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9日晚發布消息稱,應急措施對空氣汙染加重趨勢減緩有明顯效果。專家預計,10日由於氣象條件好轉,汙染物擴散條件相對變好,重汙染天氣相對減弱。
自12月5日起,受冬季汙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氣象條件的影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多個城市空氣質量轉差,大範圍出現重汙染天氣。
環境保護部啟動部內最高級別響應機制,一方面派出12個督查組進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督查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和應對措施落實情況,另一方面每天召開內部聯席會議和專家會商會,以協調聯動,精準施策。同時,北京,河北邢臺、辛集、定州等地啟動空氣重汙染紅色預警。
針對此次京津冀重汙染過程的成因、發展趨勢以及北京市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的成效和後續措施等問題,環境保護部組織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南開大學、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十幾家國內一流科研單位組成專家組共同進行研究分析。
專家組認為,本次重汙染過程是不利氣象條件與多種汙染源排放共同作用,導致汙染物大量積累而形成的。
從氣象因素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近日處於不利汙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從風速風向上來看,區域風速約為1米/秒左右,且無明顯風向,遠小於12月2~5日4~5米/秒的平均風速,也小於北京市冬季3米/秒左右的年均風速。從混合層高度來看,北京市日常混合層高度約為1000~1500米,7日大氣混合層約在400米左右,大大壓縮汙染物擴散空間。從相對濕度上來看,60%的相對濕度明顯高於北京市冬季40%的平均相對濕度。
專家組表示,區域汙染物排放量大,加上低風速、低混合層高度以及相對較高濕度的不利氣象條件,使得汙染物快速累積,促進了此次大氣重汙染過程的形成。
從汙染物的排放來源上看,綜合多種監測數據的分析結果,本次重汙染過程中汙染物來源按“貢獻”依次是:燃煤、機動車、工業源、揚塵和其它。其中燃煤汙染物主要來自原煤散燒和中小鍋爐排放。機動車排放包括汽油車排放和柴油車排放,汽油車保有量巨大,在靜穩條件下對城區貢獻明顯;柴油車則單車排放量大,一次顆粒物排放顯著。工業源則主要包括北京及周邊地區的鋼鐵、石化和建材等主要工業過程。但從北京市排放情況來看,仍以原煤散燒和機動車排放為主。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介紹,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利用動態源解析技術對此次重汙染過程各個階段的汙染來源進行評估。分析發現,7日夜間至8日上午,燃煤源及二次源貢獻較前日明顯增大,揚塵源及工業源貢獻上升。受7日夜間機動車用量減少及8日上午應急措施的影響,機動車貢獻較6日有大幅下降,由32%下降至7%左右,說明應急減排措施對於降低機動車源貢獻作用明顯。
“從數據看,在北京市采取預警措施之後,汙染物平均減排比例是30%左右,若沒有采取這些措施,PM2.5的濃度將會比現在升高10%左右,”北京工業大學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教授程水源說,“同時,對PM2.5的監測也表明,與機動車排放相關的硝酸鹽含量的增長態勢得到了有效遏制。”數據顯示,北京市啟動紅色預警後,應急措施對空氣汙染加重趨勢的減緩有明顯效果。
專家組對此次空氣重汙染過程發展趨勢也進行了預判。“通過監測可以看到,9~10日,京津冀的擴散條件持續較差,受氣象條件的影響,PM2.5汙染將呈現由西南向東北方向的汙染帶,10號由於氣象條件好轉,汙染物擴散條件相對變好,重汙染天氣相對減弱。”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自發介紹說。
專家組表示,重汙染過程形成後,僅憑單個城市的減排措施很難改善區域空氣質量,實施區域內統一協調的防控措施,在聯防聯控的同時有區別、有針對性地開展各城市應急減排,可以有效地降低局地汙染源排放。
“應繼續加強應急控制,冬季是重汙染過程高發季節,霧霾來臨前的24小時是應急措施取得效果的關鍵期,應對措施還需再提前,以盡早抑制重汙染發生和發展。”王自發說。
“各地要真正做好控制燃煤的事情,包括高架源和量大面廣的低架源,特別是原煤散燒,也可以讓一些重汙染行業在冬季擴散條件不好的時候進入檢修狀態。在不可避免遇到空氣重汙染的情況時,要做到早預測、早預警、盡早采取措施。”柴發合說。
本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目前,環境保護部12個督查組繼續對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衡水,山東濟南、德州、聊城、濱州、河南鄭州、安陽、鶴壁、開封、焦作等重點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開展專項督查。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資料圖:熊躍輝 (新華視點微博截圖/圖)
2015年12月11日早,中紀委發布信息,據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批準,中央紀委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熊躍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違規收受禮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接受企業老板邀請打高爾夫球。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熊躍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環境保護部黨組研究並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批準,決定給予熊躍輝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環境保護部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駐環保部紀檢組監察局)
環境保護部30日公開發布消息,指責陜西省西安市在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方面動作慢、措施少。
環保部介紹,12月8-22日,陜西省關中地區先後兩次發生重度霧霾天氣過程。環境保護部組織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關中城市群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開展了專項督查。
從督查情況看,陜西省西安市在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方面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西安市政府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遲緩。12月18日,環境保護部組織專家會商並通報關中地區未來幾天將出現重度霧霾天氣;12月19日,西安市會商結果認為未達到啟動預警條件,僅在政府內網發布了相關要求;直至12月21日上午9時空氣汙染程度愈加嚴重,西安市治汙減霾辦公室才下發緊急通知,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Ⅲ級響應。12月21-23日,多個時段達到了嚴重汙染程度,但西安市未進行應急響應升級。此次重汙染天氣過程中,西安市是關中地區啟動應急預案最晚的城市。
二是西安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動作慢、措施少。督查中發現,一些建築工地對啟動重汙染應急預案情況不知曉,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西安繞城高速對大型重載車輛未采取分流管控措施,三環道路冒黑煙車輛仍然暢行無阻。
三是西安市大氣汙染防治網格化、精細化管理不到位。西安市大氣汙染防治網格化工作機制並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街道、小巷、道路邊焚燒枯枝落葉的問題依然存在,無人監管。如西安繞城高速西段、西臨高速沿途可見多處樹葉、垃圾、瀝青焚燒的黑煙,臨潼區新豐收費站工作人員隨意點燃枯枝落葉,濃煙滾滾。當地網格管理人員並未及時采取報告、制止等措施。
四是個別企業存在超標排汙行為。西安市臨潼區機關供熱服務中心采暖季投運後,煙塵、二氧化硫超標排放,脫硫設施直到12月13日才正常運行,脫硝設施至今未建,氮氧化物一直超標排放。西安市天華供熱公司煙塵有規律的在夜間0:00-1:00和淩晨6:00-8:00超標排放。
環境保護部對記者表示,該部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已要求西安市政府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整改存在問題,切實做好大氣汙染防治和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針對有關專家對總量減排數據不可靠的質疑,21日,環境保護部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劉炳江對記者表示,流動汙染源和面源排放量的增加抵消了重點行業的排放量的下降成果。這是公眾感覺排放總量年年下降而環境質量改善卻不明顯、甚至質疑總量排放是“數字遊戲”的原因。
有專家此前表示,2014年,SO2實際排放量應在3000萬噸~3100萬噸左右,而不應是目前官方公布的1900萬噸。
在日前結束的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將環境質量改善和總量控制之間的關系闡釋為“三大關系”:全面與局部的關系、目的和手段的關系、紅線和底線的關系。
21日,在環保部舉辦的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解讀會上,劉炳江說,理論上環境質量是所有汙染源排放所有汙染物的綜合體現,哪種汙染物超標就應對其實行總量控制,對汙染源進行J總量削減;但目前實行的總量減排,按照“可統計、可監測、可考核”三可原則,基於國家設定的四種汙染物減排比例,主要由重點行業的汙染源實行工程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等來完成,涵蓋的汙染物種類、汙染源範圍以及削減的力度均不足以支撐環境質量的全面改善。前者是“面”上的問題,後者是一些“點”上的問題,對質量改善具有明顯影響的量大面廣流動源和面源涉及的較少。
劉炳江說,環境法律法規標準等一切手段的目的都是為了改善環境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對良好環境質量的迫切要求,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是如此。人民群眾更關心環境質量的改善,總量控制手段運用得再好,如果質量不改善,人民群眾就不會滿意,難免會出現總量減排是“數字遊戲”的質疑。
“總量控制只是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手段之一。”劉炳江舉例說,以霾為例,其實質是能源以煤為主的結構、產業以重化工為主的結構以及城市粗放型擴張和環境管理等問題的綜合體現,解決霾要綜合應用各種手段。過去10年,每年增加城鎮化率1%、機動車2000萬輛、粗鋼5000多萬噸、煤炭2億噸、水泥2.5億噸等,220多種工業產品列世界第一,能完成主要汙染物排放量削減任務已十分不易。
劉炳江說,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可倒逼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城市精細化環境管理,發達國家解決環境問題的路徑和手段以及我國蘭州、太原等城市的實踐均如此。目前主要汙染物排放量仍處於千萬噸級高位,總量減排仍是改善質量的主要手段之一,隨著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和環境質量的逐步改善,總量減排就不是主要手段之一,將逐步弱化。
“十三五”期間,質量改善和總量均為約束性指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政府必須完成的任務。劉炳江說,國家在“十三五”期間將大力推動五大減排工程,包括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大氣傳輸通道天然氣替代煤炭、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汙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和VOCs綜合治理工程,完成總量減排任務具有一定的基礎。
“而質量改善除了完成這些固定源的重大治理工程外,還要在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以及量大面廣的流動源和面源上著力,充分發揮國家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劉炳江說,當前環保工作的顯著特征是,《環境保護法》要求的地方政府對改善環境質量負責的責任開始得到落實(法律上一直規定地方政府對質量負責”但沒有規定質量惡化了應負什麽責任),包括公開約談、環保巡察、區域限批等。
他說,質量改善是剛性要求的紅線,絕對不能觸碰;總量減排是硬性要求的底線,最基本的及格要求。總量減排考核必須服從質量改善考核:質量改善和總量減排任務均未完成,將嚴格依法問責;總量減排任務完成了而質量變差了,將依法進行問責和處罰;質量改善了而總量未完成,將尊重地方的協同減排,從國家總量指標進行調劑,嚴格執行考核辦法。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環保部成立新三司,按大氣、水、土等環境要素進行管理。(勾犇/圖)
2012年,美國環保局的預算是90億美元,中國環保部只有6億元;美國環保局總人數是17106人,中國環保部在編人員只有311人。
1973年,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彼時已與國際接軌,按照環境要素設置了處室,包括水、氣、固廢與化學品處等。
“打包”的汙染防治管理建制一直延續,這讓官員的“專業化”變得“不專一”:光懂氣的治理還不行,得各個類型汙染物管理都輪崗一遍。
如今,土司不僅是面包,還是環保部一個部門的簡稱。
2016年3月3日上午,一張“水、氣、土三司成立暨幹部任職宣布大會”的照片和司長名單在網上傳開。下午,環保部發布消息,稱在2015年2月,中央有關部門批複同意環保部機構編制作部分調整,不再保留汙染防治司、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以下分別簡稱汙防司、總量司),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
這是年初環保部宣布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之後,再次對自身管理體系動大手術。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三司設立後,因“暫不提拔”的考慮,除大氣司司長由現任總量司司長劉炳江擔任外,水司和土司暫由兩位副司長主持工作。三司中氣司的編制最多,並按照空氣汙染來源進一步細分,如管理機動車的移動源、稭稈焚燒的面源和企業排放的固定源等,噪聲也將屬於氣司。
關於更具體的設置,環保部通報稱,由於機構調整涉及面廣,內部職能、運行機制的建立和人員配備完全到位尚需要一個過程,待整個工作完成後再向媒體發布。
相較於外界的熱切關註,在環保部門內部,新三司好似水到渠成,是一種回歸,而非新聞。
當被問起最早何時聽到新三司風聲時,多位接近環保部的人士回答都是“記不清了”,甚至是“提了二十多年了”。
水、大氣、土壤、生物……這些環境要素構成了人類生活環境,也是人類汙染物的排放地。廢氣容易擴散,廢水可以流動,廢渣留在土里降解很慢,不同環境要素的管理差別很大,按照環境要素進行管理是國際經驗,國內也呼籲了多年。
提建議的有民間智庫。2013年初,中國清潔空氣聯盟成立,第一批報告中就有《灰霾防治需要多少“錢”和“人”》。報告提出:2012年,美國環保局的預算是90億美元,中國環保部只有6億元;人員差別則更大,美國環保局的總人數是17106人,中國環保部在編人員只有311人。
“那時候我們探討了多種方案,其中就包括學習美國,按照介質把大氣、水等問題分類管理,有些專家還提出希望中央層面針對大氣問題設立專門的協調小組,比現在的大氣司級別更高一些。”上述聯盟主任解洪興說。
環保部官員也發現了這個差距。2013年,時任汙防司司長趙華林(現任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牽頭制定“氣十條”,赴美國考察時發現,美國擁有一支龐大的專業化大氣環境管理隊伍,大氣和輻射辦公室就有1400名公務人員,加州地方也有上千人專門管理大氣環境。
而當時環保部汙防司大氣處只有3個編制,還借調了十多人。“怪不得外國人說‘中國是環境汙染非常嚴重的,管理大氣的人又最少’,我們是以一當千啊。”趙華林說。
之後,恰逢中編辦到環保部開展黨日活動,趙華林就和中編辦工作人員說起,如果以後希望孩子早點呼吸清潔的空氣,環保部需要增加人手,專門管理空氣質量。
不只是學習國外,出於城市特點和“氣十條”“水十條”的執行需要,地方實踐則走得更早。
北京、廣東、山東等省級環保部門早已按照水、氣、土/固廢劃分了處室。在蘇州,2007年啟動藍天工程時,就成立了“藍天辦”,當時由分管環境的副市長負責。在2013年“氣十條”推出之後,又成立“大氣辦”,已升格為市長負責。在被環保部視為治霾榜樣的太原,這種協調機制的級別則高至省級:省長任全面改善省城環境質量指導協調小組的組長。
地市級層面,也有和三司完全對應的三處。2015年,常州市環保局新成立了水處、大氣處和土處。2016年3月10日,常州市環保局相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市編辦已經同意增加編制,正在安排人員到位。
“歷史發展到現在,環保部門經歷了螺旋式的變化,最終還是回歸到了最初的要素管理。”環保部原總工程師楊朝飛感慨,他1978年即進入環保系統工作。
在老環保人看來,三司成立是一種回歸,提起環境要素管理,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從1970年代中國剛開始成立環保部門說起。
1973年,簡稱國環辦的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彼時已與國際接軌,按照環境要素設置了處室,包括水、氣、固廢與化學品處等。
1982年,環境保護局成立,但一直隸屬於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8年獨立出來,成為副部級的國務院直屬機構。這是環保部門第一次升格,級別提高了,機制也需要調整。楊朝飛記得,環保局要從二十多個處並成九個司。在時任局長曲格平領導下進行了機構改革。
和規劃司、人事司等並列,囊括了水、氣、聲、渣等環境要素汙染防治的汙染管理司成立了,成為局里最大的司級部門。“當時覺得都是汙染物,就歸到一起吧,沒有意識到不同環境要素的汙染都是不一樣的,沒有充分重視環境保護要精細化管理。”楊朝飛說。
1998年,國家環保局升為正部級的國家環保總局,2008年升為環保部,“打包”的汙染防治管理建制卻一直延續。這讓汙防系統的官員的“專業化”變得“不專一”:要當汙防處處長,光懂氣的治理還不行,得各個類型汙染物管理都輪崗一遍。
1988年的機構劃分還給土壤汙染防治留下了問題。由於汙染管理司承擔了太多的職能,土壤汙染中,只有工業場地汙染劃給了汙染管理司。因為農村既有生態保護的問題,也有土壤汙染問題,農村土壤汙染就交給了剛剛成立、工作量略小的生態司。
直到現在,從環保部的網站仍可看出:城區土地汙染防治工作設在汙防司固體廢物管理處,農村土壤汙染防治則在生態司農村環境保護處。
“土壤汙染不能按照城市和農村割裂開來,也分不清。農村的很多汙染是城市汙染、垃圾、煙氣排放造成的,得從源頭解決。”楊朝飛說。
從1993年起,楊朝飛擔任了十多年的生態司司長。他認為,這種割裂的機制對於即將出臺的“土十條”,乃至土壤汙染防治立法都是阻礙。
新三司成立後,城鄉土壤防治都將納入土司,土司的處室也將按照土壤、固體和化學品管理等分開管理。
2016年3月11日,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全國人大答記者問時,回應三司改革的目的:要強化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環保工作的核心,通過水、土、氣三個有明確質量要求的環境介質作為核心業務司。
三司成立的同時,汙防司和總量司也隨之撤銷。這也意味著,我國環境管理的重心從總量控制轉向環境質量改善,從粗放走向精細。
作為曾經的總量司司長和汙防司司長,趙華林表示撤銷這兩個司並非說明這兩個司的工作不好,而是因為成立三司後,原來兩個司的職能剛好可以合並。
趙華林察覺到,雖然一直“打包”在一個司,但汙防部門的名字也經歷了“汙染管理-汙染控制-汙染防治”的變化,代表著汙防工作從建立規章制度到開展汙染控制措施,從被動走向主動的過程。防治對象也從過去是常規汙染物、向高毒的難降解汙染物轉變。
總量控制制度早在1988年就被提起,1996年開始實施。因“十五”的汙染減排目標沒有完成,“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和COD這兩項汙染物第一次被列入約束性指標,環保總局與各地簽訂了責任書,由此開啟了總量控制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環保系統傾力而為的減排歷程。
為何總量減排任務完成,但是公眾卻不能感受到環境質量改善?趙華林表示,總量控制的工作並非不管環境質量,在考核總量控制的四個標準中,其中一條就是改善環境質量。
“在一個人快要不行的時候,先要穩住心率。對於環保而言,先抓COD和二氧化硫兩種主要汙染物。”趙華林打了一個比喻,“等到心率穩定了,再增加血壓、血糖等指標,比如PM2.5。不能說穩住心率就和治療沒有掛鉤,總量控制就和質量沒有掛鉤。”
關於總量制度的得失,環保系統有多篇論文進行了探討。“十三五”期間,總量制度並沒有被拋棄,探索區域、流域、行業的總量控制模式、實行以許可證為載體的企事業單位總量控制已是業內共識。而三司改革正是這種共識的一個體現。“歷史發展到這個階段,這樣的改革是比較好的選擇。”趙華林說。
談及三司改革時,盡管美國環保局的機構設置被提到的最多,目前我國的三司機構設置和美國仍有很大區別。
首先是機構和法律的對應關系。美國環保局的機構設置由法律授權而來,比如大氣與輻射辦公室是主要為了執行清潔空氣法案和原子能法案,水辦公室主要為了執行清潔水法案和安全飲用水法案。
雖然三司設立後更有利於“氣十條”“水十條”和“土十條”三大戰役的落實,目前的三司機構設置跟法律的對應關系並沒有那麽清晰。
“中美的環境管理差距不在機構改革,而在依法治理環境。如果能夠嚴格執法,環保部改不改問題還真不大。”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副教授張俊傑說,“在當前的法治環境下,也只能進行政府機構打補丁的改革方式,改進政府效能,彌補法治的缺失。”
另一個區別則是人的數目。除了國家級環保局的環境要素管理部門,美國在波士頓、舊金山等地設置了10個區域辦公室,劃片管理各州的環境問題。比如管理加州的第9區辦公室,其中也設置了水、氣、土等職能部門。
相較於美國上千人的規模,環保部新三司目前的人員數目並未增加多少。在地方上,雖然多地早設立了大氣處,但人員數目乃至專業素養還遠遠不夠。“很多大氣辦只是解決了領導重視的問題。並沒有解決人員緊缺的問題。”解洪興說,“領導重視,大氣處處長要匯報的次數多了,真正幹活的人依然不多。”
例如在落實“氣十條”的行動措施時,讓各地負責大氣汙染的處長處處長心里沒底的是,做了這麽多工作,PM2.5到底能降多少?結論可以通過源清單、模型模擬等預測得出,但計算過程相當專業,大氣處很難辦到,只能委托高校和環科院、環規院等專業的技術團隊來做。
“目前看,相比”錢不夠”不是問題,人少才是更嚴峻的問題。專業人才不足,問題研究不清楚,不知道如何做才能有效果,如何才能成本效益最大化就不敢花錢。應該把更多的資金放在‘軟件’建設上,幫助省市形成專業團隊,把落實方案做好讓更多的專業人把錢花出去,做方案。”解洪興說。在無法擴充政府的專業人員的前提下,這些工作可以放開給更多的環境服務公司來做。
設立三司只是捋順職能的第一步。如陳吉寧答記者問時所言,這項工作涉及面非常廣,不僅僅是兩個司變三個司的問題,還涉及一些流程的重構、與其他改革的銜接,比如環評制度改革的銜接。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三司的職能也將包含更多的內容,例如原屬於科技標準司的行業標準制定也將按要素劃歸給三司。
環境保護部13日發出通知,決定對山東省壽光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問題掛牌督辦。
壽光市是山東省縣級市,由濰坊市代管。壽光市被稱為“中國蔬菜之鄉”。擁有蔬菜種植面積84萬畝,年產蔬菜439萬噸,全市有756個種菜村,光肥料店就有5000余家,建有目前亞洲最大的農產品集散基地。2016年1月,壽光市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評為首批“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但環保部門調查發現,壽光市建築垃圾、農業生產廢棄物產生量大,亂傾、亂倒現象普遍存在。環保部決定聯合山東省政府決定對壽光市固體廢物環境問題掛牌督辦。
環保部介紹,建築垃圾、農業生產廢棄物的收集、貯存和處置工作尚未納入環境綜合監管體系,未得到有效治理。山東晨鳴紙業有限公司、壽光市龍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龍電化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存在固體廢物管理不規範、未落實環保“三同時”要求、違反環評制度等問題。
第一財經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根據督辦要求,濰坊市政府應督促壽光市政府制定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的總體方案,建立起固體廢物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健全住房城鄉建設、環保、農業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的環境綜合監管體制,對歷史遺留的固體廢物開展全面綜合治理,徹底消除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影響。
督辦要求,壽光市應深入開展土壤、地下水監測工作,科學評價環境質量改善狀況。監督山東晨鳴紙業有限公司、壽光市龍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龍電化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抓緊整改固體廢物管理問題,限期完成整改。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壽光市環境質量狀況,督促企業按要求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徹底消除對土壤、地下水的環境隱患。
環保部要求壽光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督辦事項。
環境保護部19日表示,將圍繞環境保護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可以發揮積極作用的“去產能、降成本、補短板”三項重點任務,精準發力,嚴格防範過剩和落後產能跨地區轉移。
環保部近日出臺了《關於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意見》從強化約束、嚴格準入、深化治理、創新驅動等四個方面,提出環境保護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思路,重點部署推進去除落後和過剩產能、促進提高新增產能質量、推動環保產業發展、完善政策支持等四個方面共18項具體任務。
在今年初召開的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2016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點,主要是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生態環境保護必須更加註重促進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調整供給結構,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同時,要利用好結構性改革契機,乘勢而為,加大力度,嚴格環保執法監管,強化汙染減排和達標排放,以此來安排、落實和推動環境保護。
根據《指導意見》,在“強化環境硬約束,推動去除落後和過剩產能”方面,環保部表示,去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首要任務。環保部門應積極促進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突出抓好鋼鐵、煤炭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
根據2016年底前全面清理整頓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目標,5月底前限時完成排查任務,列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單。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範一批、完善備案一批”。
在對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10個行業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於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汙染嚴重的小型工業企業,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當地環境質量狀況,確定“十小”企業名單並全部予以取締。對於其他行業汙染嚴重、達標無望的小企業,也要依法實施取締。
環保部介紹,2016年全國要淘汰380萬輛黃標車和老舊車,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國範圍的黃標車。與此同時,加大對提前淘汰的黃標車尤其是大型客貨車、出租車、公交車補貼力度,積極支持新能源車和節能環保車輛發展。
在“嚴格環境準入,促進提高新增產能質量”方面,環保部表示,將加快開展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長江經濟帶等地區戰略環評,研究提出“生態保護紅線、排汙總量上限、環境準入底線”,為編制和實施城鄉建設、產業升級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規劃提供指導。
與此同時,全面開展產業園區、公路鐵路及軌道交通、港口航道、礦產資源開發、水利水電開發等重點領域規劃環評。對於重點領域相關規劃未依法開展環評的,不得受理其建設項目環評文件。
環保部表示,各地在制定產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時,要充分考慮當地環境質量狀況,嚴格控制超出本地資源環境承載力的新增產能,防範過剩和落後產能跨地區轉移。對於基本沒有環境影響的項目,取消環評審批。對於環境影響較小的,實行備案管理。對於其他項目,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
環境監管乏力是環保的“短板”。環保部表示,將嚴格依法監管環境服務市場,對於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汙染設施超標排汙的、偽造或篡改監測監控數據的,不僅要追究排汙單位的主體責任,還要依法追究負有責任的建設和運營單位責任,並列入失信企業名單,推動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給予聯合懲戒。
在“推進創新驅動,完善支持政策”方面,環保部表示,將推行環保領跑者制度。推進以綠色生產、綠色采購和綠色消費為重點的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全面落實差別化排汙收費政策。
根據《意見》,企業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汙染物的,除依法實施其他處罰外,還要加一倍征收排汙費。同時存在超標和超總量排汙的,加兩倍征收排汙費。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於淘汰類的,要加一倍征收排汙費。企業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汙費。研究增加排汙收費種類,推動對揮發性有機物和施工揚塵等征收排汙費。加快建立企業環保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強化部門協同監管、聯合懲戒。
環保部表示,對於環境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較少且環境質量一段時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地市,將適時進行函詢,要求相關地市政府說明情況。對於環境保護工作不夠有力且環境質量一段時期不升反降的地市,將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責成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推進整改。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谷樹忠表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多維度的,其中綠色(化)維度是最為重要的一個方面。
谷樹忠說,供給側綠色改革,是通過供給或生產的綠色化,即綠色供給或綠色生產,在確保自然資產能夠持續為人類生活提供各種資源和環境服務的同時,使要素實現最優配置,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數量,進而實現可持續發展。這項改革,要反映綠色投入成本,提高要素綠色配置效率,促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加強生產方式綠色變革,同時也要促進政府自身的綠色革命。
谷樹忠說,資金扶持和財稅保障是保障綠色供給改革與轉型發展的基本手段。應加大生態環保投入,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保障基本環境質量。采用減稅、補貼、降息等手段鼓勵綠色產業發展,為綠色研發提供專項資金等,同時積極發展綠色信貸,支持企業增加綠色產品和服務的供給。
環境監管乏力是環保的“短板”。攝影/章軻
(視覺中國/圖)
一個月前,水利部的水質月報引發了“八成地下水不能飲用”的誤讀風波,誤讀在於:月報數據主要在於淺層地下水,而地下水並不等同於飲用水源。那麽,飲用水源地情況如何?
2016年5月27日,環保部印發《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2016-2017年)的通知》,並啟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的目標是,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長江經濟帶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務,進一步提高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清華大學水利系教授周建軍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一位全國政協領導在一次座談會上,曾援引國家領導人的一句話:“如果說長江開發得人們沒水喝了,那我們是交不了差的。”多數接受南方周末采訪的人士均表示:長江問題已經到了“不治不行”的地步。
2016年1月5日,在重慶召開的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習近平為長江發展定調: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
飲用水源地保護亦得到民眾及高層的重視。據環保部公布的75例3月“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情況,相對於大氣汙染、噪聲汙染,水汙染問題更值得引起關註;除了一般性的排汙外,一些地方的水源正遭受企業排汙威脅。
而環保部部長陳吉寧2016年4月2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時提到:“12%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距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不足1公里。”
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汙水;禁止堆置和存放工業廢渣、城市垃圾、糞便和其他廢棄物。
據環保部介紹,此次專項行動,是為了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關於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開展的。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表示,此次專項行動主要開展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檢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否依法劃定,在保護區邊界是否依法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二是清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三是清理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
對於此次專項行動的落實,除了地方政府的主題責任外,田為勇還強調了各省級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
“對工作推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強督辦和問責。環境保護部將采取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方式,並運用無人機、衛星遙感巡查等技術手段,加強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田為勇提到。
另外,此次專項行動將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信息,包括水質狀況、存在主要問題、整改方案等情況,定期通報排查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組織媒體和群眾參加執法檢查,公開曝光違法案件,努力營造共抓大保護的良好氛圍。”
第一財經記者27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環保部已啟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計劃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長江經濟帶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告訴記者,此舉旨在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決策部署,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關於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
據悉,環保部近期印發了《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2016-2017年)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啟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田為勇介紹,此次專項行動主要內容有三項:檢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否依法劃定,在保護區邊界是否依法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清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清理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
田為勇說,環保部計劃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經濟帶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務,進一步提高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此次專項行動將突出抓好兩個責任的落實。”田為勇說,一方面強化落實地方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地級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按照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和《水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保護區內排汙口、違法建設項目的清理整治。
另一方面,強化落實省級環保部門監督管理責任。他說,省級環保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對地方政府清理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對工作推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強督辦和問責。 “環境保護部將采取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方式,並運用無人機、衛星遙感巡查等技術手段,加強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田為勇說。
他表示,此次專項行動過程中,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信息,包括水質狀況、存在主要問題、整改方案等情況,定期通報排查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集中宣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媒體和群眾參加執法檢查,公開曝光違法案件,努力營造共抓大保護的良好氛圍。
長江經濟帶橫貫我國東、中、西三大經濟帶,沿江九省二市聚集了我國近40%的經濟總量,是繼中國沿海經濟帶之後,最具有競爭力和活力的第二大經濟帶。
長江經濟帶是我國最具有競爭力和活力的第二大經濟帶。攝影/章軻
《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5月31日頒布。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政策部副主任董戰峰6月1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當前,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壤汙染修複治理長效機制是我國土壤環境管理的重大任務。
土壤治理短板是缺長效機制
董戰峰介紹,從國際經驗,美國、英國、日本等許多國家在土壤汙染治理上主要體現在四個“重視”:重視立法與標準體系建設、重視汙染者付費機制構建、重視投融資機制創新、重視社會治理機制完善。
董戰峰說,盡管造成當前我國嚴重的土壤汙染態勢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缺乏長效機制一直是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工作的短板。他分析說,總體來看,我國土壤汙染修複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尚面臨六大問題,需要盡快系統考慮予以突破。
投入需求量大。根據歐美國家經驗,土壤保護成本、土地可持續管理成本(重點是防控風險)與場地修複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關系。由於我國因歷史原因遺留下來的土壤汙染問題十分嚴重,無論是削減存量,還是控制增量,防範風險等都需要大量投入,土壤治理的投入規模可能會是十萬億元規模。
責任體系未建立。土壤修複既有存量修複治理問題,也有增量風險評估、管控與治理問題,情況比較複雜,責任主體不明確,歸責範圍不清晰,汙染修複治理責任難以分工落實,損害求償機制和汙染收費機制無法確立。
激勵機制不完善。修複治理的融資機制缺失,無法有效調動和發揮社會資本力量;汙染治理責任分擔機制沒形成,治理費用和渠道問題難以解決;修複治理市場機制不到位,土壤修複治理的產業化、市場化、專業化無法實現等。
法制標準不健全。盡管立法工作已經進入議程,但是法律法規體系健全尚需時日。土壤汙染治理修複有關的技術標準、行業標準、產業標準、技術指引等還存在缺項和短板,需要加強法制建設和標準、技術導則體系的系統化建設。
社會治理不得力。因土壤汙染發生的環境權益侵害事件時有發生,健康和財產損害救濟機制還不完善,公益訴訟機制尚不健全。
配套能力不到位。土壤修複治理效果評估技術方法未建立,治理技術清單,特別是BAT(最佳適用技術)技術清單,需要盡快研制;從事土壤汙染治理調查、評估和修複治理的從業人員少,專業人才缺乏,修複治理企業資質管理和招投標機制還不健全;土壤環境質量本底不清晰、汙染場地風險評估關鍵技術參數還不夠,汙染場地修複治理的監測、評價、治理技術裝備缺乏。
“四管齊下”推動汙染治理
“建立土壤汙染治理修複長效機制需要綜合考慮、系統調控、理清重點、明確方向。”董戰峰建議“四管齊下”,推動我國土壤汙染治理修複長效機制建設。
他說,我國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必須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基礎上,註重技術標準和基準制定基礎性工作,解決土壤汙染防治法律法規過於分散,缺乏系統法律框架,地方立法空白等。形成法律法規-基準標準-導則指南-政策措施鏈條體系,逐步實現土壤汙染修複治理“控制增量、消化存量”。
“其次,責任公平分擔是基礎。”董戰峰解釋說,土壤汙染治理要堅持汙染者付費原則,對於造成的損害責任,無論是財產性、精神性還是其他生態環境損害都應明確。修複治理責任主體要明確,責任範圍可以逐步擴大,盡快由財產性、健康損害向涵蓋生態環境損害轉變。對於歷史性遺留的汙染性土壤修複治理要一分為二,政府要起到主導和引導功能。
此外,形成有效的激勵是關鍵。董戰峰認為,政府不僅要加大土壤汙染修複治理的資金投入水平,更重要的是要積極創新投融資政策,建立有效的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力量,逐步由政府主導、市場為輔向財政引導、企業施治、市場為主、社會參與格局轉變,形成健全的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市場化機制,解決土壤修複治理資金缺口過大問題,推進建立完善的專業化、市場化的土壤修複治理產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最後,健全社會治理是核心。”董戰峰說,應重視加強涉土環境信息公開,充分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創新公眾參與方式,形成便利的公眾參與渠道和靈活的參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在土壤汙染修複治理中的決策參與、監管監督作用,推進土壤汙染損害公益訴訟,保障公眾環境健康權益。
推進“六大長效機制”建設
董戰峰對記者表示,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形勢嚴峻,任務艱巨、挑戰巨大,需要加快長效機制建設,從根本和長遠上為土壤環境質量改善與維護,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健康居住環境。推進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六大長效機制建設。
創建公平合理的政、企責任分擔機制。政府除了直接投資實施修複治理工作外,更主要的是要重視通過政策機制創新,推進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對於可以明確責任歸屬的使用者、產生者、運輸者等,則按“汙染者付費”原則落實這些企業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經濟責任。建立土壤汙染損害賠償制度。
形成穩健的土壤修複治理投入機制。建議將土壤環境保護各類必要費用整合進環保預算科目,並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提取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土壤環境保護,建議從各地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土壤環境保護和汙染治理,中央和地方按照2∶8的比例分成使用。設立兩層級的土壤汙染治理基金,國家土壤汙染治理基金主要由中央財政資金、各地提取的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環境稅費等構成;地方土壤汙染治理基金主要由本級財政資金、提取的部分土地出讓收益、市場融資構成。基金實施專門用途管理,可采用商業委托專門的職業化理財公司來管理基金,使其良性運作並保值增值。
建立有效的土壤修複治理融資機制。對涉土行業嚴格實施綠色信貸,加大對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工作的信貸支持,對汙染場地修複提供低息或無息貸款,政府提供擔保來負責降低貸方的風險。推進將環境風險管理納入綠色信貸評估技術體系中,開發促進棕地物業發展項目的融資產品,嚴格限制造成土壤嚴重汙染的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開土壤汙染保險,實行強制和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在有色金屬、化工醫藥、電鍍等重點行業實施土壤環境汙染強制責任險,對企業部分保費進行補貼鼓勵企業投保,建立並逐步完善環境責任險制度,形成土壤汙染風險分散的社會化機制。
構建完善的土壤汙染修複治理市場機制。完善價格、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創新債券、股票、創業板塊等資本市場融資方式,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土壤環境保護和汙染治理的市場化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向土壤修複產業,對創新能力強、技術水平先進且具有示範意義的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優先予以扶持。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創新市場經濟政策機制。嚴格限制造成土壤嚴重汙染的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行土壤汙染第三方治理。
推動形成有效的多方社會治理機制。將涉土企業的環境信用作為新時期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要內容,對重點行業涉土企業實施環境信用評價機制,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賬戶。
建設強有力的實施保障機制。逐步完善土壤汙染修複治理法律標準體系,落實地方政府黨政領導轄區土壤環境質量負責制,對領導幹部離任實施生態審計,建立嚴格的土壤汙染任追究機制。建立土壤汙染監控系統及信息平臺,加強土壤環境保護的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土壤汙染健康信息系統。積極推進土壤環境信息平臺的研發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