,控告他涉嫌就三間公司分別供股、發售股份及配售股份,詐騙分包銷佣金共約六十萬元。
董瑞麟,四十四歲,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嘉洛」)前董事兼負責人員,被控共四項罪名,即三項欺詐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華富嘉洛」是上市公司華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華富國際」)的全資附屬公司,專為客戶提供證券及期貨服務。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廉署早前接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轉介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一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認購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促致認購人認購看漢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二千萬股供股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發放二萬二千八百元的分包銷佣金至該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另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另一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認購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促致認購人認購華夏醫療集團有限公司三千零一十六萬股發售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發放四萬八千二百五十六元的分包銷佣金至該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餘下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上述兩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配售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分別促致認購人認購嘉利福控股有限公司四千七百三十萬股配售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分別發放兩筆各為二十六萬零一百五十元的包銷佣金至該兩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此外,被告又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誘使並指示上述兩名人士其中一人向「證監會」人員作出虛假陳述。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六年一月至二○○七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證監會」及「華富國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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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101)@2011-11-29 11:14:24Guest(zid:733)所發的貼子已被greatsoup(管理組:8) 刪除了。(原因: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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