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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前四月共享單車投訴大增 押金等問題最集中

5月8日消息,據新華社報道,上海市消保委發布的投訴數據顯示,今年1至4月共受理共享單車投訴2600多件,其中“押金或余額拖延退款”投訴占比近六成。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蓬勃發展,共享單車作為一種新型出行方式,受到人們歡迎。然而隨著使用者的增多,共享單車引發的投訴也在增加。2017年1至4月,上海市消保委受理共享單車類投訴2619件。從投訴內容來看,促銷活動引發消費糾紛、押金或余額拖延退款是消費者投訴最為集中的問題,占所有投訴的比例近六成。

和共享單車投放速度相比,其售後服務嚴重滯後,售後服務電話打不通投訴占比高達近三成。上海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說,共享單車企業一般只提供APP、郵件、微信等投訴處理渠道,當消費者遇緊急情況時很難及時聯系到人工客服,因此反映“售後電話打不通”的投訴居高不下。還有一些消費者遭遇了頻頻發生的系統及技術故障,使得計費出現異常,引發投訴。

上海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指出,作為“互聯網+服務”的創新行業企業,在給消費者帶來全新消費體驗的同時,應當提供與經營活動相配套的服務保障,以提升消費者滿意度。不僅要完善和優化操作系統,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複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更要重視售後服務。從目前情況看,企業對售後服務和維護等方面投入不足,建議企業綜合統籌APP、郵件、微信與人工服務平臺,便捷、高效、規範、針對性地處置消費爭議,使售後服務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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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新規:擬定用戶押金可“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交通運輸部今天(22日)對外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

《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1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0億人次。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快速發展,在更好地滿足公眾出行需求、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推動了分享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用戶資金和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

《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各地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建立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城市出行服務系統。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對於目前一些運營商大量或過量投放車輛的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各城市要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保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和安全穩定運行。

共享單車亂停放也是目前一大頑癥。《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采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各地要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的監督,明確相關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

《指導意見》明確,加快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定期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加強企業服務質量和用戶信用評價。鼓勵企業組成信用信息共享聯盟,對用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對於用戶關心的資金安全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企業應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業務中涉及的支付結算服務,應通過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並與其簽訂協議。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實施收購、兼並、重組或者退出市場經營的,必須制定合理方案,確保用戶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

22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規定運營企業應當依法規範經營,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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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押金“暢騎”多個品牌 “全能車”App遭主流共享單車封禁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7-10/1126397.html

編者按

【 共享單車被“共享”,“全能車”App號稱能打開所有共享單車,而且只交一份押金,這是什麽“鬼”?Uber曾被人贊譽為“旗下沒有一輛屬於自己的汽車,卻造就了最大的出行公司”,而全能車顯然想把這個故事放在共享單車上重演一回,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沒有自己的單車,卻是最大的共享單車服務商。

對於用戶來講,這樣一個軟件確實帶來諸多方便,不需要再去下載眾多的App。然而,除了無法得到各大品牌共享單車的授權之外,“全能車”還遭到了主流共享單車品牌企業的封殺以及眾多法律人士、業內外人士的質疑。

這將如何是好?行業是否生變?在市場已出現退出者的當下,全能車是否會推進行業的融合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每經記者 趙娜 實習記者 劉春山 每經編輯 楊軍

“交一份押金,就能暢騎多個品牌共享單車”。最近,一款名為“全能車”的App憑借其只繳納一份押金便可實現多個品牌的共享單車任意騎行的服務,引來不少關註。不過,對於這一“入口”式的平臺模式,各家單車企業卻紛紛祭出了封禁大旗。

7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下載體驗了一番,該全能車App確實能打開市面上大部分的共享單車,適用於包括摩拜、小籃單車等11種共享單車品牌。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方面均對記者表示,自這樣一款App出現後,共享單車廠商基本都在對其進行封禁。

全能車官網介紹,其致力於整合市面上主流共享單車品牌,最大限度地調用共享單車資源,幫助用戶減少使用成本。

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發現,全能車App屬於深圳市前海鴻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10月,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為黃勇。而這款App今年3月份開始內測,正式上線時間不到4個月,同時該公司還註冊了萬能車、全能出行等商標。

記者體驗:秒開多種品牌單車

共享單車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拿“顏色快不夠用了”來形容再貼切不過,從初期小黃車、橙紅車、小籃車再到彩虹車、金色車等,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市場存在不下於20種品牌的共享單車。

而在不使用支付寶這類第三方軟件的情況下,一個普通用戶如果需要下載這麽多的App來掃碼騎車,同時要繳納近千元的押金,目前摩拜押金收取299元、ofo收取199元、小藍單車收取99元、優拜收取298元等。

7月9日下午,記者在手機應用市場搜索下載了全能車應用軟件。經過短信驗證,填寫個人姓名、身份證等完成了實名認證。由於是新用戶,系統提醒使用前3天可以免交299元的押金,7月12日之後再使用就需要交納押金了。記者充值了5元之後,開始了實際使用體驗。

全能車App在使用方法上和普通共享單車軟件的基本模式相同,都是通過掃碼騎行。在記者體驗中,掃碼成功打開了摩拜、小藍車、酷奇單車、永安單車、1步單車,計費方面“與官方收費一致”。在解鎖酷奇單車和永安單車過程中,系統提醒需要打開藍牙才能完成操作。

記者嘗試打開3輛ofo小黃車,界面都顯示“請稍後再試或者選擇其他品牌單車”,沒有解鎖成功。7月9日,在群名稱為“全能車官方總群”的QQ群中,群主告訴用戶,“ofo通道在維護中”。

7月10日上午,記者致電深圳全能車App客服想要取出5元的充值金額,被對方客服3次主動掛斷電話。最終記者通過QQ和全能車App相關人員溝通才有了結果,對方表示,將充值金額退款在7個工作日內轉還到支付寶賬戶。

單車品牌:這做法屬於找漏洞

這款App是如何實現多平臺通用的呢?全能車App用戶協議說明“用戶使用全能車App即視為同意本公司將代理用戶,前往各單車平臺進行註冊、繳納押金及認證。”

而記者在使用了全能車掃碼打開小藍單車、摩拜單車之後,並沒有在摩拜單車官方App發現自己的行車記錄,隨後記者首次登錄小籃單車App時,並沒有提示已經註冊了賬號,仍顯示需要身份認證、繳納押金。並非像全能車用戶協議所說的實現代理註冊。

就全能車App如何實現打開不同品牌的共享單車,以及平臺具體采取哪些技術手段防範被“借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聯系了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

ofo方面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其已全面封禁全能車。就該平臺的了解看,全能車的運作原理,其實是對部分用戶信息的盜用和疊用,存在一定的用戶隱私風險,呼籲用戶從官方或合作的正規渠道用車。因為正常通過ofo等共享單車平臺使用車輛,需要先實名認證註冊。但用戶通過全能車App用車時,相當於用了別人的身份信息到提供單車的相應平臺用車,進而達成訂單。

7月10日,摩拜單車方面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全能車App的做法屬於找漏洞,通過偽造用戶信息,繞過提供單車服務的平臺去申請需求。自這樣一款App出現後,共享單車廠商基本都在對其進行封禁。

記者在北京市朝陽區雙井地鐵站附近,隨機采訪了10位共享單車用戶,均表示沒有聽說過全能車App。其中3位表示有下載意願,2位表示不確定,5位表示不會去下載。

共享單車用戶關先生是一位銷售人員,常在外面跑,很希望有一款這樣的共享單車App。馬先生則是一位金融從業人士,表示還是看重共享單車平臺知名度和可靠性,平時使用的也只是ofo和摩拜這兩種共享單車,不認可這種全能車App,擔心泄漏個人隱私。李先生是一名大學生,表示不確定會不會用全能車App,擔心這上面沒有摩拜等平臺的優惠活動。

南昌大二學生蔡飛揚是一名全能車App的使用者,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自己3月份開始使用該共享單車應用,“最近負面消息太多,也很擔心押金安全問題,自己都是使用時再交押金,結束再要求退回押金。”

行業新動向

共享單車較量移動支付 搶占流量謀建物聯網

每經記者 趙娜 每經編輯 楊軍

ofo和摩拜的融資較量進行到E輪時,共享單車市場的競爭或等同於這二者之間的競爭。其對壘背後站著阿里與騰訊。可以說,騰訊與阿里扶植單車平臺的背後,是又一場關於移動支付的較量。

近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留意到,摩拜推出微信小程序、躋身微信第三方服務“九宮格”;ofo接入了滴滴出行、支付寶,並和芝麻信用合作推進“信用解鎖”。

與此同時,摩拜先後接入了百度地圖和高德地圖兩款導航軟件。市場競爭白熱化,共享單車平臺進一步尋找同盟的背後,亦是在尋找加碼“講故事”的機會。至於實際效果,則要取決於各方合作的力度與深度,這也是能否有效積累和分析用戶行為數據,甚至是ofo和摩拜試圖搭建物聯網的前提。

ofo和摩拜成行業主要競爭者

ofo曾於今年4月下旬宣布獲得螞蟻金服戰略投資。上周,ofo證實完成超7億美元E輪融資,阿里成為其最新一輪融資的聯合領投方,說明阿里系正加碼共享單車領域。而早些時候,摩拜宣布完成超6億美元E輪融資時,領投方是騰訊。

此外,市場的另一面是,正如很多被瘋狂追逐的創業風口,都將經歷從默默無聞到爆紅再到歸於冷靜的過山車式體驗,如今,共享單車領域也正從“教訓”中逐漸找回理智,市場開始出現退出者。

因此,目前愈發符合行業走向預期的是,這一市場的競爭或等同於頭部第一二名之間的競爭,也就是ofo和摩拜這對主要競爭者。更進一步的是,二者背後已形成盟軍對壘,最明顯的莫過於ofo身後有阿里,摩拜身後則是騰訊。

ofo方面公布的數據顯示,自2015年6月啟動至今,該平臺已連接超650萬輛共享單車,日訂單超2500萬,為全球5個國家超150座城市上億用戶提供了超20億次出行服務。

摩拜方面的數據則是,其已投放超過500萬輛智能共享單車,覆蓋海內外130座城市,註冊用戶量超1億,每天提供超過2000萬次騎行。

億歐創始人黃淵普近期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共享單車市場的競爭最終將取決於線下運營能力。目前來講,線下的損耗、線下的調度、線下怎麽把車和人更加高效地匹配等能力,很可能是競爭的核心要素。

單車企業開始對物聯網“畫餅”

如今,摩拜和ofo都已挺進到E輪融資。摩拜方面提出,將攜手全球領先的物聯網合作夥伴,加速推動移動物聯網技術的進步和實景應用;ofo方面則稱,未來將以小黃車為起點,通過物聯網的實踐連接一切可以連接的資源,並打造一個以人工智能為基礎,物聯網為載體的生態閉環。這樣的表態,表明共享單車企業開始對物聯網“畫餅”。

不過,黃淵普對記者分析稱,能否實現構建物聯網還不好說。而在數據層面,如果共享單車平臺能把不同維度的數據收集起來,這些數據將形成一種財富,但過程中還要看各方合作的深淺程度,比如數據能否打通、流通。

記者也了解到,就在近日,摩拜繼接入高德地圖後,已經全面接入百度地圖。這一舉動說明,在摩拜推出小程序、躋身微信第三方服務“九宮格”,以及ofo接入滴滴、支付寶後,不論出於何種意圖,細分領域的長尾流量似乎也成了相爭之地。

可以說,騰訊和阿里扶植單車平臺的背後,是又一場關於移動支付的較量。

對此,黃淵普認為,百度地圖曾接入Uber,實際上用戶仍習慣把導航軟件作為路線指引工具,而不是訂交通的工具。不過,從流量角度講,地圖作為場景應用,其流量相對其他細分領域更大。

“摩拜和ofo已經各占了微信和支付寶,差不多已經解決了大部分(流量)問題,對於其他類似漢庭(等合作夥伴),算是搶了一些長尾流量,也就是有一些用戶可能會用到這些App然後突然用到單車服務,但長尾流量相當於後面20%的流量,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可能主要是戰略性意義。”黃淵普稱。

在黃淵普看來,整體上,80%左右的流量差不多在微信和支付寶里。摩拜和ofo作為線下服務尋找線上入口,配合度如何是影響合作價值的重要因素,而這又先取決於所找的合作方本身作為線上流量入口的地位是否牢固。

律師有說法

是合理共享還是盜用行為?“全能車”App界定存爭議

每經記者 趙娜 實習記者 劉春山 每經編輯 楊軍

繞過ofo、摩拜等共享單車平臺,“全能車”App不提供實體自行車,但同樣做起了共享單車生意。

某種程度上,開發一款手機App,通過技術手段實現打開多款共享單車,收取299元的押金和充值,全能車同樣有了自我營收來源。

針對單車被其他軟件“借用”,ofo和摩拜單車兩平臺均表示,並未授權給全能車,平臺一直持續封禁該行為。

部分法律行業專業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全能車App未經其他共享單車平臺授權,而使用其他平臺的車來經營,屬於侵犯他人財產權的侵權行為。不過,也有律師認為,目前較難界定全能車在使用其他共享單車過程中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果該App通過自行註冊的帳號提供共享,再通過和平時一樣的用車方式,仍是正常的使用行為。

關於押金管理無回應

為了吸引用戶註冊,全能車App推出了一系列的優惠活動,“充100送100,充50送30”。同時,7月份用戶可享受“每次行程1小時內免費”的優惠,超出騎行時間則按照正常計費價格收費,次數不限,其押金為299元。

而299元的金額,可以說是目前階段共享單車押金金額最高的。全能車App押金說明中指出收取押金在於激勵用戶合法、規範及文明的使用單車服務。不過,對於押金如何管理,全能車目前沒有向外界給出明確的回應。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王磊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全能車有涉嫌不正當競爭的嫌疑,因為作為中間平臺的全能車App確實需要經過ofo、摩拜等公司的授權。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曹興權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曹行權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未經其他共享單車平臺授權,而使用其他平臺的車來經營,屬於侵犯他人財產權的侵權行為,等於用別人的經營財產來自己經營。若利用了其他單車平臺的信息或信譽,則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

“若在經營中未經其他平臺的授權而使用了消費者的信息,構成對他人信息財產權的侵害。若未經消費者的同意而使用了這些信息,這些信息在並非公知信息的情況下,同樣也侵犯了消費者的信息權。”曹行權對記者表示。

目前尚難進行界定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很難界定全能車在使用其他共享單車過程中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果說全能車通過註冊一部分賬號來共享給用戶使用,再通過和平時一樣的用車方式,對ofo或摩拜等共享單車企業來說是正常的使用行為。

“制度和實踐的創新,有時很難用合法不合法來概括。有時用超越實定法的概念,正義與非正義來批判實定法的滯後。”四川師範大學法學教授崔巍有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互聯網行業分析師付亮在其微博指出,用戶在全能車發起使用需求時,實際上,全能車將用戶的信息與全能車在這些共享平臺的註冊信息做了轉移,由於這些是按普通用戶的註冊信息註冊的,因此共享單車會認為是一個合法的普通用戶,所以可以開鎖。全能車的身份信息來源,可能是全能車自己從其他地方找的,也可能是用戶在全能車平臺註冊的。

付亮認為,全能車是不是真正的押金共享。用戶的“押金”到了全能車平臺,而全能車再拿出部分交給各共享單車做押金,實際是押金批發零售,所以全能車采用了價格最高的押金金額作為自己的押金金額。無形中,全能車建立了一個“押金”池,與用戶騎用某共享單車服務商的單車時,交付押金不同,全能車並未提供車,卻可以截留押金。由於沒有單車這樣的與押金相當的“對價物”,全能車押金的風險更大。

記者在群名稱為“全能車官方總群”的QQ群中,找到了一位群昵稱備註顯示為全能車字樣的群主,向其了解全能車App具體是如何運行的、是否存在用戶信息共享,以及押金如何管理、是否被監管等問題,但至記者截稿,對方沒有對這些問題做出回應。而對於網上關於全能車App的報道,該名群主表示,“不實報道不需要做些解釋。”

7月5日,全能車官方QQ群發布公告稱摩拜通道升級維護中。而7月9日,記者在實際體驗中卻發現是可以打開的。一場“共享”與“被共享”的博弈還在持續中。

付亮指出,全能車模式的關鍵問題在於共享單車並不知道真正的騎車人是誰,而這與交通部必須實名騎乘的要求是不符的。如果用戶出了交通事故,或車出了問題,很難確定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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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出臺首部共享單車法規 鼓勵推免押金模式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472

2017年7月11日,市民在掃描二維碼取車。(新華社 宋文/圖)

首部共享單車的法規終於出臺。8月2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肯定共享單車的積極作用同時,對其發展提出了多項規範性指導意見,比如規範停放區域和管理,鼓勵免押金模式以及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在共享的概念下,這兩年共享單車的發展非常迅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近70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600萬輛,註冊人數超過1.3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指導意見》肯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對方便群眾短距離出行、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的積極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指導意見》從實施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提出了相關具體措施。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有序投放車輛,根據城市特點、發展實際等因素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運營企業要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對用戶註冊使用實行實名制管理並簽訂服務協議,明示計費方式和標準,建立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采取電子圍欄等綜合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加強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公開通報存在問題,引導安全文明用車,提高企業服務質量和用戶信用評價。

針對用戶資金及信息安全等問題,《指導意見》鼓勵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已收取押金或者預付資金的,要在註冊地設立專用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完善退還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企業要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將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境內,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項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單車服務所必需的範圍。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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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市場放了這些“大招”:信用好或能免押金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8-15/1138562.html

租金會不會降?“新品種”房源將入市或抑制租金上漲

租房市場有望迎來更多靠譜房源。今年7月份,住建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要培育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國有、民營的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設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賃業務。

從地方層面看,上海市7月份推出了兩宗地塊,土地用途均為租賃住房,即所建物業只能用於出租,不得出售。

北京也動作頻頻,今年推出了19個企業自持租賃房項目,明確企業自持商品房應全部用於對外租賃,不得銷售;此外,還擬推出共有產權房(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此類住房不僅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

作為住房租賃試點城市之一,鄭州近日發文提出,將新組建或在現有國有投融資平臺的基礎上組建國有或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賃平臺,切實推進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可以預期,隨著更多更靠譜的租賃房源入市,將對房租的過快上漲將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免押金租房可能嗎?房東、租戶可互評信用好或能免押金

九部門在上述通知中還提出,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信息發布服務。

8月9日,杭州打響“頭炮”,宣布將與阿里巴巴、螞蟻金服聯手打造全國首個智慧住房租賃平臺,最快於9月底前上線。

據悉,該平臺有兩個體系:首先是評價體系,租賃主體可在租前、租中、租後,進行多維度、多階段互評,包括買賣雙方對經紀人服務的評價、租客對房屋狀況和房東的評價、房東對租客收房以及繳費行為的評價等;其次是信用體系,信用好的房東會獲得更多租客青睞,信用好的租客不僅能免押金租房,還有可能按月繳納房租。

“具體的應用場景和體驗流程,還有待杭州主管部門出臺細則和規範。”螞蟻金服工作人員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相寓、自如、房天下等多家品牌公寓已經引入芝麻信用,符合一定芝麻分要求的用戶可享受押金減免、月付房租、免傭租房等權益。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在網上信用查詢體系建立後,月租模式就能推進,甚至可以免押金。同時,承租人將能更靈活地選擇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有啥花樣?租期更穩定按月支付租金或普及

目前租賃市場的租金支付方式多為押一付三、押一付六、押一付十二等,一般由房東與租戶協商確定。

“對租戶來說,按月支付的壓力最小,但對房東來說,風險性更大、便捷性更差,如果沒有第三方信用擔保,房東總是更傾向於按季甚至半年的方式收取租金。”張波表示。

相比不定期上漲的租金,更讓租戶困擾的是一言不合就停租的“不穩定租期”。北漂一族崔玉(化名)表示,房東停租的原因有很多,兒女結婚用房、著急換房等都是無法拒絕的理由,“租戶臨時找房特別被動,有的拖家帶口或者合租的,一時半會兒真難以找不到合適的房子。”

針對租房市場的這一“痛點”,《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三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相關政策支持。該意見稿還鼓勵按月支付租金。

承租人享哪些新福利?強調“租購同權”租房或可落戶

在購租並舉大背景下,“租購同權”既是目的也是手段。7月中旬,廣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提出“租購同權”。隨後,無錫在戶籍相關規定中增設了租賃住宅落戶政策,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擬提出“租房可落戶”的舉措。

“租房可入學、可落戶都屬於收益權,在解決承租人落戶後,教育、養老、醫療等也應同步解決。”張波說。

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歐陽捷對記者表示,承租人的收益權,不僅是落戶、入學,就近辦理簽證、買車上牌照等都可以算作租房的收益,都是有可能兌現給承租人的收益權。但這些權利並不是自動附加,有的要排隊,有的要積分,要看各地政府的具體政策。

嚴躍進建議,類似政策可在長租公寓和自持型公寓房源內展開,而個人房源相對要謹慎,因為“租購同權”的推行尚有一定阻力,有可能會引發房東無序漲價。

(來源:中國新聞網 記者:種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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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範共享單車企業須公示押金退還時限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9-15/1148229.html

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日前,《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出臺。《指導意見》規定共享單車投放規模要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此外,企業須在北京市開立資金專用賬戶,公示押金退還時限,及時退還承租人資金。

北京市交通部門正在會同各委辦局、各區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共享自行車企業,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這兩個文件將於近期公布。其中,“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將對共享自行車車輛標準、企業運營和政府監管平臺、信息系統安全等進行全面規範;“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將明確本市自行車停放區的設置要求、設置形式和設施標準。

●民意

收到有效意見建議152件

此前,《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於4月21日至5月4日進行了社會公開意見征集。經統計,共收到社會公眾有效反饋意見建議152件共237條。這些意見中,贊成的達到97%,主要是企業加強管理、承租人自律、停放區設置等方面;不贊成的僅為3%。

●調控

投放數與承載能力匹配

《指導意見》提出,共享單車投放規模要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根據全市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各區根據容納量和車輛停放秩序情況,實時調控企業投放數量和節奏。

●監管

北京市各區政府承擔監管責任

《指導意見》提出,區級政府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承擔共享自行車企業監管責任;要編制轄區共享自行車發展和停放規劃,制定車輛停放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落實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

企業承擔投放車輛經營與管理的主體責任,制定車輛投放計劃和運營方案,投放數量規模與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建立車輛管理維護機制,做好現場停放秩序管理和車輛運營調度,及時退出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車輛;加強信息平臺建設等。

●車輛

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

《指導意見》規定,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北京市市工商註冊,並向註冊地和投放區主管部門報備。

在周轉場地方面,企業要自有或租用停車場地,滿足車輛周轉與維修需求,不得將公共空間作為企業車輛存放、周轉和維修場所。

在車輛標準方面,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不得設置商業廣告。

經營服務方面,要實行實名制註冊、使用,與承租人簽訂服務協議等,在北京市市開立企業資金專用賬戶,依法依規經營,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運維

配備與投放相匹配管理員

《指導意見》提出,企業要承擔秩序管理的主體責任,根據各區發展規劃制定車輛投放計劃和運營方案,投放數量規模與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及時回收廢棄和故障車輛;建立完善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停放混亂、堆積占道、影響通行等各類突發情況。對於廢棄車輛必須及時回收,按照環保要求處理

對於共享單車使用者而言,《指導意見》提出要落實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對騎行過程中的違規行為,接受企業的信用約束及管理部門的處罰。對多次經核實確認的違規違約承租人由企業列入黑名單,共同限制其使用。

●保險

企業需為承租人購買保險

《指導意見》提出企業投放車輛應滿足安全騎行要求,保障車輛技術狀態良好;公示計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明確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服務,並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等設備,監護人須承擔教育和監護責任;不得使用自行車載人。企業需要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立投訴服務制度,及時處理各類投訴。

●押金

鼓勵企業免押金租賃

《指導意見》提出鼓勵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收取押金的,企業須在北京市市開立資金專用賬戶,自覺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開戶商業銀行監管,實行專款專用。

同時,企業要公示押金退還時限,及時退還承租人資金。企業退出運營前要向社會公示,退還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車輛。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李博、孟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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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退押金 當心不法分子以“輸入驗證碼”為由行騙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0-22/1155648.html

新華社天津10月22日電(記者周潤健)共享單車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一些不法分子也瞅準了市民想退回共享單車“押金”的“商機”。360手機衛士發布安全播報提醒說,共享單車退押金時,當心不法分子以“輸入驗證碼”為由行騙。

目前多個互聯網支付平臺針對部分共享單車品牌,推出憑信用免押金服務。很多人欲退回押金,嘗試免費騎行。但近期,很多人反映,在辦理押金退款業務時遭遇假“客服”騙局,個人押金未退成,反倒損失了錢財。

據受害者王先生介紹,他在網上搜索“共享單車押金怎麽退”之後,得到一個以“131”開頭的手機號碼。他撥打該電話詢問如何退押金,對方自稱是客服工作人員,並要求加王先生微信好友。王先生同意好友請求後,對方謊報驗證碼為008983。隨後,按照對方要求,王先生輸入了自己支付密碼,不料卻發現自己微信賬號給對方轉了8983元,這才意識到被騙。

安全播報指出,許多詐騙分子在各類貼吧、知道問答等網站上發布虛假的共享單車客服電話,這些電話常以“-”、空格等符號為偽裝,如,0086-1310-0000-000。當用戶撥打電話後,不法分子會誘騙用戶輸入驗證碼,而所謂的“驗證碼”實為轉賬金額。

360手機衛士安全專家提示說,如需辦理共享單車退押金業務,可以通過APP直接辦理,或撥打APP中標識的客服電話進行咨詢。對於網上搜索到的客服電話,切勿輕信,需在官網和官方APP中查詢驗證。另外,還可安裝安全軟件,識別和標記來源不明的電話,避免此類詐騙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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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共享單車"突然死亡"?!你的押金還好嗎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0812

共享單車再次陷入風口浪尖。近日知名共享單車品牌小藍單車和酷騎單車因用戶押金難退引起輿論關註。

為何曾經的明星企業,轉瞬之間就成了消費者的雷區?押金監管究竟難在哪?

1、老問題再爆發:“押金難退”失信消費者

日前有網友爆出共享單車品牌小藍單車宣布解散,並拖欠員工工資和供應商貨款。

記者16日下午來到小藍單車北京辦公區,大廈物業前臺表示,15日開始這里已經空無一人,並陸續有供應商和用戶到辦公區要求退錢。

有物業人員稱,目前小藍單車還拖欠物業費用,聯系人已經失聯,物業正考慮用現存物品抵賬。

有用戶稱,在今年9月份,小藍單車就出現了押金難退的情況。

小藍單車於去年11月正式落地運營,相繼在深圳、廣州、成都、南京、佛山、北京等多個城市開展業務。今年2月,小藍單車宣布完成4億元人民幣B輪融資,估值一度高達10億元人民幣。

小藍單車北京公司內部 每經記者 馮穎祎/攝

另一家共享單車品牌酷騎近日也出現了相同的危機。今年8月以來,北京、西安、鄭州、天津等全國多地陸續有用戶反映酷騎單車存在退押金困難。

記者15日下午在位於北京通州萬達廣場的酷騎單車總部看到,陸續有上百名用戶前來要求退還押金,但目前公司辦公區同樣人去樓空,只留有一個窗口辦理退款登記。一名保安表示,現在每天下午都有大量用戶到這里來退款,並由公安人員和保安維持現場秩序。一位自稱是第三方機構的工作人員負責現場登記欠款情況,協助政府部門善後。

在現場,一則寫著“因為系統原因,一月份及之前的支付寶支付的押金均無法退還”的通知,引起消費者的不滿。一本專門為無法退還押金而準備的登記冊,已經寫滿了好幾頁。

一位姓申的酷騎單車用戶表示,他與夫人共有近500元充值余額,最近發現酷騎無法使用後才註意到新聞,於是前來辦理退款。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介入,幫助他們挽回損失。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者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工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表示停止調解,並建議消費者留存好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多因素掣肘“押金難退” 共享單車變“雷區”

今年以來,已有多家共享單車退出市場。

2017年6月,悟空單車稱正式終止提供服務,並全額退還一切投資款;當月,另一家共享單車3Vbike表示由於大量單車被盜而停運;今年4月以來,用戶反映稱町町單車無法退款,辦公場地空無一人,企業“失聯”。

目前共享單車已從“明星”行業,開始向用戶“雷區”演變。其中,涉及押金的監管難題最為突出。

今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今年9月發布的《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均要求企業在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盡管如此,押金監管缺失和退還難題仍然存在。

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認為,共享單車企業前期運營基本屬於虧損狀態,不僅面臨極速擴張的要求,而且行業也還沒有成熟的盈利模式。一旦資金周轉速度跟不上擴張速度,就會出現資金困難,導致挪用押金等情況出現。此外還有一些企業,即使資金鏈不緊張,也有可能挪用押金用於其他投資。

多位業內人士觀察,共享單車企業早期的押金問題主要是押金無法及時退還或退押金周期長,而現在問題已經升級為企業因經營不善導致資金鏈斷裂,挪用用戶押金。

上海社會科學院互聯網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易表示,按照公司法,如果公司宣布破產,資金會優先用於清償債權人等,最後再解決用戶需求,因此用戶處於相對劣勢的地位。

押金的所有權本屬於用戶,但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將其當成自有資金,或者把押金和企業自有資金混同一起用於經營支出,挪用、占用資金。趙占領認為,出現該問題主要是因為監管缺失。

在實踐操作中,一些共享單車企業聲稱在銀行等第三方機構設立了專門賬戶,不會挪用押金,但事實上在專款專戶的機制下,銀行設立專門賬戶,只提供托管服務,未充分履行監管職責。

趙占領說,另一方面,銀行的托管賬戶中每天新交和提取押金數量較多,由於兩方數據不對稱,銀行並不掌握押金退還的真實情況,很難保障資金不被挪用。

3、加強專款專戶監管迫在眉睫

面對頻頻爆發的行業漏洞,專家建議應對共享單車企業發展不斷規範,特別是對專款專戶加強監管,不僅要確保行業的健康發展,更要防止出現共享單車“倒閉潮”。

一方面,確保用戶押金交到專門賬戶,且企業每提取一筆錢,背後都應有相應的用戶退還押金請求。多位業內專家指出,這需要形成全國範圍的頂層設計,由交通部門等對押金管理做出統一的框架規定,如明確與共享單車企業合作銀行的資質、對押金管理的具體合作銀行提出賬目資質和信息要公開等要求,並由各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實施具體督辦工作。趙占領說,相關監管部門要做到實時核查,保證數據真實性。

另一方面,專家表示,為完善押金監管機制,應進一步明確企業、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的職責。

此外,可借鑒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辦法,要求企業繳納類似風險準備金的保障資金。李易認為,共享單車企業涉及的押金數額龐大,要防範因資金斷裂、經營不善或擠兌危機等產生的押金無法退還問題,防止用戶權益受損而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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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應共享單車押金問題:將制定措施,防範風險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1013

昆明一個共享單車停車點。(新華社記者 胡超/圖)

針對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倒閉,大量用戶押金難以追回的情況,交通部11月23日表示,正在密切關註跟蹤有關情況,將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防止出現風險。

在當天舉行的交通部例行發布會上,交通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說, 近年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快速發展,為社會公眾出行提供了一種新的便利選擇,也為構建城市綠色出行體系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同時也出現一些問題。”吳春耕說,比如由於行業業態模式新、發展潛力大、市場競爭激烈,一些中、小型運營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沒有找到盈利模式,發展路徑不明確,經營效益不佳,失去造血功能,出現了經營困難。從今年6月開始,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倒閉。據不完全統計,先後有6家共享單車被曝押金無法退還的問題,並被曝拖欠供應商巨額款項。

吳春耕在發布會上透露,交通運輸部對於多家共享單車押金退出困難等問題高度重視,已會同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和銀監會等有關部門深入北京、廣州、成都、常州等城市,對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和自行車制造企業等進行了調研。

吳春耕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系統分析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在共享單車指導意見頂層設計的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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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共享單車企業資金鏈斷裂 用戶押金損失超10億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2-06/1168675.html

隨著悟空、町町、酷騎、3V bike、小藍、小鳴6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出現資金鏈斷裂等問題,用戶押金成了共享單車領域的“火山口”。據機構統計,目前共享單車企業倒閉造成的用戶押金損失已超過10億元。

“打了水漂”的押金如何討回?消協組織能否提起公益訴訟?目前正常運營的企業該如何保障用戶押金安全?圍繞巨額押金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引發了社會廣泛關註。

企業競爭失敗讓消費者買單?

繼12月1日舉行共享單車問題座談會商討消費者押金問題解決辦法之後,中消協今天再次就共享單車押金等問題約談摩拜、ofo、永安行、哈羅等7家共享單車企業,要求各企業承擔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采用安全透明的資金監管方式,確保消費者押金和預付資金的安全,並建議各企業盡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租賃服務。

中消協副秘書長董祝禮表示:“悟空等6家共享單車企業遭遇經營困難之後,造成了用戶押金難退問題。涉及範圍非常廣,資金數額也非常巨大。”據芝麻信用提供的數據,粗略統計造成用戶押金損失已達10多億元,亟須盡快拿出應急解決方案。

“盡管各地消協組織都在幫消費者清退押金,但由於各種原因,預計最終仍將有大量消費者會遭受財產損失。”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對記者說,“在消法執法檢查中,我們也註意到預付費安全性問題,必須在法律層面進行相應的規定,否則很難從根本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北京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陳鳳翔指出,單車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理應依法退還消費者的押金和預收款。

“企業不能一走了之,要及時向消費者說明真相,制定可行的措施和時間表,償還款項,定期通報。任何一個企業都無權動用消費者的押金和預收款。共享經濟的殘酷競爭不能由消費者來買單。”陳鳳翔說,光靠消協是不能根治的,需要社會共治,建議政府協調行業主管部門,一方面督促單車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另一方面采取行政措施,借助司法手段,推動問題盡快解決。

消費者咋討回押金?

共享單車企業倒閉後,消費者押金難以退還。單個消費者起訴有些力不從心,多個消費者起訴又容易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為此,一些消費維權人士建議,消協組織應代表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國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經營者侵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才能提起公益訴訟,而共享單車企業的用戶雖然很多,但是人數是特定的,因此消協組織無法提起公益訴訟。

“即便不能提起公益訴訟,消協組織仍然可以積極作為。數量眾多的特定消費者不把求償權轉讓給消協組織,而是把訴權和訴訟實施權轉移給消協組織,這時候消協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以消協組織為原告,單車公司為被告,訴訟請求為要求單車公司退還押金。”肖建國說。

中國政法大學開放教育辦公室主任吳景明表示:“企業不退還押金,是因為沒有一個退還押金的合理機制。消協組織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責令共享單車公司建立退還押金的合理機制,並且必須保證及時退還。這個訴訟請求就針對不特定的潛在的消費者。”

消協組織提起公益訴訟後,如果企業申請破產了該怎麽辦?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企業通過收取押金匯集的資產必須跟企業的自有資金分開。應當在《電子商務法》中明確:消費者押金不屬於破產財產,如果被企業挪用,在破產清算時,應該優先退還給消費者。

如何亡羊補牢保障押金安全?

要想保證用戶押金的安全,事前監管會比事後處置更加有效,這是不少專家的共識。那麽,有關部門該如何亡羊補牢,保障消費者押金安全?

此前,交通部、國家發改委等10部門發布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要求在企業註冊地開設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行專款專用,接受有關金融部門的監管,防止用戶資金風險等。

“如果共享單車企業按照意見的要求做了,那沒問題。但問題是,現在一些企業把押金挪作他用。”國家法官學院原副院長曹三明表示,如果不對押金加以妥善管理,特別是不由第三方來監管,則將產生極大的風險,會給消費者造成極大的損害。“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制定有效的實行第三方監管的法律制度,此類規範性文件最低也應是行政法規。”

中國社科院大學張嚴方教授建議,在《電子商務法》里增加有關資金存管的內容: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對預收資金進行存管,並確定一個商業銀行的賬戶作為資金存管賬戶,同時要與對應銀行簽訂協議,存管資金比例為預收資金的20%~25%;經營者為業務發展可申請支取存管資金,當消費者要求提供預收資金存管相關信息時,經營者不得拒絕。

不過,有企業代表表示,將積極加強與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金融部門的聯系,主動接受窗口指導和監督管理,確保消費者押金安全。

(來源:工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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