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黃金協《黃金需求趨勢報告》顯示,2016 年上半年全球黃金總需求達到 2,335公噸,其中黃金上半年的投資需求增量達歷史最高,比 2009 年同期還要高出 16%。
隨著黃金投資消費越來越普及,但在很多投資者看來黃金變現不方便,同時擔心交易安全問題。在此背景下,記者發現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正在積極布局搶占“黃金銀行”市場,試圖盤活閑置黃金。
以民生銀行為例,近日該行金融市場部推出“民生黃金銀行”。面向個人客戶提供了一攬子的黃金投資交易產品和資產配置選擇,包括實物黃金、積存金、賬戶黃金、代理金交所交易等業務。此外,該行面向企業客戶提供了黃金租借、遠期套保和清算行等融資配套服務。
中國民生銀行行長助理林雲山指出,民生銀行在總行金融市場部搭建了統一產品管理平臺,專註於服務企業客戶和廣大民眾的黃金投資、交易、融資和理財的需求。這次推出的“民生黃金銀行”品牌理念,整合了貴金屬業務及客戶資源,實現一般貨幣、黃金實物和“賬戶黃金”的可自由兌換,打造“實物、儲蓄、投資理財、融資、交易”一體化的黃金資產負債管理平臺。
同時他表示,以“黃金池”的理念管理黃金資產與負債,盤活了沈澱黃金、優化了黃金庫存管理。此外,還引入了“互聯網+”思維,逐步形成了黃金產品線上線下相融合的金融生態鏈。
在林雲山看來,國內商業銀行黃金業務伴隨著中國黃金市場的快速發展而成長,黃金業務已經成為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商業銀行滿足客戶需求、提升盈利水平的新增長點。
根據上海黃金交易所統計,從2002年至今,限制在民間的存量黃金已經超過了6千噸,並且以首飾金為主。記者了解到,目前“黃金銀行”為了恢複這些黃金首飾的價值功能,可以為客戶提供特殊的理財服務,可以閑置的黃金產品送到銀行進行檢測後,回收黃金產品,回收後可以換取其他的實物產品,如投資金條等,變成積存金進行理財。
例如,客戶有20g重的金首飾,溶化後經過檢測,黃金銀行就可以將實際的克重記在客戶賬戶內,客戶可以用它在銀行換取相同重量的黃金產品,也可以存在賬戶中,像存錢一樣,存在賬戶里,獲取黃金銀行帶來的利息。如果黃金市場上黃金價格發生變化,還可以買入與賣出。同時,銀行還為企業客戶提供平臺,客戶在銀行中可以進行黃金租賃。
在今年的第二季度,中國電影票房比去年同期下滑了4.6%,在5年多的時間里,這還是中國票房首次在單季度出現下滑。而在剛剛過去的7月,全國電影總票房共計45.1億,比去年同期下降約18.2%,這是近五年來中國電影暑期檔首次出現負增長。在連續5年呈現爆炸式的增長後,中國大陸的電影票房市場正遭遇首次滑坡。
產業觀察人士認為,中國票房的持續低迷,主要因素是因為今年的電影都比較弱。舉例來說,從4月份到8月份,今年票房最高的三部電影分別是傳奇影業的《魔獸》(Warcraft),迪士尼和漫威影業的《美國隊長3:內戰》(Captain America: Civil War),以及中國本土的《絕地逃亡》(Skiptrace),這三部電影的票房分別是2.21億美元、1.904億美元和1.33億美元。
而在去年的4月到8月份,中國票房前兩名的電影分別是環球公司的《速度與激情7》(Furious 7),以及迪士尼和漫威影業的《複仇者聯盟2:奧創紀元》(Avengers: Age of Ultron),這兩部電影的票房分別為3.91億美元和2.401億美元。
據《好萊塢報道》,除了今年的電影吸引力不足外,中國票房低迷的另一個原因,就是觀眾獲得的影票折扣減少了,而且電影發行商也不再像去年那樣,為了營銷目的而購買大量未售出的影票。
“九塊九”的電影票如今已經不常見了,各大票務平臺悄然減少了補貼。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票務平臺整合的聲音不絕於耳,資本已經意識到票補的局限性。至此,沒有“補貼”的電影票房逐漸顯露“真容”,數字展現了中國電影市場更加真實的消費需求。
回看2015年暑期檔票房,124.27億元的成績占據了全年總票房的28%,幾乎相當於2011全年票房。整個 2015 年暑期檔共有 19 部電影票房過億,多部影片不斷刷新紀錄,《捉妖記》、《煎餅俠》、《大聖歸來》等國產影片在票房上表現著實強勢,其中《捉妖記》直到現在還穩坐中國電影票房總榜的亞軍之位。
而時至今日,今年已連續5個月電影票房在40億元以下。2016年至今總票房剛過300億,雖然比去年達成300億目標提前了一個月,單月票房增速卻明顯出現下降趨勢,已經預示著2016年全年600億元票房的目標將很難實現。
資本屢屢聚焦互聯網保險。
日前,國內最大保險電商平臺慧擇網宣布B輪融資“擴融”,獲得達晨創投近億元追投。就在三個月前,慧擇才剛剛獲得萬融時代資本、創東方和考拉基金B輪聯合投資2億元。以這3個月的速度和融資額度觀之,慧擇保險似乎走的很快。
“2016年、2017年,慧擇會一年比一年快。”慧擇保險董事長馬存軍表示。
在和記者交流中,從平安走出來創立慧擇保險的馬存軍感慨:“本來以為互聯網保險是又輕又快的,比如三年後到納斯達克、五年就能自由翺翔,誰知道一幹就是十年。”
從輕快到慢重
對於第三方互聯網保險平臺的發展態勢,慧擇保險B輪融資方創東方看來,“未來幾年,行業會迎來爆發式增長,整體保持每年200%的增速是合理預期。傳統流量模式的互聯網保險銷售時代已經過去,具備較強服務能力以及產品創新和運營能力的公司才能真正贏得市場。”
目前,慧擇已在互聯網保險行業耕耘十年,旗下擁有慧擇網、聚米網、開放平臺和保運通四大業務平臺,覆蓋了個人、家庭及企業用戶。
對比2006年和今天,馬存軍感慨:“最大的變化是保險公司終於看到了互聯網保險的大勢。”
和多數互聯網公司主打“輕資產”、“快節奏”不同,慧擇走出來自己的一條路。“模式是否過於慢重”的質疑從一開始就不絕於耳。受到質疑最多是慧擇保險龐大的客服團隊,截至今年4月,慧擇保險員工發展到800人左右,其中400多位是坐席和客服。
馬存軍坦言:“想要質量、服務最好的,又希望快,怎麽可能呢?慢工出細活,互聯網保險也要有工匠精神。”
“2F”聚合服務
目前,慧擇正在著力打造由2B、2C到2F模式。2B是慧擇網正在運營的對公業務線,包括聚米網和保運通;2C是慧擇網的基礎平臺,針對個人客戶,可以提供隨時隨地一鍵購買服務。
除此之外,馬存軍表示,將重點打造2F服務。F指的是“Family”,即家庭。在中產階級不斷崛起的中國,家庭保險消費充滿巨大的想象空間。據馬存軍測算,中國的每個中產家庭至少需要五張保單:“第一張是意外險,第二張是重疾險,第三張是車險,第四張是旅行意外險,第五張是家庭財產險。”
就慧擇的模式而言,馬存軍曾在和筆者交流時分析:“慧擇模式是一種結合體,它必須提供完整的、包含產品閉環以及服務閉環的閉環,這既包括全流程打通,也包括精細化服務。產品的閉環和服務的閉環必須要打通,今天我們做的還是有差距,但是我們會迅速投入資源彌補,讓這兩個閉環能夠運轉更順利,連接的更緊密。”
所謂服務閉環,即打造一站式保險服務平臺,從保單出發切入整個保險周期,提供全套服務。用戶不僅可以在平臺上購買保險產品,還可以通過平臺辦理報案、理賠、保全等業務。在閉環生態里,可以將平臺的聚合價值發揮到最大。這種以產品運營和服務為內核,並將業務觸角延伸到“保險+互聯網”各個方面的商業模式,形成“八爪魚”一樣的構架,實現了“從渠道,到平臺,到生態”的大布局。
各路資本紛紛進駐,互聯網保險市場千億級平臺何時出現?馬存軍認為,這一天不會來得太晚。他預計,2018年左右就可以看到互聯網保險對傳統保險業的巨大撼動;五年後,“中國市場應該有一個千億市值的平臺出現”。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349家,借貸余額6212.61億元,而累計問題平臺1778家,約占全國機構總數的43.1%。
i黑馬訊 8月24日消息 今日下午,銀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此文件由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門研究起草,並於去年底發布了征求意見稿。
發布會上,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表示,正式發布稿與征求意見稿的一個最大區別,是進一步明確了網絡借貸機構的定位。
此文件共有8章47條,《辦法》規定,P2P不得從事自融,不得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將融資項目拆分,不得發售銀行理財、券商管理、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也不得從事股權眾籌或實物眾籌等業務;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設立資產池;網貸機構具體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辦法》允許網貸機構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或與保險公司開展業務合作。對網貸業務活動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不得開展類資產證券化等形式的債權轉讓等行為。
《辦法》指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置募集期,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349家,借貸余額6212.61億元,兩項數據比2014年末分別增長了49.1%、499.7%。與此同時,累計問題平臺1778家,約占全國機構總數的43.1%,這些問題機構部分受資本實力及自身經營管理能力限制,出現“卷款”、“跑路”等情況,部分機構甚至通過假標、資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進行自融、龐氏騙局。
附1:《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保護出借人、借款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總體要求和監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本辦法所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是指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
第三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按照依法、誠信、自願、公平的原則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務,維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合法權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借款人與出借人遵循借貸自願、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承擔借貸風險。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承擔客觀、真實、全面、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責任,不承擔借貸違約風險。
第四條 按照《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監管原則,落實各方管理責任。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制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監督管理制度,並實施行為監管。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機構監管。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公安部牽頭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互聯網服務進行安全監管,依法查處違反網絡安全監管的違法違規活動,打擊網絡借貸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關犯罪。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
第二章 備案管理
第五條 擬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於10個工作日以內攜帶有關材料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交的備案登記材料齊備時予以受理,並在各省(區、市)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備案登記手續。備案登記不構成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權根據本辦法和相關監管規則對備案登記後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分類,並及時將備案登記信息及分類結果在官方網站上公示。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完成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後,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評估分類等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第六條 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應當在經營範圍中實質明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以內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並進行備案信息變更。
第八條 經備案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擬終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業務前提前至少10個工作日,書面告知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並辦理備案註銷。
經備案登記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產的,除依法進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註銷其備案。
第三章 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
第九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據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為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貸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別篩選、網上發布,以及資信評估、借貸撮合、融資咨詢、在線爭議解決等相關服務;
(二)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格條件、信息的真實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必要審核;
(三)采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發現欺詐行為或其他損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時公告並終止相關網絡借貸活動;
(四)持續開展網絡借貸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活動,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引導出借人以小額分散的方式參與網絡借貸,確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貸風險;
(五)按照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要求報送相關信息,其中網絡借貸有關債權債務信息要及時向有關數據統計部門報送並登記;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刪除、篡改,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
(八)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範查處金融違法犯罪相關工作;
(九)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工作;
(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工商登記註冊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十一條 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與借款人應當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核實的實名註冊用戶。
第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用戶信息及融資信息;
(二)提供在所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未償還借款信息;
(三)保證融資項目真實、合法,並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貸資金,不得用於出借等其他目的;
(四)按照約定向出借人如實報告影響或可能影響出借人權益的重大信息;
(五)確保自身具有與借款金額相匹配的還款能力並按照合同約定還款;
(六)借貸合同及有關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借款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通過故意變換身份、虛構融資項目、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詐借款;
(二)同時通過多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或者通過變換項目名稱、對項目內容進行非實質性變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資項目進行重複融資;
(三)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以外的公開場所發布同一融資項目的信息;
(四)已發現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中含有本辦法第十條所列內容,仍進行交易;
(五)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 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應當具備投資風險意識、風險識別能力、擁有非保本類金融產品投資的經歷並熟悉互聯網。
第十五條 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向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資金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
(三)了解融資項目信貸風險,確認具有相應的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擔借貸產生的本息損失;
(五)借貸合同及有關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只能進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及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明確的部分必要經營環節。
第十七條 網絡借貸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及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防範信貸集中風險。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第十八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相關規定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開展信息系統定級備案和等級測試,具有完善的防火墻、入侵檢測、數據加密以及災難恢複等網絡安全設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風險管理和科技審計有關制度,配置充足的資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術手段保障信息系統安全穩健運行,保護出借人與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記錄並留存借貸雙方上網日誌信息,信息交互內容等數據,留存期限為自借貸合同到期起5年;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評估,接受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安全檢查和審計。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成立兩年以內,應當建立或使用與其業務規模相匹配的應用級災備系統設施。
第十九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置募集期,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第二十條 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應當歸出借人所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與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約定費用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加強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征信機構等的業務合作,依法提供、查詢和使用有關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條 各方參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使用第三方數字認證系統,應當對第三方數字認證機構進行定期評估,保證有關認證安全可靠並具有獨立性。
第二十三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采取適當的方法和技術,記錄並妥善保存網絡借貸業務活動數據和資料,做好數據備份。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的要求。借貸合同到期後應當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暫停、終止業務時應當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通過官方網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與借款人公告,並通過移動電話、固定電話等渠道通知出借人與借款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暫停或者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因解散或宣告破產而終止的,應當在解散或破產前,妥善處理已撮合存續的借貸業務,清算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清算時,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分別屬於出借人與借款人,不屬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財產,不列入清算財產。
第四章 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
第二十五條 未經出借人授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決策。
第二十六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網絡借貸風險和禁止性行為,並經出借人確認。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對出借人的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盡職評估,不得向未進行風險評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出借人實行分級管理,設置可動態調整的出借限額和出借標的限制。
第二十七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加強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管理,確保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采集、處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資金存管機構、其他各類外包服務機構等應當為業務開展過程中收集的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經出借人與借款人同意,不得將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於所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
在中國境內收集的出借人與借款人信息的儲存、處理和分析應當在中國境內進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內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並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之間、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款人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之間等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自行和解;
(二)請求行業自律組織調解;
(三)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資項目基本信息、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結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資項目資金運用情況等有關信息。
披露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關於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及時在其官方網站顯著位置披露本機構所撮合借貸項目等經營管理信息。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建立業務活動經營管理信息披露專欄,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眾披露年度報告、法律法規、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對本機構出借人與借款人資金存管、信息披露情況、信息科技基礎設施安全、經營合規性等重點環節實施審計,並且應當聘請有資質的信息安全測評認證機構定期對信息安全實施測評認證,向出借人與借款人等披露審計和測評認證結果。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引入律師事務所、信息系統安全評價等第三方機構,對網絡信息中介機構合規和信息系統穩健情況進行評估。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將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並置備於機構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第三十二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借款人應當配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出借人對融資項目有關信息的調查核實,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網絡借貸信息披露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制定統一的規範發展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負責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日常行為監管,指導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機構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監管協調機制。
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機構監管,包括對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規範引導、備案管理和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第三十四條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從事網絡借貸行業自律管理,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自律規則、經營細則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教育會員遵守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
(二)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關系,組織相關培訓,向會員提供行業信息、法律咨詢等服務,調解糾紛;
(三)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開展自律檢查;
(四)成立網絡借貸專業委員會;
(五)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出借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資金存管機構、擔保人等應當簽訂資金存管協議,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資金存管機構對出借人與借款人開立和使用資金賬戶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根據合同約定,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進行存管、劃付、核算和監督。
資金存管機構承擔實名開戶和履行合同約定及借貸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審核責任,但不承擔融資項目及借貸交易信息真實性的實質審核責任。
資金存管機構應當按照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報送數據信息並依法接受相關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下列重大事件發生後,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並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
(一)因經營不善等原因出現重大經營風險;
(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因商業欺詐行為被起訴,包括違規擔保、誇大宣傳、虛構隱瞞事實、發布虛假信息、簽訂虛假合同、錯誤處置資金等行為。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網絡借貸行業重大事件的發現、報告和處置制度,制定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協調處置有關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重大風險及處置情況信息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
第三十七條 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事項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以內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
(一)因違規經營行為被查處或被起訴;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行為;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審計,並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審計報告。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存在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報告重大風險和處置情況、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供行業統計或行業報告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情形的,應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有關法律法規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給予處罰;有關法律法規未作處罰規定的,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將其違法違規和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等監管措施,以及給予警告、人民幣3萬元以下罰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處罰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違反法律規定從事非法集資活動或欺詐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機制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出借人及借款人違反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和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投資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設立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條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網絡借貸專業委員會按照《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協會章程開展自律並接受相關監管部門指導。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前設立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除違法犯罪行為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處理外,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過12個月。
第四十五條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不超過、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附2:《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和人民銀行等十部委《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職責分工,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辦法》中網絡借貸、網絡借貸業務、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分別指什麽?
答:《辦法》落實了《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規定網絡借貸(以下簡稱“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即大眾所熟知的P2P個體網貸,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規範。網貸業務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和出借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網貸信息中介機構(以下簡稱“網貸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經營網貸業務的金融信息服務中介機構,其本質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
目前,許多網貸機構背離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諾擔保增信、錯配資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異化為信用中介,為此,《辦法》將重點對此類行為進行規範,以凈化市場環境,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使網貸機構回歸到信息中介的本質。
二、網貸的特點及發展網貸的意義有哪些?
答:網貸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不受時空限制,使資金提供方與資金需求方在平臺上直接對接,進行投融資活動,拓寬了金融服務的目標群體和範圍,有助於為社會大多數階層和群體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務,進一步實現了小額投融資活動低成本、高效率、大眾化,對於“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網貸機構與傳統金融機構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在完善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效率,彌補小微企業融資缺口,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以及滿足民間投資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當前我國網貸行業基本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答:網貸作為互聯網金融業態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的發展呈現出“快、偏、亂”的現象,即行業規模增長勢頭過快,業務創新偏離軌道、風險亂象時有發生:一是規模增長勢頭過快。近兩年網貸行業無論在機構數量還是業務規模均呈現出迅猛增長的勢頭,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349家,借貸余額6212.61億元,兩項數據比2014年末分別增長了49.1%、499.7%。二是業務創新偏離軌道。目前大部分網貸機構偏離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務小微和依托互聯網經營的本質,異化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違規放貸、設立資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線下營銷等行為。三是風險亂象時有發生。網貸行業中問題機構不斷累積,風險事件時有發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累計問題平臺1778家,約占全國機構總數的43.1%,這些問題機構部分受資本實力及自身經營管理能力限制,當借貸大量違約、經營難以為繼時,出現“卷款”、“跑路”等情況,部分機構銷售不同形式的投資產品,規避相關金融產品的認購門檻及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在逃避監管的同時,加劇風險傳播,部分機構甚至通過假標、資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進行自融、龐氏騙局,碰觸非法集資底線。
四、《辦法》確定的網貸行業監管的總體原則有哪些?
答:按照《指導意見》明確的“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依法、適度、分類、協同、創新”的監管原則,《辦法》確定了網貸行業監管總體原則:一是強調機構本質屬性,加強事中事後行為監管。網貸機構本質上是信息中介機構,不是信用中介機構,但其開展的網貸業務是金融信息中介業務,涉及資金融通及相關風險管理。對網貸業務的監管,重點在於業務基本規則的制定完善,而非機構和業務的準入審批,應著力加強事中事後行為監管,以保護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二是堅持底線監管思維,實行負面清單管理。通過負面清單界定網貸業務的邊界,明確網貸機構不能從事的十三項禁止性行為,對符合法律法規的網貸業務和創新活動,給予支持和保護;對以網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加強信息披露,完善風險監測,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三是創新行業監管方式,實行分工協同監管。網貸作為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具有跨區域、跨領域的特征,傳統的監管模式無法適應網貸行業的監管需求,因此,要充分發揮網貸業務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發揮各方優勢,在明確分工的前提下,加強溝通、協作,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
五、《辦法》確立的網貸行業的基本管理體制及各方職責具體是什麽?
答:《指導意見》將網貸機構定性為信息中介,且將網貸歸屬於民間借貸範疇。根據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分工的有關規定,明確對於非存款類金融活動的監管,由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統一的業務規則和監管規則,督促和指導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對機構實施監管,承擔相應的風險處置責任,並加強對民間借貸的引導和規範,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鑒於網貸行業跨地區經營且風險外溢性較大,按照行為監管與機構監管並行的監管思路,《辦法》本著“雙負責”的原則,明確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為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網貸機構實施行為監管,具體包括制定統一的規範發展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並負責網貸機構日常經營行為的監管;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網貸機構實施機構監管,具體包括對本轄區網貸機構進行規範引導、備案管理和風險防範及處置工作。另外,網貸行業作為新興業態,其業務管理涉及多個部門職責,應堅持協同監管,《辦法》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是對網貸機構具體業務中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公安部主要職責是牽頭對網貸機構業務活動進行互聯網安全監管,打擊網絡借貸涉及的金融犯罪;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
六、《辦法》對於網貸業務的主要管理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對業務經營活動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考慮到網貸機構處於探索創新階段,業務模式尚待觀察,因此,《辦法》對其業務經營範圍采用以負面清單為主的管理模式,明確了包括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不得發售金融理財產品、不得開展類資產證券化等形式的債權轉讓等十三項禁止性行為。在政策安排上,允許網貸機構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或者與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合作。二是對客戶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為防範網貸機構設立資金池和欺詐、侵占、挪用客戶資金,增強市場信心,《辦法》規定對客戶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實行分賬管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資金存管機構與網貸機構應明確約定各方責任邊界,便於做好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實現盡職免責。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風險。為更好地保護出借人權益和降低網貸機構道德風險,並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關司法解釋及立案標準相銜接,《辦法》規定網貸具體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
七、《辦法》對於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體行為有哪些規定?
答:《辦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了重點考量,註重對出借人和借款人,尤其是對出借人的保護,在第四章以專章形式對借貸決策、風險揭示及評估、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資金保護以及糾紛解決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確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辦法》也對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為進行了規範,明確規定參與網貸的出借人與借款人應當實名註冊;借款人應當提供準確信息,確保融資項目真實、合法,按照約定使用資金,嚴格禁止借款人欺詐、重複融資等。《辦法》還要求出借人應當具備非保本類金融產品投資的經歷並熟悉互聯網,應當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資金來源合法,擁有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擔借貸產生的本息損失。這些規定,本質上屬於合格投資者條款,其目的是為了在行業發展初期,更好地防範非理性投資,引導投資者風險自擔,進一步保護出借人合法權益。
八、客戶資金實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三方存管制度對行業規範發展的作用有哪些?
答:按照《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網貸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第三方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實行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將有效防範網貸機構設立資金池和欺詐、侵占、挪用客戶資金風險,有利於資金的安全與隔離,對於規範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交易資金劃付、資金核算和監督等職責,將網貸機構的資金與客戶的資金分賬管理、分開存放,確保資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實意願,有效防範風險。下一步,銀監會將制定網貸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具體辦法,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網絡借貸資金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存管銀行的條件等,更好地滿足當前網貸行業資金存管的市場需求。
九、信息披露制度對整個行業的意義是什麽?
答:加強對網貸機構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關信息披露制度,對於改進行業形象、提升網貸機構公信力、完善行業事中事後監管、防範行業風險、保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行業及部分監管部門反映,在《辦法》中對信息披露進行較為詳細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且部分指標的設置還有待於行業實踐,因此目前《辦法》只對信息披露進行原則性規定,銀監會擬在後續有關細則中,結合行業的一般做法和監管需要,對行業的相應指標,包括壞賬率、逾期率和代償金額等進行明確定義。
十、《辦法》出臺後,對網貸行業會產生什麽影響?銀監會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答:《辦法》通過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相關部門定向征求意見,並經相關部門進行合法性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形式,充分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各方反饋總體符合預期,我們也根據相關意見對《辦法》進行了多輪修改完善,既充分考慮當前行業風險突出,亟待規範整頓的現狀,又尊重行業現實,註重把握好行業風險底線與可持續發展的平衡,保護和支持依法合規的網貸業務和創新活動,避免《辦法》出臺造成對行業的沖擊。
《辦法》作為行業經營和監管的基本制度安排,明確了網貸監管體制機制及各相關主體責任、網貸業務規則和風險管理要求、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義務、信息披露及資金第三方存管等內容,全面系統的規範了網貸機構及其業務行為,為行業的發展明確了方向,進一步引導網貸機構回歸信息中介、小額分散的普惠金融本質,促使網貸行業正本清源,同時,網貸機構線下經營現象將得到遏制,網貸機構將逐漸回歸互聯網金融本質,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全新技術手段,依托互聯網平臺來開展相關業務,整頓網貸行業違規行為,防範和化解網貸風險,提升公眾法律和風險意識,引導和促進網貸行業早日走上正軌,形成可持續的發展模式。
《辦法》正式發布後,銀監會將密切關註各方反應和行業動向,盡快發布網貸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網貸機構備案以及網貸機構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完善網貸行業監管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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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消息,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卡巴斯基的網絡安全研究人員表示,他們發現了一種能繞開安卓6版本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安全功能的新型惡意軟件,犯罪分子將得以侵入銀行應用並盜取信用卡信息。
跟蹤網絡威脅活動的卡巴斯基實驗室稱,這種惡意軟件通過在真正的手機銀行應用和谷歌應用商店(Google Play Store)應用上形成覆蓋屏而盜取手機用戶的詳細信息。該惡意軟件攻擊安卓操作系統6版本;該版本於2015年末發布,具有旨在阻止這類攻擊的安全功能。
卡巴斯基表示,此次發現的惡意軟件是一直攻擊安卓操作系統所有版本的“Gugi”木馬惡意軟件的變種;而木馬是偽裝成合法軟件的惡意軟件。
卡巴斯基稱,公司在今年6月檢測到Gugi惡意軟件的這一變種,距離首次發現這種惡意軟件族已有六個月。
Gugi惡意軟件通常通過鼓動用戶點擊鏈接的短信息而感染智能手機,主要盜取短消息,因為很多銀行向用戶發送短消息,作為第二種交易認證手段。卡巴斯基表示,絕大多數Gugi攻擊事件發生在俄羅斯,但美國也是受Gugi影響的前五大國家之一。
安卓是Alphabet子公司谷歌開發的移動操作系統,以將近80%的全球市場份額占據移動操作系統主導地位。谷歌發言人未立即予以置評。
卡巴斯基公司的卡巴斯基實驗室擁有多國的病毒分析專家和產品研發人員,他們在全球24小時不間斷地獲取信息、評估新的威脅、設計新的應用程序,供公司內部及發布給用戶使用。十多年的經驗確保了高效的對新威脅的迅速反應能力,可最及時地向用戶提供病毒清除工具和信息,以專業和動態地對抗各種威脅。卡巴斯基公司的病毒數據庫是世界最大的病毒數據庫之一,擁有超過200,000個病毒樣本。許多病毒分析師都是計算機病毒學方面的知名專家,經常參加國際信息安全會議並有專著出版。
9月7日下午,知乎系統癱瘓無法登陸,各個頁面變為一片空白,並且還出現了知乎賬號“串號”現象。目前知乎網頁版、客戶端均暫時恢複正常,知乎官方尚未進行任何回應。
據悉,知乎的APP整個頁面出現異常,無論是問題回答、知乎Live、知乎推薦均顯示空白,另有消息稱知乎登陸端口出現混亂,登陸提示出現“503”錯誤。
更有網友反映稱知乎賬號“串號”現象,每次退出重新登錄,都會換成與上一個陌生賬號完全不同的陌生賬號。所謂“串號”就是A用戶在登錄自己賬號後,出來的是B用戶的賬號,而且還能看到B用戶的所有私信甚至匿名回答。退出重新登錄後,又會換成C用戶的賬號。
以上這些問題在iOS端,Android端均有一定出現。
據了解,下午串號事件發生後,知乎官方似乎采取了一些措施,或以直接切斷服務器的方式避免串號事件擴大,但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已經在混亂中竊取了他人的隱私信息。
之前新浪微博也有發生過類似事件,有分析人士認為,從事故表現來看,此次事故出現的問題是賬號串號和數據庫的問題。其中,串號問題嚴重泄露了用戶隱私,如果在接下來兩天中有匿名回答和私信被公開,似乎知乎難辭其咎。
目前,知乎官方未對此事件作出任何回應。
上海監管部門在約談會現場搜索知名訂餐平臺APP上的外賣美食,結果排名前十家美食中,多個平臺上出現了疑似“套證”“陰陽地址”“無證”的情況。
7日,上海食藥監局約談近日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的餓了麽、美團外賣、百度外賣等網絡訂餐平臺,大眾點評、到家美食會、點我吧、派樂趣、京東到家、鄰趣等在上海開展經營活動的網絡訂餐平臺也到場參加約談。
現場搜索顯示,在餓了麽上,“星期一便當”顯示離上海食藥監局所在大沽路附近300多米,可證照地址卻是十幾公里外的上海市凱旋路;“Wuli三明治&色拉”既未標具體經營地址,又沒有上傳任何證照信息。而在大眾點評外賣上,老鴨粉絲館顯示地址在黃浦區陸家浜路,可證照卻用的是楊浦區波陽路。
“生產企業有生產企業的質量體系,餐飲企業也有嚴格質量管理體系,到了網絡訂餐、經營的食品,就應該沒有安全質量體系嗎?有網絡訂餐企業已經提交了兩版質量體系稿,都被監管部門退回去了。”上海市食藥監局局長閻祖強說,從準入到送餐,應該有一套完整的質量體系和行業標準。網絡訂餐平臺如果成為無證照的窩點,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也是一種違法行為;送餐的企業不在這里,盜用別人的證照,甚至有欺詐的嫌疑。
監管部門在約談中表明態度:對於無證照餐飲,不能線下監管部門加大力度整治,而線上卻將其包裝成“熱門餐館”。據介紹,如果提供了不安全的食物,出現嚴重違法的食品安全問題,有可能被直接吊銷執照。9月1日,《上海市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對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和第三方平臺應當履行的主體責任進行了全面規制。
據介紹,上海食藥監局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網絡餐飲監管專項整治,統一行動,專項檢查第三方平臺無證經營等情況。目前,食藥監部門已專門建立一套針對網絡訂餐的檢查辦法,實現線上線下聯動。“網絡訂餐平臺之間的競爭,不應該是比拼每天誰多送了多少盒飯,或誰多搶占了多少市場份額,而是應比質量、比安全、比正規的身份,還網絡訂餐一個幹凈。”閻祖強表示。
泰國衛生部當地時間13日發布聲明稱,自今年1月以來,泰國已出現至少200例寨卡病毒確診感染病例。這是本年度泰國衛生部首次公開確認其寨卡病毒感染人數。
據中新網報道,泰國衛生部發言人蘇萬那埃表示,“在過去三周時間內,泰國平均每周新增20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且增速穩定”。他同時表示,請公眾不要驚慌,也無需因受寨卡病毒影響而取消旅行計劃。泰國衛生部強調,有關部門正在蚊蟲密集的地方噴灑殺蟲劑,全力做好防控措施。
泰國衛生部還稱,泰國目前沒有出現由寨卡病毒導致的新生兒小頭癥情況。在他們監測的30位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婦中,已經有6位生產,且新生兒無異常。
寨卡病毒對絕大多數感染者而言癥狀溫和,但對孕婦危害巨大,會大大增加新生兒畸形風險,可能導致新生兒小頭畸形甚至死亡等。從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寨卡病毒重災區巴西共確診1000多例新生兒小頭癥,其中近200例與寨卡病毒密切相關。
當地時間9月14日,泰國曼谷工作人員噴灑滅蚊劑(圖片來源:中新網)
自從同屬東南亞國家的新加坡8月27日確診首例本地感染寨卡病毒病例以來,目前感染人數已超過300人。馬來西亞和菲律賓也出現了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日前質檢總局針對新加坡等國家(地區)寨卡病毒病疫情發布公告,檢驗檢疫部門提醒近期前往新加坡等發生寨卡病毒病本地傳播的國家/地區旅行的市民,應采取嚴格預防措施避免被蚊蟲叮咬,在新加坡等國家(地區)期間自我監測健康狀態,如被蚊蟲叮咬並出現發熱、皮疹等癥狀,應當及時就醫。
阿里回應,5名員工有炫技嫌疑,並使用工具作弊觸及了誠信紅線。
1、馬雲親自決定勸退搶月餅員工
新華社記者14日晚從阿里巴巴集團獲悉,針對此次參與“內網秒殺月餅”的5名員工,作出全部勸退的決定。參與決定的包括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CEO張勇等多位核心管理層人員。阿里巴巴集團首席人力官蔣芳在公開信中表示,這不是一個容易做出的決定,但必須要堅信正確的方向和公司文化。阿里巴巴方面回應,5名員工有炫技嫌疑,並使用工具作弊觸及了誠信紅線。
@天堂導師馬克斯: 很好,有些紅線不能碰,這很阿里。
@少女貓滾滾:其實員工在這件事情上確實有錯,可是在處理方式上太過激。
@熊貓GranTurismo:一個半小時開除,現在來說是個艱難的決定?
2、國內首起特斯拉自動駕駛致死事故被曝光
昨日,央視曝光一起今年1月發生在河北邯鄲的嚴重事故,被認為是目前國內披露的首起特斯拉自動駕駛功能使用中發生的車禍致死案例。交警調查發現,碰撞發生前,涉車禍特斯拉並沒有進行任何躲避和減速,保持車速撞上前方正施工作業的道路清掃車尾部。死者家屬已起訴特斯拉,索賠1萬元。
@萬中無一的武學奇才:人家起訴是因為要爭一口氣,要引起大家對於可能的虛假商品宣傳警惕,怎麽有些人就知道看錢。
@Willing_Phang:美國特斯拉會不會又說中國灰霾太重看不到車輛?
3、關於三星的兩條消息
三星電子決定在華召回Note7
針對中國質檢總局對部分Galaxy Note7的 “召回令”,中國三星電子發布聲明稱,中國三星電子將針對自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間制造的1858臺Galaxy Note7測試體驗機進行主動更換。9月2日,三星宣布召回美國、韓國、澳大利亞等10個國家和地區的共250萬部Note 7手機,但並不包括中國市場所出售的同款手機。
@述清jnu:三星這次栽大跟頭了 在中國市場勢必一落千丈
@beauty妙妙:即便是體驗機 難道三星不應該召回嗎 為什麽要等到約談才召回?
@覆雨翻雲手:二等公民終於等到啦
春秋航空封殺三星Note 7
近日,春秋航空發布安全預警,再次重申旅客應嚴格遵守中國民航局安全規定,飛行全程中,嚴禁使用包括三星Galaxy Note 7在內的任何手機和充電,或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南望山阿飛:大快人心
@Psk_:產品沒做好就是沒做好,怪誰呢?簡單的安全保護措施都沒做好還把安全隱患的產品賣給消費者?
4、圓通借殼上市獲批,阿里系成為第二大股東
近日,A股公司大楊創世(600233)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複,批準圓通借殼上市。不出意外,圓通將領先順豐、申通和韻達和中通,成為民營快遞第一股。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將由服裝制造企業轉變為綜合性快遞物流服務企業,主營業務徹底轉型。
@真愛:經常與快遞打交道,圓通有待提高、有待提高!
@純在:哪里都能見到阿里!
5庫克: AR更有潛力
蒂姆·庫克近日在接受ABC News采訪時稱,虛擬現實(VR)和增強現實(AR)都很酷,但蘋果可能會選擇發展AR業務。庫克在采訪中還簡要地解釋了兩種技術的區別,稱AR更加社會化,而VR則主要專註於營造沈浸式體驗,但這種體驗很難與他人分享。提及AirPods佩戴穩定性問題時,他解釋說:“線會將耳塞扯出來,主要是因為線是有重量的。無線耳機沒有線,自從使用以來,我個人的耳機還沒有脫落過。”
@芙梵迪:你來中國大城市擠下公車和地鐵試試。
@不是傳說中的傳奇: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掉了,是佩戴者耳朵的問題。
6、“天宮二號”空間實驗室將於今晚22時04分發射
昨日,空間實驗室飛行任務總指揮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9月15日22時04分發射天宮二號空間實驗室。執行此次發射任務的長征二號FT2火箭已經開始加註推進劑。“天宮二號”是中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太空實驗室,也是目前我國載人飛行時間最長的一個航天器。在完成發射之後,它將在太空完成三大任務——航天員中期駐留、推進劑在軌補加、在軌維修技術試驗。
@比心:說不定現在這些科學家們還在為此事而操心,沒有過上中秋節。
@斷絃ゐ朩吉怹:能不能網上直播
7、網易回應分拆新聞業務傳聞:從沒聽說過類似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網易一位公關負責人回應分拆新聞業務傳聞稱,從沒聽說過類似消息。這位公關負責人說:“這次的消息我們也不太清楚,消息源到底是從哪里來的,我們自己內部都不知道這個消息。”
@UnluckyNinja:問丁磊嘍
@劉小傑_:一般這樣的反應就是真的了,你以為我們還不懂你們的套路嗎?
8、華視傳媒出售49%的地鐵移動電視廣告業務
近日,華視傳媒宣布,華視傳媒集團已完成向雷曼股份出售華視新文化49%的股權交易。華視傳媒董事局主席兼CEO李利民稱:“對於華視傳媒而言,出售地鐵移動電視廣告業務是一個重要的戰略步驟。我們對將來出售華視新文化剩余51%股權持開放態度。”
@我有辣條你跟不跟我走:一眼看成了樂視
@可來問:在地鐵公交移動電視廣告領域占據絕對壟斷地位的華視傳媒,得受到多大的外部壓力,才會這麽做?
9、歐盟:德國對Facebook的反壟斷調查陷入灰色區域
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表示,德國針對Facebook用戶條款的反壟斷調查已經陷入“競爭與隱私之間的灰色區域”。歐盟正在考慮調整相關法規,允許對企業控制數據或知識產權進行更多審查。
@徐東勝:代表性案例,關註中!!!
10、瑞士銀行擬用面部識別技術幫客戶投資
據國外媒體報道,全球最大的財富管理機構——瑞士銀行(UBS)正尋求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通過觀察客戶的面部表情來幫助他們進行投資。瑞士銀行首席投資官馬克·哈菲爾表示,該公司開展了多個試點項目,以了解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工智能技術。
@顆粒殘骸:好,可我沒錢。
@bigsheep198410:AI太強大了。
今日思想
任何一個創業公司,時間上最完美的曲線是什麽,三個三年。第一個三年活下來,找對產品方向;第二個三年發展壯大;第三個三年實現理想。任何一個BAT或者大型的企業沒有十年是達不到這個高度的。你看一兩年上去了,幾年他有個衰減,上得越快,說明你不紮實,摔得也快。——俞永福
隨著去產能的推進,當前煤炭供需關系改善,原煤產量下降,個別地區煤炭供應偏緊,導致煤炭價格上漲。
各省對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的嚴格管控,對煤炭運出也有一定影響,增加煤炭價格上漲壓力。部分煤炭將從公路運輸轉移至鐵路運輸,鐵路運煤數量將出現反彈。
9月2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超限規定”的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專項整治行動全面鋪開,標準新規也正式執行,全國部分貨運市場已開始提價。此前的8月18日,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聯合召開全國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同時印發了《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公布了最新的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並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嚴格限制遠途汽運。
在煤炭低成本競爭以及用戶市場不斷萎縮的情況下,發煤企業對物流成本非常關註。受治理超載汽運煤影響,煤炭行業物流成本有所上升,預計汽運煤成本將上漲25-30元/噸。
據了解,目前政策剛剛執行,市場觀望氣氛明顯,山西、陜西等地煤礦門前大車明顯減少,一些運輸公司仍在觀望,這導致西北煤礦發運受制。同時,煤礦和下遊用戶還在博弈,一些下遊焦化廠已接受,部分車已陸續開始發貨。
汽運煤較鐵路運輸的優勢逐漸被化解,部分煤炭將從公路運輸轉移至鐵路運輸,鐵路運煤數量將出現反彈。
今年以來,鐵路運煤量下降較為明顯。今年1-7月份,全國鐵路發運煤炭10.5億噸,同比減少1.36億噸,下降11.5%。其中,受準池線分流影響,大秦線運量出現大幅下降;另數據顯示,今年1-8月份,大秦線完成貨物運量2.12億噸,同比下降22.5%。
據秦皇島煤炭網披露的數據,設計4.5億噸運能的大秦線今年預計能完成貨物運量3.2億噸,相當於設計能力的71%。而今年1-8月份,以鐵運為主的秦皇島港完成煤炭吞吐量只相當於碼頭運能的59%。國家投巨資建設的鐵路、港口資源出現閑置和浪費,效益下滑。
業內人士分析,受煤價上漲後煤企發運積極性提高以及治理超載汽運煤等因素影響,預計今年後幾個月,鐵路發運煤炭數量將有所增加。後期汽運煤炭數量將出現下降,促使鐵水聯運煤炭將有所增加,有利於“三西”(山西、陜西和內蒙古西部)優質資源通過鐵路運輸的方式下水,增加了“西煤東調”鐵路的運輸市場份額,提振大秦線配套港口的煤炭運輸市場。
今年3月以來,煤炭市場價格明顯上漲。最新一期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顯示,發熱量5500大卡/千克的動力煤報收於550—560元/噸,這一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漲幅達38.75%。
去產能成效顯著是煤價上漲的原因之一。數據顯示,截至8月份全國原煤產量27809萬噸,同比降低9.9%。1至8月份累計產量216564.78萬噸,累計同比降低9.18%。7月份煉焦煤(煉焦精煤)產量3516萬噸,同比降低12.73%,1至7月份累計產量24738萬噸,累計同比降低11.10%。
產量降低導致煤炭供應偏緊,今年1至7月份國內焦煤累計供應缺口在2549萬噸左右,同比去年388.16萬噸的數字,升高了6.6倍,需要加大進口來彌補缺口,今年1月份至7月份累計進口焦煤3149萬噸,同比升高11.39%。
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有關負責人在23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不能因為價格波動就動搖去產能的決心,煤炭去產能、控產量不僅信心不容動搖,力度也不能減弱,否則煤炭價格有可能再度下滑,煤炭行業脫困發展將難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