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4月17日: 利豐第一次上市
1973年3月28日,利豐發出招股章程,以1.65元發行1,350萬股上市,集資約2,000萬,上市股本5,400萬股,市值8,910萬,保薦人為寶聯投資,今次上市目的是為使公司現代化,並擴大物業及貿易業務。
當時,其業務已遍及香港、新加坡、台灣及澳門等地,營業額年增長超過50%,營運表現良好,地產則遍及中環、山頂、葵涌及台灣,租金收入263萬左右,質素不錯。
雖然當時股市狂潮已屆尾聲,但超額反應仍熱烈,超額甚眾,在4月17日一上市股價已達3元,升1.35元或81.82%,市值達1.62億,但以當年保證盈利675萬計,市盈率達18.51倍,估值已高,但當年報紙25倍稱估值低,可見當時股市已到不合理地步,事後股價回降是必然。
其後,公司業務受客戶流失打擊,業務大受影響,加上股市不振,股價大跌,其後業務開始多元化,並成功取得更多外國客戶,營運才逐步回復,在1980年才大放光芒,但是承著1987年股災後,公司為解決分家問題,由馮國經、馮國綸購入家族人士及公眾餘股私有化,重組業務後,再重新上市,這才啟動利豐的盛世。這次私有化亦是一場亞洲區第一次成功的大型MBO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