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9 TWM
無人機日前侵入日本首相官邸,引起日本民眾注意。事實上,隨著科技進步,無人機已廣泛應用在空拍、灑農藥等,成本比以往降低許多,只要制定法規,確保安全體制及技術專利等,業界預估,小型無人機的巿場規模,五年後可望倍增。
譯者•江裕真
四月二十二日,一架小型無人機神不知鬼不覺入侵首相官邸上空。沒多久,又有一位十五歲少年玩小型無人機,墜落在正在做法事的寺院裡;還有一位電視台員工,則是把攝影用無人機緊急迫降在英國大使館。這些事件凸顯出,日本規範小型無人機的法規尚不完備,現行︽航空法︾著眼在有人操縱的有人機,未將這類飛行物列入規範。
除了有議員準備立法將官邸、國會及中央政府上空列為禁飛區,國土交通省等相關部會也在六月二日發表小型無人機使用規則的概略內容,但只提及「小型無人機的飛行,僅限由已建立體制、確保安全的業者為之」,並未明確告知如何才算確保安全的體制,也沒提及可飛行高度、機體重量、是否須有操縱師資格、能否在超出視野的地方操縱等重要事項。
智慧型手機帶來蝴蝶效應
有UAV或UAS(均為無人飛行體之意)之稱的小型無人機,歷史出乎意料的久,可回溯到一九四○年左右。美國陸軍看上在好萊塢販賣的模型飛機,希望應用到軍事上。八○年代,以色列開發出只有模型飛機大小、續航距離卻很長、可用於偵察的機種,也擴大無人機的軍需市場。東日本大震災時,美軍的無人機空拍核電廠受災狀況一事,大家都還記憶猶新。
但目前正受矚目的是民間需求。據美國研調業者Frost & Sullivan表示,一四年的小型無人機市場規模為一一七億美元(約新台幣三六二四億元),二○年時預計將成長至二二八億美元,需求主要來自商用與娛樂用途的民間需求,屆時民間與軍事需求大約會是同等規模。
主因是小型無人機的價格驟降。電池、GPS設備、無線通訊模組等電子零組件性能日漸提升,再加上已量產,便宜的可能十萬日圓(約新台幣二.五萬元)以下就能輕易買到擁有多片螺旋槳、名為Multicopter的機種。其零組件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上也會用到,小型無人機的大量出現,算是智慧型手機普及帶來的蝴蝶效應。
空拍是目前急速擴大使用小型無人機的領域。一四年秋天,香港發生占中雨傘革命,把學生和市民占據金融街的景象傳達給全球的影像,就是當地一位攝影記者運用小型無人機空拍的。
以往空拍每次平均得花幾十萬日圓,由專用的直升機與機師執行,但如今搭載高解析攝影機的最高檔小型無人機,只要一百萬日圓左右就能買到,這是新聞照片與影片的價格革命。由於可飛得比有人機還貼近地面,可運用的層面也更豐富。
建立產業鏈須有法源依據
今年一月,美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十家大型媒體,與維吉尼亞理工大學共同著手建立在災害或事故現場安全使用小型無人機報導的機制。日本的全國性大報也下單購置多架,作為空拍專用。待法規釐清後,就要研擬能否取代有人機。
更先進的則是美國亞馬遜利用小型無人機送貨的系統「Amazon Prime Air」。美國原則上禁止小型無人機商用,但三月時已取得當局的例外許可,現在已在加拿大國界一帶不斷測試,朝實用化邁進。
這個熱度也傳到製造業。光學玻璃大廠Hoya的業務員說,「專為小型無人機的攝影機設計的鏡頭,現正熱賣中。」技術諮詢顧問業者Blue Innovation社長熊田貴之分析,「小型無人機需要的一些技術革新,日本中小企業都可以運用高度技術做到。像是使用比塑膠還輕的材質做成外殼、能夠在空中停留更久的螺旋槳等等。」小型無人機在投資業界也是一大題材。提供個人投資客資訊的美國CB Insights表示,一四年,針對與其相關的新創企業的投資額,比前年成長一○四%,達到一.○八億美元。在中國,則有企業價值破兆日圓的新創小型無人機企業出現,受到投資基金的熱烈歡迎,但能否建立企業或投資人期待的小型無人機產業,狀況還不透明。問題在於,必須要有明確認同將其應用到商業上的法源依據,不光日本,許多國家的法規都尚不完備。
「日本的山葉發動機,雖有二十年的無人機開發經驗,但因政府法規不齊備,失去技術主導權。」這是美國矽谷投資基金KPCB對各國小型無人機產業動向的評價。如何盡速補救,在在考驗著政府與民間的智慧。
成長動力由軍需轉民需
全球無人飛機系統市場成長預測
軍需 娛樂 商用
(億美元)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14 '15 '16 '17 '18 '19 '20(年)資料來源:Frost & Sullivan 圖說:今年春季在日本上空出現的小型無人機,都是多片螺旋槳的Multicopter機型。
無人機多功能
商用小型無人機的用途別分布比率
拍照、攝影27%
精準農業23%
監視、監控18%
測量、地圖繪製13%
能源、基礎設施8%
其他11%
註:2014年全球統計
資料來源:Frost & Sullivan
台灣要吸引外商投資,為何卻用重稅懲罰外國人? 同樣是外國人,為什麼有人能來台灣工作,有人卻不行? 法規說改就改,增加的成本和風險,讓財星五百大企業想退出台灣。 撰文•林宏達 台灣什麼都低,薪資低、水電費低,為什麼還是無法吸引外資大量投資台灣? 想像一下,如果你遠渡重洋到海外工作,你會選擇生活環境好,但賺不到錢的市場,還是發展潛力最高,商機無限的金銀島?大多數外商,都選擇後者。 台灣要成為外商眼中的「金銀島」,關鍵在制度,本刊採訪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范書華、台北市美國商會執行長吳王小珍、金管會首任主委龔照勝,整理出台灣制度和國際不接軌的八大荒謬現象,拿掉這些「路障」,才能讓外商重新大舉投資台灣。 法規面》 荒謬1規定不合理 連賈伯斯都不能來台工作 如果台灣企業找到像賈伯斯這樣的天才,能不能請他到台灣,當台灣公司的員工? 答案是不行,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外國人必須有大學學歷和二年工作經驗或專業證照,才能來台工作,賈伯斯大學沒畢業,來申請恐怕會被打回票。台 灣今年雖然開放創業家簽證,將資格放寬到高中畢業,但只有來台創業的人才能申請。外商抱怨,在台灣找不到人才,又無法找外國人來工作,工作限制過嚴,影響 在台投資意願。 像外商投資台灣觀光旅館,卻發現,想引進其他國家的名廚來台工作,即使只是三個月短期工作,都會觸法,因為拿不出學歷證件,無法來台。另外,觀光旅館業需 要大量的外語接待人才,有些要精通西班牙文、葡萄牙文等在台灣算是冷門語言的人才,卻連到台灣短暫工作都不行。外商想在台灣發展觀光旅館業,但受限人才問 題,難以快速擴展。 台北市美國商會執行長吳王小珍觀察,台灣雖然今年開放了創業家簽證,但「我們真正要求的,它到現在還未開放」,她表示,台灣政府另外開了許多的「門」,讓 部分的人不受規定限制,像如果從台灣的大學畢業的外籍學生,可以不受兩年工作經驗限制;僑務人員子女,也可以不受限制,或經由個案申請。但美國商會要的是 「整體的開放,只要看到這個條文,所有人都知道能不能來台灣工作。」吳王小珍說。 荒謬2 修法程序粗糙 可口可樂差點退出台灣 二○一三年,台灣發生毒澱粉事件、大統食用油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去年初,衛福部公布︽食管法︾施行細則,要求食品必須公布所有添加物,這一步,卻引起可口可樂公司反彈,一度揚言退出台灣。 這是因為,可口可樂的祕方是商業機密,如果公開,會重創可口可樂的價值。最後的解決方法是,可口可樂願意標示香料成分,但是真正的祕方仍然不願公開。 美國商會觀察,台灣政府在法制推行上,仍有改進空間。吳王小珍舉例,台灣政府決定修改法規之後,只給廠商三十天時間準備,符合新法規的規範,「他決定了以 後,他說三十天,那我們說請給我們六個月,他說喔,我六個月以前就開始跟你討論,他把討論的那個時間也算在裡面!」美國︽行政程序法︾規定,要修改法規, 推出新的規定前,美國政府會先做經濟評估,公布時間就長達六十天,相關人也有權充分表達意見;而台灣卻常發生在決定修改法規之前,沒辦法充分溝通的狀況。 台北市美國商會表示,大型跨國公司為了符合法規,光調整供應鏈就要一到二年的時間,台灣頻繁修改法規,卻沒把對廠商造成的經濟影響考慮進去。 吳王小珍認為,台灣在制定法規過程裡,對相關人的保護不足。以食安為例,保護了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但是對廠商的權益保障卻不周全。她表示,有兩家名列財星 五百大的食品業外商總經理跟她說,總公司告訴他,如果台灣的投資環境不改善,「他絕對不會在台灣再繼續增加任何新的產品了。」如果再不改善,「就要慢慢退 出這個市場。」荒謬3 觀念停在舊時代 線上新金融服務卡關 外商也抱怨,台灣的法規也讓外商無法在台灣推出新商品。像《消費者保護法》、《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自律規範》第二條規定,人壽保險產品審閱期不能低於三天,審閱期間,客戶也不能得到保障。 但台北市美國商會反映,現在人壽保險在國外早已經進入電子商務時代,客戶上網買了產品,就要馬上得到保障,現在的契約中也已經規定,消費者收到保單後十天 內可以撤銷契約,但台灣對消費者保護的概念,還停留在沒有網路的舊時代,這將妨礙台灣推行新型金融服務,主管機關應該研擬保護使用者的新機制。 稅制面︾ 荒謬4 重稅懲罰外國人在台灣工作,不如去香港台灣要大力吸引企業來台設立企業總部,奇怪的是,卻用重稅懲罰來台工作的外國高階人才。 去年初,財政部宣布「財政健全方案」,所得超過一千萬元的人,稅率上調為四五%,這個作法等於是懲罰來台工作的高階外國人才。 這是因為,香港對高所得者的所得稅率,只有一七%,同樣賺兩千萬元,在香港只要繳三四○萬元的稅,在台灣卻要繳七六九萬元,如果台灣市場沒有遠大於香港的誘因,來台灣工作等於跟錢過不去。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范書華觀察,實務上,關鍵問題會是,公司要不要付多出來的綜所稅稅負,台灣國稅局對外籍人員薪資認定,變得比過去更加嚴格。 她分析,外國工作者如果待在台灣的時間,一年超過一八三天,就會被認定是居住在台灣,他在海外所賺的錢,也要按照一年當中留在台灣的天數比例,按照台灣稅率繳稅,若超過三百天,一年中的所有海外收入都要課稅。 爭議在於如何認定天數,她分析,以前只要外籍工作者能舉證,在台灣停留的這幾天不是在工作賺錢,就不須列入計算繳稅所得的天數,但近幾年台灣稅務機關認定 變嚴,只看護照上的入出境日期,就算外籍人員只是來台進修,只要在台居留,一入境就得「按天計稅」,這些規定,都會影響來台意願。 荒謬5 購併爭議頻繁看似可抵稅,實際吃不到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范書華觀察,台灣的稅制,會降低外商來台投資購併企業的意願。 因為,台灣在稅制上允許將看不見的無形資產、商譽當成費用抵稅,在實務操作上,稅務機關對這種商譽費用審查卻非常嚴格,形成外商購併公司之後,按照規定看似可抵稅,最後卻成「看得到吃不到」的情況,「牽涉的金額可高到九位數(億)。」范書華說。 過去幾年,商譽攤銷相關的訴訟層出不窮,國稅局大筆一揮,上億元的無形資產就不能抵稅,即使打官司,外商十件也有九件敗訴,法令和實務有重大落差,也是外 商來台投資意願低落的重要原因。法規認定可以抵稅,在實務上卻做不到,行政救濟程序相對冗長,又沒有專門的稅務法庭處理稅務爭訟,讓外商十分困擾。相較之 下,在美國稅法允許商譽是可以攤銷的,規定明確,只要符合稅法要求的要件,並備妥相關文件,實務上爭議並不多。 制度面︾ 荒謬6 與國際脫軌 把投資資金拒於門外 外資是台股主要投資者,但台北市美國商會指出,金管會的規定,卻讓外資想買台灣股票,也買不下去。 美國商會指出,二○一一年金管會推出規定,「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不得超過該有價證券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成交量之二○%」,結果造成部分股票無法放空。 這會影響到外資的避險操作,譬如,外資買進三百億元台股部位,但發現為了避險,必須放空台灣五十成分股時,如果不能借券賣出,只能部分避險,外資就只能把台股的持有部位降為二百億元。 美國商會表示,由於外資操作模式都非常類似,光是這項規定,就對台股成交量有巨大影響。此外,外資對投資台灣興櫃股票有興趣,卻因為台灣制度和國際不接 軌,無法投資。台北市美國商會白皮書指出,像現在交付款項與交割證券,有一天的時間差,有隔夜交割的風險,制度讓外資投資人不放心,等於是把投資資金拒於 門外。 荒謬7 審查時間冗長美國醫材已下架,台灣才上市美國商會也表示,台灣行政審查程序冗長,新產品申請核准時間,竟長到美國同類產品都停產下架,台灣才核准的例子。 以醫材產品為例,在二代健保上路後,審查時間變得更長。 台灣雖然公布審查項目內容,但每個項目需要多少時間審查,審查專家為何駁回申請案,卻都是不公開的資訊,一項醫材產品從申請許可證到健保審核完畢,需要一 到二年的時間;但醫材產品生命週期較短,有些二到三年就會換下一代產品,就算新產品一上市就申請,也會出現台灣上架,美國產品卻將要下架的怪現象。 荒謬8 法人代表制矛盾 台灣公司治理的大漏洞 有些台灣習以為常的制度,其實是台灣和國際接軌的大障礙,法人代表董事制就是其中之一。 首任金管會主委、東方樞紐資本管理合夥人龔照勝觀察,法人代表董事制是當年國民黨接收台灣國營事業時,便宜行事發展出的制度。他認為,這是台灣在公司治理和國際接軌上,需要改善的重大問題。 他表示,在先進國家,董事會都是以個人身分選出,董事必須為董事會的決策負責,就算是公司大股東,也只能用投票選出董事,而非「指派」董事。在台灣,法人 代表雖然也有董事席位,卻是隨時可被替換,「你說,法人代表到底是向誰負責。」住友商事案,就和法人代表董事制有關。幾年前,台電強力要求民營電廠降價, 導致日商住友商事賣光民營電廠股份。 曾代表民營電廠打官司、眾達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觀察,政府開放民營電廠商機,卻限制電只能賣給台電,台電又是民營電廠大股東,在民營電廠董事會擁有 法人代表董事,台電和民營電廠爆發糾紛時,這些民營電廠董事會裡的台電法人代表董事,究竟是代表民營電廠的利益,還是台電的利益?問題不解決,恐將影響外 資來台意願。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修改《公司法》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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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任政委之初,她四周的噓聲多過掌聲,但蔡玉玲沒有被這些負面聲音嚇跑,反而以不可思議的高效率,讓被視為「不可能任務」的法案過關。接下來,她瞄準數位生活、開放資料等議題,繼續向前衝! 八月二十七日晚上七點,已過下班時間的行政院會議室仍燈火通明。藉由LIVEhouse.in的直播平台可看到,會議室裡坐著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 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行政院各部會官員,以及一位近來台灣網路和新創圈都十分熟悉的身影--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 這是一場關於「共享經濟」的線上諮詢會,並且,也是蔡玉玲自二○一三年十一月發動「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以來,第七場線上諮詢會議。不僅如此,以平均每 天至少三至四場會議的頻率,在過去這一年十個月,蔡玉玲參與的政府跨部會協調會議已不下數百場。但在繁忙的公務之餘,她仍然撥空找高中生座談,了解年輕人 的世界,私底下也經常穿梭於g0v等民間社群活動。 這些努力換得的成果是,單單今年上半年,包括第三方支付、股權式群募、開辦創業家簽證、閉鎖型公司專節等,都以不可思議的高效率一一過關。其中,閉鎖型公 司專節原本更被各界視為「不可能的任務」,隨法案過關,同時伴隨而來的,是新創圈的歡呼,以及蔡玉玲被冠上「創業家萬應婆」的封號。 九月四日,閉鎖型公司專節正式上路。少了「一股一權」等限制,多了「勞務作價」等彈性,未來台灣新創團隊可望省下到海外設公司的律師、會計等高額費用,也更有機會爭取國際資金。 但她初上台時,外界給她的噓聲其實多過掌聲。 除了想要為虛擬世界訂定法規的想法飽受外界質疑,蔡玉玲更常聽到的是:「政委,這個不可能啦。不可能在這一兩年內做到啦, 這太難了啦!」畢竟蔡玉玲一口氣盤點出網路公司及智財、網路金融等等十大議題,各個牽連甚廣。 因此不只是政府體系的人這麼對她說,「外面的朋友也勸我,幹嘛這時候進去(行政院),做不了事的啦!」蔡玉玲說。 但她並沒有被這些聲音嚇跑,回憶一三年八月,剛結束不丹之旅的她,一回台灣就接到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的政委職位邀請。因為長期協助企業處理科技法律事務, 她其實早就察覺台灣法規有過於偏重製造業的問題,而這正阻礙著關乎台灣下一代未來的網路發展。「我們要有對下一代更好的政策!」她這麼告訴江宜樺。 「推動虛擬世界法規」,是她答應入閣的唯一條件。而如何搭建一個舞台,提高台灣在虛擬世界的能見度,就是她這一趟給自己的任務。 堅定意志 讓敵人變戰友 其實蔡玉玲比誰都清楚,依現實的政治情勢,在這個位置上的時間可能只有二年多。但她把這當成一場接力賽,「現在這棒子在我手上,我一定想辦法走到最極限的地方!」她說。 這不只是一句口號。 台灣網路圈名人、也是數位行銷公司潮網創辦人徐挺耀,在一四年一月曾經公開投書,提出他對蔡玉玲的質疑,擔心貿然擬定法規,恐怕反而會阻礙台灣新創網路的 發展。「但她後來確實清除了我的疑慮。」徐挺耀雖然認為最終上路的閉鎖型公司專節限制太多,恐怕失去修法原意,但還是十分肯定蔡玉玲這一年多來的成績, 「如果沒有她來推,就什麼都沒有了。」而蔡玉玲辦公室前幕僚,並也是網路社群活躍人士王景弘則形容上半年看到的政績,「是準備一年之後的短跑衝刺。」王景 弘與蔡玉玲,最初其實是對立的。「我第一次碰到政委就是她發言被我嗆。 」王景弘說來有些不好意思。然而這些挑戰從來就動搖不了蔡玉玲想要連結政府與民間社群的決心,反而更積極與民間社群互動。 而一直到了一四年七月召開經貿國是會議,王景弘才真正對蔡玉玲產生信任。 在會議召開前,蔡玉玲一直想找出一個能夠讓政府與網民溝通更有效的方式。因此當王景弘提議在會議現場大螢幕放上網友留言直播牆,立刻得到蔡玉玲的支持。不過當時有官員認為,「網友意見難登大雅之堂。」因此在蕭萬長要上台演講時,提出暫時撤掉直播牆的要求。 「我跑去找政委反映。」王景弘坦言,「當時心裡其實不對她抱希望。」但出乎意料地,蔡玉玲堅持住了。「她是一個可以守承諾的人。」之後王景弘才對她改觀, 相信「她是願意為認同的事去Fight(奮鬥)的人!」事實上,蔡玉玲要挺住的不只有這樣程度的小事。就如同經濟部內部官員所說的,「閉鎖型公司法的創 新,對現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是非常大的衝擊。」不難想像在協調過程中,她要承受多大壓力。但國發會資訊處處長簡宏偉形容,他所看到的蔡玉玲,就是一個態 度和緩,卻對專業很堅持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在結束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的工作後,王景弘沒有加入其他福利與前景都更好的企業,而是甘冒著可能被攻擊「被政府摸頭」的風險,答應加入蔡玉玲辦公室。 設SOP機制 高效率關鍵「我們應該愈多人進來做愈好啊!」蔡玉玲形容政府就是一台複雜的大機器,只有在裡面才能了解怎麼讓它轉。「所以要愈多人進來協助,轉到民間和業 界需要的方向和步調,就像我這樣。」她的語氣懇切,卻也帶點無奈,「不要只有罵,捲起袖子進來幫忙做嘛!大家都應該責無旁貸。」而這樣時常穿梭於政府與民 間的頻繁互動,也逐漸為蔡玉玲建立起一套高效率的政策推動SOP(標準作業流程)。 以上半年在驚訝聲中過關的閉鎖型公司專節為例,朝野兩黨都對台灣的競爭力產生危機意識,自是能夠快速過關的關鍵原因之一。但行政院青年顧問團成員,同時也 是直播平台LIVEhouse.in執行長程世嘉認為,蔡玉玲結合跨部會協調角色與法律專長,有非常強的執行力,同時她一步步建立的機制更是高效率的關 鍵。 蔡玉玲處理議題的作法是,先私下進行小規模諮詢,了解各方意見,當議題成形後,就召開公開諮詢會議。會議當場除了有各方意見領袖,還會有相關部會官員,以及所有透過直播參與的群眾。過程中,問題多可以得到即時回復,若有需要研議的部分,則會要求在一至兩周內做出回應。 資訊公開 避免黑箱罵名 最後這些資訊都會被彙整在「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這個公開平台。接著蔡玉玲再去找相關的顧問、專家就細節做進一步討論,形成法案或命令,送至行政立法機關。 「這樣的作法形成共識很快,也清除黑箱作業的疑慮。」程世嘉認為,這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爭議和消耗。 而蔡玉玲認為,面對變化這麼快的世界時,法令需要有彈性,但當你提到彈性,就會需要授權,讓執行的人有權力去詮釋,而這又會牽扯到信任關係,也是台灣社會現在的問題。 因此她打造了像「虛擬世界法發展法規調適」這樣的線上平台,召開線上諮詢會議,就是希望提供一個有效的理性討論空間。 而她也相信,不論是閉鎖型公司法專節的通過,還是股權式群募的上路,都證明了中華民國政府確實是可以有一套機制讓政策很快達到社會共識,並且不斷往前推。 距離明年大選還有五個月。蔡玉玲說,「我五個月就立了一個法啦,所以還可以做很多事。」握緊接力棒,瞄準數位生活、自造者和開放資料這幾大仍待完善的議題,蔡玉玲還要繼續向前衝。 蔡玉玲 出生: 1955年 現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學歷: 台大法律系 經歷: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IBM大中華區法務長家庭:已婚,育有兩子萬應婆出手 烏龜法案百米衝刺過關! ──2015年上半年推動的七項新創相關法規1月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方支付) 影響:接軌國際,提供多元化支付管道與網路金融發展可能性4月 股權式群募 影響:創業者在傳統借貸、創投等管道之外,再添一募資途徑5月 放寬外籍白領來台 影響:吸引精英人才進駐台灣6月 有限合夥法 影響:外資來台投資更有誘因6月 企業併購法 影響:企業併購程序簡化,將加速企業整併 公司法 閉鎖型公司專節 影響:增加企業股權安排彈性,並提供多元化籌資管道7月 創業家簽證方案 影響:國際人才來台創業方便 撰文.何佩珊 |
文·蔡靚萱 「一定要越快越好!」面對台灣發展「金融科技」落後,曾銘宗找資策會,誓言催生千億產值的新創公司。 八月底,金管會公布放寬銀行、保險業投資雲端、大數據、行動支付等事業的辦法,不再受到嚴格的轉投資限制,讓科技、金融業界一同叫好。辦法才剛出,如今金 管會又要出招,準備設立基金、推動辦公室、設大數據平台,就是要逼金融業快快生出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簡稱Fin Tech》新創公司。 提前一個月啟動趕進度,兩會領軍打群架這一整套計畫是由資策會規畫。台灣再不做Fin Tech(金融科技》,就來不及了!」資策會副執行長王可言說,近兩年來,全球金融業開始積極投入創設Fin Tech公司,台灣在這方面明顯落後美國、中國。 現在台灣金融業者雖然已經開始動起來,但台灣的銀行國際化不夠、規模太小,「如果全都自己建置大數據資料庫,光是把基礎建置完成,大概就把時間、資金花得差不多了。」因此資策會有了邀請金管會領軍,帶金融業者在Fin Tech領域「打群架」的主意。 王可言還記得,他在八月下旬到金管會遞說帖,秀出簡報提案兩個機構一起合作,本來他擔心要費一番唇舌才能打動主管機關,設想若能在今年十月底啟動,就已經是最樂觀的狀態,「沒想到主委聽了馬上說,那我們就九月底開始吧!」 過去政府為了防止金融業挾保戶資金、存戶存款肆意收購公司、爭搶經營權,造成金融風險與社會不安,對金融業轉投資限制嚴格,對非金融轉投資的投資持股限制五%以下。 在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拍板下,八月下旬正武放寬金控、銀行、保險投資Fin Tech公司時,可以百分之百出資。 曾銘宗就像剛剛主持完婚宴,就急著抱孫的公婆,才放寬了法規,就希望金融業、科技業快快生幾個白白胖胖的Fin Tech新創公司。他正煩惱著要如何用更具體行動,促進雙方增產報國,這時候資策會上門把生養Fin Tech新創公司的嬰兒房、保母、津貼等方案全都規畫好,便一拍即合。 「你要知道,美國矽谷的Fin Tech產業,一年可以創造一萬一千名就業人口。」曾銘宗說。打從兩年前的農曆年過年時,抱著(Bank 3.0)(銀行3.0)當假期讀物,現在他已經搖身Fin Tech「育兒」專家。 他如數家珍的分析各國育成政策:倫敦宣示要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如今已成立Fin Tech推動辦公室:新加坡成立Fin Tech 新創基地,政府出資約新台幣五十億元當種子基金:香港也設立督導小組,要為Fin Tech新創事業創造友善法規環境。 不只台灣急推西方金融業,緊張業務萎縮事實上,不只台灣很急,西方金融業者也很緊張。英、美前四大銀行業者在度過二00八年金融海嘯以後,再遇Fin Tech科技海嘯,減少超過三十五萬個工作。而根據研調機構CB Insights統計,由於華爾街大銀行加入投資行列,去年全球對Fin Tech產業投資突破一百二十億美元。 今年五月份《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推出一整套Fin Tech特別報導,分析科技新創事業切入金融服務,比銀行更靈活多元,將使銀行利潤減少、體質變得更加脆弱。例如,個人對個人(P2P)網路借貸、群眾募 資、網路行動支付以及機器人理財顧問,都是傳統銀行沒有的業務,正侵蝕金融業既有業務。 台灣最大障礙在法規投資仍得先申報金管會「所以我們這個計畫一定要越快越好!」曾銘宗說。根據金管會與資策會敲定的發展Fin Tech「新銘宗四箭」,第一箭是成立推動辦公室,曾銘宗更將親自領軍,拉高辦公室層級。第二箭是向銀行與周邊單位募資,在金融總會旗下設立基金,以確保 資金無虞。第三箭為設立Fin Tech了創新園區,提供機器設備、技術支援、人才媒合及租金便宜的辦公室,找來創投輔導新創事業。第四箭則是設立金融業大數據資料庫平台,曾銘宗說,金 管會要帶頭開放政府資料,預計今年底前新增一千零一十八項資料,目前進度已達八成。 負責台新銀行Fin tech業務的副總經理史筱平分析,台灣落後中國,是因為由銀行主導Fin Tech,中國則是由網路業主導,但銀行受到嚴格的法規規範,正需要主管機關鬆綁。 但她也承認,銀行業普遍還在摸索到底該如何切入Fin Tech 領域,台灣的投資標的也還不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目前銀行的投資意願真的很強,」Appworks創辦人林之晨觀察,但發展Fin Tech最大的障礙還是在法規。他期待推動辦公室能帶來更大尺度的開放。他分析,在新制度下,金融業仍須向金管會申報才能投資Fin Tech公司,生殺大權掌握在金管會手裡,讓新創業者無法放心大展拳腳。 回應業者的心聲,就是未來Fin Tech推動辦公室的任務。曾銘宗樂觀期待,等到這個規畫獲行政院通過施行,可以在三到五年內促成三十家Fin Tech新創公司成立,屆時不只創造工作機會,「只要產品有競爭力,到時候產值可以高達一千億以上!」 |
(新華社 趙乃育/圖)
政治學的歷史非常悠久,是歷史最悠久的學科之一。
這門學科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00多年。他是許多學科的奠基人,寫過很多書,其中一本叫作《政治學》。
如果問亞里士多德,這麽多學科,哪個學科最重要?我相信他一定會說政治學。他在《政治學》說,政治學是“master science”,即“首要學科”或“主導學科”。為什麽?因為政治學關系到共同體的善或者公共利益。
27年前,我在北大給學生講課,講到政治學、經濟學和倫理學的區分。我說,經濟學主要研究怎麽以最低的成本生產更多的產品,以最低的投入產出更多的效益,產品生產出以後怎麽分配,是政治學的事情。
政治學有許多的定義,在世界範圍內來看公認度最高的一個定義是:政治是關於重大利益的權威性分配。在國內也是這樣,如果走上工作崗位,你的領導說什麽什麽很重要,要從政治的高度來對待,這就是最重要了。
去年有位法國的經濟學家寫到,經濟學已經不講分配了。當經濟學一講分配的時候,經濟學就不是純粹的經濟學了,叫政治經濟學。
政治與人的根本利益相關,不同的利益就會有不同的立場,從而形成不同的觀點。因此,對政治學的公理很難形成共識。“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在政治學中普遍存在。
政治學確實很複雜,但政治學有自身的公理。如果違背了這些公理,無論是誰都會受到懲罰。
舉個例子,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官員是人民的公僕。按理,公僕應該聽主人的話,可是,你看很多官員對上唯唯諾諾,對主人百姓則頤指氣使。
為什麽會這樣?因為現在一些官員的選拔制度,違背了一條政治學公理:誰產生權力,權力就對誰負責。
如果這個官職是老百姓給的,那這個官員就必定聽老百姓的話。如果這個官職是上級領導給的,那他當然就只對上言聽計從了。
現在,官員隊伍很龐大,這麽多的官,還非常幸苦。
北大有個博士做過調查,某省縣級層面的機構就有124個。但那麽多官,大家依然非常辛苦,有句話說是“5+2、白加黑”。經常聽官員講,禮拜六保證不休息,禮拜天休息不保證。有一次,我到一個地方去調研,地方一個很重要的領導跟我講,他說我想不清楚,我們一些幹部“從早上雞叫幹到晚上鬼叫”,有忙不完的事,怎麽老百姓還是不滿?
為什麽?這就是因為我們相當部分的制度設計違背了政治學的一條原理:執政能力與制度設計密切相關:政須出一門。如果一件事有好多部門管理,那麽效率肯定低。
大家都是讀書人,就拿出書做個比方。要按出版規定,出書要報選題,好多選題出版社自己不能決定,比如說宗教主題的要到宗教局去審,外交議題的要到外事部門去審,民族主題的要到民委去審,領袖人物的要到黨史辦去審。稿子交給出版社,出版社拿不定主意就交給主管部門的領導,主管部門領導看完再送給中央有關部門,然後這些領導一本一本審。你看看,出版社出本書要經過這麽多部門,有這麽多人審閱,官員當然忙不過來。
還有另一種現象,上面領導到下面去調研發現很多數據不真實,有水分。中央領導去地方調研,地方肯定要做準備,但很多準備其實是造假,有的連“群眾”都是幹部扮裝的。有的地方,白天開會講一套,到了晚上,私底下又會說,白天講的不算,現在和你講些真實情況。
大家都想講真話,可是為什麽真話這麽難?因為我們的不少制度設計,違背了另一條政治學原理:由上及下的政策指令信息與由下及上的政策效果信息不能走同一條管道。誰要是違反了這套規律,毫不例外,得到的信息在相當程度上是不真實的。
我想中央肯定不希望下面的幹部說假話,老百姓也不喜歡幹部說假話,不希望政府說假話。但是想一想,如果我是這個政策的制定者和實行者,又要我來評價這個政策的效果,要是我說這個政策效果不好,這不是打自己耳光?如果這個政策不是我制定的,是上級政府制定的,我去實行,如果其他部門或地方都說好,就我說這個政策不好,上級部門會不會說我執行能力不行?於是假話就難以避免。
還有一個現象是,貪汙腐敗,現在整治力度很大,抓起來的“老虎”有100多個。其實,歷屆領導人都非常重視反腐。3年前,我的一個博士後專門梳理過黨內法規,一共有102條黨內法規是與廉政有關的。詳細到管到你吃飯,“四菜一湯”還是“三菜一湯”。這麽嚴,為什麽還有貪官?
作為一個政治學者,我們看到的是制度問題。如果幾個官員腐敗,那確實是他信仰缺失等等,如果是一片官員腐敗,那肯定是制度出了問題。正像一個魚塘,有幾條魚死,那可能是魚本身的問題;便若有成片的魚死亡,那必定是魚塘的水有問題了。有人認為說制度問題就是貶低我們自己,其實並非這樣。說制度有問題不是說我們的基本制度有問題,而是指那些具體的權力監督與制約制度出了問題。
權力必須受到制衡,這句話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後面還有句話很多人不知道,權力不但要受到制約,而且還要形成封閉的環。不能有一個環節缺失,只要有一個關鍵環節缺失,那麽其他的環節都無效。特別是對第一把手的制約,缺漏太多。
這兩年,第一把手腐敗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其中有不少地方的政協領導出了問題,不了解中國政治的人,以為政協腐敗嚴重。實際上,這些出事的政協領導此前多半擔任過地方的書記,犯案多半是在他任第一把手時。
在民主政治條件下,官員權力的上下級關系並不等於官員權利的上下級關系。上下級官員之間的權力是不對等的,但他們作為公民的權利是平等的。但在現實生活中,“官大一級壓死人”的現象比比皆是。
有些上級領導對下級可以為所欲為,下級在上級面前有時失去了自己的基本人格,如顏卑膝者有之,人身依附者有之。為什麽下級和上級,會變成這樣一種關系?因為,我們的有些制度違反了政治學中的“下屬權利原則”。
也就是說,在行政體制內,權力有等級,行政有等級,這是現代政治基本的特征,也很正常。但是,公共權力的行使需要等級科層,不等於上下級官員之間在公民權利上的不平等。即使是下級,他也擁有自己的正當私人權利,其人格是獨立的。
我們的許多制度設計違反了下屬權利原則,例如,不同官員級別不僅薪水不同,而且在退休、住房、用車、醫療等方面都有不同的待遇,這種制度設計完全沒有體現出“下屬權利原則”。許多發達國家,在憲法里面都有這樣的條文,就是下級也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權利,對上級履行公共職能的時候應當尊重上級,但你不能動不動就侵犯我作為下級的正當權利。
現在政治生活中有一個非常頭疼的問題,就是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合法化,最後是合法利益個人化。同樣是政府的官員,同樣是處長,不同部門、不同地區之間收入差距比較大,這也是為什麽今年開始中央推行新的《公務員法》,要把公務員的收入規範化。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有很多巨大的成就,經濟發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會進步了。但是,不同的利益群體事實上也已經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體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有些群體掌握著決策權,在制定政策的時候自覺或不自覺地為自己的群體或部門利益傾斜。
每一個官員都有自己的理性,這個理性就是每個人都會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是合法的利益,他追求是正當的。但我們現在的許多制度設計,沒有考慮官員的這種“理性”,以為我們黨的領導幹部都是無私奉獻不計私利的。其實,官員是活生生的人,他有自己的利益,其行為遵循“理性”的原則。相應地,國家的制度設計,必須規範官員的“理性”,既保護其正當的利益要求,又防止其“理性”的過度擴張。
繼續開展外匯管理法規清理,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為推進金融法治建設,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2016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繼續深入開展重點領域立法和法規清理工作。立法工作主要涉及資本項目結匯、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幣代兌機構和自助兌換機業務、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完善真實性審核要求等。法規清理主要是對不適應業務發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匯管理法規予以廢止或宣布失效。在此基礎上,為便利社會公眾查詢使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更新了《現行有效外匯管理主要法規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並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府網站上對外公布。
更新後的《目錄》共收錄截至2016年6月30日發布的外匯管理政策法規213件。按照綜合、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人民幣匯率與外匯市場、國際收支與外匯統計、外匯檢查與法規適用、外匯科技管理8大項目分類,並根據具體業務類型分為若幹子項。這也是外匯局連續第7年定期更新並公布現行有效主要法規目錄。
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落實法規清理長效機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定期梳理更新《目錄》,便利市場主體了解和使用外匯管理法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第一財經日報》今日刊發“中糧金帝危局”一組獨家調查報道,報道中糧金帝員工反映遣散賠償不合理,經銷商費用被拖欠,庫存難以消化等問題。
報道刊發後,中糧有關方面將一份“關於中國食品對金帝業務處置有關事項的聲明”反饋給第一財經記者,聲明稱,正在按法律法規安置員工,並已與絕大多數員工達成一致,未達成一致的僅是“個別員工”。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中糧方面近期確實在做不少金帝員工的工作,有被突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中糧金帝員工對記者稱,其向媒體反映的中糧賠償不合理問題,已經得到解決,“不想再被攪和進去”,請記者理解。但也有員工堅持維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更加合理的賠償。
中糧金帝的業務已經停止數月,不少經銷商心急如焚。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某些大區被拖欠的費用接近1000萬元,中糧還未給出說法。中糧方面的最新聲明稱,針對部分經銷商在業務處置過程中提出的合理訴求,中國食品將本著負責任的態度,積極協調相關方予以妥善解決。
下附“關於中國食品對金帝業務處置有關事項的聲明”,全文如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按照《中央企業深化改革瘦身健體工作方案》以及中糧集團關於“瘦身健體,提質增效”的具體工作部署,中國食品有限公司本著“合法、合規、合理”的原則,對旗下金帝業務進行了相應調整,具體事項及進展如下:
1、2015年12月31日,中國食品與中糧地產旗下華高置業簽署了股權及債務轉讓協議,經雙方公平磋商並參考相關財務資料及獨立第三方估值師的估值,將旗下金帝食品公司以符合市場預期的價格出售給中糧地產。
2、2016年6月15日,中國食品正式撤銷休閑食品品類管理部。公司感謝休閑食品品類管理部全體員工多年來的努力和付出,並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安置全部員工。截止目前,公司已與絕大多數員工達成一致,安置完畢。對於剩余未達成一致的個別員工,公司將依照勞動法律法規,秉持公平公正的態度,積極協商,爭取盡快妥善解決。
3、針對部分經銷商在業務處置過程中提出的合理訴求,中國食品將本著負責任的態度,積極協調相關方予以妥善解決。
中國食品感謝廣大媒體朋友和社會各界的關註,將持續推進相關工作的進行,如有需要,會及時發布公告。同時,我們也註意到個別人員在此期間傳播不實言論,中國食品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公司聲譽和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據新華社10日報道,哥倫比亞總統桑托斯日前批準了一項有關國民捐獻器官的新法規,規定所有哥倫比亞公民都被默認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公民在生前表達過不願捐獻器官的意願。
這項法案的提出者、哥倫比亞國會議員拉臘說,這是一項具有人文關懷的法案,因為目前在哥倫比亞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越來越多。
新法規取消了死者家屬決定是否捐獻死者器官的權力,擴大了捐獻器官的來源,有望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
根據哥倫比亞國家器官移植基金會的統計數據,去年哥倫比亞共有2256名患者需要接受器官移植,而器官捐獻者只有195人,僅有2%的人成功移植。
當地醫學專家稱,每位捐獻者提供的器官組織可以挽救7到10名患者生命,捐獻者的各個組織可以讓55人受益。
各國器官捐獻政策大不同
歐盟成員國中大約一半的國家,包括英國、荷蘭、德國和瑞典等,對捐獻器官采取的政策都是“選擇參加”,即需明確表示死後願意捐獻器官,而在比利時和西班牙等國采取的政策則是“選擇退出”,即必須明確拒絕捐獻器官,否則等同於同意捐獻。
中國的器官捐獻在制度層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法律體系。2010年,中國開始實施公民自願捐獻器官試點,公民自願捐獻器官者6年間增長120倍。僅2015年一年,公民捐獻人數已達2766例,大器官捐獻數達7758個,包括親體捐獻在內的移植手術量達10057例,自願捐獻器官數量已躍居亞洲第一,成為世界上建立自願捐獻體系發展最快的國家。
為持續響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起的BEPS行動計劃,6月29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42號公告,即《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對跨國公司跨境關聯交易做了進一步規範。
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具體來講,BEPS行動計劃是OECD為防止跨國企業利用國際稅收規則的不足,人為將利潤由高稅率國家向低稅率國家轉移而制定的行動綱領。
近期,中國在反避稅領域跨出了重要一步。新規發布一個月來,42號公告正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跨國企業、外商來華投資企業、境內公司跨境並購等轉讓定價問題。除此之外,中國雖並非OECD成員國,但在跨境反避稅的國際環境之下,反避稅進程依然與國際標準逐漸趨同。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供應鏈稅務與關務合夥人包孝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在全球經濟結構發生變化的大環境之下,跨境關聯交易的‘透明化’將會持續成為反避稅領域的關鍵詞。並且,一些新興領域,例如‘互聯網+’行業,也將逐步進入了中國反避稅計劃的視野。”
跨境並購關聯交易“透明化”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中,中國反避稅進程再度更新。在OECD公布旨在遏制跨國企業規避全球納稅義務的BEPS行動計劃之後,國稅總局很快頒布了響應BEPS行動計劃的法規——42號公告。42號公告對跨國公司關聯交易、申報要求等都進行了更細化的重申。
基於2015年底國內興起的跨境並購潮,涉及此類並購的公司在不同地區的關聯交易將會受到此條新規的影響。
“42號公告最主要的變化趨勢是跨國企業的關聯交易將更‘透明化’”,包孝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最明顯的區別是在原法規前提下,關聯交易的文檔說明將變為三層結構體系,在披露細節上有更高的要求。另外,包括關聯交易中成本分攤協議、資本弱化的情況說明,將被要求在特殊事項文檔中披露。”
2015年底至2016第一季度是跨境並購完成的高峰期,海外並購估值水漲船高,參與公司規模變大,與此同時,海外並購潮下跨境關聯交易的稅務問題將更受關註。
據Wind資訊統計,今年一季度完成跨境並購共83起,交易完成數量相對於2015年四季度增幅不大。但從資金來看,今年一季度並購涉及的總額幾乎為2015年四季度的3倍。2016年一季度境外並購交易資金總額達4390億元,環比增長275.37%。
包孝先表示,隨著“走出去”的企業越來越多,在42號新規“發威”的大環境下,“後BEPS時代”將對未來交易的設計方式、對外投資安排有更高的要求。
“42號公告對跨境關聯交易的監管要求提高,這也要求了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需要更為謹慎。合理的控股架構選擇、交易模式和定價方法的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潛在的稅務和轉讓定價風險。”包孝先說。
除了跨境並購的公司將受到影響,境外跨國公司的交易安排也將更加謹慎。以日本某電子產品集團為例,在中國反避稅政策愈加嚴格的情況下,為降低潛在的稅務與轉讓定價風險,集團位於中國的生產公司提前地重新籌劃了關聯交易安排。
中國反避稅進程國際趨同
在國際範圍內,OECD與各成員國都在制定各項規則並以此相應BEPS行動計劃的號召。2016年1月,日本已經相應BEPS行動計劃發布了最新的轉讓定價法規;近期,奧地利發布新轉讓定價文件與國別報告規定,新規適用於2016年的關聯交易;此外,澳大利亞也在2016聯邦大選之中,提出了響應BEPS行動計劃的關鍵政策。
雖然中國並非OECD成員國,但在42號公告出臺之後,國內反避稅進程也逐漸向國際標準靠攏。
“在反避稅領域的相關法規上,中國一直在緊跟國際風向標,反避稅標準國際趨同會是將來的大趨勢。並且,近年來的新興行業也納入了反避稅監管範圍。”包孝先表示。
中國對轉讓定價的系統化管理始於2009年初國稅發2號文——《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發布。2號文為中國的轉讓定價和反避稅工作提供了詳細指引。但隨著BEPS行動計劃的提出,國際對各國反避稅法規有了新的要求,國稅發2號文的修訂也勢在必行。2016年6月底,42號公告發布,代替了原2號文以及114號文關於關聯業務年度申報的相關規定,監管對關聯交易的“透明化”要求也將提高。
包孝先也表示,“包括美國、歐洲各國等在內的OECD成員國都將貫徹BEPS行動計劃綱領,如果國內反避稅法規無法和國際趨同,客觀上,關聯交易、稅源維持等方面存在被動的劣勢。”
據民航局網站公告,民航局局長馮正霖在8月12日工作會議上表示,針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安全運行管理,要抓緊完善相關法規、標準,保障無人機健康有序發展。
馮正霖要求,要加強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促進通用航空安全有序發展。要始終堅持 “安全第一”的原則,切實重視安全能力建設,在發展中系好“安全帶”。要建立區別於運輸航空的安全規章標準體系,明確“分級分類”的安全管理思路:區分任 務性質,是載人運輸還是作業飛行;區分作業地點,是城市上空還是野外田間;區分航空器類型,是較大型還是輕小型;區分用途,是自用還是取酬。要分類評估風 險,逐步建立一套適合通用航空各類作業特點的安全規章標準體系。要積極推進立法進程,加快修訂規章規章及相關規範性文件中不符合通航運行特點的限制性條 款。針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安全運行管理,要抓緊完善相關法規、標準,保障無人機健康有序發展。在執行規章方面,既要執行到位、依規運行,也要防 止出現過度監管、上限監管和越位監管。要加快建設通用航空安全監管平臺,要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實現飛行動態實時監控,鼓勵以多種 方式建設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監管平臺,加強對批準運行的第三方無人機雲平臺的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公平有序競爭。要加大企業經營活動監管力度, 規範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加大“黑飛”查處,組建專業監察隊伍,建立通用航空誠信體系。
他同時強調,促進通用航空發展要以典型引路,抓點帶面,加大試點工作的力度和廣度。下一步要圍繞《指導意見》 提出的建設50個綜合或專業示範區的目標,根據不同區域發展條件和特點,結合地方政府需求,加強試點研究,從低空空域開放、通用機場建設、通用航空器適航 審定標準,通航交通通勤、飛行運動、飛行娛樂消費、應急救援和醫療救護等方面開展綜合或專項試點示範區建設工作。要通過試點工作,總結和關註不同類型、不 同條件下發展通航的經驗、教訓和問題,使我國的通航產業始終走在快速、科學、持續安全發展的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