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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評論】期待自貿區再創製度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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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一個或多個香港似乎不是夢。繼一個多月前通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後,2013年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表示,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決定草案,內容是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務院決定的試驗區域內」暫停實施有關法律規定。這體現了對法治的尊重。像自貿區法律適用這樣的國是,最高民意機構的授權乃是題中應有之義。

許多人把上海自貿區與自由港香港相提並論,驚呼上海有一天會把香港甩出幾條街。短期內應不會那麼快。

其一,根據方案,「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建立上海自貿區,規劃面積為28平方公里。此前有報導說,上海希望將整個浦東新區納入自貿區範圍,那有1210平方公里,超過了香港的面積。實際與期望差了兩個數量級。

其二,所謂保稅區,是一個「境內關外」的概念,一線放開,二線管住,貨物從境外運入或從保稅區運出境外,免關稅及各種進口稅、無需辦理報關手續;但從國內非保稅區運入或從保稅區運往國內非保稅區,那視同中國的出口與進口,稅收與報關等一個都不能少。

現行上海自貿區方案,大致是一個增強版的保稅區:在實現貨物自由貿易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尤其是金融業的對外開放。此外,大家可以去區內免稅商店購物,不用再跑去香港了。顯然與自由港意義上的自貿區仍有諸多不及之處,香港可是一個居住功能完整的自治城市。

不過長期看就不一樣了。誰能低估上海創造制度紅利的潛力呢?上海的優勢是有獨特的區位稟賦和濃厚的商業底蘊擺在那兒,那是滅失不了的,可以從其自由港歷史汲取靈感。

看上海輝煌的過去。自1840年代開埠以來,上海向全世界張開了雙臂,將自由與開放做到了極致。外國人來上海生活、工作與經商,連簽證都不需要。就這樣,上海從一個小地方成長為遠東的貿易與金融中心、遠東第一大城市,令東京和香港瞠乎其後。1923年,匯豐銀行在上海外灘建造了古典主義風格的大樓,迄今仍是上海的地標。

再看深圳特區的歷程。1979年7月,蛇口工業區全面動工,只有2.14平方公里。一年後,深圳特區才成立,面積為396平方公里。同樣地,現在規劃的28平方公里上海自貿區,如果創新與運作得當,在將來擴展到浦東地區甚至整個上海,又有什麼奇怪的呢?

於今觀之,深圳特區似乎只是特在人大授權立法權上。不過回到1980年,那可大不一樣。深圳率先在經濟上鬆綁,可以吸引外資來開辦企業,私人可以自由擇業,可以雇工辦廠。當在改革開放初期全國還在討論僱傭8人及以上算不上剝削時,深圳用實幹讓這樣的討論變得不合時宜。深圳是經濟自由的先行者,後面大家也慢慢趕上來了,這是深圳給全國的制度紅利。

現在中國又到了一個新的節點。經濟與金融的進一步改革,必須要有相應財稅、法治與公共治理上的制度突破才行。原有的經濟特區模式在這方面已經提供不了現成答案了,大家希望能從自貿區模式那裡索取到新的制度紅利。

理論上,自由港是原型,經濟特區與自貿區均是其摹本,但顯然自貿區與自由港的擬合度更高。所以上海、深圳前海、廣州南沙、舟山與天津等地都想搭上自貿區的早班車。可見,上海雖然第一個獲批搞自貿區,但不會是唯一,許多地方都有機會,但成就大小全靠自個造化。好在大家都有香港這個現成的模板和客觀的標準擺在那兒,可以隨時參考與對照。

可以想見,自貿區中國改革探路,可能創設的制度紅利包括但不限於:(1)稅制改革。上海自貿區力圖爭取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將最高邊際稅率為45%的個人所得稅也降為15%的單一稅(Flat Tax),就與香港看齊了。單一稅稅制簡單、徵稅成本低及對經濟扭曲小。

(2)法治。既然一些全國性法律不再適用於自貿區,那意味著自貿區得另行創設公正的法律體系及司法體系,對產權等自然權利的尊重與保護要向國際標準看齊,以與其高度的經濟與金融自由相適應。沒有高度的法治,就沒有發達的金融市場。

(3)公共治理。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轉變政府職能,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所謂負面清單,是定出一個投資領域的「黑名單」,在此之外,法無禁止即可為。這比現行行政審批改革在存量審批上做減法更好,等於是從零開始往上加,那就真是小政府了。

國務院寄望上海自貿區能「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發揮示範帶動、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我們要從兩個視角理解這一點。一是國內地區競合的視角,二是國際經濟競爭倒逼制度競爭的視角。唯此方能理解自貿區對中國改革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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