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風雲 - 王奇雲 秘撈有無公價? (201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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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3-01-30 22:59:08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40608
【am730專欄】做我哋電視呢行,發達唔使旨意,餐揾餐食,如果知慳識儉都可以過到日子嘅,以前成日有外快揾,寫下「台灣戲」、「馬拉劇」,雖然錢少,但係密食當三番嘛,山大斬埋有柴都唔錯㗎,有兄弟做做下仲響吉隆坡嗰邊識埋女朋友,落地生根添!呢啲好日子依家無㗎啦,剩低嘅只有大陸劇撈,之不過呢啲人民幣都唔係咁容易賺,通常收劇本費係一件好麻煩嘅事,大部分人都試過收唔足嘅情況,咁可以點?你哋試過返大陸追數未?試過就會明白編劇嗰種辛酸,俾人拖數同走數,基本就係尋常事,咪以為有名有姓嘅老闆唔呃人,根據出嚟撈嘅江湖經驗,愈有頭有面嘅人,走你數嘅機會愈高,反而無乜知名度嘅製作人,就一手交錢,一手交稿,中伏機會細好多。
好多行外人問我哋,一集劇本收幾多錢,嘩!呢方面真係海鮮價喎,新人俾五千你咪當俾機會,阿姐收七、八萬都唔嫌多,有名氣嘅老師級十萬都有,所以你叫我點答好?仲有行裡面個個都要面,就算收三萬都唱到五萬,邊度可信?不如我就俾個保守些少嘅答案大家啦,一般收萬五到二萬,好似唔多,但係你要諗下,監製要食你價,劇審又分部分,中間人又收少少,到你手係咁上下,如果你收到多過呢個價,唔代表你叻仔叻女,只係人哋食價食得少,對你有良心,又如果收到少過呢個價好多,咁介紹你嗰位,就未必夠朋友啦!你手緊咪當唔知,算囉!做人有來有往,無謂踢爆人嘛!
王奇雲 (逢周一至五刊載)
[AM人物] 巴士逃票剋星 港第一代女售票員 (201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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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3-04-29 22:36:21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52426&d=2030
【am730訊】「我專向惡勢力挑戰,嗰陣啲人叫我做女殺手!」她雖沒有一身好武功,卻憑著一副穩固的馬步,以及一眼關七的觀察力,成功令不少蓄意逃票的巴士乘客「聞風喪膽」。服務九巴47年的梁美芬(芬姐),是七十年代首批招募的女巴士售票員,當年全港僅得22人。
記者:賴銘傑
出身新界圍村家庭,女性出外工作本來已非易事,何況是「六七暴動」的非常時期。芬姐憶述,由寄信應徵到受訓一刻,無不瞞著家人,以圖先斬後奏,「靜雞雞走咗去囉………話成班圍村姊妹出去買衫、行吓街趁吓墟睇吓嘢」,連入職所需的100元「制服錢」及100元「票袋錢」(抵押金),亦是向左鄰右里逐少逐少商借回來,「當時做警察都係三百零蚊一個月,呢200蚊好好用㗎喇」。但紙再厚也包不住火,芬姐出外打工的大計,因她把制服帶回家洗滌而終被家人發現。幸而,芬姐當肉販的父親亦屬明理之人,「老竇話『你橫豎都係冇心喺屋企㗎喇,出去闖吓啦!』」
難忘逃票乘客扮家屬
七十年代初,本港經濟雖然開始起飛,但每天想盡辦法逃票的乘客仍然不計其數。而最令芬姐印象深刻的是,曾有一名女子假冒家屬登車,「佢一上車就話『家屬』,仲講咗我先生個冧巴(員工號碼)出嚟,我問佢係邊位,佢答我係佢太太,我即刻反問話『咁我係邊個?』」女子見事敗不敢久留,多坐兩個站即下車。芬姐續稱,有乘客更會發動「銀彈攻勢」,「十個人俾一堆斗零你,數得嚟佢哋都落咗車啦!」芬姐急中生智,著司機在迴旋處多轉幾圈,直至乘客付足車資始「放行」。
對付蓄意逃票的乘客,芬姐更是「軟硬兼施」。她稱:「啲紗廠工人成日唔買飛,佢哋三、兩個站就撳鐘落車,我咪(敲鐘)叮叮兩吓(飛站),送多兩個站俾佢,等佢行番轉頭都好呀………好多(逃票的)人都唔敢再搭我車」。性格正直的芬姐,甚至將一名「喊打喊殺」的逃票乘客,連人帶車載到警署門口,「佢為咗慳5毫子車錢,俾人罰咗成150蚊」。芬姐自此「一夜成名」,被冠上「女殺手」等逃票剋星稱號。
時代進步,人手售票亦被錢箱取代,芬姐驟然失去崗位,獲安排轉職為車務調查員,處理班次等問題,並輾轉調到文職崗位。年屆退休之齡的芬姐,現時雖不用再與逃票乘客鬥智鬥力,但每當看見車廠內的古董巴士,昔日的一幕幕彷彿重現眼前。
入職需默書兼摸到車頂
九巴當年的招聘廣告列明,應徵者需具備中學程度。在夜校僅讀到小學五、六年班的芬姐,為通過學歷審查,一度瞞稱「屋企水浸唔見咗證書」。她又指,當年需即場默寫26個英文字母,確保應徵者有足夠書寫能力,記錄售票情況。同時,應徵者身高須達5呎3吋,即可用手觸碰到車頂,以便乘客下車時可「敲鐘」通知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