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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權給月薪千元員工 轉售獲利入自己袋 蔣麗莉涉詐騙逾 300萬

1 : GS(14)@2010-12-16 22:33:2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771352
【本報訊】「注塑機大王」蔣震的四女兒蔣麗莉,涉嫌在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的股權認購計劃中,涉嫌串謀詐騙及作虛假陳述,指她將低層員工當高層發放購股權,但出售購股權得益回流其袋中,至少得益 300多萬元。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蔣麗莉( 48歲)為太平洋興業有限公司(簡稱太興)前主席;次被告胡思聖( 46歲)為前執行董事;第三被告包國平( 55歲)為環康集團前行政總裁。蔣與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在公司招股章程作不實陳述的交替控罪,蔣另與包被控一項欺詐罪及一項批准發出與載有不實陳述的招股章程的交替控罪。
控方開案指,時都投資有限公司於 02年 3月,透過禹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以每股一仙全面收購太興。太興 4月 22日發公告,喻股東不要接納禹銘出價,並公佈 02年 2月 4日已發行購股權,以行使價每股 0.32元認購 2,388萬股股份。
助理代收購股權得益

據董事會會議紀錄,有關購股權發予 10名員工,獎勵對公司的貢獻。次被告曾向證監會交代其中一人是投資經理,但控方指那人實為蔣的私人司機,餘下是人事部職員、內地及台灣的低薪員工,有人甚至月薪僅 1,000元。該批購股權中有 238.8萬股已行使,餘下 2149.2萬股可認購。
在發出公告後不久, Kandy Profits Ltd.提出以每股 0.67元及每購股權 0.35元全面收購太興。控方指完成收購交易後,蔣指示她的私人助理葉玉珍接收購股權得益,再將款項交予蔣,蔣更將其中 250萬元放進新開立的保險箱。蔣至少取得 310萬元得益。
控方另指,環康集團有限公司於 01年 12月在創業板上市前,身為環康執行董事的第三被告,指示葉以她的名義持有環康其中 884.48萬股,以避過上市後的一年禁售期。當環康上市後,身為環康主席的蔣指示葉出售其中 84.48萬股,套現 37萬元,並將其中 34萬元交予蔣,餘下股份轉另一公司。
案件編號: DCCC265&266/09

特稿
繼母胞姊現身打氣

蔣麗莉自 08年遭廉署起訴以來,蔣家一直表現團結。案件初次提堂時,蔣麗莉父親、年逾 80歲的震雄集團創辦人蔣震與家人總動員現身東區裁判法院,以顯齊心支持蔣麗莉。案件至昨日在區院正式開審,蔣震雖沒現身支持,但蔣麗莉繼母馬榮華、丈夫於積理及姐姐蔣麗芸一直陪伴在她身旁。蔣麗莉昨日一直表現輕鬆。
蔣麗莉曾向法庭申請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協同審訊,最終失敗。案件於周一準備開審時,辯方又反對控方加控交替控罪,但不獲接納。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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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聯邦快遞」前僱員詐騙四十七萬元速遞費被判囚

1 : GS(14)@2010-12-17 11:56:03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19.html
兩名聯邦快遞(香港)有限公司(「聯邦快遞」)前僱員,在空運提單上少報客戶付運的包裹重量,詐騙公司速遞費逾四十七萬,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星期二)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馮慶威,四十一歲,「聯邦快遞」前操作統籌員,被判入獄十五個月。盧英傑,三十三歲,「聯邦快遞」前速遞員,被判入獄十一個月。

法官彭寶琴在判刑時稱,由於被告嚴重破壞僱主對他們的信任,法庭須判處監禁刑期。

她又表示,有關詐騙勾當維持一年半,並且導致僱主損失速遞費。

兩名被告早前同承認兩項代理人串謀使用文件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另一項相類串謀罪名則紀錄在案。

案情透露,馮於案發期間以兩間由他控制的公司,即飛達貿易公司(「飛達」)和駿益國際貿易公司(「駿益」),與「聯邦快遞」進行速遞生意。

根據安排,「飛達」及「駿益」以折扣價採用「聯邦快遞」運送服務。馮其後向其客戶提供較少折扣的運送服務以賺取差額。馮亦邀請盧參與有關勾當,並同意與他分享利潤。

案情指,盧其後游說兩間「聯邦快遞」公司客戶,分別採用「飛達」及「駿益」的服務。

馮及盧在該兩間公司客戶收集了包裹後,在交予「聯邦快遞」的空運提單的副本上填寫的重量,加上一個小數點,大幅減輕包裹的重量至約十分之一。

二○○七年六月至二○○八年九月期間,馮及盧將其中一間公司客戶在九十三宗交易中的包裹重量,由約二千一百一十公斤少報至約二百四十公斤,導致「聯邦快遞」損失逾二十萬六千多元。

馮及盧又於二○○八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將另一間公司客戶在四十七宗交易中的包裹重量,由約三千二百五十公斤少報至約三百三十公斤,「聯邦快遞」因而損失逾二十七萬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熙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林卓庭協助。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069

廉署起訴「電盈」前總經理涉嫌就判授物流合約貪污詐騙

1 : GS(14)@2011-01-15 15:19:35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3.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上市公司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盈」)的一名前總經理(直銷業務),控告他涉嫌就判授物流服務合約及代理合約時貪污詐騙,致使「電盈」根據該等合約支付共逾六千萬元。

許尊傑,四十一歲,被控四項欺詐罪名;及兩項交替罪名,即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

許及其妻歐陽麗霞,四十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被告將於星期五(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其中一項欺詐控罪指,許涉嫌向「電盈」隱瞞他與捷興物流公司(「捷興」)之間的關係所引起的利益衝突,即他及其妻在「捷興」有財務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電盈」向「捷興」授予四份物流服務合約。

兩項交替控罪指,許涉嫌從「捷興」一名登記擁有人先後收受三萬九千九百三十元及一萬五千四百四十四元,作為代表「電盈」判授物流服務合約時優待「捷興」的報酬。

另外三項欺詐控罪指,許涉嫌訛稱「電盈」已批准向友聯顧問公司(「友聯」)及智嶺峰有限公司(「智嶺峰」)授予五份代理合約,意圖詐騙而誘使「電盈」兩名高層人員批准及簽認向「友聯」及「智嶺峰」授予有關合約。

餘下一項控罪指,許及歐陽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電盈」,即未有向「電盈」申報他們夫婦兩人在「智嶺峰」有財務權益;及促使「電盈」向「智嶺峰」授予一份代理合約。

上述涉嫌欺詐行為致使「電盈」根據該等物流服務合約及代理合約,向「捷興」、「友聯」及「智嶺峰」支付共逾六千萬元。

有關涉嫌控罪於二○○五年一月至二○○八年十月期間發生。

此外,廉署分案起訴「友聯」一名登記擁有人,控告她涉嫌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以減低「友聯」的稅款。

許苑貽,三十七歲,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

控罪指許苑貽涉嫌於二○○八年一月至九月期間,與另一名人士串謀使用一份「電盈」虛假銷貨單影印本,意圖誘使一名會計接受該影印本為真文書。

許苑貽將於星期五(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兩宗案件。

「電盈」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上述兩宗案件的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等候星期五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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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復康力量」職員涉嫌詐騙活動資助今提堂

1 : GS(14)@2011-01-22 17:37:09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4.html

香港復康力量(「復康力量」)兩名高級職員,涉嫌向勞工及福利局和多個區議會詐騙活動資助,被廉政公署拘控。兩名被告今日(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伍文曦,四十七歲,「復康力量」前總幹事,及何君樂,二十六歲,「復康力量」培訓及就業部高級主任,否認共五項欺詐罪名。
伍另否認一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七日進行預審,並批准被告各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復康力量」是一個註冊的慈善組織,屬下會員多為傷殘人士,其宗旨是透過定期舉辨文娛活動,促進會員的利益及福祉,而這些活動獲得勞工及福利局或區議會的贊助。
欺詐控罪指伍及何涉嫌於二○○九年二月至三月期間,虛假地向勞工及福利局、荃灣、油尖旺及中西區區議會表示,閃耀人生曾提供服務及收取服務費用,詳情詳列在提交的九張發票上。閃耀人生是一間由伍控制的服務供應商。
伍及何涉嫌企圖詐騙而誘使勞工及福利局、荃灣、油尖旺及中西區區議會批出資助申請,導致閃耀人生獲得利益。
兩名被告涉嫌詐騙的活動資助合共逾一萬五千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伍涉嫌於二○○九年四月處理一張支付閃耀人生的支票,款項為七千九百元,而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永源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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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華富嘉洛證券前董事涉嫌詐騙六十萬元分包銷佣金-華富國際(0952)、中國數碼版權(8157,前看漢科技)

1 : GS(14)@2011-03-06 11:47:13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44.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證券公司前董事兼負責人員,控告他涉嫌就三間公司分別供股、發售股份及配售股份,詐騙分包銷佣金共約六十萬元。
董瑞麟,四十四歲,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嘉洛」)前董事兼負責人員,被控共四項罪名,即三項欺詐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華富嘉洛」是上市公司華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華富國際」)的全資附屬公司,專為客戶提供證券及期貨服務。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廉署早前接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轉介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一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認購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促致認購人認購看漢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二千萬股供股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發放二萬二千八百元的分包銷佣金至該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另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另一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認購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促致認購人認購華夏醫療集團有限公司三千零一十六萬股發售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發放四萬八千二百五十六元的分包銷佣金至該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餘下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上述兩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配售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分別促致認購人認購嘉利福控股有限公司四千七百三十萬股配售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分別發放兩筆各為二十六萬零一百五十元的包銷佣金至該兩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此外,被告又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誘使並指示上述兩名人士其中一人向「證監會」人員作出虛假陳述。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六年一月至二○○七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證監會」及「華富國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出庭應訊。
2 : SYSTEM(-101)@2011-11-29 1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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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YSTEM(-101)@2011-11-29 1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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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基業(1182): 主席以詐騙罪名起訴

1 : GS(14)@2011-03-12 19:09:3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307411_C.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377

廉署起訴「城大」前副教授及另外三人涉嫌詐騙六百萬元

1 : GS(14)@2011-04-02 14:43:27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52.html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城市大學(「城大」)前副教授及另外三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就提供資訊科技顧問及培訓服務詐騙六百萬元。
被告為熊尚麟,六十四歲,「城大」前副教授;周曉強,四十一歲,城大專業顧問有限公司(「城大專業」)前高級項目經理;田春芳,五十二歲,毅協有限公司(「毅協」)董事;及熊的妻子馮惠儀,五十六歲。
各被告被控共十項罪名,即六項欺詐、一項串謀詐騙、一項串謀偽造、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及一項偽造。
各人將於星期五(四月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熊於案發時為「城大」電腦科學系的副教授。他成立了資訊科技服務小組以負責外間工作,主要提供資訊科技顧問及培訓服務。「城大專業」為「城大」全資擁有的公司,負責處理有關外間工作的行政事宜。
其中一項欺詐控罪指,熊涉嫌向「城大專業」訛稱馮曾向該小組提供顧問及培訓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城大專業」向馮支付共逾一百九十萬元。
另外四項欺詐控罪指,周涉嫌向「城大專業」訛稱四名親屬曾向有關小組提供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城大專業」支付共逾二百四十萬元。
其餘一項欺詐控罪指,田涉嫌向「城大專業」訛稱一間公司曾向有關小組提供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城大專業」向該公司支付共逾六十五萬元。
熊及田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城大專業」,即向「城大專業」訛稱「毅協」曾向有關小組提供服務,並不向「城大專業」披露「毅協」是熊實益擁有及控制,因而導致「城大專業」向「毅協」支付共逾一百六十萬元。
熊及田另同被控一項串謀偽造罪名,指他們涉嫌串謀製造多份由馮與多間內地公司及人士簽訂的虛假合約。
熊又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使用上述虛假合約的副本。餘下一項控罪指,馮涉嫌製造上述其中兩份虛假合約。
上述涉嫌罪行於一九九九年六月至二○○六年期間發生。
「城大」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星期五出庭應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726

廉署起訴「城大」前導師涉嫌詐騙合約及購物費今提堂

1 : GS(14)@2011-04-09 12:55:07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55.html
廉署起訴「城大」前導師涉嫌詐騙合約及購物費今提堂
一名香港城市大學(「城大」)前導師,涉嫌以欺詐手法獲取一項舉辦迎新活動的合約,並以虛假收據申領購買水晶獎座的費用,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溫耀宗,五十歲,「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前一級導師,否認一項欺詐罪名;以及一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五月五日作預審。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外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案發時,溫為「城大」的一級導師,在專業進修學院任教。該學院舉辦多個副學位課程,當中包括毅進計劃。
二○○九年八月中,「城大」專業進修學院決定為毅進計劃的學生舉辦迎新活動。
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九月三日,在一份「認可供應商申請表」中訛稱「城大」的職員或其家人在Complex Production Company (CPC)沒有任何權益。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城大」接納並以單一招標形式,將一項價值六萬八千二百五十元有關舉辦毅進計劃迎新日的合約判授予CPC。
另一項罪名指,被告涉嫌於二○○九年九月二日,意圖欺騙「城大」而使用一份看似由一間文具店發出的收據,而該收據顯示被告曾向該店以二千五百元購買十個水晶獎座。
「城大」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家恒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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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他們就一間銀行發行的衍生權證進行買賣時涉嫌貪污及串謀詐騙

1 : GS(14)@2011-04-25 16:21:10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58.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121

廉署起訴四人就申請馬會會籍涉嫌貪污詐騙今提堂

1 : GS(14)@2011-05-22 12:46:15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66.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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