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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馬云式IPO — 合夥人制度 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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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天到現在,利用碎片時間發了六條關於馬云「合夥人制度」的微博,雖然都是有感而發,想到那發到那,不過回頭一看,其實結構層次分明,已經是一篇小小的文章了,微博有意思的地方就在這兒,把碎片看法組織整理成有思路的觀點。說到底,馬云以為地球圍著他轉;事實上,系他擋著地球轉。若不是為他一己之私,阿里老老實實在港上市不好麼?他非得向股東們說「想上市可以,除非讓出控制權,並保障我永遠享有對阿里巴巴的控制權。」天貓的LOGO用馬云的樣子去設計,他心裡到底有多怕失去對阿里的控制權。

與其說阿里巴巴不選擇在香港上市,還不如說香港聯交所拒絕了阿里巴巴的無理要求,守住了原則、保住了節操。這讓人想起當年高盛上市,投行是最合適用合夥人制度的,可高盛為了上市改為公司制。馬云當年為了融資放棄了多數股權,怪誰?現在想上市要求股東放棄權利,操蛋。你以為你誰,全世界就圍著你轉?

阿里巴巴何去何從?A股上市很麻煩,光券商輔導期就一年半截,財務標準也不同,高盛、大摩們也無A股承銷資格,全都搞掂那還有幾百家在排除等著IPO,馬云的特權思維是不是也要來上交所發揮一下,插隊。故此,去向基本只有納斯達克了,美國絕不可能改規則,馬云荒誕的「合夥人制度」已流產。

馬云背著雅虎偷走支付寶資產,在講究誠信的美國人看來是不可原諒的。B2B在港上市5年也沒為投資人貢獻一毛錢的利潤。馬云不講道德、背信棄義的性格已經被美國投資人知道了。他現在要跑去人家那兒上市,別人肯定會想「這外星人不可靠,得留一手。估值上必須預留足夠的馬云道德風險的安全邊際。」

馬云沒有股權,股東們幹了怎麼多年,又確實應該享受一下革命成果,孫正義現在想的就是套現。可上市了馬特權就怕失去控制權,無奈之下意淫出匪夷所思的合夥人制度。這方面他該學學王石,他也沒多少萬科的股票,可是企業的精神領袖和金字招牌,馬云現在也邂下CEO了,當馬石不好麼?

云計算當然不會得逞,其實誰也不比誰笨,馬澤東多算一分,別人就少一分。他這次挑戰的是同股同權原則,這是現代商業文明的基石,相當於司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覺得創始人就有權控制公司,OK,當年別伸手要錢就可以了。投資人絕不可能接受,股東才是阿里巴巴的老闆,它不姓馬。

中國人視急流勇退為很高的境界。如范蠡一樣,功成身退放舟西湖,多瀟灑。馬云自己說過,現在公司會議室裡開會,別人講的他根本聽不懂,云計算他不會認為意指馬式算計吧?況且當年跟他一起創業的十八羅漢,後來都退出,讓阿里引進職業經理人制度,為什麼你馬云就退不得?Who ar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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