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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逃貪官!刑事缺席審判制度要來了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規定對於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監察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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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法加強境外追逃力度,外逃貪官或將“缺席審判”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近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為加強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和手段,修正草案擬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介紹,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敗和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及相關法律制度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2014年,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提出了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的任務。2016年7月,法制工作委員會提出了關於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的研究報告。中央紀委建議在配合監察體制改革修改刑事訴訟法時,對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作出規定。

規定缺席審判具體程序

官方信息顯示,1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外逃16年的“百名紅通人員”胡玉興回國投案自首。至此,全國“百名紅通人員”已有52名歸案。

自“天網”行動啟動到2018年3月底,我國共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058人,其中,追回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800人,追贓近百億元人民幣。在強大震懾效應下,1300余人主動回國投案自首或被勸返回國,新增外逃人數從2014年101人降至2015年31人,再將至2016年19人,2017年4人,從2014年開始,新增外逃人員實現逐年下降,涉嫌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外逃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是適應發展變化,及時滿足社會發展需要。以往,外逃貪官只有被追逃回國才能對其審判,如今,通過修改刑訴法,建立缺席審判程序,外逃貪官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將受到法律應有的裁判。”

據沈春耀介紹,本次修改,擬在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特別程序中增設缺席審判程序一章,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的缺席審判程序。

修正草案規定對於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監察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修正草案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缺席審判的具體程序:一是明確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必要時仍可以依照刑訴法的規定指定管轄)。二是規定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協助方式或者受送達人所在地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將傳票和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三是規定被告人未按要求歸案的,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作出處理。

對於缺席審判中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方面,修正草案規定,人民法院缺席審判案件,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可以代為委托辯護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對於外逃貪官能否適用法律援助,目前尚存在一些爭議。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信春鷹委員說,追逃追贓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和一般的缺席審判對象相比有特殊性, 比如潛逃境外的人不是沒有能力,而是拒不回來。修正草案第 293 條規定缺席審判案件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近親屬也可以代為委托 辯護人,這是辯護權的通行規則。但下面說如果他沒有委托,應該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我認為不妥。

“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法律有規定的,法律援助條例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是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條例專門規定,哪些人、哪些案件可以申請國家法律援助,可以申請國家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都是以國家或者政府機關為義務方的, 比如請求國家賠償,或因主張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涉及到追逃追贓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他不出席審判不是因為沒錢、沒有能力,而是為了逃避管轄。無論如何不是法律援助的對象,這是社會公平的底線。”信春鷹說。

“概念還需斟酌”

修正草案同時規定,交付執行刑罰前,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罪犯有權對判決、裁定提出異議。罪犯對判決、裁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理。

對此,信春鷹表示,第 295 條規定罪犯提出異議就得重新審理,這個也要再研究,要有條件。缺席審判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提出異議,因為他拒不到庭,甚至不接受管轄,他能接受判決嗎?提出異議就重新審理,應該有嚴格程序規定。

在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期間,也有常委會委員認為,缺席審判程序的適應對象還應進一步界定。

李飛委員說, 關於缺席審判程序,這里面有幾個概念建議還要進一步斟酌。一是確實逃往國外又能查明他在國外還存活,這是一種情況。二是草案現在修改以後,形成的第 296 條,由於被告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我覺得這是兩個概念。到底缺席審判怎麽來確定,有關條文內在邏輯關系還需要再梳理一下。

信春鷹委員也表示, 這次修正草案有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創設任務,即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一個直接動因就是國際追逃追贓,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不限於此。建議有關部門能夠對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做通盤研究,不僅僅針對追逃追贓,還包括因刑事犯罪人死亡、重病等不能出庭多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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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轟中行助資金外逃

1 : GS(14)@2014-07-11 15:21:0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0/news/ea_eaa1.htm





【明報專訊】中央電視台昨天一則長達20分鐘專題新聞揭發中行(3988)涉嫌助客戶洗黑錢,引起內銀板塊震盪。央視報道,中行通過一項名為「優匯通」的業務,以「跨境人民幣結算」為名,繞開國家外管局監管,讓客戶無限額換匯,進行境外投資移民,相關做法涉嫌造假洗黑錢。中行昨天刊登澄清公告,否認業務違法。內地媒體昨晚更傳出外管局已進駐中行調查。分析認為,事件可能會令非法資金外流受阻。


央視節目開播便播出中行廣東某支行工作人員涉嫌洗黑錢的一句話:「別管您的錢有多黑,多見不得光,銀行都有辦法給你洗白,並且安全的弄到國外」。據報道,鑑於內地居民對投資移民的需求升溫,中行與移民中介合作,通過一項「不見得光」的「優匯通」業務,將客戶巨額的人民幣款項一步匯出境外,並收取千分之3至4的手續費。央視表示,今年至今,中行於廣東的一家支行已進行相關換匯業務逾61億元(人民幣‧下同)。




對於央視直接批評中行「避開監管,實現超額匯兌,已經涉嫌違法」,中行昨天下午4時迅速在官網發表澄清公告,指央視等媒體的報道與事實有出入,然而,該公告於一小時後被撤銷,中行官方微博亦刪除此則公告。直至晚上9時,中行刊出新公告,刪去「中央電視台」的字眼,改為「新聞媒體」,避免直接挑戰央視。另外亦把「業務辦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關監管部門做了匯報」,改成「已事先報備」,即刪去了「向有關監管部門」。

中行:僅限投資移民及海外購房

不過,中行仍然強調,報道中提及的「地下錢莊」和「洗黑錢」情與事實不符,「優匯通」業務則是在試點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基礎上,在符合監管原則的前提下,先行先試,於2011年試點推出人民幣跨境轉帳業務,僅限投資移民和海外購房置業兩種用途。除了中行,廣東地區已有多家商業銀行試點開辦此類業務。

中行涉嫌違反外匯管理相關條例,內地《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消息指出,外管局和反洗錢司昨天中午已經進駐中行。但本報至截稿時,未得到內地監管部門對事件的正面回應。昨天中行大跌2.8%,內銀板塊亦受累全線下挫。

業界憂「北水」來港將受壓

業內人士對央視報道的影響判斷不一。有本港中資券商認為,中央可能會加強銀行監管,嚴打洗黑錢,堵截換匯活動,北水來港恐怕受壓;澳新銀行全球市場部高級經濟師楊宇霆則認為,事件顯示內地缺乏個人對外投資渠道,當前所謂的資本雙向開放,實際上並不匹配,當局應該加速減少個人對外投資限制,增加靈活性;有本港中資行經濟師又指出,通過「優匯通」來洗錢的機率並不高,地下錢莊仍是主要渠道。

明報記者 張聞文
2 : GS(14)@2014-07-11 15:21:28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0/news/ea_eaa2.htm



優匯通 助投資移民匯款


2014年7月10日





【明報專訊】被央視稱為「見不得光的銀行業務」的優匯通,是一種常見的幫助內地富豪換錢移民海外的匯款業務。投資移民通常要求申請移民者將一定數目的外幣,匯至國外項目指定帳號上。然而按照內地外匯管理規定,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換匯5萬美元。優匯通通過跨境人民幣結算渠道,則可幫助客戶無限換匯,甚至搶了部分地下錢莊的生意。中國銀行作為海外業務佔比最大的國有銀行,具有海外資金優勢。優匯通的實際操作即是將人民幣先匯到海外分行,由當地的中銀分支機構兌換成外幣。


近年內地掀起移民潮,年均移民人數接近20萬,近日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報告更顯示去年中國成美國樓第二大海外買家,達220億美元(詳見另文)。有專家相信,一旦中行優匯通業務遭封鎖,有助正大力反腐的中央政府阻截資金外逃。
3 : GS(14)@2014-07-11 15:21:5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0/news/ea_eaa3.htm



堵資本外流 配合中央反貪


2014年7月10日





【明報專訊】央視繼今年2月曝光東莞色情業,引起極大社會反響之後,再將矛頭直指副部級別的四大國有銀行,對中行涉嫌洗黑錢的「指控」,恰好發生在中央反腐之風颳向金融業之際,時間點頗耐人尋味。當前中央「打老虎」打得貪官們風聲鶴唳,紛紛加快搬錢步伐,將黑錢移至海外,央視此舉或有助中央「關門打狗」。中國一直是非法資金外流的大國之一,外媒統計,過去十年間,中國非法流出的資金高達1.1萬億美元。習、李領導班子上任後,不斷加大反貪力度,近期更有貪官一周下馬一個的形勢,在內地金融領域的「打老虎」,亦愈發頻密。央視和中行兩家副部級央企此次互撼,重點放在「洗黑錢」上,可能是中央限制資本大舉外出掃貨的開始。


美國或提供中國人在美帳戶資料




不過,中銀香港(2388)一名高管也對本報表示,國家幾年前對資金外流較為敏感,當前雖然對個人換匯有每年5萬美元的限制,但面對境內游資過多,當局正積極鼓勵資本走出去,對資金外流的在意程度亦在減弱,因此,銀行在跨境業務上也有不少灰色地帶可走。昨天,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正式生效,有評論指中國把擁有美國國籍或綠卡的客戶資料交給美國,作為回報,未來美國也可能會把中國公民在美國的金融帳戶資料提供給中國,這種信息共享也有助於中央了解中國公民擁有的巨額財富及其去向。
4 : GS(14)@2014-07-11 16:06:56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1/news/ec_eca1.htm



【明報專訊】中國銀行(3988)的「優匯通」業務,被內地央視踢爆涉嫌替客戶洗黑錢後,有報道指該行已即時暫停優匯通服務。不過,本報記者昨扮客戶致電多間中行內地分行查詢,其中中山支行表示,可與優匯通團隊面議。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昨日表示,要花時間了解事情才能夠評論。中信銀行(0998)總行國際金融市場部劉維明及平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鍾偉則指,央視在節目內引述他們的說法,有移花接木及斷章取義之嫌。

面對《南方都市報》報道所指,已經從中行深圳分行及廣東省分行多名員工證實,內部已經暫停「優匯通」業務,並且指本周三中午外管局和反洗錢司已經進駐中行進行監察的說法,中行昨日回應《路透社》時表明,「優匯通」業務不違規、不違法,因此不會叫停有關業務。《路透社》亦引述外管局指,人民幣跨境業務由人行貨幣政策二司主管,若要說外管局入駐中行,肯定是假消息。

中山支行稱仍可與團隊磋商

本報記者昨日扮計劃移民的顧客,致電廣東數個城市的中國銀行分行和支行,查詢「優匯通」詳情。其中廣州和深圳市分行的熱線電話均無人接聽,而珠海分行就強調一直都沒有做過「優匯通」業務,只提供每人每年5萬美元額度的境外匯款服務,而惠州分行更反問記者「優匯通是幹什的?完全沒聽說」。

不過記者又致電中山支行查詢「優匯通」的優惠政策,職員則表示如果要辦理「優匯通」,客戶要親自到支行,因為辦理該業務所需要的材料「很複雜」,「公司有專門負責優匯通的團隊可以具體介紹」。另外,廣州某支行的職員雖然亦稱沒有聽過可以做優匯通業務,但「如果要辦理境外業務,可以到支行面談」。

市場昨日亦流傳,內地要求全網查刪有關中行「優匯通」的所有稿件及信息,不過觀乎昨日內地的媒體報道,仍然有大量跟進「優匯通」事件的報道。

自央視的節目播出後,曾經在節目接受採訪的平安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鍾偉,指他在節目中所談的內容被「斷章取義」,中信銀行國際金融市場專家劉維時亦發出聲明稱,他在一個月前接受記者就人民幣匯率改革及跨境流動資金問題的採訪及所提觀點,被移花接木到節目內容,侵害了他本人的權利,亦對相關金融機構造成傷害。

明報記者 陳偉燊 魏嘉儀
5 : GS(14)@2014-07-16 16:57:58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6/news/ec_ecb1.htm
內銀涉洗錢業務 傳已叫停
2014年7月16日

【明報專訊】中國銀行(3988)早前被中央電視台節目指出,透過「優匯通」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涉嫌助客戶「洗黑錢」,其他如工商銀行(1398)及中信銀行(0998)等亦有類似業務,引起內銀股震盪。《華爾街日報》昨日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這類業務已在人民銀行介入調查後,即時被有關銀行叫停。

分析﹕中行工行做法獲人行批准

據報道所述,這類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原本只是人行容許數間大型國有銀行,於廣東的分行中低調經營,為試驗計劃性質,並只限部分富有的用戶。央視本月9日節目播出後,中行曾發澄清公告,本報亦曾致電中行多家分行,發現該服務未有被叫停,但《華爾街日報》昨日的報道則指,相關銀行已停止匯款服務。

內地公民目前向海外匯款,需要先將人民幣換成外幣再匯出,而每年不得多於5萬美元。不過,中行等銀行的服務,則可助客戶規避相關限制,直接向境外匯出人民幣後,才轉換成外幣,令人民幣直接輸出境外,同時不設匯款上限。

有分析認為,現時突然叫停,對相關政策有一定打擊,更阻礙內地放寬金融體系的進度。不過,知情人士則在報道內稱,叫停可能只是暫時性,因中行及工行等做法,實際是由人行批准,只是個別銀行或做得「太過火」而要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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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西方緝外逃貪官 或要付11萬億代價中共與協助追逃國分贓款

1 : GS(14)@2014-11-04 00:22:03




■中國願與外國分享外逃貪官或經濟犯的贓款,相信將令大批通緝犯被引渡返國。圖為由越南押回溫州的外逃通緝犯。



為煞住貪官外逃潮追回外流巨額贓款,中共不得不放棄立場,同意協助追逃國家分享贓款,其中美國分享比例分為三檔,最高達五至八成,澳洲、加拿大等亦因此積極幫北京「追逃」。中方稱「獵狐2014」追逃貪官進展順利,迄今已從40餘國家地區緝捕貪官180多人。傳中共貪官捲走贓款達3萬億美元(約23.2萬億港元),若以分享五成計,北京要追回全部贓款至少要付出1.5萬億美元(11.6萬億港元)代價。



北京《新京報》報道,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開展為期半年「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貪官專項行動以來,已從40多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在逃貪官及經濟罪犯180名。此為近幾年北京追逃成績最為顯著的一次。報道暗示,追逃取得如此顯著成績,與中方願意接受西方國家分享贓款利益的做法有關。



■兩名外逃經濟犯在今年9月由馬來西亞押送回深圳。

「獵狐」緝捕180人

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長黃風昨接受《蘋果》記者電話採訪證實,中國已接受與協助追贓國家分享利益的做法,而之前中方是不接受這種做法的。「特別是對貪污案,我們國家有關部門覺得,拿國有資產跟外國分享不太合適,但從國際看,分享已成為一種普遍做法。現在我們已接受了這種追贓分享的做法,這樣大大有利於我們對外逃貪官的追贓。」黃教授指,利益分享制度實際上是聯合國公約內容之一,包括《國際禁毒公約》,《打擊有組織跨國犯罪公約》及有關反恐的公約等,「有些國家依照本國法律程序如反洗錢法,對涉案人沒收財產,按他們自己的法律將沒收的贓款上繳本國國庫,所以分享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能平衡各國的利益衝突,利於追逃追贓。」


主要匿藏美加澳

黃透露,美國是根據對沒收程序貢獻大小將分享分為三檔:一檔是50%到80%,一檔是20%至50%,一檔是20%以下。澳洲也有分享規定,但無確定分享比例。中國與加拿大去年簽署了分享協議,但無規定具體比例。2004年美國向中國遣返逃美的中國銀行開平分行行長余振東時,美方並無分享贓款,而是全額歸還中方。餘案涉款高達4.82億美元。美國《華爾街日報》曾引中國央行研究報告指,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有1.8萬名貪官和國企管理層出逃海外或藏匿,攜走款項達8,000億人民幣;海外也有報道指,中國外逃貪官數以十萬計,捲走金額達3萬億美元。有內地網民表示,若以美國分享的50%標準計,中國要追回3萬億美元贓款,「豈非要付出10萬億人民幣代價?這太便宜西方了」!資料顯示,貪官外逃藏匿地主要是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北京《新京報》/《蘋果》記者


貪官帶走巨款待追

薄熙來•中共重慶前市委書記;已判監,受賄法國康城別墅一幢價值2,100萬。 高嚴•李鵬心腹,國電公司前總經理,涉貪數千萬,潛逃澳洲,本次追逃重點。 張曙光•鐵道部原副總工程師,已判監,妻女定居美國,有別墅,傳貪百億,但判決只提4,755萬。余振東•中銀開平支行前行長,涉貪4.82億美元,潛逃美國,2004年經美遣返判監。王振忠•福州公安局原副局長,涉貪過億,2002年經香港逃美國,2007年病死美國。楊秀珠•溫州前副市長,涉貪2.532億元,2003年外逃美國,現在定居歐洲。高山•中銀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涉貪9.426億元,外逃加拿大,2012年回國自首判監15年。以上貨幣除特別註明外,均為人民幣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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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9萬百萬富翁「外逃」冠全球

1 : GS(14)@2015-07-23 01:28:13

一份近日公佈的國際財富報告顯示,於世界各國中,中國近15年來有最多百萬富翁選擇移民離開,從2000年至去年,中國有至少9.1萬名百萬富翁「外逃」,比名列第二的印度多3萬人離開,勇奪富翁逃離國家第一名!南非財富諮詢公司新世界財富近日發表報告,分析自2000年至去年的各國財富數據,指中國於去年共有60.8萬名坐擁至少百萬美元(約780萬港元)資產的富翁,名列世界富豪榜第五名,比擁有最多百萬富翁的美國少近350萬人。雖然失落百萬富翁榜,但中國在「富翁外逃榜」卻能成功奪冠。報告分析近15年來,各國富翁移民離開自己國家的情況,顯示中國在這段期間的淨流出人數(流出人數減去流入人數)共有9.1萬人,而第二名的印度外逃百萬富翁人數則為6.1萬人,兩國相差3萬人。



多移民往美國香港

報告指離開中國的百萬富翁大多會選擇移民到美國、香港(圖)、新加坡及英國,其中美國則受惠於近年中國的富豪外逃潮,去年有近410萬名百萬富翁;而香港近年新增的百萬富翁,大部份都是來自中國。法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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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遏資金外逃再放水谷經濟

1 : GS(14)@2016-03-01 18:50:09

【拆局】人行副行長兼外管局局長潘功勝,月初接見外賓時曾明言,「中國不會走資本管制的老路」。惟近月內媒或外電接連報道,當局為遏止資金外流所採取的「權宜」措施,均以口頭叫停、窗口指導或內部下達通知方式,限制跨境資金流動,連國企、民企外出投資,都幾乎滴水難批。雖沒有白紙黑字公佈,但精神上貫徹「寬進嚴出」的政策,儼如實施資金半管制的鎖國措施。不過,正所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撐滙率固然重要,但連番干預加上資金外逃,亦令內地銀根緊絀,面對經濟疲弱,提振增長擴張信貸等首要告急任務,當局停用了4個月、外界相信是避免進一步推低滙率的降準措施,昨日重新派上用場。



貨幣政策持續寬鬆

未知是否與人行近數月已就嚴控資金流出落閘佈防完備,故可重新啟動減息降準等工具有關,但無論如何,此舉最關鍵的,是反映救經濟便等於救滙市的硬道理,當局亦要以時間換取空間,等待下半年刺激經濟的財政政策出台前,繼續以寬鬆貨幣政策放水養魚。去年8月滙改後,最具市場威望的中國財金官員──人行行長周小川一直韜光養晦,春節後他先接受訪問,穩住在岸市開局;上周G20國財長會議,又首次承認滙改時「未掌握全盤形勢」,指中國仍有一定貨幣政策空間可用,但未來會加大財政政策力度。向來按牌出招的周小川重新「坐回大廳」,市場如今最少相信人幣即使續跌,亦將會是有節有序。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301/195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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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資金外逃 或流入港樓

1 : GS(14)@2016-10-30 14:34:15

【本報訊】人民幣滙價加快貶值,促使內地資金逃離至香港樓。另一方面,內地多個城市重啟限購、限貸,亦推動更多內地投資客湧入香港。有業內人士指出,香港一手豪宅市場,一向獲內地客青睞,但近期除了超級豪宅外,有蔓延至中小型住宅物業的趨勢。環球市場普遍看淡人民幣後市走勢,展望將貶至以7兌1美元,甚或更低,屆時更多資金湧入與美元掛鈎的香港市場。萊坊高級董事及估價及諮詢主管林浩文表示,人民幣勢頭弱,令內地人投資海外物業意欲更高,中資掃貨之勢更見明顯。而鄰近他們的香港,一定是其中一個熱門選擇。據他了解,內地客佔香港一手豪宅市場成交的四成至四成半,比例絕對不低,如果人民幣持續貶值,此比例大有可能再上升。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認為,「北水」湧港樓,相信與深圳、北京、上海等躋身全球樓價最大負擔城巿有關,當地樓價甚至較香港更難負擔,令內地買家將資金調至香港樓。一向本地豪宅級新盤是內地買家主要追捧對象,但近期有蔓延至中小型住宅的趨勢,藍塘傲及Napa均非超級豪宅,亦有不少內地客出手。會德豐常務董事黃光耀則表示,Napa首輪銷售當中,有兩成為內地買家,為買家印花稅(BSD)推出後,集團系內項目比例最高,料不少為中港商人,其中一組內地買家更斥資約1,400萬元,購入兩間特色戶。他認為,近期內地客湧入與人民幣貶值有關,而資金主要尋找1,000萬元物業為主。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1030/1981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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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中共打擊外逃貪官澳明年批與華引渡條約

1 : GS(14)@2016-12-24 10:55:18

■澳洲於2007年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惟一直未頒令生效;圖為澳洲總理特恩布爾。



澳洲政府計劃明年頒佈法令,使該國與中國之間的引渡條約生效,由此澳洲將成為西方「五眼情報聯盟」(美、英、加、澳和新西蘭)五國中,首個與中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澳洲早於2007年就與中國簽署了引渡條約,但因擔憂北京的人權紀錄,歷屆政府都未頒令使其生效。澳洲是中國人移民熱點,也是中共貪官外逃主要目的地之一。據報道,澳洲議會聯合條約常委會建議,政府批准與中國的引渡條約,政府計劃明年在議會提交法令,使該條約生效。澳洲金融犯罪專家約翰.蘭代爾(John Langdale)表示,兩國都希望加強合作打擊犯罪活動和洗黑錢,「坎培拉需要北京的幫助來阻止非法毒品從中國流入澳洲,中國則希望有引渡條約以便打擊外逃的腐敗官員」。



憂疑犯人權無保障

但澳洲法律委員會表示嚴重關切,該委員會主席稱,如果北京背棄不處決被引渡嫌疑人的承諾,該條約沒有正式制裁條款。反對黨工黨反對批准目前形式的條約,理由是其缺乏一些保障。但分析人士稱,議會不太可能阻止該條約批准,澳洲司法部發言人說︰「澳洲和中國有長期的執法關係,條約包含一系列人權保障,規定在某些情況下須拒絕引渡。」目前西方國家中,法國和西班牙已批准與中國的引渡條約,加拿大和新西蘭正在考慮。今年9月中國警方根據中法引渡條約,押解第一名逃犯回國。今年4月,時任新西蘭總理約翰.基(John Key)在北京表示,正考慮與中方簽署引渡條約。他稱如果中國說法正確,可能有30至60名中國經濟逃犯住在新西蘭。澳洲與美國、加拿大、新西蘭同列中共貪官外逃熱門目的地。中共前總理李鵬心腹、原國家電網總裁、雲南前省委書記高嚴,被指外逃藏身在澳洲。去年中國公安部頒發百名外逃經濟犯紅色通緝榜,其中至少有十多名藏身澳洲,涉及金額10億澳元(約56億港元)。作為中共反腐運動一部份,爭取西方國家簽署引渡協議,有標誌性意義。英國《金融時報》/《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24/1987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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