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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絕對有能力 把戰場擴大

2013-12-30  TCW
 
 

 

十二月十八日早上七點十分,人在上海的華碩執行長沈振來的一通電話,驚醒了華碩財務長張偉明,這通電話也正式敲響了威盛與華碩的戰爭。

因為,當天報紙上登著威盛總經理陳文琦的話,宣布控告沈振來,並對祥碩及其母公司華碩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四十一億餘元的新聞。這個數字,相當於七.二個祥碩股本的金額,對威盛更是每股獲利超過八元的驚人數字。

華碩董事長施崇棠與沈振來兩人在進行台北、上海視訊會議後,決定下午三點召開記者會回應。

這場記者會原本預計由法務長、財務長出面,但施崇棠臨時決定親上火線,高喊尊重司法、奉陪到底,讓戰情急速加溫。威盛營運 高峰時,華碩曾經是它舉足輕重(晶片組占比約兩成)的大客戶,如今兩家公司合作業務少之又少,官司烏雲罩頂之後,更是形同陌路。

究竟為了什麼,讓陳文琦對昔日大客戶下重手、雙方反目成仇?

陳文琦接受《商業周刊》近九十分鐘的獨家專訪時,不斷重申捍衛智慧財產權的態度,也不排除未來將把訴訟戰場擴大到美國、中國等地。以下為專訪紀要:

《商業周刊》問(以下簡稱問):興訟之後,華碩由董事長施崇棠親自宣戰,這麼大動作,有在你預料中嗎?

陳文琦答(以下簡稱答):(猶豫六秒)沒有,我們原來沒有這樣的預料。從我們是被害人的角度來看,大家解釋的角度還真是不太一樣。

華碩很訝異,我滿驚訝的,因為這不是臨時發生的事情

要說他們(華碩)訝異被告的話,我是滿訝異的,因為這不是臨時發生的事情,包括說從威盛前員工(二○○七年)離開,就從公司拿走了很多東西,而且這些東西絕對是蓄意拿走的。

根本來說,對全世界公司尤其是台灣公司,智慧財產權,過去各方面的訓練也好,重視也好,其實是不夠的,口惠而實不至,真正拿到人家東西,讓我的產品可以早點出來,假如說犯了這些錯誤,會不會認錯賠償,還是盡量遮掩,這就是主要的精神所在。我們做科技的接下來持續都會面對這些問題。當然我們希望台灣在這方面真正一起實質尊重智慧財產權。

我們為什麼找上華碩,讓他們心情很不好?其實你華碩控祥碩超過百分之五十(加計投資公司約五七%),它的董事長是你的總經理,林哲偉(祥碩總經理)之前在華碩也是經理人,一直到祥碩,而且祥碩六○%(產品)是賣給華碩(編按:祥碩表示約三五%),祥碩上市一大部分股份是華碩賣出來的,如果這種情況底下還不去承擔責任,責任跟權利是一體的,這也牽涉到公司治理,尤其這麼大公司應該要做表率,而不是去做切割,事實上我們是相當意外,也很訝異。過去子公司我們都是直接插手處理。

問:據悉祥碩一直尋求和解,還派出華碩創辦人之一的徐世昌都被拒絕,原因為何?

答:目前為止,我看不到對方認錯的跡象。整個華碩的負責人是施崇棠,我今天要對談,一定是和decision maker(決策者);所有外面的人看華碩,還是看你施董事長,所有的文化、所有的管理都是你在負責的,我的目的是要把事情給做好,談的時候總是希望事情能具體談出結果。

我們敏感度越來越高,這些事要多防範,這也是Cher的想法

問:威盛現在和華碩之間,有多少業務往來?

答:相當相當低,因為我們晶片組已經不太做了,(去年興訟之後)這段時間他們把我們的產品一個一個停掉了。

我們一直是做(晶片)設計的,目前全球有超過六千個專利,美國差不多有兩千個,以前跟英特爾的仗能夠打,並不是因為英特爾喜歡我們,而是我們真的有專利實力。

這次跟華碩雖然不是專利的議題,但假如說需要的話,我們絕對有能力把戰場擴大,(問:你是說美國、中國嗎?)對!我想各個地方我們大概都可以。台灣對智慧財產權是一個比較虛的概念,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大動干戈?但假如今天是你公司生命的一部分被人家偷走了,你要做什麼來保護你的公司?

問:宏達電今年爆發離職高層竊密事件,你希望藉由這次訴訟達到怎樣的周邊效應嗎?例如遏止惡意跳槽?

答:威盛全球兩千多名員工,我們除了過去訓練技術、做事的方法,也越來越重視品德教育,但這不只是威盛一家的問題,每一家公司都不會希望辛辛苦苦、眾多同仁做出來的東西,到時候被人家所剽竊。在整個(宏達電、威盛)集團內部,當然我們對這些事情的敏感度是越來越高,因為這些事情是要盡量多防範。當然也是Cher(王雪紅英文名)的想法,希望大家要提高警覺性。

問:威盛多年前就計畫活化矽智財(IP)資產,目前效益如何?

答:目前授權業務帶來的金額,已經超過這次求償的金額(意即超過四十一億元,但未說明期間有多長)。但最大的難關,一是我們專利本身也很多,需要下工夫整理。二是你要去找人家(來向威盛)授權,很多狀況都是,如果你不take legal action(採取法律行動),它都不當一回事,幾乎第一個被授權的,通常是勉強(迫於現實)的狀況下。

問:會希望華碩是第一個嗎?

答:這個我不知道。

問:如果因為這宗官司,切斷未來與華碩集團的業務關係也在所不惜嗎?

答:今天如果要談合作,我們一定是有興趣。可是回過頭來,今天我不能夠因為你是我的客戶,就容許你到我家偷東西,這是任何人都會同意的原則。假如說你因為這樣,就不要跟我買東西……,大家合理的選擇,是忍辱負重?還是這個……?

如果施先生把事情搞清楚,可能要付一點代價,勿以惡小而為之

問:你的選擇呢?

答: 我們希望的,是做對的事情,而且我們也希望華碩做對的事情,因此第一個問題是祥碩你有沒有偷東西?如果沒有,就是檢察官搞錯了,如果說有偷東西被逮到,你就不來我這邊買東西,很難想像這樣是崇本務實(編按:華碩標榜的企業精神),所以我一直認為如果施崇棠先生把這個事情搞清楚,(若案件判定侵權)可能要付一點代價,勿以惡小而為之。

問:十餘年前威盛也飽受英特爾訴訟大戰之苦,現在威盛變成提告人,你的心情如何?

答:英特爾全球到處告我們的那時候,我們真的是一個被害人,那是一個商業競爭手段,我們完全沒偷英特爾東西,官司打到最後,我們在法律上沒有輸,但是在business(業務)上面我們輸得很慘。今天這個案子我們更是被害人,一個(智慧財產權)被搶、被偷的人,如果不是「被害人」,那是什麼人?

問:威盛捍衛智慧財產權固然是維護股東權益,但二○○三年至今虧損十年、金額約二百九十億,在本業營運上有更積極提振股東權益的做法?

答:我上星期去看一個電影《這一生,至少當一次傻瓜》(編按:主角花費十年光陰、散盡家產,希望培育無農藥蘋果),我想我大概有時候也是滿傻的,電影最後他們還是把蘋果給種出來,威盛也希望把我們的蘋果給種出來。

我們執著希望做創新的東西,希望跟世界能夠競爭,相對而言可能比較自不量力吧!而且過去也犯了滿多錯誤,有很多東西需要調整,對股東而言我們也很謝謝他們支持,應該持續努力怎樣做出一些成果來,包括專利授權、智慧財產權等等都是。

基本營運,不敢說什麼時候會獲利,但是虧損會持續減少。

【延伸閱讀】1個小USB晶片,惹出大官司——威盛、華碩官司大事紀

時間:2007年下半事件:威盛系統平台事業部總經理林哲偉,與20餘位前威盛員工跳槽到華碩集團

時間:2008~2009事件:華碩轉投資之祥碩、威盛轉投資之威鋒陸續量產本次爭議之USB 3.0晶片華碩說法:祥碩表示開發時間早於威鋒3個月,不需要竊取智財權

時間:2012.8.21事件:威盛向台北地檢署提出祥碩及員工刑事訴訟

時間:2012.8.30事件:檢警前往祥碩進行第1次搜索華碩說法:祥碩表示,部分VIA(威盛英文名)文件是員工在威盛時期的新人訓練教材

時間:2013.4.16事件:檢警前往祥碩進行第2次搜索

時間:2013.11.8事件: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祥碩及其4名員工,但董事長沈振來、總經理林哲偉不起訴

時間:2013.12.17事件:威盛向祥碩與華碩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求償41.37億元,創近年台灣侵權求償金額紀錄華碩說法:隔日,華碩董事長施崇棠親上火線,替沈振來抱不平,並揚言尊重司法,奉陪到底

時間:2013.12.19事件:陳文琦召開記者會回應,要求華碩集團認錯、賠償華碩說法:華碩表示與祥碩是獨立的兩家公司,且華碩非刑案被告人,威盛提告民事於法無據

資料來源:威盛電子、華碩電腦 整理:王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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