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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連最大債權人是誰都沒搞清,也敢提談判?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4644.html

特朗普又大放厥詞了。他放話說自己能為美國債務訂立新的合約。

上周,特朗普暗示說,自己能通過和美國債權人重新談判而讓後者接受更低的利率。

聽起來真是精明得不要不要的。不過,特朗普真的用腦子想過這樣做的受害者是誰嗎?他到底知不知道美國19萬億美元債務的債權人是誰?

美國的最大債權人是誰

近年來,眾人的關註點似乎都放在了中國成為美國最大債權人這一點上。中國持有美國相當不少的債務——近7%,但卻不是美國政府債券的最大持有者。

美國政府債券的最大債權人是誰?正是美國公民和美國的實體機構,比如州及地方政府、養老基金、共同基金和聯邦儲備系統——他們持有美國67.5%的債務!

美國國內持有的12.9萬億美元美國債務中,包括政府信托持有的5.3萬億美元,個人、養老基金、州及地方政府持有的5.1萬億美元以及聯邦儲備系統持有的2.5萬億美元。

外國政府僅持有美國32.5%的債務而已。國外債權人中,中國是美國的最大債權人,持有1.25萬億美元;其次是日本,持有1.13萬億美元。

特朗普的提議震驚了整個金融界。購買美國債券被認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投資行為之一。人人都預期美國債券能夠產生良好回報。

“特朗普先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智庫美國企業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經濟政策專家邁克爾·斯特拉因(Michael Strain)說,“這好比是債券市場表態說,‘我們要建一堵墻,讓墨西哥出錢。’”

“全球金融系統構築於美國債券是絕對安全資產的理念之上,”經濟學家道格·霍爾茲-伊金(Doug Holtz-Eakin)在接受CNN采訪時表示,“如果特朗普要在這個基石上砸個坑出來,那麽全球金融系統就會受損,將會出現全球經濟性的衰退。”

政府債務及預算專家瑪雅·麥克吉尼亞斯(Maya MacGuineas)說:“其實美國債券的持有者大部分是在美國國內。對於我購買的債券,我怎麽可能希望它的價值比購買時更少呢?”

多少年來,爺爺奶奶們把美國債券當做禮物送給自己的孫子孫女。退休人士購買債券,因為它比股票安全,且有每月穩定的收益。各個年齡階段的投資者都持有美國債券,目的是讓自己的退休生活和投資組合風險更小。

需要記住非常重要的一點是:任何債務談判實際上都和美國公民有關。

災難性的戰略

對於陷入財務困境的企業來說,重新談判債務條款是一種常見做法。債權人願意接受較低的利率是因為,和一分錢都拿不到相比,這還是比較理想的結局。但美國政府顯然不是什麽“垃圾債券”公司。

特朗普在之後接受CNN采訪時,收回了上述有關美國債務的言論,並改口說,他真正想要做的是,讓政府想辦法以更低的價格回購一些債券。

然而,經濟學專家們紛紛表示,這對美國來說是一種災難性的戰略。

首先,只有在財務狀況陷入困境的情況下,企業才會進行債務回購,此舉被視為警告信號。如果美國政府要回購債券,那非得要等到經濟狀況真的非常糟糕了才行。

其次,回購會讓美國和全世界的投資者認為,美國是在債券市場玩什麽花招。這將引發巨大的不確定性,並可能連續多年擡高美國的借款成本,因為投資者會要求更高的回報率。

再者,如果特朗普以較低價格回購債券,受到傷害的將不僅僅是中國和日本等持有美國債券的國家,還有數百萬美國人——他們購買債券,為的是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投資,或是降低自己投資組合的風險。

最後,聯邦政府也沒錢進行回購操作了。美國已經背有19萬億美元的沈重債務,特朗普的計劃是在要求政府為了購買老債券而發行更多新債券。或者,特朗普會要求美國央行進行購買,而此舉會引發通脹,甚至是惡性通脹,進而導致食品、房租等各種價格飆漲。

地平線投資公司(Horizon Investment)首席投資戰略師格雷格·瓦利亞(Greg Valliere)這樣評價說:“特朗普實在是太沒下限了,他這是在森林里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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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特鋼連環違約 債權人:周四見!

近日,違約“大戶”東北特殊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北特鋼”)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這個中國北方最大的國有特鋼企業,在最近不到4個月內,連續7只、共計47.7億元(不含利息)債券連環違約,而至今仍未給出任何解決方案。

在經歷兩次持有人會議之後,債權人對地方國企“破罐子破摔”的消極應對已忍無可忍,不出意外的話,7月21日多只債券的債權人會議將同時召開。網傳的“債轉股”脫困方案是否為投資人買賬?東北特鋼的信用危機是否已經讓投資人對整個遼寧省政府失去信任,也許都將在兩天後見分曉。

東北特鋼連環式債券違約恰恰反映了目前中國經濟基本面沒有好轉的情況下,中國所面臨的沈重債務的冰山一角。地方政府必將在解決債務問題中承擔重要的責任。但關鍵在於,地方政府的角色到底是為企業“耍賴”撐腰的霸道家長,還是充分維護債權人利益的公允者?在市場人士看來,東北特鋼連環違約如何解決,將具有標桿性的意義。

債權人“圍剿”東北特鋼

7月19日東北特鋼公告稱,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債券簡稱“15東特鋼PPN002”)應於7月18日兌付本息,截至到期兌付日日終,公司未能籌措足額償債資金,本期債券利息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已構成實質性違約。本期債券發行規模8.7億元,利率7.40%,本期應償付利息金額6438萬元。這是東北特鋼第7次爆出債券違約,至此違約債券本金總額近48億元。

東北特鋼是遼寧省國資委旗下大型特殊鋼鐵生產企業,2004年9月由原大連鋼鐵集團、撫順特鋼集團、北滿特鋼集團重組成立。它幾乎是中國北方最大的特鋼企業。

7月18日下午,撫順特鋼(600399)發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東東北特鋼收到遼寧銀監局《關於對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事情起因是東北特鋼不能兌現一年前對於撫順特鋼的增持承諾。

去年7月8日,東北特鋼承諾擬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撫順特鋼,累計金額不低於1.8億元。不過,因為流動性資金不足問題,東北特鋼無力履行承諾。

實際上,東北特鋼早已處於自身難保的境地。近年來因為拖欠貸款,先後9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年3月24日,該公司董事長楊華上吊身亡。3月28日東北特鋼發行的“15東特鋼CP001”8億元債務宣告違約,開啟了地方國企債券違約的序幕,自此東北特鋼後續到期的債券全部違約,截至目前,違約總額39億元(不計利息)。

然而,情況還在繼續惡化。7月12日,“13東特鋼PPN001”再度違約,“15東特鋼CP003”兌付存在不確定性。

7月18日有媒體報道稱,東特鋼三期短融的主承銷商國家開發銀行通知召開持有人會議,其議案是:一是《關於要求交易商協會全面暫停遼寧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並對東北特鋼公開譴責的議案》;二是《關於提請證監會、銀監會、發改委暫停遼寧省政府及企業融資並倡議所有金融機構全面停止購買遼寧省政府及遼寧地區債券的議案》。

不過,當天晚上,國開行網站發表澄清公告稱,上述為不實報道,國開行“本身不具備提起議案的職能和權利”。不過,聲明也強調,“國開行作為東北特鋼債券主承銷商之一,將繼續盡職履責,督促有關部門和東北特鋼盡快履行償債義務,盡最大可能保障債券投資人合法權益,維護區域金融生態安全。”

一位國有銀行金融市場部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盡管國開行做出了否認,但是消息肯定不是空穴來風,推測是會議上有過這樣的聲音。由此反映出,此次東北特鋼連環違約事件對於債權人來說,已經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中信證券研究部總監、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明明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議案理論上應由投資者提出,主承銷商的職能是會議召集。持有人會議議案落地與否還看會議表決與發行人答複。持有人會議是持有人集體議事表達自身合理意願的平臺,也是持有人與償付主體就重大事項進行溝通協商的重要機制安排,議案能否落地需投資者會議通過及發行人同意。

根據7月18日中國貨幣網公告,7月21日東北特鋼的多只債券將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屆時或許會是一個集中“清算”的日子。其中包括了,中國銀行作為主承銷商召開“12東特鋼MTN1”中期票據第三次持有人會議;渤海銀行作為主承銷商召開“15東特鋼SCP001”超短期融資券第三次持有人會議;農業銀行作為召集人召開“13東特鋼MTN2”中票的第3次持有人會議。

債轉股市場不買賬

自今年3月東北特鋼首只債券違約以來,已經兩次召開持有人會議,但至今未給出任何解決方案。

有媒體報道稱,目前遼寧省政府正在遊說中央政府,希望對東北特鋼的金融債務按照70%的比例轉為股權。也就是此前應對信用債違約坊間爭議頗多的“債轉股”方案。

其實在7月初,一份名為《省政府東北特鋼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傳達提綱》已經在互聯網廣泛流傳。其中提到,會議討論通過了東北特鋼重組脫困工作方案,其主要內容為“債轉股”。具體“對金融債務按70%比例轉為股權,30%保留,債轉股完成後,原債權人可通過東北特鋼整體上市或資產註入上市公司後在資本市場退出”。

然而,對於這一方案,大多數債權人表示拒絕。而就在一個月前,東北特鋼還發公告說承諾不進行債轉股、不逃廢債、保證債券本息兌付。

在債權人看來,東北特鋼本身不是上市公司,這些債轉股後,債權人投資的成本如何收回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同時將來退出的渠道是什麽?特別是這些產能過剩的企業,中國未來也不可能又對它們大規模投資擴張,帶動這些企業利潤大幅度增長,對於債權人來說,一旦接受這方案,幾乎意味著實實在在的損失。

“只是一種名義上的股東存在,但得不到任何回報,將來一旦破產清算,面臨的風險更大。”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貨幣理論與政策研究室主任、第一創業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彭興韻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與此同時,“目前鋼鐵類的企業產能非常低,大量設備閑置,如果債轉股增加了資本,也意味著生產規模可能得以繼續擴張。”他說,而這和中央所三令五申的“去產能”相違背。

今年3月隨著地方國企、央企子公司相繼打破剛性兌付以來,監管層、學界、市場人士曾熱議債轉股作為解決債務重組的一項重要方案。4月7日,中鋼集團600億債務重組方案上報國資委、銀監會,並等待國務院批複。該方案涉及與幾十家銀行協商達成的減債、展期、債轉股等條款。

盡管當時市場的質疑聲不少,但仍然是翹首以盼,希望看到實實在在的案例。但事實卻是,自去年信用債市場出現違約以來,除了個別債券日後將本息償還,至今並沒有哪一個違約的債券最終通過重組方案得到解決。

5月9日,權威人士在《人民日報》刊文明確表示:“對那些確實無法救的企業,該關閉的就堅決關閉,該破產的要依法破產,不要動輒搞‘債轉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組,那樣成本太高,自欺欺人,早晚是個大包袱。”這被認為是“債轉股”風向的大逆轉。

6月15日上午,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吹風會上表示,債轉股“要謹慎使用,要堅持市場原則、法治原則,不能容忍僵屍企業、過剩產能茍延殘喘。”

此次東北特鋼傳言將通過債轉股來解決,最終能否得到債權人認可仍是懸而未決。

彭興韻對本報記者表示,可以推測,未來解決方案可能是從更高的中央層面來解決。“無非是通過‘家長式’的協調,如果真的讓地方政府面臨大量的信用破產,估計更高層面會進行幹預和協調。”

“這在中國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沒有設置地方政府的破產機制。但是,這對中國信用市場的發展帶來了很不利的影響。”上述國有銀行金融市場部負責人也對本報記者稱。

“這次東北特鋼系列債務違約,也給中國債券市場發展提了個醒,要在保證健全的信用機制的前提下,推動中國債券市場更加健康的持續穩健的發展,而不以單純的改變銀行貸款和債券市場直接融資之間的關系,作為短期的直接目標和任務完成。”彭興韻指出。

地方國企違約更難搞 信用“破罐子破摔”

東北特鋼的標桿意義體現在:這是一家地方大型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的關系非常密切,在過去數十年的債市發展中,投資者都堅信,像這樣的企業肯定面臨著更強的剛性兌付且不會打破。而現在大家發現,當違約發生,真正處理起來,難的恰恰是地方國企。

在市場人士看來,東北特鋼的“連環違約”不僅是對於這家地方國有企業本身信用的重創,甚至宣告遼寧省政府信用打了折扣。

“東北的和山西的不要碰,煤炭和鋼鐵的不碰。”一位券商債券融資部負責人此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信用債出現違約之後,對於投資人對信用債信心的打擊幾乎是以點蓋面。

彭興韻告訴本報記者:“當國有企業一旦出現違約,債權人所面臨的風險,比一般民企還要高。”這種風險體現在,民營企業由於產權關系相對明確,企業的經理人員也是所有者,如果完全失去信用,將來要通過市場化融資,將變得更加困難,因此民營企業反而更在乎自己的聲譽。但是,對於地方國企,對聲譽反而有種“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一旦地方政府參與進來,地方企業的貸款或者公開的債務出現違約,成本由金融機構來承擔的,也就是可以把成本往中央政府轉嫁,但是借款時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卻是地方政府來享受,這是收益和成本不對等。”彭興韻對本報記者說。

在一些債權人看來,東北特鋼“過分”之處在於,信息披露做得不夠,地方政府的保護之下,企業有逃廢債之嫌。“之前出的幾單違約,都是先‘悶在鍋里’,然後直接發公告提示,如果東北特鋼能夠找到合理的途徑比如破產清算的方式,公開自己的財務信息,反而能夠得到市場的理解。”

彭興韻對本報記者表示,中國信用債發展過程中,地方政府或許起到了不好的作用。“我對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真的有所擔憂,就此而言,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可能比一般的企業債務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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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要求東北特鋼盡快進入破產程序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8437

債權人會議開始前,與會人員魚貫入場。(馮葉/圖)

2016年7月20日上午,大連陰雨綿綿,東北特鋼“15東特鋼CP001、CP002、CP003”三期債券持有人會議,在大連心悅酒店召開。這是東北特鋼連續債務違約後,召開的第三次債權人會議。會議由主承銷商國開行和招商銀行共同主持,約100家債權人到場參會。特鋼工作人員嚴密把守著會場大門。

“我們從上海飛到北京又飛到大連,又白跑了是吧?”會議現場,一位債權人對東北特鋼提出的“債轉股”提案堅決表示不同意。多位債權人向南方周末記者確認,東北特鋼此前制定了重組脫困預案,其中就包括債轉股——對金融債務按照70%的比例轉為股權,30%保留。“債轉股只是一個預案,希望跟我們債權人溝通一下,看看債權人有什麽態度,但從我們今天會場來看,都不同意。”另一位債權人說。

除了債轉股,在今年6月份召開的電話會議中,還有另外兩個方案:一個是銀行兜底,為東北特鋼提供流動性。這一方案需要遼寧省政府提供擔保。但據債權人說法,截至目前,遼寧省政府沒有對東北特鋼事件進行過任何表態,“政府不出面,國資委都沒參會”。

還有一個方案則是引入新的戰略投資人,但特鋼並沒有公布任何意向機構,“到目前為止,不知道誰會來接這個攤子。”一位債權人說。

會議的另一項議程是,債權人要求東北特鋼公布2015年和2016年的財務報告,但是他們未能如願。東北特鋼方面表示,財務報告還沒有做,因為遇到了違約這個特殊事件。

眼下,債權人十分焦灼。債權人大多是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專戶以及私募等,他們身後是成千上萬的個體投資人。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這些債權人賣向大眾的產品許多都是剛性兌付產品,也就是說,債權人主要承受特鋼違約帶來的資金損失。

一位債權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東北特鋼預測未來三年的利潤是135個億,但現在債務負擔是445億,缺口很大,“我們已經有到期的理財產品,等不了三年,等三年的話我們可能就死了”。

為此,多位債權人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實在不行只能走最後一步,就是讓東北特鋼盡快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不能再拖了,今年如果過不了冬的話,會很難過”。

值得一提的是,東北特鋼董事長董事今天首次出席了債權人會議,在會議進行了大約1小時左右試圖離場,被債權人阻止。不過,他最終還是以打電話為由率先離場。現場一位債權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董事在現場有一些簡單的發言,意思要保持大局穩定,但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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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特鋼債務違約困局:債權人堅決不要“債轉股”

7月26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悉,東特鋼三期短融持有人收到主承銷商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反饋的最新修改議案,並要求表決。

新議案共計七條,對比會議前的版本,增加三條議案,其中包括了“再次要求東北特鋼書面承諾債券不會進行債轉股及不會惡意逃廢債並掛網公告”。

不過,議案經過修改也刪除了此前“要求交易商協會全面暫停遼寧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並對東北特鋼公開譴責”和“提請證監會、銀監會、發改委暫停遼寧省政府及企業融資並倡議所有金融機構全面停止購買遼寧省政府及遼寧地區債券”的議案。

東北特鋼債券投資人稱,25日晚間接到國開行新修訂議案,並要求在26日下午下班前表決,否則視為棄權。“對於新的內容當然接受,但是刪除了最重要的兩條,投資人並不滿意,這是一個態度問題。”該持有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接近國開行的人士26日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刪掉這兩條主要還是從整個國家以及東北地區的金融生態安全角度考慮。從目前階段來看,這樣的處理結果比較妥當。

有業內人士透露,這一決定並非國開行能夠決定的。此議案的修改方案或許將對所有的東北特鋼違約債券適用。

要求承諾不會進行“債轉股”

目前,15東特鋼CP001、CP002已分別於2016年3月28日及5月5日構成實質性違約,至今仍未兌付,15東特鋼CP003兌付存在不確定性。

國開行作為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程》(2013年版)相關規定,已於2016年4月、5月以及7月20日先後召開了三次持有人會議。發行人曾提出以債轉股為主的東北特鋼脫困方案,持有人在第三次會議上表示並不接受。

據了解,26日的新增議案包含《關於對東北特鋼提起破產訴訟的議案》、《關於要求東北特鋼部分清償債券本息的議案》、《關於再次要求東北特鋼書面承諾債券不會進行債轉股及不會惡意逃廢債並掛網公告的議案》。

不過,有投資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令人遺憾的是,此前議案中最重要的兩條經國開行修改,已經刪除。這就是:一、《關於要求交易商協會全面暫停遼寧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並對東北特鋼公開譴責的議案》;二、《關於提請證監會、銀監會、發改委暫停遼寧省政府及企業融資並倡議所有金融機構全面停止購買遼寧省政府及遼寧地區債券的議案》。

接近國開行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說,遼寧省政府和東北特鋼感受到各界的壓力,不希望看到危害區域金融安全的行為。不過,這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處理結果,下一步如果持有人還有其他訴求和意見,國開行作為主承銷商也會繼續搜集資料向監管部門匯報。“現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如果遼寧省後續解決方案還是沒有進展,肯定還會有第四次會議。”

不過,在開會之前,國開行曾發公告表示,作為主承方並不具備提出議案的職權。而對於此次修改議案,該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也不是承銷銀行能夠決定的。”據了解,議案如果獲通過,實際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主要還是起到呼籲的作用。

要求披露真實財務情況

議案中還包括,要求東北特鋼披露2015年財務報告、2016年一季度財務報表,最新資產受限、抵質押、凍結及訴訟等相關情況。以及提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東北特鋼開展違規自律調查、向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派駐進駐組,以便全面了解東北特鋼生產經營及真實財務情況。

在業內人士看來,東北特鋼發債的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的瑕疵,導致在定價方面未能完全體現風險。也有人表示,如果按照東北特鋼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財務狀況,很多財務狀況並不如它的企業都沒有發生違約,那麽,就有惡意違約、逃廢債的嫌疑。

公開數據顯示,15東特鋼CP001的當期票息為6.5%、CP002為5.88%、CP003為6.3%。一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稱,從票息率來看,相關責任主體對風險有一定的認識,只是認識的程度不夠全面。這是所有發生違約的國有企業債券普遍存在的問題。

2014年8月12日,聯合資信將東北特鋼的主體評級為AA,其含義代表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不大,違約風險很低。

按照15東特鋼CP001募集說明書中的信息,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償還發行人集團公司本部銀行貸款。償債資金來源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通過經營資金積累償還部分金額,二是加大出口引入外資貸款,部分用於償還本期債券。

從東北特鋼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財務數據可以看出,該企業自2011年以來,負債連年增長。截至2014年6月末,負債合計超過440.5億元。而每年的營業利潤卻遠遠不及負債,2013年全年不到一個億,2014年1月~6月僅4486萬元。

根據相關自律規定要求,東北特鋼應於2016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經審計財務報告及2016年一季度財務報表。2016年4月29日,東北特鋼發布公告稱,由於企業財務報告尚在編制無法按時披露,將延遲至6月30日對外公布,但至今仍未披露。

15東特鋼CP001、CP002、CP003債券持有人希望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及最新財務情況,並要求東北特鋼披露2015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016年一季度財務報表、最新的資產受限、抵質押、被凍結及訴訟等情況。

截至目前,東北特鋼已經有7只債券將近48億元的本金違約,其中甚至包含了只有3個月期限的超短融15東特鋼SCP001。7月21日,中國銀行作為主承銷商召開“12東特鋼MTN1”中期票據第三次持有人會議;渤海銀行作為主承銷商召開“15東特鋼SCP001”超短期融資券第三次持有人會議;農業銀行作為召集人召開“13東特鋼MTN2”中票的第三次持有人會議。

有接近渤海銀行人士對本報記者稱,按照持有人規程,召開首日之後三個工作日內是表決日,目前正在表決。最終會以決議公告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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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轉股序幕拉開:“一企一策” 債權以銀行貸款為主

近日,據媒體報道,債轉股方案上報國務院,另一方面,河南等省份也相繼出臺了關於當地債轉股更為詳細的文件說明。債轉股這項有著重大爭議的去杠桿利器,再掀風雲。

最新的債轉股方案取消了試點規模,強調“一企一策、一事一議”,且適用債轉股的債權以銀行貸款為主,債券等是否納入由參與方自主協商而定。

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投資政策研究室主任吳亞平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國家層面對於此輪“債轉股”還是一以貫之的原則,由市場自主決策,政府以及政策方面不會提供太多的支持。

不過,市場也有觀點認為,市場化債轉股的邊界、實施方法、推進力度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取消試點規模 “一企一策”

決策層反複強調的此輪債轉股和過去最大的不同在於“市場化”,在最新的方案中,有了更為詳細的表述:取消試點規模,強調“一企一策、一事一議”。

近日有媒體報道,中鋼集團債轉股方案基本落地,已經上報國務院,很快將有實質性進展。經國家發改委、央行、財政部、銀監會等多個部門共同研究討論,最新方案取消了債轉股試點規模,強調“一企一策、一事一議”。適用債轉股的債權以銀行貸款為主,債券等是否納入由參與方自主協商而定,針對臨時有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降杠桿;政府不強制“拉郎配”;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政府不承擔損失兜底。

中信證券研究部總監、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明明告訴本報記者,該方案的核心點在於:首先,此輪債轉股強調市場化法制化基調,所以不搞“拉郎配”;其次,適用債轉股的債權以銀行貸款為主,債券等是否納入由參與方自主協商而定;第三,債轉股實施主體仍是負債率高的支柱企業,產能過剩龍頭也會債轉股;第四,投貸聯動也是債轉股的一種方式。

“一企一策,不搞‘拉郎配’,市場經濟的事情,要按市場和商業法則來解決,政府要管住自己亂動的‘第三只手’。”一位資產管理公司人士對該方案作出評價稱。

吳亞平告訴本報記者,此輪債轉股不要寄希望於政府或者政策給予更多的支持,還是強調市場自主決策。

回顧今年3月以來,決策層對於“債轉股”的表態,市場化被一以貫之,如何市場化的路線也逐漸清晰。

今年3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後表示,可以通過市場化債轉股的方式降低企業的杠桿率。4月4日,有媒體報道稱,首批試點規模將為1萬億元,將在三年甚至更短時間內實施。

不過,5月份,權威人士在《人民日報》撰文稱,不要動輒搞“債轉股”,以及“拉郎配”似的重組。

6月23日,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國新辦吹風會上稱,如果要實施債轉股這項政策,首先要明確一定是市場化、法制化的債轉股,它是整體杠桿綜合性的措施之一。其次,這次債轉股最主要的特點是,債轉股的對象企業完全應該由市場主體自己選擇。但是對債轉股對象企業要設立一些紅線或有負面清單,對於僵屍企業、有失信記錄的企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嚴禁列入到債轉股的對象。

近日,有報道稱,銀監會就《關於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金融債權債務處置的若幹意見》向市場征集意見,其中市場化、遏制逃廢債也是強調的重點。

債權以銀行貸款為主

方案中指出,適用債轉股的債權以銀行貸款為主,債券等是否納入由參與方自主協商而定。

實際上,多個地區已經在供給側改革文件中提及市場化債轉股,湖北、吉林對於債轉股的目標非常明確的選為銀行債權;河南債轉股對象是國有金融機構債權;山東債轉股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債權;而山西和青海並未指定債務類型,相對範圍更加模糊。

招商證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孫彬彬認為,從最新案例來看,債轉股的進展與是否涉及債券債務關聯度更大。如果債轉股沒有涉及債券,進展相對順利,企業償債壓力降低。如果債轉股涉及債券,因為債券持有人的複雜性,回收期的延長對於債券十分不利,推進障礙較大。

此前的東北特鋼、川煤違約的持有人會議上,債轉股都遭到了持有人的強烈反對。

明明告訴本報記者,銀行貸款債務人比較集中,主要是某一家或某幾家商業銀行,這樣有利於債務人債權人來協調溝通。但是債券持有人非常分散,甚至還涉及到二級市場的流通,所以債券債轉股將更加謹慎。

上述資產管理公司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一方面債券牽扯到太多投資者。另一方面,債券本來是有流動性的,直接將債券轉股可操作性不強,除非將債券轉為股票,而非股權。如果是上市公司,就比較好推;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的話,市場不會願意債轉股。

不過,中信證券債券研究團隊近期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從近期銀行債權債轉股案例來看,債轉股成功案例十分有限,市場化推進的阻力不小。

二重重裝多方協調下最終受償率60%;熔盛重工案例有一定特殊性難以複制;中鋼集團(負債600億元左右)與渤海鋼鐵(負債1920億元左右)債轉股進程坎坷,前者不斷推遲“10中鋼債”的回售,後者剝離天津鋼管等子公司,自身漸處於掏空狀態。

市場化的債轉股推進仍存不確定性

明明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中鋼集團的債轉股方案上報國務院”這可以看作是一個信號,表明債轉股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不過他也表示,市場化債轉股的邊界、實施方法、推進力度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中鋼集團這種企業太大了,運作起來太累人。尤其又是鋼鐵這種夕陽產業,而不是什麽新興行業,主動想參與的金融機構恐怕不多。”上述資產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不過目前對於所涉及到的銀行來說,之前投入太多,現在債權人變成股東,也是不得已為之。“還有更好的辦法嗎?反正也收不回錢,做股東說不定企業重組後還有希望變好,否則債權永遠收不回來,在賬上還是不良資產。”

在他看來,即便是“一企一議”,強調市場化,債轉股能不能推下去,實際上還是一個“拼爹”的過程。中鋼集團是央企,東北特鋼是地方國企,國務院層面當然先管央企。遼寧省政府也想讓東北特鋼債轉股,但是債權人沒有人聽;如果是縣級國有企業,料想就更沒有人理會了。

中信證券債券研究團隊上述報告中提出,以東北特鋼案例來看,至少債券投資者並不歡迎債轉股,反而傾向於破產清算。從目前的官方低調態度來看,對市場化債轉股無論是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都不情願兜底,尤其是地方政府層面,多數省、市一級地方政府、國資委財力有限,如區域GDP、財政收入大幅下滑的遼寧省,對於東北特鋼即便有心,短期內財力也將有限。最終決定有賴於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的溝通博弈,推進起來必然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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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特鋼再爆3億元債權違約

東北特鋼集團公司在上清所網站公告稱,因公司未能籌措足額償債資金,“13東特鋼PPN002”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已構成實質性違約。該債券發行總額3億元人民幣,兌付日為9月6日,應償付本息金額3.249億元。

本期債券發行規模3億元,利率8.30%,本期應償付利息金額2490萬元。

東北特鋼8月初表示,不會單方面對未兌付的債務融資工具采取債轉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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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隨意停貸、抽貸

中國銀監會印發《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

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

近日,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困難企業扭虧、轉型、發展、脫困的合力,銀監會發布了《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的目的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債權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規範和做好債權人委員會相關工作,指導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幫扶困難企業走出困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通知》共十六條,明確了債委會的性質、職責和工作原則,規定了債委會的成立和成員組成、議事規則、資金支持及指導與協調等內容,提出了實施企業金融債務重組的相關要求。

一是債委會的性質。債委會是由債務規模較大的困難企業三家以上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成立的協商性、自律性、臨時性組織。

二是債委會的職責。債委會依法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精準發力、分類施策,有效保護金融債權,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債委會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針集體研究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措施,有序開展債務重組、資產保全等相關工作,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形成合力。

三是債委會的工作原則。債委會應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債委會實施債務重組的,應當采取多方支持、市場主導、保持穩定的措施,積極爭取企業發展的有利條件,實現銀企共贏。

四是債委會的成立及成員組成。債委會可以由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發起成立。債務企業的所有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參加債委會。債委會成立後,主席單位應當以債委會的名義將債委會成立情況、重要事項等及時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五是債委會的議事規則。債委會重大事項的確定,原則上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經占金融債權總金額的三分之二以上比例債委會成員同意;二是經全體債委會成員過半數同意。

六是資金支持。為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企業提出的新資金需求有充分理由的,債委會可以通過組建銀團貸款、建立聯合授信機制或封閉式融資等方式予以支持。

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不得隨意停貸、抽貸;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解困。

七是實施金融債務重組的相關要求。《通知》重點規定了開展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條件、工作原則以及可采取協議重組和協議並司法重組兩種重組方式等主要內容,以有利於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債權人委員會制度開展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工作。其中,開展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至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二是企業產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三是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願。

八是指導、協調和監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債權人委員會和金融債務重組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支持銀行業協會在債務重組等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積極參與債務重組等相關工作。

債權人委員會制度的建立,既為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解決債務企業債務危機提供了一個集體協商、集體決策、一致行動的工作平臺,可有效避免因個別債權金融機構擅自對債務企業單獨采取行動,導致出現債務企業經營風險加大、甚至出現因此而破產的不利局面,有利於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整體利益;也為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債務企業協商解決金融債務問題提供了時間和空間,在維護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有利於幫扶企業渡過難關。實踐證明,債權人委員會制度和金融債務重組工作是解決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債務企業金融債務問題較好的工作機制。同時,債權人委員會工作也需要得到地方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目前,各銀監局按照銀監會的部署和《通知》精神,因地制宜,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立債權人委員會,穩步推進債權人委員會相關工作,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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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下的新模式:P2P“老司機”的杠桿套利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9-16/1039047.html

8月底,銀監會的一紙禁令將P2P平臺的債權轉讓納入負面清單,P2P平臺債權轉讓等資產證券化行為所產生的“影子銀行”和資金池造成的危害。但對於投資人個人的債權轉讓,大多數投資者只知道用它來增強流動性。作為互聯網金融第一平臺,陸金所“創新”了債權轉讓形式,“老司機”借此加杠桿進行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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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銀監會的一紙禁令將P2P平臺的債權轉讓納入負面清單,P2P平臺債權轉讓等資產證券化行為所產生的“影子銀行”和資金池造成的危害,眾所周知。但是對於投資人個人的債權轉讓,大多數投資者只知道用它來增強流動性。

作為互聯網金融第一平臺,陸金所“創新”了債權轉讓形式,“老司機”借此加杠桿進行套利。這種P2P的“高端玩法”,是否也會存在著風險呢?

等額還款下另尋出路

以陸金所的明星產品36個月的穩贏安e為例,預期年化利率為8.4%。但實際上,其采取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即下一期的利息是在本金減去之前已歸還部分本金的基礎上計算而來的,最後對於總成本而言,年化利率可能降至4.49%。因此,投資者開始尋思如何提高收益。

為加強流動性,陸金所推出了e享計劃。購買穩贏安e和穩盈安e+的用戶可以通過“e享計劃”,將自己的債權進行轉讓,與其他的債權轉讓不一樣,這種轉讓可以在約定的時間里回購。

一般的p2p平臺都支持債權轉讓,但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即將債權掛出,其它用戶對此債權進行了購買後即完成轉讓,類似“現貨交割”。陸金所的這種“遠期借款債權”則約定了一個比較長的“交割期”,即債權不立刻轉出,在約定日之前可回購。如果超出了約定日期未購回,則被轉出。

一定程度上說,陸金所以債權做抵押的形式為投資者開辟了一條提供短期融資的路徑。“相當於抵押給你,到期後我可以買回來,和當鋪一個道理,類似於約定式回購。”一位投資者說。

債權轉讓下有利可圖

至於為什麽要進行抵押,“老司機”回答:當然是為了再投。用低利率借到的錢再投高利率的產品,中間的利差就是收入。其邏輯思路是:以自己的原始投資作為債權,暫時抵押給其他投資者,獲得一筆短期資金,再將這筆資金繼續投原先的產品,再次暫時轉讓,獲得短期資金再投……循環往複,最終用杠桿放大自己的收益率。這就是“老司機”們對遠期債權轉讓樂此不彼的原因,而這種玩法也與凈值標極其類似。

以10000元投資為例,凈值系數0.9為例,普通標年利20%,凈值標年利15%為例。投資人A按照規則發布9000元的凈值標,獲得9000元後,又將這9000元投普通標,獲得8100元凈值額,再次發8100元的凈值標,獲得8100元後再次投普通標,獲得7290元。如此循環,則A應獲得收益為:10000元20%的年利息+其所能夠撬動資金,即90000元5%的利差。

陸金所的穩贏安e如出一轍,同樣是 0.9倍的最大借款額度(比如投資10000元,只能借到9000元),穩贏安e的預期年化利率為8.4%,而投資者通過e享計劃出手後,利率由自己定(當然要比8.4%低),部分只能達到6%左右,中間存在2個百分點的利差。反複倒騰幾次,利率就上來了。

“老司機”們利用遠期債權轉讓加杠桿的流程

“老司機”們利用遠期債權轉讓加杠桿的流程 

實際上陸金所也是鼓勵這種短期融資的方式,其開展的4月練功房活動,就規定轉讓安e達到一定的額度,就可以獲得獎勵。“一般加上4到5次杠桿後就會停止,畢竟三年的周期太長,不可能一直加下去。”投資人表示。

層層加杠桿暗藏風險

這樣一個看似對各方都有好處的模式,卻依舊讓投資人擔憂。常年“駐守”在陸金所的“老司機”表示,“現在越來越多人加杠桿了,會導致e享的投資人不足,提供短期融資的資金不再充裕。即便陸金所擁有很好的流動性,e享的供應量大量增加,相應e享的浮動利率普遍上調,最終導致利差過小,安e投資人難以出手。安e投資人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回款,債權會被9折轉讓掉,最後會導致大量的安e投資人損失慘重 。”

也有投資人表示,將長標拆成短標,層層加杠桿,會讓更多短期投資者人加入其中。如果發生系統性風險,原始標的一旦出現問題,造成的風險會更大。

對此,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表示,相較於一般的借款標,這種遠期借款債權,並沒有什麽特別的風險,即便是出現系統性危機,造成規模較大的損失,也不是這種模式本身造成的,這只是一種潛在風險。

對此,記者聯系了陸金所方面,截至發稿,陸金所未給出答複。

  • 央廣網
  • 張喜威
  • 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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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鋼債權銀行:“債轉債”也難落地

距離渤海鋼鐵1920億元債務風險爆發已經過去近6個月,105家金融機構仍深陷這場債務泥沼中。此前流傳的“債轉股”處置方案“猶抱琵琶半遮面”,但依舊吸引著市場關註。日前,渤海鋼鐵集團又祭出“債轉債”方案,試圖化解危機。

9月19日,市場傳出渤海鋼鐵“債轉債”處置方案:“天津市給出的處置方案是,企業承接500億元,發債600億元,留存及核銷800億元。”然而,對於這一方案,天津市金融局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個說法不準確,很多事情還在研究中。”

不過,本報記者從某國有大行天津分行副行長處了解到,渤海鋼鐵近日確有提到發債收購銀行貸款的辦法。在他看來,目前渤海鋼鐵債務違約事件解決起來缺乏外部契機,難點重重,距離具體解決方案落地還有距離。天津當地銀行內部人士也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沒有確定的方案。

“債轉債”也難落地

對於流傳的“債轉債”方案,上述國有大行天津分行副行長表示,渤海鋼鐵發債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對銀行而言,重點在於鋼鐵企業是否解決了不良資產的問題。實際上,解決辦法就是重組,但是重組的方案大家能否接受重口難調。據他透露,目前針對渤海鋼鐵債務違約,有一個由農業銀行牽頭的債權人組織,其中有十幾家銀行,達成一致意見比較困難。

“目前渤海鋼鐵沒有真正亮出家底,”上述國有大行天津分行副行長稱,“渤海鋼鐵資產負債率情況以及手中的資產估值並沒有向債權人進行過詳細公布,這些數據應該拿出來,並且需要引入第三方機構進入渤海鋼鐵廠里進行評估。”

根據媒體報道,渤海鋼鐵集團“債轉債”的具體方案是,由渤海鋼鐵集團旗下三家債務負擔最重的企業優質資產組建新公司,承接500億元債務;800億元債務將采取留存原有公司和金融機構核銷兩種方式予以解決。

“企業自行剝離優質資產時, 應該以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為前提, 尤其是公司資不抵債的情形下, 否則一旦進入法院破產程序, 可能會因破產法三十二條規定而被法院依法撤銷。”專攻企業破產清算的溫州甌海法院法官鄭拓對本報記者表示。

鄭拓稱,至於“債轉債”中涉及發債600億元,應該遵循自願購買的原則,如果以債權銀行的理財資金進行購買,實際上是用銀行自己的錢替換掉自己的債務,並沒有實際解決債權債務關系,而若理財產品到期後無法兌現,最終受損的是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人。

鄭拓對本報記者表示,不管企業自行重組還是司法程序中的破產重整,債務人提出的重組或重整方案均需要債權人的表決通過,而且法庭外的自行重組劣勢在於其需要全體債權人的同意,否則重組方案無法進行實施。

基金模式非真正“債轉股”

此前,對於渤海鋼鐵集團千億元債務違約,曾經流傳過“債轉股”的基金模式處置方案,即成立一個基金承接渤海鋼鐵集團的銀行債務。

鄭拓認為,這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債轉股”,債轉股的特征是債權人取得債務人的股權,但是上述基金模式中並沒有提到銀行可持有公司股權,這種模式更像是債務的延續而非解決。上述國有大行天津分行副行長也對本報記者表示,“基金處置方案”困難重重。

從渤海鋼鐵集團出現債務違約至今已經數月有余,著急的不光是債權銀行,天津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市政府正在緊張著手處理此事。”

“有債委會與國資委、金融局、渤海鋼鐵集團一起協商想辦法,現在思路還沒確定。”一位天津當地銀行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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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文促進創業投資發展 建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

據中國政府網20日消息,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意見要求,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完善創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推動創業投資行業雙向開放,完善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等。

意見指出,鼓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設立公司型、合夥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行業骨幹企業、創業 孵化器、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創業創新資源豐富的相關機構參與創業投資。

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 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和規範發展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創業投資母基金。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成立 公益性天使投資人聯盟等各類平臺組織,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促進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及創業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營造良好的天使投資氛圍,推 動天使投資事業發展。規範發展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為各類個人直接投資創業企業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

意見指出,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建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各類金融機構長期性、市場化合作機制,進一步降低商業保險資 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門檻,推動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不斷加大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融資支持。

意見還提到,發展創 業投資要堅持走開放式發展道路,通過吸引境外投資,引進國際先進經驗、技術和管理模式,提升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按照對內外資一視同仁的原則, 放寬外商投資準入,簡化管理流程,鼓勵外資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創業企業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者在跨境創業投資及相關的投資 貿易活動中使用人民幣。允許外資創業投資企業按照實際投資規模將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的人民幣劃入被投資企業。

【意見全文】

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創 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 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穩增長、擴就業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創業投資快速發展,不僅拓 寬了創業企業投融資渠道、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了經濟發展新動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資比重、拉動了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濟,激發了創業創 新、促進了就業增長。但同時也面臨著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不完善、監管體制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後等問題,存在一些投資“泡沫化”現象以及非法集資風險隱 患。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為進一步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創 業投資是指向處於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未上市成長性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投 資方式。天使投資是指除被投資企業職員及其家庭成員和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以其自有資金直接開展的創業投資活動。發展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各類創業投資,應堅 持以下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 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市場在資 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和事中事後監管, 構建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制度環境、市場環境和生態環境,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業投資發展的良好氛圍和“創業、創新+創投”的協同互動發展格局,進一步擴大創業 投資規模,促進創業投資做大做強做優,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中國創業投資品牌,推動我國創業投資行業躋身世界先進行列。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創 業投資是改善投資結構、增加有效投資的重要手段。要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創新監管方式,既要重視發揮大企業的骨幹作用,也要通過 創業投資激發廣大中小企業的創造力和活力。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助力創業企業發展為本,引導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秉承價值投資理念,鼓勵長期投 資和價值投資,防範和化解投資估值“泡沫化”可能引發的市場風險,積極應對新動能成長過程中對傳統產業和行業可能造成的沖擊,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加大對 實體經濟支持的力度,增強可持續性,構建“實體創投”投資環境。

二是堅持專業運作。以 市場為導向,充分調動民間投資和市場主體的積極性,發揮市場規則作用,激發民間創新模式,防止同質化競爭。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從自身獨特 優勢出發,強化專業化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深化內部體制機制創新,加強對投資項目的投後管理和增值服務,不斷提高創業投資行業專業化運作和管理水平,夯實 “專業創投”運行基礎。

三是堅持信用為本。以誠信為興業之本、發展之基,加強創業投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促進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誠信守法,忠實履行對投資者的誠信義務,創建“信用創投”發展環境。

四是堅持社會責任。圍 繞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使命和社會責任,推動創業投資行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 策開展投資運營活動,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促進創業投資良性競爭和綠色發展,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樹立“責任創投”價值理念。

二、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

(三)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創業投資機構體系。鼓 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設立公司型、合夥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行業骨幹企業、創業孵化器、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創 業創新資源豐富的相關機構參與創業投資。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和規範發展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 的創業投資母基金。(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資人聯盟等各類平臺組織,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促進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及創業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營造良好的天使投資氛圍,推動天使投資事業發展。規範發展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為各類個人直接投資創業企業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

(五)大力培育和發展合格投資者。在 風險可控、安全流動的前提下,支持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保險公司、大學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金。鼓勵信托公司遵循價值 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充分發揮既能進行創業投資又能發放貸款的優勢,積極探索新產品、新模式,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和投融資服務。培育合格個 人投資者,支持具有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參與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按 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建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各類金融機構長期性、市場化合作機制,進一步降低商業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門檻,推動 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不斷加大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加強“防火墻”相關制度建設,有效防範道德風險。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 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貸聯動機制,穩妥有序推進投貸聯動業務試點,推動投貸聯動金融服務 模式創新。支持創業投資企業及其股東依法依規發行企業債券和其他債務融資工具融資,增強投資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

(七)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按照稅收中性、稅收公平原則和稅制改革方向與要求,統籌研究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等科技型企業的稅收支持政策,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政策,研究開展天使投資人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在 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雙創示範基地、國家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開放項目(企業)資源,充分 利用政府項目資源優勢,搭建創業投資與企業信息共享平臺,打通創業資本和項目之間的通道,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形成科技成 果的轉化。挖掘農業領域創業投資潛力,依托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園區、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通過發展第二、三產業,改造提升第一產業。有 關方面要配合做好項目對接和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研究鼓勵長期投資的政策措施。倡導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理念,研究對專註於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在企業債券發行、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市場化退出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研究建立所投資企業上市解禁期與上市前投資期限長短反向掛鉤的制度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充 分發揮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加強規範管理,加大力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就業增長。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 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已設立基金的作用。對於已設立基金未覆蓋且需要政府引導支持的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 原則推動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聚集放大作用,引導民間投資等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提高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市場化運作效率,促進政策目 標實現,維護出資人權益。鼓勵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註資市場化母基金,由專業化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受托管理引導基金。綜合運用參股基金、聯合投資、融資擔保、政 府出資適當讓利於社會出資等多種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資金在引導民間投資、擴大直接融資、彌補市場失靈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並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政府出 資的績效評價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創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

(十一)構建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法制環境。進一步完善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相關法律法規,研究推動相關立法工作,推動完善公司法和合夥企業法。完善創業投資相關管理制度,推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盡快出臺,對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實行差異化監管和行業自律。完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鼓 勵國有企業集眾智,開拓廣闊市場空間,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支持有需求、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依法依規、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或參股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 金。強化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對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業企業的支持,鼓勵國有創業投資企業追求長期投資收益。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有創業投資 管理體制,完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的監督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和股權轉讓方式,形成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國有創業投資生態環境。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 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探索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探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為創業投資企業。依法依規豁免 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

(十三)拓寬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充 分發揮主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及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暢通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改善市場流 動性。支持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臺市場開展直接融資業務。鼓勵創業投資以並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規範發展專業化並購基金。(證監會牽頭負責)

七、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

(十四)優化監管環境。實 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搞好服務,激發活力。堅持適度監管、差異監管和統一功能監 管,創新監管方式,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對創業投資企業在行業管理、備案登記等方面采取與其他私募基金區別對待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建立適應創業投資 行業特點的寬市場準入、重事中事後監管的適度而有效的監管體制。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引導創業投資企業建立以實體投資、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為導向的合 理的投資估值機制。對不進行實業投資、從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資泡沫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創業投資企業建立清查清退制度。建立行業規範,強化創業投 資企業內控機制、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機制。加強投資者保護,特別是要進一步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和投資者合法經營、合法權益和合法財產。加強投 資者教育,相關投資者應為具有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者。建立並完善募集資金的托管制度,規範創業投資企業募集資金行為,打擊違法違規募集資金 行為。健全對創業投資企業募集資金、投資運作等與保護投資者權益相關的制度規範,加強日常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商事環境。各 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出臺限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市場準入和發展的有關政策。建立創業投資行業發展備案和監管備案互聯互通機制,為創業投資企 業備案提供便利,放寬創業投資企業的市場準入。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工商登記註冊便利化水平。促進創業投資行業加強品牌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證監會會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信用環境。有 關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征信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實現創業投資領域信用記錄全覆蓋。推動創業投資領 域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依法依規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相關信息。加快建立 創業投資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鼓勵有關社會組織探索建立守信紅名單制度,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 信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創業投資行業信用服務機制,推廣使用信用產品。(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完 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加強對創業創新早期知識產權保護,在市場競爭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 權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企業行政處罰、黑名單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並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 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進行公示,創造鼓勵創業投資的良好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創業投資行業雙向開放

(十八)有序擴大創業投資對外開放。發 展創業投資要堅持走開放式發展道路,通過吸引境外投資,引進國際先進經驗、技術和管理模式,提升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按照對內外資一視同仁的原 則,放寬外商投資準入,簡化管理流程,鼓勵外資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創業企業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者在跨境創業投資及相關的 投資貿易活動中使用人民幣。允許外資創業投資企業按照實際投資規模將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的人民幣劃入被投資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鼓勵境內有實力的創業投資企業積極穩妥“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資相關管理制度,引導和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境外及港、澳、臺地區高端研發項目的投資,積極分享高端技術成果。(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

(二十)加強行業自律。加 快推進依法設立全國性創業投資行業協會,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成立創業投資協會組織,搭建行業協會交流服務平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管理和政府與市 場溝通中的積極作用,加強行業協會在政策對接、會員服務、信息咨詢、數據統計、行業發展報告、人才培養、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能力建設,支持行業協會推動 創業投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責任建設,維護有利於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市場秩序。(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民政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健全創業投資服務體系。加 強與創業投資相關的會計、征信、信息、托管、法律、咨詢、教育培訓等各類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創業投資協會組織通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群團組織、創業 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天使投資人等多種渠道,以多種方式加強創業投資專業人才培養,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從事創業投資,提高創業 投資的精準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各方統籌協調

(二十二)加強政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協調,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政策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政策和監管政策的協同配合,增強政策針對性、連續性、協同性。建立相關政府部門促進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信息共享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 地區、各部門要把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作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舉措,按照職 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到位,積極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推動中國經濟保持 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

國務院

201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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