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順應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多渠道解決城市運行和服務保障行業務工人員住宿問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與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起草《關於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意見(試行)》(下稱《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一財經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網站上查閱到此消息。《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2018年5月30日。
《意見》所指的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是指專門躉租給用工單位,用於單位職工本人住宿並進行集中管理的房屋。主要來源:
(一)在集體建設用地上規劃建設或改建;
(二)產業園區配建或將低效、閑置的廠房改建;
(三)各區結合區域規劃調整需要,將閑置的商場、寫字樓或酒店等改建。
根據《意見》,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改建的實施主體,應是被改建房屋的產權人或使用權人。實施主體是使用權人的,必須征得產權人同意,並簽訂五年以上期限的租賃合同。鼓勵實施主體委托或與專業住房租賃企業合作,進行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改建。
用於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建築,應是獨立成棟(幢)或可實行封閉管理、建築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空間。違法建設、居住公共服務設施等不得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
《意見》規定,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不得分割銷售或變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8人。
“運營主體應當將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對接躉租給用工單位,不得直接面向個人或家庭出租。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鼓勵租賃雙方就租賃合同一年一簽。用工單位須位於本市且在本市註冊,所處行業符合本市和區域產業發展需要,未列入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意見》稱。
《意見》鼓勵各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建設、改建,提供金融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改建。
7月31日,財政部發布的《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指出,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同時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為,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征稅範圍,對其不征車船稅。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一般汽車排量越大,車船稅越高。根據最新規定,車船稅分為七個標準來征收: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每年繳幾百塊錢對新能源汽車銷售影響不大,但免征車船稅政策推出是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節能汽車發展的一種鼓勵。”全國乘用車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41.3萬輛和41.2萬輛,同比增長分別為94.9%和111.5%。“新能源汽車發展勢頭較好,雖然補貼政策在退坡,但目前看影響不大,明年開始退坡的影響會逐漸顯現出來。”崔東樹說。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央行近期重新加強了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於8月6日起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調整為20%。8月10日傍晚,央行再發通知,明確了這次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的業務範圍。
央行重點強調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產生的遠期售匯類業務如何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一些例外處理措施。
一是境外機構投資者為對沖經批準的跨境證券投資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而開展的遠期售匯業務暫不納入外匯風險準備金交存範圍。經批準的跨境證券投資目前主要包括:滬深港通、債券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6〕第3號明確的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業務,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境內證券投資等。
二是與境外央行類機構開展的遠期售匯業務暫不納入外匯風險準備金交存範圍。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級研究員管濤對第一財經記者解讀稱,中國在“811”匯改之後,尤其是今年,相繼推出了一系列擴大資本市場開放的措施,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這和當初出臺外匯風險準備金率這個政策的背景有了很大不同。因此,此次為了保護境外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市場的積極性,減輕政策的負面影響,采取了一些例外的處理措施。
根據央行公布的內容,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的業務範圍包括:一是境內金融機構開展的代客遠期售匯業務。具體包括:客戶遠期售匯業務;客戶買入或賣出期權業務,以及包含多個期權的期權組合業務;客戶在近端不交換本金、遠端換入外匯的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業務;客戶遠期購入外匯的其他業務。二是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與其客戶開展的前述同類業務產生的在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的頭寸。三是人民幣購售業務中的遠期業務。
除了上述關於境外投資者的相關業務不征收存款準備金,央行還指出,代客遠期售匯業務展期無需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期權和期權組合按名義本金(期權組合采用名義本金最高的單筆期權)的二分之一作為應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基準計算和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
央行行長易綱早前在2014年擔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時,就下一步我國外匯管理改革的路徑曾表示,“深入研究托賓稅、無息存款準備金、外匯交易手續費等價格調節手段,抑制短期投機套利資金流出入”。
外匯業內人士認為,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實際上是一種類托賓稅的措施,其目的是抑制遠期購匯。這有助於應對未來外匯擠兌風險,擡升跨境套利的成本,緩解人民幣貶值預期的無序發酵。
上一次央行啟用外匯風險準備金率的措施來穩定匯率是2015年10月15日,央行對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暫定為20%。並於兩年之後的2017年9月11日起,將外匯風險準備金率降為零。
時隔一年,8月3日,在岸人民幣跌破6.88關口,離岸人民幣逼近6.9關口。人民銀行表示,“根據形勢發展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逆周期調節,維護外匯市場平穩運行,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當日晚間,人民銀行稱,自2018年8月6日起,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調整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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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投資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也就是房地產開發投資、基建投資和制造業投資。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房地產投資非但不弱,甚至出乎意料之強。今年1~7月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0.2%,是2014年以來最強的一年。如果看房地產新開工面積的話,7月的同比增速甚至已經接近了30%。顯然,在三四線城市“漲價去庫存”的大背景下,開發商投資的熱情異常高漲。事實上,今年前7個月的房屋新開工面積和歷史同期相比,已經創出了2011年以來同一時期的新高。
至於基建投資,今年則有一個非常明顯的下滑。在所有投資中,基建是和政策關系最緊密的。2008年,在“四萬億”刺激政策之下,基建投資反彈速度最快,幅度最大。之後經過2011年下半年的整頓,基建投資在2012年初放緩到零增長。但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出於保增長的需要,政府不得不重啟基建投資,並放松對銀行表外融資和地方融資平臺的管理。在接下來的5年里,基建投資大致保持15%到20%的年增速,成為保增長的重要抓手。但今年以來監管重新加強,銀行表外融資遭到重創,對基建的融資產生嚴重影響。1~7月基建投資的同比增速下滑到2%左右,而且可能繼續下滑。
最後是制造業投資。制造業投資本身並不算太差,1~7月同比上升了7%,超過去年同期的5%,但卻遠遠低於市場預期。原因在於,歷史上制造業投資和兩個東西關系最密切,那就是出口以及企業利潤關系。過去一年出口和企業利潤的增長都非常強勁,但拉動的制造業投資增速上升卻非常有限。如果仔細看一下投資和利潤的數據,答案並不複雜,那就是賺錢的不投資,投資的不賺錢。
今年上半年,國有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加32%,但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只上升了3%。與之相比,民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同比上升了8%,而民營工業企業的利潤只上升了10%。為什麽國有企業不投資呢?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國有企業中賺錢的主要是像石油、鋼鐵、化工、電力這樣的中上遊部門,在供給側改革下這些部門的利潤大幅改善。但是,它們原來就處於產能過剩的狀態,很難再大規模投資。但民營企業整體而言賺錢有限,相應的投資需求也不大。事實上,上述的工業企業利潤數據可能還高估了民營企業的賺錢程度。首先,這一統計不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低於2000萬的民企;第二,只有活著的企業才會留在樣本中,破產的民企會被剔除。
面對投資持續下滑的趨勢,7月份以來一系列的高層會議,陸續出臺了一些政策的微調。但是,基於目前經濟增長仍然高於今年目標,以及勞動力市場尚屬穩定,期望去杠桿和嚴監管的基調發生大幅轉變,也是不現實的。最近一段時間,對銀行的表內信貸和財政的表內支出以及地方債融資,政策的支持力度明顯上升,但對於表外融資和地方融資平臺的壓力,仍然看不到大幅放松的跡象。因此,下半年我們也許能夠看到基建投資的企穩甚至小幅反彈,但不太可能重新回到以前15%~20%的增速。
另一方面,目前處在高位的出口增速和房地產投資,下半年都有可能出現放緩。從對沖投資下滑的角度來看,8月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促進民間投資,是非常及時的。但是對於銀行而言,面對“賺錢的不投資,投資的不賺錢”的情況,要擴大信貸也不容易。
所以,要激勵民間投資,最重要的就是讓民營企業賺錢,而最簡單的就是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其中既包括企業的增值稅和所得稅,也包括社保的繳納和員工的個稅。事實上,今年前7個月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同比增速分別是21%、15%和13%,都高於民營工業企業10%的利潤增速,企業的負擔可謂不輕。要穩定投資增速,為企業減負刻不容緩。
(作者系麥格理集團首席中國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