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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啟動長江經濟帶水源地專項執法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7420

(視覺中國/圖)

一個月前,水利部的水質月報引發了“八成地下水不能飲用”的誤讀風波,誤讀在於:月報數據主要在於淺層地下水,而地下水並不等同於飲用水源。那麽,飲用水源地情況如何?

2016年5月27日,環保部印發《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2016-2017年)的通知》,並啟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的目標是,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長江經濟帶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務,進一步提高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飲用水源保護困境

清華大學水利系教授周建軍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一位全國政協領導在一次座談會上,曾援引國家領導人的一句話:“如果說長江開發得人們沒水喝了,那我們是交不了差的。”多數接受南方周末采訪的人士均表示:長江問題已經到了“不治不行”的地步。

2016年1月5日,在重慶召開的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習近平為長江發展定調: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

飲用水源地保護亦得到民眾及高層的重視。據環保部公布的75例3月“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情況,相對於大氣汙染、噪聲汙染,水汙染問題更值得引起關註;除了一般性的排汙外,一些地方的水源正遭受企業排汙威脅。

而環保部部長陳吉寧2016年4月2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時提到:“12%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距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不足1公里。”

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汙水;禁止堆置和存放工業廢渣、城市垃圾、糞便和其他廢棄物。

專項執法行動落實

據環保部介紹,此次專項行動,是為了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關於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開展的。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表示,此次專項行動主要開展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檢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否依法劃定,在保護區邊界是否依法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二是清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三是清理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

對於此次專項行動的落實,除了地方政府的主題責任外,田為勇還強調了各省級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

“對工作推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強督辦和問責。環境保護部將采取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方式,並運用無人機、衛星遙感巡查等技術手段,加強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田為勇提到。

另外,此次專項行動將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信息,包括水質狀況、存在主要問題、整改方案等情況,定期通報排查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組織媒體和群眾參加執法檢查,公開曝光違法案件,努力營造共抓大保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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